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借钱跑路,借方借了跑路了,请问帮借方有什么责任没有,最初我担保3000元让被借方,借给借方,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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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公司名言:如果你不想要一个朋友,就把钱借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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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普惠金融白毛女的故事是那么的深入人心,被逼债的一定是善良而弱小的,而逼债上门的肯定是无恶不作的,我们从小就刻在了脑海里。据说,当时在台上,演黄世仁的大明星就差点被台下愤怒的战士给举枪毙了---随便上网搜搜,很多都是讨债被杀的案例。我们今天就来讲讲贷款公司以及借贷的那些不好的事。
 2010年,永登县农民王灵仁赌博成性,欠下赌债2万元,债主上门催要赌债,拒绝还债的王灵仁在3名讨债人的逼迫下,出手将其中两人打成一死一伤,后被判处无期徒刑。事实上,每个人,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不会刻意去举债,更不会接受利滚利的高利贷。但是,这些年,中国很多年轻人都背上了大笔的债务,虽然不是万恶的高利贷,但对比很多人的收入,数百万的房贷也重的可以,没有人不怕有一天被银行追债。有人曾天真的认为,即便我房贷不还了,银行也拿我没办法,甚至连赶我出门都没戏,因为中介和开发商的营销人员就是这样介绍的。不过,也有很多人其实很清楚,没有任何的债主讨债会是温文尔雅,而欠债还钱更是天经地义。当这些情感夹杂在一起,一起发生在几乎一年之前的山东暴力讨债导致的杀人案件被报道之后,愤怒瞬间就点燃了网络。人同此心,这是最容易被推动下的舆论风潮,每个人都怕被追债的紧张感瞬间释放了。追债总是讨人恨的。所以,犹太人有名言,如果你不想要一个朋友,就把钱借给他。现实中,很多人知道,把钱借出去,不要帐,朋友会躲着你,朋友也不好做了,要账,那朋友很多就真的没有做了。这还不是高利贷,甚至很多都是没有利息的无息借款,借债的人往往不会感恩,只会记住你要账时候的冷落。高利贷就让人恨了,而且是从头至尾的恨。因为,动辄一分钱的月息,一年要付出往往一倍两倍的钱来偿还,借钱的人都是为了解决燃眉之急,即便你把钱借给他,他也只是解决了一个困难,不会对贷出的人有丝毫的感恩。很多人,借了高利贷,要还的时候一定是心痛的,也一定是恨意非常,如果一旦有可能,就希望能“公平”一些,赖账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但是,反过来想想,能在关键时刻把钱借出,不管怎样,也算是帮人之忙,至于利息太高,确实有可能是乘人之危,但也有风险因素的关系。在金融上,没有强卖强买,借贷双方一定是自愿达成的,而这种自愿肯定有市场利率作为平衡,否则,就很难达成交易。高利贷之所以存在,正是因为这些借款风险很高,很多都是没有办法收回的坏账。风险高,收益高,符合金融的基本规律。高利贷的诞生就是衔着血的,因为缺乏足够的法律保护,而借款人又没有足够的抵押物,一旦偿还困难发生的时候,与黑社会的结合几乎是天然的、必然的,否则就是彻底的坏账损失。否则,就没有人敢把钱当做高利贷放出去,放给90%是偿还不了的那些借钱人手里。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我们曾经在中国土地上基本消灭了高利贷,只是在不到十年之前才又重新放开。在针对大清时代的案例分析后,根据经济学家们的研究,高利贷的利率越高,放贷方的死亡率越高。高利贷既可能是贪婪,也可能是对潜在风险(比如被打死)的回报。研究表明,允许弱势群体在生存受到威胁时以道义原则来对抗市场原则。在道德上指责高利贷的结果往往是不可持续的公益信贷,最终被伤害的还是得不到金融支持的群体。简单的说,如果一味的用道德来指责收债的人,会让更多有能力放贷的也不再敢放贷,或者继续提高高利贷的利率。学者们认为,历史上的高利贷并不是黄世仁与白毛女之间的关系,而更多的如放贷者并不具有绝对强势的地位。当借方违约时,贷方并没有特别的方法要回债务,这时一旦发生纠纷,贷方可能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他打死借方对自己讨回债务没任何好处,而且还要被判死刑,借贷两方打死对方的激励很不对称。因此,贷方所面临的受伤或死亡的风险会更高。这也就是我们看到各种各样的案例里,往往都是收债的被不还债的打死,而这些正是被人们认为是“被逼无奈”下的“正当防卫”。高利贷是万恶的,里面包裹了人世间几乎所有的罪恶,只要你碰了他,不管是放贷还是借贷,都是自己保住了撒旦,以后的生活可能都会不由自主。因为你已经选择了不在阳光下的江湖规则,要对后果有充分的准备。什么样的人过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资本过什么样的日子,不要去过分的追求,更不要为了买一步苹果手机而进行“裸贷”,所以,尽量减少自己的债务,更不应该去触碰高利贷或者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轻而易举就能获得的贷款,进行提前的消费。