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往门上喷漆是什么罪威胁要打砸房子这算是犯法吗

红网 - 百姓呼声 - 麻阳县长潭乡长潭村发生连续三次非法聚众、打砸挖平他人房屋的暴力事件
| 市州直达(-------------) |
&即时滚动 >>
麻阳县长潭乡长潭村发生连续三次非法聚众、打砸挖平他人房屋的暴力事件
Bihe2015 发表于 &22:53:18『标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主张,可就在全会闭幕后的第二天,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长潭乡长潭村就发生了一起连续三次非法聚众、打砸挖平他人房屋的暴力事件。日、27日、11月18日,长潭乡长潭村部分田姓宗族狂热分子及家属上100人以村里田姓祠堂要修门(原来有门有路)在长潭乡、村主要领导的唆使默许下,前后三次用八方锤砸、汽车拉、挖机挖等手段将一栋新建至二层的房子夷为平地。房主叫田必和,现年66岁,1980年就居住在此地,1983年就由麻阳县人民政府颁发了《农村宅基地证》,1987年长潭村以20元的价格将此地卖给我(当时还没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之分,有票据为证)。2013年因房子破损不堪(系危房),又经国土部门审核批准,拟重建。房子的位置就在离长潭乡政府50米左右临街公路边。在打砸时,房子已建至二楼。  在第三次用挖机挖平房子时,长潭乡党委书记刘兴文率领一帮人“平静”地站在现场观看,一言不发,乡长欧家辉借口被村民恐吓,不再露面。一栋耗尽两位六十多岁老人一辈子心血的房子就如此这般在党的基层领导的注视下被夷为平地,两位老人欲哭无泪。如今,60多天过去了,长潭乡党委、政府就是在县委主要领导过问后,仍搞下有对策,继续假借调查之名对一件事实清楚、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简单事情拖着不予处理。反而要求受害老人不能追究打砸者的责任,让出宅基地,居心何在?  朗朗乾坤,法理何在?
麻阳县网宣办:单位回复  长潭乡关于网民反映“麻阳县长潭乡长潭村发生连续三次非法聚众、打砸挖平他人房屋的暴力事件”的回复  一、田必和家庭基本情况  田必和户籍地址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长潭乡中学宿舍,非农业户口,原籍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长潭乡轻土村。妻子张嗣秀,女,日生,非农业户口,户籍地址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锦和镇东街居委会198号。  二、事情起因  田必和房屋纠纷事情主要是因为土地权属争议引发。  1、长潭村村民认为:田必和房屋的土地为田氏宗祠大门和门前空地,该土地属于田氏家族宗祠土地。田必和夫妻双方都系城镇户口,根据(国办发〔2007〕71号)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虽自1980年在该土地使用居住,但并非该土地权属实际所有者。且2013年办证签名假冒、申请户口不符,是通过不正当、欺骗手段而获得。  2、田必和认为:1983年、1990年、2013年均办理了宅基地证(三次办证资料齐全),建房合法。  三、事情经过  10月25日(周六),长潭村田氏村民在拆除田必和屋后田氏祠堂门另一村民田昌海小平房时,认为田必和建房占用祠堂门及水沟,双方理论过程中,田必和妻子张嗣秀与村民陈友月发生冲突,打斗,群众情绪失控,继而发生对田必和房屋背墙进行敲打,致使墙面破损出现直径达1.7米左右的洞。第二天,党委政府召集打架双方调处,再次发生打斗,无法正常调解,只得分头做双方工作。11月15日晚,长潭村本籍公职人员田某林醉酒后到长潭村,就长潭村民与田必和房屋争议事情与其堂兄田某占发生争执,从而对田某占及其妻子孙某某和村民龙某某(77岁、女,有心脏病)产生肢体冲突,导致俩人住院。期间,田某林未露面道歉也未承担医药费。11月18日,早上7点多钟,长潭乡长潭村田氏村民以此房屋为违章建筑侵犯集体公共权益为由,加之田某林打人不出面承担责任怨恨在心,近百余人在纠纷土地房屋前聚集,数人使用铁锤敲击房屋,乡党委书记刘兴文、乡长欧家辉带领十余名干部前去制止,对相关人员做政策思想工作,制止村民(田昌海)用大汽车后梁挂钢绳牵拉房屋大梁,乡长欧家辉遭不明真相的围观村民阻拦、围堵、并被逼退现场,但也促使该汽车离开现场。9点左右,村民联系挖机对房屋进行强行拆除,乡派出所6名民警和政府全体干部前往制止,但被村民强行阻拦,致使该纠纷土地上的房屋被推倒。  四、目前进展  长潭乡党委、政府向相关领导进行了专门汇报。