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小规模纳税人 月末结账时应交税金在借方余额在借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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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会计结转分录
会计月末会计的结转分录
月末会计的结转分录
一、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
1、按工资总额14%提取职工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
2、按工资总额1.5%提取职工教育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费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费
3、按工资总额2%提取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二、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三、摊销费用
借: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
四、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五、结转各种收入
1、结转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2、结转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3、结转营业外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六、结转成本、支出、税金
1、结转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结转其他业务支出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支出
3、结转营业外支出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4、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七、结转各项费用
1、结转管理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2、结转财务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
3、结转营业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费用
八、季度计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目前我国商品零售企业广泛采用的售价金额核算法,实际上是零售价法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具体运用。售价金额核算法的具体账务处理程序如下:
(1)平时商品存货明细账的进销存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记入“商品成本差异”账户。
(2)期末,计算进销差价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进销差价率=(期初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本期发生的商品进销差价)/(期初库存商品售价+本期发生的商品售价)×100%
具体计算时也可按以下方法计算:
进销差价率=月末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账户余额÷(月末“库存商品”账户余额+月末“受托代销商品”账户余额+本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l00%
(3)根据进销差价率计算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进销差价,其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本期商品销售收入×进销差价率
=本期“主营业务收入”账户贷方发生额×进销差价率
(4)调整本期已销商品的销售成本。
本期已销商品实际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
【例2】接例1,本期购销业务及有关的计算程序,在“售价金额核算法”下的会计处理如下(有关增值税的分录略):
(1)结转入库商品成本:
借:库存商品 80 600
贷:材料采购 620 000
商品进销差价 l86 090
(2)本期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 82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20 000
(3)平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820 000
贷:库存商品 820 000
(4)计算进销差价率:
进销差价率=(70 520+186 000)/(360 000+806 000)×l00%=22%
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820 000×22%=180 400(元)
(5)根据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冲转销售成本:
借:商品进销差价 180 4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80 400
经过调整,本期商品销售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639 600(=820 000―180 400)元;“库存商品”的期末借方余额为346 000元,“商品进销差价”账户的贷方余额为76 120元。企业在会计期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存货项目中的商品存货部分,应根据上两个账户的期末余额的差额列出。上述两个账户期末余额的差额为269 880(=346 000-76 120)元,该项数额与按存货成本率计算的期末存货成本完全一致。商业会计科目表
14:11
资产类负债类损益类
编号科目名称编号科目名称1.收入类
101现金201短期借款
102银行存款203应付票据
103其他货币资金204应付账款编号科目名称
111短期投资206预收账款501商品销售收入
121应收票据209代销商品款541其他业务收入
122应收账款211其他应付款571营业外收入
125坏账准备(贷)215应付工资561投资收益
126预付账款216应付福利费增加:贷 减少:借 余额:贷
129其他应收款221应交税金
131商品采购229其他应交款
131库存商品231预提费用2.支出类
141受托代销商品245应付利润
143商品进销差价(贷)251长期借款编号科目名称
144商品削价准备(贷)增加:贷 减少:借余额:贷511商品销售成本
145加工商品521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149分期收款发出商品517经营费用
155包装物所有者权益551管理费用
157低值易耗品555财务费用
159待摊费用545其他业务支出
161长期投资编号科目名称579营业外支出
171固定资产301实收资本550所得税
175累计折旧(贷)311资本公积增加:借 减少:贷 余额:借
176固定资产清理313盈余公积
179在建工程321本年利润
185递延资产(长期待摊费用)341利润分配损益类科目平时的余额在月末都要转入到“本年利润”科目中 月末无余额
191待处理财产损益增加:贷 减少:借 余额:贷
增加:借 减少:贷余额:借
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我也就没有分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原营业费用),就直接把除财务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记入营业费用。
销售费用和营业务成本是两个平等的概念。所以,到月末: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财务费用
1、销售费用,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网点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2、管理费用,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3、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汇兑损失以及相关手续费
不管什么行业,只要发生的经济业务涉及到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内容的,都要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设置会计科目。但是,对于一些小单位,业务量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营业费用”科目,税务部门不会干涉的。
增值税是属于价外税,而“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是商品销售时候的费用性税金,所以这科目下不包括增值税的核算。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建 税,营业税,关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
月末会计的结转分录
一、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
1、按工资总额14%提取职工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福利费
2、按工资总额1.5%提取职工教育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费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费
3、按工资总额2%提取工会经费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二、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三、摊销费用
借: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等)
贷: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
四、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五、结转各种收入
1、结转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2、结转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3、结转营业外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六、结转成本、支出、税金
1、结转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结转其他业务支出
借:本年利润
贷:其他业务支出
3、结转营业外支出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4、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七、结转各项费用
1、结转管理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2、结转财务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
3、结转营业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费用
八、季度计提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2、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3、上缴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问题补充:
每月一定得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吗?所得税按季计提吗?固定资产折旧按什么标准计提,具体怎样做分录?
