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工亡了,成都社保局死亡为什么给我要老婆生前提供的生活来源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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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怎么解释
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怎么解释
江苏 - 徐州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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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该亲属无劳动能力,主要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生活和经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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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您好,建议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抚养
有的,您好,建议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抚养费、后续治疗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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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出面帮你们进行赔偿金的谈判争取减少最大损失。目前你们所需要准备的是等交警定好责任后出的定责书,对方的身份证件,驾驶证,行驶证,所投的保险有哪些,以及伤残等级定裁书,还有后续所有的医疗费用药品费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件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以免延误最佳时机。但是每个赔偿项目都需要有相应的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出面帮你们进行赔偿金的谈判争取减少最大损失。目前你们所需要准备的是等交警定好责任后出的定责书,对方的身份证件,驾驶证,行驶证,所投的保险有哪些,以及伤残等级定裁书,还有后续所有的医疗费用药品费用,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案件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以免延误最佳时机。但是每个赔偿项目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可依法要求瞻养费用,可依法委托本律师起诉对方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受害者的年龄、户口性质和案件情况详细计算,以争取最大限度赔偿。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可记下本律师电话,以便今后随时咨询和联系。
你的生产队分钱和赡养费没有必然联系,就算生产队一分钱不分你们依然有义务赡养老人。赡养老人一般是赡养费用一般应平等支付,也可以由条件好的人多支付一点。
你好,先扣除被抚养人生活费。剩余部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比照遗产继承。
你好,死者父母有权主张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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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均分姐姐也应当承担赡养你父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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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知多少:妻子可享受丈夫生育保险吗?在外地生娃怎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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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没有买生育保险,男方买了,手术费可以用男方的报销吗?在重庆买保险,在外地生孩子怎么报?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最近,在市人力社保局公开信箱咨询生育保险政策的市民越来越多,记者梳理了一下,发现大家对生育保险政策的困惑主要在于这几个方面,而市人力社保局也一一进行了答复。
原标题:生育保险知多少:妻子可享受丈夫生育保险吗?在外地生娃怎么报?【摘要】
女方没有买生育保险,男方买了,手术费可以用男方的报销吗?在重庆买保险,在外地生孩子怎么报?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最近,在市人力社保局公开信箱咨询生育保险政策的市民越来越多,记者梳理了一下,发现大家对生育保险政策的困惑主要在于这几个方面,而市人力社保局也一一进行了答复。
生育保险。华龙网12月21日17时21分讯(记者 佘振芳)女方没有买生育保险,男方买了,手术费可以用男方的报销吗?在重庆买保险,在外地生孩子怎么报?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最近,在市人力社保局公开信箱咨询生育保险政策的市民越来越多,记者梳理了一下,发现大家对生育保险政策的困惑主要在于这几个方面,而市人力社保局也一一进行了答复。男方交生育保险女方能享受吗?问:女方没有买生育保险,男方买了,手术费可以用男方的报销吗?答: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其未就业配偶无法享受男方生育保险待遇,但可以通过女方购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对孕产妇产前检查费用补助限额100元;住院顺产分娩,定额补助400元;剖宫产及并发症的按照居民医保普通住院政策报销,低于400元的按400元补足。此外,如女方有工作单位,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导致女职工不能在生育保险基金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予以支付。那么男职工生育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市人力社保局在答复另一名市民的提问时说明,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可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费,包含:绝育手术、输精管结扎术、复通手术。在重庆参保,在外地生孩子能报吗?怎么报?问:家人都在贵州,方便照顾,要在贵州生孩子,生育保险如何报销?生之前与生之后需要哪些手续?我的户口跟这些有没有关系?答: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可到生育保险参保关系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生活津贴。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门(急)诊和在市外生育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参保关系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生活津贴。正常分娩报销所需材料如下:1.《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个人费用结算单》一式三份,需盖有单位公章;2.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产前检查费用收据(不包括药费);4.住院医疗费用票据、总清单,市外须提供医院等级证明;5.出院诊断书;6.如有生育并发症还需提交并发症备案表。生育保险停缴了咋办?  问:我的生育保险10月份和11月份没交,然后12月份开始续交,这个是重新计算月份呢,还是可以和之前的累计呢?答:根据《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参保职工离开原单位到新单位就业,应在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0日内,到原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移手续,对其终止劳动关系之月起3个月内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原单位的生育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超过3个月的,其原实际缴费年限不再累计计算,并按新参保职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破产了,生育保险怎么办?  问:由于公司目前不景气,导致社保,生育保险这些没有跟上正常缴纳的进度,该种情况我能正常报销生育保险么?如果未来公司歇业或者关闭了,我是否还能报销生育保险?答:根据相关规定,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补发;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停止缴费,从停缴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待遇。同时,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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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社会保险管理局作者:社会保险管理局发布日期:日
&&社会服务
第一节&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流程
索引号:JG059-001
2.&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
索引号:JG059-002