一边与派出所、司法所积极调处田某林打架纠纷事件,并于11月25日处理完毕达成协议,稳控了长潭村民情绪。一边做田必和夫妇以及长潭村村民思想工作,就如何调处、赔偿损失多次协商,初步提出:一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参与拆除房屋人员进行刑事追责,支持田必和夫妇以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赔偿其经济损失;二是由村支两委对该块权属争议地进行筹资收回,消除矛盾。但田必和夫妇态度坚决,对县物价评估所于12月20日做出的实际损失6.8万元评估结果不予认可,又不接受向市级专业评估机构申请再次评估复议,其提出的赔偿房屋损失12万元、且在原址重建的要求与原初步处理方案差距太大,目前正在调处。  长潭乡人民政府  日&16:15:18
我本向善:违规建筑被拆,群众开颜第1楼田必和发帖与事实不符,我作为长潭村一个普通村民。说说我知道的和看到的事实,田必和本是个长潭中学教师,因严重违背计划生育政策非法生育三孩而至在很多年前被开除出教师队伍,因此成了一个彻底反党反政治的且有报复社会心理扭曲的人。他本不是长潭村民,且夫妻两人均是城镇居民户口,当时村民和学校因是同情他而同意他在长潭村的集体地方也就是长潭学校的大门口马路的旁边修了个简单的棚子,让他做些学生的生意维持生计。后来他采取欺骗手段慌称自己是长潭村一组村民,并自己冒名顶替多名村民签字,骗取领集体土地证,把集体土地变为私有。后来随着经济条件的好转,在棚子处修建楼房,并大肆占用学校和外围公路面积,并把2楼的梁严重的挑出外面马路一米余,使村民每天要通行的马路欲如打了把巨大的雨伞。给村民出行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还有长潭有个招商引资的企业也就是工业硅厂,每天有大型的重车通过此地,每每经过此地都惊险重重,需要慢慢的倒退才能勉强通过,每每有车经过村民根本无法行走,必须躲到村民家中躲让,给村民出行带来很大的不方便,还有这个硅厂在我们村招了好几百人,解决了我们在家门口打工的愿望,也给我们村带来了财富,活跃了我村经济。据说这个厂每年也给我们县的财政创收600多万的税收,请问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给人家提供个优良的能所力及的环境?可是田必和对村民的意见和怨声置之不理,仍然继续修建房屋,并吐出&“我修了就不怕,怕就不会修”的狂语,以至我们村民几次想要强行拆了他家才修到2楼的房子。后通过乡政府领导的调教规劝,我们本都不打算再去争论,得过且过算了。谁知田必和的女婿周尚军身为拖冲乡政府的一个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召集朋友喝酒,并在酒后教唆朋友来我村寻衅闹事打击报复村民,打伤六七十多岁村民龙金莲与孙华瑞及陈友月,使村民受伤严重被急救入人民医院住院。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件事件彻底引爆了我们村民的忍耐的底限,引发了全村人的愤怒。于是我们赶在政府还没开始上班的时间大约早上六七点钟(因怕政府知道阻拦)全村人出动拆了他家的房子。在这里说句公道话,政府领导并不是楼主说的不管不问,他们做了我们很多的工作,如果他们不事先打人,我们也准备听从政府的调解,我们在拆房子时政府听到了消息,书记刘兴文和乡长欧家辉还有政府的很多工作人员到场阻止,但根本无法阻挡气愤填膺的村民,他们阻止的声音很快被我们村民的叫骂声淹没,我承认我们的村民确实赶着追着政府人员准备殴打,而不是只打欧家辉乡长,谁阻止就打谁,我看到刘兴文书记还跟我们一个女村民纠在一起快要打架,后政府领导见事态严重人员众多无法阻止马上叫来了派出所公安人员前来阻止,可那时我们所有被气昏头的村民根本听不进任何规劝的话。在这里我也觉得我们村民当时太过激动,没有听从政府人员的调解,私自动用挖机拆房,但如果不是田必和那么猖狂,不是他女婿周尚军如黑社会样纠集教唆人打伤我们村民,事态也不会发展,作为国家一个公职人员带人打人,请问领导,他们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群众路线就是这样学习的吗?国家不是严厉要求公职人员不能上班时间喝酒,为什么他们可以喝并还寻衅打人?我要求领导严格严肃追查此事,追究田必和的女婿周尚军等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还我们村民一个公道,还我们原本的康庄大道,还我们公路头顶的一抹阳光。&13:18:31网友48:清者自清第2楼请说说打人事件发生在什么时候?不敢说吧。我来说:日晚上吧。是星期天。是召集朋友喝酒吗?召集谁了?怎么不说清楚呢?什么时候在哪里喝的酒?不敢说吧。我来说:是当天下午5点多钟在拖芷公路指挥部食堂吃晚饭。事后根据锦和派出所的调查,周尚军当晚根本就没有喝酒,也没有和任何人说过什么话。