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农村人不愿意用宅基地,换关于城市买农村宅基地里的一套房子

为什么农村人不愿意用宅基地,换城市里的一套房子?为什么农村人不愿意用宅基地,换城市里的一套房子?江船火独明百家号现如今不仅城市人结婚要“房和车”,就连农村人结婚时都会要求在城里拥有一套房,哪怕这套房一年也住不了一个月,这就好像吃饭要用碗筷一样成为了标配。但是当让农村人放弃宅基地换成城市里的一套房子的时候,许多农村人却不愿意了,这是为什么?在农村,耕种也已经不能满足农村人日常所需的花费,所以农村人外流的现状很严重,还住在农村的大多是妇女、老年人、孩童。丈夫在外面打工赚钱养活一家人的生活日常所需还有孩子的教育费用,往往有时丈夫一年所赚的钱也不够全家。全家紧衣缩食,这时农村人的土地就有了大作用,妻子和有能力的老人,在农村种植一些农作物,所赚取的钱就能补贴家用。这就是为什么农村人不愿意离开农村,即使农村里的各方面都不如农村。但是房子是自己的,自己拥有使用权,可以任意使用。而城市中的房子却只能进行居住,相比较农村的平房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一种限制。如果说让农村肯心甘情愿的放弃农村的房子住进城市,就只有让农村人拥有更好的医疗保障、养老、工作。让年轻人都能工作,让老人能有退休金不担心养老问题。拉一把 打造属于农民工自己的生活圈,快速找人找活,手机商店搜索:拉一把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江船火独明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专注于新鲜的社会故事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为什么城里人不让到农村买房子和土地哪?_百度知道
为什么城里人不让到农村买房子和土地哪?
我在农村有房子土地现兑外出售,我不知道该怎么买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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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里人不让到农村买房子和土地:根据法律规定,农民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却无权向具有城镇户口的城市居民出售自己的住房以及宅基地。《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号)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因此,现有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不允许具有城镇户口的居民购买农村的住房以及宅基地。我在农村有房子土地现兑外出售,我不知道该怎么买是合法的。我不太明白你这是要买房还是要卖房,你是城市居民吗? 我国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原则,即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房屋在转让的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也一并转让。但是,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而不享有处分权。  我国立法对农村房屋转让一直采取严格限制的态度,无论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还是《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还有《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均严格限制农村房屋转让给城镇居民。  基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国家严格限制农村房屋买卖行为,如果放开对宅基地流转的限制,允许农民变卖自己的房屋,从短期来看似乎是增加了农民的“融资渠道”,但从长远看失地农民想重新安家置业势必十分困难,容易成为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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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规定,法院一律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办法来解决这类纠纷。因此,关于农村宅基地,不予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如果买卖双方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号)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根据法律规定,农民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却无权向具有城镇户口的城市居民出售自己的住房以及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 在司法实践中、农村住房的一概认定无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即对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现有的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不允许具有城镇户口的居民购买农村的住房以及宅基地。我在农村有房子土地现兑外出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再申请宅基地的、出租住房后、自治区、农村住房向城镇居民转让的问题,司法机关也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你是城市居民吗: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我不知道该怎么买是合法的。我不太明白你这是要买房还是要卖房关于城里人不让到农村买房子和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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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奉节县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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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奉节县政府
来信内容:
城镇户口的人能否在农村老家房子的原宅基地上重新建房子?
尊敬的县长同志:
县长县同志,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一家人现在户口都属于城镇户口,但是在我们农村老家还有一套土房子(但全家人因工作原因户口早已不在农村老家了),而且我也有农村老家土房子的房产证。但是我现在打算将把原农村老家的土房子推倒后在其宅基地上重新修建扩建房子,请问可以修或扩建吗?如果修建的话是否违法或违规?这对于种情况目前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或要关政策?
