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挂牌法院公开拍卖卖,还有几个交易日就停牌拍卖

华阳科技控股权花落宏达 新大股东启动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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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阳科技,600532)昨晚发布公告,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宏达矿业)通过股权拍卖,成为华阳科技的第一大股东,并拟进行重组。自今日开盘起,华阳科技将停牌。
  拍卖价低于市价
&&&&华阳科技昨晚公告称,1月31日上午9时30分,泰安市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山东金润拍卖行有限公司、泰安市鲁岳拍卖有限公司受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宁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便民诉讼中心对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持有的华阳科技3100万股股份(占华阳科技总股本的20.38%)进行公开拍卖。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人民币9.5元/股,合计总金额为人民币2.945亿元竞得上述股份。
&&&&华阳集团此前为华阳科技第一大股东、华阳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总共持有5069.05万股,占华阳科技总股本的33.33%,其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原因导致所持股份遭拍卖。此次股权拍卖后,华阳集团仍持有华阳科技1969.05万股,占华阳科技总股本的12.95%。
&&&&华阳科技因上述股权拍卖事项于1月19日起停牌,截至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华阳科技小幅上涨1.66%,收于9.79元/股,这比宏达矿业付出的9.5元/股低了0.29元/股。
  新大股东已启动重组
&&&&在拍下了华阳科技20.38%的股份之后,宏达矿业成为华阳科技第一大股东。华阳科技表示,2月1日接到宏达矿业通知,其正在与相关各方讨论对华阳科技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避免股价异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特申请公司股票于日起连续停牌5天,并于5个交易日内按有关规定披露筹划讨论结果。
&&&&由上述公告来看,宏达矿业在拍下了股权之后立即启动了重组。
&&&&资料显示,淄博宏达矿业是南金兆集团的旗下公司。据南金兆集团公司网站介绍,南金兆集团最早成立于1992年,是山东省百强民营企业,注册资本为5亿元,是集烧结、炼铁、炼钢、发电、煤焦化工于一体的新型冶金企业,配套形成300万吨钢铁生产规模。2009年,南金兆以188.29亿元销售收入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289位。
&&&&华阳科技于1月15日发布预亏公告称,2010年度业绩亏损。此次宏达矿业的重组,或昭示着华阳科技有望摆脱亏损的窘境,其前景则可能是变身成为矿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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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威风围观咯,哈空调,国有股权已挂牌公开拍卖,还有几个交易日就停牌拍卖,更换牛叉大股东_银鸽投资(600069)股吧_东方财富网股吧
上海手机网友
围观咯,哈空调,国有股权已挂牌公开拍卖,还有几个交易日就停牌拍卖,更换牛叉大股东
围观咯,,国有股权已挂牌公开拍卖,还有几个交易日就停牌拍卖,更换牛叉大股东!盘小价低,总市值才40亿,是目前为止国有股权转让市值最小的,也是唯一的一只,稀有品种,你值得拥有!
上海网友 : 可以拥有
今天开始起飞了,几天后就停牌公开拍卖了,捉住了
: 骑士勒夫与国
骑士勒夫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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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壳宇顺电子后 中植系超高溢价接盘*ST准油(原标题:弃壳宇顺电子后 中植系超高溢价接盘*ST准油)两人报名,157次出价,152次延时,18万人围观……2月3日上午,创越能源和秦勇所持*ST准油5573.83万股(占总股本23.3%)的司法拍卖竞争极为激烈。结果同样令人有些意外,中植系旗下成员斥资逾9亿元,以94%的超高溢价竞得该部分股份,承诺积极参与竞拍的*ST准油现控股方国浩科技未能如愿。国浩科技此前之所以能够取得*ST准油的控制权,正是因为拥有上述23.3%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在该等股份易主之后,*ST准油的实控权势必发生变化。但在国浩科技无意退出的情况下,中植系能否顺利入主*ST准油仍然存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ST准油方面表示,对于中植系参与竞拍非常意外,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记者发稿,中植系方面尚未对记者的采访要求做出具体回应,记者也暂未与国浩科技及秦勇方面取得联系。激烈角逐司法拍卖2月1日,*ST准油跌停,收盘价8.38元。当天晚间,*ST准油公告,创越集团和秦勇所持5573.83万股定于2月2日10时至2月3日1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面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自2月2日起停牌。此前的日,*ST准油已收到福田区法院的《拍卖通知书》,因中融信托与创越能源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鲁奇与秦勇、新疆天全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债权债务概况转移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1执165号一案等三案,福田区法院对创越能源和秦勇所持*ST准油5573.83万股一起拍卖,以拍卖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乘股数为起拍价,保证金4500万元,增价幅度200万元及其倍数。2月2日10时,司法拍卖正式开始,仅两2人报名。在实际拍卖中,以展示价4.60亿元作为了起拍价,但需要达到停牌前收盘价对应市值(4.67亿元)才能够真正成交。起初阶段,两名竞拍者均无人出价,当天下午13:01,竞拍号为V9544的竞拍者才出价4.60亿元,竞拍号为S0488的竞拍者在13:53出价4.62亿元。2月2日,二人再无其他出价。2月3日早上7:28,V9544出价4.62亿元再次拉开战幕。两个小时后,S0488加价200万,V9544也加价200万还以颜色,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至原本应该结束的2月3日10时,双方已经合计出价20次,价格逼近5亿元。按照规则,10时之后,一方出价后5分钟内,若有人继续出价,则拍卖延时,直至无人继续出价。因此,10时之后的争夺更加激烈,双方出价速度极快,拍卖迟迟未能结束。10:05,拍卖价突破6亿元;10:37,突破7亿元;11:15,突破8亿元;11:24,突破9亿元。在11:24:05,S0488出价9.06亿元14秒后,V9544迅速出价到9.08亿元。随后5分钟,无人继续出价,V9544以该价格竞得标的物。这场拍卖,比预期晚结束了90分钟,152次延时,157次出价,18.55万人进行了围观,853人设置了提醒,堪称一出司法拍卖大戏。随后的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燕润投资”)通过竞买号V9544以最高应价胜出,成交价格9.08亿元。以此价格计算,折合折合每股16.29元,较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大幅溢价94.36%。经过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查证,燕润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常州星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星汉资本”),普通合伙人为中泰创展(珠海横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泰创展”),都是中植系的重要成员。另一位竞拍者S0488,不出意外的话应是国浩科技或其指定主体。弃壳宇顺追逐准油竞拍成功后,中植系将持有*ST准油23.3%的股份,位列第一大股东。“看到结果非常意外,没有想到中植系会参与竞拍”,*ST准油方面人士在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督促燕润投资尽快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亦向中植企业集团提出了采访需求,有关人士表示,中泰创展比较独立,集团并非他们股东,相关情况暂不了解。另有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先了解一下情况。截至记者发稿,中植系方面尚未给出具体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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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4块土地今日拍卖 两块底价成交两块停牌