就更谈不上指使他人了寻衅滋事了。若周尚军真的有把柄,50天时间过去了,那些生事者会放过他吗?还至于现在用谣言来中伤吗?&22:55:48网友28:我本向善,请你别打长潭乡长的脸!第3楼我本向善发言说,田必和在建房子是违法建筑!田必和的宅基地是经过村民签字、长潭村委会同意呈报、长潭乡人民政府同意呈报、麻阳县国土局同意审批、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证的。是原址原建。既然有证了还存在违法一说吗?若违法一说成立,那我本向善就是在打长潭乡长的脸了,因为乡长主管国土,也就是说他和田必和一起违法了?我本向善还说田必和的证是骗来的。那也就是说作为分管国土的乡长在工作上至少是存在失职行为了,因为他把关不严,使田必和轻易骗证成功。据说,乡长和田必和的女婿是铁哥们,可以查查他是不是受了田必和的钱物才让他骗证成功的呢?若真那样就是渎职了,建议纪委好好查查。据说当时办证前是刘所、滕久余、欧家辉三个人亲自到测量的呀。我本向善还说,自己不仅强拆他人房屋,还见人打人,连长潭乡的党委书记、乡长都敢打,这说明长潭乡乡长没有尽到教化村民积极向善的责任,他被打是活该,而你那么猖狂,还取名“我本向善&,你让长潭乡长情何以堪?&22:57:28老百姓呼党纪国法:老百姓呼党纪国法第4楼要严肃查处其中有问题的政府人员,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普通老百姓大多数是盲目的,也是有利于驱动的,打土豪分田地这种事参与的最多。问题是,我们需要依法办事,建房和拆房是否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不能让违反法律的人逍遥快乐。是非曲直,需要公安人员调查和下结论。如果是违建,那么由城管拆除,如果村民自发拆除,那么政府请下台,我们老百姓不需要你们这种没有作为的。如果不是违建,请政府维持治安,约束村民,如果不能约束,那么政府请下台,我们老百姓不需要你们这种没有作为的。&08:46:13Bihe2015:我本向善,你在向谁示威!第5楼我本向善说“我们村民几次想要强行拆了他家才修到2楼的房子”,还承认“动用挖机拆房”。从你的帖子里可以看出,你承认了你们的行为是“强拆”,而且手段非常暴力:动用了挖机。那你应该知道知道的行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了:你侵犯的是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明知自己违法了,还怕别人不知道,还在网上大吹大擂,你是在炫耀自己的无知还是在向谁示威呢?依我看,你本意是在示威,却无意暴漏了自己的无知。因为在中央提倡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事情的解决都应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开展,逾越了法律约束的行为,那就是违法,那就是犯罪! 我再问问我本向善,你想向谁示威呢?向田必和示威?你用你的无知向两位耄耋老人示威,你觉得你够威风吗?你用你的违法犯罪行为去示威,你觉得你是智者所为吗?唯一正常的理解那就是你觉得你的行为不会付出代价,否则你就不会如此无知的把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网上炫耀了。若事情的结局真是那样,那只能是弱者的不幸,法制的悲哀!但,事情的结局会是这样的吗?我们拭目以待吧! 在此我想提醒无知的我本向善,你在无知的向田必和示威的同时,你还在向他们示威!你在向长潭乡人民政府示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九条第十款“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长潭乡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你不会再无知的说田必和有证的在建房子不是私人合法财产吧!你如此明目张胆的侵犯他人的合法私有财产,你是在说长潭乡人民政府没有尽到自己的法定职责吗?你是在向长潭乡人民政府的失职行为示威!你还在向麻阳的政法系统示威:我就是动用挖机强拆了田必和的房子,50多天过去了,我还逍遥自在,我甚至还敢在网上炫耀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你让我们的政法干警们情何以堪?用一句很流行的话说,那就是:你抓,或不抓,我就在这里,不躲,不逃,依然逍遥;你抓,或不抓,我就在这里,不躲,不逃,依然叫嚣。虽然我知道,我的行为违法了!&15:28:44拥护党的政策123456:是哪个长潭村的普通“村民”,竟然知晓这么多,受谁指使,歪曲事实第6楼一个号称“我本向善”的村民,不知受谁指使,得到什么好处,在这歪曲事实,知法犯法。