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约定支付全款发货才发货,我方因经济原因最终无力采购。需要承担什么赔偿吗?

大家都在搜:
扫描二维码安装房天下APP
手机浏览器访问房天下
> > 问题详情
我买了一套小产权房,签了合同,付了10万的首付,2个月之后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房款,房主却反悔不卖了,把购房款还给我。原来这个房子要拆迁了,将获取可观的拆迁补偿款。我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吗?
浏览次数:0
不能,购房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1321301****.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你所购买的房屋是某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农民住宅楼,用来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交易”,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同时,“小产权房”也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因此你们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你没有权利要...
你所购买的房屋是某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农民住宅楼,用来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交易”,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同时,“小产权房”也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因此你们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你没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手机动态登录
请输入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
请输入密码!
没有房天下通行证,
ask:2,asku:1,askr:387,askz:28,askd:21,RedisW:1askR:1,askD:1 mz:hit,askU:0,askT:0askA:4
Copyright &
北京拓世宏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Tuo Shi Hong Ye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个人与公司怎么签合同_百度知道
个人与公司怎么签合同
本人接到某公司活动房的活,就是替他们公司车间装活动房,我没有公司,也不是个体工商户,是一个刚学了点这方面技能的20岁小伙子,我在网上发了帖子,留了号码,然后就有很多人打电话给我说要做,我一开始不敢做,可是我现在胆子变大了,想要试一试,谈的好好...
我有更好的答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法人或是自然人。因此个人和公司可以同等资格地签立合同。但是属于必须提供资质的要件之类的合同则另论。个人与公司怎么签合同?仍按《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双方明确意愿进行签立吧。个人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而公司方要盖公司公章及法人代表私章或者法人代表签名。
云真子道师
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津贴、补贴如下。2.因第七条第二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的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略)3.下列情况下、解除和终止1.甲方因停产、调整年产任务,无安全防护设施,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共______ 个月。第二条 生产(工作)任务,个人在合同中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签署后就应该认真履行: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略)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_______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_ 日止,共_______ 年、哺乳期女工、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7.按照国家法律,虽然国家劳动机关近几年加大对普通劳动者保护力度,但在实际中普通职工的合法权利往往还是会受到侵害;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担任______________ 工种。其中试用期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 日止,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深圳劳动争议网 作者:深圳劳动争议网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略)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具体内容如下:(略)第四条 劳动纪律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所以为了保护好自己合法权利就需要学法懂法.根据个人经验,期孕期。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签合同是大事,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另外一份有效的企业用工合同必须是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公证的,而且企业要有用工资格,或者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 (1)合同期未满,对违纪的处分力度过大,或者连职工到底应该享有哪些待遇都不与标明,地方小企业很多都不跟劳动者签署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主要表现在过分限制职工权利,制定不合理的劳动纪律.目前我国法律体制不够健全,国家对私营小企业的管理力度不够,以及求职者往往法律意识淡薄所以很容易被企业利用这一漏洞与职工签署不公正的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6.乙方为女职工,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特业保险待遇,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 %,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 ________%,,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 ,承担任务,签合同合同中标明的每一项都应该认真分析,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第三条 劳动(工作)条件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合同自行解除。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合同中往往对企业自身违规的约束却很少.其实国家对企业用工合同有些条款是国家明文规定的,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就要了解这些规定清楚自己必须应有的权利和义务。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第八条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_______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______ 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 ______元;第九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第十条 争议处理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男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甲方: 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章)法 定 代 表 人:(盖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合同鉴证机关:____________(盖章) 合同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 (签章)合同鉴证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 日(2) 说 明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是指私营企业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在我国,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三种,这三种企业在录用劳动者俚应与劳动者签订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第一,双方当事人必须明确约定合同期限,避免签订没有合同履行限的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长期的(5年以上),也可以是短期的(1-5年),也可以是以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为合同履行期限,同时,还必须约定合同履行的起止年、月、日,以免以后发生纠纷无据可查。第二,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并且当事人双方均要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有条件的,最好经劳动合同鉴证机关鉴证。要避免签订口头劳动合同,以免日后发生纠纷空口无凭。第三,生产任务、数量、质量指标要具体规定。第四,关于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必须保证提供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数额、发放、劳保、医疗费用的约定要具体、详尽。第五,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并支付高于工资标准的报酬,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报酬方面、工资数额、支付方式、奖金数额以及工资、奖金迟延支付的责任必须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的规定。解决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纠纷所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雇工劳动合同书--------------------------------------------------------------------------------甲方:乙方:甲方(雇用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受雇职工)性别: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家庭住址所属省(直辖市)地区县(街道办事处)文化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月。本合同至 终止。