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可以得到公司搬迁员工经济补偿偿吗

公司搬迁,按照法律规定,公司会给员工一定的补偿金吗?_百度知道
公司搬迁,按照法律规定,公司会给员工一定的补偿金吗?
公司地址从上海颛桥镇,搬迁到上海奉贤镇,不跟去的话会给补偿金吗!给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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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的情况,以下步骤解决,如有其他不明,咨询劳动部门:1.公司搬迁属于劳动条件变更,协商不成可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跟去),得到1个月工资(能要到就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2.解除合同后,还有补偿金。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3.补偿金计算方法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因为你的月工资没说,只能自己根据上面的方法算一算。一般就是一个月工资加补偿金。5.发生纠纷,可请求劳动部门、工会协调,也可申请劳动仲裁,去法院起诉,维护合法权益。
采纳率:83%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公司应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地点的改变属于
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公司搬迁,如果给劳动者造成很大不便,属于劳动合同重大变更,公司应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应当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第1项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理论上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变更了,你不去都应该有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但是具体请找上海劳动局方面咨询有没有类似深圳的意见,你懂的不解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用人单位搬迁员工解除合同做了一个指导性的意见。深圳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用人单位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向深圳市行政区域外搬迁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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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男孩0587第一、中心城区搬到中心城区,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的情形;
第二、中心城区搬到郊区、郊区搬到郊区并安排班车或发放车贴的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的情形;
第三、中心城区搬到郊区、郊区搬到郊区且不安排班车或车贴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的情形;
第四、只要跨省搬迁,比如从青浦区搬迁到一条马路之隔的昆山市,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的情形;
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形,如果劳动者不到新的办公地点上班,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济补偿金。如果是上述第三、第四种情形,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经过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程序,协商程序走完后,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esfsecon625244是这样,公司地址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单位需要征得个人同意才可以,否则单位属于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需要给你赔偿,你现在做的,千万不可以辞职,要等单位给你解决,单位两个选择,一是协调你工作不让你过去,一是解雇你,第一种情况不用赔你,第二种情况需要赔偿你N+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热门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相关问答1个回答dqzhaochuan回复内容请控制宝山区就有的啊,估计你没怎么在意吧,很多通风工程公司的,你可以网上查查资料,也可以去他们公司看看在10-1000字之间
3个回答太阳之竹如果因公司搬迁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当提前30日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代通金)。同时,公司还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1个回答yijiaruanmo问您两个具体的问题,才可以了解到南京50平米装修公司报价单的详细情况:第一具体想装修成什么样,也就是说装修的风格想选择什么的,比如如果是简约风格的,装修六万到七万左右;第二具体想装...1个回答自由天空_1756郑州马桶疏通了可以找泰普管道清洗服务部的啊,我家里发生这个马桶堵塞的问题了一直找的都是这家公司了,都是熟人了,他们家的这个服务一直做的是很好的了,都是很认真负责的了。技术反正多高超...1个回答wu8zi3210在加
1个回答逆转d家上海的这位亲,在小型饭店装修方面,需要定好位才可以提供装修公司报价单,您想装修成什么风格,应该知道,您想装修成什么档次,应该自己有个大致的想法,风格定好位,档次定好位,然后按照楼上...2个回答_have椛朋友,50平米室内装修报价单,装修公司会在给您量房后,根据您的要求,制订室内装修公司报价单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切实的数据,装修公司是无法提供装修公司报价的,这个报价单,都是根据情...2个回答阿瑟430朋友,昆明五华区的朋友,您只说要装修公司报价单,可是其他的要求是什么呀,您怎么也没提呀,面积没说,需要装修的风格没说,需要装修的档次来没提,需要的装修材料是什么样的也没说,那你说,...3个回答耶嘿_0215上海远峰物业配套清洁用品有限公司清洁服务做得到位,公司服务一流,周到,质量放心,信誉极佳。上海远峰物业配套清洁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专业经营3M商用清洁护理产品、清洁剂、乐...1个回答戴梦丝蜀山区的这位朋友,如果说到免费的装修公司报价单位,天下倒还是真有免费的馅饼的,嘿嘿,装修招标,就可以免费的,现在的装修网站比较多,多数都可以提供免费的招标,然后装修公司免费的提供报...单位要搬迁 员工嫌远不愿去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_新浪新闻
