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支付宝里的理财产品品怎么样

马云又放大招 支付宝替代ETC上高速|支付宝|马云|芝麻信用_新浪财经_新浪网
马云又放大招 支付宝替代ETC上高速
马云又放大招 支付宝替代ETC上高速
  【观察者网汽车频道&文/徐喆】高速公路堵车现象时有发生,大部分都是堵在收费口。而ETC虽好,也是很多缺陷。比如安装麻烦,还要贴在车前挡上,遮挡了一部分视线,申请周期还不短,有的甚至需要安装费。
  再者,每个高速公路收费口仅开辟2-3条ETC专用道,对于没有安装ETC的车主来说也享受不到快捷便利的过路体验。
  面对高速收费排队这个痛点,再次出手,将用支付宝颠覆这一切: 1.将支付宝账号与车牌号绑定,车主过高速路口时,系统只需识别车牌,直接从支付宝账号中自动扣款。
  2.无需安装设备,也没有安装费用。
  首先,就是将车牌与支付宝绑定。手机打开支付宝,找到芝麻信用。
点击“出行”。(芝麻信用必须高于550分)
点击“综合服务”,找到“高速 ETC”选项。
点击“立即使用”后,关注“高速纵横”,找到“车牌付”,点击“立即开通”。
这样就可以将你的支付宝账号与车辆绑定了。
  但要提醒你的是,目前仅河南部分地区开通了支付宝的“车牌付”服务。
  但大家不要急,很多城市也将会陆续开通,并做到在一年时间内全面普及!
  马爸爸的新科技让人不得不服,也希望“车牌付”服务能让高速公路畅通起来,从此告别排长队!
责任编辑:郭明煜 SF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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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直播间etc和车牌付有区别吗?_理财问答-希财新金融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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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和车牌付有区别吗?
最近支付宝不是推出了车牌付吗?高速路收费用的,那这个车牌付和etc有区别吗?
最佳答案:
当然是有区别的,两者虽然都是用来高速路交费的,但区别还是挺大的。ETC是需要有银行卡或信用卡的,还要在车上装ETC的设备,过高速路收费站的时候,是从你的卡里扣钱。支付宝车牌付你直接在支付宝绑定你的车牌号就可以了,不用安装ETC的设备,过高速路收费站的时候,是从你的支付宝里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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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爱基金90万有车族朋友们:你们好!     我是即将自己解聘自己的一名,武汉市路桥收费中心的服务员。最近,由于不停车系统发生人为复制拍照捞钱,导致大量车主的车在家里,却在中心的系统中过桥,账户上的钱被莫名其妙的扣掉,种种令人发指的黑幕,令我想立即离开这个黑色淫窝。我是这样进入武汉路桥收费中心工作的,我的父亲是市物价局行政人员,我大学毕业两年多,一直没有找到一份轻松满意的好工作,随着武汉市新路桥收费方式的开通,我被父亲安排在这里上班。薪水较高,逢年过节还发一些福利物品。这里能进来的,全部和我一样,都是二代关系,她们中间面容姣好的一部分,常常被安排陪领导和主要人物出外学习旅游考察,工资和职位晋升飞快。有的甚至已经买房置业。        最近一段时间,有很多车主到路桥中心对账,他们发现自己的车子在家里没有动,但是,在系统显示中已经过了几次桥,领导开会,我们要稳住来查账的车主,很闹的,我们内部财务通过取消系统复制收费,开出错帐调整单,反还给他们一部分,对于没有来查的,就神不知鬼不晓。千万不能让车主怀疑花几个亿的豆腐渣收费系统上来。因为,掌握这套系统功能的人,全部都是高官,他们称,能在财政危机时,确保每天超额完成任务。        下面,是一张武汉市路桥中心内部开出的错帐调整单,因为一个叫胡敬的车主,他发现自己账户的钱已经1个月里,被莫名其妙扣去了一半。他的车牌是鄂ABX869,他的电话是,。