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弄花发给别人但已经弄没了怎么办??

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刚才给骗了征信,还按了手印发给骗子了,但是骗子说叫我重新打印,不能有皱纹还有必须要用黑笔我就知道他是骗子了这个他应该没有成功吧?
刚才给骗了征信,还按了手印发给骗子了,但是骗子说叫我重新打印,不能有皱纹还有必须要用黑笔我就知道他是骗子了,这个他应该没有成功吧?
无锡推荐律师
400-400-400-解读 | 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汪路:个人征信牌照应该发给谁?
解读 | 零壹财经 孙爽
3月20日,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汪路在央行主管的《金融时报》发表了文章《我国征信业顶层设计研究》(以下简称《顶层设计》),阐述了其对我国征信业(尤其是个人征信)的经营与监管体制的想法。
央行征信中心成立于2006年,是我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央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机构,在我国征信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因此,《顶层设计》一文在个人征信牌照尚未下发、企业征信备案据传已经暂停的当下,具有相当大的参考价值。
以下是这篇文章的要点及零壹财经的解读:
1、监管模式
原文:对个人基础征信机构发放特许经营牌照,实行较严格的监管;对其他普通征信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监管;建立对征信机构、数据源机构和征信服务用户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有效依法保障信息主体权益特别是个人信息主体权益的征信体制。
解读:这一点不仅是文中提到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也是2013年出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明确规定的[1]。
关于个人基础征信业的特许经营,《顶层设计》举了我国基础电信业监管模式的例子,“实际也是实行特许经营管理体制的基础电信业,到目前为止,工信部也仅向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广电颁发了四张特许经营牌照性质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顶层设计》仅有一处提及“企业征信”(相关原文表述为“在信用市场高度发达的美国,由于个人征信与企业征信基本是分开的,其基础征信机构是四家(邓白氏、益博睿、环联和艾可飞)”),其似乎《征信业管理条例》中的“企业征信”归入了“个人基础征信”以外的“其他普通征信服务”中。
2、市场格局
原文:正确理解’特许经营’要防止两个极端,既不能定格为只有一家垄断机构,也不应理解为数量较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最终形成有2~3家基础征信机构的格局是较为适宜的。
解读:根据与业内人士的沟通,征信作为一国社会体系的基础设施,具有公共服务的性质,需要大量投入,其终将形成寡头垄断的市场格局这一点几乎已经成为业内人士的共识。
3、征信机构性质
原文:支持再新发起一家独立、公众和有公信力的基础征信服务机构,重点优先服务普惠金融;同时,启动征信中心体制改革。条件成熟时,给这两家定位于基础征信服务的机构发放两张个人基础征信特许经营牌照。”
解读:市场一直对央行征信中心的定位究竟是商业机构还是政府机构议论纷纷。《征信业管理条例》提出“(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专业机构建设、运行和维护,该运行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央行征信中心正是其所指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运行机构。《顶层设计》则设想改制后的央行征信中心为央行代表国家控股的国有企业。事实上,央行征信中心旗下并非没有“企业”,上海资信即是其控股子公司。
不过,《顶层设计》一文并未指出其所认为的个人征信“基础征信”服务具体指哪些服务,但其认为美国有四家“基础征信机构”(邓白氏、益博睿、环联和艾可飞),未将美国征信服务巨头FICO纳入其中,从这一点来讲,其似乎认为FICO的信用评分业务不属于“基础征信”服务。
4、新发起的基础征信服务机构的性质
原文:对于新发起这家基础征信服务机构,从出资方看,无论国有资本、民营资本,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企业,只要有志于推进我国普惠金融和征信事业发展,都可参与,但不设控股股东。发起机构,可优先由保险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机构组成。
这家新发起机构的性质有三个特点:
一是独立性,是指独立于授信业务,即没有已涉足授信金融业务的控股股东。
