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理赔怎么样产品长泰b,脑梗可以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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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保险公司投了重大疾病保险长泰安康B我保是10年每
我在保险公司投了重大疾病保险长泰安康B我保是10年每年1000元我也交够10年了我有了重大疾病理赔我5000元这不是坑爹吗。疾病
河南 - 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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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赔啊!
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
一般是不影响的
对方申请,其他电话咨询。
看保险合同约定,一般时应当赔偿的。
是会赔偿的。
具体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可直接起诉解决,需要专业法律帮助来电详细咨询
你好,交强险范围内不划分责任,超过交强险部分按责任比例划分
你好,不用担心可以维权,保险公司应予赔付。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本人专业处理此类保险快速理赔纠纷案件,费用不多,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拿着调解书到调解的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即可,最好尽快,否则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法院就不受理了;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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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长泰安康什么情况下可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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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ABC的吧,具体情况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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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长泰安康B 10年后如何领取险金
你们好:我叫杨雪云 长泰安康《B》10年的合同我已经交了7年,合同到期后应如何领取保险金。
我有更好的答案
太平洋保险长泰安康B是一款终身型保险,不死、不残、不病是不会给钱的,不过现金价值还是比较高的,交费期满1年后既可以拿回略高于本金的退保金。这笔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是很难拿到全额的。10年后是不可以领取的,除非患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几种大病或高残、身故。
是不现实的!而且只能是退保!退保你就面临很大的经济损失这应该是是一款终身寿险,缴费期市10年,如果你想在交完费就把钱领出来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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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仔细核对本次投保内容,如确认无误,请您在《个人人身保险投保单》上亲笔签名。
投保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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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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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保事项
附加险单独投保的,请填写所附加的主险保单号()。
险种名称(简称)
基本 保险金额
份数或档次
基本/标准保险费
红利领取方式
年金领 取方式
年金领 取年龄
追加保险费: (大写)   (小写)
保险费合计: (大写)   (小写)
一年期短期险是否选择自动续保:
(     )指定领取日:每年  月  日。(仅适用于有生存保险金指定领取功能的险种)
续期保费超过宽限期仍未支付时,是否选择保险费自动垫缴:(仅适用于有自动垫缴功能的险种)续期交费形式:
争议处理方式:
一年期短期险选择自动续保的,投保人申请签订如下自动续保特约:
1、在一年期短期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若保险人审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出具保险凭证的,一年期短期险保险合同将自上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时起续保一年。一年期短期险保险合同上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时,若保险人审核同意续保,则自上一年保险期间期满日起60日为交费宽限期。如在此期间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给付保险金时应扣除欠交的续保保险费。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时起效力终止。
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保险人。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未及时将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人,而该保险事故的发生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1年期满后对被保险人的自动续保的,保险人将解除自动续保保险合同,对自动续保生效后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不承担险责任,但无息退还该次自动续保的保险费。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自动续保特约解除,保险人不再为投保人办理续保手续:
(1) 投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本自动续保特约;
(2) 该险种已停止销售;
(3) 被保险人年龄超过该险种规定的投保年龄范围;
(4) 因被保险人健康、职业变化等因素,经保险人审核属于不予承保的。
因上述 (2)、(4) 项情形解除本续保特约的,保险人应书面告知投保人。
3、对照上一期投保人的告知事项,若被保险人健康、职业,参加当地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状况发生变化的,投保人应在上一年保险期间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保险人。若投保人未作书面告知的,由投保人承担未如实告知的相应法律后果。
第三部分 转账授权信息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转账授权声明:上述银行账号的账户所有人为投保人本人(经其亲笔签字确认),且开户银行与账号均真实可靠。投保人本人同意授权你公司与本人指定的开户银行,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日期从上述账户中划出本保险合同所需交纳的各期保险费。本授权书为本人对你公司从本人所提供的账号中扣款的授权证明,不作为收取现金的凭证。
提示:为确保您的资金安全,切勿将您的银行卡、折及密码交与他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交费时,您不需提供银行卡、折及密码。
第四部分 告知事项(以下各项告知如有任何答案为"是",请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如保险条款中涉及投保人保费豁免事项,投保人栏必须填写)
第一部分 基本告知事项
1、除本公司产品外,是否已购买或正在申请其他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合同?若"是"请详述公司名称、险种、保险金额、申请或购买日期;
2、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是否已参加本公司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若“是”请详述险种、保险金额;
3、是否曾被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或申请人身保险被拒保、延期、加费或作任何形式的修改?