我们查出他的车被系统大量过桥,其中八十四条最明显错误,高科技的系统复制拍照竟然每次一模一样。他预存了600元,很快被告知钱被过桥扣完。        知道有多少部门支持对老百姓大收路桥费吗?    开始,武汉路桥局和境外投资建桥的代表找到我爸,要确定最低单面8元一次,和所有设计的行政单位领导一样,我爸坚决不同意,于是,对方说,你们想想,30年,我们正准备招一批约1000名的收费工作人员,将你们的子女全部吸纳进来,有三险,有福利,以后考虑给她们分住房,有什么比这个工作稳定?你们请为自己的孩子想想吧。于是,交通局,物价局,信贷,银行,市直......领导们统统支持喝血项目,    这是所有行政人员和亲属的大馅饼,吃的全部是民脂民膏。相关证据我保存在自己的U盘里,删再多都可以上传上来,武汉路桥收费中心里面太黑暗,车主们都是待宰的羔羊,目前,国内和湖北省内所有的网站都不敢报道武汉ETC路桥收费和路桥单位的淫黑内幕,搜索(央视痛批武汉路桥收费),那只是个特例,为了保存证据,我懂足了脑筋,打通了里面的高层和姐妹们。大武汉是辛亥革命的首义之地,我们城市的人们都是有血性的人,100年前,为了民族的苦难而舍命追求公平正义,今天,我们依然要为广大老百姓被横征暴敛,苦苦压榨的强权收费而追求正义,我想对路桥中心的姐妹们说一句:要做救世的人,不做权力的狗!不能与狼共舞,与猪同眠。9年前就收费,说是解决城市拥堵,收到第10年不但没有解决越来越堵,反而大幅提高路桥收费,里面的几个领导,有的已经买了几栋别墅,和他上床的女的,单位的和高校的不计其数,有姐妹说,到他的卧室,全部是他和几个女人的大幅高清黄色激情照片。    短消息节选:您好,我是楚天都市报记者xxx,对您提供的情况非常感兴趣,不能能否和您取得联系。谢谢,我的联系方式是1860XXXXXXX。        有正义感的人不少,但是,对于本地汉奸媒体一贯歌功颂德掩盖真相,配合飞越疯人院,几乎没有人相信了,说不定他们还会陷害我。因为路桥收费中心里面招的职工,武汉市本地传媒势力的亲属也很多。        所以,从一开始就打压的市民挣扎的呼声,在我进入武汉市路桥中心时,男朋友给我做了大量心里工作,最让我感动的是,他说,为了公平正义,就是我被出轨也会原谅我。        情况也没有那样糟糕。凭借飞越疯人院事件给我的深刻启示,我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拷贝电脑,带入读卡器内存,获得原文件,每一步都按计划不紧不慢的进行下来。      短消息节选:你好,我是新华社记者,能见面聊一聊嘛,你可以直接来我们单位,也可以我来见你。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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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贴原址http://t.cn/anAQzK
  继续顶!
  沙发!
  狗日的,真黑
  要注意安全啊!
  呵呵,此帖最早被发于汉网,天涯原帖地址http://t.cn/anAQzK,很可能近期被和谐。
  根已经烂了
  没得救了
  天路           清晨我开车在高速路上        看那收费站披着霞光          像一只老虎张开大嘴          等着送上门来的车辆            黄昏我开车在回家路上          盼望收入能供养爹娘          一张张单据层出不穷          可怜这一天又是白忙            那是一条条神奇天路哎          把收费的年限一再延长          从此费收不完一笔糊涂账          收费还贷弥天大谎            黄昏我开车在回家路上          想那妻儿渴盼的目光          一处处收费雁过拔毛          只剩下臭汗满身流淌            那是一条天价的道路哎          逼我们超载四处奔忙          物价高油费涨这日子难熬          愤怒的骂声响遍四方          那是一条吃人的天路哎          把致富理想送进天堂          物价高油费涨这日子难熬          愤怒的骂声响遍四方          愤怒的骂声传遍——          耶-耶-耶-啊-啊-啊哈-       
  ETC之痛
  烂透了,横竖都是死.
