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天天发 风险金融哪些人群能用?风险如何?

华泰金融哪种人群能用?风险性高么?_百度知道
华泰金融哪种人群能用?风险性高么?
我有更好的答案
因为这个平台的风险性小,收益稳定呀。
采纳率:75%
为您推荐: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华泰剖析两融新规:大金融还能走牛 未来30万亿望入市
作者:华泰金融
  华泰金融两融新规重要电话会议:两融新规利空吗?引导蓝筹切换正当时
  【】大家好!我是罗毅,(,)所长助理,首席金融分析师,又和大家见面了,每一周可以感觉到各种政策都在频出,所以我们经常会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和大家保持沟通,我们觉得这种效率比较高。
  1.巴黎事件对世界金融体系的影响如何?
  我们先说一下巴黎事件的影响,最近两天大家对巴黎事件,对于的影响有很多的解读,作为金融系统的研究一员,首先觉得巴黎事件这个事情本身是很悲惨的,我们肯定是强烈谴责IS,但也不用像很多投资者认为的巴黎事件相当于9?11,我觉得两者有着本质不同,不同在哪里?
  规模不一样:美国9?11死亡人数近3000人,而这次还没有到这个数量级。
  两者所面对的国家是不一样的:9?11挑战的是全球最强大的国家--美国,这次是法国,人口数量级也不一样,美国三亿多,法国六千多万
  国际的环境不同:9?11是当时世界的无疑的领导者美国被恐怖主义者袭击,而今天,世界正朝着多极化方向,IS挑战的是很多主流国家而非一个国家。
  从全球政治金融领域的影响来说,对巴黎事件不应该恐慌,全球更要团结和携手并进,一起去打击IS。这次事件使得各个主流国家更加团结,更加紧密结合,更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
  2.对美联储如何看?
  投资者目前比较担忧美联储加息。这个事儿我之前也有判断,在8月市场最恐慌时,我说美联储不会在9月加息,会推迟一个季度,因为我了解中美博弈的节奏。在《说一说我的心里话,为什么我现在推荐金融股》中有重点写到,日,还是美联储,第一次说要退出QE,引发市场一片恐慌,这是中国钱荒的外因,这么刻骨铭心的历史,大家应该不会忘记。
  但是7月初又是伯南克说退出QE没有时间表,大家松口气,也是股市从1847点开始走出向上趋势的起点。而到了13年10月份,美国才正式开始宣布准备退出QE,2014年是美国正式退出QE的一年,但中国从2000点涨到3000点附近。我们有因为美国正式退出QE而崩盘吗?结论很确定是没有的。
  就算美国在2015年12月加息,由于投资者已经充分消化,就跟13年10月正式宣布退出QE一样,不会对市场产生太大影响,利空释放,靴子落地还说不定是利好呢。别忘了我们用这一季度的推迟,做了很多的改革,而这些改革已经让投资者的预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看一下外汇储备,外汇占款都在企稳回升了,而国内投资者情绪已经明显乐观。
  3.关于这次保证金比例从50%调整到100%的看法?
  首先要了解下,为什么两融要从50%提到100%?第一:这是一个政策正常化的过程,因为以前一直是100%,而在股灾期间才逆周期调整降到50%,现在股灾已经过去回到正常而已。第二,我们可以看到过去这两周,市场从底部起来以后,什么涨得最好?还是很多炒作型的股票,客观来说这很危险,为什么?这些炒作型股票是连续拉涨停,不停的刺激没有风险识别能力的个人投资者,而这些个人投资者又喜欢把两融杠杆比例用到极致,这就进一步导致市场的炒风蔓延。我们做草根调研了解到:个人投资者现在情绪正在亢奋。真正去买蓝筹的个人投资者,依然很少,尤其是有融资资格的个人投资者,他们反而更愿意去跟随炒作型股票,而这种投资者他们去买入炒作型股票用的杠杆往往会放到极致,而现在没有了HOMS系统,没有了伞形等场外配资体系,很多个人投资者就在利用两融的杠杆把杠杆放大到极致,尤其是在风险控制比较弱的那里,甚至可以对炒作型股票把杠杆放到上限。
  另外草根调研了解到,个人投资者实际买金融股不多,因为中国的个人投资者风险偏好是极高的,大家往往希望买了以后第二天能有涨停板,很少能熬个一年的。
  所以说个人投资者在大金融上的杠杆比较低,而在炒作型股票上的杠杆却比较高。所以如果这次保证金调整的目的是要让杠杆回到正常水平,那么肯定意味着炒作型股票的风险会大的多。
  而且这次新政后,也是有可能部分激发投资者购买真正蓝筹股的意愿,我们说说为什么?
