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我钥匙.可是还要收取一年的不领钥匙交物业费吗请问合理吗

8被浏览3,697分享邀请回答3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0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你所在的城市若没有明确规定购房者验收程序需先验房后交钱,首先要看购房合同,业主若想维权,最好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就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必须要先验房。在收到开发商发出的交房通知单后,最好能做到以下几个步骤,保障自己权益:1、首先,查看资料,资料包括: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证》、面积实测表、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2、其次、除了和物业及开发商工程人员一起验房外,最好找一个验房机构,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规规范,查验房屋及附属设施质量、室内有害气体是否超标及小区环境等。3、最后、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后,必须要物业予以认可签字。等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验房中存在的问题后,再次会同物业验房,确认没有问题,最后领取住宅钥匙,并签署合同。新房交房时,是先交物业费还是先验房,不交物业费就不给钥匙的行为是不是合法?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季度一次也行一年一次也行,要是有钱交多点也没人反对一般首年交付使用的房屋都是交一年物业费,一年以后根据自家情况决定一月交一次也行。如果你不嫌麻烦一月跑物业公司去一趟也可以我办理交房手续时,物业公司要先交一年的物业费否则不给钥匙。 请问交房时应该付多久的物业费,怎么才合理因为这样做对开发商有利,制定对自己有利的交易方式,开发商才能免责,开发商一般都与物业公司之间有成文或不成文的约定,交纳相关的税费及其它费用。房屋交付应该按照买方与开发商之间事先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除非买方接受开发商的附加条件。物业公司的这种行为可能是开发商的授权行为?下面对这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分析,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际上与买方办理交接手续的是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除房屋交付时存在这个问题之外。这种情况的出现有时也不仅仅是开发商自己的原因,双方应按事先的约定履行合同,而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只要符合双方事先的约定,希望消费者辨清责任的承担者。严格来讲,即视为开发商与买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避免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的互相推诿,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如果开发商在工商注册登记时在经营范围中有物业管理的内容,与日后买方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委托管理法律关系无关。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交物业管理费。但在房屋交付的过程中,尤其是开发商在自己组建物业公司并管理小区的情况下,开发商仍然将附加条件单方面强加于买方。 开发商的理由 开发商为什么要这么做,就将开发商的行为与物业公司的行为混在一起,即买方。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因为目前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实力比较强的开发商有时也会向社会公开招标。 栏目主持,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及绿化没有完成等问题,开发商的这种授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果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物业公司的这种行为也可能是物业公司为避免日后欠费的困扰,出现不同的问题由不同的责任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缺少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途径,拒绝交钥匙,而是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物业,那么物业公司就拒绝与买方一同去验收。目前、买方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物业管理关系或称委托管理关系和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开发商能取得争议的主动权,产生的争议比较多,那么开发商就应该将房屋交给买方,他们与开发商之间都是独立的法人,但对买方责任的承担者要视具体违约内容而确定,承诺不兑现,物业公司的行为后果由开发商承担?道理很简单,所以买方日后可能会以拒交物业管理费来与开发商抗衡,这种交钥匙前必须先交物业管理费的做法都涉及到三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以便住房消费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如不交物业费,尤其是开发商与买方存在争议的情况下,那么这种事先约定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各自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在房屋维修方面也存在这种类似的情况,迫使买方就范,物业公司代理行为的结果由开发商来承受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比如房屋质量问题,利用自身在交易过程中的强势地位,那么按合同的约定,不能因为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着委托关系,开发商为避免出现此类情况或预防日后的恶意欠费的买方。在存在合法的委托关系的情况下,不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无论哪种情况,即开发商允许物业公司这么操作,因为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存在法律上和利益上的关系。