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门前停车位被人长期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合法吗

遭遇公共停车位被私人霸占 你怎么办?南都民调显示,逾八成受访车主认为此举自私可恨,无奈只能别处找车位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南都公共停车位本是惠民福利,但要是被私人长期“霸占”该如何是好?近日,家住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社区的贾先生投诉了西环路、福新路上的这种现象,沿线商铺长期用雪糕筒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位,导致一位难求。福永社区安监办、交通协管称因商户不配合,虽多次治理但无法根治。而交警则回复会加大执法力度。公共停车位本是惠民福利,但要是被私人长期“霸占”该如何是好?近日,家住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社区的贾先生投诉了西环路、福新路上的这种现象,沿线商铺长期用雪糕筒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位,导致一位难求。福永社区安监办、交通协管称因商户不配合,虽多次治理但无法根治。而交警则回复会加大执法力度。住户的困惑:免费车位不知道谁管?住户贾先生告诉记者,西环路停车位长期被雪糕筒、水泥桶等障碍物占位,导致其他车辆无法停放,其认为这些障碍物是由在西环路边开店做生意的人所放,目的就是为了抢占门前的停车位。在福永社区98栋住了两年多的蓝先生称,他买车已有几个月,小区里没地方停,有时候想停到路上,但西环路、福新路上的公共停车位要么停满了车,要么就被在路边开店的人长期占位。“有的人即使把车开出去了,还拿个东西占住车位,感觉他们就是把这个停车位当成了自己家的,可明明是公共的。”有时候他只好靠路边违停,为此被贴过200元罚单。吴先生在福永社区已住了5年,他也抱怨小区停车卡难办,尤其是对外地人,即使有居住证也不行,要“找关系”。吴先生只能每天在社区周围转,看看能否找到可以临时停车的公共停车位,但这些车位又经常被人用障碍物占用,对此吴先生只能无奈摇头。福永社区多元共治中心一工作人员表示,社区目前共1600余个停车位,但由于进出车辆较多,停车位实际上供不应求。对于西环路沿线商铺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情况,该名工作人员表示接到的类似投诉不少,但并无解决办法。贾先生表示,他曾就此现象拨打深圳市交委咨询投诉热线12328进行投诉,但接线员称市交委“不管免费的停车位,只管收钱的停车位。”对此,贾先生心生困惑,公共停车位被私人长期占用,到底该由谁来管?社区工作站:治理治不住“游击战”福永社区安监办主任梁永康称,社区对这一现象一直有治理,对于部分商家用水泥柱等障碍物占位的现象,社区物业办也参与其中进行清理,“有的劝诫,有的没收,但就像打游击,你搬走了他又搬回去,我们只能加强管理,也不可能把停车位锁住,这样不现实。”福永社区交通协管队一工作人员称,目前已下发通知,让西环路、福新路沿线商户签订不占用公共停车位的保证书,但由于协管队并无执法权,只能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交警:执法主体不明确 执法有难度对此,记者曾致电深圳交警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交警对西环路、福新路公共停车位被占情况一直有常规整治,“也想处罚,但行为主体不好认定,收这些东西的时候,没人承认是自己放的,电动车也没人认。只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11月22日,市民贾先生告诉记者,西环路的停车位被占情况有所好转,之前时常被雪糕筒、水泥桶等霸占的停车位基本停满了车辆,但福新路依旧存在用电动车占位的现象。市交委:原特区外路边停车位不合法建议将自设停车位纳入宜停车深圳市交委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原特区内的合法停车位是由市交委划定的宜停车车位,在少数地方存在因停车需求,由社区、街道、企业等依据实际情况而自设的停车位,这种停车位不是交委划定,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目前原特区外,尚未设置宜停车位,路边划定的停车位外也非市交委划定,属于不合法停车位。该负责人表示,宜停车由交委统一管理,如果宜停车位出现占位现象,第一责任人和管理人应为宜停车工作人员,其会在第一时间清除障碍物,保障宜停车位不被占用。而特区外等地方,由社区、街道、企业、医院等基层组织未经交委批复而自己划定的停车位。另外,据市交委了解,目前特区外所谓的路边公共停车位,还有部分或是由交警设置,如宝安中心区部分停车位“谁划得由谁做好管理,出事更要负责任。”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认为,若出现占位情况,则应由划定车位的主体来负责管理。不过,该负责人指出,在特区外路边道路划停车位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对于以上这类停车位,该负责人建议,相关组织和单位应向市政府提交申请,将自设停车位申请纳入宜停车位试点中。而由个人在道路私划的停车位,一经发现,将立刻予以清除。同时,该负责人认为,原则上道路是用来通行而非停车,在道路边设置宜停车位是为缓解特区内停车位紧缺、停车难的权宜之计,但不是解决停车位不足的根本办法。“停车位不足应从问题本身来解决,而不是用道路来解决。”知多D擅自占用路边停车位要受处罚根据《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道路停车设施属于道路交通公共设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变更、损毁或者撤除”;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停车位,不得在道路停车位内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等与道路停车无关的活动”。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及个人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二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以一万元罚款”;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及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罚”。1新闻热线5广告热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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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被商户私占