4、是否曾向保险公司提出过索赔申请?
5、是否正在或计划参加私人性质飞行、潜水、登山或其他任何危险性活动?
6、是否曾在境外居住超过三个月或正计划前往境外?
7、是否为职业司机?若"是",请详述车辆种类、载重量或载人数等;
8、是否已参加当地公费医疗、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9、每年固定收入为:被保险人元,投保人元
10、是否有其他事项需对本公司说明?
第二部分 健康告知事项
1、被保险人身高厘米;体重公斤;投保人身高厘米;体重公斤;
2、最近五年是否曾或正在
A、接受X光、CT、MRI、心电图、活体检查、血液、超声波、内窥镜等检查,且检查结果有异常。
B、接受诊疗、手术、住院治疗?
3 A、是否吸烟或曾吸烟?若"是",吸烟年,支/天;
B、是否饮酒或曾饮酒?若"是",饮酒年,饮用啤酒葡萄酒白酒或洋酒,度数,数量(两/周);
4、身体残障情况:是否有行动或智能障碍、视力、听力或中枢神经系统障碍、肢体畸性或缺损、跛行、或其他缺陷?
5、是否曾有下列症状、曾被告知患有下列疾病或因下列症状或疾病接受治疗:
A、反复头痛或眩晕、晕厥、胸闷、胸痛、呼吸困难、肢体麻木、紫绀、咳血、呕血、浮肿、肝区疼痛、便血、黑便、血尿、蛋白尿、肿块、视力或听力下降、不明原因的声嘶、关节红肿或酸痛、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点、鼻出血、反复齿龈出血、长期低热、过去一年内体重增减超过5公斤;
B、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以上或舒张压90mmHg以上)、冠心病、心肌梗塞、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缩窄性心包炎、心内膜炎、病毒性心肌炎、心脏瓣膜疾病(狭窄、关闭不全、畸形)、主动脉血管瘤、心律失常、心肌病变、下肢静脉曲张等心血管系统疾病;
C、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肺脓肿、胸膜炎、肺气肿、肺大泡、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矽肺等呼吸系统疾病;
D、肝炎、肝炎病毒携带者、肝硬化、肝脓肿、肝内结石、肝脾肿大、胆囊炎、胆结石、胆管炎、消化道溃疡、出血及穿孔、胃炎、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肛管疾病等消化系统疾病;
E、肾炎、肾病综合症、肾功能异常、尿毒症、肾盂积水、肾囊肿、泌尿系结石、尿路畸形、前列腺等泌尿系统疾病;
F、糖尿病、痛风、甲状腺疾病、甲状旁腺疾病、肢端肥大症、垂体机能亢进或减退、肾上腺机能亢进或减退、高脂血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
G、精神疾病、抑郁症、神经官能性疾病、脑膜炎、脑炎、脑中风、短暂性脑缺血、脑动脉畸形、癫痫、重症肌无力、多发性硬化症、帕金森氏综合症、肌肉萎缩、脊髓灰质炎、运动神经元疾病等精神、神经系统疾病;
H、视网膜出血或剥离、视神经病变、青光眼、白内障、高度近视800度以上、中耳炎、神经性耳聋等五官疾病;
I、血友病、白血病、各类贫血、紫癜及其他各种类型的血液系统疾病、被建议不宜献血;
J、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等结缔组织疾病;
K、骨关节畸形、人工装置物、脊柱脊椎疾病等运动系统疾病;
L、恶性肿瘤、或尚未证实为良性或恶性的肿瘤、息肉、囊肿、赘生物;
M、性病、结核病、酒精成瘾;
N、是否曾吸食、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性成瘾类药物。
6、您及您的配偶是否曾接受或试图接受与艾滋病(AIDS)
有关的医疗咨询、检验或治疗;是否曾在过去6个月内持续一周以上有下列症状:体重下降、食欲不振、盗汗、腹泻、淋巴结肿大及皮肤溃疡?
