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南大高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函是海南企业对政府部门的公函哪个部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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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
&&&&      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              重要提示&&&&本公司对以下刊出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以下资料如有不实和遗漏之处,本公司当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一、释义&&&&本公司:指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股票:指本公司人民币之普通股股票;&&&&元:在文中末注明的情况下,均指人民币元;&&&&上市:指本公司股票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买卖。&&&&二、序言&&&&本公司股票业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琼股份制领导小组字(1992)1号”文、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琼银(1992)市管字第51号”文批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所字(1992)第137号”文审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特区分行“深人银复字(1992)第210号”文批准,接“深圳市字(1992)第18号”《上市通知书》,于日(星期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告书依据《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国家和海南省、深圳市有关有价证券管理的规定,参照国际惯例为本分司股票异地公开上市交易之目的,向社会公众披露本公司基本情况及各有关资料。本公司董事会、各位董事愿就本分告书所载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深信无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令本公告书的内容有误导成份。本公告书中的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在必要时作出补充说明。&&&&在深圳上市交易日期:日(星期一)&&&&三、股票发行及股本结构&&&&(一)股本形成过程&&&&本公司股份制改组前为海南化学纤维厂(1986年成立),该厂由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合资兴建,总投资8600万元(含技改),其中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占投资比例82.28%,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占投资比例17.72%。1991年9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琼府办函(1991)86号”文批准,由该厂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9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琼银(1991)管字130号”文批准,公司发行普通股记名股票1亿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经海南省财税厅“琼财税(1991)企字第456号”文对海南省资产评估事务所“海资评91003号”《评估报告书》确认的海南化学纤维厂原有资产和资产评估增值后的净资产68,964,919元,在股份制规范化改组时折股为68,964,919股,由原有股东持有(其中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持有50,000,335股,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持有12,220,584股,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工业公司持有由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拆出的6,744,000股),另增发新股31,035,081股,增发的新股中,向企业法人发售11,200,081股(其中:海南省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800,081股,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800,000股,建行海南省分行信托投资公司2,800,000股,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2,800,000股),向个人发售19,835,000股。上述1亿股股票全部采用经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批准认定的标准制式发行,法人股采用一户一票制,个人股采用一手一票制,每500股为一手。发售工作分别委托海南省证券公司、海南省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海南省国际信托投信托投资公司、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代理,并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规定的日期(日至11月25日)发售,全部股份被认购完毕。&&&&(二)股本结构&&&&本公司总股本100,000,000元,总股份100,000,000股。