  炒作股票的折算率只有30%到40%,而蓝筹股往往是60%、70%,如果我买了一百元的股票,如果折算成30块钱,我放两倍杠杆,我才能贷出来60块钱。但是我如果一百块钱买的是金融股,如果按70%的折算率来贷款的话,就算只放一倍杠杆也可以贷70块钱。新政后,因此炒作股只能贷出来30元,而蓝筹股还是可以贷出70元,如果投资者希望贷款投资的话,买蓝筹的动机将大大增强。因为杠杆的降低,将大大影响炒作股票的预期收益,反过来提升蓝筹的吸引力。
  所以一定要明白监管层的意图,就是要去把炒风压一压,实现真正的慢牛。周五很多炒作型的小股票出现集体跌停的情况,我觉得已经在反映这个预期。再往后,随着注册制进一步临近,随着金融反腐的进一步推进,随着很多监管政策的改革、变化,我们相信在最后这两个月到明年一季度,市场的风格很有可能发生变化。一定要明白监管层是希望股市长牛,所以压一压,并不是要把市场搞砸了。
  4.为什么相信大金融还能走牛?
  有几个因素让我有信心。之前也说过,我们未来五年要有30万亿的资金要进入权益市场里,这是大的判断,而最近习大大亲自把股票市场列作非常重要的战略方向去发展,可能在这个时候冒然把市场搞砸吗?不可能的。这个资金还是要源源不断进来的,只不过资金要进的更持续,而且要想办法进入真正的好企业。现在大批资金正在找出路,,高利贷,信托,,债券领域过度沉淀的资金,他们没有别的地方去,很大可能来股市,监管层近期应该是看到这些资金在蜂拥入市,所以才要控制下节奏。监管层的应该掌握得更加清楚,就算是我们自己跟踪的数据,最近两融业务上升速度也是非常迅猛,而且里面有不少的融资资金是到了炒作型股票里。
  但是券商股不用过度担心,因为目前估值和盈利增长都不错,而且因为本土大资金最喜欢的就是券商股,如果这个方向不变的话,假设明天有一个特别大幅的低开,或许这个时候反而是选择一些优秀的券商低位买入的黄金时机,尤其是错过上一轮暴涨的投资者。
  券商股里买什么呢?我也说过很多次,估值太贵的,尤其50倍动态市盈率以上的公司要小心一些,这次可能会让风格朝着价值的方向转一下。中等估值水平的券商或许受到青睐,例如长江,新大招等。
  这个时点也可以加些银行,例如我们主推的新国太组合,银行里面多买一些城商行或是有改革预期的股份制银行,比如宁波、光大、北京,华夏我觉得就挺不错的。
  5.人民币国际化就买大金融
  这个周末又出台一个重磅的消息,亲自说支持中国加入SDR,这个基本相当于管理层已经提了一个方案到董事会,同时董事会的主要董事都分别公开表态了,美国、、法国、都已经公开表态,那么应该加入SDR是大概率事件了。
  回到我们之前强调的人民币国际化就买大金融,这个不会变,和2005年7月一样,我们回顾人民币汇率改革的进程,2005年7月就是人民币汇率改革的起点,这是中国A股市场从1000点崛起的重大外部背景,而股权分置改革是内因。我们这一轮股市改革的外因是人民币国际化,而内因则是大改革。
  周末很多人看到了金融反腐又进一步,这说明下来改革也会加速。金融反腐与金融改革是并进的。
  6.GDP增速和大金融股的走势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问很多人,2014年初GDP是将近8%,到现在6.9%,但是股市从2014年初到现在是涨了70%,怎么解释?解释不了。我还是那句话,市场股价最相关的是货币因素,最近有一个很好的现象,M1的同比增速在10月最新数据是14%,明显回暖,和股市依然十分相关。《M1定买卖》还是很实用的,现在这个指标依然有效,所以盯货币更有意义。
  7.金融股的基本面到底如何?