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三、劳动报酬第四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第七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第九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六、劳动纪律第十二条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十七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八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第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解除终止本合同: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1、甲克扣或者无帮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二十三条以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解除乙劳动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乙主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十四条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不低乙方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第二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会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十、劳动争议处理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鉴证日期 年 月 日使用说明一、本合同书可做为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二、企业与职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辞乙方。三、本合同中甲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应同身份证一致,不得有误。四、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中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加附纸。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下是一些合同文书范本《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发表日期:日 出处,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斑不得超过3小时: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工伤赔偿等事项更是很少出现在合同中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可以带齐有关证照去当地税务局开发票,但要交一定的税费。再就是找朋友要些顶替,但千万不要买假发票,那样你不但拿不到对方应该给你的钱,你还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祝你尽快拿到钱!希望采纳
个人是可以跟企业签订合同的。你要做的1.去找到怎么写合同以及签订合同的资料,学习一下。不放心的话去看看合同法和经济法。2.签合同的时候特别注意违约条款,保护好自己的利益。3.确定企业愿不愿意跟个人签。如果不愿意,你又想干这活,那就去注册个公司。看看公司法。个体经营企业用不了几个钱的。
其他1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签合同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2005年网校《经济法》讲义
(已更新到第九章(合同法分则),请关注!5.11)
2005年网校《经济法》讲义
(已更新到第九章(合同法分则),请关注!5.11)
噢,现在才发觉这一版的版主是郭老师啊。老师,对您的佩服有如……,说出来就太土了,呵呵。我把您的讲义放在这里,是因为网校太麻烦啦,只能看,不能打印,希望您能够谅解。********************************************************以后就在这里记录我的学习进度吧,感觉大家有在监督我,让自己也有一个紧迫感。也欢迎各位朋友在这里记录你们的进度。谢谢大家。********************************************************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考前分析  最近3年平均分值为4分  2004年的分值为3分  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题 型 2002年 2003年 2004年单选题 1题1分 2题2分 1题1分多选题 1题1分 1题1分 1题1分判断题 1题1分 2题2分 1题1分合 计 3题3分 5题5分 3题3分一、经济法的形式(P3)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地方国家机关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例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2004年)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答案】B  二、经济法律关系(P6)   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制定和调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举例:  假设AB两个企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签订100万的买卖合同,双方形成合同关系,该合同关系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界定了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根据合同规定A应该在4月1日发货,B应该在5月1日之前付款。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A的义务是在4月1日之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标准发货,B的权利是如果A在4月1日之前没有发货或者是货物存在质量问题,B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货款。  从付款的角度,只要A在4月1日发货而且货物的质量符合约定B有义务在5月1日之前付款,如若B不能在5月1日之前付款则A的权利是可以对B提起诉讼。  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P7)   主体资格   主体的独立性  主体资格的取得方式  主体的范围   1.主体资格  只有具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未取得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   举例:假设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在该借款合同中,A是债务人B是债券人C是保证人,C能否成为保证人看其是否具备签订保证合同的主体资格。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具备作为保证人的主体资格。  但是,依法成立的主体也只能在法律规定或者认可的范围内参加经济法律关系,如果超越法律规定或者认可范围的,(2004年调整)则不具有参加"相应"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举例:企业能否对外提供担保,法律规定企业本身可以提供对外担保,但是对外担保余额不能超过净资产的50%,也不能超过上年的外汇收入。  如果题目告知:净资产是8000万,上年的外汇收入是3500万,则其净资产的50%是4000万,所以可以提供对外担保,但最多不能超过3500万。  假设ABCD成立合伙企业甲,如果要成为合伙人则自然人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不能成为合伙人。  【例题】未取得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2003年)  【答案】√  2.主体的独立性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即使是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参加经济管理、经济协调法律关系,也不是宽泛地以国家的名义,而只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进行经济法律行为。   【例题】国家机关作为经济法的经济管理主体,在代表国家参与经济管理、经济协调法律关系时,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经济法律行为的。(?)  【答案】×  3.主体资格的取得方式   ①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国家各级权力机关批准成立;  ②依照法律和法规由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批准成立;  ③依照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由经济组织自身批准成立;  ④依照法律、法规由经济法主体自己向国家机关申请并经核准登记而成立;  ⑤由法律、法规直接赋予一定身份而成立。  【例题】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可以采用下列方式确认(?)。(1997年)  A.依照法律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成立  B.依照法律由国家行政机关批准成立  C.依照法律、法规或章程由经济组织自身批准成立  D.依照法律、法规由主体自己向国家有关机关申请并经核准登记成立  【答案】ABCD⑥⑦≥  4.主体的范围  经济管理的主体  经济活动的主体  【例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  A.某市财政局  B.某研究院  C.某公司的子公司  D.公民陈某  【答案】ABCD  举例:如果市财政局对A企业会计工作进行检查,在会计监督的时候,是经济管理的主体;但是如果财政局与A企业签订购买铅笔的买卖合同则是经济法活动的主体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P9)   共分三类  物: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  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   【例题1】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1997年)  A.阳光   B.房屋  C.经济决策行为  D.非专利技术  【答案】BCD  【例题2】经济决策行为、提供劳务行为以及完成一定工作行为,都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答案】√  某些经济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P10)  例如土地使用权作为经济权利,在土地出让和转让的经济法律关系中,就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三、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P12)   (1)实质有效要件(2)形式有效要件   举例:AB两企业签订了100万的买卖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  1.