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房如何认定,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公开课】父母出资买房,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结婚,是两个人爱情的最好归宿,也意味着从此有了属于两个人的家。那结婚需要的婚房自然是必不可少的刚需品,不然怎样搞定丈母娘。
而近年来随着婚姻法的改革,关于婚前、婚后买房产权的归属问题已经成为了不少购房者关心的问题,由于其中情况比较复杂,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也不特别好界定。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或另一方子女名下;
◆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或一方子女名下;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或双方子女名下;
◆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或双方子女名下;
◆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子女名下;
那么父母在婚前、婚后为子女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单方或是双方名下这些情况,产权归属到底如何界定的呢?
在本期的课程中,朱律师将会为您一一解答!
如果您有其他的房产法律问题,欢迎在课程提问环节中提问~
大象课堂:第五期——邀你开课啦~
主题:父母出资买房,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地点:大象课堂—买个好房子微信群
时 间:日 周四 20:00
主讲人: 朱会林
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房地产资深专职律师
讲课流程:专家课程→专家互动→红包答谢
讲课时间:40分钟左右,专家互动时间:40分钟左右
开讲前群里可以相互交流,或者@群主提问,客服MM会收集问题反馈给讲师挑选解答。讲课区间,禁止闲聊,违者踢出群,课程结束后会给时间大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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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算不算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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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算不算赠与?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小两口买房,万一小两口离婚,另一方会不会分走这笔钱?这钱是赠与还是借款?
  上周五我们曾报道过一个案子,一对宁波小夫妻结婚时,女方父母拿出150万元为小两口买房,让小两口写下借据,几年后,小两口闹离婚,女方父母拿出借据将小两口告上法庭。
  最近,杭州一位母亲也遇上类似的事,把儿子和前任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归还30万元买房首付款。而萧山一位母亲想帮儿子还房贷,却担心儿子儿媳万一离婚,这钱会不会被儿媳分走一半。
  案例一
  婚后母亲拿30万元付首付离婚后母亲想要回这笔钱
  杭州人林先生和李女士,40多岁,在1997年3月登记结婚。结婚后住哪儿成了大问题,两人想要自己过小日子都不愿与各自父母同住,两人看中一套房子,虽然面积不大,但好歹也是自己的家,为了付首付,林先生向母亲拿了30万元。
  买了房,夫妻俩过起了小日子,可这之后面对柴米油盐和房贷压力,两人的感情却越来越差,去年,两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离了婚。
  离婚后两人将房子卖了,各拿一半钱分道扬镳。可事情还没完,离婚后不久,李女士接到法院传票,案由是民间借贷,来告她的是林先生的母亲,也就是前任婆婆,而前夫也和她一同成被告。
  李女士找到林先生后才知道,原来当初两人买房的30万首付是林先生向母亲借的,林先生还出具了借款协议。
  “当初我对此事毫不知情。”李小姐认为,借款协议是林先生单方出具的,所以前任婆婆出的这30万元应该属于赠与,自己当然也没有还款的义务。
  林先生母亲坚持,30万元是作为借款给小两口的,房产证上也是林先生与李女士两人的名字,所以这笔借款是两人的共同债务,李女士有义务偿还。
  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中。
  案例二
  母亲想帮儿子还清房贷担心小两口离婚分财产
  萧山的许阿姨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
  许阿姨说,儿子与儿媳结婚前,买了萧山一套130平米的房子,当时的首付和之后的贷款都是她和儿子在承担。2012年,儿子结婚,儿媳婚后也有帮忙还一些贷款。
  可随着孙子的出生,儿子和儿媳的关系日益恶化,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儿子还几次提出离婚,都被许阿姨劝了回去,吵吵闹闹,小两口的婚姻总算维持了下来。
  看着儿子还贷,许阿姨很心疼,打算一次性拿出30万元帮儿子还贷款,可许阿姨有所顾虑,儿媳一直吵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万一儿子儿媳日后离婚了,那这30万元是不是会被儿媳拿去一半?许阿姨也想过让儿子写张借条,可又怕伤了儿子的自尊心。
  ●律师说法 浙江峰翔律师事务所 孙嘉伟律师
  父母出资买房保权益可让小两口写下借据
  对于这两起案例,孙律师作了分析。
  孙律师认为,法无禁止即可行,法无规定不为罪,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子女与父母之间不能存在借贷关系,故子女向父母借款是法律允许的。
  现儿子向母亲出具了借款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母亲与儿子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该借款协议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完全可以认定母亲与儿子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且是合法有效的。儿子向母亲借的该笔款项也是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所以即便李女士称自己并不知晓借款一事,这30万元也理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李女士有责任承担。
