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执教,后在青海省执教,请问工龄可以92年底前连续工龄加吗?具体需哪些材料?

青海省2010年农牧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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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热点:2010年特岗教师招聘:&&& &&& &&&&&&&
  一、招聘人数
  2010年拟招聘特设岗位教师922人,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tg.ncss.org.cn)、青海省教育厅网站(或)、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限报小学,所学专业在小学学段没有对应学科的,可申报对应的初中学段学科)。
  (二)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须与所持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不含、2009年已聘用的特岗教师)。
  (三)思想品德、业务能力、身体状况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和招聘岗位要求。
  (四)在青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包括青南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服务期满一年内的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
  (五)参加青海省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的毕业生在总分中加5分(须提供顶岗支教实习证明)。
  三、待遇及优惠政策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为3年,服务期计算工龄。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任职满1年后,可按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要求申报评审职称。个人档案由学校所在地教师档案管理部门管理,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入任教地区。
  特设岗位教师聘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制内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根据青办发(2005)38号文件规定,聘期期满后报考本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报考本省高校研究生的,可在考试成绩中加5分。少数民族特岗教师报考县及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享受青组字(号文件中的相关优惠政策。符合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应条件要求的,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
  四、招聘程序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一) 此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日~6月25日,请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教育类硕士研究生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1日~23日到青海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报名。
  (二) 6月28日~30日,凡网上报名已确认的考生须牢记报名序号,持报名考生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青海师范大学学生事务办公大厅(青海师范大学南院文科综合大楼一楼)进行现场确认。凡未经现场确认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7月14日~16日,请网上报考成功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须用A4型号白纸,打印出的准考证应清晰可辨。
  (四)7月17日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教法、教育政策法规)、学科专业知识。
  (五)7月28日~8月20日在青海省教育厅网站( 或)分阶段依次公告笔试成绩和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等相关事宜。具体时间安排见《2010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安排表》。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六)录用人员须持相关证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持本人身份证领取报到函,按报到函规定时间到指定州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到,任教学校由州级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分配,并与县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任合同,县教育局在秋季开学前安排特设岗位教师到校任教。
  咨询电话:1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9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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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NET Corporation  员工在公司上班二十多年,工龄却被掐断只剩几年合理吗?   周启树劳动纠纷一案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原审上诉人):周启树,男,汉族。  被申请人(原审被上诉人):重庆市万州区自来水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学歆,经理。  申请人对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5)渝二中法民终字第00618号民事判决书不服,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1、撤销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5)渝二中法民终字第00618号民事判决书,改判申请人的工龄连续计算,并由被申请人支付工龄工资差额9280元和基础工资差额16080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万州区万安自来水公司的职工,万安自来水公司的前身是万安自来水厂,始建于1990年。1997年万光电池厂移民搬迁到万安自来水厂旁边,2000年万州区政府为了让万光电池厂成为上市公司,成立了万光集团,将万安自来水厂并入万光集团成为独立子公司-万安自来水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后万光集团因经营管理不善,于2008年破产,同时区政府将仍然正常生产经营、年年盈利的万安自来水公司一并宣布破产,其实万安自来水公司因实行自主经营,并未受到影响,也未影响到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区政府为了避免以后产生麻烦,要求所有员工均与万光集团签订“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经济补偿协议书”,但实则申请人从未间断继续在原工作单位、工作场所及工作岗位上班,直到现在。  2012年,万州区政府又将万安自来水公司并入被申请人万州区自来水公司(方式是被申请人通过竞买取得万光集团持有的万安自来水公司100%的股权),工商注册仍为万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只是变更了法人。但被申请人却对申请人等职工实行歧视待遇,在2013年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将申请人在2008年(万光集团破产)以前的29年工龄掐断了,只从2009年1月算起,这导致申请人的工龄缩短了很多年,根据被申请人编制的职工薪酬管理办法,直接影响到申请人的工资、福利、社保、退休待遇等一系列合法权益。申请人对此不服,提起仲裁后又起诉,要求被申请人将申请人的工龄连续计算,补发工龄工资差额和基础工资差额。万州区人民法院没有认真审查真实的法律关系,无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翻出60多年前1953年的一个草案,绕口令似的说什么一般工龄不等于企业工龄(连续工龄),驳回申请人的诉求。申请人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因循麻木,未纠正一审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存在两个明显的错误:  一、原审认定事实错误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面对申请人等17人的上诉,没有进行认真的审查,仅通过一个听证程序完成了全部二审,全部驳回上诉。