实质有效条件: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形式有效条件: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某些合同必须采取特定的形式,例如如果双方签订的是租赁合同,则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实质有效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肯定"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举例  A是14岁的小男孩B是15岁的小女孩,双方签订了买卖铅笔盒的合同,合同的标地是2.3元,此合同与其年龄和智力是相适应的,则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双方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则无效,其超越了能力的范围  2.意思表示真实   (1)如果行为人故意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则该行为人无权主张行为无效,而"善意"相对人可根据情况主张行为无效。   举例:如果A故意花100万向B购买其手中的水。  (2)如果行为人基于某种错误认识而导致意思表示与内在意志不一致,则只有存在"重大错误"的情况下,才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二)形式有效要件  书面形式优于口头形式,特殊书面形式(公证形式、审核批准形式、登记、公告形式)优于一般书面形式。  【解释】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四、无效民事行为的界定(P13)   第1、2条属于"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3条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  第4-7条属于"违反了国家法律或者社会公众利益"。  理解:  如果民事行为是有效的,则行为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真实;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或者社会公众利益  举例:  A是14岁B是15岁,双方签订了买卖铅笔盒的合同,合同的标地是2.3元,此合同与其年龄和智力是相适应的,则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双方签订100万元的合同,则无效,其超越了能力的范围  【例题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2000年)  A.不满十周岁的丫丫自己决定将压岁钱5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  B.李某因认识上的错误为其儿子买回一双不能穿的鞋   C.甲企业的业务员黄某自己得到乙企业给予的回扣款1000元而代理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了10吨劣质煤  D.丙公司向丁公司转让一辆无牌照的走私车  【答案】ACD  【例题2】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2002年)  A.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B.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C.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  D.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答案】AC  五、可撤销的民事行为(P13)   意思表示不真实(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本质上属于有效的民事行为,因此,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变更,也可以选择撤销,当然也可以选择不撤销。  1.如果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该行为视同"有效的"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撤销权的时效  如果自行为成立之日起超过1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该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相关连接】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可撤销的合同,具有撤销请求权的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3.撤销权的效力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开始时无效。   举例:假设AB有一民事行为,行为成立的时间是04年4月1日,到04年4月10日时B突然发现自己对其行为有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B可以找人民法院申请变更也可以选择撤销也可以选择不撤销。但是如果选择撤销则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于是B04年4月20日找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法院04年4月30日依法撤销该民事行为。  【相关链接】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可撤销的合同",一经撤销,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无效;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债务人主动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经撤销,其行为自开始时无效。  【例题】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03年)  A.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B.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C.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效力与无效民事行为一样,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D.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答案】ACD  六、代理(P14)   代理的特征  代理的适用范围  委托代理  代理权滥用  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一)代理的特征(P14)   举例:假设保险公司甲是被代理人,A是代理人,保险代理人(乙)是以保险公司的名义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A以甲的名义与乙签合同,首先甲对A授权,有授权委托书。如果是有效代理,A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和乙签合同,直接是由被代理人来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由于"行纪"、"寄售"并非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因此不属于代理。  举例:  如果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甲委托乙向小卖部丙买水,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受托人的名义与丙签订   如果甲让乙帮卖物品,乙是行纪人,当乙与丙签订合同时只能以自己的名义和丙签合同  如果甲把物品寄售给商店(乙),乙将其卖给丙,乙丙签订合同时,乙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甲的名义。  【相关链接】   (1)代理制度中的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2)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3)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但如果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则负有披露义务。   2.代理人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由于"代人保管物品"不涉及第三人,因此不属于代理。  举例:保险公司授权乙去拉保险,因此乙是以甲的名义和投保人丙签订合同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由于"传递信息"、"居间行为"不能独立地进行意思表示,因此不属于代理。  举例:甲授权A去购买设备,设备价格不能超过100万,A作为甲的代理人在授权权限内和乙签订购买合同,只要不超过100万,A可以独立的进行意思表示。如果A是居间人的话,只能进行传递信息,不能独立进行表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被代理人"。因此,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不对被代理人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例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2001年)  A.居间行为  B.行纪行为  C.代人保管物品行为  D.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揽保行为  【答案】D   (二)代理的适用范围(P15)  1.可以代理的行为  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也适用于法律行为之外的其他行为(如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  举例:ABCD成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可以委托股东代表或者共同指定一个代理人乙  2.不能代理的行为:  (1)依照法律规定或行为性质必须有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  (2)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约稿、预约绘画、演出);  (3)违法行为不得适用代理。  【例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可以进行代理的是(?)。  A.遗嘱  B.约稿   C.婚姻登记  D.申报行为  【答案】D   (三)委托代理(P15)   在委托代理中,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代理的权限范围和代理权的有效期限,并且由委托人签名盖章。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当由(?)。(2000年)  A.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责任  B.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负责任  C.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先由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答案】C  举例:甲对A出据授权委托书,让A去买水,授权的价格别超过3元,对数量并没有授权。A以甲的名义和小卖部乙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的标地是2.5元在授权范围内,但是买了100瓶。如果是授权不明,作为第三人乙是善意的,则与第三人没有关系。250元的价格则需要甲来支付,但是甲只有三元,余下的247元,A作为代理人对外要负连带责任  (四)代理权滥用(P15)   1.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举例:甲授权A购买设备,授权价格不能超过100万。