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在苏州离婚买房新政策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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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一、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
(一)、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很多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
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要不要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因此,在离婚房产过户时,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办理离婚房产过户。
二、离婚房产过户交税: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 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三、夫妻离婚房产产权变更涉税问题
离婚房产分割涉税问题,主要是房屋产权变更环节。按法律规定对婚后财产(房屋)不管产权所有人是谁(其中一方)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二是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三是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如果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离婚后的持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原产权所有人不是离婚后的持有人,则需要产权变更,变更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税种的征免界定。
(一)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2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其中第(一)项:离婚财产分割;第(二)项: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属于无偿赠与配偶;对各拥有一部,属于离婚财产分割都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一方拥有,另一方得到补偿也应该属于离婚房产分割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号)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也就是,无论是分割后办理各方拥有产权,还是归一方拥有产权,也无论是一方放弃还是一方得到补偿,在变更产权时都不征收契税。
(三)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关于根据法律规定苏州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是多少这个问题,实际上苏州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就是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按照我国规定税费是大家必须要缴纳的,它是公民的义务,其次就是各种各样的工本费包括登记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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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的户口还在苏州,在园区买了小户房子,户口可以平迁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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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首先可以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需要去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的,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离婚主要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关于财产问题:在财产分割上,一方的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
你好,离婚,首先可以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需要去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的,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所在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离婚主要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
关于财产问题:在财产分割上,一方的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一般是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如家暴,外遇等,可以要求少分婚后取得的财产。
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或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的,如果需要帮助,建议来所咨询也可以电话咨询。
离婚后仍然可以给孩子办户口登记到抚养小孩一方的户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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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不会的,只有你自己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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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到派出所办理的
您好!建议咨询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如需要帮助、了解情况和查看本律师资料,可点击左面律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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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市民政局公布了2014年度苏州婚姻状况。2014年,苏州大市共办理结婚登记58048对,办理离婚登记16432对。离婚率(离婚人数与结婚人数之比)创下新高,达到了28.3%。腾讯房产苏州讯 近日,市民政局公布了2014年度苏州婚姻状况。2014年,苏州大市共办理结婚登记58048对,办理离婚登记16432对。离婚率(离婚人数与结婚人数之比)创下新高,达到了28.3%。虽然说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房子被越来越多的与离婚联系到一起,尤其是在2013年国五条出台之后,更是掀起了一波离婚潮。本来神圣的婚姻顿时成了规避政策的工具。到现在,虽然限购已经时过境迁,但不论假离还是真分,离婚率的逐年升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离婚时房产分割的问题也是很多人关注的焦点,甚至不乏为了分房产而对簿公堂的例子。近日,就有一网友向小编提问,她说最近在和老公闹离婚,房子是老公婚前买的,结婚之后,还特意把她的名字加在了房产证上,结果现在要离婚了,老公却要把房子全部收走,只分给她一点儿钱,她怎么也想不通,房产证上明明有她的名字,自己不是应该分一半吗?为此双方是闹上了法院。离婚了房子怎么分得注意为此( )编辑也是特意整理了在离婚时房产分割可能会碰到的各种情况,这也是小编第一次希望稿子的内容没有人需要用到。但是还请准备买房或已经买房的夫妻或准夫妻们多多注意,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婚前买房,婚后想分房,须知这五种情况1、若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那么房屋就是婚前财产,另一方什么都分不到。小编点评:也就是说,婚前一方把房款全部付清之后,这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离了婚,你是什么都分不到。这也是很多人现在离婚后只能净身出户的原因。当然如果之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其性质就相当于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那房产就是共同财产了,但具体能分多少还是要看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只能对簿公堂了。但即便打官司,根据出资情况等因素,想分一半还是难上加难。2、若一方婚前贷款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则婚后房屋增值+共同还贷(由一方个人还贷的,除非其能证实,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否则仍视为共同还贷)的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小编点评:对于普通夫妻来说,婚后不论是哪方用工资还款,都属于共同还贷,除非其中一方用一个婚前存下的小金库还完剩余所有的贷款,这应该是不太现实的。3、若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则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然后参照上一条。小编点评:这一条和上面一条相差不大,只是需要将婚前婚后还款的金额分开计算。4、若婚前双方出资,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则没名字一方需要能证实自己出过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否则有名字一方若不承认其购房时出过资,则房产全部归有名字一方所有。小编点评:因此在婚前买房时,如果双方共同买房,就必须要在购置合同和贷款合同等加上双方的名字。并且应保存好出资的证据,如存折、银行转账证明、提现证明等。不然就可能落得个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局面,切记!5、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属私有财产,归一方所有。小编点评:这一条和第一条情况其实差不多,这里的房产都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了婚你就什么也分不到。以上就是婚前买房的情况,下面是婚后买房的4种情况1月13日腾讯房产·苏州站热点推荐·每日必读新闻:·每日必阅导购:·每日必知活动: ·每日必看楼盘:( )吴江区均价10000元/平( )吴中区均价8500元/平( )高新区均价17500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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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户口在老婆家的,马上要离婚了,户口怎么办?