  第一个是证券的基本面到底怎么样?很多人说现在券商估值高了,今年券商盈利,像主流券商盈利都在一百亿以上,明年会不会大幅的下滑,交易量跟不上就完蛋了?我给大家做一个测算,两融业务按照最新预测,明年底可能重回2万亿,因为这个市场的融资需求始终存在,而场外配资已经没有了,我们如果判断市场继续是稳步向上,明年回到4500点以上,两融金额也是稳步上升,很有可能回到前期高点。回看今年融资融券的数字:1季度1.26万亿,2季度1.98万亿,3季度1.1万亿。而如果明年底能到两万亿,那么代表两融日均余额应该在1.6万亿左右,比今年增长30%。
  明年6月底以前要推战略新兴板,注册制可能会同步,分层机制马上退出,股权融资将有大幅提高,投行这块收入应该会有大幅提高。
  有人说交易量没这么大,我同意,而且一些券商的佣金率还要下降,但是经纪业务可以靠两融来支撑,同时投行业务,资管,自营做市都在高速发展,整个利润30%增长是可以预期的。主流券商的估值是多少?目前15倍的PE,2倍的PB,不算贵,因为券商是金融子行业中资产质量最优秀,增长最确定的行业。
  对于银行来说:很多人看到不良贷款率会提高。我们做了一个图,你会发现不良率和股价是一个方向变动的,不良率往下的时候银行股股价往下,不良率往上银行股往上,说明股价比银行基本面要提前,没有人看到你的数据再买股票。记得2013年很多人说银行不良贷款率会三年到10%,现在三年过去了,不良率才到1.5%,其实啊,办法总比困难多,别自己吓自己。
  对于保险来说:明年的开门红很可能超预期,要重点关注,保险的也可能会提前,保险的费率改革包括投资领域进一步市场化,都使保险股的股价有很大空间。
  8.到底金融股有没有超额收益?为什么总在最后季度发飙?
  很多人说金融股没有超额收益,其实、金融股都有超额收益,尤其是在最后一个季度,只不过是不同的子版块就是,为什么最后一季度发飙?理由很复杂,从资金博弈角度出发,我的判断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本土公募机构往往排名是在最后两个月,最后一个季度是最关键的,调仓的动机是最弱的,因为本土公募的仓位是公开的,你买什么股票所有的机构都能看到。而又不愿意最后调仓,或许其他的大资金如果要发动行情,恰恰喜欢找本土公募持仓量最少的时机进行买入。
  近期看看数据,公募基金很多是在卖出金融股,这点基本上应该是比较确定的。那现在金融股持仓应该更低了,所以要小心哦,说不定又有行情了。
  第二,每年最后两个月改革都会加速,因为党的全会往往在10月或11月,因此在开完会后,会有更强的共识推动改革。同时一年的改革任务往往要在最后时点完成攻关。而金融股的走势最相关的内因就是大改革,改革对股价形成明显正面刺激,自然最后时点也往往是金融股表现好的原因。
  再次强调,大家一定要相信大金融有大机会的判断,尤其是今年最后这两个月和明年第一季度,我觉得风格会切回到大金融领域,不要认为金融股没有机会。如果大金融真的开始崛起,那么由于强大的吸金效应,小妖票没有流动性的现象可能又会重现。而我感觉,现在本土大资金刚刚进场,因此对市场整体不要太悲观,但是分化,风格切换不要忽视。并不是叫大家都只买金融股,而是说,最少要到标配30%,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目前我们的排序依然是证券、保险、银行。但是风格会有所切换,从市值偏小,估值过高的股票,向中等市值,反而具有转型和改革动力的股票去切换,这是我的判断。
  最后还是再强调下,大资金刚刚进场,记住这个大数,5年30万亿的资金要进入股市,如果周一有低开,或许也是不错加仓的时机。
  【沈娟】两融新规解读:11月13日沪深交易所宣布降低两融杠杆比例,将投资者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自11月23日起实施。同时,证监会宣布调整后的《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实施前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按照调整前的相关规定执行。投资者不需要因此次调整追加保证金或平仓,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办理展期。
  两融保证金比例从50%提高至100%,意味着投资者的理论融资杠杆从最高上限的2倍降至1倍,相同保证金前提下,可融资买入的金额减少。对于未来一段时间内两融规模增速的速率和市场资金量的活跃度会带来一定影响。但实际上,深入解读此处政策的深层次逻辑看,此举是监管层在引导市场向理性、稳健的投资风格转换,抑制小盘股的疯狂炒作,引导蓝筹股的长期投资价值。中长期来看,对于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以及蓝筹股的价值发现是重要利好。
  (1)对于存续合约按之前规则进行,且合约可以展期(7月2日规定展期次数由投资者和券商协调,假设至少展期一次,则对存续融资规模的影响不大)。对于新增规模增速有影响,预计未来两融规模趋于稳步提升。
  (2)从两融当前实际运行看:因股灾影响两融担保市值从6月份的5.7万亿下降到9月份的2.86万亿,市场平均担保比例从今年6月的277%下降到9月的246%。10月市场逐步企稳,信用账户数和新增信用账户止降提升,实际使用融资融券投资者持续回升,两融担保市值从9月的2.86万亿提升到11月12日的3.89万亿元,市场担保比例280%,两融业务开展以来的2012年5月之后的最高水平,当前杠杆水平不高,风险可控,管理层调整保证金比例旨在防止投资者过度使用杠杆对小盘股的疯狂炒作,更多引导市场向理性、稳健的投资风格转换,引导大盘蓝筹股的长期投资价值。目前11月12日两融规模1.17万亿元,占流通市值2.82%;融资融券交易占A股交易比12.5%,预期后期业务将稳定发展。
  (3)从草根调研看:当前券商两融实际杠杆水平在1.2-1.3倍左右,理论杠杆下调1倍对实际两融影响并没1倍影响之大。从目前券商两融实际运行看,券商两融的杠杆都设置在政策规定的2倍理论杠杆之下,尤其是7-8月股灾下,券商都加强对两融保证金比例调整,券商给投资者提供的股票融资杠杆水平约1.7倍左右,股灾影响和市场震荡下目前券商的实际杠杆使用水平在1.2-1.3倍。
  (4)新规的杠杆效应有分化。投资者使用两融工具的杠杆效应来自于实际融资规模=保证金/融资标的保证金比例=(担保品市值*对应折算率)/融资标的保证金比例。此处调整后分母的可调整空间较小,但对于需融资的投资者可从分子―持有担保品的折算率高的标的提高实际融资金额,达到最大话杠杆效应,由于大盘蓝筹的折算率均较高,具有更大的保证金基数效应;而小盘股的折算率相对较低,基数效应较小。此处规定之后对于大盘蓝筹股的杠杆效应更强,利于引导投资者提高蓝筹股配置,发挥杠杆机制。
  (5)的市值配售利于投资者增加两融资金对“低风险+高杠杆”标的配置需求。IPO采取市值配售机制,两融融资股票市值也纳入可申请市值配售额度,大盘蓝筹股的实际杠杆效应更强,新规下投资者买入大盘蓝筹的融资效应强于小票融资效应。
  (6)大金融高股息亮眼+高杠杆效应实现稳定回报。金融股相比小盘股具有更高更稳定股息率,约在5%左右,收益率可能比不上部分小盘股,但是长期来看,金融股增加杠杆后的综合回报率却不容小觑。从风险角度考虑,金融股更大的安全边际、稳定的高股息分红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都更具吸引力。尤其是经历一轮行情洗礼后,大金融已在崛起,金融改革步伐加紧不断催化板块新机会,市场走强下券商的正循环效应持续,看好大金融的大机会。
  非银行金融行业:
  证券行业:证券行业正在赶上最好的时代,前期股灾下市场风险和部分公司的问题都充分释放,未来证券行业,尤其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新起点。过往有很多的改革推进确实是比较慢,未来改革会加速,尤其是注册制改革将是资本市场活力的再次回归,证券公司的市场定价和风险控制能力将真正实现,未来证券公司在投行业务上不仅仅只是传统的中介通道,更多会发挥市场定价和风险控制能力,在这个过程中,证券公司相关的业务机会将越来越丰富,同时也会受益整个市场扩容和市场红利,传统经纪业务不再是券商最强势的业务,佣金绿是处于下滑状态,交易量很难持续维持高位,但新业务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2015年是两融业务爆发,预计明年投行业务发展将会超出市场预期,两融业务将进入比较稳定发展状态,同时资产证券化和新三板业务将在未来两至三年进入爆发的周期。整体证券行业迎来新的发展周期。资本市场正处于崛起的大市场环境下,证券公司实际上是最受益资本市场发展的板块,随着市场发展,券商业务和和空间将进一步打开,行业整体方向是向好的,整体是属于向上发展轨道,继续维持推荐评级。