&&&&股本结构表如下:&&&&    股东单位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份的百分比 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       50,000,335       50% 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12,220,584      12.22% 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工业公司    6,744,000      6.74% 海南省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800.081      2.80% 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800,000      2.80% 建行海南省分行信托投资公司     2,800,000      2.80% 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         2,800,000      2.80% 个人               19,835.000      19.84%&&&&法人股占总股份的80.16%,个人股占总股份的19.84%,共有个人股东3200名。&&&&本公司有733名职工购买本公司股票5,723,500股,占总股份的5.72%。&&&&股本结构截至日止。&&&&四、验资及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经海口会计师事务所“海所字(1991)第692号”《验资报告书》确认,截至日止本公司实收资本总额为100,000,000元。&&&&日经海南省工商管理局批准注册登记,登记注册号,注册资本为1亿元。&&&&1991年9月在海口市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登记证号:号。&&&&五、债项&&&&(―)、债权&&&&摘自海口会计师事务所“海所字(1992)第038号”《关于对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会计决算报表的审查报告》,截至日止,本公司债权合计为7,364,115元,构成如下:&&&&应收帐款:              7,364,115.00元&&&&其中:&&&&1、预付原材料款           4,660,070.66元&&&&其中:广州第二合成纤维厂       2,988,000.00元&&&&   省建行国际业务部         646,883.08元&&&&   基高程序控制有限公司       710,365.90元&&&&2、应收货款             1,042,375.58元&&&&(其中一年以上欠款506,714.78元,占48.6%)&&&&其中:文昌铝箔厂            453,271.00元&&&&   南海西樵鸿达综合店        189,962.57元&&&&   琼海泮水纺织厂          162,586.64元&&&&3、其他单位往来           1,287,451.26元&&&&其中:琼山县保险公司           260,400.00元&&&&   海南供电公司           250,000.00元&&&&4、内部往来              374,217.50元&&&&(二)债务&&&&摘自海口会计师事务所“海所字(1992)第038号”《关于对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审查报告》,截止日止,本公司债务合计为44,504。598。71元,构成如下:&&&&1、短期银行借款             20,000,000.00元&&&&其中:琼山县建行             20,000,000.00元&&&&2、长期银行借款(基建借款,1993年还清)   20,000,000.00元&&&&其中:海南省人民银行           20,000,000.00元&&&&3、应付及预收帐款              850,746.03元&&&&(1)应付材料款                611,701.88元&&&&其中:仪征供销公司              221,068.64元&&&&   仪征化纤公司              332,665.92元&&&&(2)预收购货订金               230,044.15元&&&&其中:文昌三角庭丝织厂            145,775.40元&&&&4、应交税金                3,653,852.68元&&&&(三)财务承诺和无记录债务&&&&本公司无其他财务承诺和无记录债务。&&&&六、本公司资料&&&&(一)概况&&&&本公司于1991年9月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地址:海口 市城西仁里坡,法人代表:秦钢。&&&&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投资兴建工业开发区,兴办化纤、纺织、服装、轻工、化工企业,投资开发新技术产业,生产销售各种轻纺、服装、化工、轻工、高科技产品,承包化纤工程的安装、试车和经营管理,同时兼营金融证券、房地产、旅游等第三产业。&&&&公司现有职工756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83人,其中高、中组23人,分别占职工人数的11%和3%。&&&&(二)简史&&&&本公司前身为海南化学纤维厂,该厂是海南省的重点建设项目,1984年8月由原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以“海行函〔号”文批准立项,1988年8月正式投产。1991年9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三)组织构架&&&&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行政、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1、职能部门:&&&&(1)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协助总经理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具体办理人事劳动、行政事务、文秘等项工作。&&&&(2)企业发展部:负责新技术推广应用、引进国外技术设备、开发新产品、研究发展战略、编制投资计划等项工作。&&&&(3)证券部:负责策划、实施、管理公司股票发行、增资扩股、证券投资及市场运作等项工作。&&&&(4)房地产开发部:负责公司所有房地产的投资、规划、建设、管理等项工作。&&&&(5)经营部:负责公司产品销售、物资供应、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项工作。&&&&(6)财务部)负责经济核算、财务管理、资金筹措、成本监控等项工作。&&&&2、下属工厂:公司目前下设三家工厂,均为非独立法人全资直属机构:&&&&(1)海南化学纤维厂:该厂是海南省的重点工业企业。总投资8600万元(包括技改),从西德、日本引进整套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及软件技术,原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5000吨涤纶长丝。