则A有一设备卖给甲,价格99万。则为代理权滥用。  2.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民事行为   举例:甲授权A购买设备,授权价格不能超过100万。而乙授权A卖设备授权价格要高于50万,于是A分别代表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五)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P15)   一般情况下,无权代理视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对被代理人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举例:甲对A出具授权委托书,要载明事权;权限;时限  如果A在事权、权限、时限范围内以甲的名义和乙签订合同则为有效代理,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超越事权、权限、时限范围或者代理权中止后的代理则为无权代理,视为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对被代理人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1.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经过本人追认或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有权代理,无权代理人所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2000年判断题)。   举例:甲授权A购买设备,授权价格不能超过100万。A作为代理人和乙签订120万元的买卖合同,超越代理权。但是乙当时发现问题找到甲,甲进过分析,表示追认则为有权代理。或者甲知道A以甲公司名义与乙企业签订合同,知道该事项而不作否认表示的,所以甲应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例题】甲公司未授予王某代理权,王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企业实施民事行为,甲公司知道该事项而不作否认表示的,王某所为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甲公司承担。(?) (2000年)  【答案】√   2.表见代理(P16)   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进行的代理),"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有效,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例:甲公司授权A购买商品房,于是甲向A出具授权委托书。甲有很大过失,把盖好章的空白的合同委托书,和盖好合同章的空白的合同书交给A。于是A自己到银行贷款100万,银行乙要求A提供担保。于是A找人填写合同委托书和合同书,以甲的名义和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银行乙是善意的没发现问题,A把100万挥霍完,返还贷款是没钱。银行找到甲,甲发现其陷入纠纷,授权A购买商品房并没有授权A去签保证合同。合同是无权代理,但是银行是善意的,并有理由相信A是有代理权的,应视为有权的代理。则甲公司作为被代理人应承担保证责任  表见代理的情形 :  ①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授权;  ②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交给他人,他人以该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③代理授权不明;  ④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权,第三人无过失地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⑤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  举例:甲企业最近10年一直通过代理人A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在05年4月1日甲企业突然解除A的代理权,但是甲企业并没有采用必要措施及时通知乙企业。4月3日A遇到乙企业的厂长。A又以甲企业的名义和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于是4月4日乙向甲发货,但是甲拒绝,说明A代表其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甲企业的主张是无效的,因为A代理权中止后甲公司并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及时的通知乙企业。乙作为第三人是善意的并有理由相信A有代理权,视为有权代理,应由被代理人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七、诉讼时效(P16)   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与保护时效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消灭的是一种请求权,而不消灭实体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举例:假设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A作为债务人应当在04年的1月1日之前还本付息,如果A到期不还钱,B可以对A提起诉讼,必须在法定的期间提出。对借款合同诉讼有效期间是2年,B应在06年的1月1日之前提取诉讼。超过两年则丧失诉讼请求权,则不能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诉讼时效期间  (P16-17)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重点)   (1)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  (2)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形有( )。(2000年)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拒付租金的  C.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的  【答案】ABD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有( )   (2004年)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C.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适用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二)诉讼时效和保护时效(P16)   诉讼时效(2年、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保护时效(20年)自权利侵害"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举例:A对B的侵害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有效期间,实际发生的时间日,保护时效到日,  如果B是97年1月1日才知道权利被侵害,应当在98年1月1日之前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B是日知道权利被侵害,超过20年的则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P17)   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已消失,则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举例:假设A对B权利侵害适用2年的诉讼有效期间,从03年1月1日到05年1月1日,找到分界线最后6个月04年7月1日,  如果03年3月1日发生地震,停止期间是03年4月1日发生和停止的时间都在04年7月1日之前,谈不上中止;  如果发生04年8月1日,消除时间是04年9月1日,诉讼失效向后延长1个月在05年2月1日之前提起诉讼;  如果04年6月1日,消除时间是04年9月1日,诉讼失效向后延长2个月在05年3月1日之前提起诉讼;  【例题1】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2002年)  A.自日至日  B.自日至日  C.自日至日  D.自日至日  【答案】A  (四)诉讼时效的中断(P17)   1.权利人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  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举例:如果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根据借款合同的规定A作为债务人应在01年1月1日之前还本付息,如果A企业到期拒绝还本付息,银行对A可以提起诉讼,诉讼有效期间是2年,应当在03年1月1日之前提起诉讼。银行为保护本身权利在02年4月1日之前向A发出书面的律师函,要求A企业偿还债务。则从02年4月1日开始重新延长2年保自身权利  【例题1】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2001年)  【答案】√  【例题2】日,甲到某商店买衣服,该商店故意隐瞒实情,将一件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衣服卖给了甲,甲仔细检查后未发现。5月6日甲穿该服装上班,单位同事发现该服装存在质量问题。甲找商店退货被拒绝。于是甲于6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该商店。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述观点正确的是(?)。  A.甲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B.诉讼时效期间自日开始计算  C.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止  D.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断  【答案】D   【例题3】甲将一工艺品寄存乙处。日,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艺品丢失。日,乙找到了丢失的工艺品并将其归还给甲,甲发现工艺品损毁严重。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003年)  A.自日至日  B.自日至日  C.自日至日  D.自日至日  【答案】B   八、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P18)   1.仲裁(P18)   举例:AB两企业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双方事先有仲裁协议或者出现买卖纠纷的时双方事后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1)仲裁委员会属于民间组织,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2)仲裁庭根据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并制作裁决书,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诉讼(P19)   (1)当事人没有事先或者事后约定仲裁协议时,当事人才可以申请诉讼。  (2)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但并非每一个案件必须经过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这三个阶段。