  呵呵,其实这个破ETC就不该搞,   十问武汉的“ETC”!!!  ETC(不停车收费),这个在中国其他地方老百姓还不甚知晓的新名词,如今成了江城武汉街头巷尾热议的焦点,因为大家知道,正是这个东西,是要收钱的,而且收的还不少,这个东西定将改变江城的未来,在此,作为一个市民,不禁捶胸闻道,发此十问:    1。ETC听证会公布数据建设成本为141.52亿元,其中“五桥一路”回购资金余额50.82亿元,“新建项目”投资90.70亿元。请问,为了50.82亿元的余额,有必要再“投资”90.70亿元吗?钱不够直接涨路桥费不就行了?         2。ETC听证会说90.70亿元全部来自贷款,谁允许贷的款?谁允许的找谁还,反正我又没贷这笔款,凭什么要我这个车主来还?所以我坚决不会开车走收费路桥过江的,谁有钱谁过,相反,我还要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我贷款给ZF赚利息。         3. ETC听证会公布数据收费期间运营成本159.6618亿元,这个数字算的可真细啊,我想问这是怎么算出来的,运营30年的成本真的一下子就能算出来?多算了怎么办?是不是降低费用呢?         4. 就算上面这个159.6618亿元是真的算出来的,按照30年,按人平均每月3000元工资的话,可以聘请15000人,需要这么多人吗?现在的交管局是不是又要涨工资了?其实3000元还是高的,武汉市民普通的收入才2000左右,他们是准备聘请下岗职工还是“官”二代?         5. ETC听证会公布数据财务成本:收费期间应付利息总额213.12亿元,这个数字更搞笑,为了区区剩余贷款50.82亿元,整整搞出4倍多的财务成本,干脆让市民交钱帮ZF提前还贷得了,何必还整什么ETC收费呢?这样大家过江不用收费,ZF也没有负担,多好啊!         6. “运营成本”159.6618亿元到底来自哪儿?如下:动力费用:18.22亿元;管理费用:18.66亿元;维修保养及材料费:45.29亿元;大修基金:35.83亿元,请问这个ETC维修都要这么多钱,是个什么水货机器啊,生产厂家不保修吗?现在2000元的冰箱都保修十年,几十亿的ETC厂家不保修?真是比汽车4S店还黑啊。我看啊,这个钱最后通过厂家的帐最后又返给某些利益人士了吧?前面的数字中有个大修基金,基金就是投资吧,凭什么贷款投资啊,多大的风险啊,赚了可以减少过江费用吗?亏了谁了补仓呢?可要请个好点的基金经理啊!         7. ETC听证会公布数据工资福利:41.66亿元(在原申报79.52亿元基础上进行了大幅核减。并且原老五桥一路的收费人员并入ETC管理系统和服务管理站,核减人员234人。)。原老的收费人员已经“下岗”好多年了(因为收费站撤销多年),这些人一直没再就业?核减234人,天哪,这个不停车收费到底需要多少人,是不是整个富士康出来?按1000人算吧,平均月工资10000,好诱人啊,我也去应聘!         8. 运营年限30年,这30年不涨价吧?公布数据30年通行缴费车辆及流量:“五桥一路”28.57亿次,“新建项目”28.32亿元,是不是先到为准啊,比如车子多,收费多,提前还贷了,就取消收费;如果车子上,就收30年,之后也不收费了?管理者想过这个问题没有?(我看,8元一次,车子肯定不会多,保准收不齐)         9. 看看收费听证会上的专家发言,我不问多的,每个问题问一句,可以吧!         武汉市政协委员宋玉认为:ETC收费有三个方面的好处:         第一,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调节过江的交通,能够缓解城市交通的压力。——请问城市交通压力是过江桥梁带来的?不过江了武汉三镇的交通拥堵会好点儿?      第二,能够更好的体现路桥收费的公平性。过桥缴费、不过桥就不缴费,这充分体现了用者付费的原则和车辆通行费征收的公平性。——体现公平性,你们收费和我们商量了吗?ZF、军车过桥连单双号都不分,今后会付费吗?这公平吗?      第三,符合低碳经济和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计次收费减少了车辆,在客观上对公共交通提供了畅通的道路条件。从而,更好的能够体现城市公交优先的发展与城市发展理念。——请问公交优先是优先抢道还是将来优先涨价?正是因为公交挤不上大家才买车啊。低碳?车是开的时候低碳还是堵的时候更低碳?    学者代表廖传书认为,方案中拟定的按次收费与已采用的年优惠票标准以及客运出租车的年定额配制、公交车的免征通行费等作为方案的主体考虑到了社会的承受能力,照顾了各方的利益,是合理、必要和可行的。此外,方案采用的电子不停车自动收费模式,在主要收费结点,车辆无需改道、无需变速,不影响交通正常的车流和车速。因此,方案采用的收费技术手段科学、先进、可行。——到底照顾了谁的利益,我们车主怎么一点没觉得合理、必要和可行呢?此收费技术倒确实是“科学,先进”,“可行”就不用说了吧,肯定要上的嘛!     来自武汉市建设管理部门的代表贺航洲认为,本次贷款建设的桥梁和隧道采取ETC收费方式改革我认为是非常必要的,主要理由是:     第一,这是武汉市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武汉市过去十多年以及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都处于和将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期。在此期间,资金短缺的问题始终是我们城市建设的瓶颈,仅仅靠当期的财政资金来搞建设显然是不能满足市民的出行和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引进社会投资,或者由ZF性的投资主体,利用银行贷款建设是国内外各个城市通行的做法。——资金短缺武汉怎么还修什么地铁啊,高架啊?既然总是要用贷款,资金又怎么会短缺呢?此外,ZF就真的没有收入盈利的地方,机场高速收费的钱哪去了?电子眼罚款的钱哪去了?出售道路两旁的土地的钱哪去了?怎么一搞建设就缺钱,银行也是的,做生意的贷不了款,怎么ZF总能贷出款呢?      第二,多用多付,少付少用,体现了社会的公平;——这一点我实在想不出来问题来,只问一句“真的有公平吗?”公车违章可以抹掉记录,军车闯红灯不处罚,特殊车辆不分单双号过江,公平性在哪?     第三,有助于倡导环保出行。——出行都不保障了,还怎么环保?         10. ZF也不容易,毕竟我还是热爱武汉这座城市滴,问问ZF决策者做好了应对以下状况的准备了吗?         (1)车主们过江办事,每两天才能走一次大桥,大桥的拥堵势必加重,上班可不能迟到啊?         (2)外地过境车辆势必绕城过境,一不小心,上桥了,几十块就没了;         (3)出租车够吗?我不开车时上班肯定打车了,因为打车比自己开要便宜了,可不能拦不到车啊!         (4)长期分割交通,带来武汉三镇将来真的有可能行政分化;         (5)送货车辆、送货单位将过桥费转嫁老百姓,ZF可要监管他们不要漫天要价啊(来回16元)。将来老百姓买家具、电器最好就在附近买?听说宜家建在汉阳,谁去啊?去不起啊,就是随便看看来回也要20元。         (6)车辆长期在一个镇里跑,镇里恐怕更堵了,请交管局做好应急预案。  