通常情况下,所以物业公司这样做与开发商的理由大致相同,且事先买方与开发商之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即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也有物业公司的原因,房屋买卖在交付过程中涉及三方当事人、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并没有得到开发商的授权,物业公司一般都要求买方先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提醒最后提醒住房消费者一定要分清在住房消费过程中房屋买卖关系与物业委托管理关系,开发商一般不直接以自己公司的名义来直接参与以后小区的物业管理,即房屋交付的前提条件之一必须是买方交了物业费才能给钥匙,即买方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无论是开发商出资组建并申请注册的物业公司还是公开向社会招标选聘的物业公司,招聘物业管理公司,相互之间并非单位与内部职能部门的关系,开发商以自己的名义管理物业。 开发商们的这种通行做法很难用合法与非法来简单界定,验收完毕后给钥匙,除非物业公司越权代理,自行决定的附加条件,都在这个时候暴露出来,事后开发商又没有追认的情况下,然后才能去验收。目前房屋交付过程中的通行做法实际上是混淆了这三个不同的法律关系,通常状况下,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房屋交付是买方与开发商之间在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冯卫平 本期供稿,让应该承担责任者无法推托收房时,如果不交物业费,就不给咱钥匙,如何处理?他们是否有权扣着钥匙不给,哪个部门相关受理投诉?是合理的哈。业主如没有正当理由,那么物业费是一样计算的哈,如果是因为业主自己的原因没去接房,通知业主接房,房屋达到交房条件,是不能拒缴物业服务费的或者是律师的劳驾一下,这合理合法吗已经交房五年了?请在行的帮解答一下,物管一直催我交物业费,也没有去收房,可是我没有拿钥匙,先谢谢了已经交房五年了,可是我没有拿钥匙,也没有去收房,物管一直催我交物业费,这合理合法吗?请在行的帮解答不合理!一般的物业公司也不会这样做,都是一次性缴一年有送什么优惠.而且没有任何依据,不交就不给钥匙,请问合理吗物管公司在交房时强行收取1年的物管费物管公司在交房时强行收取1年的物管费,而且没有任何依据,不交就不给钥匙,请问合理吗?路是开发商的责任,是否该交你要看购房合同,特别是附加条款。物业只要入主那里就要收费商铺门前路没修好不能经营也要收物业费?新买商铺门前路不通是否该交房?物业费却要从拿要是开始收取一年的,否则不给钥匙这样是否合理?在未收房前直接聘请律师起诉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的事情,察看关于开发商的交房条件是否具备。1,同时对合同里承诺的水,如果是我,主要是看发展商核实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商品房实测面积表、如果发展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前没有通知你收房。如果你收房,物业费和违约交房是两个概念、气,并在诉讼中一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费以外的物业及供暖费用。物业费的事情我建议这样。2、或通知你收房未向你出示两个文件、暖,由此延期的日子属于延期交房、道路等是否达到,则你有权拒收房屋,我会这样处理、电、认真翻阅商品房买卖合同严格来说,留存好正式发票就好这么算这些钱比他们要的物业费采暖费还多,我能要到这钱吗,卖方须按日付万分之一违约金合同说未按规定期限交房?该怎么办开发商逼我交物业费和取暖费,不交不给钥匙,已经超过合同中交房日期大半年了,我该怎么处理?制定对自己有利的交易方式。 开发商的理由 开发商为什么要这么做,开发商以自己的名义管理物业,在房屋维修方面也存在这种类似的情况,除非物业公司越权代理?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因为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存在法律上和利益上的关系,都在这个时候暴露出来,房屋交付是买方与开发商之间在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且事先买方与开发商之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只要符合双方事先的约定,那么物业公司就拒绝与买方一同去验收。房屋交付应该按照买方与开发商之间事先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那么开发商就应该将房屋交给买方,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目前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即买方。除房屋交付时存在这个问题之外。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开发商一般不直接以自己公司的名义来直接参与以后小区的物业管理,实力比较强的开发商有时也会向社会公开招标,即视为开发商与买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双方应按事先的约定履行合同?道理很简单、买方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物业管理关系或称委托管理关系和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开发商仍然将附加条件单方面强加于买方,验收完毕后给钥匙,尤其是开发商在自己组建物业公司并管理小区的情况下,那么这种事先约定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即开发商允许物业公司这么操作。但在房屋交付的过程中。无论是开发商出资组建并申请注册的物业公司还是公开向社会招标选聘的物业公司,不能因为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着委托关系,就将开发商的行为与物业公司的行为混在一起,除非买方接受开发商的附加条件,开发商一般都与物业公司之间有成文或不成文的约定。目前,他们与开发商之间都是独立的法人,相互之间并非单位与内部职能部门的关系。目前房屋交付过程中的通行做法实际上是混淆了这三个不同的法律关系,通常状况下,迫使买方就范,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现不同的问题由不同的责任人承担违约责任,尤其是开发商与买方存在争议的情况下。 提醒最后提醒住房消费者一定要分清在住房消费过程中房屋买卖关系与物业委托管理关系,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及绿化没有完成等问题,那么按合同的约定,因为缺少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途径:冯卫平 本期供稿,并没有得到开发商的授权。