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大学生生病住院社保怎么报销可以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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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社保(医保)和商保的区别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日
根据资料简单归纳如下,作参考用:
1、大学生社保是国家加强建立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通过更大范围的社会互助共济来抵御疾病风险,并通过逐步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学校和家庭负担,是国家的一种非盈利性的福利保险。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等的要求,在驻邕及市属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等均设有由专人负责的医保机构并负责指导本院校内的大中小学生的医保工作,发生医疗承保工作均可在本院校内得到专人负责并指导报销事项。
2、商保是保险公司独自承保的一种盈利性保险,医疗待遇、报销地址等事项须在和商业保险公司签合同时注明,在本院校内没有专人负责和指导,出险后须由本人与保险公司联系报销事项。
注:①、已参加新农合的刚入学大学生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刚入学的农村户籍的大学生已在农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在入学后其身份已发生变化,应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②、大学生应优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家庭经济情况许可的情况下可多样选择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商业保险只能作为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
3、医疗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在校内可享受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急诊留观、住院、生育、学生意外伤害等医保待遇,如果只参商保没有参大学生社保(医保),大学生四年校内生活将不能享受以上医疗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将由个人全部支付,如发生商保出险事项均由本人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报销事项。
具体如下:
我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分为以下几方面:
一、参保学生全年免费(不计次数)在校医院看病,需要转诊院外门诊治疗的,治疗费用按30%比例报销返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年。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
&&&&&参保学生持《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及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在自己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结算,可享受包括冠心病、高血压、甲亢、糖尿病等21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元/人/年)
高血压病(高危组)
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精神病(限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
类风湿性关节炎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
系统性红斑狼疮
帕金森氏综合症
慢性充血性心衰
结核病活动期
再生障碍性贫血
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
慢性肾功能不全
各种恶性肿瘤
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
《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的申请: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按病种一式一份)
1、须领取、填写的表格:《南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审批表》。
2、须提交的资料:①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②患者近期有关病史的门诊住院病历资料(包括诊疗用药经过);③有关临床化验单和(或)辅助检查单。
&&&注: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资料且均要由医院专科医生签名确认。
3、从认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之日起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三、学生意外伤害
&&&&&学生意外伤害是指在校学生在本学校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过程中及上下学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5000元以下(含5000元),由统筹基金支付80%。学生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的,按住院医疗待遇规定进行结算并按比例支付。
学生意外伤害于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先自费结算,凭以下材料到市社保局审核报销:①学校证明(内容包括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就诊时间及医疗);②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③医疗费用清单;④发票;⑤本人身份证;⑥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本地住院
&&&&&床位费支付标准。床位费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为20元/床/日。床位费低于标准按实际发生数支付,高于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支付。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实行分担支付,详见下表: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统筹基金支付
&&&参保学生持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住院结算(未制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学生可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进行无卡结算)。参保学生因非急诊原因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五、异地住院
&转统筹地区外住院
&&&参保学生需转到统筹区外就诊的,需到南宁市内5家指定医院的其中一家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指定医院包括;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符合统筹地区转诊转院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转到北部湾经济区外、自治区内,或转到自治区外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分担支付规定基础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降低5%、10%;未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降低10%、15%。对不符合统筹地区转诊转院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学生异地住院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凭以下材料到市社保局审核报销。
&&&&①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含出院小结);
②疾病证明书;
③费用清单;
④医疗费用收据(发票);
⑤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⑥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⑦因突发疾病急诊留观或住院并已办理异地急诊备案手续的,须提供备案证 &明;
⑧异地居住3个月以上(含3个月)在异地住院的,须提供《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
⑨转统筹地区外就医的,须提供由指定医院开具的《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诊治审批表》。
&注:&其中门诊报销部分在学校内报销,每学期开学后每月均有一次大学生门诊报销,本地住院在就诊医院内结算,意外伤害和异地住院在社保局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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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10-17 ]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常见问答
一、生病后在门诊治疗,大学生能为我多少钱呢? 答:根据我校现行门诊报销政策,符合报销政策规定的校内门诊费用由学校承担80%,个人承担20%;符合报销政策规定的校外门诊由学校报销30%,个人承担70%。门诊报销发票当月有效,门诊(校内+校外)每月最高限额100元,年度最高限额1200元(16年9月1日起执行)。 二、参保后校医院就医,怎么报销呢? 答:校医院就医→交费后领A收据 →就医次月10个工作日(建议次月15号)后→凭收据、B学生证 于财务处(行政副楼1楼左边大厅)领取现金报销款。 三、校外门诊就医报销流程呢? 答:校医院就医→校医生提出转诊并开具C转诊单 →指定医院就医→携定点医院D发票 E本人就医病历 回校→大学生医保办登记→登记次月15日后→财务处领取报销款。 四、听说大学生医保的门诊报销是有限制的,报销范围是怎样的呢? 答:通俗来说,正常生病就医的费用都属于报销范围。比如感冒发烧、肠炎胃炎、过敏疹子等等。不能报销的例如:未经校医院同意转诊、违法犯罪造成的伤害、预防性疫苗等不符合学校及国家门诊报销规定的其他项目。 五、突发急病被救护车送去医院,没时间经过校医院转诊,能报销吗? 答:此种情况,可凭急诊病历、学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校医院补办转诊单后,按校外门诊急诊政策报销。 六、放假或者实习在外地就医,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在外发生的疾病(只限急症),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后,回校办理批报手续,可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哦。 七、我是毕业生,6月份就会离校,门诊报销款可以提前领取吗? 答:可以的,每年应届毕业生6月份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都可在办理F《毕业生领款单》手续后 即时于财务处领取现金报销款。 八、为什么我9月份发生的门诊费用,10月份不能领取报销款? 答:已参保并完成了缴费登记的学生,可以领取报销款。每年度9-月-至11月为保费征缴期,通常待12月完成参保登记后,便可一次性领取9至12月期间发生的门诊报销费用了。 九、听说大学生医保每年保费是60元,怎么我现在交的是185元呢? 