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资个人所得税个税优惠政策

税收减免优惠——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当前位置:&&&&&&&&&&&&
?注:点击上方圆形图标可展开或隐藏办税指南菜单
税收减免优惠——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业务描述】
  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减免性质代码:)
  【政策依据】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办理条件】
  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申请办理。
  【受理部门】&
  所在地,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基本流程】
维护单位:市局办公室&技术支持:市局信息中心&电话:021-12366&邮箱:tax@shanghai.gov.cn
建议使用:分辨率 16Bit 颜色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和中文大字符集
&&政府网站标识码:bm
不能读取工具条配置
不能读取工具条广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最新)
【导语】:
广州市残疾人个人所得税是否享有优惠政策?残疾人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小编整理了最新的广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详情,希望对各网友有所帮助!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州残疾人个人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民生问答  市民张小姐: 我丈夫患有精神三级残疾,现受聘于某企业,请问他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回复:为鼓励残疾人个人就业,对残疾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给予减免个人所得税。  (一)相关政策规定:  1. 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 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2.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残疾人员本年减征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幅度按照本人上一年度工资薪金收入情况来确定,具体暂定为:  上年工资薪金总收入不超过60000元(含60000元)的,减征50%;  上年工资薪金总收入为60000元至100000元(含100000元)的,减征40%;  上年工资薪金总收入为100000元至150000元(含150000),减征30%;  上年工资薪金总收入为150000元至200000元(含200000元),减征20%;  上年工资薪金总收入超过200000元以上的,减征10%。  残疾人员同一所得跨越以上各个收入区间的,实行全额累退适用减征比例,不得分段计算。  对于当年新招用的残疾人员没有上年工资薪金总收入作为参考数据的,当年一律按照30%的比例减征个人所得税。【推荐阅读】
相关推荐 &&&&
2015年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于10月29日闭幕,五中全会公报也随之公布。那么十八届五中全会报告主要内容有哪些?小编整来了2015年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报告全文解读,供大家参考哦!
2015年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已于10月26日在北京召开,那么十八届五中全会主要内容有哪些?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要点是什么?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那么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日通过修改,最新版劳动合同法自日起施行。
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哪些内容?
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将于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哪些内容?
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日起施行,新环境保护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日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日通过,日起正式施行的。
2015年广东省直公车改革第四批车辆共35台即将开始拍卖,拍卖前会举行车辆展示活动,那么2015广东第四场公车拍卖车辆展示什么时候开始?在哪里展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自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2015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公布,那么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全文内容有哪些? 上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猜你喜欢
2018年广东可招收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中职学校
18:03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广东2018年1月自学考试考场座位查询方式
17:36 来源:广州招考网
广州社保卡服务中心2018年元旦放假安排
16:26 来源:广州社保卡_市民卡
广州海珠区政务中心、琶洲分中心2018年元旦放假通知
10:58 来源:海珠政务
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元旦放假通知
10:43 来源:番禺政务
广州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元旦放假通知
10:32 来源:天河政务
广州微信身份证“网证”丢了怎么办?怎么挂失补办?
11:09 来源:广州本地宝整理
广州微信身份证“网证”认证是准确吗?
10:51 来源:广州本地宝整理
广州微信身份证“网证”安全吗?会被盗用吗?
10:37 来源:广州本地宝整理
广州微信身份证“网证”是什么?