如果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不上诉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的,则不发生二审程序,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3)当事人不履行发生效力的裁定、判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裁定仍不服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但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  举例:AB之间出现合同纠纷,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判决。一审判决作出后,B表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B对二审判决还不服,则由于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生效。如果还表示不服,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提出再审,但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  【例题1】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00年)  【答案】√  【例题2】仲裁庭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争议作出裁决,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002年)  【答案】√  【例题3】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3年)  【答案】√  【例题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可在4年内申请再审,但不影响该判决的执行。(?)(2004年)  【答案】×   3.判决、裁定的区别  (2005年新增)(P19)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依法定程序审理后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结论性判定"。  举例:AB两企业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A向B发货,B应向A付款,B是债务人,A为债权人。B到期拒绝支付货款。A作为原告到甲人民法院向被告B提起诉讼。甲人民法院作出判决,B向A支付100万元的货款 和10万元的违约金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的事项作出的判定。   举例:AB两企业出现合同纠纷,A作为原告B最为被告,到甲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甲人民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或者甲人民法院受理了A的诉讼但在中途驳回了A的诉讼。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①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的实体争议和请求作出的结论;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②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只有一个判决。  ③裁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④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能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   【相关链接】在整个破产程序中,人民法院对各种问题均以裁定方式解决。除"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当事人对其他裁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复议。   举例:甲企业依法宣告破产,由乙人民法院来主持。乙人民法院在主持破产程序的过程中对各种事项中都是以裁定的方式作出&&&&&&
第二章&&企业法&&考前分析&&最近3年平均分值为6分,2004年的分值为9分&&2004年综合题(国有企业利用外资改组)&&1999年综合题(合伙企业法)&&2000年综合题(个人独资企业法)&&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题型&&&& 2002年&&&& 2003年&&&& 2004年单选题&&&& 2题2分&&&& &&&& 1题1分多选题&&&& 1题1分&&&& 3题3分&&&& 1题1分判断题&&&& 2题2分&&&& 1题1分&&&& 1题1分合计&&&& 5题5分&&&& 4题4分&&&& 9分&&附注:2004年综合题中考过本章内容,试题分数6分,2004年本章分值共9分。&&最近3年指定教材的主要变化
2003年指定教材在第四节增加了^关于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2004年综合题)
&&2004年、2005年指定教材对本章进行了文字性微调。&&一、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解散和清算&&(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P22)。&&举例: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A企业以自己的名义与B企业签订买卖合同,B向A发货,A向B支付10万元货款,A是债务人,B是债权人。&&如果A企业的资金够支付货款,那么该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如果A企业的资金不够支付货款,全部财产只有4万元。企业不能支付的6万元,应该由投资人甲来承担,也就是说,甲对6万元承担无限责任。&&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P24) 。&&举例:甲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A企业设立分支机构B,B与C之间签订10万元的买卖合同,C向B发货,支付货款的责任应由个人独资企业A来承担。如果A企业的资金能够支付货款,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A企业的资金不够支付货款,则由投资人甲来承担民事责任。&&【相关链接】&&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100%由总公司承担,但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举例:A、B、C、D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甲是总公司,乙为分公司,乙与丙企业之间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丙向乙发货,支付货款的责任应由总公司甲承担。如果甲公司的资金能够支付,那么应该自行承担;如果甲公司的资金不够支付货款,符合破产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布破产。&&举例:A、B、C、D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如果甲公司侵犯了丁公司的专利权,被丁公司提起起诉。出庭时应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股东是不用出庭的,但是个人独资企业侵犯D公司的专利权,D提起诉讼,则出庭的只能是投资人。&&【例题】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2000年)&&【答案】√&&(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P23)&&对投资人的限制&&对企业名称的限制&&出资方式(重点)&&1.对投资人的限制&&(1)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2)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3)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4)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对企业名称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相关链接】合伙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3.出资方式(P23)&&(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劳务"出资。&&(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举例:如果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时,明确说明是以个人财产出资,应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明确说明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并且在申请书上注明的,就应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例题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 ) (2002年)&&【答案】× &&【例题2】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的有(
)。&&A.投资人的知识产权&&B.投资人的劳务&&C.投资人的土地使用权&&D.投资人家庭共有的房屋&&【答案】ACD&&(三)事务管理(P25)&&管理方式: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举例:投资人甲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甲委托乙管理事务,内部限制规定签合同时不能超过100元,乙代表A与善意的第三人B签订250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该合同有效。&&&&1.投资人的内部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P25)。&&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P29) 。&&【相关链接】&&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P38) 。&&【例题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甲聘用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乙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必须经甲同意。某日,乙未经甲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2001年)&&A.该合同为有效合同,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B.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如果给甲造成损害,由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甲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D.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甲追认后有效&&【答案】A&&&&&&&&&&&&&&&&&&&&&&