&&&&(2)海南化纤纸筒管厂:该厂从国外引进全套生产设备,年产纸筒管800万只,已于1987年建成投产。&&&&(3)海南化纤纸箱厂:采用国产设备,年产量80万平方米,已于1989年建成投产。&&&&(四)子公司简介&&&&公司目前有一个子公司―海南化纤服务公司,公司经营范围:纺织原材料、五金工具、家用电器、付食品、糖酒、建筑材料。1991年营业额228万元,利润95万元,上交税金11万元。该公司注册资金105万元,法人代表:卢劲松。&&&&(五)股份制改组发起人简介&&&&1、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是海南省直属大型骨干企业,主要承但海南省大中型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进出口贸易等业务。法人代表:秦钢,地址:中国海口。&&&&2、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海南省直属的国际信托投资的省级专业公司,法人代表:黑学彦,地址:中国海口。&&&&3、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是海南省直属的从事信托投资的省级专业公司,法人代表:何振,地址:中国海口。&&&&4、海南省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海南省直属的金融机构,主要从事国际国内信托投资业务。法人代表:韩柏,地址:中国海口。&&&&5、建行海南省分行信托投资公司:是建行海南省分行直属的金融公司,法人代表:赵玉良,地址:中国海口。&&&&(六)董事及总经理简介&&&&秦钢(董事长、法人代表),男,56岁,苏联莫斯科航空学院本科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有三十多年教学、科研、企业管理经验,现任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总经理。&&&&施继孝(副董事长),男,50岁,华中理工大学机械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有二十多年企业管理经验,现任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张玉堂(副董事长),男59岁,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有三十多年行政、纺织行业管理经验,现任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经营部经理。&&&&梁学清(董事、秘书长),男49岁,清华大学高分子化合物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有二十多年化纤科研设计、企业管理经验,原海南化学纤维厂筹建主要负责人、代厂长,现任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工业公司经理、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卢劲松(董事、总经理),男,51岁,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有二十年企业管理经验,曾任琼海涤纶厂厂长,原海南化学纤维厂厂长,现庄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一九九0年荣获海南省“劳动模范”称号。一九九一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同时被评为“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一九九一年六月荣获《半月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现为海口市人大代表。&&&&贾延岩(董事),男,44岁,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本科毕业,有二十年企业管理、进出口贸易经验,现任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陈恢苑(董事),男,49岁,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系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有二十多年经济管理经验,原海南化学纤维厂董事,现任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高级经济师、工业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林实诚(董事),男,42岁,大学财务会计专科毕业,会计师,有十多年工业企业财务工作经验,现任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韩柏(董事)男,36岁,经济师,有18年金融业务、企业管理经验,现任海南省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海南青年联合会副主席。&&&&李秀芳(董事),女,50岁,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系本科毕业,高级会计师,有二十多年财会工作经验,现任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王勇鑫(董事),男,37岁,安徽大学经济系本科毕业,经济师,有十多年金融和经济管理工作经验,现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经理。&&&&(七)监事会人员简介:&&&&陈献侃(监事),男,55岁,高级政工师,有三十余年党政工作经验,现任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陈敦仁(监事),男,48岁,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长期在企业从事管理工作,原海南化学纤维长副厂长。&&&&周继鉴(监事),男54岁,会计师,有三十多年企业财会与审计工作经历,现任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会计师。&&&&钱伟一(监事),男,58岁,高级工程师,华东纺织工学院本科毕业,有近四十车行政管理经验,现任中国纺织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副总经理。&&&&龚志军(监事),女,42岁,会计师,有近二十年企业统计会计经历,现任建设银行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主办会计。