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在夫妻双方一方不愿离婚名下离婚怎么办

不在夫妻名下的房产,离婚能分割吗?
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能分割吗
1、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不能主张分割房产。
在法律意义上,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依我国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不动产经过办理变更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因此成立且不可以撤销。如孩子尚未成年,其财产应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因此夫妻离婚时对此无权予以分割。
2、登记在成年子女名下
不能分割房产,但买房的钱是借给子女的,可以分割出资额。
(1)如果出资本意是借贷的,应要求写借据,并由已婚子女夫妇双方签字。离婚时,子女夫妇应当返还出资额,再进行分割。但没有证据证明是借贷的,一般认定为赠与。
(2)认定为赠与的情形:子女结婚后,为子女夫妇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夫妇的赠与;或是对已婚子女重大经济活动中出资的,没有借据的一般认定为赠与行为等等情形。
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能分割吗
1、购买的房改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也就是说二人离婚,此房屋不能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之前二人出资的房款,可以主张返还,夫妻再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父母名下的房产拆迁款
案例:共同居住的房子即将拆迁,房产登记在男方父亲名下,男方父母均已去世,且无其他法定继承人。离婚时,女方是否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要根据夫妻结婚时间来判断:
(1)在男方父亲去世前结婚的,则男方所继承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补偿款也归个人所有;
(2)在男方父亲去世后结婚的,且夫妻双方对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话,男方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房产登记在“小三”名下能分割吗
婚外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怎么才能挽回损失?房子登记在“小三“”名下,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有以下条件:
1、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
2、用于购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房产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3、“小三”未能提供购房出资凭证,以及与婚外情一方同居生活期间共同经营所得财产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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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夫妻名下有两套房产,离婚后夫妻各居住一套,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夫妻名下有两套房产,离婚后夫妻各居住一套,如何保证这两套房子最后的继承人是两个人的孩子,如果有一方卖掉了房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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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现在就将房产过户至两个孩子的名下,毕竟将来的变数不可知。一方于过户前出卖房产,如果拥有完全产权是可以自由处分的。如有疑问可来电详询或来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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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草遗嘱
即便夫妻离婚,孩子一样有权继承
你们是可以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约定清楚的
你好,可以委托我们起草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孩子,你们只有居住、使用权。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或来所面谈。
没有办法保证这两套房屋最后的继承人是两个人的孩子,一方有权出售自己名下属于自己的房屋。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草离婚协议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代写遗嘱
您好!可以签订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孩子所有。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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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已离婚,离婚后可不可以转让个人名下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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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已离婚2014年7月初,张某与前夫黄某,约定将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位于广州市的某房产归两子女所有,暂由黄某管理,待两子女成年后由子女管理。签订协议后,双方尚未办理转名至子女名下的手续。合同签订后,当天双方到房管部门递交了房产过户文件,领取了受理回执,陆某向张某支付了首期款,张某将房屋交付给陆某使用。黄某得知后,申请某区人民法院查封了该房产,并要求张某将房产过户到其两名子女名下,以致该房产最终未成功过户更名至原告名下。陆某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他认为,既然房管局都已经接受了递件,这就证明交易是可行的,他要求张某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并按照房款总额的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离婚后可不可以转让个人名下房产开庭时,法院通知黄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庭审中,原告陆某称自己不知道被告张某与第三人离婚的事实,属于善意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中介公司未尽责审查被告身份及房屋产权情况,存在过错,应负连带责任。被告称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但不同意支付违约金,并称已经告知中介公司房屋存在赠与问题,但中介公司说先不要与原告说,所以未告诉原告。虽然与第三人签订了赠与房产给子女的协议,但现因生活困难,只能出售房屋,且房屋系个人出资购买,所以有权出售。第三人称,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他不知道也不同意出售房屋,其两名子女也不同意出售房屋,原告和被告串通损害其两名子女利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时并未约定归被告个人所有,约定归两名子女所有,但尚未办理过户至子女名下的手续,故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为第三人不同意出售,所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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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已结婚房产证还可以加名吗房产证代表对房屋的所有权,很多夫妻在结婚前房子都是由一方购买的,因此结婚后都想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按照法律规定,任何财产的所有权都可以是多个人共享的。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人并不只能是一个,只要当事人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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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2017年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
2017年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的房产有时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个财产在离婚时也成为夫妻争夺的焦点之物,离婚纠纷也大多因其。那么婚前的房产离婚怎么分呢?找法小编为您讲解,请看下文:
一、首先来看看夫妻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婚前房产的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二、婚前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一)房产登记为夫妻一方名下的
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顾名思义,婚前房产若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不能分配的,也就不存在婚前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当然,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二)产权证上能显示出房产归双方所有的
  这种情形下的房产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应根据婚姻法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分割。
  (三)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四)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最是麻烦,也最易产生普通公众认为的不公。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
  (八)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综上,对于婚前房产离婚时怎么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不能一概而论。所以,如果对婚前房产在离婚有争议一般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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