  券商板块处于弹性较高周期,中长期板块向上空间广阔。同时,板块还有人民币国际化、资本账户的催化,大资金优选流动性强、业绩好、弹性高的板块,改革和政策红利给予券商成长性,市场化给予券商活力,高成长+高弹性催化券商新机会。
  投资逻辑:逻辑一:投行项目充裕和竞争力强的大中型券商:新大招组合(新龙头、光大、招商)、(,)。
  逻辑二:特色化差异化长江、西南、国元和(,)。
  逻辑三:次新股,流通市值小,弹性大的(,)、。
  逻辑四:市场高β弹性的东方、(,)。
  逻辑五:股,直接受益IPO重启后的股权投资公司,(,)以及园区类投资公司。
  逻辑六:券商影子股,参股优秀券商的股东标的,广发三宝。
  保险行业:受益市场回暖,保险板块低估值+业绩稳定+弹性佳的特性,是当前市场优选板块。行业资产端和投资端良性发展,资产端受益市场红利下的保险需求持续,系列改革为保险打开业务空间。投资端受益市场回暖和投资品种放开,在承保和投资双驱动的条件下,保险板块有比较好的配置时机。估值上看,现在保险P/EV估值在1.3-1.4倍左右,处于估值低位、行业基本面增长强,新业务价值发展良好,估值有修复机会。
  投资逻辑:推荐投资能力优秀、产品设计能力强、弹性好的(,)。其次是协同效应显著,投资能力优秀的综合金融集团。推荐投资业绩回升,盈利不错的(,)。
  多元金融:租赁行业迎来发展好时机,政策红利大力支持,行业空间打开。推荐:租赁龙头、外延扩张持续、多元金融加速的(,);关注旗下租赁业务有大发展的(,)、(,)。
  多元金控:加速,央企和地方国企金控公司将受益,未来金融控股集团将承载重要作用,推荐标的:国改预期强烈、股权投资创新的鲁信创投。多元金控完善、创投模式持续、军工主题的(,)。
  【两融保证金比例上调―利空么?莫急话秋凉-两融新规点评】
  事件:
  11月13日沪深交易所宣布降低两融杠杆比例,将投资者的融资保证金最低比例由50%提高至100%,自11月23日起实施。同时,证监会宣布调整后的《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实施前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仍按照调整前的相关规定执行。投资者不需要因此次调整追加保证金或平仓,已存续的融资融券合约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办理展期。
  点评:
  此次两融保证金比例从50%提高至100%,意味着投资者的理论融资杠杆从最高上限的2倍降至1倍,相同保证金前提下,可融资买入的金额减少。对于未来一段时间内两融规模增速的速率和市场资金量的活跃度会带来一定影响。但实际上,深入解读此处政策的深层次逻辑看,此举是监管层在引导市场向理性、稳健的投资风格转换,抑制小盘股的疯狂炒作,引导大盘蓝筹股的长期投资价值。中长期来看,对于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以及蓝筹股的价值发现是重要利好。
  对于存续合约按之前规则进行,且合约可以展期。对于新增规模增速有影响,预计未来两融规模趋于稳步提升。细则表示此次调整仅针对新开融资合约,存续合约按照调整前规定执行并且可以展期。由此看来,存量资金短期内不会受到新规的约束,展期也为存量资金预留较长的时间窗口。7月2日修订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在维持现有融资融券合约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基础上,允许证券公司根据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与客户自主商定展期次数。所以考虑展期因素,存量资金对于两融市场稳定发展仍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存量效应至少持续半年。增量资金在新规限制下,规模扩张会有所放缓,整体来看两融规模增速将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目前两融余额占流通市值比重约3%,两融交易量占市场总交易量约15%,与成熟市场3%和20%的警戒线已十分接近,适当的调整有利于加强市场风险控制,抑制短期投机,长期引导市场走向平稳、理性和价值投资。
  当前券商两融实际杠杆水平在1.2-1.3倍左右,理论杠杆下调1倍对实际两融影响并没1倍影响之大。从目前券商两融实际运行看,券商两融的杠杆都设置在政策规定的2倍理论杠杆之下,尤其是7-8月股灾下,券商都加强对两融保证金比例调整,大部分券商担保比例在65%-80%,券商给投资者提供的股票融资杠杆水平约1.3-1.6倍左右,股灾影响和市场震荡下目前券商的实际杠杆使用水平在1.2-1.3倍。
  新规的杠杆效应有分化。投资者使用两融工具的杠杆效应来自于实际融资规模=保证金/融资标的保证金比例=(担保品市值*对应折算率)/融资标的保证金比例。此处调整后分母的可调整空间较小,但对于需融资的投资者可从分子―持有担保品的折算率高的标的提高实际融资金额,达到最大话杠杆效应,由于大盘蓝筹的折算率均较高,具有更大的保证金基数效应;而小盘股的折算率相对较低,基数效应较小。此处规定之后对于大盘蓝筹股的杠杆效应更强,利于引导投资者提高蓝筹股配置,发挥杠杆机制。大盘蓝筹股折算率较高,吸引更多保证金流入。对于大金融蓝筹股来说,折算率一般为65%-70%,在股票担保物中达到最高,相比折算率30%左右的小盘股来说,其保证金市值增加了一倍,杠杆也相应增加一倍。在保证金基数值上调后,高折算率股票具有更大杠杆效应。
  大盘蓝筹股的杠杆优势更加凸显。一方面,证券公司在设定保证金比例时一般会参照折算率进行,例如大型券商会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不同融资标的要求保证金比例:如xx证券的保证金比例=120%-折算率,折算率越高,杠杆也越高。另一方面,虽然之前的理论杠杆比例下限是2,但实际融资交易中使用的杠杆并未达到2倍,部分券商实际杠杆已经接近1.2-1.3倍,所以整体上杠杆资金对于本次下限调整的敏感度会非常有限。此时,在资金量缩小+高杠杆优势前提下,反而进一步凸显大盘蓝筹股的高性价比。证券公司的保证金比例自股灾之后有所调整,大部分券商的保证金比例调至65%-80%左右,即券商对投资者提供杠杆在1.4-1.6倍区间,但相对于小盘股来说仍然具有绝对杠杆优势。新规则下融资买入金融蓝筹股的杠杆效应将明显优于之前对小盘股的追捧。
  以100万资本金为例,在保证金比例50%理论要求下,若融资买入标的担保比例为70%,在担保品为小盘下则最终可融资50万买入融资标的,最终持有150万市值;而新规后,假设该融资标的担保比例调为110%,若担保品是大盘股作为融资标的,则可市值可融资59万买入融资标的,最终持有159万。可以预见,未来两融市场资金将更青睐于大盘蓝筹股,有利于小盘股高烧减退,引导市场风格从伪成长、伪价值向真成长、真价值切换。
  新股的市值配售利于投资者增加两融资金对“低风险+高杠杆”标的配置需求。IPO申购采取市值配售机制,两融融资股票市值也纳入可申请市值配售额度,大盘蓝筹股的实际杠杆效应更强,新规下投资者买入大盘蓝筹的融资效应强于小票融资效应。根据新股申购的最新规则,上交所规定1万市值可申购一个单位(1000股),深交所规定5000元市值申购一个单位(500股),申购比率为10%。市值越大、波动性越小,申购股数就越多,打新的比率也会越大。大金融股稳健性好,是具有较高安全边际的高股息蓝筹股,作为两融股票担保物折算率也最高,杠杆效应相对较大。作为打新的非持有,一方面可以享受蓝筹股的稳定分红,另一方面提高市值配售的申购比例,获得更多的新股溢价。
  大金融高股息亮眼+高杠杆效应实现稳定回报。金融股相比小盘股具有更高更稳定股息率,约在5%左右,收益率可能比不上部分小盘股,但是长期来看,金融股增加杠杆后的综合回报率却不容小觑。例如,新规后金融蓝筹股的实际杠杆为1.59,在股息率6%,年收益率8%的情况下,综合回报率达22%;若小盘股实际杠杆为1.32,年收益率取20%,综合回报率为26%。从风险角度考虑,金融股更大的安全边际、稳定的高股息分红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都更具吸引力。尤其是经历一轮行情洗礼后,大金融已在崛起,金融改革步伐加紧不断催化板块新机会,市场走强下券商的正循环效应持续,看好大金融的大机会
  两融法规不断演变,逆周期调节是主线。今年以来,配合不断波动的市场行情,两融法规先后3次修订,重点围绕参与资质、展期、担保物和标的种类等交易细则不断演变,提高两融市场的风险管理水平、稳定证券市场健康运行秩序。
(责任编辑:HF023)
每日要闻推荐
社区精华推荐
精彩专题图鉴
网上投洽会
  【独家稿件声明】凡注明“和讯”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未经和讯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并添加源链接,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基&金基金经理基金公司