7、您的家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是否曾患有或正患有高血压、肾病、心脏病、肝肾囊肿、肝硬化、糖尿病、精神病、白血病、结核病、多发性硬化症、癌症、或曾被发现为乙型肝炎及病毒携带者、其他肝炎及病毒携带者?
2、最近五年是否曾或正在接受诊疗、手术、或住院治疗?是否有行动或智能障碍、视力、听力或中枢神经系统障碍、或任何影响日常生活或活动的身体残疾或畸形?
3、是否曾被告知患有下列疾病或因下列疾病接受治疗:癌前病变、恶性肿瘤(包括原位癌)、或尚未证实为良性或恶性的肿瘤、息肉或肿块、淋巴结肿大、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脏病、糖尿病、肝硬化、肾病综合征、血友病、白血病、性病、酒精成瘾、艾滋病或艾滋病毒携带、精神疾患?是否曾被告知患有下列疾病或因下列疾病接受治疗:癌前病变、恶性肿瘤(包括原位癌)、或尚未证实为良性或恶性的肿瘤、息肉或肿块、淋巴结肿大、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脏病、糖尿病、肝硬化、肾病综合征、血友病、白血病、性病、酒精成瘾、艾滋病或艾滋病毒携带、精神疾患?
4、是否曾吸食、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性或成瘾类药物?
2、是否曾被告知患有下列疾病或因下列疾病接受治疗:恶性肿瘤、心肌梗塞、脑中风、肝硬化、尿毒症、全残、精神疾患?
3、是否曾吸食、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性或成瘾类药物?
第三部分 女性补充告知
1、目前是否怀孕?若"是",怀孕周
2、是否患有乳腺纤维囊性病变、子宫内膜异位、血性溢乳、阴道异常出血、性传播疾病等其他乳房或生殖系统疾病?
1、您目前是否已怀孕?
第四部分 4岁以下(含4岁)被保险人补充告知
1、出生时身高厘米;体重克;出生时异常情况:早产过期产难产
2、出生时是否有产伤、窒息史、抢救史或被置于保温箱史?
3、是否有畸形、发育迟缓、惊厥、抽搐、脑瘫、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1、被保险人是否早产、难产、过期产,出生时是否有产伤、窒息史、抢救史或置于保温箱史?是否有畸形、发育迟缓、脑瘫、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第五部分 特别约定
第六部分 投保须知
请您真实、完整填写各项客户信息,否则会影响您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承诺未经您的同意,不会将您的信息用于其他人身保险公司和第三方机构的销售活动。
第七部分 声明与授权
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及投保人(以下简称"本人")已认真阅读了"投保提示书",保险代理人已提供投保险种的格式条款,并按照要求对投保事项和保险条款的所有内容(特别是免除和限制你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作详细解释和明确说明,对此,本人无异议。
本人对本投保单、与投保单有关的各份问卷及文件内的声明、陈述、告知均属实,如有隐瞒或日后发现与事实不符,即使保险单已签发,你公司可依法解除本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你公司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本人授权中国太保{指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可以从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就有关保险事宜查询、索取与本人有关的资料和证明。
本人已充分了解你公司职业分类表中关于本人及被保险人职业类别划分的相关内容,认可你公司对本人及被保险人职业类别的判定,同意你公司根据职业分类表及对应合同内容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本人已充分了解,当本人交足首期保险费,且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告知事项无异常,并签署投保单后,在你公司审批此投保申请期间,若发生正在申请但尚未承保的保险条款列明的保险责任事故,经审核符合承保条件者,你公司参照相关保险责任的内容给付一定金额,但对同一被保险人累计给付不超过25万元。你公司给付相应金额后,与本投保单相关的一切合同关系终止。
本人已充分了解保险代理人不得收取现金和不得代领保险金。
本人同意中国太保以及其认为业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将本人提供的全部资料用于为本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推荐产品。中国太保及第三方对本人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中国太保采集客户信息特别是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计算保费、核保、寄送保单和客户回访等。
未成年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在18周岁前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95号]规定为准。如未成年被保险人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超过10万元(含在其他保险公司已承保的金额),则你公司不予承保。
若投保万能保险、投资连接保险、分红保险,则本人已详细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充分了解"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仅指投资利益、红利分配的不确定性,并做如下声明:
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