一栋住了三十几年的房子,1980年开始建时是座木房子,当时80年代当地农村木房子的就算很好了,田必和爱人是知识青年下放回城的,本来后面可以安排工作,可考虑到要带小孩子,就要求在校门口自己开个商店,方便带小孩,属知识青年自谋自业,县里的政策都支持,学校也同意,村里也同意。后面第三个小孩是1985年出生,当时已经住了五年了,房子的事和计划生育扯上什么关系,而且三十年前的计划生育也不是做了什么烧杀抢砸之事,一些心怀不轨之人当时的落井下石现在还想继续。后面田必和已经把所有的手续都办理齐全,当时根本没有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之分。现在田必和建的这栋房子是在原有基础上建起来的,和隔壁齐平(隔壁房子没被打砸,有隔壁房子为证),根本没有什么占马路之说。 至于田必和的女婿是在拖冲上班,可惜他那天没喝酒(让造谣者失望了),那是县人大唐尧舜副主任带领拖芷公路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去拖冲处理问题,刚好是周末,周尚军在拖冲值班,他也抽调在拖芷公路指挥部做协调工作。和唐主任一起到村里处理问题回来后,一起到拖芷公路指挥部食堂吃饭,当时在一起吃饭的有县交通局三个人、县人大两个人,周尚军吃好饭就在旁边看电视去了,其余有几个人在喝酒。饭后周尚军继续在拖冲值班,到晚上据说一起吃饭有个县交通局的人是长潭村的人(和打砸人员其实是一大家人)在村里路边推了两个农妇,周尚军就更不清楚了。这件事情发生后乡政府当晚马上派人把推人者带到乡政府派出所问话,情况都问得很清楚,和周尚军没有任何关系,这件事可查看派出所调查笔录,以及第三次打砸用挖机前一天(日)晚上周尚军与刘兴文的电话录音。现在这位“我本向善”者歪曲事实,煽阴风,点鬼火,诽谤污蔑,混淆视听。本来周尚军在前两次打砸时还配合乡长欧家辉工作,一直做其岳父母思想工作,说把楼房砸了两个大洞欧乡长说赔两千元钱就算了,不要说钱不够,不够的自己出算了,不让乡政府为难。结果那两千元钱还没到位,又假借一个本村人喝酒闹事的事,移花接木,叫来挖土机把房子都挖平了,为此周尚军还阻止岳父母向上反映,还是要老人找乡政府处理,老人气不过,打了他两耳光,不相信他了。现在不知是哪些演双簧之人在村民面前说是乡政府不同意田必和建房,而在县里领导面前又说是村民不同意建,真是些国家一级演员!而前面说的刘兴文站在现场“平静”观看,一言不发的事,为乡长欧家辉亲口所说,不容狡辩。一件明摆着的以宗族名义聚众闹事,违法用挖机挖平别人房屋、企图强占他人合法宅基地的事,竟然还这样厚颜无耻的自称“我本向善”,善恶不分,诽谤污蔑,请大家擦亮眼睛,看看这群披着人皮的狼,在共产党的执政下还如此猖狂,是谁给他的这份胆,谁是他们的后台?请上级领导追究这个“我本向善”的诽谤罪,调查事情真相,还麻阳一片晴空。&22:30:00拥护党的政策123: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第7楼——对麻阳网宣办的回复 麻阳县网宣办于日&对田必和于日发在怀化红网的帖子《麻阳县长潭村打砸挖平他人房屋,乡领导一旁“平静”观看&》进行了官方回复。我看后感到非常的失望,回复中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出入。在此,我想问问网宣办的回复人,你在回复前做过调查吗?因为我作为事件的当事人一方,没有接受过你们的任何形式的调查。若做过调查,应该调查当事人双方,这样得到的结论才可能更接近真相。如果没有做过调查就匆匆做出回复,未免失之草率。如果你的回复内容是谁提供的,那你的回复中至少应该做出说明:本帖所说事实由谁提供,如果失实由谁负责解释。那样你的草率我也可以理解,否则就是不负责任了,说严重点就是官官相卫了。 内容失实的地方: 一、关于事情的起因部分与实际情况不符。网宣办认为事情的起因是主要是因为土地权属争议引发。而事实是这是一起典型的乡村两级纵容唆使田姓宗族黑恶势力闹事事件。乡村两级的唆使纵容体现在:日(周末)田姓宗族打砸房子时,长潭乡党委、政府就2人(工会主席田成亮、武装干事张志成)值班,在接到电话汇报后,长潭乡党委书记刘兴文、乡长欧家辉不仅自己没到现场制止打砸行为,也不安排其他工作人员到现场制止。而乡长欧家辉不到现场的理由就更可笑了,他说:“书记刘兴文没有安排我上去,我就不好上去处理了。我不知道刘书记是怎么想的,我怎么好去处理呢?”10月27日,第二次打砸时,刘兴文和欧家辉在陪市军分区的领导和原县委胡书记等在碰溪村检查工作。在接到打砸的汇报后,刘兴文说我在陪领导,不要老打我的电话,之后就不再接电话。乡长欧家辉就说制止不了。可在市县领导到达长潭乡政府的前不到10分钟的时间里,参与打砸的100多村民在乡村干部的安排下迅速离开了打砸现场。由此看来,乡村两级是可以控制事态的,为何不控制,因为他们就是幕后推手。