  这么黑啊,,,,,     ★ 发自天涯iPhone客户端-百读不倦
  楼主支持你,但同时自己注意安全,这帮人什么都干的出来的。
  顶起来
  自己花钱建的路桥怎么还有强盗来收我钱?
  我们这津滨高速也是换的ETC,新换的。10块,但好歹是段高速路啊。
  CAO!!!!!!!!!!
  简直昏天黑地了.无药可救
  中央电视台曝光的事情都不了了之,只能说明现在很多事情都是积重难返,地方政府可以动用一切手段让风口浪尖的舆论压力销声匿迹,然后再我行我素,时间一长大家就只能委曲求全了。
  坐等公当完蛋
  没车族,还是要顶!汉版的被删了,发这儿更好!
  什么世道!!!!!!
  原帖楼主已逃离武汉,什么社会啊!
      什么世道????      
  顶有良知的武汉人!我们一起上!我们能帮你什么?
    武汉市ETC管理办法》应当予以撤销:因其制定没有法律依据!            查看次数:37次 发布日期:       《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武汉市ETC管理办法》)已于日起施行。其制定依据是《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实际上具体到条款就是该《条例》的第十九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军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收取通行费的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             首先,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是上位法,《武汉市ETC管理办法》属于地方**规章,是下位法,而《条例》第十九条属于行政许可条款。虽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但是,只能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且仅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章”,较大的市或者省人民**所在地的市人民**所制定的规章无权设定行政许可。那么,《武汉市ETC管理办法》作为设定行政许可的规章就没有法律依据。             其次,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被行政许可的对象是非行政机关,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被行政许可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条例》是1996年发布实施的,而《行政许可法》是2004年实施的,尽管《条例》仍然整体有效,但是,《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与上位法《行政许可法》相抵触,应属于无效条款。那么,从这个意义上看,《武汉市ETC管理办法》也失去了制定的主要法律依据。             第三,根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收取通行费的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武汉市**无权直接做出规定,也不能通过报省**批准的方式替代省**的直接规定。             第四,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和省、自治区人民**所在地的市人民**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武汉市**虽然可以制定规章来设定罚款,但是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二是“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而《条例》第十九条并未对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武汉市ETC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所规定的罚款限额也没有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作为依据。因此,有关罚款的规定也没有法律依据。             第五,《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收取通行费的范围仅限于军用车辆除外,而《武汉市ETC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机动车免征通行费:(一)悬挂军队、武警专用号牌的车辆;(二)悬挂“警”字号牌的制式警车;(三)公共汽车、电车;(四)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五)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扩大了豁免范围,增加了收费对象的负担。             第六,《武汉市ETC管理办法》将六桥一隧捆绑收费,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剥夺了车主的选择权,增加了部分车主的经济负担。             第七,日,在CCTV《朝闻天下》节目《武汉过江之困 ETC进城上桥强制安装计次收费》中,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认为,根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人员工资等运营成本不属于“贷款或者集资款”范畴,不应该在通行费当中去摊算。这种结果是对的,但是并没有指出所违反的法律依据。实际上,人员工资等运营成本属于“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将其捆绑进通行费,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第八,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一)超越权限的;(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武汉市**制定《武汉市ETC管理办法》,既“超越权限”,又属于“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情形,因此,《武汉市ETC管理办法》应予以撤销。  
  顶!顶!顶!
  坚定地支持楼主
  ETC就是场闹剧!