3.&参保人员(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后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须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
索引号:JG059-003
4.&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
索引号:JG059-004
5.&办理参保人员退休手续须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
索引号:JG059-005
6.&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入)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索引号:JG059-006
7.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出)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索引号:JG059-007
8.单位或个人打印个人账户对帐单须提供以下资料
索引号:JG059-008
9.已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索引号:JG059-009
10.新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注册登记参保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索引号:JG059-010
1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索引号:JG059-011
1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索引号:JG059-012
1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索引号:JG059-013
14.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索引号:JG059-014
第二节&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办法及标准
索引号:JG059-001&
2.&外转、异地安置、出差、探亲、意外伤害人员住院报销程序、所需资料及服务承诺
索引号:JG059-002
3.&大病患者报销程序、所需资料及服务承诺
索引号:JG059-003
4.&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审核支付程序、所需资料及服务承诺
索引号:JG059-004
5.&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审核支付程序、服务承诺
索引号:JG059-005
6.&异地就医
索引号:JG059-006
7.&参保后其它事宜
索引号:JG059-007
8.&制发IC卡
索引号:JG059-008
9.&注册登记及缴费核定
索引号:JG059-009
10.&参保申请及审核
索引号:JG059-010
第三节&工伤保险
1.&工伤保险支付待遇
索引号:&JG059-001&
2.&申请工伤待遇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索引号:JG059-002
第四节&失业保险
1.&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资料及程序
索引号:JG059-001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待遇
索引号:JG059-002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及标准
索引号:JG059-003
第五节&生育保险
1.&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程序、所需资料及服务承诺
索引号:JG059-001
第六节&社会保险稽核
1.&社会保险稽核业务办理程序
索引号:JG059-001
第一节&养老保险
索引号:JG059-001&&&&&&&&&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流程&&&&&&&&&&&&&&&&&&&&&&&&&&&&
文号:&&&&&&&&&&&&&&&&&&&&&&&&&&&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流程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流程
为规范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内部制约机制,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科学化,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社会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缴费核定、费用征集、费用记录处理、待遇核定、待遇支付、基金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等六个基本环节的管理流程。
一、缴费核定
1、建立和规范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的基础档案资料。保证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的基础资料全面、详实、准确。
2、在本统筹年度终了前,根据参保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支付情况制定下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征集计划,确定各个单位缴费基数和基金征缴额,经有关会议研究确定后,并作为下年度征缴目标计划执行。
3、每年年初全面逐个审核参保单位及职工缴费基数、应缴费金额以及其他变动情况,并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注册。审核工作由经办人员审核后,报中心主任审查。
4、用人单位人员发生变化时,要重新申报基数,填报人员增减变更表,由经办人员审核后,报中心主任审查。
5、对新注册单位及未参保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登记暂行管理办法》,及时向其发出《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通知单》,督促其尽快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6、单位和职工补缴以往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时,应根据有关补缴规定和办法,审核其是否符合补缴条件,符合补缴条件的应按规定补缴本金、利息和滞纳金。
7、职工流动申请办理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应按国家、自治区&规定审核并转移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费用征集的管理规定
1、根据缴费核定环节提供的单位和职工的基础档案资料,掌握单位开户银行、帐号、帐户名称、联系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并与单位建立业务联系。
2、依据缴费核定环节提供的养老保险费征集数据,开具委托收款及其他结算凭证,通过银行直接征集养老保险费。必要时也可以采取银行支票和现金结算方式征集。每月15日前办完基金托收手续。
3、采用支票或现金结算方式征集养老保险费时,必须开具&社会保险收款收据&,将收妥的款项、结算凭证及&社会保险收款收据&及时作帐,做到日结日清。
4、及时了解养老保险费征集落实情况,对因单位名称、帐号变更或帐户存款不足等原因造成的养老保险费欠收,要及时填发《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按法定程序督促其尽快缴齐欠缴的养老保险费。
5、保证每月20日前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征收到位,对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又未办理缓缴手续的要及时办理督查手续。
6、对于申请缓缴并填写《缓缴申请审批表》,经审核符合缓缴条件的单位,按规定办理缓缴手续,并要求缓缴单位制定补缴计划。在缓缴期内,随时了解单位生产经营效益情况,缓缴期满,及时办理欠缴费用的补缴手续。
7、对欠缴及经批准缓缴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在其欠缴及缓缴期间通知费用记录处理环节暂停记载职工个人帐户,也不计算职工缴费年限,待其补齐缴费本金和利息后,及时通知下一环节补记参保职工个人帐户。
8、及时向中心主任和局领导报告养老保险费征收情况,提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费用记录处理的管理规定
1、根据缴费环节提供的单位和职工基础档案资料,业务人员应及时为在计算机中每个单位和职工建立基础档案库。
2、根据基础档案资料,单位和职工缴费情况,及时建立职工个人帐户。
3、根据缴费单位提供的经审核后的统计资料,随时调整单位和职工养老保险基础数据,并确保数据记录的准确和安全。
4、根据待遇支付环节提供的数据,记载职工个人帐户支出情况,并按有关规定计算和登记个人帐户的本息和职工缴费情况。
5、每月5日前整理、汇总、分析上月养老保险的各类统计数据,按要求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及相关报告。
6、接待和办理单位及职工对其缴费情况及个人帐户记录情况的查询。对缴费记录中出现的差错,经与相关业务管理环节核对后,及时予以调整。
7、每一缴费年度初向参保单位和个人公布上一缴费年度单位缴费情况表和职工个人帐户情况表,并发放对帐单,以接受单位和职工的监督。
四、待遇核定
1、单位在申报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业务人员应指导单位按要求填写《社会保险待遇审批表》,并要提供相关的证明。
2、对申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按新政发[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核定其应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
3、根据有关政策,须调整享受养老保险人员待遇标准的,要予以审核认定。
4、根据参保单位所报材料,结合参保单位和职工基础资料,业务人员应随时建立离退休(职)人员和死亡离退休(职)人员档案数据库,并定期调查离退休(职)人员及享受遗属津贴人员情况,及时审核、调整其应享受待遇标准。
5、对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填写的&《社会保险待遇审批表》,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认定无误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办理。