答:因我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实施以来,政策和经办操作都有较大的调整,2015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为60元,2016年度已调整为185元。 十、能把门诊不能报销的部分说具体一点吗? 答:不予报销的项目: (根据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执行)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 2.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3.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诊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段价、自请特别护理等特需服务费; 4.各种健康体检; 5.各种减肥、增肥、增高项目; 6.各种预防、保健性的治疗项目; 7.各种治疗咨询、医疗鉴定费用; 8.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9.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等; 10.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11.中种科研型、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12.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13.其他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 上海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上海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来源:上海医疗保险时间:2016年最新大学生医保的保障范围很广泛,但基本根据大学生参加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暂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当中涵盖校内门急诊、校外门急诊、住院(含住院和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和大病住院、大病门诊等。
1、大学生住院报销范围及规定
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完挂账手续后,出院时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其中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参保大学生需住院治疗的,可就近选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抢救病人不受此限制。参保大学生凭指定医院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校门诊部开具住院结算凭证,到医院住院。住院(包括住院和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费用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由指定医院予以记帐与医保中心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学生本人收取。住院结算凭证自开具之日起7日内有效。
学生因患大病需要住院及门诊治疗的,其具体医疗待遇为:住院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300元),超过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2、校外门急诊
门诊部医生根据病情需要转诊至指定医院诊治者,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外院门诊医疗费用,凭校园一卡通、农行卡、病史资料、医疗费原始收据及明细账单等到学生事务中心后勤百事通处审核报销,到百事通现场审核前,需将报销费用进行校园网上登记。未经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自理(急诊范围内的疾病除外)。在本市和外省市发生急诊范围内的疾病(含寒暑假),可直接到就近的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凭校园一卡通、农行卡、病史资料、医疗费收据及明细账单等,到学生事务中心后勤百事通处审核报销。外省市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外省市住院或门诊大病
学生在外省市医保定点医院急诊住院(含寒暑假),或因病等休学及在学校规定的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联合培养等期间居住在外省市,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垫付,在出院或治疗后6个月内,把出院小结、医疗费原始收据及总明细账单、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学生事务中心后勤百事通处(同学在将所有资料交学生事务中心后勤百事通前,需自留复印件,以报后续的商业保险)。由校门诊部集中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费申报。
3.慢性病病种范围
包括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脑血管病恢复期、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恶性肿瘤晚期、精神疾病、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11种疾病。
报销标准: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50元的,超出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000元。
4、门诊意外伤害病种范围
该项主要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
报销标准:因意外伤害引起上述疾病在门诊治疗时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000元。
5、门诊紧急抢救病种范围
范围包括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报销标准:参保大学生门诊紧急抢救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一次住院费用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
以下情况不属报销范围
1、属于自费范围(如:各种体检、注射二类疫苗,痤疮、穿耳洞、美容性洁齿及激光美容等整容治疗,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康复、检查、治疗器械和用品,部分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药材等)
2、学生因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杀、自残、交通事故等造成的医疗费用。
3、学生因病情需要去非学校指定的医保定点医院诊治,必须由指定医院转至非指定医院就诊。学生到民营医疗机构就诊,一切费用自理。
4、学生因病情需要运用CT、核磁共振、胃镜、心脏彩超、HOLTER等大型检查,必须经校门诊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检查,如遇急诊检查后三天内需补办申请手续,未经批准的检查费用自理。
上海大学生医保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急诊医疗待遇
1.大学生校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院校按不低于90%支付,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2.校外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居民医保中小学生门急诊待遇支付,并随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待遇同步调整。具体为:门急诊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300元,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院校支付70%,个人自负3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院校支付60%,个人自负4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院校支付50%,个人自负50%。
二、 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
大学生住院医疗待遇与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待遇接轨,并随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待遇同步调整。具体为:大学生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个人自负2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个人自负2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个人自负40%。“上海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由上海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转载注明出处:相关信息相关评论上海社保办事指南社保局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问题最新推荐外地户籍大学生暑期生病 回家治疗一样可以报销医保_网易新闻
外地户籍大学生暑期生病 回家治疗一样可以报销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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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外地户籍大学生暑期生病 回家治疗一样可以报销医保)
  华龙网6月30日14时53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暑假到了,很多家在外地的高校学子都纷纷回家。如果在家乡生病住院了,不要担心,一样可以报销医保。今(3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在我市高校参加居民医保的外地户籍大学生,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医保住院报销待遇。
据悉,家在外地的大学生,只要在学校买了居民医保,万一生病在家乡住院,仍然可以报销。如何报销呢?首先要备案,如果在放假期间因病住院,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本校医院,校医院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外诊登记手续,或直接向学校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
备案完成后,就可以报销费用了,目前全国1008家医院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若就医的外地医疗机构已加入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本人只需持社保卡到选定的当地医院住院就医,出院结算时直接刷卡,个人支付结算和医保报销将同步完成。若就医的外地医疗机构未加入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级别证明,以及社保卡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参保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或区县指定机构,按有关规定审核支付。
(原标题:外地户籍大学生暑期生病 回家治疗一样可以报销医保)
本文来源:华龙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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