谢谢!期待您的回复。
办理单位:
奉节县规划局
办理结果: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村民住宅,是指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申请并经依法批准,使用经批准的宅基地新建、改建、扩建的自用住宅。因你全家人因工作原因户口已不在农村,属于非农户口,在农村申请翻新改建身份资格不合,不适用于本办法。
二、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屋解危改造规划管理办法》,只有本市行政辖区内国有土地上具有合法产权的危险房屋使用本办法,因你户土地为集体土地,不适用于本办法。
回复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让你拿农村的宅基地换一套城里的住房,如果你是农民你会换吗?让你拿农村的宅基地换一套城里的住房,如果你是农民你会换吗?黔驴说事百家号各位农民工兄弟,现在全国的农村地区都在讲农民市民化,无非就是给的税费优惠一点,每平米补贴一点点,其它并没有什么实际的好处。但是现在有些消息已经传出,农民工兄弟如果自愿放弃农村的宅基地,就可以得到每亩不少于5万元的补贴。但是黔驴要说的是,咱老农民的宅基地能有一亩地那么大吗?再说了,退出了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怎么办?如果宅基地退了,那是不是农村的耕地也要丢了?因为没有房子住了,又怎么可能回去种地呢?如果真的要推行这项政策,个人觉得应该这样来执行:按照同等面积的房屋在城里给农民补偿一套房子。虽然按照目前农村土地的价值来算,农民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的价值不如一套城里的房子,但是别忘了,我们在让出宅基地房屋的同时,也让出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况且,现在农业户口是越来越值钱了。就连那些去城里上大学的农村娃也不愿意把自己的户口迁出去,如果真的要把咱们农民赶到城市去,房子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总不能让咱农民既失了土地和宅基地,到了城里又无处可去吧?城镇化的方向是没有问题的,现在农民工兄弟一年到头奔波在各个城市,其实他们早已习惯了城市的生活,但是想要在城市根本立足,他们还实现不了只有首先解决了他们的住房问题,其次是相关的公共服务和就业问题。农民市民化才有可能。黔驴觉得,虽然目前各大三四线城市商品房库存很高,但真正对农民工兄弟让利的很少,城里人如果被征地又给钱又给房子,农民工兄弟放弃宅基地和房子换一套城里的房子,应该不算过分吧?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黔驴说事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关注三农、热爱农村!相关文章你愿意用农村宅基地换城市商品房吗?
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农民变市民是必然趋势,让农业从业人口逐步减少,方能破解三农难题,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国家在接下来几年,规划了要引导1亿农民进城落户。以前,在城乡二元壁垒坚不可摧的年代,作为我们农村人来说,很多人的梦想就是想变为城里人。而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不断深入,农村的生活发生了极大变化,环境与以前相比有所改善,因此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变化,进城的愿望相对减弱。
但就算与过去相比,人们进城落户,在城里买房的愿望不是很强烈,但依然有极大部分人愿意到城里居住生活,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毕竟城市生活对很多人来说依然具有较大的吸引力。不过,由于随着农村户籍的增值,农民对进城不进城就在这增值的过程中产生了观望和犹豫。有的担心到城里找不到就业岗位,无法维持生计,有的担心进城以后,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会被收回,或者不能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正因为有这些顾虑,一些进了城的也产生了回农村的念头,这就导致了“逆城镇化”问题,一些有条件进城的,也不愿意进城。
“逆城镇化”现象和不愿进城给城镇化进程带来了一定难度,在推进农民入城安家落户中,也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声音。但不管怎么说,如果城市真能提供给进城落户家庭同样的市民待遇,在就业方面有相应的保障,我们有理由相信很多人都有一个城市梦,到城里买房落户是绝大多数人的愿望。基于我们进城落户人员在农村的利益,以及考虑到进城落户人员对于农村的情感因素,不改变进城人员在农村享有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现状,那些有条件的家庭,多半会选择进入城市购房。
不过,在城市购买一套商品房本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为了解决很多进城人员购房难的问题,每个地方都在采取不同的政策帮助解决,比如说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等等。但尽管如此,对于我们很多农户来说,在城市买房依然是个大问题,毕竟首付的钱都可以到农村建一栋漂亮的房子了。在户籍未实现统一登记之前,有的地方出台政策,凡在城市居住满多少年以上,便可以落户城市,享受购置经济适用房等等。不过,这样还是没能规模化的实现农民进程购房落户的愿望。
现在,为了推动农户进程安家落户,有的地方开始出台了政策,让没有经济实力的农户利用农村的宅基地到城市置换一套商品房或者保障房,同时,其在农村除了不再享有农村宅基地分配权以外,其他权利一切不变,比如说土地承包权不变,集体资产分配权不变等等。这个政策确实对很多想要改变自己生活现状的人来说,的确具有极大的吸引力,目前在一些沿海地区很多地方都在相继出台这样的政策,让我们很多农户在不出一分钱的情况下,便能在城里拥有一套住房。
这在过去,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想都不敢想的事,在今天很容易就成了现实。除了很容易就能用宅基地置换到一套商品房以及在农村的其他权利不变以外,落户城市以后,身份待遇与市民一样,同样享有同等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等。农记认为,这是一种最能体谅,最能理解我们进城落户人员的一种政策,既解决了人们的后顾之忧,也考虑到人们今后的生计。
相信,这样的方式对于很多人来说,吸引力和诱惑力是极大的,但是不管是什么样的政策,什么样的方式,作为咱农村人来说,该考虑的应该是进城以后的长远生计问题,必须要把这个现实摆在第一位。舞台给我们搭好了,在台上表演得好与坏,那是我们自己的事。因此,尽管舞台再怎么华丽,并不是我们每一个人都适合到舞台上去展示自己的魅力,要到舞台上表演,自己还必须有一定实力。所以,不管愿不愿意用宅基地置换商品房,我们都得考虑到置换以后自身的现实问题,长远生计才是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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