&&&&(八)资产评估情况&&&&海南省资产评估事务所受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委托,于月对本公司截至日止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了验证和评估,其结果经海南省财政税务厅“琼财税(1991)企字第456号”文确认如下:&&&&资产总额为             159,251,960.67元&&&&负债总额为              90,287,041.33元&&&&资本总额为              68,964,919.34元&&&&资产评估及净资产验证汇总表(单位:元)&&&&  项目      评估前     评估后    评估增值  ―、资产      120,173,715.29 159,251,960.67 39,078,245.38&&&& 流动资产    48,118,842.83 48,335,115.59  216,272.76&&&& 长期投资     2,340,051.09  2,369,022.80   28,971.71&&&& 固定资产僧值  67,297,483.14 93,617,848.65 26,320,410.51 专项工程及有价证券  2,417,383.23  3,095,385.35  678,002.12&&&& 无形资产    11,834,588.28 11.834,588.28        二、负债      90,287,041.33 90,287,041.33       &&&& 流动负债    36,787,041.33 36,787,041.33       &&&& 长期负债    53,500,000.00 53,500,000.00        三、资本      29,886,673.96 29,886,622.96       &&&& 实收资本    25,186,204.70 25,186,204.70       &&&& 本年末分配    4,700,469.26  4,700,204.26        四、净资产(资本)  29,886,673.96 68,964,919.34 39,078,245.38&&&&(九)物业及设备权益&&&&1、物业&&&&公司拥有位于海口市城西仁里坡占地150亩、评估植(净值)2,088万元之物业,主要有:&&&&(1)工业厂房    10幢    24,413平方米;&&&&(2)办公楼     1幢    2,433平方米;&&&&(3)外国专家楼   1幢    1,390平方米;&&&&(4)住宅楼     12幢    19,346平方米&&&&2、机械设备&&&&公司拥有2条目前世界上先进的涤纶长丝生产线和纸筒管、纸箱生产线及各类配套机械设备,总值(净值)7,454万元,主要有:&&&&(1)德国进口、吉玛公司配套、年产9000吨的聚脂切片结晶干燥成套设备1套;&&&&(2)德国吉玛公司配套、年产5000吨P0Y的成套生产线,包括两根德国吉玛格机器厂生产的尺Φ120、Φ150螺杆挤压机,12X2纺丝边、96X2纺丝头的2台纺丝机和2台卷绕机系列;&&&&(3)德国巴马格机器厂生产的FK6M-700型牵伸加拈机6台,FK6V-700型牵伸加拈机3台;&&&&(4)日本石川制作所生产的ST-1202型牵伸加拈机2台;&&&&(5)从台湾引进的年产POY、DTY化纤纸筒管800万只的生产线成套设备和检测仪器;&&&&(6)国产年产50万平方米的包装纸箱生产线设备和检测仪器;&&&&(7)30KV、1.5万KVA专用高压输电线路1条及相应的高低压配电设备;&&&&(8)20立方米/分空气压缩机4台;&&&&(9)96万大卡/小时螺杆冷冻机4台套及相应的循环水冷却系统和冷冻水系统;&&&&(10)德国克兰茨公司生产的空调机2套,国产空调机3套。&&&&(十)业务状况&&&&1、主要产品及其市场情况&&&&公司投产以来,生产稳步上升,、1991年产量分别为6014吨、6710吨、5748吨,均超过设计产量;三年销售量分别为6376吨、6841吨、5666吨。目前主要产品为150D、136D、100D涤纶低弹丝(包括色丝和网络丝),其中100D/48F、160D/36F荣获1980年海南省优质产品称号,1990年荣获海南省工业物资交易会优秀产品“金马奖”。主要销售市场为广东、浙江、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山东、江苏、安徽等省区。所产的“海虹牌”涤纶长丝产品深圳广大客户欢迎,公司被誉为质量信得过单位,并被海南省评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本公司生产的纸筒管和纸箱除了满足本公司需要外,还供应本省其它涤纶厂和使用单位。&&&&2、本公司1989年居全国同行业最大经营规模35位和最佳经济效益33位。1990年居全国纺织工业100家税利大户第61位,化纤行业第18位。在《管理世界》中国企业评价中心、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司联合举办的《1991年中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及行业50家评价》中,本公司列入了1991年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行列和化纤工业50家最佳经济效益企业第7位、销售利税率第3位。&&&&(十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本公司1991年8月制订的《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经海南省人民政府“琼府办函(1991)86号”文原则同意。&&&&今年六月,本公司遵照海南省体改办的指示,对照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2)31号”《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对确定本公司行为准则的原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修改,并于今年七月间将修改稿送交国家体改委等部门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审查,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结合《海南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再次进行补充完善,使其更加规范化,所形成的《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草案)》已经公司第三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现已上报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和海南省体改办审批。&&&&(十二)公司公告方式&&&&本公司将及时把董事会、股东会议的重要通知、决定、决议,各年度中期及末期财务和经营业绩报告,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在《海南日报》、《深圳特区报》上向社会公众通告,同时印发给深圳证交所在各地的会员张贴,以便广大股东随时掌握本公司信息。