二是公众性,是指目标是发展为一个上市公众公司。之所以从发起阶段就明确不必是国有或民营控股的,是因为可以预期征信中心的改革结果仍将是央行控制的国有控股公司,再新发起的定位相同的机构,最好是公众性质的(依法接受监管又没有主管部门),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适度竞争,这是根据征信是一类大量的、微观的信息中介服务,不是公共产品的本质特征设计的。不设控股股东,是因为基础征信机构代表着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基础设施,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它不宜由一个民营企业家掌控,而应让专业经营团队有较大话语权,即创造让专业人员做专业工作的环境。
三是要有公信力,这是基础设施机构应具备的特征,但并不是只有国有公共部门才能具备,这需要在设计发起时考虑并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培育。这些设计特征,既有利于构建兼顾公益与效益的平衡、保障客观独立地进行信用评价的机制,也可在承担基础服务设施职能的市场化机构模式上作一些有益探索。
解读:《顶层设计》的以上观点与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在中国金融发表的《征信体系的共性与个性》的观点类似[2]。
更早之前,2015年1月,央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征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鹏元征信有限公司、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中智诚征信有限公司、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等八家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目前看来,这些机构中“没有已涉足授信金融业务的控股股东”的只有鹏元征信有限公司、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中智诚征信有限公司和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等四家。
从监管人士的公开表态看,至少此前被要求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一些机构将无法获得个人征信牌照,市场亦逐渐形成此预期。在《顶层设计》一文的设想中,上述八家机构没有一家能单独获得个人征信牌照。
5、个人基础征信特许经营模式的选择
原文:一种模式是将拟审批发放的征信牌照区分为基础征信牌照和普通征信牌照,其中基础征信牌照只少量发放2~3张;普通征信牌照则根据市场需求有控制地发放。
另一种模式是只针对个人基础征信业务,按照特许经营的思路,也是只发放2~3张少量牌照,其他不是定位于在全国范围全面采集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非基础征信或普通征信服务机构(包括专注于行业、地区的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征信产品如各类评分模型开发、风控服务等),均实行备案管理。”
解读:两种模式的关键区别是普通征信业务究竟是实行牌照制还是实行备案制监管,共同点是对个人基础征信业务都只发放2-3张少量牌照。
6、改革路径
第一步,从保险信用信息和互联网金融信息采集起步,首先建立起更关注对保险信用和互联网金融发展至关重要的要素——诚信信息的征信系统,尽早弥补目前基础征信业结构性缺失的突出短板,然后再拓展采集其他信息。
第二步,建设两个信息采集子系统,分别是互联网公开信息(包括公共部门发布的涉及信息主体的司法、行政执法信息)自动抓取系统和商务信用及民间信用征信系统。
第三步,根据互利共赢的市场原则,采集授信机构的信贷信用信息(这并无法律障碍)。
解读:上述内容体现出《顶层设计》高度重视保险信用信息和互联网金融信息。
虽然目前央行征信中心运行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常被称为“央行征信系统”)并未向网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机构开放查询,但央行征信中心控股子公司上海资信搭建了“网络金融征信系统(NFCS)”,截至日,NFCS累计签约机构1,024家,累计报数机构470家;央行主管的支付清算协会也搭建了“小微金融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原名为“互联网金融信息共享系统”);央行牵头组建的互联网金融协会也正在搭建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也就是说,央行目前在互联网金融信息采集方面已有积累。
至于从保险信用信息起步的设想,纵观海外征信发展历程,可以发现这并非没有先例。美国征信巨头艾克飞在20世纪初即开始开展保险信用信息服务业务。
7、征信业其他机构的发展展望
