铝型材加工费报价是价外费用吗

应付加工费为70万元(不含增值税是什么意思)_百度知道
应付加工费为70万元(不含增值税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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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加工费为70万元(不含增值税),指此加工费是不含税价,含税价为70*1.17=8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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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单纯的加工费应付加工费70万元整。如果要开增值税发票的话,那么,需要收款方自己掏开增值税发票的税点。正常增值税发票税点是按17%来收,不开增值税发票为70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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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代收款项都视为价外费用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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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销售额(提供劳务为营业额,下同)为纳税人务向购买方(提供劳务为接受方,下同)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价外费用包括代收款项,不过不是所有的代收款项都是征税的价外费用,下列代收款项不征税:   1、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增值税是价外税,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不作为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收入总额。   2、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属于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费和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3、收取的代垫运输费用。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有时要先替购买方垫付运费,然后再在结算货款时向购买方收取所垫付的运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已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   那么,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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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40积分VIP价:32积分装卸费是不是价外费用,增值税中,要不要除以1+17%_百度知道
装卸费是不是价外费用,增值税中,要不要除以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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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费。要换算成不含税的,是需要除以1、补贴、基金.17(增值税销售额中,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到的手续费装卸费是价外费用、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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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费、优质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集资费、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补贴、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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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增值税价外费用的会计分录如何写?
导读:关于增值税价外费用,您了解有多少呢?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其认定标准,同时增值税价外费用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呢,本篇文章给您提到了了三种常见的情况,如下。
增值税价外费用的会计分录如何写?答:对于增值税价外费用的会计分录,有以下情况:1.收取手续费、包装物租金:借:有关科目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收取补贴:借:有关科目贷:营业外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收取违约金:借:有关科目贷:营业外支出(因为支出作营业外支出、故收入冲减营业外支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还有增值税价外费用的标准:一:“价外费用”基础是交易行为。价外费用的规定,是防止企业分解销售收入,利用各种理由少缴增值税,但增值税缴纳需要以存在交易为基础。《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如果根本就不存在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销售额(价外费用)确认就失去了基础,财税〔2016〕36号文更明确指出,必须存在经营活动;二:“价外收费”必须与销售有关。客户的运输车辆在运输货物时,将销售方的大门撞坏,客户给销售方的赔偿金不可能属于销售货物的价外费用。销售方为了方便客户运输,成立单独核算的运输业务部门。客户在购买商品后,可以由其他运输企业运输,也可以由企业内部运输部门运输,那么运输费用就不属于产品销售的价外费用。价外费用的范围,只能局限于与销售行为有关的款项,与销售行为无关的款项不应该被认定为价外费用。三:“价外收费”只存在于销售方。价外费用只能是销售方向购货方收取的款项,销售方支付给购货方的款项,不可能成为价外费用。(大型商场向供货商收取的各种费用,只能是平销返利、服务费,不可能属于商场收取的价外费用)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增值税价外费用的会计分录你现在知道怎么写了吗?如果您还想知道更详细的内容,可以购买会计学堂的课程,我们有专门的课时讲解这一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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