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申请公租房后买房孩子买房影响公租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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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父母申请的公租房,户主是父亲的名字,是两室一厅,我如果贷款买房子会影响父母住的公寓房么
我与父母申请的,户主是父亲的名字,是两室一厅,我如果贷款买房子会影响父母住的公寓房么,还是会调成一室的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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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00-400-买下父母公租房 房还是父母的
  本报记者 赵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8月13日起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中近三分之一条款直接规定了“离婚中的房产问题”,本报邀请律师进行了深度解读,并于昨日B1版以《婚内继承遗产房离婚可分割》为题,进行了报道。许多读者打来电话,就自己遭遇的种种情况进行咨询,记者将问题收集后,特别邀请大连市律师协会民商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婚姻家庭法论坛承办人、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张荣君律师进行了剖析和深度解读。  男朋友答应房子分我一半,分手时还算数吗?  律师:婚前承诺赠与,过户前又反悔,房产仍归原主。  【案例】  唐某与穆小姐相恋半年后,两人在唐某购买的新房开始同居。穆小姐多次要求登记结婚,都被唐某以工作太忙为由拒绝。为让穆小姐安心,唐某在纸上写下声明:“我自愿将自己位于大连市某小区的房产赠给穆小姐一半份额,立此为据。”随后,唐某既未将房产证交给穆小姐,也未办理房产的更名过户手续。一年后,唐某向穆小姐提出分手,穆小姐拿出声明要求其兑现承诺,分割一半的房产。那么,该房产穆小姐有权分割吗?  【解析】  张荣君告诉记者,穆小姐无权分割该房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规定处理。”而《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在本案中唐某并未将房产证办理到穆小姐名下的情况下,该房产的权属份额仍全部属于唐某所有,并未发生权利的转移,唐某完全可以撤销该赠与。  律师在此提醒,对于受赠人而言,要保证赠与发生法律效力,至少应采取如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1)在赠与人承诺赠与后,立即持赠与协议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2)在赠与人不同意立即过户的情况下,双方到公证处就赠与协议办理公证手续,并保管好对方的房产证。这样,即使双方分手,受赠方亦可要求对方交付房产。  买下父母的公租房,离婚时可分割吗?  律师:不属于可分割的共同财产,房屋仍是父母财产。  【案例】  小萍和大赵属于“裸婚一族”,结婚后一直租房居住。小萍的父母退休后打算到国外的儿子家安度晚年。临行前两位老人决定把其承租的单位公房给小萍夫妻俩居住,并告诉两人下一步单位可能会进行承租公房的出售,到时两人就把房子给买下来。真巧,小萍的父母出国后不久,单位房改进行公房出售。小萍和大赵便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以1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公房,同时以小萍父亲的名字取得了房产证。两年后两人离婚,该房产市场价已达50万元。双方在分割房产时却发生了纠纷。  【解析】  张荣君表示,在婚姻法解释(三)中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该房产及增值部分均系小萍父母的财产,小萍和大赵两人支付的10万元购房款,应视为小萍父母对两人的欠款。张律师在此提醒,公租房对承租职工的出售价之所以大大低于市场价,一个重要原因是该价款中包含了承租职工的工龄、职称等可以享受优惠的抵扣因素,并带有福利性质和体制利益。因此,小萍和大赵虽然拿出1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买下公房,但却是借助了小萍父母的货币折扣等优惠条件所享受的优惠价格,且该房屋产权登记于小萍父亲名下,故该房屋既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是小萍的个人财产。  前妻继承的房产一直没过户,该怎么办?  律师: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案例】  小杨的父亲杨老先生于2005年10月去世时遗留房产一套。该房产是杨老先生在与崔大娘再婚前购买的。杨老先生除了女儿小杨和崔大娘外无其他继承人。老先生去世时未留下遗嘱。考虑到崔大娘孤身一人无亲无故,小杨在父亲去世后一直没有办理该房产的更名过户手续。2010年12月小杨与丈夫祝先生因感情不和,双方欲结束7年的婚姻。在协商分割财产时,祝先生却提出杨老先生遗留的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解析】  张荣君表示,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张律师说,尚未实际继承的房产是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祝先生希望通过离婚诉讼分割该房产的想法也是不能实现的。从法律程序上来说,由于遗产尚未分割,祝先生必须先督促小杨或崔大娘分割遗产。在取得遗产的分割证明后,祝先生才能通过离婚诉讼解决小杨已继承房产的二次分割问题。  相关报道  记者探访各方态度 “谁的房子谁做主” 几家欢喜几家忧  本报记者 周爱娜  虽然早就有大量女方买婚房的例子存在,可男方买房女方嫁的传统,似乎是随着《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在一夕之间被打破。丈夫一夜之间变成了房东?婆婆斗赢了丈母娘?一时间各种说法纷纷出炉。对于新出台的解释,赞同者自有赞同的理由,反对者也有着自己的考虑。是保护强者?还是让婚姻更加趋向于理智?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欢喜族”:体现了公平  家住桃源街道长利社区的贾女士,在《婚姻法》解释(三)刚一出台,就仔仔细细研究了一番。