第八部分 指定生效日
本人申请本保险合同自(即指定的保险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生效。同时本人(投保人)同意:
1) 经你公司同意承保后,本保险合同自本人指定的保险合同生效日开始生效,本人自指定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起享有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各项权益。对于本人指定的保险合同生效日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你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本人已详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与本保险合同生效日相关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3) 本保险合同将按本人指定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计算投保年龄、保险费、保单年度、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保单红利派发日期、保险期间等。万能保险自本人指定的保险合同生效日开始设立保单账户。
第八部分 心安怡转保
&&&一、如本人申请本保险核保通过并生效,本人之前投保的《》效力终止并解除自动续保特约。如未投保成功,本人已知晓不及时交纳之前投保的《》保险费,会影响下一保单年度的自动续保。
&&&二、本人申请本保险合同自(即指定的保险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生效。同时本人(投保人)同意:
&&&&1.经你公司同意承保“心安·怡住院费用医疗保险(H2014)”后,本保险合同自本人指定的保险合同生效日开始生效,本人自指定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起享有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各项权益。对于本人指定的保险合同生效日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你公司不承担“心安·怡住院费用医疗保险(H2014)”的保险责任。
&&&&2.本人已详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与本保险合同生效日相关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3.本保险合同将按本人指定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计算投保年龄、保险费、保单年度、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投保人(签名):
被保险人(签名):
签署日期:      
注:一切口头的与本投保单各事项及保险条款内容不符合的告知、说明、承诺或解释均无效。
---------------------------------------------------------------------------以下为保险公司作业栏---------------------------------------------------------------------------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电话:
区 域 编 码:
是否交叉销售:
代理人代码:
投保人客户号:
是否为核保服务前置件:
推荐人代码:
暂收据号:
身故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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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名称及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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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年金领取方式:
主险年金领取年龄:
红利领取方式:
保费合计(大写):
银行网点柜面销售的各项业务均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一年期可自动续保险种是否同意签订自动续保特约
续保保费交纳默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特别约定:
1、请您真实、完整填写各项客户信息,否则会影响您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承诺未经您的同意,不会将您的信息用于其他人身保险公司和第三方机构的销售活动。
告知说明:被保险人须对以下5项均做如实告知;若投保含有保费豁免责任的险种,投保人须同时对以下第1、3、4项作如实告知。
1、您是否曾经因为健康原因而被保险公司拒保、延期承保、加费承保、以除外条件承保或索赔保险金?您是否曾经或正在患有下列之症状、疾病:癌前病变、癌症(包括原位癌)、肿瘤或肿块、结肠息肉、淋巴结肿大、高血压(收缩压≥17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脑血管疾病、心脏病、糖尿病、慢性肺部疾病、慢性肝脏疾病、肾脏损害或肾脏疾病及血液病、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携带、精神疾患、先天性疾病、肢体运动异常(外伤造成的除外)、影响日常生活活动的身体残疾或畸形?您在最近5年内是否曾经接受住院治疗、连续超过14天以上的药物治疗或正在或计划进行入住医院或任何治疗,或过去六个月内体重自行持续下降超过五公斤?您的父母、兄弟姐妹中有两人或以上患有或曾经患有癌症、或在60岁以前因疾病去世?