二审判决书全盘引用一审判决书的内容,连一审判决书出现的一个重要错误也没有发现,当然也未进行修改。一审法院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将申请人等17人在被迫与万光集团签订“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经济补偿协议书”时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均标注为30600元,而实际并非如此。万光集团支付的经济补偿不是依法按工资标准计算,而是按1530元/年的标准发放的,有20年工龄才有30600元,而达到20年工龄的只有几个人,大多数人领取的经济补偿均低于这个数,少的只有几千元。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申请人等17人并未依法获得解除劳动关系应该获得的经济补偿,所谓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只是一个形式,实际上是有关部门为图省事或其他原因,搞的一刀切,而申请人等17人并未与万安自来水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人等是被迫签订“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经济补偿协议书”的,若不签订,单位就要开除(事实上当时已开除了几个人)。一审法院昧于审查真实的法律关系,偏袒被申请人,将申请人等17人被迫接受的经济补偿均标注为30600元,令人费解。如果一审法院是出于无意,那就是出了错误,而且超出了偶然可能发生的笔误的范畴;如果是有意,那就是误导,试图表明申请人等17人都已获得适当的补偿。而实际上申请人等只是象征性的获得了一点补偿。  二审法院本该发现这个错误,审查真实的法律关系,纠正一审的错误,作出公正的评判。但二审未进行认真地审查,沿袭一审的错误,认定申请人与万光集团解除了劳动关系,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并自谋职业。这与实际情况是不相符的。申请人多年来就一直在万安自来水公司上班,从未间断,到现在都没有改变,怎么就成了解除劳动关系并自谋职业呢?怎么申请人多年的工龄就一下子消失了呢?这是申请人百思不得其解也不服的地方。二审法院甚至还更进一步,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工作年限应以其与被上诉人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算”,按这个说法,申请人是2013年1月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那岂不是要把被申请人认可的从2009年1月起算的4年都要抹掉了?  因此,二审法院没有认真审查真实的法律关系,因循麻木,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二、原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本条是关于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更换用人单位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规定。在实践中,存在一些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因资产业务划转、并购、重组或者工作需要等非劳动者本人的原因,将劳动者成建制地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或者通过行政命令等方式,将劳动者调往其他用人单位的情形。考虑到这种情形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存在着本质的不同,本条规定了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也应当合并计算。一些用人单位认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进行业务划转、并购、重组或行政命令调动劳动者时,依法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支付了经济补偿的,原来的工作年限应当一笔勾销,劳动者到新的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后,工作年限和计算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全部都应当重新计算。对此,本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但是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不能从新用人单位起算。”(摘自《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条文注释》) 本案正属于这种情况,属于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更换用人单位,应当计算连续工龄。但是一审法院却视而不见,翻出一个195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实施细则修正草案》来,说什么申请人在原单位的工龄只能算一般工龄,而不能算连续工龄。申请人对其他的不清楚,只知道自己多年来就一直在现在这个单位上班,从未间断,怎么就不能算连续工龄呢?  另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破产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再就业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号)“其原在国有企业的工龄及再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的规定,即便按破产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再就业,申请人的工龄也应连续计算。重庆市人社局也有类似的规定。  申请人认为,一、二审法院适用法律法规错误。首先,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前述《复函》优于1953年的草案,申请人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其次,根据法规层级效力的大小,《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只是部门规章,也没有就低不就高的道理;再次,即便1953年的草案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不相矛盾,但以建国初期的部门规章来解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后纷繁复杂的劳动关系,是不是也太不能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要了呢?  所以,申请人认为,一、二审判决依据1953年的部门规章曲解申请人的工龄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应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原生效判决认定事情不清(无视真实的法律关系),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特请求上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并予以改判,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补发工龄工资差额和基础工资差额明细  工龄工资差额:工龄工资差额10元/年?月×29年×32月=9280元  基础工资差额:510元/月×12月+450元/月×12月+570元/月×8月=16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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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用1953年的东东应是错误的,应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二是你这情况确实有点复杂,但是也就是牵扯的是连续工龄和企业工龄的问题,如果养老保险一直交了的连续工龄那就没问题,连续工龄没断。企业工龄就有些麻烦了,他是企业为了鼓励员工在企业稳定干而搞的,制止员工频繁跳槽,有奖励的因素在里面。同时也有由此而压低工人工资的嫌疑。三是二审都判了,也就是终审了,没有地方再告了。但是告诉你,你还有最后一个机会,好多人是不知的,那就是到高院申诉,但是不是起诉,相当于高院再复议一下下面法院搞错没有。
  如果工龄工资和基础工资都要补差额给你们,那工龄买断的经济补偿是补偿的啥子呢?  补偿也要,工龄工资也要。真是贪心。  
  作者:被推倒的神 时间: 07:27:00  如果工龄工资和基础工资都要补差额给你们,那工龄买断的经济补偿是补偿的啥子呢?  补偿也要,工龄工资也要。真是贪心。
  争是你的权利,但是实话实说,争来也没有意义。199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工龄,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号以后参加工作的,都是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准了,换言之,只要没缴费,再多的工龄对养老也没用,也不会认定为缴费年限。君不见好多私人企业员工即便打工十年八年,只要没缴费,都没有缴费年限,你那些工龄有什么用?