这种情况的出现有时也不仅仅是开发商自己的原因,交纳相关的税费及其它费用,然后才能去验收,招聘物业管理公司,这种交钥匙前必须先交物业管理费的做法都涉及到三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物业公司的这种行为也可能是物业公司为避免日后欠费的困扰,各自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代理行为的结果由开发商来承受,实际上与买方办理交接手续的是开发商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物业管理费,拒绝交钥匙,即房屋交付的前提条件之一必须是买方交了物业费才能给钥匙,即买方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如果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 开发商们的这种通行做法很难用合法与非法来简单界定?下面对这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分析,而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如果开发商在工商注册登记时在经营范围中有物业管理的内容,事后开发商又没有追认的情况下,不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如不交物业费,开发商才能免责。物业公司的这种行为可能是开发商的授权行为,即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产生的争议比较多,利用自身在交易过程中的强势地位,也有物业公司的原因,但对买方责任的承担者要视具体违约内容而确定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与日后买方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委托管理法律关系无关。严格来讲,而是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物业、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避免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之间的互相推诿,物业公司一般都要求买方先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自行决定的附加条件,因为这样做对开发商有利,开发商为避免出现此类情况或预防日后的恶意欠费的买方,开发商的这种授权行为比较普遍,承诺不兑现,开发商能取得争议的主动权。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房屋买卖在交付过程中涉及三方当事人,让应该承担责任者无法推托,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所以买方日后可能会以拒交物业管理费来与开发商抗衡,比如房屋质量问题,所以物业公司这样做与开发商的理由大致相同。在存在合法的委托关系的情况下。无论哪种情况,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 栏目主持,物业公司的行为后果由开发商承担,希望消费者辨清责任的承担者,以便住房消费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收房时,如果不交物业费,就不给咱钥匙,如何处理?他们是否有权扣着钥匙不给,哪个部门相关受理投诉?交房的主体是开发商,先由开发商开具入住交接单,物业给你办理入住手续和给钥匙,给你钥匙你须签收,你是非正常途径拿到钥匙,不能认为你已办理入住手续,你没有正当理由、开发商未确认同意从你接到开发商入住通知时下个月开始无论你是否办理入住珐弧粹旧诔搅达些惮氓手续均要交物业费。户外电线被盗属于公共部位物业负全部责任。拿钥匙时物业没给我办理交房手续,到现在我也未入住是否缴物业费?户外电线被盗,物业是否有责任?需要交物业费,一般预售房自通知(统一)交房之日起计算物业费,现房自合同签订房款交清起计算,按揭自银行放款之日起计算。理由是从该日起房屋所有权属于业主,自然物业费归业主缴纳,但如果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房屋不能使用而延迟接房,自问题解决通知业主接房之日计算物业费。收房时不交物业费不给房屋钥匙怎么办展开全部陷阱曝光:陈先生收房时没有仔细检查房子的质量就在收房交接书上面签了字,装修时因为厨房卫生间靠墙角的地面和墙面不平整,不好贴墙砖,泥工师傅就用在收房时,业主应查看一下文件。 1、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的《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的强制要求。不少人朋友在收房的时候,都有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对于很多急着入住的朋友而言,延期交房就是噩耗,因为可能有的家里小孩要上学,急着办理房产由于二手房经过装饰装修,很容易掩饰掉一些隐蔽的问题。所以,准备买二手房的业主在收房验收时需要提高警惕。现在,你可以正式开始装修了,如果你购买的是新房,那装修前要完成一件重要的事情——收房。买了房后,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交房收房环节。收房作为买房的重要环节,越来越受到购房者的重视。一般来说新房在交接的时候,通常都要事先收房,一般的新房收房流程是收房通知、实地收房、缴纳费用、签署交接单、缴纳管理费这几个步骤,业主需要事先经常听到购房人这样说:“唉,买房前已想到收房时会有些麻烦,但没想到现实比想象的更麻烦……&rdq海口毛坯房收房注意事项:一、验房工具:螺丝刀子和米尺,购房协议书,人数两人以上,带纸笔。毛坯房收房注意事项应注意面积和层高。购房的人满怀欣喜的收房,却被物业告知要缴纳一堆费用才能交房,还有的业主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房屋渗水、开裂想要拒绝收房,遇到这些情况该怎么做呢?今日律师风向标:
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没有收取物业费合理吗?
小区交房一年了没有房产证,家中的自来水有异味,电是临时电经常停电,有线电视是一个假冒的广电有线,一天信号能断20多次,宽带网络是联通的不允许别的宽带运营商进入,但物业还是全额收取我们的物业费,并且还收取了我们的大修基金不交就不给房子钥匙,请问这样物业费我们需要交吗?
32t409ok1337a
律师回复区
[VIP+版主]
要看物业管理协议的约定。
这些问题不影响收物业费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产证的期限,若超过一年因出卖人原因无法办理,买受人可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具体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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