&&&&七、股份运作&&&&(一)发放股利情况:&&&&公司根据日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和派息方案,于1992年3月派发1991年度(11-12月)的股息,年派息率14.4%。&&&&(二)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及其决议摘要:&&&&第一次股东大会会于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海南化纤厂进行股份制规范化改组成立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内部发行股票筹备工作报告》和《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决定了监事会的组成方案。&&&&首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日召开,会议选举秦钢为董事长,施继孝、张玉堂为副董事长,粱学清为秘书长,由以上四人组成董事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聘请卢劲松董事担任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列席董事会常务会议。&&&&首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日召开,会议听取了秦钢董事长所作的《内部股票发行工作总结》,通过了《海南化纤工业股份制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试行条例》、《资金管理制度》、《材料管理制度》等管理条例。&&&&首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日召开,会议听取了林实诚董事关于海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验资情况的报告。&&&&第二次股东大会于日日开,会议通过了卢劲松已事总经理代表董事会作的《公司199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完成结果及财务决算和199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报告》,批准了董事会提出的1991年利润分配和派息方案,通过了梁学清董事秘书长代表董事会作的《化纤厂二期扩建工程筹备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向有关部门申请“化纤股票”上市交易。&&&&首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日召开、会议决定化纤厂二期工程要抓紧筹建会议原则同意公司作为海南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发起人。&&&&(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人员持股情况:&&&&秦 纲     董事长           40,000股&&&&施继孝     副董事长          30,000股&&&&张玉堂     副董事长            0股&&&&梁学清     董事、秘书长          0股&&&&卢劲松     董事、总经理        32,000股&&&&贾延岩     董事              0股&&&&陈恢苑     董事              0股&&&&林实诚     董事              0股&&&&韩 柏     董事              0股&&&&李秀芳     董事              0股&&&&王勇鑫     董事              0股&&&&陈献侃     监事            10000股&&&&陈敦仁     监事            20000股&&&&周继鉴     监事            20000股&&&&钱伟一     监事              0股&&&&龚志军     监事             1000股&&&&以上人员持股占总股份比例为0.15%。&&&&八、公司历年经营业绩及财务分析资料&&&&(一)近三年经营业绩&&&&摘自海口会计师事务所“海所字(1990)第399号”、“海所字(1991)第495号”及“海所字(1992)第038号”《审查报告》、本公司年经营业绩如下: 年度 产量(吨) 销售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I989年   6140     12968    1464 1990年   6710     13265    2389 1991年   5748     11000    2160&&&&(注:1990年利润2389万元中旬括1989年审计调增利润300万元)。&&&&(二)近三年财务分析资料&&&& 分析项目   1989年 1990年 1991年 资产负债比率%    91.47 81.64 28.19 自有资金比率%    8.53 18.36 71.81 流动比率       0.98  1.17  2.13 速动比率       0.69  0.96  1.35 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11.27 13.07 14.48 应收帐款收现天数  32.39 27.93 25.20 存货周转率(次)   10.19 10.64  6.27 固定资产周转率(次)  1.84  1.86  1.43 资产报酬率%     15.36 20.45 17.53 资本报酬率%    178.65 139.42 36.50 纯利率%       13.72 14.46 17.12&&&&(三)资产净值&&&&本公司截止日经审计确认之资产净值为105,819,343.07元,&&&&加日至日会计期间税后利润4,872,553.07元,截止日资产净值为110,691,896.14元,每股资产净值1.107元。&&&&九、会计制度、税后润分配及年度的优惠政策&&&&(一)会计制度&&&&本公司在一九九0年以前采用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一九九一年实行股份制规范化改组后,依据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制订的《海南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试行)》会计核算原则,采用深圳经济特区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一九九二年起按财政部、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的(92)财会字第27号文的要求,采用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本公司目前采用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与深圳经济特区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1、计入企业产品成本的是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企业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直接从当期销售收入中扣除,不再分摊到产品成本中去。