再退一步,如果已经被套牢,就想尽办法堵上窟窿,尽早脱离苦海。须知,没有一个债主是慈善的,不管他是民间的高利贷黄世仁,还是银行,因为有钱收不回来,他们的痛苦和你一样,甚至比你还强烈。网上专业人士说:如果你不幸陷入高利贷,那么一定要保持冷静,慎重对待对方让你签署的任何书面的东西,切不可因为屈服或和解将之前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以欠条形式出具给对方,这样你会越欠越多;注重与对方的沟通方式,切不可以硬碰硬,吃亏的总是你;想方设法在利息滚的还不是很高的时候清偿借款,并保留好所有的还款凭证,早日脱离高利贷。万一遇到了暴力讨债的,你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当武松,怒而行事,当然要想好自己承担后果,一种是做韩信,暂时的忍辱负重以图将来。这时候,恨是没用的,有用的只是自己的清醒的认知和不鲁莽的行动。说到底,高利贷产生的土壤依然是中小企业和个人得不到正常的信贷支持,不得不铤而走险。当互联网金融全面发展,普惠金融真正深入社会的时候,高利贷也许就会被更人性更合理的方式来进行替代,我们都期待这一天早点到来。近日,山东聊城一起因信贷引发的血案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将“高利贷”再次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自2011年至今,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20%左右的增幅逐年攀升,2016年达142万件,标的额高达8207.5亿元,这几乎相当于浙江省第二大城市宁波一年的经济体量。 民间借贷何以问题重重?这其中的症结是什么?
银行信贷“歧视”改革开放30多年来,虽然中小企业的体量及贡献已实现长足进步,但在“金融抑制”导向下,作为百业之母的银行业却一直秉持“饥饿式供给”的输血方针。此种状况既发端于上世纪末中央整顿急剧膨胀的国有大行之余悸,也出自近年各银行竞相突围和保持盈利的压力。其直接后果就是正规金融的信贷创新小心翼翼,大力倾向“贷大、贷房、贷国企、贷政府”的投放,奉行“只锦上添花,不雪中送炭”的歧视化政策。于是,被银行“遗弃”的市场给了民间借贷复燃的巨大空间。“高利贷不除,小微无救”,“天下苦高利贷久矣”……近年,对高利贷的口诛笔伐不绝于耳,而此次于欢案“法理践踏伦理”的共鸣无疑凝聚并放大了这缕从未宁息的讨逆之音。如今,民间借贷还在释放它末日的狂欢,“毕竟,无论是广大中小城市的房地产,还是作为‘世界工厂’门面担当的传统中小加工制造企业,都随着全国特别是内陆经济进入新常态而疲惫不已,非正规金融暴利化的野蛮生长难以为继。”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纪军令断言。 但纪军令强调,“民间借贷”源深流长,决不可率性将其污名化,而“高利贷”、“地下钱庄”等以博取高额不当得利为目的非法金融交易才是需要警惕、严控和取缔的,这也是政府一以贯之的态度。然而,民间非法借贷“从业人士”长期潜踪匿迹,行业信息淤塞,致使对其监管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 地方政府“放纵”据纪军令介绍,2010年前后,地方政府苦于凿通企业融资渠道,对投资、理财及担保类等非正规金融有所放松管控。于是,不少家庭作坊式的理财投资公司、财富管理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一时铺天盖地,甚至还为地方政府的政绩贴金。口子一开,让长期蛰伏地下的高利贷嗅到了一个正身的良机,打着“理财投资”、“P2P”、“合作社”之幌的非法吸储、非法集资活动旋即鹊起,不仅公务员暗中潜入,大爷、主妇、农民等也大张旗鼓地参与,每月几分“利息”和几斤鸡蛋足以让他们在“搞金融投资”的梦幻下乐此不疲。看着摆在眼前的“暴利”,一些实体企业也不惜铤而走险,从银行骗出贷款转投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美其名曰“多元化转型”、“开展资本化经营”。 纪军令谈到,自民间借贷的潘多拉魔盒被打开,监管的缺失和市场的盲目都被加速放大。最后,实体经济发展的断崖式减速碰倒了第一枚骨牌,把本就在合法与非法边缘游走的高利贷商拎到了进退失据的彀中,前有“存款人”堵门,亲朋反目,甚至聚众闹到公检法大院;后有用款人血本无归、跑路甚至一死了之,加之巨额索息的请求法院也不搭理,此时手头唯一的武器唯有自救,私力的极端化就是暴力。“私力救济的疯狂恰恰映射了公力救济的疲弱。”纪军令提出,一个产业“奇迹”成就了一种社会现象,一个经济问题开始嬗变为一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深刻反思当前的政府治理症候。暴力催收肆虐在形形色色的症候魅影下,“暴力催收”粉墨登场。除了与黑社会组织狼狈为奸,狗急跳墙的高利贷商贩更多蚁聚一大批专职催收团伙,或者勾结催收公司,直接绕开“繁琐”的司法渠道,假借“白社会法人”的名目,将黑社会手腕舞弄得游刃有余,从骚扰、软禁、花圈堵路,甚至到绑架、用刑。“黑社会与高利贷两者总是形成一种共生关系。”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丁骋骋指出,就借方而言,一般低风险者看重利率,利率偏高便选择不借,而高风险者则不以为意,为了借钱几乎不计成本。