11月17日晚,我们把第二天长潭村田姓村民要铲平我房子的情况告诉刘兴文时,刘兴文竟然说:那是不可能的,都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故意错过了控制事态的最佳时机。由此可以看出乡村两级的的主观故意和不作为了吧。关于宗族事件的说明:在参与打砸的田姓村民中包括了长潭村的部分田姓村民、长潭溪的部分田姓村民、石马洞的部分田姓村民、锦和镇滑石江的部分田姓村民、轻土村的部分田姓村民。若是土地纠纷,应该只是有长潭村的部分田姓村民参与。 二、称呼不对且与事实不符。网宣办在事情原因中的1中称:长潭村村民认为。合适的称呼应是:长潭村部分田姓村民及家属认为。长潭村村民应该是广义的包含了长潭村的所有村民,而参与打砸的只是部分田姓村民及家属。且原因1中所列内容与事实不符:田必和在2013年办证程序合法,不存在骗证一说。办证经过了村民签字(可进行笔迹鉴定)、长潭村村委会签字盖章呈报、长潭乡人民政府签字盖章呈报、县国土局同意审批、县人民政府发证的。若说骗,那么多的程序,骗得过吗?且该地方1980年田必和就在此居住,前两次都办得有证,那时根本没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再说,长潭村也不止田必和一家全是居民在村里居住,都住几十年了,现在搬出个2007年的文件来说事,无法让人信服。 三是对事情经过的部分描述与事实不符。网宣办说,日第一次打砸是因为田必和的爱人和陈友月打架激怒了田姓村民,之后才开始打砸行为的。实际事实是,田姓村民在早晨就把田必和的房子后墙砸开了一个洞,田必和两口子坐在家里还不知道,还是过路人告诉他的,他爱人不相信会有这种无法无天的事,到现场一看,气得在那和他们理论阻止,那个村民陈友月猖狂之极,指着手站在田必和房屋中堂和他爱人对骂,说就是要启掉田必和一家,现在是起“族”了,谁都奈何不了,就是习近平来了也奈何不了,拿他们没办法。陈友月看打砸人停手了,她就接着拿铁锤砸,显威风,田必和爱人气不过,才和她纠缠在了一起,但势单力薄,哪是陈友月及不少妇女的对手。网宣办还称:第二天,党委政府召集打架双方调处,再次发生打斗,无法正常调解,只得分头做双方工作。实际事实是:当天长潭乡党委、政府根本就没有召集当时双方进行调处。第二天长潭乡刘兴文、欧家辉及人大主席袁某三人到乡政府,因为当天是锦和赶集,田姓宗族几个为首的有3人去赶集了,另外2人政府连人都叫不到政府,他们10点到的长潭乡,不到12点就离开了长潭。期间,刘兴文还到村里买了鸡蛋。何谈召集?何谈调处?何来再次发生打斗? 四.事情进展中的部分描述与事实不符。网宣办称: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参与拆除房屋人员进行刑事追责,支持田必和夫妇以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赔偿其经济损失。实际事实是,田必和夫妇多次受到长潭乡政府工作人员包括乡长欧家辉在内的人员的威胁恫吓:给你赔点钱算了。如果他们(打砸事件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被抓了,他们会记恨你们几辈子的,你们在这里还住得下去吗?再说,从房子被铲平已经50天了,刑事追责了吗?因为事情很简单,到锦和派出所调出照片就可以找到要抓的人了,需要那么多的时间来调查吗?至于房屋评估价格,我说了很多的必要开支,评估人员根本就不听,而且他们的评估只是对着房屋的一堆废墟,他们哪知道我用的是什么钢材、什么水泥等材料及房屋内部结构,我实际花了那么多,你连我的损失都补不回来,就要我接受,我是不同意。我想换作谁都不会同意的。 以上言语,如有得罪之处,还诚望网宣办领导海涵!也诚望网宣办领导设身处地的理解一下被施暴者、被压制者的悲苦心情!&22:56:49网友19:有法可依!第8楼&&&&田必和是否对土地有所有权?要按法律程序处理!宗族势力采取打砸有建房许可证的建筑,是故意损坏公私财产行为!应依法追究首犯和主犯的刑事责任! &&&&田必和公布联系电话,支持田必和打击涉黑涉恶的宗族势力!维护法律尊严!&09:40:19零点真相:关于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长潭乡长潭村群众拆除民房事情之我见第9楼关于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长潭乡长潭村群众拆除民房事情之我见 看了田必和及“我本向善”关于长潭乡长潭村群众拆除民房的两个陈述。两个版本、两种观点截然相反,使人一头雾水。到底事情真相如何?如何才能使双方在问题处理上求得一致?职业所致,谈谈自己观点,如若对厘清、还原事物本来面目有帮助、对处理双方矛盾有裨益,则供参考,否则只当风吹而过。 一、首先厘清一下双方对同一事件的共识和分歧 双方在陈述观点的时候有不少共同点,也有不少分歧。 (一)双方共同点:(以下几点是双方都承认的共同点) 1、房屋被毁户:田必和。 &&&&2、房屋原拆原建,并已建至二楼完工。 &&&&3、田必和新建房屋被麻阳县长潭乡长潭村村民分三次拆除,且第三次被挖掘机夷为平地。 (二)双方分歧点: 1、房屋建设是否合法? 田必和认为自己房屋建设是拆旧建新,且在原房屋基地上居住了30多年,麻阳县人民政府三次为其颁发了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证”,这次拆旧建新也是通过县、乡、村、组办理了相关手续才建设的,所以认为自己的建房是依法依规、合法有效的。而“我向本善”则认为田必和“他本不是长潭村民”,“&骗取集体土地证,把集体土地变为私有”,所以他的房子建设合法性受到质疑。 2、拆除房子的主体和手段是否合法? 田必和认为自己的建房依法依规、合法有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损害他人合法财产。而“我本向善”则认为田必和房子建设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加上田必和建房“大肆占用学校和外围公路面积,并把2楼的梁严重的挑出外面马路一米余,使村民每天要通行的马路欲如打了把巨大的雨伞。给村民出行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以至我们村民几次想要强行拆了他家才修到2楼的房子”,&“在这里我也觉得我们村民当时太过激动,没有听从政府人员的调解,私自动用挖机拆房在村民强行拆除”。 3、长潭乡党委、政府是否作为?主要领导作为如何? 田必和认为自己房屋三次被当地群众毁坏,最后一次还动用了挖掘机。长潭乡党委、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从“我本向善”的帖子中看出长潭乡党委、政府、派出所还是出面制止了,特别是书记、乡长都到现场,并且书记、乡长还遭到当地强拆群众的打骂。至于为什么制止不力,主要是当地群众太彪悍了,“书记刘兴文和乡长欧家辉还有政府的很多工作人员到场阻止,但根本无法阻挡气愤填膺的村民,他们阻止的声音很快被我们村民的叫骂声淹没,我承认我们的村民确实赶着追着政府人员准备殴打,而不是只打欧家辉乡长,谁阻止就打谁”。 4、田必和的女婿周尚军在房子被拆除过程中起什么作用? “我本向善”认为房子被毁除了村民强悍以外,田必和的女婿周尚军在整个房子的拆除中起到了推泼助澜的作用。“身为拖冲乡政府的一个公职人员,在上班时间召集朋友喝酒,并在酒后教唆朋友来我村寻衅闹事打击报复村民,打伤六七十多岁村民龙金莲与孙华瑞及陈友月,使村民受伤严重被急救入人民医院住院”。而网友48似乎是解释周尚军并没有喝酒和教唆他人寻衅闹事,并且列出了大量的事实来证明。 二、笔者见解和建议 1、村民强行拆除他人房屋严重违法。不管对方房屋建设是否合法有效,也不管当地村民出于什么目的,即便是出于“招商引资”也好,出于宗族修祠堂也好,作为当地村民都是没有强行拆除他人房屋的权利。拆除违法建筑这种权利,法律只赋予具有相应执法主体的组织和个人。这正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任何公民(包括已经犯罪的嫌疑人)动用私刑一样。 2、动用挖掘机强行拆除他人房屋情节十分恶劣,造成的影响极坏。 3、毁坏他人房屋的行为构成犯罪,除了必须承担赔偿被毁房屋价值以外,情节严重、带头闹事的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田必和房子建设是否合法有效,建议可以查证国土管理部门。 5、长潭乡党委、政府是否作为,效果如何?建议可以向相关纪律检查机关、检察机关汇报,让上述机关调查取证、权威说话,不必双方争执。 6、田必和的女婿周尚军在整个房子的拆除中起到了推泼助澜的作用?是否喝酒和教唆他人寻衅闹事?建议可以向当地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及事发地派出所反应,让他们查证。 党风正则政风正,政风正则民风淳。当今法制如此健全,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一种新常态。麻阳长潭乡长潭村还发生如此令人发指的痛心事件,事件的背后令人无限遐想。我们是不是应该思考点什么呢?是法大还是宗族势力大?是老百姓不听话还是我们管理教化不到位呢?是等事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再来搽屁股还是把事情处理在萌芽阶段呢?&20:46:57Bihe2015:长潭乡政府的真实嘴脸第10楼长潭乡政府的真实嘴脸 ——对长潭乡人民政府的回复 长潭乡人民政府今天对田必和发在怀化红网的帖子《麻阳县长潭村打砸挖平他人房屋,乡领导一旁“平静”观看 》进行了回复。我看后感到非常的愤慨。长潭乡政府在故意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目的就是混淆视听,掩人耳目。