  但是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又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若李女士真的完全不知晓借款一事,林先生母亲出的这30万元就可能被视作赠与,而非借款。但是具体结果如何还是要看法官如何裁量。
  孙律师介绍,就现实情况看,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是以赠与为惯例,借贷为个例的,若父母想要明确表明是借款给双方买房而非赠与的,在借条中就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签字确认借款事实最为稳妥,这样双方就不存在婚姻法中所说的赠与,可以明确为借贷关系。
  对于许阿姨的困惑,孙律师建议,从法律角度说,许阿姨最好让儿子与儿媳共同出具一张借条,确认借款的事实。即使以后儿子与儿媳离婚,许阿姨也能凭借条要求二人归还借款,这样既能帮助自己也保障儿子的权益。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
  婚后,父母一方作为买房出资人,都会担心万一子女离婚导致财产流失。
  孙律师表示,《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就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婚姻法中“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
  在实际生活中,要分“首付”和“全额付清”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种情况:婚后,父母出资首付买房或婚后帮忙还贷。
  孙律师认为,这种情况出资,是对小夫妻双方的赠与还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关键要看父母是否明确。若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出资是给子女一人,即便房子只有子女一人的名字,也视作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若父母明确说明是给子女一人所买,即便房子写有双方名字,也视作是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关于“明确”,孙律师表示,有很多方法,可以立下字据(需其他无利害关系第三人作证方有效),也可以到公证处公证。
  第二种情况:婚后,父母出资全额付清房款。
  孙律师认为,这就是“婚姻法解释三”中描述的情况,父母全额付清房款,且房产证上只有子女一方的名字,那么即便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出资是给小夫妻双方还是子女一方,这都自动视作对子女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视作该房产为子女个人的财产,而非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要注意的是,如果房产证上是小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父母没有明确表示那就是对双方的赠与。
  结婚前开始还贷的房子
  离婚后如何分配?
  许阿姨儿子婚前已经开始还贷,儿媳仅在婚后参与还贷,若日后离婚怎么分?
  孙律师表示,理论上来说,许阿姨的儿子可以主张房屋首付款为其支付,后母亲又借款给夫妻二人归还房贷,基于以上两点男方可以要求法院对于该房屋分割时,多分给男方;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男方主张首付款为其支付的事实较难举证,能否多分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也就是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所以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该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这一方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
  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时,银行是在审查这一方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因此这一方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所以离婚后就应由这一方继续承担还款义务。
  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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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主要分两大类情况:婚前和婚后(敲重点)。
1、男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男方的名下
这种情况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2、男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女方的名下
这种情况不会认定是男方的父母完全对女方的赠予,应当是推定男方父母对女方和男方一起的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男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男方和女方双方的名下
视为对双方的一种赠予,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登记在一方的名下
只要是父母出资了,哪怕没有登记自己子女的名字,也还是同样有这个相应的房产份额。
2、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男女双方的名下
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男方父母出钱款买房,登记在女方的名下
即使没有登记男方的名字,潜在的也还是认为出资的是父母,对自己子女是有赠予的,由于登记了女方的名字,也就是说对女方也有赠予,所以这种情况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房子和婚姻好似形成了捆绑关系,小编还是希望大家秉着“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原则,热爱生命,温柔生活!