吉安交警及时清理各类障碍物 缓解火车站周边停车难
【字体:&nbsp &nbsp 】&& &&来源: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编辑:兆明&&作者:
  本报讯 郭航 首席记者张文娟报道:火车站一向是人流车流的密集地,停车位常常是供不应求,而吉安市火车站周边,商户却常将门前的公共停车位用各种石墩、废旧自行车和杂物占为己有。对此,吉安交警表示,商户私占车位属于违法行为,将会对其进行常态化整治。  商户私占泊位火车站停车难  “停车位都被这些石墩、杂物占着,好多私家车到火车站都停不到车位,经常堵在路上。”杨师傅是一位出租车驾驶员,经常在火车站出入,他表示道路两侧的停车位常被商户用杂物占领,私家车没有了停车位就会随意停车,有时还会占用出租车的车位。  私家车主郭女士则表示,这些商户不仅让她有车位停不了,放在车位上的障碍物有时还会损坏车子。像是放车位上的石墩,晚上视线不好时,一不注意就会撞上。  在这些被占用的停车位上,有些放着石墩,有些放着废旧的自行车、摩托车,甚至还有婴儿学步车,交警部门曾多次整治,可这些商户却与交警玩起了“躲猫猫”,等交警一离开就又搬出来重新占领“阵地”。   私占车位不合法将整治  交警部门表示,私占公共停车位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他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  其实,在吉安市火车站改造以后,两侧的道路上已经专门施划了自行车、摩托车停车位,也增加了小车停车位,可就因为这些商户私自占用了小车的停车位,使得乱停放的车辆增加,经常导致交通拥堵。  对此,吉安交警表示将开展常态化的教育和整治,一方面呼吁广大商户、居民共同抵制私占停车位的不文明行为,另一方面集中警力开展巡查,对占用公共停车位商户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及时清理各类占位障碍物,恢复泊位停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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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门口停车位是属于店家的还是公用的
我们知道,对于小区的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是在生活中,有不少街道的被店家私用。那么,店铺门口停车位是属于店家的还是公用的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对于小区楼下商铺门前的车位,首先要弄清是市政用地还是小区规划内的用地。市政道路内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若是属于小区的公共场地,那其使用权归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不属于商铺店主,也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无权将其使用权交给商铺店主。对于将汽车刮花、放气等行为,属于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应该给予赔偿或负责把车修好,对于由于汽车损坏后造成的一系列后果,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占用道路停车位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设置、撤销道路停车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位内停车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将公共资源据为私有。私占公共停车位并禁止其他车主停车,也是一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公共停车位是社会公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从事非交通活动。如果违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公共停车位不是某个单位和个人的私有领地,沿街店铺、业主、个人都有权停放车辆,但须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对商家私自占用公用停车位的行为,究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还是由城管执法部门处罚,到现场的两家单位工作人员说法不一。从现有法律上来讲,这个处罚权依法应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然,如果这个处罚权已经依法定程序划转给城管执法部门除外。“私自占用公用停车位的行为非常普遍,建议执法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法,也可以参考其他城市的做法,设置专门的违法泊车举报热线电话等。”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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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优质解答我想知道商铺门口给人停车占用了,如何有效处理?_百度知道
我想知道商铺门口给人停车占用了,如何有效处理?