这充分暴露了长潭乡政府的流氓本性,暴露了长潭乡书记、乡长的丑恶嘴脸。回复中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出入。在此,我想问问长潭乡党委、政府,你们真的以为你们就能一手遮天了吗?不过,还是要感谢长潭乡政府,今天终于敢站出来说话了,尽管说的是假话。你让大家都看清了长潭乡政府的真实本性、骗子嘴脸。你们的回复和麻阳网宣办昨天的回复几乎相同,相同的帖子为什么还要发出来呢?而且为什么是在我们回复了网宣办的贴子之后才发的呢?我们的理解是县网宣办发现了你们的骗子嘴脸,而来澄清他们回复的内容是你们提供的,不是他们歪曲了事实,而是长潭乡政府的本性使然。 内容失实的地方: 一、关于事情的起因部分与实际情况不符。这是一起典型的乡村两级纵容唆使田姓宗族黑恶势力闹事事件。乡村两级的唆使纵容体现在:日(周末)田姓宗族打砸房子时,长潭乡党委、政府就2人(工会主席田某、武装干事张某)值班,在接到电话汇报后,长潭乡党委书记刘兴文、乡长欧家辉不仅自己没到现场制止打砸行为,也不安排其他工作人员到现场制止。而乡长欧家辉不到现场的理由就更可笑了,他说:“书记刘兴文没有安排我上去,我就不好上去处理了。我不知道刘书记是怎么想的,我怎么好去处理呢?”10月27日,第二次打砸时,刘兴文和欧家辉在陪市军分区的领导和原县委胡书记等在碰溪村检查工作。在接到打砸的汇报后,刘兴文说我在陪领导,不要老打我的电话,之后就不再接电话。乡长欧家辉就说制止不了。可在市县领导到达长潭乡政府的前不到10分钟的时间里,参与打砸的100多村民在乡村干部的安排下迅速离开了打砸现场。由此看来,乡村两级是可以控制事态的,为何不控制,因为他们就是幕后推手。11月17日晚,我们把第二天长潭村田姓村民要铲平我房子的情况告诉刘兴文时,刘兴文竟然说:那是不可能的,都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故意错过了控制事态的最佳时机。由此可以看出乡村两级的的主观故意和不作为了吧。关于宗族事件的说明:在参与打砸的田姓村民中包括了长潭村的部分田姓村民、长潭溪的部分田姓村民、石马洞的部分田姓村民、锦和镇滑石江的部分田姓村民、轻土村的部分田姓村民。若是土地纠纷,应该只是有长潭村的部分田姓村民参与。 二、称呼不对且与事实不符。长潭乡政府在事情原因中的1中称:长潭村村民认为。合适的称呼应是:长潭村部分田姓村民及家属认为。长潭村村民应该是广义的包含了长潭村的所有村民,而参与打砸的只是部分田姓村民及家属。且原因1中所列内容与事实不符:田必和在2013年办证程序合法,不存在骗证一说。办证经过了村民签字(可进行笔迹鉴定)、长潭村村委会签字盖章呈报、长潭乡人民政府签字盖章呈报、县国土局同意审批、县人民政府发证的。若说骗,那么多的程序,骗得过吗?且该地方1980年田必和就在此居住,前两次都办得有证。而且长潭村委会在1987年以20元的价格将此地作价卖给了田必和(有票据为证),在那时根本没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再说,长潭村也不止田必和一家全是居民在村里居住。田必和在此都住几十年了,现在搬出个2007年的文件来套20年前的事,能让人信服吗? 三是对事情经过的部分描述与事实不符。长潭乡政府说,日第一次打砸是因为田必和的爱人和陈友月打架激怒了田姓村民,之后才开始打砸行为的。实际事实是,田姓村民在早晨就把田必和的房子后墙砸开了一个洞,田必和两口子坐在家里还不知道,还是过路人告诉他的,他爱人不相信会有这种无法无天的事,到现场一看,气得在那和他们理论阻止,那个村民陈友月猖狂之极,指着手站在田必和房屋中堂和他爱人对骂,说就是要启掉田必和一家,现在是起“族”了,谁都奈何不了,就是习近平来了也奈何不了,拿他们没办法。陈友月看打砸人停手了,她就接着拿铁锤砸,显威风,田必和爱人气不过,才和她纠缠在了一起,但势单力薄,哪是陈友月及不少妇女的对手。长潭乡政府还称:第二天,党委政府召集打架双方调处,再次发生打斗,无法正常调解,只得分头做双方工作。实际事实是:当天长潭乡党委、政府根本就没有召集当时双方进行调处。第二天长潭乡刘兴文、欧家辉及人大主席袁某三人到乡政府,因为当天是锦和赶集,田姓宗族几个为首的有3人去赶集了,另外2人政府连人都叫不到政府,刘兴文等是10点左右到的长潭乡,不到12点就离开了长潭。期间,刘兴文还到村里买了鸡蛋。何谈召集?何谈调处?何来再次发生打斗?轻土村的书记和村主任可以作证。还可以听听相关的电话录音。 四.事情进展中的部分描述与事实不符。长潭乡政府称: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参与拆除房屋人员进行刑事追责,支持田必和夫妇以刑事附带民事的方式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赔偿其经济损失。