1、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福利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要计提的,提取的费用可以列入成本费用中。如果你不提取的话,成本费用少列支,加大利润,出现利润要缴纳所得税的。
2、固定资产折旧标准,会计制度上有相关的规定,不同的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不一样,而且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很多种,所以,每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额是不同的。
3、所得税,一般都是季度计提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如果季度没有利润或收入的话(所得税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就不用计提所得税。
4、我给你提供的月末结转比较全面的,如果你单位不涉及到的内容就不用作结转。
零售业售价金额核算商品成本的核算方法
商业企业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时间: 11:14:00
(一)商品销售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一般采用“提货制”或“送货制”,货款结算大多采用现金或支票结算方式。批发企业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和银行结算凭证,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零售企业应在每日营业终了时,由销售部门填制销货日报表,连同销货款一并送交财会部门,倒算出销售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某商品零售企业9月8日各营业柜组交来销货款现金8775元,货款已由财会部门集中送存银行。作会计分录如下:
按税法的规定,销售给消费者个人的商品,实行价税合并收取,所以应倒算销售额如下: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8775/(1+17%)=7500(元)
销售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7500×17%=1275(元)
上述两个公式也可简并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含税销售额×税率/(1+税率)
如企业适用17%的税率时: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4.53%
如企业适用13%的税率时: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1.50%
对于该项业务,财会部门根据各柜组的内部缴款单,填制销货日报表、“进账单”等凭证,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上述做法,需要每天或每次计算销项税额,工作量大,也会出现误差。为此,对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实物负责制的企业,按实收销货款(含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按售价金额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这里的商品销售收入暂按含税价格全部计入。月末,按含税商品销售收入乘以14.53%或11.50%计算出全店的销项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使商品销售收入由含税变为不含税。按月末差价表结转实际成本,借记“商品进销差价”(差价+销项税额),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含税),调整“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为实际的商品销售成本。
仍以本例资料,每天收到销货款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假设本月全店的含税销售收入总额为50000元,本月的销项税额为7265元[50000/(1+17%)×17%]。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月末商品进销差价表结转实际成本。假设商品进销差价表上所列商品进销差价总额为14500元(含税):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
月末实现的毛利=本期含税毛利-销项税额
=1=7235(元)
2.平销行为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回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生产企业弥补商业企业进销差价损失的方式有:通过返回资金方式,如返回利润或向商业企业投资等;赠送实物或以实物方式投资。这种平销方式近年呈增长之势,而且将不限于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也可能进一步发展为生产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之间平销。为了防止不平等竞争,税法规定:不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只要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各种形式的返回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并从其取得返回资金的当期进项税额中予以冲减。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的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的适用增值税税率
某商业企业据2月份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入账的进项税额为35100元,当月从生产企业(供货方)取得返回资金为18700元,增值税税率17%。作会计分录如下: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18700/(1+17%)×17%=2717(元)
如果是以返还资金方式: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17(红字)
贷:本年利润
如果是以实物方式:
借:库存商品等有关账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717(红字)
贷:资本公积或实收资本
(二)视同销售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这里侧重介绍委托代销和受托代销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其余视同销售业务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与工业企业基本相同。
1.委托代销商品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委托代销是用来扩大企业商品销售范围和销售量的一种经营措施,是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商品的一种销售方式。按税法的规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应视同销售货物,其销售成立、发生纳税义务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代销清单应列明已销商品的数量、单价、销售收入,委托企业据此给受托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账务处理。账务处理方法视委托代销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
(1)以支付手续费方式的委托代销。
委托单位应按商品售价(不含税)反映销售收入,所支付的手续费以“营业费用--手续费”列支。如果受托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则应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代销商品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如果受托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税款和价款合计开具普通发票。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到受托单位开来的手续费普通发票后,借记“营业费用--手续费”,贷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某商品批发企业委托天方商店(一般纳税人)代销B商品400件,合同规定含税代销价为234元/件,手续费按不含税代销额的5%支付,该商品进价150元/件。
拨付委托代销商品时(按进价):
借: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B商品