五、待遇支付
1、对待遇审核环节提供的参保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关资料予以确认,编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名册与台帐。
2、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享受待遇的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
3、及时填制养老保险待遇拨付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办理支付手续,通过银行将应支付的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给享受待遇对象。
4、对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情况,及时登记并妥善保管有关凭证和资料。
5、与银行建立并保持经常性的业务联系,适时协调相互间的工作关系,保证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渠道的畅通。
6、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有关资料移交社区,由社区对享受待遇人员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中心,中心对反馈问题及时调查并予以纠正。
六、基金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
1、会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按会计制度准确反映基金的收支结存情况。
2、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定期编制报送各种财务报表,正确反映基金收支结存情况,并定期作出基金筹集、使用、管理等情况的分析报告,提出加强基金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建议,于次月1日前完成基金月报。
3、年终,根据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情况,分别编制年度基金预算报表和决算报表,报有关部门审核备案。
4、按《会计法》要求妥善保管、发放、收回、销毁各种结算凭证、帐本以及其他有关财务管理资料。
索引号:JG059-002&&&&&&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
文号:&&&&&&&&&&&&&&&&&&&&&&&&&&&&&&关键词: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提供资料&办理程序
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
范围:(1)在职死亡;(2)退休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人员;(3)重复参保的人员。
所需资料:
(1)死亡证明书;&&&&&&&&&&&&&&(2)养老保险手册;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
(2)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
服务承诺:
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索引号:JG059-003&&&&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参保人员(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后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须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
文号:&&&&&&&&&&&&&&&&&&&&&&&&&&&&&&&关键词:参保人员(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后&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提供资料&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后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须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1)死亡证明书、供养直系亲属的户口本及复印件;
(2)在职参保人员死亡提供养老、失业保险手册。
办理程序:
(1)在社会保险按管理局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
(2)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由单位加盖公章(无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现居住社区盖章)
(3)用人单位或死亡人员家属携带以上资料到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审核;
(4)属退休人员死亡的携带以上资料到我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5)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办公室核报。
待遇标准:
1、因病和非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费以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两个月的职工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为2146元&2=4292元,今后每年将随自治区职工平均工资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2、供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所需费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人员,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保人员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服务承诺:
核发丧葬费、抚恤金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等,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索引号:JG059-004&&&&&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
文号:&&&&&&&&&&&&&&&&&&&&&&&&&&&&&&&&关键词: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
从日起,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含15年),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报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上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X0/C1+X1/C2+&&+Xn/Cn+1)&N
&&&&公式中,X0、X1&&Xn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及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
&&&&C1、C2&&Cn+1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1年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N为职工参与计算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见附件)。
&&&&对自治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前(日前)参加工作,在本办法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自治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3%。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自治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本人视同缴费年限&1.3%。
索引号:JG059-005&&&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办理参保人员退休手续须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
文号:&&&&&&&&&&&&&&&&&&&&&&&&&&&&&&关键词:参保人员&退休&提供资料&办理程序&
办理参保人员退休手续须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1)退休审批表和退休花名册;
(2)加盖公章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和花名册(无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现居住社区盖章);
(3)退休人员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县人事劳动局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证明信;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3张一寸彩照;
(5)个人档案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手册。
办理程序:
(1)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计算退休待遇;
(2)用人单位或个人携带以上资料按隶属关系到尉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休待遇审批;
(3)由本人到县工商银行办理工商银行卡号。
服务承诺:
核发退休人员待遇服务承诺。对企业及个人办理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病退(职)等手续,审核并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后,核发养老金,当月审核,次月发放。