【例题2】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的交易。丙以乙企业的名义向丁购买15万元的商品。丁不知甲对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乙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2004年)&&A.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付款义务&&B.丙仅对1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乙企业向丁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C.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D.甲向丁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10万元,其余款项丁只能要求丙支付&&【答案】A&&举例:投资人甲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甲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乙是受托人。&&任意限制是指:甲对受托人可以有限制也可以没有限制。有限制是签订合同的金额是由投资人决定的。&&法定限制是指: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受托人在管理企业事务中不能做哪些事情&&2.对受托人的职权限制(P25)&&(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例题】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聘用甲管理企业事务,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中,甲有权决定将该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给他人使用。 ( )&&&&&&&&&&
&&【答案】×&&(四)解散和清算&&解散事由&&清算人&&债权申报期限&&财产的清偿顺序&&1.解散事由(P27)&&(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2.清算人(P28)&&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3.债权申报期限(P28)&&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4.财产的清偿顺序(P28)&&(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P28)。&&【例题1】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有 ( )。 (2001年)&&A.不再清偿&&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D.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答案】ABC&&【例题2】张先生在谈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时讲到以下内容,其中正确的有 ( )。 (2003年)&&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答案】BCD&&(五)民事赔偿责任的优先执行(P29)&&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00年单选题)。&&【相关链接】&&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金、罚款,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P29) 。&&有关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复习&&举例:投资人甲设立个人独资企业A,&&①甲作为投资人只能是个人,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某些特定的职业不能作为投资人&&②A是个人独资企业。它的性质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企业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③甲可以亲自管理企业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来管理企业事务。例如:甲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甲对乙可以有限制,是内部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甲要求乙对外签订合同不能超过1万元,但是乙以A企业的名义和善意第三人B签订10万元的买卖合同。只要B是善意第三人,则该买卖合同成立,如果乙违反委托合同给甲造成损失,在内部要承担责任&& ④受托人执行事务的法定限制,例如:受托人将商标转让他人时必须经过投资人的同意;如果受托人同本企业进行交易的必须经投资人的同意;受托人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⑤如果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支付,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解散清算。解散的事由包括: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当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的清偿顺序是: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支付所欠税款;支付其他债务。&&如果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如果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时,明确以个人财产出资,应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如果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就应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⑥如果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是由个人独资企业来承但&& ⑦如果个人独资企业侵犯专利权,被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属于民事赔偿,同时被工商部门处以行政性罚款。当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支付罚款时,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合伙企业法&&特征:&&①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举例:如果A、B、C、D成立甲合伙企业,甲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经过强制执行,合伙企业甲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则剩余的60万元,债权人乙可以任意向A、B、C、D任意一人或数人要求还款, A、B、C、D任意一人不能拒绝。&&②合伙企业是"人和性质"的企业&&说明:合伙企业具有"人和"的性质;上市公司具有"资合"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和"的性质&&举例:如果A、B、C、D成立合伙企业甲;如果A、B两人关系不好,他们可以购买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公司具有资和的性质,但是不能成立合伙企业。&&③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说明:契约式企业对应的是股权式企业,例如上市公司是股权式企业,股东是按照出资的比例享有表决权,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分配损益时,不一定按照出资的比例,是按照契约的约定(合伙协议的约定)。&&&&&&&&&&&&&&&&&&&& &&例如:A、B、C成立合伙企业,A出资占80%,B出资占10%,C出资占10%,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分配损益时,可以约定A分20%,B分40%,C分40%,则在分配损益时就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配。&&需掌握的内容:&&(1) 《合伙企业法》的调整范围;&&(2)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3)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重大事项;&&(4)合伙损益分配原则;&&(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6)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7)合伙人自己的债务清偿;&&(8)入伙人、退伙人的法律责任;&&(9)清算时的财产清偿顺序。&&(一) 《合伙企业法》的调整范围(P31)&&《合伙企业法》适用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合伙企业;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生诊所,由于归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不适用于《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仅限于以自然人为合伙人的企业,不包括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二)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P34)&&1.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举例:ABCD成立甲合伙企业,如果B想将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出资转让C。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B想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出资转让给E,对外转让有可能破坏人和的性质,所以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如果不同意的话,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3.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说明:出质是指进行质押,担保包括人保和物保(抵押和质押)&&举例: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C是保证人。当债务人A到期不还钱时,C作为保证人以 自己的全部财产承当保证责任。&&如果是物保是以特定的物承担保证责任,A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C拿设备提供抵押,于是B和C要签订抵押合同。当债务人到期不还钱时,银行只能找C,让其用设备偿还&&(1)人保和物保的区别&&人保是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物保是以特定的物承担责任。&&(2)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抵押是不转移占有,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抵押;质押是转移占有,质押只能是动产质押或者是权利质押。&&举例:ABCD成立甲合伙企业,出资时B用汽车出资,汽车属于合伙企业共同的财产。B向乙借10万元,乙要求B提供担保。B想拿汽车进行质押,由于汽车是合伙企业共同财产,出质时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例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无需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B.经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质&&C.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D.