“这下心里踏实多了。”贾女士与丈夫都是企业退休,退休金也不是很高,唯一的儿子已经30多岁了,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儿子结婚买房子的事,大半落在了老两口身上。“现在买房子多贵啊,所以我们一直挑得特别谨慎。”贾女士说。“现在这些孩子的感情谁说得准?万一哪天分了,我们好不容易攒钱买的房子要分出去一半,心里能舒服吗?”所以,这一解释的出台,无疑给了贾女士一颗定心丸。  解释出台后,海军广场街道几位工作人员也对新更改的条款进行了讨论,“大家都觉得这样挺公平的。”海军广场街道的郭女士反馈说。参与讨论的人中,不乏“丈母娘”。作为未来“丈母娘”中的一员,李女士为传闻中推高房价的“丈母娘”们“平了反”。“谁买的房子谁做主,这挺公平的,怕女儿吃亏,就自己给女儿买呗。说到底,有时间计较这些,还不如帮着女儿把把关,挑个信得过的人嫁了。”  “淡定族”:对婚姻自信  桃源街道长利社区的女青年小李倒是很坦然,“有没有房子我不是很关注。有当然更好,没有就一起奋斗呗。与其婚前留后手,不如一下找对人。”  昆明街道武昌社区的小赵则认为,新的解释似乎更类似西方的AA制,“摒除那些外在条件,我觉得这样能促使人们更注重感情的和谐。”  与父母关注度强烈相比,很多年轻人则对新解释条款并不在意。在中山区婚姻登记处,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对来登记的小夫妻,“我们不关注更改了哪些条文,对谁有利对谁有弊。我们不会有分开的那一天,自然也涉及不到房产分割问题。”  “闹心族”:得早做应对  家有宝贝千金,林女士一直希望女儿能“嫁个有经济基础的人”。“我们当然希望女儿过得幸福,可万一两人真闹到离婚那一步,我们还是希望女儿能多些保障。”对于新条款,林女士有些难以接受。现在林女士正在考虑给女儿买房子的事宜。  而已经结婚8年的刘女士心里有些不平衡。刘女士家住沙河口区,房子是结婚时婆婆家出钱买的。丈夫看罢新条款,打趣说:“你可得对我好点,不然啥都捞不着了。”明知道丈夫是在开玩笑,可这句话着实让刘女士心里存了疙瘩:“跟他过了8年,儿子都生了,这一夜之间,他还成我房东了?”为此,刘女士还跟丈夫冷战起来,害得丈夫这两天想尽办法哄她,发誓说今生今世都不会离婚。  房子将不再是难断的家务事  ●中山区婚姻登记处的李言娜主任介绍,由于该解释刚开始实施,在婚姻登记处反映并不明显。但她认为,该解释的出台,是一种进步,进一步明确了财产从属问题,为房子而结婚的情形有望得到改善。  ●谁购买的房子谁说得算,那另一方会不会为了增加保障,而要求将属于另一方的房产公证到自己的名下?中山区公证处唐辉主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以以往的经验来看,这样的情况应该会出现。  ●长期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刘春莹律师认为,一定意义上说,离婚时房子那些事不再是难断的家务事,《婚姻法》解释(三)有更明确的规定是个进步,但仍有一些条款规定不很明确。比如第十条关于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归一方所有,对方参与偿还贷款应获得的补偿问题,没有明确还贷支付的款项“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实践中还容易产生争议。对于民众提出的离婚后一方因没有共同房产可分而穷困的担忧,刘律师认为目前只能借助《婚姻法》的其他制度寻求救济,比如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困难帮助制度等。(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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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申请公租房后,子女能买房吗,与公租房冲突吗?
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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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公租房时没有涉及子女就不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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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还迁给了一个小独单,父母打算申请公租房,如在申请公租房下来的情况下,我打算结婚申请限价房可以吗?
答:您好,以您的情况来看,最好是先与父母办一个分户,父母申请公租房,你申请你的限价房
有哪位清楚父母享有公租房子女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你好,3000多点,我当时看的时候3200左右,后来我放弃了,关键现在排号不好排啊,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手续倒是不太难,我后来在东坝区买了个带装修的子,房子还不错,当时的单价是3400,觉得比经济适用房划算多了,现在的经适房都是坑都没挖就开始排号,就算你买上了,也要2到3年才能交房,这几年你光租房子就要一大笔钱,然后到时候再装修,算下来,还不如找个稍微偏点的地方买个二手房,反而比较划算。希望能帮到您!价格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承租人去世,享年98岁.有子女共4人.若房管所有卖房的政策,子女有权购此房吗?(与老人同一户籍下还有其孙子.)
看你下你父亲的公房租赁证或,里面一般会有提及。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租赁公房的,但实践中通常是由全部协商一致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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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申请的两室一厅的公租房,孩子是主申请人,现在孩子结婚生子了想买房,有什么影响吗?父母还能继续住原来的公租房吗?
一家三口申请的两室一厅的公租房,孩子是主申请人,现在孩子结婚生子了想买房,有什么影响吗?父母还能继续住原来的公租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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