养老金发放承诺。确保离退休人员每月20日前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承办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索引号:JG059-006&&&&&&&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入)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文号:&&&&&&&&&&&&&&&&&&&&&&&&&&&&&&&关键词: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提供的资料&办理程序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入)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1)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但表》。
办理程序:
(1)前往我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2)统筹地区以外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进行资金到帐确认后,到柜台办理转移手续;
(3)统筹地区以内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直接办理手续。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索引号:&&JG059-007&&&&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出)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文号:&&&&&&&&&&&&&&&&&&&&&&&&&&&&&&&关键词: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提供的资料&办理程序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出)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1)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保险手册及医疗卡;
(2)携带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证明;
(3)本人身份证;
办理程序:
(1)携带以上资料在柜台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
(2)前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
服务承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服务承诺。对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索引号:&&JG059-008&&&&&&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单位或个人打印个人账户对帐单须提供以下资料
文号:&&&&&&&&&&&&&&&&&&&&&&&&&&&&&&&关键词:单位或个人&打印个人账户对帐单&提供资料
单位或个人打印个人账户对帐单须提供以下资料
所需资料:
(1)参保单位应提供单位社保编号;
(2)个人办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
办理程序:单位或个人每年4月份以后,请携带以上资料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打印个人账户对帐单。
服务承诺:参保单位或个人凭各自社保编号、身份证,即时查询个人帐户。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索引号:JG059-009&&&&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已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文号:&&&&&&&&&&&&&&&&&&&&&&&&&&&&&&关键词:已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费手续&须提供的资料&办理程序
已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
缴费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1)单位或个人社保编号;
(2)人员增减变动表并加盖公章;
(3)养老保险手册;
(4)社会保险缴费花名册。
办理程序:
(1)个人缴费前往审核柜台打印缴费单和结算计划后,到县工商银行办理缴费或在经办机构刷卡缴费。
(2)单位缴费持以上资料前往审核柜台打印《单位缴费审核明细单》和《社会保险基金划缴凭证》由县工商(农业)银行划拨。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索引号:&JG059-010&&&&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新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注册登记参保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文号:&&&&&&&&&&&&&&&&&&&&&&&&&&&&&&&关键词:新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注册登记&参保手续&提供的资料&办理程序&
新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注册登记
参保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所需资料:
(1)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2)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尉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4)本人三张一寸照片;
办理程序:
新参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填写《社会保险费申请表》、《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办理参保手续。
服务承诺:业务申报服务承诺。接待受理、审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凡业务资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因资料手续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办结。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索引号:&JG059-011&&&&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文号:&&&&&&&&&&&&&&&&&&&&&&&&&&&&&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一、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要符合的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有农村户籍的农牧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二、所需资料:
1、一寸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4份(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特殊身份人员(五保户、三老人员、残疾人、在职村干部、计划生育父母光荣户)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各4份。
三、办理程序
前往各乡镇社会保障站或居住的社区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由乡镇社会保障站或居住的社区初审和录入系统后,统一报送至社会保险管理局进行新参保人员复核及参保缴费。
四、缴费时间
&&&&&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15日到所在乡镇社会保障站或居住的社区缴纳当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
索引号:&JG059-012&&&&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文号:&&&&&&&&&&&&&&&&&&&&&&&&&&&&&关键词: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一、&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要符合的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有城镇户籍的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二、所需资料:
1、一寸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4份(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特殊身份人员(五保户、三老人员、残疾人、计划生育父母光荣户)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各4份。
三、办理程序
前往各乡镇社会保障站或居住的社区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由乡镇社会保障站或居住的社区初审和录入系统后,统一报送至社会保险管理局进行新参保人员复核及参保缴费。
四、缴费时间
&&&&&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15日到所在乡镇社会保障站或居住的社区缴纳当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