单位要搬迁 员工嫌远不愿去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龙虎网讯 金陵晚报记者报道 市民王女士今年42岁,家住在雨花台区。她的女儿正在读高二,是个“准高考生”。为了照顾女儿,三年前,王女士下岗后选择了一个离家仅仅三站路的单位。
  可是,今年的6月19日,她突然听说,公司准备搬走了,搬的地方还不近,在桥北江浦附近。这个突然的决定让王女士慌了神,“突然说走就走,我还怎么照顾即将高考的女儿呢”为此,她拨进金陵晚报法援热线咨询,“如果我不去,单位肯定会把我给辞了,那需要支付给我一定的补偿金吗”
  王女士下岗后,一个朋友介绍了一家公司的会计岗位给她,王女士合计了一下,这家公司离家就三站路,每天骑车回家20分钟都不到,这样既赚了钱,也不会耽误自己照顾女儿。
  王女士的会计经验很丰富,没费多少劲,就进入了该公司,并和人事部门签署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09年的3月份到2011年3月份。“我和单位是两年一签,2011年合同到期后,我又和单位续签了一次,这次合同到2013年结束。”
  今年6月19日,王女士如往常一样早早来到公司,看到有几个女同事正坐在一起窃窃私语,王女士听了后才知道,原来是公司透露出要搬家的风声。虽然还没得到确认,但几个同事都有点担心。“听她们说公司准备搬到桥北江浦那边去,这么远的距离,单程就要两个小时,怎么吃得消呢”
  为此,王女士心里盘算着要不要辞职。“可是我听别人说,公司随便更改上班的地点,应该要给我们一点补偿金。我想问,到底应不应该支付给我们这笔钱呢”
  6月2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王女士上班的单位,一位主管人事的张经理表示,现在还没确定要搬,只是一次开会的时候无意中聊到了这个话题。“有这个想法,但即使真要搬,也不会在今年,所以有这种担忧的员工大可放心。”对于搬家的原因,该单位表示不方便透露。
  >>>律师观点
  如非恶意更换地址则无需补偿
  对此,北京康达(南京)律师事务所马龙律师表示,本案中,企业迁址属于重大事项变更,也属于不可抗力。企业本身如果不是恶意更换上班地址,以此逼迫员工自行提起离职,则无过错。同时,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劳动者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私人原因不能成为法定理由。劳动者提出辞职,单位不支付补偿金。当然,如果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也是可以的。□金陵晚报记者 潘思佳
  来源:金陵晚报编辑:吴鑫浩公司搬迁换地点 员工不愿“跨区上班”要索赔-中新网
公司搬迁换地点 员工不愿“跨区上班”要索赔
  公司要从集美区搬迁到翔安区,员工不愿“跨区上班”,为此状告公司要求赔偿。近日,集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公司迁址引发的劳动争议。
  老郑家住集美区,他于2006年6月进入集美一家公司工作,双方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为厦门。
  然而,一年多前,公司因发展需要,开始陆续将厂房从集美区搬迁至翔安区,员工也将全部安置到新厂区上班。
  当时,公司就搬迁事宜告知员工后,老员工老郑当即表示“新厂区离自己家太远,自己会晕车”,不同意到新厂区上班。
  去年7月,公司通知老郑于8月前到翔安的新厂区报到上班,旧厂区将无法再打卡。
  随后,老郑仍坚持到旧厂区上班,但是,他因无法打卡,不能进入旧厂区。当时,老郑还为此报警,称“公司阻挠我上班”。
  双方协商未成,老郑就没有再到公司上班。去年8月20日,公司以老郑多次旷工,严重违反公司章程为由,通知老郑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老郑接到通知后,立即起诉到法院。他说,并非他有意旷工,而是公司不让他打卡,导致无法在旧厂区上班,过错在公司。因此,他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
  对此,公司答辩说,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工作地点为厦门,工作地点的调动也是工作需要,老郑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拒不上班,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赔偿金。
  近日,法官审查后认为,公司整体搬迁是劳动者当时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预料的重大变化,客观上的确造成了老郑在途时间延长、上班不方便等影响,而所谓“旷工”并非劳动者故意所致,用人单位以此为由,简单将多年的老员工扫地出门,方式方法也不太恰当。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老郑与公司达成了和解,公司作出适当补偿,老郑也不再打官司,双方“好聚好散”。
  法官说法
  企业搬迁致“分手”
  不算违法解除合同
  本案主审法官分析说,当前,不少生产型企业将逐步从城区搬迁至郊区。对于企业厂区的搬迁,应当给予支持,而因此给劳动者带来的上班路途远、照顾家庭不方便等难处也应当给予理解。
  劳资双方如果因为企业搬迁而造成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因此认定为企业违法解除。双方应互相体谅彼此的难处,公司要考虑老员工身体情况予以适当补偿,劳动者也要体谅公司整体搬迁管理不易。(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木木/文 陶小莫/图)
【编辑:吴涛】
>法治新闻精选: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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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劳动者因企业搬迁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能否获得支持
发布时间:<font color="#14.12.02&&浏览次数:
【君厚劳动法项目组简介】
君厚劳动法项目组由合伙人、律师、外籍助理等二十余人组成。团队成员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秘书长及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及委员、广东省企业维权顾问团顾问、广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顾问等职务,具备资深的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及劳资纠纷处理实务经验。欢迎垂询!微信号:Junhou-labor电话: (中/英/日三语)Email:
【君厚说法】
欧阳锋律师、陈宇佳律师