实际事实是,田必和夫妇多次受到长潭乡政府工作人员包括乡长欧家辉在内的人员的威胁恫吓:给你赔点钱算了。如果他们(打砸事件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被抓了,他们会记恨你们几辈子的,你们在这里还住得下去吗?工会主席田某在听到田必和夫妇坚持要在原宅基地建房时,甚至说出了比流氓还流氓的话:你就不怕他们(长潭村部分田姓村民)找你麻烦?田必和的爱人说:我们都是60多岁的人了,他们敢明着来我们也不怕,就没有王法了吗?田某说:就怕他们来阴的呀。活脱脱的流氓言语,赤裸裸的威胁。再说,从房子被铲平已经50天了,刑事追责了吗?因为事情很简单,到锦和派出所调出照片就可以找到要抓的人了,需要那么多的时间来调查吗?至于房屋评估价格,老人所花的开支都不赔偿,当然不同意。这哪是什么估价,一会叫到锦和,一会叫到乡政府,一会又想把老人折腾到怀化,怀化的人能看一张相片就估价了,知道你用的哪种型号的钢材、水泥及内部结构等,就像一个人凭相片就能诊断他内脏有什么病?也太有穿透力了,这哪是估价,估个价一个月,拿老人到处折腾,对打砸的违法人员的处理只字不提,对到现场的挖机只字不提,老人实在受不了了,提出不要他们赔钱,只要按以前的质量要求把房子恢复原样,乡政府又说不可能,这哪是解决问题呀。我想换作谁都不会同意的。 五、事情得不到处理的真实原因。就是长潭乡政府就是幕后黑手。现在他们死活扛着不许抓人,因为抓人了就会招出幕后黑手。同时,长潭乡政府还不想打砸事件的组织者和参与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不知道这是不是他们事前的约定)。那么赔偿田必和房子的钱从哪里来呢?硅厂出。硅厂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出钱呀。长潭乡政府就千方百计的要田必和的宅基地给硅厂扩路。这样硅厂才肯出钱。日(铲平田必和房子的前两天)长潭乡政府乡长欧家辉和长潭村书记就和硅厂的吴总谈好了拆田必和房子及宅基地的价格(可听录音)。问题的关键在于田必和是否肯让出宅基地。若田必和拱手让出宅基地,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也是长潭政府不惜自己打自己的脸面(办证经过政府签字呈报了、政府乡长在办证时亲自到实地查看、亲自到测量),死死揪住田必和宅基地不放的真实原因。但你想想,长潭乡政府何其恶毒:为达目的,不惜唆使不明真相的群众去闹事,去强拆,这和杀鸡取卵有什么区别(把你的房子拆了,再来谈你的宅基地)?把一对60多岁的老人活生生逼上上访之路。长潭乡的书记、乡长,假使是你的父母遇到这样的遭遇,你们怎么办?你们还有半点人性吗?你们想把你们的政绩建造在一对60多岁老人的悲惨遭遇上,你们怎么下得了手?你们的良心都让狗叼去了吗?长潭乡政府不是两个人的政府,不能绑架所有的干部职工,以为自己权力大,能一手遮天,别人都敢怒不敢言。派出所想抓人而迫于一些人的权威而不敢抓人。 六、不情之请。从第一次打砸到现在有70多天了,从房子被铲平到现在有50天了。长潭乡政府借口调查,借口估价,一直不想真正的解决这件事情。他们都是60多岁的老人了,经不起折腾了。求求公安先把肇事者抓起来吧。求求相关部门追究长潭乡政府书记乡长的责任吧。别让违法犯罪者在到处叫嚣了!&&23:17:15同归同归:很好第11楼9楼所言极是。理性且客观。此事应由政法、纪检部门介入,且越早越好。理由有三:一是可以查清事情真相,强拆是否真有幕后推手;二是可以检验干部作风。强拆事件中,长潭乡政府是否真是幕后推手?政府主要领导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是否存在默许、纵容行为?拖冲干部周尚军是否是在上班时间召集朋友喝酒,且唆使挑衅他人去闹事打人?等等。三是有利于问题的解决。长潭乡政府本身限于事中,且有幕后推手嫌疑(对方所言,)已经基本失去了解决这一事件的可能性。按理说,长潭乡政府应主动和上级相关部门说明情况,请求相关部门支持解决问题。若死撑只会让矛盾越来越激化,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不知道长潭乡政府怎么想的。若政府真有问题,你们也不可能一手遮天。若没有问题,就应当为问题的解决创造更好的时机和条件。这样,你们也能早日解脱。对与错,仅供参考&17:28:34这是第1 - 11条评论,共有11条评论。&首页&上一页&1页&下一页&尾页
·(*)代表必填项目<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为了能在百姓呼声进行正常的投诉和互动,请先,没有注册的请先!扫一扫,关注红网《百姓呼声》官方微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汉人打砸清真寺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