索引号:&JG059-013&&&&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文号:&&&&&&&&&&&&&&&&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1、参保人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其中,中央财政支付55元,县财政补助45元。为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缴费的积极性,鼓励中青年农村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县财政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不含补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缴费,月增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在扣除政府补贴的本息后,可依法继承。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扣除政府补贴的本息后,可依法继承。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村委会应在1个月内到所属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并报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并入新农保基金。政府补贴金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三)领取养老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被司法机关判处拘役、劳动教养或有期徒刑的人员,在拘役、劳动教养或服刑期间停止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待拘役、劳动教养、服刑期满后,由本人申请、并携带相关证明到所在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恢复享受养老待遇等事宜,停发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不予补发。&
2、养老待遇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本县农村户籍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本县农业户籍的居民,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3、待遇调整
建立基础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县人民政府将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县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标准。
索引号:&JG059-014&&&&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文号:&&&&&&&&&&&&&&&&&&关键词: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金待遇
1、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县政府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其中55元由中央财政负担,27元由自治区财政负担,48元由县财政负担。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城镇居民(补缴费不计入缴费年限),从第16年起,每增加1年缴费,月增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县人民政府负担。对领取《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人员,已年满60周岁的,政府在其享受原基础养老金待遇上,每月另增加5元的养老金标准。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在扣除政府补贴的本息后,可依法继承。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扣除政府补贴的本息后,可依法继承。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社区应在1个月内到所属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并报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个人账户的剩余部分并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扣除的政府补贴本息可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2、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一)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三)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
(四)参保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暂缓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待服刑期满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再予办理。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被决定劳动教养的,停发养老金,待其服刑期满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再继续为其发放养老金待遇,停发期间的养老金待遇不予补发。
3、待遇调整
&县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和国家有关政策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第二节&医疗保险
索引号:JG059-001&&&&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办法及标准&&&
文号:&&&&&&&&&&&&&&&&&&&&&&&&&&&&&&关键词: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办法&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办法及标准
1、个人帐户基金主要支付门诊医疗费,必须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2、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住院时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在一个年度内每次住院均需支付相应级别医院的起付标准(其中:二级、亚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起付标准为175元,转州外就医人每转一次按二级医院支付一次起付标准。
3、住院发生费用:甲类药品100%进入统筹,乙类药品支付部分的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由个人先付10%,剩余部门进入统筹范围,自费全自付。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费用,参保职工住院自付比例;二级医院个人为7%,亚二级医院个人为7%,一级及其以下医院个人为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含提前退休工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在以上各自付比例的基础上减少0.5%,对其中在省以上(含省)医疗机构就医的,在二级医院个人负担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出国、出境的提高10%。
4、大病报销在一个有效保险期间(即一个统筹年度内)参保人所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费用,其中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的甲类药品、准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标准项目的费用80%予以报销,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的乙类药品、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标准项目的费用70%予以报销,剔除按规定不予支付以外的其他费用40%予以报销。
5、十三种特殊慢性病:(1)&慢性支气管炎合并肺气肿;(2)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3)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糖尿病肾病、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4)高血压(5)肺心病(6)冠心病(7)精神病(8)恶性肿瘤(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10)肝硬化;(11)慢性活动性肝炎;(12)癫痫;(13)系统性红斑狼疮。结算患者支付30%,统筹支付70%。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划入比例
年&&&龄&&&段
个&人&&缴&&纳
35岁以下(含35岁)
36&45岁以下(含45岁)
46岁以上(含46岁)
法定正常退休&&&
个人不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门槛费)
医&&&院&&&级&&&别
起&付&标&准
二级亚二级医院
转州外就医按二级支付一次起付标准
一级及其以下医院
1.一个统筹年度内每次住院均需支付相应级别的医院起付标准(其中:二级、亚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调整为3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起付标准调整为175元)
2.转州外就医病人每转一次按二级医院支付一次起付标准。
&尉犁县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
结算标准(元)
结算标准(元)
墩阔滩乡卫生院
团结乡卫生院
兴平乡卫生院
古勒巴格乡卫生院
阿克苏甫乡卫生院
塔里木乡卫生院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一览表
缴纳基本医疗费基数
大病互助金(年)
党政机关、事业、社会团体
按县社保局审核并经县财政局批准的应发工资
公有制企业
按应发工资(达不到最低缴费基数的按自治州上年社平工资60%缴纳
非公有制及个体自由职业者
按工资表,达到自治州社平工资的按应发工资缴纳(不超过100%),达不到的按自治州社平工资缴纳
(2006年为1257元)