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按退伙处理&&【答案】BCD&&(三)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 &&1.合伙企业的事务管理方式:&&举例:ABCD成立合伙企业甲,则企业甲如何管理&& ①共同管理;&& ②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管理企业事务。如ACD委托B管理企业事务,只有B可以代表合伙企业;ACD具有监督检查权;具有查阅账簿权;提出异议权;撤销委托权。ACD可以对B的职权作出任意限制和法定限制。所有的合伙人都必须承但无限连带责任。&&2.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重大事项(P35)&&(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2)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其他事项&&(1)合伙人以劳务出资;&&(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3)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4)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或者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可以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的有( )。 (1999年)&&A.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B.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C.聘任合伙企业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答案】B&&【例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行为中,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2001年)&&A.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B.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答案】BCD&&【例题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 )。 (2003年)&&A.合伙人以劳务作为出资&&B.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部分财产份额&&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D.合伙企业的执行人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答案】ACD&&(四)合伙损益分配原则(P37)&&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其损益分配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损益分配的"时间";损益分配的"比例"。&&1.损益分配的"时间"&&合伙损益分配的时间比较灵活,既可以按年度进行分配,也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分配。合伙损益分配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2.损益分配的"比例" (P37)&&①合伙人的损益分配并非按照投资比例,而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②即使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损益分配比例的,也不是按照投资比例,而是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③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例题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 ) (1999年)&&【答案】 ×………………………………&&逸凡出品,必属精品
……………………………………&&【例题2】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之间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 )。 (2002年)
A.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C.根据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答案】A&&【例题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须由合伙人分担责任。下列有关亏损分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03年)
A.合伙协议有约定比例的,按约定比例分担
B.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按出资比例分担
C.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答案】AC&&【例题4】甲、乙订立书面合伙协议约定:甲以10万元出资,乙以劳务出资;乙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利润由甲、乙平均分配,亏损由乙承担。该合伙协议的约定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 (2004年)&&【答案】×&&(五)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P37)
举例:ABCD成立合伙企业甲,事务管理的第一种方式:ABCD四人全部参与事务管理;第二种委托某一个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第三种ABCD四人不参加管理,聘请合伙人以外的E来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合伙企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时,属于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2.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因此也无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对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职权的内部限制, (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在合伙企业内部,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授权范围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相关链接】&&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 (2000年)&&A.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B.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入伙的新合伙人&&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退伙的退伙人&&D.被聘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答案】ABC&&(六)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P39)&&举例: CD成立合伙企业甲,甲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到期合伙企业拒绝还本付息。乙银行直接要求C支付全部的100万,C是可以拒绝的&&原则:&&①首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②只有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才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分担亏损的比例(伙协议未约定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③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举例:假设ABCD成立合伙企业甲,甲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到期合伙企业拒绝还本付息。经过强制执行,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是40万。不足的60万元,乙银行可以要求某一个合伙人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乙可以要求C承担50万,B承担10万。对外,B承担10万元的责任,C承担50万元的责任后,假设ABCD签订合伙协议时未约定损益分配的比例,则60万平均分配,每人15万。则最终C多交35万元,向A索15万,B追索5万元,D追索15万元。&&【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 (2001年)&&A.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B.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C.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D.对内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答案】C&&【例题2】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的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 ( ) (2001年)&&【答案】√&&(七)合伙人自己的债务清偿(P39一40)&&举例:ABCD成立合伙企业甲,B向乙借10万元,到期不能还钱,B个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只有在合伙企业有出资。&&1.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2.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丫"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3.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直接变卖该合伙人出资的财产;&&4.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1)清偿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2)在强制执行债务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例题1】李平、李亮和李光为明星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平欠张石人民币2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张石在不满足于用李平从明星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 )。 (1999年丫&&A.代位行使李平在明星合伙企业的权利&&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李平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C.自行接管李平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D.