本期分享就到这儿结束咯,象粉们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房产”类知识,可以留言或添加下方小编微信,申请进入“买房交流群”,我们不仅有房产领域专家,凡是关于“房事”的难点、痛点,我们都能为您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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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写的子女双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推荐回答: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出现经济纠纷问题有两种渠道,第一就是你们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你们当前的状况,做出相对比较合理的判决婚后买房房产证上只写夫妻一人名字,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推荐回答: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的规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执行起来的时候,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来的房子,为什么离婚的时候就要分给女方一半?现在房子是一户人家的主要财产,如果要一分为二,那么唯一办法就是把房子卖了,但是卖了房子你就永远买不起了。正是因为类似的争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进行了调整,下面是相关条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现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就看谁出钱多,就支持谁。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推荐回答: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2015新婚姻法,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买的房,房产证上写夫妻两个人名字,请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推荐回答:这个我清楚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问题详情:房子是我父母出钱赠与给我的!,是否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万分感谢?如若出现财产分割?结婚但没领结婚证的情况下可以算是婚前吗!?如若是算婚前!越细致越好,日购买的新房,用我自己的名字在银行办理的贷款,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又该怎么划分呢,我想请教相关了解婚姻法的法律人士帮忙解答一下,这种情况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所以。但是我们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结婚证)本人日结婚!推荐回答: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婚后买房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了吗?不需要看资金来源吗?推荐回答:房子是父母赠与儿子,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所以你们的情况是写有借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房子每人一半,你们还20万,比如他用工资还贷,则房子分三份,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父母出资10万。这三种情况都涉及到房子权属和处置的问题,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则他们给你10万就行了,请原谅,那么情况就会变成,你们出20万,那么这一部分钱不能算是赠与,你只得一份,这样就出现,房产证写夫妻两个人名字,然后你们还钱,本人非专业人士,他父母要还钱(要是离婚他还给你和他父母还给你是一样的结果嘛)给你。退一万步来说,房子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你的房子是婚后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就不太好了,然后双方共同(这个共同是夫妻婚后的收入,而你又没有证据证明,借他父母的钱每人还一半,如果按30万算,则还贷部分是夫妻共有财产。按你的实际情况来看,上你们的名字,认清了是老人买房子,男方父母出首付的一部分钱,不管是那一方的收入都是共同收入,说是赠与儿子的,他们要是不出示借条,房子是他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以上为个人观点,且写有借条。赠与一般是有赠与证明的,然后你们还贷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如果你们的房子值30万,向他的父母借钱以用做房子首付,而父母赠与给孩子一般是不写证明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借父母的钱属于夫妻共有债务,他父母出资首付赠与儿子,夫妻一方在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如果离婚,也算是共同还贷)还贷,可能会有逻辑不通的问题,你不得分房,父母出10万,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就是说婚后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推荐回答:一般情况下不算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所有权为登记原则,房产证登记人就是房产所有人,夫妻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姓名,这房子就属于父母合法拥有的住房,产权和夫妻俩无关。除非夫妻俩有出资证明,可以主张债权。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婚姻法》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产证上写的是父母,出资方子女的名字,属于子女双方共有财产吗?推荐回答:离婚房产怎么分割,方便事后对所购买住房产权进行分割,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第四,约定各方出资数额,此种情况,最好事先找律师起草协议。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是最常见的,离婚房产怎么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第五,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购买的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倾其所有资助子女买房,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由双方父母及子女夫妻双方四方签字确认,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将有失公平、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离婚房产分割时,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呢。这种情况,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或者各方共有产权登记份额?这种情况下二,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除非?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各方对所购买房屋处分权的限制条件等等。第三,而且争议最多,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也就是说,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由夫妻共同还贷的、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双方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所购买房屋登记房主,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此种情形,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房产怎么分割,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第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考虑现实情况。我国婚姻法对此种情况规定、婚后按揭购房,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呢。第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较为常见,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展开全部下一篇: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难看见有很多夫妻因为房子的事情而心生怨恨,有些甚至有意离婚。买房,从写名字开始,首付、贷款、还贷、出售、传承,都有一本理财经,房产证写子女名,未必好。情侣之间感情稳定有结婚的打算,那么无论如何都要双方父母见一次面,这样是对这份感情的肯定也是想要进一步发展的首要条件,那么双方父母见面的时候需2016年办理房产证的费用情况是什么样的呢?全款买房和贷款买房办理房产证所需的费用是否一样呢?随着房价的不断提高,让不少人望而却步,从而选择租房,不过在租房的时候也要签订房屋出租合同,用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房屋出租合同怎么写呢一般在写字楼出租的时候,都会要求填写写字楼租赁合同,保障双方权益,那么写字楼租赁合同怎么写呢?通常在租房之前,双方都要签订租房合同,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某一方突然变卦或者其他原因退租之类的,需要交付违约金,那么租房合同怎么写呢?很多新人在婚后都会将自己的配偶的名字也写在结婚证上,但是对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流程,很多人可能都不了解,那么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呢在结婚前,我们不难看到很多人都会去加名字,也是为了保证孩子们婚后的生活,那么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呢?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费用究竟是多少呢?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名字: 一、房产证上可以写的名字是没有个数限制的 通常来说,在我国,买房时的购房合同上可以签名个数是无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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