索引号:JG059-002&&&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外转、异地安置、出差、探亲、意外伤害人员住院报销程序、所需资料及服务承诺&
文号:&&&&&&&&&&&&&&&&&&&&&&&&&&&&关键词:外转、异地安置、出差、探亲、意外伤害人员&所需资料&服务承诺
外转、异地安置、出差、探亲、意外伤害人员住院
报销程序、所需资料及服务承诺
所需资料:
1、住院发票;&&&&&&&&&&2、疾病证明书;&&&&&&&&&&&&
3、住院费用明细清单;&&4、转院证明(必须是州、市医保中心开具的转院介绍信);
5、大型检查的辅助检查单;&&6、意外伤害人员的审批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7、出差、探亲人员急诊,需出具单位的出差或探亲证明。
有关说明及要求:
1、所有报销用原始资料在报销前本人须留复印件一份备查,并保存一年;
2、意外伤害人员备以上1-5项资料到巴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审批表,并由巴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办理程序:
1、报销人持相关资料交经办人;&&&&&&&&&&&2、经办人员初审签字后交复核人员;
3、复核准确无误后签字交医保中心负责人;&4、医保中心负责人签字后局长审批签字;
5、通知报销人前来领单到财务结算,取款者需带本人身份证和患者身份证原件。
服务承诺:手续齐全者,经办人在收到单据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
承办机构: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索引号:JG059-003&&&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大病患者报销程序、所需资料及服务承诺&&&&&&&
文号:&&&&&&&&&&&&&&&&&&&&&&&&&&&关键词:大病患者报销程序&所需资料&服务承诺
大病患者报销程序、所需资料及服务承诺
由于大病报销政策规定为全年累计费用的报销,所以患者应提供一个年度所有住院的资料,每次住院都应有以下资料:
1、住院发票(如属外转可使用复印件);&&2、疾病证明书(如属外转可使用复印件);
3、费用明细清单(如属外转可使用复印件);&4、结算单(由医院或医保中心开具);
5、患者身份证复印件;&&&&&&&&&&&&&&&&&&&6、IC卡复印件;
7、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办理程序:
1、报销人持相关资料交至大病医管经办人;
2、大病医疗经办人员初审完毕并签字,交州医保中心大病医疗经办人员复审,签字;
3、接州医保中心通知后,开据收据领回所报费用并通知患者来签字后划入患者银行卡;
4、取款者需带本人身份证和患者身份证原件。
服务承诺:手续齐全者,我中心在收到单据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核手续(不含州医保中心审核支付时间)。
索引号:JG059-004&&&&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审核支付程序、所需资料及服务承诺&&&&&&&&&
文号:&&&&&&&&&&&&&&&&&&&&&&&&&&&&关键词: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审核支付程序&所需资料&服务承诺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审核支付程序、所需资料及服务承诺
所需资料:
1、住院发票;&&&&&&&&&&&&&&&&4、单病种结算需把病案首页和出院小结附上;
2、住院医疗费结算单;&&&&&&&&&5、住院人员结算汇总表一式三份。&&&&&
3、住院费用清单(如有中草药,需附中草药处方);
有关说明及要求:
1、审核复核中如发现定点医疗机构所提供相关资料不完整及出现违规问题
2、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10号以前必须报上数据。
&办理程序:
1、由医管工作人员审核,准确无误签字;&&&&&&2、结算人员复核准确无误后签字;
3、医保中心负责人签字,局长审批签字;&&&&&&&4、持结算人员出具的结算单到财务付款;
服务承诺:资料齐全、准确无误亚二级医院10工作日内,一级及以下医院7个工作日内支付。
承办机构: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索引号:JG059-005&&&&&&&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审核支付程序、服务承诺&&&&&&&&&&&&&&&&
文号:&&&&&&&&&&&&&&&&&&&&&&&&&&&&关键词: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审核支付程序&服务承诺&
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审核支付程序、服务承诺
办理程序:
1、由医管工作人员审核医保门诊费用结算并做到准确无误后签字;
2、承办人员复核,准确无误后签字;
3、医保中心负责人签字,局长审批签字;
4、财务付款;
5、医保门诊结算经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原因;
服务承诺:医保门诊结算审核准确无误的,按规定自接到对方申报资料起亚二级医院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一级及以下医院7个工作日支付。
索引号:JG059-006&&&&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异地就医&&&&&&&&&&&&&&&&
文号:&&&&&&&&&&&&&&&&&&&&&&&&&&&&&关键词:异地就医
所需资料:
由用人单位定期汇总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支付手续,并同时提交住院结算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复印件、发票等材料。
办理程序:
异地安置长期派驻外地的参保人员,在居住地住院治病,可在当地选择3-4家定点医疗医院,单位先填写《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人员登记表》,加盖现居住地县(市)以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公章,由所在单位盖章后,在上述指定医院住院并交统筹地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经确认方可按规定在上述医院住院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居住地及定点医院发生变动,应在10日内与所在单位联系,变更手续。
个人帐户提现:
(1)、异地安置人员个人帐户每年1-3月,由参保人单位承办一次性办理;
(2)、参保人员死亡后由原单位或家属提供死亡证明,方可退还个人帐户余额;
(3)、参保人调出统筹地区,个人帐户余额转入其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继续使用,当地无相应机构的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同时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服务承诺: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即刻办理。
索引号:JG059-007&&&&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参保后其它事宜&&&&&&&&&&&&&&&&&
文号:&&&&&&&&&&&&&&&&&&&&&&&&&&&&&关键词:参保&事宜&
参保后其它事宜
(一)按期缴费
1、参保单位及时核报人员增减,定期维护整理参保档案信息。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征缴窗口严格审核参保数据,出具各单位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和《生育保险缴费单》(一式三联)。
3、各单位持《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和《生育保险缴费单》于每月20日前足额缴费后,经医保经办机构财务窗口签章确认后,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和《生育保险缴费单》返征缴窗口,作统账划拨依据。
服务承诺:各参保单位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增人有序、减人有据&的原则,能够准确把握人员变化,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核报人员增减,医保经办机构当日完成审核缴费事宜。
承办机构: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核报人员增减,维护整理参保档案及参保信息。
各单位把握人员动态变化,针对参保人员具体情况,提供不同材料:
1、人员增加所需资料:
①调动人员介绍信;&&&&&&&&&&&&&&&&&&&&&&②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介绍信;
③劳动签证合同书;&&&&&&&&&&&&&&&&&&&&&&④域内转移情况表;
2、人员减少所需资料:
①退休人员提供劳动人事部门的退休批复;&&&&&&&②辞职证明书;
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④停薪留职证明;
⑤死亡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出示的户口注销证明;&&&⑥需退保人员的IC卡;
3、卡证管理
(1)挂失:IC卡挂失需持以下资料:
①失卡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如办理代办挂失手续,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失卡人身份证原件。
(2)更名:需持以下材料:
更名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地更名证明和所在单位证明;
(3)补发:需持以下材料:
①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手续时出据《挂失凭条》;&&&&②失卡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服务承诺:参保人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完备,医保经办机构保证挂失、更名手续当时完成,因医保数据传送滞后,补卡手续30日完成。
索引号:JG059-008&&&&&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制发IC卡&&&&&&&&&&&&&&&&&&&&&