收到天方商店报来的代销清单而款未收到时(代销清单列明销售数量150件,金额35100元,倒算销售额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税额5100元):
借:应收账款--天方商店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天方商店汇来的款项和手续费时[普通发票列明:扣除手续费1500元(30000×5%),实收金额33600元]: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天方商店
结转委托代销商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2)受托单位作为自购自销的委托代销。
委托单位不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的委托代销商品,一般是通过商品售价调整,作为对代销单位的报酬。这种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赊销,至于受托单位按什么价格销售,与委托单位无关。委托单位在收到受托单位的代销清单后,按商品代销价反映销售收入,其账务处理基本同前,只是不支付手续费而已。
某商品零售企业委托大天商店代销A商品300件,双方协商含税代销价117元/件,原账面价128.90元/件,代销价低于原账面价的差额,冲销商品进销差价。作会计分录如下:
拨付委托代销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商品进销差价
贷:库存商品-A商品
代销款收到解入银行时(大天商店定期报来的代销清单,代销商品全部销售金额35100元,倒算销售额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托单位,销售额为3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100元):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代销清单时,也可以将代销货款(包括销项税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月份终了时,再根据全月的商品销售收入总额,乘以14.53%或11.50%,计算销项税额并登记入账,将含税销售收入调整成为不含税销售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结转委托代销商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如果不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而是采取“库存定额、交款补货”的方式,则可将代销单位的销售额包括在本企业商品的销售额之内,收到代销单位交来的货款的同时补货,以代销单位交来货款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例36]某商品零售企业采用“库存定额、交款补货”方式委托某饭店代销C商品,拨付C商品400件作为库存定额,含税代销价40元/件,登记委托代销商品备查簿,同时补足库存定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月终,查商品销售收入账户,销售收入净额(自营销售收入+代销销售收入-销售退回及折让)为351000元,销项税额51000元[351000/(1+17%)×17%]。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本月销售商品成本的计算,应按所售商品数量(包括代销商品)乘以库存商品的含税零售价(委托代销商品也按原库存商品的含税零售价计算)。本月自销商品及代销商品的含税零售价总计为331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这样,代销商品含税代销价低于原库存商品含税零售价的差额,就以增加商品销售成本的形式体现在其中。
4.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存货投资并非销售业务,而是一种资产转变成另一种资产的经济业务,不改变所有者权益。但这种转变使存货未经“销售”而进入消费,因而自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和支付加工费中记入“进项税额”的增值税就流失了,购买货物已记入“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也流失了,企业就占了国家的便宜。因此,按税法的规定,应税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税销售成立、发生纳税义务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为移送货物的当天。按所投资货物的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增值税与投资货物的账面价值之和,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按货物成本,贷记“产成品”、“原材料”等;按货物成本或账面原价与重估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按应纳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自1996年起,税法明确要求企业应将自产货物投资作主营业务收入处理。
某工业企业6月份将购入的原材料一批对外投资,其账面成本200000元。作会计分录(未考虑相关税费)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年终,所得税的调整同前。
若上述对外投资不是外购原材料,而是企业生产的A产品,投出的A产品成本180000元,市场售价200000元。则作会计分录如下:
对外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投出A产品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A产品
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以产成品、库存商品进行投资,如果不涉及补价,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减值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等账户;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商品”、“产成品”等,按换出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如果涉及补价,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等账户,按收到的补价,借记“银行存款”;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商品”、“产成品”等,按换出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按应确认的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易收益”。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评估价值或税务机关确认价值有差额,应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金额应构成同期应税所得额。
5.企业将自产的、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这种业务是一种较为实在的销售业务。因为股东或其他投资人是有别于该企业的另一个实体(会计主体)。这一行为虽然没有直接的现金流入或流出,但实际上它与将货物出售后取得货币资产,然后再分配利润给股东,并无实质区别,只是这里没有现金流入或流出,而直接以货物流出的形式,体现的是企业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因此,这一视同销售行为,应通过销售来处理,即应按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市场价格计价并计入有关收入类账户。确认销售成立、发生纳税义务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股东或投资者为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或普通发票(投资者或股东为自然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的时间,为分配货物的当天。按分配货物的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市场价格和按其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增值税两项之和,借记“应付利润”;按应税货物的售价、组成计税价格、市场价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按应纳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天华厂将自产的甲产品和委托加工的丁产品作为应付利润分配给投资者。甲产品售价为60000元,委托加工丁产品没有同类产品售价,委托加工成本40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甲产品应计销项税额=60000×17%=10200(元)