原文:在征信业发展的基础上,可进一步支持、培育少数独立、有品牌效应的信用和普惠金融服务集团公司,拓展信用产品创新研发及咨询服务、信用评级(目标是打破国际资本市场上少数评级公司的垄断地位)、信用智库和信用教育,为我国信用经济(包括金融信用、商务信用、民间信用和国际信用)的深入发展,特别是为普惠金融、民营信用市场的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提供更好的基础服务。
解读:根据《顶层设计》,除了普通征信业务,在某种程度上,“信用产品创新研发及咨询服务、信用评级、信用智库和信用教育”可能是一个民营资本被鼓励进入的领域。
[1] 《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批准设立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凭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未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个人征信业务。”
[2] 《征信体系的共性与个性》提出“无论是市场主体的要求还是政府监管的要求,坚持独立第三方征信,有效防范征信活动中的利益冲突,是国际公认的征信准则。这里的第三方,是指信用交易双方之外的那一方。独立第三方,其独立性是相对债权人和债务人而言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业务上独立,即作为一个独立第三方的征信机构,不能从事与债权人和债务人同质的业务。世界银行通过对全球征信国家进行研究后得出结论,国际上没有任何一个征信机构,是由某一个金融机构或某一个企业集团单独发起成立的。二是公司治理结构上独立,即征信机构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与其发起人和股东在股权结构、人事安排、财务核算和经营决策上必须独立,防止个别大股东对征信机构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干扰和控制。三是关联关系上独立,即征信机构董、监、高等主要负责人,与该征信机构的发起人、大股东、主要信息提供者和主要信息使用者之间,通过穿透到自然人的方式,不存在委派或指派的关系。这样可以保证征信机构董事、监事、高管等团队的专业性,以确保专业人来干专业事。”
以下为《我国征信业顶层设计研究》全文:
作者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 汪路
来源 | 金融时报
如何构建有中国特色、既有分工又有竞争和合作、运行高效的征信服务机构体系,实现征信业的规范、可持续发展?当前,针对我国征信业进一步发展面临的困境,笔者提出: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指明的方向,在个人基础征信业实行特许经营体制;支持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有志促进中国征信业发展的社会力量再新设一家独立的、公众但不设控股股东的和有公信力的基础征信机构,全面服务信用经济,重点服务普惠金融和保险信用事业发展;同时,启动央行征信中心的体制改革;适时、分别给这两家全国性的基础征信机构发放两张个人征信业务的特许经营牌照。
(一)定位目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征信体系作为经济信用重要基础设施的定位更加明确,作用进一步增强,征信业主要为各类经济信用交易中的相对关系人平衡地提供信用信息专业服务,重点服务普惠金融。
征信服务(包括信用报告、信用评分服务、反欺诈服务等)不能也不宜视作公共产品和对信息主体道德品德诚信度的评价依据,而主要是协助信用中介机构(如银行和保险等)进行信用风险管理的一种基础性工具。同时,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建设,又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虽然只是较小的组成部分,远不能替代后者,但应该并能够为改进社会诚信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服务市场目标。进一步拓展征信服务市场范围,增强征信约束机制对各类信用市场(包括金融信用、商务信用、民间信用和国际信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
(三)征信机构目标。培育2~3家基础征信服务机构,其业务定位是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全面采集各类可反映信息主体信用状况的信用信息,主要提供基础征信服务(包括各类信用报告和信用评分,特别是优惠服务于小微企业和金融消费者的信用报告和信用评分)。同时,发展一批有特色的、可与基础征信机构建立市场合作关系的中小型普通专营或兼营征信的服务机构。依法按市场机制运营的两类征信机构,构成有中国特色、既有分工又有竞争和合作、运行高效的现代征信业供给测市场主体。
(四)监管模式及目标。对个人基础征信机构发放特许经营牌照,实行较严格的监管;对其他普通征信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监管;建立对征信机构、数据源机构和征信服务用户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有效依法保障信息主体权益特别是个人信息主体权益的征信体制。实现征信业的规范、可持续发展。