10:37 来源:广州本地宝整理
本地宝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地宝无关。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地宝对本文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请网友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大家都爱看
BENDIBAO.COM 汇深网 版权所有云赚在线管理
电话:130-
2017年残疾人税收减免政策(图)
2017年残疾人税收减免政策(图)
阅读次数:6205次
发布时间: 16:40:50
  2017年残疾人税收减免政策有哪些?国家各地方为了改善残疾人生活与工作方面的状况,每个地方都出台了很多残疾人税收减免的相关政策,笔者为了为使广大残疾朋友们更加全面了解、充分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就依据现行税收政策法规作一详尽介绍。  1、残疾人税收减免政策基本规定  减征对象的认定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革命伤残军人证》的个人,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税法第二条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不属减征照顾的范围。  2、残疾人税收减免政策减征幅度判定  残疾人税收减免政策减征幅度分为三个等级:  (1)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2000元的,减征比例为100%; (2)超过2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减征比例为50%; (3)超过10000元的部分,减征比例为0.  残疾人税收减免政策申报的六大点:  一:事项名称: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审批  二:事项类别:残疾人员就取得的劳动所得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  三:办理机构:各办税服务大厅  四:申报范围:残疾人员是指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评定为残疾,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国家工作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等残疾人有效证件的个人。 残疾人员的劳动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残疾人员取得的劳动所得,实行按比例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办法。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每月(次)应纳税额减征90%;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全年应纳税额减征90%。对同一纳税人每月减征税额最高不超过500元,或者全年减征税额不超过6000元。减征期为三年。  五:办理程序:(1)办理残疾人个税减免审批手续: 《涉税事项申请单》;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等残疾证明;个人的税单复印件。  (2)审批办结后办理退税: 退税书面申请;《税务事项决定书》(减免批复)和《涉税事项申请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个人账户或银行卡复印件两份。  六:所需资料:(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税申请表; (2)证明残疾身份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个人取得应税收入的证明材料;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减征幅度分为三个等级:  (1)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2000元的,减征比例为100%; (2)超过2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减征比例为50%; (3)超过10000元的部分,减征比例为0. 残疾人的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根据残疾程度分别确定:基本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为中度以上(一、二、三级肢残,一、二级盲残,一级低视力,一、二、三级智力残,一、二、三级精神残)的残疾人;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的转业、复员、退伍的革命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与孤老人员、烈属相同。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残疾程度为轻度(四级肢残,二级低视力,一、二、三、四级听力语言残,四级智力残,四级精神残)的残疾人;二等乙级以下(不含二等乙级)的转业、复员、退伍的革命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按孤老人员、烈属的50%计算。  等级问题的补充:  (1)视力残疾等级的对应  根据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书面说明,目前视力残疾的分级为1-4级,视力残疾一级相当于原来的盲一级,视力残疾二级相当于原来的盲二级,视力残疾三级相当于原来的低视力一级,视力残疾四级相当于原来的低视力二级。相关减免标准仍按苏政办函【2009】93号执行。在残疾人减免税受理过程中,对于持“视力残疾1-4级”残疾证的人员,不需另行到当地残联开具有关视力残疾等级变更的书面证明材料。  (2)《革命伤残军人证》新旧等级套改对应  特等套改一级,一等套改三级,二等甲级套改五级,二等乙级套改六级,三等甲级套改七级,三等乙级套改八级。  计算示例:  某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中度以上,其全年缴纳的个税合计1800元,则可以减征的金额=1800元;如个税合计为6000元,则可以减征的金额=-=4000元;如其缴纳金额为12000元,则可减征的金额为-+()*0=6000元。某残疾人残疾程度为四级肢残,属于轻度,去年的个税税额为3000元,则他可以减征的金额=(.5)*0.5=1250元  残疾人税收减免政策的主要方面都从上面体现出来了,全国每个地方总体方式还是想同的,有些不一样的残疾人税收减免政策可以问当地残联咨寻.
上一篇:&&&下一篇:
成功案例展示区
最新发布任务您的位置:
近日,全省残疾人、孤老、烈属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孤老、烈属取得的个人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按应纳税额享受60%-100%的个人所得税减征,享受优惠的纳税人需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减征比例大幅提高
此次政策调整是自2001年原政策公布以来的首次调整。调整后,深圳市残疾人、孤老、烈属取得的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80%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额减征60%的个人所得税。
相比之前的政策内容,纳税人取得的工薪、劳务报酬等性质所得,减征幅度提高了30个百分点,而对于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享受门槛也有所降低,符合100%应纳税额减征的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由3万元提高至10万元,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将能享受优惠。此次政策调整后,特殊群体取得的劳务性所得,将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税负将进一步减轻。
但需注意的是,此次政策新增了年减免税额总额的限制条件,即纳税人依据残疾人减征规定享受的所有所得项目的减免税额,全年合并不得超过9万元。这项规定较好地体现了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原则,因为随着近年来个人收入水平的大幅度增长,个体间收入差异性不断增大,若单纯地以比例减征,将造成不同收入水平人员减免税额差距较大,个人收入越高、减免税额越多,影响了个税收入分配调整的社会职能发挥。因此,增加总额减免限制,既达到了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作用,又避免了对税基的侵蚀。
纳税人需进行优惠备案
地税局提醒,享受优惠的纳税人需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属于减征个人所得税范围的个人,可由其所在单位统一办理。近年来,市地税大力推进行政制度简化,残疾人等优惠政策的享受,将原来的审批核准制,改为备案制,纳税人仅需在享受优惠的当期前往税务机关备案即可。同时,为简化备案手续,原已申请享受的纳税人将无需重复前往税务机关备案。
此次政策调整进一步明确了享受优惠的主体资格,即“残疾人需提供民政部门、残联核发的残疾人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孤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烈属提供与烈士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民政部门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其中,残疾人证明是由民政部门、残联证明核发的残疾人有效证明。
对残疾人等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减免,自日起施行;对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的减免,自日起施行。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可在以后年度抵减或申请退税。
(龙华地税 宣)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863855',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稅法》及其实施条例,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在广东省内取得所得的残疾人、孤老、烈属及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
百度 www.shui5.cn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 &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稅法》及其实施条例,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在广东省内取得所得的残疾人、孤老、烈属及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减征个人所得税规定公告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的减征对象和减征幅度
  (一)残疾人、孤老、烈属的个人所得,按以下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桉应纳税额减征80%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法律法规对上述所得另有减征规定的,按减征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本规定计算减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区别以下情况分别予以减征:
  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额减征60%的个人所得税,
  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优惠.