  既然给了经济补偿金,而且从内容来看经济补偿金是合理的,不要说撒子工龄没到20年拿不到30600这个数,本来就是有几年工龄算几个月的补偿金,可以认为08年之前的劳动关系与原单位就解除了,凭撒子还要认以前的工龄嘛,这个本来就是企业自身设置的薪酬发放标准又不是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这个对于国企来说一般影响的就是平时的工龄工资发放和年休假长短,撒子社保和退休待遇这些都是扯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破产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再就业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号)  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破产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再就业后  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号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破产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再就业后工龄计算问题的请示》(青劳社厅发〔2002〕2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破产企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人员再就业后工龄计算问题,同意你厅意见,即其原在国有企业的工龄及再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但在重新就业的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原单位的工作年限不计算为新单位的工作年限。  二OO二年五月二十日  
  @u_ 买断后进入自来水公司的人很多,有索特、丝厂,罐头厂、飞亚、万安。只有万安的职工没有拿买断前工龄工资,原因是那些人占关系进自来水公司,万安的工人占不到人。最直接后果是每月少工龄工资,降低3-5级工资等级,少养老保险、医保、住房公积金,当然退休也少拿退休金,直到死,甚至死后的怃恤金都少拿。什么叫公平,只有强者占人才公平,弱者的世界没有公平。
  现在是钱、权社会,哪里有什么公平、公正。在老百姓弱势群体身上根本没有公平、公正,正义无法伸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在地方上根本没有平等的说法。
  原单位的工作年限不计算为新单位的工作年限。  写得很清楚了,你还找新单位要什么工龄工资?  
  地方权威大于国家法律法规,已经乱套了。为了正义而战。
  都是国有企业,为什么轻纺集团购买了诗仙太白酒厂,职工同样是一次性经济补偿了的,其工龄都是前后合并计算了,难道在同一个地方针对职工的政策差别就这么大吗?就不能人人平等吗?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邪恶势力抗衡到底,绝不屈服,地方不行到北京,总有能伸张正义、维护法律公正的地方。
  我看完了楼主说的: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了,还拿了补偿了,重新和新公司签订的合同。你现在还找新公司算工龄凭的啥子?
  一、二审法官严重失职,有损法律的威严,还有什么用。
  楼主雄起,千万不要放弃,坚持就是胜利,为维护我们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坚持到底。
  网友不好忽悠 你不要在叫了 拿了经济补偿 解除了劳动合同 就算在原单位 一切都要重新计算
  网友不好忽悠 你不要在叫了 拿了经济补偿 解除了劳动合同 就算在原单位 一切都要重新计算
  网友不好忽悠 你不要在叫了 拿了经济补偿 解除了劳动合同 就算在原单位 一切都要重新计算
  http://bbs.cqnews.net/threa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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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我是1998年9月上的大学,2002年7月份毕业后去了部队(青海格尔木)我不知道自己工龄应该多少呢?--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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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8年9月上的大学,2002年7月份毕业后去了部队(青海格尔木)我不知道自己工龄应该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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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79年以后考入高等学校本、专科学习的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教计字[号、劳险字[1981]4号、劳人险函[.义务兵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其军龄和等待分配的时间(指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等待分配的时间,待分配的时间从报到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等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国发[号、民政部民安字[1988]19号根据上述文件精神,你的工令只能从2002年7月份毕业后去了部队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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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口在格尔木,男方在西宁,结婚证是在格尔木领的。还有财产问题,他把家里的钱和存折全拿走了,我应该怎么起诉离婚,最好在格尔木起诉还是在西宁起诉?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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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当地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如未能解决可以向有的委员会(劳动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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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生日当天晚上,又做梦梦到去了...梦醒来发现这是梦,但清醒后想想,这个梦我今年一定要把它变成现实。从大三开始迷上旅行,想想真的应该也必须把作为目标了。叫上我的她,我们去吧,于是我们就愉快的决定了。
【关于行程】:
算上来回的路程,大致花了17天左右的时间,基本上走遍了想要到达的地方,但如果行程再规划细致和完美一点,可能能够到达更多的地方,不过生活中本来很难有完美,太追求完美,反而容易不完美...