(一)打破独家垄断,实行特许经营。这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为征信业指明的发展方向。这次全会作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这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指的就是征信体系或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十六字方向中的关键是“特许经营”。现在看来,特许经营体制非常适合于个人基础征信业。正确理解“特许经营”要防止两个极端,既不能定格为只有一家垄断机构,也不应理解为数量较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最终形成有2~3家基础征信机构的格局是较为适宜的。在信用市场高度发达的美国,由于个人征信与企业征信基本是分开的,其基础征信机构是四家(邓白氏、益博睿、环联和艾可飞)。而在国内,实际也是实行特许经营管理体制的基础电信业,到目前为止,工信部也仅向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中国广电颁发了四张特许经营牌照性质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按照这个思路,我国征信业次优的顶层设计是:支持再新发起一家独立、公众和有公信力的基础征信服务机构,重点优先服务普惠金融;同时,启动征信中心体制改革。条件成熟时,给这两家定位于基础征信服务的机构发放两张个人基础征信特许经营牌照。
针对个人基础征信业务实行特许经营,有两种模式可供选择:一种模式是将拟审批发放的征信牌照区分为基础征信牌照和普通征信牌照,其中基础征信牌照只少量发放2~3张;普通征信牌照则根据市场需求有控制地发放。另一种模式是只针对个人基础征信业务,按照特许经营的思路,也是只发放2~3张少量牌照,其他不是定位于在全国范围全面采集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非基础征信或普通征信服务机构(包括专注于行业、地区的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征信产品如各类评分模型开发、风控服务等),均实行备案管理。不论采取哪种模式,目前可批准新筹备发起一家全国性的、重点服务普惠金融的基础征信股份制公司,向其发放一张个人基础征信业务的“特许经营”牌照;同时也向改制后的征信中心发放一张。
发放牌照的具体操作,即使名称不直接叫特许经营,只要按照特许经营的思路严格控制地发放少数个人征信业务牌照,就像在许多基础行业那样,实际上实行的就是特许经营体制。
(二)整合社会资本,以竞争促发展。对于新发起这家基础征信服务机构,从出资方看,无论国有资本、民营资本,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企业,只要有志于推进我国普惠金融和征信事业发展,都可参与,但不设控股股东。发起机构,可优先由保险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机构组成。这家新发起机构,将来可与改制后的征信中心(央行代表国家控股的国有企业)进行适度竞争,以促进征信业的健康发展。
这家新发起机构的性质有三个特点:一是独立性,是指独立于授信业务,即没有已涉足授信金融业务的控股股东。二是公众性,是指目标是发展为一个上市公众公司。之所以从发起阶段就明确不必是国有或民营控股的,是因为可以预期征信中心的改革结果仍将是央行控制的国有控股公司,再新发起的定位相同的机构,最好是公众性质的(依法接受监管又没有主管部门),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适度竞争,这是根据征信是一类大量的、微观的信息中介服务,不是公共产品的本质特征设计的。不设控股股东,是因为基础征信机构代表着市场经济的一种重要基础设施,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它不宜由一个民营企业家掌控,而应让专业经营团队有较大话语权,即创造让专业人员做专业工作的环境。三是要有公信力,这是基础设施机构应具备的特征,但并不是只有国有公共部门才能具备,这需要在设计发起时考虑并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培育。这些设计特征,既有利于构建兼顾公益与效益的平衡、保障客观独立地进行信用评价的机制,也可在承担基础服务设施职能的市场化机构模式上作一些有益探索。
(三)改革实施路线图。实施上述改革思路,可分三步走:第一步,央行应抓紧调研论证,尽早在避免利益冲突问题上形成共识,并向社会公告这一发牌审批先决条件,以便及时、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第二步,在充分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由央行决定或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决定,在个人征信业实行特许经营管理体制。第三步,在决定特许经营后,由央行主持,一方面由央行批准再新发起一家重点服务普惠金融的基础征信服务机构;另一方面同时启动征信中心体制改革,齐头并进,相互促进。央行按照一致透明的政策标准对两家持牌基础征信机构实行严格的监管。发起这家新机构,确定发起人团队,应在全国公开遴选工作,主要考查其专业素养及有利益于形成公信力。
