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把车过户给妻子去世后妻子继承房产的过户费用多还是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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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丈夫去世后妻子继承房产的过户费用多还是其子女继承房产的费用多?(只有一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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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这个基础只要手续费,不要过户的,是顺序继承给孩子和二手房过户一样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二手房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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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经纪人
只有基础手续费
二手房经纪人
一定五个字
二手房经纪人
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丈夫去世后妻子继承房产的过户费用多还是其子女继承房产的费用多?(只有一个儿
二手房经纪人
不是很清楚啊
二手房经纪人
这个基础只要手续费,不要过户的,是顺序继承给孩子和二手房过户一样
二手房经纪人
铺,当时签协议是10万元,由于当时没这么多钱,签协议的时候说先付2万元,剩余的8万元等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再付清。结果现在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房产局的人说户主的房产证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原因是房产证只经
二手房经纪人
,原因是房产证只经过了市级的审批,而没有经过省级审批,那现在怎么办?中间有个小插曲是在办过户手续之前,户主的家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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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后,房产证上他的名字可以更名为妻子的名字吗
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现在他去世了,可以更名为妻子的名字吗?
49t1021cv11tas
律师回复区
按继承办理。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打我的电话咨询
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后再办理过户。
不能直接更名。有两个办法,一是全体继承人公正该房产归妻子,拿公证书去过户。二是提起析产继承诉讼,拿判决书去过户。建议致电或者当面咨询律师。
不能直接办理更名。一是房屋的其他继承人办理放弃继承的公正。凭公证办理过户;二是提起诉讼,以判决书办理过户
如果丈夫父母都在,他们有权继承,起诉处理,委托律师代理
是否有其他法定继承人?
你好。不能,要看有没有其他继承人。
要看继承人是否只有妻子一人。如果只有妻子一个继承人,那么妻子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持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明等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继承过户。
我们是农村户口,父亲在09年过世,但房屋土地使用证是父亲的名字,现想改为母亲的名字是怎样办理?
丈夫只有妻子和—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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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请问:原来单位的房改房在丈夫去世后,欲将房产证更名在妻子名下,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要收更名费吗?
办理继承手续,可以少交费用。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
该房屋应属夫妻共有财产,丈夫去世后,其拥有的50%产权,如果没有遗嘱,则应该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共同平均分配,在其他继承人放弃的情况下,经过公证后,可以由妻子继承其产权。
其他答案(共1个回答)
中配偶、父母、子女均等继承,要成为妻子一人名下,上述别人要有放弃继承表示,做一份协议同去公证处公证,拿公证书、丈夫去世的证明、房产证、户口簿(关系证明)、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登记、评估等各窗口办继承过户,免税,交手续费用。
房子虽然登记在丈夫名下,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妻子享有一半的产权,丈夫去世后房产的一半权属归妻子,另一半作为丈夫的遗产,如果丈夫没有立遗嘱的话那么将依据遗产法妻...
夫妻一方已死亡,产权证所有人死亡,须带子女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办理公证手续,产权证上的所有人配偶 死亡须出居委会及所在街办行 政单位证明。
问题很复杂,请咨询律师
首先,原房产证上除了你已经过世的公公还有其他人么??
其次,如果有其他人,只能想办法处理属于你公公的那份产权,你要准备如下材料,你公公的死亡证明,户口簿,由于没...