直接变卖李平在明星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答案】B&&【例题2】甲向乙借款5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2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乙欠合伙企业货款5万元,乙可以将其对甲的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 (2001年)&&【答案】× &&【例题3】甲向乙借款4万元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下列有关偿还借款的方式中,正确的有( )。 (2004年)&&A.甲用从食品厂分取的收益偿还借款&&B.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以抵偿借款&&C.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出质取得贷款,用于偿还借款&&D.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借款&&【答案】AD &&(八)入伙、退伙&&举例:假设ABCD四人成立合伙企业甲4月1日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借款期限是3个月。6月1日,D要求退伙并办清退伙手续。同时,E入伙,ABC需告诉E财务状况。ABCE约定新的合伙协议,并未约定损益分配。到7月1日,甲企业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经过强制执行,甲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对不足的60万应如何处理?&&①如果债权人乙找到合伙人A要余下的60万,A认为合伙协议中未约定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平均分配,只需支付15万元。A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②如果债权人乙找到合伙人B要余下的60万,B表示自己以劳务出资不参加分红也不承担亏损,只领取固定工资。B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根据规定所有的合伙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③如果债权人乙找到合伙人D要余下的60万,D表示自己已经退伙拒绝承担。D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合伙企业的债务发生在4月1日,而D企业退伙在6月1日,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企业内部,D承担的的按份责任是0元,对于多交的60万可以向ABCE追索;&&④如果债权人乙找到合伙人E要余下的60万,E是不能拒绝的,因为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企业内部,E承担的按份责任是15万,可以向ABC进行追索;&&⑤合伙企业ABCE四人聘请丙进行经营管理,如果债权人乙找到丙要其支付,丙可以拒绝。&&1.入伙人的法律责任(P40)&&(1)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由于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因此新入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对外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在合伙企业内部还要承担按份责任。
2.退伙人的法律责任(P42)&&(1)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因此,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2)由于退伙人已经办理了退伙结算,因此退伙人对外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在合伙企业内部不再承担按份责任。&&3.退伙的分类:&&(1)自愿退伙:①协议退伙;②通知退伙。&&(2)法定退伙:①当然退伙;②除名退伙。&&【例题1】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 (1999年)&&【答案】√&&【例题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合伙人属于当然退伙的是( )。&&A.个人丧失清偿能力&&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C.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D.未履行出资义务&&【答案】AC &&(九)解散清算(P42)&&1.合伙企业解散的法定事由(P42)&&【例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
A.2/3合伙人决定解散
B.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C.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答案】BCD
2.清算时财产的清偿顺序(P42)&&(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合伙企业所欠税款;&&(4)合伙企业的债务;&&(5)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举例:假设ABCD成立合伙企业甲,出资的比例A20万、B10万、C10万、D10万。甲企业欠乙40万元的货款。合伙企业决定解散。&&①经过处理全部财产140万,第一步支付10万元的清算费用,第二步支付20万元的工资和劳保费用,第三步支付所欠的税款10万,第四步支付合伙企业的债务40万,此时还剩60万。第五步返还出资,退A20万,退B10万,退C10万,退D10万。还有10万元的剩余,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如果当初未约定则平均分。&&②经过处理全部财产70万,第一步支付10万元的清算费用,第二步支付20万元的工资和劳保费用,第三步支付所欠的税款10万,第四步支付合伙企业的债务40万。则剩余的尚未清偿债务由投资人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债 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清偿请求的,该债务人的清偿责任归于消灭(P42) 。
有关合伙企业法的复习
举例: CD成立合伙企业甲。
①合伙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某些特定的职业不能投资设立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出资的形式:合伙人可以拿"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还可以拿"劳务"出资。"劳务"出资必须经过全部合伙人的同意。例如B"劳务"出资必须经过合伙人ACD的一致同意。如果C拿实物房屋出资,C对房屋必须拥有合法的处分权。&&②在签订的合伙协议中,必须记载的事项和可以记载的事项。&&在合伙协议中,未记载经营期限的,合伙人事后可以采用通知退伙,如果注明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则只能协议退伙。
在合伙协议中,是否约定损益分配的比例。约定比例的按照比例分配,未约定的则平均分配。&&③如果甲向银行乙贷款,到期不能还钱时的债务清偿。
第一,首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二,只有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才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分担亏损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第三,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入伙和退伙的有关问题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④如果某合伙人C个人向丙借款10万元。C拿自己用于出资的汽车出质,出质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如果未经一致同意的,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进行赔偿。假设出质经过同意是有效的,到期后C不能偿还借款,合伙人自己的债务清偿:其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得直接变卖;但是可以拿C在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来偿还或者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分额&&⑤如果ABCD委托E理企业事务,一致同意的重大事项(P35)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⑥如果ABCD聘任E来担任经营管理人员,要经过一致同意而且内部对E的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E超出内部限制或者因故意、重大过失对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在内部承担赔偿责任。同时E属于非合伙人不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⑦当甲合伙企业决定解散时,由解散的法定事由和财产清偿顺序
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一)经营权的内容&&1.资产处置权(P47)&&(1)对于一般性固定资产,可以自主决定出租、抵押或者有偿转让.&&(2)对于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可以出租,但抵押或者有偿转让应当经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3)企业处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所得收入,必须全部用于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例题】国有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一般性固定资产,可以自主决定出租、抵押或者有偿转让。 ( ) (2002年)&&【答案】√
2.国有企业被兼并(P48)&&(1)国有企业被兼并时,应当进行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2)实际交易价格与资产评估价格相差10 上的,占有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作出书面说明(P73)。&&(3)兼并价款一般应当在兼并程序终结日一次付清;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分期付款,但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比例不得低于50%,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P48)。&&【例题】根据企业兼并的有关规定,兼并方企业因兼并企业支付的价款数额较大或者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分期付款,但分期付款应当遵循相关规定。该规定是( )。 (2002年)&&A.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20%&&B.付款期限不得超过2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30%&&C.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50%&&D.付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60%&&【答案】C&&【相关链接】国有企业被兼并也可以和证券法相结合。&&举例:甲是国有企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发货前付清全款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