企业搬迁会引发大量的群体性的劳动争议问题,最突出的便是劳动者因企业搬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能否获得支持的问题。经济补偿该不该支付关键在于企业搬迁是否适用《劳动法》第26条第三项、《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何界定企业搬迁是否属于该法所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等地陆续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就该问题进行了明确细化。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企业是否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3〕3号)规定:用人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且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根据《意见》可知,企业是在本市内的搬迁,并符合特定条件的这种情况,不视为《劳动法》、第26条、《劳动合同法》第40条所定义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依法不会被支持。
我们认为,上述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的关键在于“是否给职工的生活造成明显影响”,企业搬迁是否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不应完全生搬硬套前述《意见》。企业应站在人性化的角度,从企业搬迁对职工生活所造成的实际影响考虑。尽管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但仍对职工生活造成明显影响的,对于不愿意去新地点办公的职工,还是应考虑向职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例如,广州某企业原本办公地点在萝岗区,搬迁前职工为上下班方便将家安置在原办公地点附近,现在企业从广州市萝岗区搬迁至广州市南沙区,尽管同在广州市内,均有公共交通工具,但是两地相距将近100公里,职工每天上下班时间至少比原来增加了3个多小时,对职工的生活确实造成了明显的不便,职工因企业搬迁提出解除劳动合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企业应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从本市搬迁至外地或在本市内搬迁但无法满足上述规定的限定性条件,企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关于做好“双转移”和“退二进三”企业职工安排工作的意见》(穗劳社关[2009]2号)(日)规定:七、企业搬迁、拆迁或易地改造后,凡上下班可乘坐使用财政补贴公交月票的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由企业提供免费交通工具接送,或职工超出原交通费部分合理开支由企业进行补贴的,不需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否则,双方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09年4月印发)规定:85、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用人单位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向深圳市行政区域外搬迁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予以支持。
综上,企业搬迁至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或者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但职工上下班不能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且企业不能提供交通补贴或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而对职工生活造成明显影响的,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定义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企业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相关法律及政策依据
1、《劳动法》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6条: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
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3〕3号):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4、《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劳资纠纷重点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号:企业发生合并、分离或者“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变更工作地点的,如职工上下班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5、《关于做好“双转移”和“退二进三”企业职工安排工作的意见》(穗劳社关[2009]2号)(日): 七、企业搬迁、拆迁或易地改造后,凡上下班可乘坐使用财政补贴公交月票的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由企业提供免费交通工具接送,或职工超出原交通费部分合理开支由企业进行补贴的,不需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否则,双方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6、《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09年4月印发):85、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向深圳市行政区域外搬迁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予以支持。
7、《深圳市劳动合同管理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深人社专纪[2012]11号)规定:四、企业搬迁劳动关系处理问题。企业在深圳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要求经济补偿。企业搬迁至深圳行政区域外的,员工如果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来源: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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