1、如果“丈夫去世后生前没留遗嘱”:房子(应是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如果是夫或妻一方婚前所得的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和他们夫妻的其他财产的一半是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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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女子结婚20年丈夫去世后突然冒出儿子继承房产|继承遗产|重婚_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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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结婚20年丈夫去世后突然冒出儿子继承房产
  □记者刘瑞朝实习生席小超
  阅读提示|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受理一个案件,孙女士和一名男子以夫妻身份生活了二十年,并持有“合法”的结婚证。“丈夫”去世后,突然冒出来的儿子,继承了丈夫留下的房产。
  经法院调查发现,这位丈夫在老家还有一个合法的妻子和完整的家庭。孙女士所持的结婚证件被证伪,二十年的婚姻关系成“婚外情”。孙女士向另一方索要25万元赔偿,目前该案件正在调解当中。
  【事件】
  “丈夫”去世后生活近二十年的妻子成“小三”
  今年2月,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房屋确权案,原告孙女士要求分割被告名下一处房产。
  孙女士与黄某相识于1988年,当时黄某在开封市区开办了一家皮毛加工厂,孙女士在该厂打工期间,和黄先生谈起恋爱。1991年两人开始共同生活,并在1993年领取结婚证,成为名义上的合法夫妻。
  直到黄先生去世,两人一直以夫妻名义相处。黄某在开封所有的朋友都知道他们是夫妻。1999年,两人在开封市区共同购买了一套180多平方米的房子。后来黄某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款十几万,用于生意上的资金流转。
  2011年11月,黄某病重不治去世。生病住院期间,自称黄某大儿子的黄伟(化名)和几个兄弟姐妹轮流看护。当时,黄伟就和孙女士私下协商,想分割这份房产,但一直未协商成功。
  后来,银行多次催缴贷款,并准备收回房屋。该房屋又面临拆迁,黄伟以合法继承人的身份,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获得约110余万元的补偿。今年1月30日,黄伟将房产正式过户到自己名下。
  孙女士并不接纳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儿子”,和丈夫一块儿生活了近20年,怎么从来没有听丈夫说自己有儿子。但黄伟却称,父亲在新乡某县老家有一个合法家庭,有一个合法的妻子,生育了三个儿子,领养了一个女儿。
  黄某一直未与妻子离婚,虽然两人的婚姻名存实亡,但从法律来说仍是合法夫妻关系。同时,孙女士的结婚证真伪又有待考核,所以孙女士是一个“小三”。
  【证明】
  一块儿生活的证据“无效”结婚证也被证伪
  为证明这段将近20年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孙女士向法院提供了两人一块生活的证据,以及两人在1993年登记的结婚证。
  孙女士的证据有银行缴费单据、医院住院单,证明自己住院期间黄先生一直尽照顾职责。同时,还附带了多张两人的生活合照,多为外出旅游图片。
  在她提供的结婚证内,记者看到各项内容都齐全,但出生日期、发证日期、身份证号等部分均有不同程度的涂改。孙女士说,结婚证都是黄某一手操办的,她没有去民政部门。后来黄某直接交给她一个结婚证,她也从没有怀疑过结婚证的真伪。
  龙亭区法院相关人士说,他们曾持此结婚证到黄伟籍贯所在地民政部门核实,民政部门称该证件印章较大、纸张较薄、且有多处涂改,证件涂改后应立即盖章,否则视为无效。
  在黄伟的《调取证据申请书》中,黄先生于1968年同申请人之母结婚,从未办理离婚手续,且原告提交的结婚证发证日期是1993年6月份,当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业务还在各乡镇,县民政局于2003年10月份才将该项业务从各乡镇收归县民政局,在此之前没有开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业务。所以,原告提交的结婚证是假的。
  黄伟则向法院提交了一份2004年黄某籍贯所在地法院出具的撤诉书。原来,2004年7月黄某曾在老家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又撤诉了。根据撤诉书可判定,黄某在老家的妻子一直合法。
  【进展】
  当事人索要赔偿案件正在调解中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房产,当时是孙女士与黄某共同出资购买。当时确定房产归属时,房产证上写了黄某一人名字。
  孙女士说,既然房子是共同购买的,就属于夫妻财产,她本身就拥有一半产权,再加上自己又照顾黄某那么多年,应该分到四分之三财产。
  黄伟说,孙女士与父亲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还涉嫌构成重婚罪,更不可能存在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原告有证据证明他父母离婚,否则孙女士主张不能成立。
  父亲去世后,黄伟替父亲还清了银行贷款,并从银行拿回了房产证,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母亲和弟弟妹妹都主动放弃了继承权,委托他继承父亲财产,把父亲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是理所应当的。
  考虑到孙女士照顾父亲20年,他同意给孙女士一定的经济补偿,但绝不会把大部分房产份额都给她。如今,孙女士已经认可了黄伟的身份,也承认了结婚证是假的。她就向黄伟索要25万元的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积极调解中。
(原标题:20年的妻子身份被证是“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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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Y&|[河北 邯郸];& 19: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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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给孩子后,归孩子所有,孩子的监护人可以居住。
河北损害赔偿法律网http://www.hbshp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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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还是可以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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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共有,然后才母子俩有共同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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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的税费按照评估值或实际购买值缴纳,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住满五年免征营业税,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住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具体可以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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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18:51:00
1、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办理
2、过户费用按照房产价值计算缴纳,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具体可以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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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问题可以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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