意义及可行性
(一)针对问题导向的有效解决方案,符合国家利益。这个顶层设计,实际上也是征信业的供给侧改革,直面制约征信业发展的要害问题,又可有力促进征信中心体制改革,对央行征信中心的发展也是十分有利的;并能促进培育一批与基础征信机构进行市场化合作的小、专征信机构的发展,必将有力地促进整个征信业的创新发展,有利于塑造富有效率的、中国特色现代征信业。
(二)法律分析论证支持在个人征信业实行特许经营,并有大量可资借鉴的实例。
(三)有市场需求的基础支撑,市场资本会给予积极响应。保守估计在短期内有百亿元规模的基础征信市场,从信息采集和产品服务研发两端来看,至少尚有80%的发展空间,建设发展的道路任重道远。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加上参与支持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积极意义,在有明确政策支持的条件下,各类社会资本给予积极响应是可以预期的。
(四)由央行批准发起机构的公司章程。鉴于新发起设立的基础征信机构所承担的金融基础设施功能,应由央行批准发起该机构的公司章程。
(五)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应成为这个一揽子改革的拦路虎。可以参照的其他行业的改革实践,国家建设的很多战略资源包括粮、油库,现在都是在法规政策指导下,由企业主体在管理和运营的。
(六)新机构业务发展路径概略。第一步,从保险信用信息和互联网金融信息采集起步,首先建立起更关注对保险信用和互联网金融发展至关重要的要素——诚信信息的征信系统,尽早弥补目前基础征信业结构性缺失的突出短板,然后再拓展采集其他信息。第二步,建设两个信息采集子系统,分别是互联网公开信息(包括公共部门发布的涉及信息主体的司法、行政执法信息)自动抓取系统和商务信用及民间信用征信系统。第三步,根据互利共赢的市场原则,采集授信机构的信贷信用信息(这并无法律障碍)。
在征信业发展的基础上,可进一步支持、培育少数独立、有品牌效应的信用和普惠金融服务集团公司,拓展信用产品创新研发及咨询服务、信用评级(目标是打破国际资本市场上少数评级公司的垄断地位)、信用智库和信用教育,为我国信用经济(包括金融信用、商务信用、民间信用和国际信用)的深入发展,特别是为普惠金融、民营信用市场的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提供更好的基础服务。
更多文章,欢迎查看零壹财经网站(01caijing.com)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今日搜狐热点个人征信牌照,就真的是发给个人的?个人征信牌照,就真的是发给个人的?鹰眼财经百家号庄主,我提交的问题是有关个人征信牌照的,想问庄主,个人征信是央行要给个人颁发征信牌照吗?求科普!薇薇庄主家庭财富规划专家:个人征信牌照的颁发对象针对的是机构,不是个人,奇怪的是,问你这样问题的人竟然人数还不少,这么多人,敢问这位兄台,你怎么看?首先个人征信针对的肯定是个人,这个没错,而牌照其实是GJ颁发的针对个人征信体系认可的GJ证明,咱们注意到没有,最近的热点新闻里提到有8家申请“个人征信牌照”的机构无一家合格!这里含阿里腾讯,这8家机构是哪几家?分别是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考拉征信、华道征信。如果你用芝麻信用,那理解起来就容易很多,芝麻信用就是阿里的个人征信体系,这个体系如果被国家相关部门认可并颁发牌照,那就意味着,其它的信息使用者(机构)也可以根据此个人征信体系对个人进行信用评级!搜索添加“薇薇庄主”,可免费咨询家庭理财及资产配置问题!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鹰眼财经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专注分享有价值的财经资讯!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阿里腾讯花了3年都没搞定,首张个人征信拍照发给了这家公司_凤凰科技
阿里腾讯花了3年都没搞定,首张个人征信拍照发给了这家公司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个人征信牌照“难产”三年后,首张牌照终于在近日问世了,属于一家叫“百行征信”的公司。
虽然百行征集名字有点陌生,但它的股东可都大有来头,芝麻信用和腾讯征信分别来自阿里和腾讯两大互联网巨头,考拉征信属于拉卡拉,前海征信是平安集团旗下的公司。
事实上,除了大股东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持股 36%)外,其余 8 个股东正是此前拿到央行个人征信试点通知的机构,分别持股 8%,也就是说,这一张牌照将由 8 家公司均分,有效期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
没想到吧?虽然芝麻分、腾讯信用分等搞得热热闹闹,其实很长时间以来都是在无照“裸奔”,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