经过市场的甄别与撮合,便出现高风险贷方和高风险借方的两两匹配,贷方顶风放款,借方则饥不择食,利刃上共舞,高利贷应运而生。民间借贷属非正规金融,游离监管之外,极易滑向失控边缘,催生“暴力催收”这一民间借贷纠纷的渊薮。 据丁骋骋介绍,其对最近26年间318起涉黑犯罪的典型判例进行收集整理时发现,四成以上的案件都不免高利贷的身影穿梭其间。 丁骋骋认为,借贷市场是一个自主选择的过程。倘若借款人本身背负高风险,只要借到钱便几乎不计后果,问题在于放款人同样“玩得就是心跳”,放贷不问对象,催收不择手段。最后两类高风险人难免在高利贷上擦枪走火,最终引发恶性事件。“明白这一点就很容易理解,不光高利贷笼络黑社会,黑社会也往往自营高利贷。不光在黑帮组织合法化的日本,许多国家,市场化运作的犯罪型企业只要存在,高利贷就不免为其收入来源”。 铲除高利贷毒瘤诚然,高利贷只是民间借贷中的一支,而民间借贷如此大行其道,丁骋骋则归咎于普惠金融失位。“铲除高利贷,根本出路不在于贴出对最高利率的限制,也不在对暴力催讨组织的打击,而在于发展普惠金融。”丁骋骋就个人信贷如是“开方”:尝试组织新型女性信贷和校园信贷等专项模式。譬如成立女性创业(扶贫)基金会、女子小贷公司或农村女子资金互助体等,加强大学生金融风险意识教育,规范校园网贷,条件成熟时颁布专项指导条例。据丁骋骋研究,女性在正规金融中更易遭受信贷约束,于是被迫转而求援地下。同理,不少大学生亦出没其中,如果两厢叠加,不难解释“裸贷”贩子的猎物袋里为何都是女大学生。所以,在围剿非法集资重灾区的盟军中,女性小额信贷和正规助学信贷有着特殊意义,它不仅直接有助当事人纾困,更重要的,将进一步有助减少民间借贷,捣毁非法集资之基。 “目前我国小贷公司是多,但主要针对法人而非个人,即使提供个贷,也不免各种证明、担保、抵押,手续之杂,周期之长,无法应对个人之急。这里不妨借鉴欧美的‘发薪日信贷’:额度不超过税后工资,月利20%上下,多为纯信用支持,但要求到下一发薪日立即返还。而这种专门经营个贷的小贷公司欲成气候,必须配备得力的社会征信体系,正如当下风生水起的P2P,搭载互联网平台并针对电商的通过大数据较好地解决了这个征信问题。”丁骋骋称。 但无论从体量还是不良社会效应来讲,个人委身高利贷的迫切性显然不及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然而,民营企业家动辄跑路、涉黑、欺诈之闻早已声名在外,加上制度松垮,报表暧昧,银行也摸不清底,以致于可以一个礼拜下的贷款能给中小企业拖上两个多月,粮草迟迟不至,中小企业轻伤拖成重症,最后只能坐以待毙。对此,纪军令指出,金融作为一个专业性强、牵动面广的高风险行业,政府及国有大行对其态度一贯慎之又慎。但一面行业脱缰疾驰,一面监管能力的培养及监管制度的建设长期滞后,这点确属不争。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纪军令表示,高利贷先把全民信任度和安全感搅浑,又让正规金融难逃池鱼之灾:正规金融不良率飙升,到底多少是在为自己历来不屑的高利贷买单,不得而知。如果继续向前溯源,行之有效的制度设计和管控程序在最高决策层面尚未成形,就仍因循“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式发展思维撒手如此敏感、脆弱的市场,酿成今日频仍之乱象,我们又有几度反思? 高利贷,一块难以一刀除之而后快的暗疮,其投机之顽性,寄生之本性,非根治之术不可枭之。“只有市场经济母体风和日暖,高利贷之苔才会焕然消解。值此国民经济回阳、高利贷之瘤层层暴露之际,只要敢于在阳光下揭开它,着重从社会征信体系、金融系统结构及行业治理体制等根子上刮骨疗毒,民间借贷仍会继续扮演好‘有益补充’的角色。”纪军令殷切期望。非法集资+暴力催债,高利贷毒瘤无罪?麻辣财经因一件“辱母杀人”案,高利贷再次进入社会公众的视野。其实,它像恶梦一样已存在多年,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因为“利滚利”孳息,老百姓把高利贷的利息,形象地称作“驴打滚”。那么,多高的利息才算高利贷?这头“驴”打个滚,能卷走多少钱?最近爆出的一则新闻,是上海一位大学生借款4万元,半年时间变成欠款100多万!由于学生群体自控能力弱,加上涉世未深,正在成为高利贷的新目标。学生群体深陷高利贷,并非个案;农民群众深陷高利贷,并非个案;中小企业深陷高利贷,并非个案……这些现象,引起了很多人关注:为什么这些年高利贷愈演愈烈?高利贷是非法的还是合法的?法律对高利贷究竟是怎样规定的?在老百姓眼里,法治就是公众行为有法律规范,遇事有法律保护,别总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高利贷血泪太多,悲剧太多,法律的篱笆应当编的更密实。现在看,实践已经提出这个要求了:管住高利贷,绝不能让悲剧一再上演!问题一:谁是高利贷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央行是这么规定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可能是缘于这条规定,社会上约定俗成地认为,民间借贷只要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就是高利贷。可是,随着利率市场化,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也在变,多少算是超出4倍?具体认定存在难度。