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目 录第一部分 前言............................................................................................................1第二部分 释义............................................................................................................3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8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9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11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12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21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8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36第十部分 基金的托管..............................................................................................39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40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42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51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52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57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9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1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62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9第二十部分 违约责任..............................................................................................71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72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73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事项..........................................................................................74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75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1第一部分 前言一、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1、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3、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三、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四、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2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同为准。五、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六、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七、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对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通标的股票进行投资的可能。基金资产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港股通交易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3第二部分 释义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1、 基金或本基金:指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 基金管理人: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6、 招募说明书:指《 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413、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4、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21、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24、 销售机构: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52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2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28、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或转托管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3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3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3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3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n 为自然数3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3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38、 《业务规则》:指《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3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6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4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43、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4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4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46、 元:指人民币元4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4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以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4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51、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52、 摆动定价机制: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7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53、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54、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55、 货币市场工具:指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56、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8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一、基金名称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基金的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三、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四、基金的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把握金融地产相关的行业投资机会,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及金额本基金募集份额总数不低于 2 亿份,募集金额总额不低于 2 亿元。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基金认购费的具体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七、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9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 发售对象1、发售时间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发售方式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3、发售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二、基金份额的认购1、认购费用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4、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5、 认购申请的确认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由此产生的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10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三、 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1、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2、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3、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4、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11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一、基金备案的条件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基金合同生效后, 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12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申购和赎回场所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1、 “ 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13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2、 “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4、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5、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2、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的,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款项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3、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14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1、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2、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3、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措施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5、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1、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2、 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15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3、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4、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5、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应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6、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7、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的销售费率。