&&&&2、企业发生的一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由董事会决定的职工工资和奖金)均计入企业的成本和费用,其实际支出超过国家规定的所谓税前列支标准的,在缴纳所得税对予以调整。&&&&3、企业从成本、费用中按国家统一规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医药费和生活困难补助等,属于企业对职工的负债。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按股东会决定比例提取的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主要用于建造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属于股东权益。&&&&(二)税后利润分配&&&&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上缴所得税后的利润按如下比例分配:&&&&法定盈余公积金10%&&&&公益金5一10%&&&&任意盈余积金5一20%&&&&普通股股利60一80%&&&&本公司目前未设优先股。&&&&(三)本公司享受的优惠政策&&&&本公司在上缴所得税方面享受海南省给予的“免三减五”的优惠政策,即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至第三年免缴所得税,第四至第八年减半(即按7.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本公司技术改造及新上项目仍然享受免税优惠政策。&&&&十、发展计划&&&&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和海南经济特区社会经济发展布局,为充分发挥本公司人才优势和长期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经与多方面专家共同研究,确定本公司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是以工业为主体,拓展经营范围,向房地产、旅游、金融证券等第三产业倾斜,全面发展,确保公司获取中长期稳定的回报。&&&&公司发展计划如下:&&&&(一)发挥现有化纤企业的优势,加快技术改造,扩大规模,增加新品种并向下游产品延伸、形成化纤、织布、服装一条龙;&&&&1、对现有纺织系列进行技术改造,生产有色涤纶加工丝,以适应市场紧俏需要。该项目已经完成投产,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2、利用现有富余的公共工程和预留的厂房,进行二期扩建工程,使现有车生产涤纶加工丝能力从现在的5000吨扩大到10000吨,除生产普通低弹丝、牵伸丝外,增加网络丝、有色丝、异形丝、混纤丝、超细旦丝等仿毛、仿真丝型的高附加值、高品位的差别化纤维品种。该项目已获海南省工业厅批准列人1992年全 省重大技改项目计划,并于1991年11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通过了项目评估,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1994年上半年建成投产。项目建设资金中,引进国外设备技术向中国银行海口国际信托咨询公司租凭解决,国内配套设备、土建和其他工程费用由公司股份制改组时第一次增股所收股金3,100万元解决,资金来源已经落实。&&&&3、200台喷水组机组布工程项目已被海南省工业厅批准立项。项目概算总投资7000万元,年产各品种纺丝绸布1200万米,利润911万元,予计1995年建成投产。&&&&(二)拓展工业产品,建立新技术工业开发区,近期将上如下项目:&&&&1、年产300万平方米双面涂塑帆布和蓬布项目。该项目生产的双面涂塑帆布和蓬布是替代老式橡胶防雨布的新产品,在防雨、遮阳、防火、蓬盖等方面有十分广廷的用途和市场。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评估,计划1993年建成投产。概算总投资1100万元,年销售收入3062万元,利润33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用企业发展资金解决。&&&&2、橡胶乳胶丝生产线项目。计划引进两条世界领先的新技术生产线,利用海南丰富的像胶乳胶资源优势,除生产可完全替代国内目前进口的高标号橡胶乳胶丝外,可出口部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项目已经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1994年上半年建成投产。概算总投资3700万元,年计划销售利润1200万元。&&&&3、高科技产品群项目。已经与中国科学院百 泰技术公司签订了合同意向书,由中科院百泰技术公司提供生物新技术,生产微生物发酵系列产品和酶转换系统产品。目前正在进行项目的的期工作。&&&&(三)旅游、房地产投资项目&&&&1、第四次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将做为海南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发起人,参股15%。“海南物业”是海南省重要的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实业公司,本公司将从中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预计本公司将于1993年从中获得股利700万元;&&&&2、利用公司现有的临街的15亩空地发展房地产业,第一期开发计划三年内投资4000万元,兴建二十八层、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的“海虹大厦”,大部分出售,预计可获利润3000万元;&&&&这样本公司将于年度进入投资回预期,开始了以工业为主体,旅游、房地产等第三产业相辅发展、综合经营的联合企业,其多种经营业务的拓展将给公司带来信心和投资效益。&&&&十一、溢利预测&&&&经海口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年发展计划及溢利预测报告的审计,如无不可预见之情况,预计1992年度本公司工业产值为12460万元,税后利润1942.5万元,每股盈利0.194元。1993年工业产值15163万元,税后利润2890万元,每股盈利0.254元。