  见过黑没见过这么黑的~
  创建武汉ETC奇迹负责人拒不接受采访,全部外地出差(转载)  在发生捏造84次和52次过桥,被楚天都市报记者报道以后,湖北日报记者进行深入采访,        23日,武汉路桥中心负责人对记者说,不清楚中心有没有柯侣玭这个人。    胡敬有没有被错收?负责人说,他向中心反映过,但从事已经处理了。    记者找到瑞华赢武汉分公司,他说在外面和朋友吃饭,下午不回公司。记者打他的电话,他说自己在外地出差,。        记者找到ETC负责人李经理,他说,此事不方便采访,要征得业主公司同意才能说。    记者采访路桥中心技术员,遭到拒接。    记者找到武汉信息理工大学信息学院创建教授,他说自己在外地,不接受采访。        http://www.hb.xinhuanet.com/newscenter//content_.htm  
  以上内容转载新华网和人民网
  我为什么哭了?
    真的好玩了!    这个社会黑成这样子,以后的电视剧不愁没有题材了    
      武汉的继续顶吧    
  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明知有错,还不是一样要上,你又能怎样?
  …………一
  高速公路的收费站是交通事故高发区。
  那是一条吃人的天路哎
  以前叫蒙人,现在叫吭爹!!!
  不知道该说什么!无语……
  顶了再说!
  特别关注
  真他妈奇怪啊,发贴子的逃到重庆,建设ETC的全部出差。  这他妈的社会啊,人民日报批,朝闻天下批,楚天都市报实地采访证实,湖北日报采访出差,一群比强盗还狠的人控制了非法收费。恨!
  唉,无语中!
  最近,在网络流传了一张武汉市路桥中心ETC乱扣车主费用的《错帐调整单》,和一贴《一武汉车主被过ETC桥84次,有图有真相》的文章,各大网站的上传速度达几百万条,面对当地媒体楚天都市报记者的深入调查,武汉路桥中心负责人竟然回复:扣费属实,捏造事实。        自从高铁传出,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的名言之后,湖北黄石法院方某就出了法院体:只开房,不上床。延续到武汉就成为了路桥体:扣费属实,捏造事实。我不禁要问:竟然扣费属实,哪里又能捏造事实来呢?你不乱扣费,别人会发这些东西,为什么发的是你们而不是其他城市的路桥中心呢?真是让人费解。        我仔细看了当地20日的楚天都市报:扣费属实,待调查以后回复。图上的公章与中心不一致。那么,我认为      1这是肯定乱扣费现象是大量存在的。      2说明在路桥中心,这样的错帐调整单和这样的公章是存在的,只是网上的有点不同。      3做贼心虚,否则不会说这样费解的话。肯定在毁灭证章,控制图片上提到的车主来欺骗老百姓。            4扣费属实,捏造事实,这就和高铁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一样的自相矛盾,耐人寻味。        面对今天的行政者到处流行带各自体形特点的官话,老百姓只有被忽悠傻了的份,而且,可怜这个发贴为自己城市同胞车友求取公平正义的人,今天竟然被迫成为当地权力下的逃犯,这不得让人们想起打错门和飞越疯人院事件。这种路桥体,是对当地行政诚信治庸问责的一种最好解释。
  最新消息:  作者:湖北红中
回复日期: 10:14:00    引用:有个疑问,楼主先发的帖子说自己在路桥中心卧底搞出来的错账调整单,后来又说到路桥中心找内线拿的,究竟是自己在路桥中心工作了一段时间找机会拿到的,还是没有卧底直接找内线拿的?楼主帖子里一张有公章,还有一张没有公章,但内容是一样的,而且的公章挺模糊的,不象是真的,能说明一下吗?这个帖子如此是真的,将会揭发武汉市政府最大的腐败,严谨很重要啊。        东西是内部人员交给我的,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这文笔,人名,错账单的格式,车主姓名,车牌,这都不是我能凭想象做出来的。而且,也不是我真的在ETC开通以后,第一次到路桥中心就能拿到内部文件,因为这的确是内部人员交给我的,不然,这错账调整单会有很多人能拿到发到网上来。        对于他们在铁的证据面前死不承认,反而使用灭证手段,控制车主胡敬,让他接不了电话,或者以后说假话,这是有不可反驳的证据:楚天都市记者以前是采访那个胡车主和万姓车主的。      318#回复 作者:湖北红中
回复日期: 10:20:00    胡车主84次,万车主54次,舒车主若干次,还有其他车主,这是见报以后有据可查的。至于市宣传部面对媒体,不提是系统错收,还是认为错收,我认为,不要一错再错。        我为什么来重庆。因为大家知道,徐武去北京,就被签字到天安门搞非法活动。我热爱我的国家和城市人民。所以,不得不吸取教训,逃亡重庆。    作者:湖北红中