文号:&&&&&&&&&&&&&&&&&&&&&&&&&&&&&&&关键词:制发IC卡
各参保单位接到《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后,必须于3日内足额缴费,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其所缴医疗保险费足额到账后,缴费后的次月发放医疗保险IC卡,明确各参保单&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起始时间。
服务承诺:自参保登记到制发卡证到办理完成参保事宜,如各参保单位能够按时做到经稽核后所提供材料整齐完备,所报数据真实有效,缴纳费用及时准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完成上述工作。
索引号:JG059-009&&&&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注册登记及缴费核定&&&&&&&&&&&&&&&&&&&&&&
文号:&&&&&&&&&&&&&&&&&&&&&&&&&&&&&关键词:注册登记&缴费核定
注册登记及缴费核定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各单位上述材料后,指导参保单位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审核表》,由社会保险稽核中心对参保单位严格稽核参保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项内容,以确保申报材料详实准确,在保证各项数据真实有效基础上,开具《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一式三联),办理参保手续。
索引号:JG059-010&&&&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参保申请及审核&&&&&&&&&&&&&&&&&&&&&&&&
文号:&&&&&&&&&&&&&&&&&&&&&&&&&&&&&关键词:参保申请&审核
参保申请及审核
根据巴劳社薪字【2005】15号文件,参保单位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人员工资花名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单位性质核定缴费基数。
第三节&工伤保险
索引号:JG059-001&&&&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工伤保险支付待遇
文号:&&&&&&&&&&&&&&&&&&&&&&&&&&&&&关键词:工伤保险&支付待遇
工伤保险支付待遇
(一)医疗康复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目前工伤保险的三个目录还未出台,暂按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标准执行)
(二)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的,按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给付其直系亲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1、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抚恤金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保留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支付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服务承诺:核发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资料齐全,即时受理,五个工作日支付(划拔到申请人单位帐户);
有关说明:
按照巴劳社薪险字[2004]21号精神,筹集工伤基金从日开始,日起全面实施,享受待遇从日起享受。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索引号:JG059-002&&&&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申请工伤待遇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文号:&&&&&&&&&&&&&&&&&&&&&&&&&&&&关键词:申请工伤待遇&所需资料&办理程序
申请工伤待遇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资料内容: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
2、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原件;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1--10级);
4、1&10级《巴州工伤保险工伤评残证》;
5、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用人单位开具的单位及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
7、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8、其他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办理程序:
1、被供养人户口本、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生存证明。
2、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
3、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证明。
4、民政部门出具的养父母、养子女的收养证明,被供养或者无劳动能力的,由经办机构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
5、医疗机构的有效票据、住院结算明细单、门诊处方单、转院证明、转院审批表。
6、工伤证。
7、携带按要求准备齐全的资料交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8、凭审核批准件到社会保险管理局社保大厅经办人员复核准确无误后签字并出具结算单;
9、由社保大厅工伤股负责人在结算单上签字报主管局长审批;
10、由其单位承办人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中心财务室办理待遇支付手续。
第四节&失业保险
索引号:JG059-001&&&&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资料及程序
文号:&&&&&&&&&&&&&&&&&&&&&&&&&&&&关键词: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资料&程序
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资料及程序
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所需资料:
(1)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四张一寸照片、存放档案回执单(尉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存放档案);
(3)本人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手册及县工商银行的银行卡;
办理程序:
(1)失业人员携带以上资料在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中心领取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一式二份),由中心审核享受待遇后盖章;
(2)按单位隶属关系到尉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持审批表和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中心失业保险金待遇审核柜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索引号:JG059-002&&&&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待遇
文号:&&&&&&&&&&&&&&&&&&&&&&&&&&&关键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待遇
(1)失业金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失业金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可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失业金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可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失业金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可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失业金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可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6)缴费时间满6年和6年以上的,每满1年,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7)&失业金领取的前12个月每月享受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60%(2005年为320元&60%=192元),12个月以后每月享受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55%(2005年为320元&55%=176元),以上标准将随最低工资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服务承诺:核发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服务承诺。即时审核办理有关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失业金当月办理次月起发放。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索引号:JG059-003&&&&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及标准