今日下午(2月21日),天津国土交易中心内4块津南区土地截止挂牌。25号纯商服地块与当期公布的最大地块36号地块分别由天津长坤置业与天津市江宇海汇以底价摘得。另外35及37号两地块现场停牌。这4块津南区土地底价总计15.4318亿,土地出让面积共平方米。规划用途涵盖住宅、商服、科教。25号纯商服地块被天津长坤置业有限公司摘得,底价1745万。35及37号地块停牌,其中35号是这四块地中唯一一块纯住宅地块,37号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科教。当期公布的最大一块地津南挂2013-36号地块被天津市江宇海汇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底价7.2528亿摘得,该地块底价7.2528亿,位于津南区咸水沽镇,用途涵盖住宅、科教、商服,土地总面积161225平方米。公告显示,今天下午连续出让的四幅经营性用地出编号为津南挂2013-25号宗地位于葛沽镇以外,其他宗地均为与津南区咸水沽镇。津南挂2013-25号宗地规划土地用途为商服,土地出让面积10975.6平方米,起始价1745万元。此外公告备注指出,该地块宜建内容为酒店、商业性写字楼及综合商业,不得建设酒店型公寓。津南挂2013-35地块时当如出让的四幅地块中唯一一个纯住宅地块,该地位于津南区咸水沽镇,土地出让面积49816.3平方米,起始价2.2408亿,其公告备注规定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达到开发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津南挂2013-36号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其中住宅出让土地面积平方米,商服出让土地面积17636.2平方米,起始价7.2528亿。公告同样规定该地块居住用地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达到开发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商业金融业用地内不得建设酒店型公寓。津南挂2013-37号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科教,该地块共分为四部分,其中商服部分分为两块,土地出让面积共计25493.7平方米。城镇住宅部分土地出让面积75997.4平方米,另有科教用地26671.8平方米,该地块出让底价为5.763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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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已经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公布,自日起施行。  部长徐绍史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 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第三条 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的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  第五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年度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出让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前款规定的出让方案应当包括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  第七条 出让人应当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出让公告、投标或者竞买须知、土地使用条件、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价单、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第八条 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 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第九条 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  (三)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  (四)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五)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六)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七)投标、竞买保证金;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者底价。  标底或者底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  招标标底和拍卖挂牌的底价,在招标开标前和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出让人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挂牌出让的,出让公告中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应当为挂牌出让结束日前2天。对符合招标拍卖挂牌公告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出让人应当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第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投标人、竞买人查询拟出让土地的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第十三条 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  标书投入标箱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当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二)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标箱的密封情况,当众开启标箱,点算标书。投标人少于三人的,出让人应当终止招标活动。投标人不少于三人的,应当逐一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三)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四)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可以不成立评标小组,由招标主持人根据开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第十四条 对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者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高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  第十五条 拍卖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二)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四)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五)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六)主持人确认该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七)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者报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八)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者报价者为竞得人。  第十六条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者报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拍卖主持人在拍卖中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拍卖增价幅度。  第十七条 挂牌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二)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三)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四)挂牌主持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  第十八条 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第十九条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第二十条 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确定中标人、竞得人后,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出让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出让人和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中标人或者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竞得结果,或者中标人、竞得人放弃中标宗地、竞得宗地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中标人、竞得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必须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第二十二条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出让人应在 10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  出让人公布出让结果,不得向受让人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 受让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十四条 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擅自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中标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  第二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 2007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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