回复日期: 10:24:00    在我逃亡期间,市局已经动用两辆车的人员,将我在武汉市黄陂区横店街袁家墩118好的农村老屋进行查抄。这种还没有定罪就急于抓人的权力动向,让武汉市民深感悲哀,抓我的人们,你们一定后悔,或许某天,你们的家人将会被同事送进疯人院,然后自己跳楼。  320#回复 作者:湖北红中
回复日期: 10:34:00    最后,我想说,无论是监听我的电话,还是测ID,但是,在武汉你们一贯穷凶极恶,可惜,我国家的土地和天空很大,正义的人很多,对于一个物流行业的司机,已经掌握各城市的线路,不是你们在网上虚拟就可以立功的。所以,网络和现实,权力和正义,有得一拼。        但是,我在重庆向我的城市大武汉承诺:如果中央纪委将武汉收费黑幕和ETC本身恶意大量扣费,是系统原因还是认为原因,查个水落石出,我会立即回武汉配合“认罪”。如果一意孤行,那么很快:我会将铁的证据,展现在各大媒体和网络上面。        因为我不相信,人民日报批了,中央媒体朝闻天下专题批,你们真的还能扛得得下去。  321#回复 作者:湖北红中
回复日期: 10:41:00    我希望我的城市,正气一天比天兴盛,人民一天比一幸福。而不是在当前权力下,任由泛滥的权力来恶意加重他们已经不堪重负的生存负担。        同事,我更加希望,市直各无关单位的人,不要因为无所谓的利益而陷入进来,铁打的武汉,流水的官,这个,你们比我清楚。        另外,在四川,我开车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行进,突然发现,哪里都比武汉的空气要清新,比武汉的灰尘要少,道路比武汉要宽阔。  322#回复 作者:湖北红中
回复日期: 10:43:00    我在重庆向我的城市大武汉承诺:我,会给你们一个立大功的机会!如果中央纪委将武汉收费黑幕和ETC本身恶意大量扣费,是系统原因还是认为原因,查个水落石出,我会立即回武汉配合“认罪”。如果一意孤行,那么很快:我会将铁的证据,展现在各大媒体和网络上面。
  武汉的破事太多了
  武汉ETC风波中到底谁在虚构事实掩盖真相?  发布时间: 18:57:58 【我要纠错】 【字号 大 默认
小】【打印】【关闭】    报道追踪之二:    法制网记者 胡新桥    实习生 刘志月    本报8月23日刊登《武汉市不停车收费系统风波再起》后,发帖人近日多次主动联系本报记者,称网帖内容并非如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所说全部为虚构,并提出一系列质疑。    对此,《法制日报》记者24日前往武汉市路桥中心采访,该中心有关负责人没有直接回应网帖有关细节问题,这让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发帖人称网帖内容来自路桥中心内部    本报报道刊发后,8月23日,一名陌生男子致电《法制日报》记者,称自己是该报道中提到的发帖人“湖北红中”。    本报报道中曾引用武汉市路桥中心新闻发言人的说法,称网帖内容完全是虚构。对此,该男子表示不满,称网帖内容并非自己虚构,而是有确切来源,并且自己手上有相应的单据原件。    这名男子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网帖内容中的文字和图片都是由武汉市路桥中心两名工作人员提供,两人叫他在天涯论坛上发布相关内容,并提供了“湖北红中”的网名及密码。    这位男子称,自己作为一名货车司机,不可能去虚构网帖内容,《错账调整单》的表格内容也不可能凭空伪造出来。    按照这位男子提供的两个号码“”和“132**555553”,《法制日报》记者分别拨打过去,查实前者是武汉市路桥中心客户服务处的电话,后者一直提示“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不过该号码的归属地是武汉市。    8月22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武汉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一再强调网帖“整体”是虚构的。    这位男子建议《法制日报》记者去武汉市路桥中心进行核实,看《错账调整单》中提到的“鄂ABX869”号牌的车主是不是“胡敬”,他的车是不是“被过桥”84次,还有“柯侣玭”这个人是不是路桥中心的工作人员。    这名男子表示,为保证网帖内容的真实性,自己在发帖之前曾经致电“胡敬”求证其是否“被过江”84次,得到对方肯定回答。    “胡敬”、“柯侣玭”到底是谁?    