&&&&十二、风险及对策&&&&目前,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是:产品品种较为单一,市场竞争激烈,纺织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短,化纤工业与之有着密切的依存关系。&&&&为此,公司将在深圳企业内部改革、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大力生产市场紧俏的仿毛、仿丝型产品并向产品深加工发展,形成化纤、织布、服装一条龙。同时充分利用海南经济特区给与本公司的优惠政策,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大力拓展经营范围,向房地产、旅游、金融证券等第三产业倾斜,逐步形成系统配套、优势互补、风险分散的产业架构,实现向集团化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十三、重要事项&&&&(一)1992年7月,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家体改委生产体制司、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和国家资产管理局企业司《关于对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股份制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和验证工作的函》的要求,并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在本分司股票申请异地上市的,对原海南化学纤维长的资产进行了评估、验证和复核工作。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中洲(92)发字第018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验证和复核的结果是:截止日资产总值为160,158,302元,负债总值为88,733,567.70元,资产净值为71,424,734.30元,较海南省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增值额增加1,468,203.89元。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以“琼银(1992)市管字第70号”函向深圳特区人民银行建议,以海南省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结果为准,中洲会计师事物所的评诂报告做为本上市公告书的备查文件。&&&&(二)日至1月22日,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本公司股票在海南股票 内部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共成交5,063,400股。海南股票内部交易中心停业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日通告精神,自日起本公司股票在海南省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进行柜台交易,至10月31日止,柜台交易已成交9,099,900股。从3月26日至10月31日合计已成交14,163,300股。&&&&十四、对社会公众的承诺&&&&本着对全体股东和社会各类负责的态度,本公司保证在股票上市后做到:&&&&(一)严格遵守政府各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经营管理机构的各项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二)准确及时地通过公共传媒公布中期、期未财务经营业绩报告、资料;&&&&(三)在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发生变动时将及时通报证券管理机关作出相应处理,并及时通过公共传播通告社会公众;&&&&(四)自觉接会证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抵制不正之风;&&&&(五)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听取政府、股东、证券管理及经营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批评;&&&&(六)不利用内幕消息和不正当手段从事股票投机交易。&&&&十五、有关当事人及本公司咨询、联络机构&&&&(一)本分司股票登记及交易清算机构&&&&海南证券报价交易中心是本公司股票法定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是本公司股票交易的一级清算机构;&&&&本公司股东的各项登记业务应到当地人民银行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二)本公司股票在深圳上市推荐人&&&&1、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法人代表:陈康&&&&地址:深圳市红岭路红岭大厦&&&&电话:243115&&&&2、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人代表:孟天&&&&地址:海口市海秀路望海国际大酒店206房。&&&&电话:6&&&&(三)法律顾问:海南省律师事务所庞道斋律师、甘昌耀律师&&&&地址:海口市和平南路宁屯大厦309室&&&&电话:343904&&&&(四)财务顾问:海口市会计师事务所&&&&地址:海口市滨海新村502一504号&&&&电话:772414&&&&(五)投资者如需查阅备查文件或咨询相关事宜,请于办公时间前往下列单位查询:&&&&1、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证券部。&&&&  地址:深圳市红岭路红岭大厦。&&&&  电话:273905&&&&2、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  地址:海口市海秀路望海国际大酒店206房。&&&&  电话:6&&&&3、海南化纤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地址:海口市城西仁里坡。&&&&  电话:((传真同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六)本公司董事会委托梁学清、林实诚为公司授权代表,专司股证及相关事务。投资者如对本公告书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公司授权代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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