  个人减免税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9万元,
  (一)因风、大、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以扣除保险赔款后的实际损失额为限,给予减征应纳税所得额,减免税额最髙不超过受灾当年度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80%.
  二、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一)残疾人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界定为残疾,并取得民政部门,残联核发的残疾人有效证件的个人,
  (二)孤老是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无法定赡养义务人的个人
  (三)烈属是指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三、个人所得税减征程序
  (一)对残疾人,孤老、烈属个人所得税的减征,由纳税人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办理减征报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属于减征个人所得税范围的个人,可由其所在单位统一办理.
  (二)办理减税时.纳税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残疾人提供民政部门.残联核发的残疾人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2.孤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3.烈属提供与烈士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民政部门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
  4.由就职单位申请的,就职单位应提供上述证件,
  5.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提供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损失范围、损失发生期间.损失财物数量.受损金额等个人身份证件及自然灾害报失证明材料)
  (三)税务机关管理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在15个工作曰内对申请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资格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通知申请人,对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资料.税务机关对残疾人、孤老、烈属身份有疑义的可函请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残联等部门出具其身份证明材料,函复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四)残疾人、孤老,烈属纳税人身份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减征个人所得税条件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四、对纳税人以欺骗等手段骗取减税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信息交换
  残联部门应将我省核发的残疾人有效证明名单信息定期交换给地税部门,以加强对残疾人等有效证件的管理.由省地税局会省残联明确信息交换方式.
  六、各地级市地方税务局应根据本公告制定具体的实施管理办法&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自制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届时根据施行情况修订。对个人取得的所属期为日之后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减征参照本公告执行;对个人取得的所属斯为曰之后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取得的所得的减征参照本公告执行.纳税人多缴稅款的,可在以后年度抵减或申请退税:
  九、《》()同时废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的公告》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对残疾人、孤老、烈属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免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制定广东省残疾人、孤老、烈属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减征个人所得税规定的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适用范围为在广东省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残疾人、孤老、烈属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
残疾人,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界定为残疾,并取得民政部门、残联核发的残疾人有效证件的个人。孤老,是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无法定赡养义务人的个人。烈属,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的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二)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内容
1.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取得的以下所得给予减征: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
2.对残疾人、孤老和烈属(以下简称残疾人等)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80%的个人所得税。公告所述&税收法律法规对上述所得另有规定减征&,是指个人取得的稿酬所得,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本公告计算减征税额。为避免因个人所得税法有关减征计算应纳税额的规定发生变化,公告未明确列明仅指稿酬所得,今后税收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依相关规定执行。
3.对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额减征60%的个人所得税。
4.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优惠。
5.对同一个人,年减免税额以9万元作为限额。
6.因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由主管税务机关视其受灾程度给予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免税所得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遭受的损失扣除保险赔款后的实际损失额,其减免税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受灾当年度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80%。
(三)减免办理程序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或其所在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减免资格予以确认。
办理减税时,纳税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民政部门、残联核发的残疾人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孤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3.烈属提供与烈士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民政部门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
4.由就职单位申请的,就职单位应提供上述证件。
5.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个人,提供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损失范围、损失发生期限、损失财物数量、受损金额等)、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自然灾害损失证明材料。
三、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日起施行。其中对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减免,所属期为日之后的,可参照执行;对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取得的所得的减免,所属期为日之后的,可参照执行。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可在以后年度抵减或申请退税。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残疾人退税政策2017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