行程安排:D1:&&西→&
&&&&&&&&&&&&&&&&&D2:&&&&母亲像-水车博览园-桥门街清真寺-桥-省博物馆&&西→
&&&&&&&&&&&&&&&&&D3:&&&→
&&&&&&&&&&&&&&&&&D4:&&&&光明港琼甜茶楼-大昭寺-色拉寺-布达拉宫广场-药王山
&&&&&&&&&&&&&&&&&D5:&&&-羊湖-卡若拉冰川-
&&&&&&&&&&&&&&&&&D6:&&&--珠峰大本营
&&&&&&&&&&&&&&&&&D7:&&&珠峰--扎什伦布寺-
&&&&&&&&&&&&&&&&&D8:&&&-纳木措
&&&&&&&&&&&&&&&&&D9:&&&纳木措-
&&&&&&&&&&&&&&&&&D10:&&&光明港琼甜茶楼-宗角禄康公园-博物馆&&→
&&&&&&&&&&&&&&&&&D11:&→
&&&&&&&&&&&&&&&&&D12:&&&博物馆-鸣沙山月牙泉
&&&&&&&&&&&&&&&&&D13:&&&莫高窟&&&→
&&&&&&&&&&&&&&&&&D14:&→&&&&&&&&塔尔寺
&&&&&&&&&&&&&&&&&D15:&&&
&&&&&&&&&&&&&&&&&D16:&&&南关清真寺&&→西
&&&&&&&&&&&&&&&&&D17:&
【关于交通】:
这次旅行,基本长途交通工具为火车,搭配大巴车。本想一开始直接到,不过提前60天准点买票卧铺就已被秒空,故而选择在中转(不得不说出了这么多趟门,依然有时候会犯马虎,和发往列车隔天开行,结果和发车还算错弄乱了)。进入暑期,青藏铁路公司会加开列车,不过还是建议大家尽早买票。后边其他交通线路都比较普遍。
西→&&Z55&&14:58—08:00&&硬卧上铺&322.5元
西→&&D—18:38&&二等座&58元
→&&&&&Z—18:18&&&硬卧上铺&495元
→&&Z324&&18:30—08:05&&&&硬卧上铺&358.5元
→&&&&&Y669&&20:07—07:23&&&&硬卧上铺&244.5元
→&&&&&T175&&08:03—10:43&&&&硬座&32.5元
→西&&T176&12:05—09:35&&&&硬卧上铺&353元
—&大巴车115元
市区—鸣沙山&公交车2元
市区(丝路宾馆)—火车站&3元
&路客运站—塔尔寺&5.5元
&八一路客运站—二郎剑&37元
,,,,市内公交车普遍为1元,准备好零钱(地区普遍不爱收硬币,有的地方甚至拒收硬币)
【关于住宿】:
这次旅行住宿主要是在艺龙和去哪儿预定,虽说没有到最旺季,但也基本是提前预付。然后在五天行程当中,均由包车师傅带领。夏季天气凉爽,所以基本上没有必要预定有空调房间,冬季的话肯定会有电热毯。在珠峰大本营和的住宿环境一般,需要带睡袋的话还是带上。
D1:&&&西→,宿Z55
D2:&&&→,宿Z6811&
D3:&&&,宿藏乡花园客栈,大床房。90元&老乡老板开的客栈,老板人很爽朗,给很多提示,屋内也有提示板。
D4:&&&,宿藏乡花园客栈,大床房。90元
D5:&&&,格拉湿地花园酒店,司机师傅带住,酒店住宿金额包含在五日游里。环境还不错,里边还有小超市,红牛6元,方便面5元
D6:&&&珠峰大本营帐篷
D7:&&&,交通宾馆,本来还是打算接着入住格拉湿地花园酒店,但那一带停水,没法洗澡。才入住交通宾馆,应该是交通局下属酒店,条件中规中矩,卫生间下水有问题。条件不如格拉湿地花园酒店
D8:&&&,宿扎西半岛,条件比珠峰大本营好太多了,活动板房,有电褥子,依然无法洗澡。
D9:&&&,迷鹿镇客栈,80元,双人间。房间也干净,无线网信号不错,只是没电视,当时用手机看的杯VS
D10:&→&,宿Z324&
D11:&,国际青年旅舍,六人间床位45元。会碰到很多外国人,房间显得有些狭小,不过青旅嘛,要的是氛围,老板人也不错
D12:&,国际青年旅舍
D13:&→,宿Y669
D14:&,美汇商务宾馆,140元,三人间。条件还可以,不过洗澡水洗一会就会没,需要等不少时间
D15:&,美汇商务宾馆
D16:&→西,宿T176
关于参考资料
【关于参考资料】:
此行参考了LP中文版的《和》、《》以及《神的孩子都要去&旅行完全手册》。在寻找了LP上的马爷炒面片和鼎香坊餐厅,可能由于拆迁其他缘故吧,店铺都没有找到。LP《和》《》在近期推出了新版,可以参考。《神的孩子都要去&旅行完全手册》感觉挺不错的,大家也关注作者的微博微信,发布不少拼车包车信息。
【关于行李】:
■证件:身份证一定带好,如果没有身份证在可是寸步难行。
&&&&&&&&&&&&边防证:地区可以在市公安局的网站下载表格,http://www.bjgaj.gov.cn/web/bgpdAction.do?method=download(在最后一栏其它,第四个边境地区管理通行证),在公安分局办理,不知道怎么填的可以去在他们指导下填好单子,回单位保卫科或者人事科盖章,带上两张一寸照片,我的边防证直接开的有效期就是三个月。最好把所有&,&,&,所有地区都写上,去哪都没问题。不是地区的话去当地公安局(就是可以办临时身份证,护照那里)办边防证。
■药品:直接在医院开的红景天切片泡水倒不难喝(实际对抗高反管不管用就不知道了,反正喝点没坏处),芬必得(高反头疼的厉害就吃一片,感觉还是挺管用的),葡萄糖液(带的塑料瓶的,高反可以喝两三支,起到一定效果),板蓝根冲剂(在去之前火车站有点打喷嚏,赶紧冲了一袋),暖宝宝,维生素C片(那边蔬菜少,反正每天吃一片没害处),润唇膏(一定一定要带),防晒霜。
我是6月下旬去的,7月上旬到的和。
在6.7.8月份,经常晚上下一宿夜雨。在等市区,白天穿长袖就可以了,高海拔地区风会很大。珠峰大本营和当天晚上都是下了一夜的雨晚上很冷,必须带羽绒服。我是穿了两个半袖,一个防晒衣,一个外套,加上冲锋衣外胆在外边站着的话都稍微有点冷...
就是大热天,太阳暴晒,做好防晒工作,另外去鸣沙山最好下午三四点以后。
天气也还是不错,薄外套足已,如果夜宿那边,适当增添衣物。
另外带一个手电,尤其在珠峰大本营这种地方,带手机上厕所不太方便...
【关于费用】:
费用总共:?11856.12元,人均5928元
此次旅行,头些天在是两个人,在开始加上一个小伙伴,来之前火车票住宿已经提前订好,所以以后的所有花费就是3个人AA制。所有的花费统计11800元是我们两个人。
交通:?4200余元
(火车3824+汽车399+公交车等)
餐饮:?1000左右
住宿:?625
门票:?1090
(大昭寺170+色拉寺100+鸣沙山240+莫高窟400+塔尔寺学生票80+学生票100)
其他:在蚂蜂窝上报的一个五日游散客拼团,两个人吃穿住行全包4350元。餐费是每人早饭15元,中晚餐25元标准,基本上每顿正餐都要自己点菜多吃一点,每顿每人多出20块钱左右。然后头一晚到已经九点多,好久没洗澡了,晚上就没跟大伙一块出去吃饭(之后退给两个人50元饭费)。在学生证半价,两个退回120元,最后大家一起去吃了一顿烤全羊,五天总共补给司机师傅180元钱。
在珠峰大本营买了块化石150元,给家人朋友带点特产花了200,二郎剑景区租自行车花了40元,以及买了两瓶氧气36元,还有在上厕所费用就不单独列出。
北京西→兰州
旅行就是一种奇妙的事情,上午还在班上着急忙慌地把手头的工作弄完,中午在家吃饭,跟亲人依依话别,而转眼,就已踏上了出发的路...
出发的天气也是非常的好
出发好像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情,启程时发现那么多的背包客,那么多的在路上的人…在西站打印车票上车
列车停靠车站不多,所以路过车站停车后就会下车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达到北站,可能时间也晚点了,太阳也有点下山,加上火车站在山中,瞬间凉爽很多。
半夜还起夜一次,在下车拍照...
第二天大早起来,就到那壮阔的大。
列车正点到达,转眼之间就来到了地区第二市—...
本篇游记共含21293个文字,914张图片。帮助了名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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