带着这名男子的疑问,《法制日报》记者24日专程到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进行采访。    在该中心二楼客户服务处,记者以“柯侣玭”朋友的身份向两位穿蓝色制服、手拿饭盆的工作人员询问“柯侣玭”在哪个办公室办公。在向记者确认是“柯侣玭”之后,其中的男工作人员说,柯应该在饭堂吃饭,他们两人正好要去中心的饭堂,可以叫柯下来与记者碰面。    但记者并没有等到“柯侣玭”下楼,再次询问有关工作人员时,从客户服务处出来的一群人将记者围在中间,并问“是从哪里过来的?”,当得知是报社记者时,其中一位女性负责人将记者引至该中心六楼新闻发言人尹捷的办公室,不过该办公室牌子挂的是“人力资源部”。    尹捷告诉记者,该中心没有叫“柯侣玭”的人。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尹捷找来据称是负责人力资源的“刘科长”,这位科长看过《错账调整单》上的签名后称“没有这个人”。    记者虽多次要求到楼下客服处当面核实,但尹捷只是坚持跟客服处的黄(音)主任电话联系,确认该中心有没有“柯侣玭”这个人。在第二次用免提通话时,黄主任表示“印象不深,没有这个人”。    对于《错账调整单》中写有的名为“胡敬”的车主是否存在、是否被误扣费84次,尹捷没有直接回答,只是一再声称,车主的具体问题由客服处工作人员对车主进行解答。    不过,《法制日报》记者从武汉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帖子上提到的“鄂ABX869” 号牌的车主确实是“胡敬”,该车为一辆灰色的海马轿车。    公章是否伪造?    为核对《错账调整单》上的公章真伪,24日,《法制日报》记者将发帖人来的电子版《错账调整单》打印出来拿到武汉市路桥中心进行对比。    在之前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尹捷曾多次表示网帖发布的《错账调整单》上的章子是假的,并不是该中心的公章,这是说网帖虚构最重要的依据。    尹捷让一名女工作人员从其他办公室拿来几张盖有该中心公章的红头文件与记者手中《错账调整单》(电子打印版)上的章子进行对比。工作人员说,红头文件上的公章比后者明显大一圈。她拿来的红头文件中包括日的一张和2007年的一张。    对此,发帖人称可能是网站上的图片被压缩导致的,并表示可以提供原件的复印件给记者。    尹捷非常肯定地说,该中心对外只有这一个公章。不过,对于记者称在楼下看到有红头文件上盖有“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 客户服务处”的公章,尹捷并不否认他们内部还有诸如此类公章。    那么,这张《错账调整单》是不是武汉市路桥中心的?尹捷说,记者手上拿的这个东西(指《错账调整单》)肯定是假的。    本报将继续作追踪报道。    本报武汉8月26日电
  楼主注意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严防宵小陷害。
  武汉的破事太多
  这样的帖有关部门要关注啊~!
  支持楼主,持续关注中。
  权力公开抢劫的黑社会啊
  在道路高速发展的今天,一个省会城市,比如武汉,高架桥的总长度近上百公里应该是多多有余了,桥面更是宽达6车道以上了!但是,让人十分不解的是,在这百多公里的高架桥下,ZF不惜再次花费重金,在既无阳光又无雨露在最不适宜植物生长的高架桥下,搞起了绿化。这桥下的花坛是跟着桥走,桥有多长,绿化带就有多长。  ZF的出发点可能是好的,想把城市装点的更美。但是,现如今的城市,行车难,停车更加难!行车难,大不了堵几个小时,绕行个几公里十几公里的,一般还不会被罚款吧。停车难就不一样了。找不着地方停不说,好不容易找地方停下了,搞不好就被罚款!  现今的中国,有点汽车时代的意思了。那么多的车,在路上跑的时间少,大部分时间还得放在一个地方。有那么多的停车场吗?零头都没有!  高架桥,往来的车在上面走,桥下的车已经不多,就安全性来说,桥下转弯调头是最最安全快捷的地方。桥下停车,同样是最最好的停车场。所以最最,是因为进出可以一步到位,还不需要辅助车道,阴凉,没有40度高温下的阳光暴晒。作为停车场,可以解决沿线一带停车难的问题。车有点故障疲劳更是无需忧愁。  行人走路过马路可以走捷径,还可以享受阴凉。  伴随绿化带的高架桥又是什么样的呢?行人过马路绕行更远了,车辆转弯调头同样要绕行等待,是个脑袋没进水的,看着那绿化带都会咬牙切齿。停车问题就不谈了。  效果如何,开车的都有切身体会,我不在多说。  我不知道那些专家们是怎么想的,我作为一个职业老司机,只能是匪夷所思,真是天大的笑话,如果还笑得出的话!  