2、若被保险人为4周岁以下(含)未成年人,请回答如下问题:被保险人出生时是否早产、难产,有新生儿窒息史,留院超过7天,体重低于2.5公斤?是否有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新生儿疾病、肢体或器官的缺陷或畸形?
3、若您为女性,您目前是否已怀孕满28周?
4、您是否从事以下职业?矿工、矿场采石人员;从事航运、渔船作业及水上救难的人员;从事潜水、爆破的人员;从事硫酸、盐酸、硝酸及炸药制造的人员;电力高压电工程设施人员;战地记者、特技演员、动物园驯兽师、民族体育活动人员、航空公司飞行训练学员;消防员、防暴警察、警务特勤人员、特种兵、后勤补给及通信、地勤人员、军事院校学生及入伍受训新兵。
5、如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是否已参保本公司或任何其他公司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
一年期意外险自动续保特约
为简化投保人续保投保手续,经投保人、保险人双方同意签订如下自动续保特约。
1、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若保险人审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出具保险凭证的,续保成立,本合同将自上一年保险期间届满之时起续保一年。本合同上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时,若保险人同意续保,则自上一年保险期间期满日起60日为交费宽限期。如在此期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负保险责任,但给付保险金时应扣除欠交的续保保险费。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终止。
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申请解除本自动续保特约,本自动续保特约解除后保险人不再办理下一年期续保手续。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自动续保特约解除,保险人不再为投保人办理续保手续:(1) 投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本自动续保特约;(2) 保险人已停止上述险种的销售;(3) 被保险人年龄超过该险种规定的投保年龄范围;(4) 因被保险人健康、职业变化等因素,经保险人审核属于不予承保的。
3、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状况与上一年期发生变化的,投保人应在上一年保险期间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保险人。若投保人未作书面告知的,续保时保险人将以上一年期告知事项视作本年期告知事项,投保人应承担未如实告知的相应法律后果。一年期贷款类保险,若被保险人的贷款期间发生变化,须执相关银行证明与保单、最近一期发票至我公司柜面办理续保次数变更手续。
声明与授权
1、本人对告知事项栏内按“告知说明”要求作的任何一个回答均为“否”。如其中任何一项为“是”,你公司不接受投保。如有隐瞒或日后发现与事实不符,即使保险单已签发,你公司可依法解除本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你公司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2、业务人员已提供本人投保险种的格式条款,并对投保事项和保险条款的所有内容(特别是免除和限制你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作详细解释和明确说明。本人在投保之前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上述投保之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产品说明书(包括保险保障、投资风险、费用扣除、结算方式等事项)。对此,本人无异议并同意遵守。
3、上述银行账号的账户所有人为投保人本人,且开户银行与账号均真实可靠,账户所有人授权你公司及其指定的开办银行,从上述账户中划出本保险合同所需交纳的各期保险费和续保(若选择自动续保)保险费。
4、本人授权中国太保{指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可以从相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就有关保险事宜查询、索取与本人有关的资料和证明。中国太保采集客户信息特别是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计算保费、核保、寄送保单和客户回访等。
5、未成年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在18周岁前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95号】规定为准。如未成年被保险人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超过10万元(含在其他保险公司已承保的金额),则你公司不予承保。
6、本人已充分了解你公司职业分类表中关于职业类别划分的相关内容,认可你公司对本人及被保险人职业类别的判定,同意你公司根据职业分类表及对应合同内容支付相应的保险金。本人知悉职业分类表可通过你公司垂询电话及网络查询,网络查询地址为:http://www.cpic.com.cn/cpic/cn/personal/job.jsp.
7、本人同意中国太保以及其认为业务必要而委托的第三方将本人提供的全部资料用于为本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推荐产品。中国太保及第三方对本人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8、若投保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分红保险,则本人已详细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充分了解“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仅指投资利益、红利分配的不确定性,并作如下声明:
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
投保人(签名):
被保险人(签名):
签署日期:      
注:一切口头的与本投保单各事项及保险条款内容不符的告知、说明、承诺或解释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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