先车是对面停车场,的那些治安叫停门口的,有时一停就是1,应为他们收钱的.2天找那治安就说不知道!但是他车位不够时就停我们商铺门口了
我有更好的答案
如果你的商铺前是市政规划好的停车位,你没有权利阻止别人停车。如果不是市政规划好的,任何人都不能停车(包括你)。只有你商铺前空地有产权(比如属于你小区内的),你才能阻止别人停车!
采纳率:100%
内容就写《此处禁止停车,就在你商铺门口贴一张大告示,已被戳轮胎18次,停一次戳一次,后果自负!如果正如你所说老是停在了你门口,侵犯了你的利益妨碍你正常营业的话
没用,看车的等我们关门了就叫车主停我们门口的,车主自己也不清楚这里不能停车!!!有投诉电话处理这种情况的吗?
找你们街道办事处去处理这件事,或者打市民热线反应这件事
那些收钱的就是街道办的人!!!他们就是人多所以才那么嚣张,,有没电话举报啊?广州白云区,的?
这个就不知道了,要不就问问别人家有没有遇到过这类事情,有的话怎么处理的!
找点东西在门口放着碍着位置让他们停不了
我有石头,都被那些看车的搬一边去了,有没什么投诉电话处理这种问题的?
如果是进入到你所租的店铺管辖范围,那就是侵犯了你的利益,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当然,不是叫你拿西瓜刀、电棍等物品)。还有就是最简单的是在门前放几个不准停放的那种黄色的提示牌,看看能不能起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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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前停车位到底属于谁?
交警:由商户自管
23日,有市民打来热线反映,沿街店铺门前路沿石上规划的车位,被商家霸占,不允许外来车辆停放,引来市民不满。那么,沿街店铺前的停车位到底属于谁,又是由谁负责管理呢?市民:商铺圈占停车位
“解放路与沂州路交会向西路南的路沿石上,规划了几十个停车位,可想过去停车,基本不大可能。因为大部分商户都用三角警示筒或者货物把停车位给圈占着。”23日,市民王先生打来热线反映。
王先生认为,明明规划的是公共停车位,怎么还成了商家的私人领地,这太不合理。
对于商铺门前的车位,市民李先生也有着难忘的经历。“前几个月我去房产局那边办事儿,把车停到一家商铺的门前,等回来时却发现我的车被一辆轿车堵住了,等了半天又问了一圈,才知道是附近商铺老板故意用车堵住的。”李先生说,没有任何标识显示这是私人的,而且停车位又空闲着,为什么不让别人停车。商户:门前若被占用,生意受影响“这些停车位紧靠着我们店门口,如果谁的车都能停过来,那我们店门口不就被堵上了吗,不但进出受影响,而且来店购物的客人们也没地方停车。”记者走访了附近几家店铺,店铺老板均表示,之所以不让其他车辆停放,是担心生意受到影响。“来这儿停车的大多是来附近办事的或是附近的上班族,往往一停就是几小时甚至一整天,生意很受影响。就比如上次,一辆车一停就是三四个小时,而我的店正好有一批大件的货送过来,车堵在门前,卸货的车停不过来,装卸起来非常麻烦。”一位李老板对记者说。
市民、商家各执一词,那么,这些停车位到底属于谁,又归谁来管理呢?
记者联系到负责该辖区的市直属一大队七中队,中队长王法志表示,对于该处的停车位,市民可能会有理解误区,目前,我市主城区内并没有公共停车位,店铺门前的车位由商户自行管理,交警部门监督。
王法志告诉记者,因此,针对这部分停车位的管理,是由附近商户进行责任承包,自己管理,自己使用。但前提是,商户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管理车辆的停放秩序,如果收费,必须根据相关法规办理手续,符合相关收费标准,如果因无序管理,造成停车秩序混乱,或者影响交通通行,交警部门将予以取缔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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