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七、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163、 证券、期货交易所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5、 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7、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8、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上述第 1、 2、 3、 6、 7、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八、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3、 证券、期货交易所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4、 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5、接受某笔或某些赎回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6、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7、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17发生上述 1、 2、 3、 5、 6、 7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九、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1、 巨额赎回的认定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20%以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18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20%以内(含 20%)的赎回申请,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如下一开放日,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未赎回部分仍旧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继续按前述规则处理,直至该单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开放日内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占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低于 20%。( 4) 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3、 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十、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1、 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19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十一、 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十二、基金份额的转让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十三、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或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有权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十四、 基金的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十五、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20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十六、 基金份额的冻结、 解冻与质押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21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一、基金管理人(一)基金管理人简况名称: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号 17 层法定代表人:贾波设立日期: 2004 年 11 月 18 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存续期限:持续经营联系电话:( 021)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22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 赎回和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23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24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二、基金托管人(一)基金托管人简况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100033)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有权呈报中国证监会,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25(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及投资所需其他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和投资所需的其他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26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27(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 遵守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务规则;( 10)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28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本基金未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如今后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日常机构,日常机构的设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一、 召开事由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 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29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登记机构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6)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7)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30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华泰柏瑞新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31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 通讯开会方式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低于上述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所持有的有效基金份额应不少于在重新确定的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华泰天天发 风险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