针对上述问题,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个新司法解释的最大变化,是以固定利率来“划线”,而不再按基准利率上下浮动。新司法解释划出了两条线:一条是年利率24%,另一条是年利率36%。这两条线把民间借贷分成了三个区:——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司法保护;——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在24%—36%之间的,不保护也不反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从上面可以看出,无论是央行的规定,还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都没有对高利贷进行定性,更没有认定高得贷违法,最大的惩罚,就是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约定无效。2也就是说,放高利贷其实没什么风险,肯定不会亏本。最大的风险,也只是一部分超高利息收不回来。难怪高利贷会有恃无恐,盘根错节地野蛮生长!问题二:谁做高利贷按照相关规定,民间借贷受司法保护的域区,是年利率在24%以内。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那会受谁保护?这个“狠角色”就是暴力催债!作为高利贷的帮凶,暴力催债成为很多借债人的恶梦。1非正规收债手段以“辱母杀人案”为例,激起人们愤怒与恐惧的,是那个“辱”字。催债手段早已超越了普通人的底线,不仅很黄很暴力,甚至可以用惨无人道来容。在普通人的认知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应该用钱来还,而不是用尊严和生命。但是在暴力催收的魔爪下,许多借债人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比如,对当事人用“”软件日夜骚扰,群发侮辱性信息给亲友;如影随形、死缠烂打,限制当事人行动自由;将女大学生裸照作抵押,不还钱就公开暴光甚至“性偿”。一句话,就是用尽手段逼当事人还钱,不还就让人生不如死。暴利催生暴力,有高利贷的地方,几乎都能看到暴力催债的影子。这就像火借风势、风助火威一样,高利贷滋生了暴力催债,又在暴力催债的保护下,进一步滋生蔓延。高利贷一头连着暴力催债,另一头则连着非法集资。本来民间借贷的初衷就是私人借贷,主要是用自己的钱贷给别人,既帮他人解燃眉之急,自己从中获得合理收入。但现在,大量的民间放贷已经不是个人行为,变成了有组织的机构行为;放贷所用的钱并非己有,而是打着理财投资等各种旗号筹集来的。这些资金成分复杂,有从百姓手中忽悠来的钱,也有当地有“背景”人士入股的钱,甚至还有银行资金卷入。一旦资金链断裂,就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甚至引发金融风险。非法集资肯定是违法行为,暴力催债也是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都是因高利贷而起。高利贷两头都是违法,为什么高利贷不违法?一般人很难想得通。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欠的钱就真的不用还吗?当然不是!高利贷的借条也并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也就是说,本金部分肯定必须是要偿还的。什么情况下,高利贷合同无效?如果借贷合同是有效的,本金就肯定需要偿还,那么什么情况下,高利贷合同无效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例如,如果是在赌桌上借的赌资,欠的赌债都是无效的。对于因赌博等其他违法产生的非法债务,借款人还可以主动向警方举报,若警方查明属实,这些“债务”将会得到免除。与此同时,当事人也可能会面临警方的处罚。如果急需用钱 我们可以这样在目前高利借贷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制,形形色色的上下游犯罪丛生,因为高利贷而违法犯罪,家破人亡的故事屡屡上演,千万不要重蹈覆辙!若是急用钱,还有下面的这几种方法:数额不太大的话,不妨求助于亲朋好友,虽然会欠下人情债,但是不需要利息和繁琐的程序,是最稳妥的借钱方式。而大多数人缺钱时会选择去银行贷款。银行的资金成本低,利息也相对低,额度上也比较能满足需求。但是程序繁琐,如果急需用钱会有所不便。相比之下,蚂蚁借呗这样的平台更实用。一键式申请,贷款秒到账,流程简单快捷。但利息因人而异,普通人借款利息率是万四,最低万二,需要你前期累积信用。当然小贷公司和P2P平台也是个可选项。