网友你好,根据《江苏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苏公规【2016】3号)第一百零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直系亲属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迁往兄弟姐妹家庭户;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家庭户:(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三)因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离职,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含有代理协议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和社区集体户)的;(四)因出国(境)定居、应征入伍、服刑被注销户口的;(五)历史原因遗留的空挂户。第一百零三条:符合本规定第一百零二条情形,公民申请将户口迁入社区家庭户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居民户口簿或者户口注销证明;(二)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三)无直系亲属投靠、无法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情况说明;(四)婚姻状况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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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老家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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揣兜里带着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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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房子里啊,除非你能单独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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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回原籍或者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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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毛烦烦发表于
19:12:0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5089830&ptid=1257501][/url]揣兜里带着呗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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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落到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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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不得户口就去求老婆大人别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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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体户口或挂靠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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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根据《江苏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苏公规【2016】3号)第一百零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直系亲属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直系亲属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迁往兄弟姐妹家庭户;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家庭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因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离职,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含有代理协议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和社区集体户)的;
(四)因出国(境)定居、应征入伍、服刑被注销户口的;
(五)历史原因遗留的空挂户。
第一百零三条:符合本规定第一百零二条情形,公民申请将户口迁入社区家庭户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或者户口注销证明;
(二)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三)无直系亲属投靠、无法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情况说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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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单位集体户;兄弟姐们;社区集体户;
自己看能满足那一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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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不得户口就去求老婆大人别离婚了。
你也会捣糨糊了啊,明明你知道可以迁到社区户口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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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会捣糨糊了啊,明明你知道可以迁到社区户口的,呵呵
你以为这样的问题需要到这里来发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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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动它又咋样? 貌似不会强制迁出地。
楼主上门女婿吗?咋闹到这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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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动它又咋样? 貌似不会强制迁出地。
楼主上门女婿吗?咋闹到这地步。 ...
现在好像是会强制迁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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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难道是净身出户的吗?你做了啥事情啦?正常情况离婚是要分割财产的,随便隔一下,换个小户型没问题的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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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难道是净身出户的吗?你做了啥事情啦?正常情况离婚是要分割财产的,随便隔一下,换个小户型没问题的哇 ...
怎么隔?弄个三夹板吗?
花无重开日,人无再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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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不好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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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离婚房子过户费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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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生活起居处处不离房子,夫妻由于各种原因而选择的话,过户房产就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离婚过户房产是需要缴纳税费和手续费登记费和工本费这些费用的,如果不按规定上交那么房产是无法过户成功的,那么过户又需要缴纳多少费用呢?下文对离婚费用多少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一)、税类: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2、按照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在离婚的问题上,很多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依据我国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要不要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因此,在离婚房产过户时,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咨询,在律师的帮助下办理离婚房产过户。二、离婚房产过户交税: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是免交易税费的。办理离婚产权过户的手续为: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3、 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三、夫妻离婚房产产权变更涉税问题涉税问题,主要是房屋产权变更环节。按法律规定对(房屋)不管产权所有人是谁(其中一方)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二是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三是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如果原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离婚后的持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原产权所有人不是离婚后的持有人,则需要产权变更,变更时主要涉及以下几种的征免界定。(一)关于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第2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其中第(一)项:;第(二)项: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属于无偿赠与配偶;对各拥有一部,属于离婚财产分割都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一方拥有,另一方得到补偿也应该属于离婚房产分割暂免征收营业税。(二)关于契税问题,在离婚分割房产办理产权时可按《国家税务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号)规定判定,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也就是,无论是分割后办理各方拥有产权,还是归一方拥有产权,也无论是一方放弃还是一方得到补偿,在变更产权时都不征收契税。(三)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则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各拥有一部分,分割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一方拥有,另一方得到补偿,对得到补偿的一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再看国税发〔号第四条第(二)项:“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从这个文件分析,对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上文对苏州离婚房子过户费用多少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全国离婚过户费的算法都是一样的,要交契税和印花税,还有手续费和工本费,国家对于这些税费的上交标准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如果离婚需要过户房产必须依法缴纳税费,并且法律按照流程进行,不能偷税漏税。&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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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即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分割给夫妻双方。离婚时,进行财产的分割是头等大事,那么,《新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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