文号:&&&&&&&&&&&&&&&&&&&&&&&&&&&&关键词: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标准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及标准
办理程序: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同时享受医疗补助,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
(1)按照自治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8%缴纳医疗保险费。
以上领取标准的依据是本人当月领取的失业金标准,若遇国家调整失业金标准,上述报销金额也将随之调整。
服务承诺:
医疗补助金按月随同失业金发放同时代缴。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第五节&生育保险
索引号:JG059-001&&&&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程序、所需资料及服务承诺
文号:&&&&&&&&&&&&&&&&&&&&&&&&&&&&关键词: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程序&所需资料&&服务承诺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程序、所需资料及服务承诺
一、办理程序:
1、将按要求准备齐全的资料交经办人审核;&2、结算人员复核准确无误后签字出具结算单;
3、医保中心负责人签字、局长审批后到财务处付款。
二、所需资料:
(一)女职工正常自然分娩享受待遇需提供以下资料:
1、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
3、医院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4、住院发票原件;
5、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6、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7、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8、少数民族要在计划生育部门开具一份这个孩子是第几胎的证明;
9、结婚证复印件、原件。
(二)生育前流产女职工享受待遇提供以下资料;
1、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2、流产证明原件;
3、医院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4、病历;
5、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三)生育后流产的女职工享受待遇需提供以下资料;
1、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2、流产证明原件;
3、医院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4、女职工透环或B超单复印件;
(四)、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男女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出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3、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4、女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医院医疗费结算单原件;&&&&&&&&&&&&&&&&&&&&6、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7、发票原件;&&&&&&&&&&&&&&&&&&&&&&&&&&&&&&&&8、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9、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10、单位、社区开具其配偶收入情况证明。
(五)、女职工怀孕期间检查费用报销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发票原件;&&&&&2、处方原件(处方上要注明检查的项目、单价,药品名称、金额)。
(六)、以上待遇支付工作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
三、参保女职工生育享受的待遇:
(一)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其生育前一个月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全额计发。
(二)生育医疗费:
1、生育时发生的医疗费(含分娩时住院床位费、检查费、药费、接生费、手术费符合自治区生育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支付标准:顺产2000元/人,助娩产2500元/人,剖宫产3500元/人,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0元。分娩实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低于所确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按实际生育医疗费用支付;高于所确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按所确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支付,高出部分由参保人自负。
2、妊娠期发生的医疗费
享受1500元产前检查。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限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过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费(含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病症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四、服务承诺(办理时限):待遇支付时限为5个工作日,即从单位经办人将资料报到县医保中心查收后当日算起。
五、承办机构: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第六节&社会保险稽核
索引号:JG059-001&&&&&主题分类:&社会服务
发布机构:&尉犁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文日期:
名称:社会保险稽核业务办理程序
文号:&&&&&&&&&&&&&&&&&&&&&&&&&&关键词:社会保险稽核业务&办理程序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办理程序
一、&&&社会保险稽核对象: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及其职工。
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
(1)、提前3日将进行稽核的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并发送《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特殊情况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2)、两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并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
(3)、要求被稽核单位准备和提供稽核资料;
(4)、稽核工作小组实施稽核工作资料搜集整理及《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记录》;
(5)、对未违反社会保险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稽核工作小组5个工作日内提出《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送达被稽核对象;
(6)、对违反社会保险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稽核工作小组10个工作日内提出《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送达被稽核对象;
(7)、被稽核对象违反法规行为,稽核工作小组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社会保险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
三、被稽核单位所需提交的资料:
(1)、年度决算报表&&&&&&&&&&&&(2)、应付工资总帐、明细帐(原件及复印件)
(3)、代缴社会保险费人员汇总表&&&&(4)、工资花名册
(5)、不通过应付工资核算的工资明细帐&(6)、会计凭证
(7)、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8)、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9)、返聘人员的退休证即工资花名册&(10)、超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工资花名册
(11)、外地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工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四、举报稽核所需资料:
(1)、举报人需要提供劳动合同书及复印件&&&&&&(2)、工资花名册及复印件
(3)投诉资料(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名称及地址、本人的联系方式)
五、内部审计程序
(一)准备阶段 
(1)确定审计工作重点&&&&&&&(2)编制审计项目计划
(二)实施阶段
(1)审查凭证、帐表&&&&&(2)查阅文件资料&&&&&
(3)检查现金、实物&&&(4)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
(三)终结阶段
(1)提出审计报告&&&&(2)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承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稽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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