网贷领域虽然不像贷款公司名声不是特别好,但在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上,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放款的人越来越多,借款成本已经下降了,对于急需找钱的人来说是利好。不管是哪个渠道,其实借款成本都是存在的。切记,利率要合理,且在自己的承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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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求助 帮朋友向另外一个朋友借钱,现在借钱的朋友赖账,法律程序要怎样走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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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帮朋友向另外一个朋友借钱,自己当了借钱朋友的担保人,现在借钱的朋友赖账,法律程序要怎样走了!那个借钱的朋友其实有钱,手上有几个外贸的货款单那个仁兄帮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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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担保人?借条上的担保期间是多久?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这个很重要
联系方式:你可以直接点击本咨询帖左侧“落日弓”的ID号,即可以显示本律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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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若是一般担保,借款的事情未经审判,并就借款人的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你是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如果是连带保证,则在还款期限过去后,出借方是可以要求你或者你的朋友来还款的。若你帮你朋友还款后,可以向他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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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样看才知道是一般还是连带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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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被禁言或禁访,该帖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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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楼 怒龙 的帖子
没有约定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责任,有约定的从约定,看来楼主是没有约定的情况或者是约定不明,那都是按照连带保证来承担担保责任。连带保证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出借人有权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你承担保证责任的。如果在该期间他没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则你可以免除还款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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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担保人 然后借贷人坐牢去了 现在主借方要求我还这笔钱 而且要起诉我 我应该替他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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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向我另一朋友借钱,在他们双方都办好手续后,出借方...
用户:3fzt*** &
| 四川-南充 | 发布: 00:14:52
我一朋友向我另一朋友借钱,在他们双方都办好手续后,出借方非要我作为中间人在借条担保人上签上名字(格式借条),于是我签了。但我并未看到转钱,后听说借条上写的15万,而转款转的是142500元,借款人中途还款60000元,这个钱也未经过我,而是他们双方发生的。现在借款人未还钱,出借方把我也起诉了,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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