  武汉路桥中心纠正“被ETC过桥”只做内部财务调整          --------------------------------------------------------------------------------  发布时间: 16:55:57 【我要纠错】 【字号 大 默认 小】【打印】【关闭】    
法制网武汉8月28日电 记者胡新桥 实习生刘志月 针对有网友发帖称武汉有车主ETC费用莫名被扣的情况,《法制日报》记者连日来对此进行了追踪调查,发现确实存在一些车主因各种原因被误扣费的情况,且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会通过内部财务调整将误扣款返还到ETC账户上,但不会出具任何调整单据。      针对是否有不过ETC、账户却被扣款的情况,作为ETC系统(武汉“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的简称)的主管单位,武汉市路桥中心新闻发言人尹捷肯定地表示:过桥才收费,不过桥肯定不收费。      接受记者当面采访时,尹捷也当面否认该中心有网帖中举报的所谓《错账调整单》,称记者手中拿的这个东西(指《错账调整单》)肯定是假的。      不过,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事实上ETC存在误扣费的情况,且武汉市路桥中心内部也有相应的处理方法。      《法制日报》记者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到一位被莫名扣费的万姓车主。据这位车主介绍,前阵子他收到了武汉市路桥中心发来的短信,称“车牌**C06,7月通行费395.2元……”他上网查询发现,7月份自己的ETC共被扣了52次,其中有40次是过长丰桥产生的费用;仅7月7日这一天,这辆车就过了8次长丰桥。      万先生称,7月份自己的车并没有怎么过长丰桥,他也曾到交管部门查询,发现自己的车没被套牌。      车子没被套牌,ETC标签也没被偷,怎么就莫名被扣了这么多钱?      万先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24日他到路桥中心办理手续时,工作人员说是因为有一位车主在车牌“**006”倒数第3位的“0”上动了手脚,将“0”变得像“C”,导致ETC将这辆面包车误认为是万先生的东风本田思域轿车,从而发生误扣费。      不过,对于万先生要该中心出具证明以便举报那位私改车牌车主的请求,工作人员予以拒绝。      虽然在ETC正式施行之前,有关部门表示ETC系统可以防止套牌车,但是,在武汉市一些车主因被人套牌而导致ETC费用被扣的现象并不少见。      对此,万先生认为,ETC系统收费流程、具体细节存在问题,在他看来,牌照不能作为唯一一种扣费的依据。      “涉及到收费这种敏感问题,应该核实正确才能从别人账户中扣款,不是扣过之后,别人申诉过来才给别人退(钱)。我这是比较多,如果只有4、5次不正常的,别人没有发现怎么办?”万先生说。      那被误扣费之后,武汉市路桥中心又会如何处理?      8月24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武汉市路桥中心二楼看到有“复核室”,对于该工作室的具体职能是什么,该中心新闻发言人尹捷说是“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虽经多次追问,尹捷依然不透露该办公室的具体职能是什么。      按照“湖北红中”在网帖中的描述,对于“被ETC过桥”的情况,路桥中心会通过内部财务取消系统复制收费,开出《错帐调整单》,将钱返还给车主。      对此,《法制日报》记者以车主身份致电武汉市路桥中心,工号110号的工作人员称,如果对网上查询的、某一段时间段的ETC扣费记录有异议,该中心专门的工作人员会对车牌号、车的颜色、车型等信息进行复核,如果确实存在误扣,该中心会将错误记录予以删除,并把钱返还到客户ETC账户上。      万先生称,工作人员说他们内部会做一个调账;目前处理完成后,查询发现自己被多扣的钱已归到ETC账户上了。不过,该中心并没有出具有关纠错处理的单据给万先生。      根据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制定的、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武桥管字(2011)31号)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对车辆缴费记录向路桥中心提出复查申请,可申请复查的期间分别为按次收费的可查3个月内、购买年优惠票的可复查有效期内的。但该细则并没有规定是否出具相关单据证明。      那么,武汉市路桥中心这种“内部纠错”的方式是否合法有据?本报将做追踪报道。  
  以前叫蒙人,现在叫吭爹!!!
  不管真假,为楼主的勇气,顶
  围观…………        有此等事?          
  坚决支持你,太黑了,还能相信政府吗?什么治庸问责?应该查查这个ETC背后的黑幕。
  关注此事。
  @大刘918  22:27:09    坚决支持你,太黑了,还能相信政府吗?什么治庸问责?应该查查这个ETC背后的黑幕。  -----------------------------  你多事呀?
  目的是为了刮钱,怎么刮,各有各的招数
  @张小青  21:01:06    狗日的,真黑  -----------------------------  
  身外武汉,毛得法,只能任人鱼肉  
  @肉猫猫啃蹄花
11:30:50    身外武汉,毛得法,只能任人鱼肉       本帖发自天涯社区手机客户端  -----------------------------  哈哈哈,你是湖北人吧?那确实冒得法哟,么办咧,狗官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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