乙产品组成计税价格=40000×(1+10%)=44000(元)
丁产品应计销项税额=44000×17%=7480(元)
借:应付利润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按财务会计制度分析,并非销售活动,不计入有关收入类账户。应税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其应税销售成立、发生纳税义务并开具普通发票的时间为移送货物的当天。按所用货物的成本与货物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增值税之和,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应付福利费”等;按所用货物成本,贷记“产成品”、“原材料”等;按应纳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若购进货物直接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购进时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因购入已成消费品进入最终消费领域,因此,不作视同销售。
企业职工俱乐部领用本企业生产的空调器5台,生产成本8000元/台,售价10000元/台。作为职工福利,发给职工抽油烟机400台,生产成本200元/台,售价250元/台。作会计分录如下:
应纳增值税额=5×10000×17%+400×250×17%
==25500(元)
应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5×=48500(元)
应计入福利费的金额=400×200+1(元)
借:固定资产
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产成品--空调器
年终调账时,按售价与成本的差额计入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7.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这类业务并非销售活动,因为企业并未获得经济利益,但按税法的规定,要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原因是: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本身所耗原材料和支付的加工费等的“进项额”、购买货物中的“进项税额”已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了,若不视同销售,企业就会占国家的便宜;买卖双方若互相“赠送”,国家将无法收税。因此,这类业务要视同销售计税。其应税销售成立、发生纳税义务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时间为移送货物的当天。按所赠货物的成本与所赠货物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的应纳增值税之和,借记“营业外支出”;按所赠货物成本,贷记“产成品”、“原材料”等;按应纳增值税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天华厂将自产的乙产品无偿赠送他人,生产成本9000元,售价11000元。将购进的A材料400公斤无偿赠送他人,该材料计划成本30元/公斤,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作会计分录如下:
乙产品应计销项税额=11000×17%=1870(元)
A材料实际成本=400×30×(1-2%)=11760(元)
A材料应计销项税额=11760×17%=1999.20(元)
借:营业外支出
贷:产成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会计核算
1.进货的核算。某商业零售企业购进商品一批,对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税额17万元。购进商品款项通过银行支付。该批商品当月到达验收入库,进销差价率为15%,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则:购进商品支付款项时:
借:商品采购100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
贷:银行存款117万元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134.55万元〔100×(1+15%)×(1+17%)〕
贷:商品采购100万元
商品进销差价15万元(100×15%)
应抵税金19.55万元。
2.销售收入的核算。若该企业本月实现销售金额为93.60万元(含向购买者收取的销项税额),收到的货款已存入银行。则:
借:银行存款93.60万元
贷:商品销售收入80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万元
3.结转销售成本、应抵税金。在进行上述会计处理的同时,按商品不含税的售价金额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按上笔分录的销项税额(含税售价金额与不含税售价金额之差)冲转“应抵税金”科目。
借:商品销售成本80万元
应抵税金13.60万元
贷:库存商品93.60万元
4.结转进销差价。月末结转进销差价时,仍然采用《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和分摊,但需注意的是,应将期末“库存商品”科目余额部分调整为不含税的余额来计算差价率,即:差价率=月末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本月“商品销售收入”贷方发生额+月末“库存商品”科目余额÷(1+适用增值税税率)〕×100%。本月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本月“商品销售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差价率。
假设本题无期初余额,则:差价率=15÷〔80+(134.55-93.60)÷(1+17%)〕×100%=13.04%。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差价额=80×13.04%=10.43(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进销差价10.43万元;
贷:商品销售成本10.43万元。
5.结转利润。将“商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成本”科目余额分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和借方。
借:商品销售收入80万元
贷:本年利润80万元
借:本年利润69.57万元(80-10.43)
贷:商品销售成本69.57万元
6.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将“库存商品”科目借方余额抵减“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方余额,同时扣除“应抵税金”科目贷方余额,然后再与有关项目进行合并,将结果数填入该表的“存货”项目。本例库存商品进价成本为30.43万元〔(134.55-93.60)-(15-10.43)-(19.55-13.60)〕。
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会计核算
若上例中该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6%),则无需设置“应抵税金”科目,其会计处理如下:
1.进货的核算。购进商品时:
借:商品采购117万元
贷:银行存款117万元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134.55万元〔117×(1+15%)〕
贷:商品采购117万元
商品进销差价17.55万元(117×15%)
2.销售收入的核算。商品销售收入=93.60÷(1+6%)=88.30(万元),应交增值税额=88.30×6%=5.30(万元)。
借:银行存款93.60万元
贷:商品销售收入88.30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30万元
3.结转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93.60万元
贷:库存商品93.60万元
4.结转进销差价。差价率=17.55÷〔88.30+(134.55-93.60)÷(1+6%)〕×100%=13.83%。
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差价额=本月“商品销售收入”贷方发生额×差价率=88.30×13.83%=12.21(万元)。
借:商品进销差价12.21万元
贷:商品销售成本12.21万元
5.结转利润:
借:商品销售收入88.30万元
贷:本年利润88.30万元
借:本年利润81.39万元
贷:商品销售成本81.39万元(93.60-12.21)
、进货核算:某书店从甲出版社购入图书1500册,进价1万元,进项税为1700元,码价为2万元。根据图书调拨单、发票等帐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图书20000
贷:应付账款――甲出版社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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