目前我国有两大征信系统,分别是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在此之间一直是由人民银行管理和维护。不过,人行的征信系统只纳入了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支出和借贷行为,但是这显然不够全面,比如很多民间借贷行为就无法被人行追踪记录到,于是人行决定,或许可以联合其他企业一起干这事,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因此就在 2015 年 1 月批准了第一批展开个人征信业务的试点机构,注意,是“试点”,但这并不妨碍获得批准的机构推出各种玩法。
阿里应该是动作最快的,随即上线了芝麻分,一开始还只是灰度测试,彼时连芝麻分高低、能否开通芝麻信用都成了攀比的资本。到今天,芝麻分也是各家试点机构里发展最全面的、接受程度最高的一个。
相比于阿里的激进,腾讯倒是比较保守,一直到去年下半年才犹抱琵琶半遮面地低调上线了“腾讯信用分”,用法和芝麻分类似,都是作为免押金、小额借款的授信参考。
然而,人行渐渐发现,情况好像有点不对啊。这 8 家公司都各有各的如意算盘,各自为政,这就与人行建立征信体系的初衷背道而驰了,因为征信的本意在于信息共享,比如所有的银行都可以查询到用户在人行征集系统的信息,也需要将用户的借贷情况定期上报。
况且,无论是芝麻分或腾讯信用分,或是其他几家的对应产品,都是为自家公司业务服务的,背后还有大企业或集团,彼此之间存在利益冲突,这又违背了第三方征信机构的独立性原则。
8 家机构没有一家合格,所以牌照也就迟迟没法批下来了。好吧,虽然没有正式名分,但央妈也没有说不可以,所以也不妨碍阿里腾讯们继续在个人征信领域开疆扩土。
然而,放任各机构在征信市场混战也不是个事,最终还得由人行出来主持大局。信息不共享?央妈牵头,一起组个公司,这不就解决了?于是就有了开头我们提到的“百行征信”。
共享哪些信息呢?事实上,按照人行的解释,能够共享的只是人个作为债务人的债务信息,也就是你跟谁借了钱、借了多少钱,至于你把上百万借给了谁,征信机构是不感兴趣的。
因此,拿到牌照的百行征信,主要还是为互联网金融(网贷、P2P 等)服务,为的是避免出现“多头借贷”的现象。之前由于各网贷平台之间信息没有共享,经常会出现用户在 A 平台欠债不还,却还能在 BCD 平台借到钱的现象,而这 8 家机构的信息若能整合起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人行征信系统的空白。
话虽如此,但这些有利益冲突、竞争关系的公司,在信息共享方面能做到何种地步,还是存在疑问的。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凤凰网科技官方微信
播放数:5808920
播放数:289964
播放数:129561
播放数:5808920免费办理口贷通秒借卡,月息8厘,额度20万-600万,无视征信黑白户均可办理
秒借卡
秒借是无需抵押,无需担保,无视黑白户,不看征信即可办理的便民业务,手续简便,费用低廉,借款速度以秒计算!
& 2015年,口贷通秒借为全国上万名着急用钱的朋友解决了用钱难题,缓解了燃眉之急!
&2016年,秒借卡横空出世,为更多人解决用钱难题!
&秒借卡不是消费卡,无需购物!
&秒借卡不是信用卡,不用半年时间申请提额!
&秒借卡是纯粹的借款卡!
&拥有秒借卡,可以在支付宝、借贷宝签订电子借条进行借款,也可以在全国代理点面签纸质借条,进行借款!
&先息后本,利息仅为8厘!&&秒借卡用户真实反馈:
客户真实反馈
客户真实反馈
&&因秒借卡金额较大,每天秒借用户仅限100人!
填写图片摘要(选填)
秒借卡个人版,最高秒借20——40万
秒借卡企业版,最高秒借300——600万
免费办理秒借卡
​为规避逾期风险,产品将在客户第一期借款还清后发出
办卡联系(微信/支付宝/手机号)
以下是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复制补充完整发给我
推荐人ID:9039
推荐人手机:
推荐人姓名:游江
申请类型:个人版或企业版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亲属联系人姓名:
非亲属联系人姓名:
支付宝账号:
请复制以上信息补充完整发给我
支付宝/微信
最后需要:
①身份证银行卡正面清晰照一张(银行卡是中农建工十大银行之一均可)
②身份证银行卡背面清晰照一张(银行卡背面必须有签名)
③个人手持身份证清晰照一张(身份证上面信息必须清晰)
⑤企业版须加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清晰照(老版: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新版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代码一张照片即可)
企业版还需要营业执照照片
个人版(年龄22-55周岁)
企业版(注册时间1年以上)
再把照片发给我
支付宝/微信
利息与服务费:
月息8厘,服务费为当期借款额度的1%为代理商收取,还款时本息一起还,当月还不清可月月还息(打借条时定好还款期限),直到还清本金才可进行下期额度。
个人版每期额度最长期限两年还清,企业版每期额度最长期限三年还清,不尊重口贷通或者恶意逾期不能提额且可停止秒借卡使用权。
十万以下签订电子借条,十万以上签订纸质借条。
​办理电话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网贷把征信弄乱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