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印建安合同印花税持有天文数字的股份,而公司其它员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_焦点透视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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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公告编号:临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7.38亿元(大写:人民币柒亿叁仟捌佰万元整);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支付到账后生效;
  ●项目工期:
  项目工期
  《50000Nm3/h空分工程和2×90t/h煤气锅炉岛工程总承包合同》
  空分装置工程:合同生效后空分装置14个月完成;
  煤气锅炉岛工程:合同生效后煤气锅炉岛13个月完成。
  《50MW焦炉煤气发电和360m2烧结余热发电工程总承包合同》
  焦炉煤气发电工程:合同生效后15个月完成;
  烧结余热发电工程:合同生效后13个月完成。
  《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配套设备订货合同一》
  合同生效后12个月完成。
  《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配套设备订货合同二》
  合同生效后7个月完成。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工程公司”)与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安新钢”)于日签署了以下合同:
  陕鼓工程公司与文安新钢签署:
  ●《50000Nm3/h空分工程和2×90t/h煤气锅炉岛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8375亿元(大写:贰亿捌仟叁佰柒拾伍万元整);
  ●《50MW焦炉煤气发电和360m2烧结余热发电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3185亿元(大写:贰亿叁仟壹佰捌拾伍万元整)。
  本公司与文安新钢签署:
  ●《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配套设备订货合同一》,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0007万元(大写:贰亿零柒万元整);
  ●《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配套设备订货合同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233万元(大写:贰仟贰佰叁拾叁万元整)。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
  《50000Nm3/h空分工程和2×90t/h煤气锅炉岛工程总承包合同》
  50000Nm3/h空分工程和2×90t/h煤气锅炉岛工程总承包项目
  《50MW焦炉煤气发电和360m2烧结余热发电工程总承包合同》
  50MW焦炉煤气发电和360m2烧结余热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配套设备订货合同一》
  轴流压缩机、TRT机组、空压机、氧压机、氮压机
  《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配套设备订货合同二》
  烧结主抽风机、环冷风机、除尘风机、煤气加压机、助燃风机、冷却风机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文安县新镇西代村
  主要办公地点:文安县新镇西代村
  法定代表人:孟小苓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炼钢、轧钢(直径25mm及以下热轧带肋钢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矿产品、钢材、建材;普通货运。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文安新钢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较强。
  3、文安新钢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关联关系,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4、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业务往来
  2011年,文安新钢与本公司发生业务的交易金额为3200万元,占本公司2011年度营业收入的0.62%;2012年,文安新钢与本公司发生业务的交易金额为469万元,占本公司2012年度营业收入的0.08%。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日,西安市。
  2、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支付到账后生效。
  3、合同金额:人民币7.38亿元(大写:人民币柒亿叁仟捌佰万元整)。
  4、结算方式:
  合同结算方式
  《50000Nm3/h空分工程和2×90t/h煤气锅炉岛工程总承包合同》
  1、合同签订后14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项目的预付款,合同生效;
  2、 其余80%的款项根据项目工程的进度分期付款。
  《50MW焦炉煤气发电和360m2烧结余热发电工程总承包合同》
  1、 合同签订后14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项目的预付款,合同生效;
  2、 其余70%的款项根据项目工程的进度分期付款。
  《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配套设备订货合同一》
  1、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合同生效;
  2、 其余80%的款项根据设备生产进度分期付款。
  《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配套设备订货合同二》
  1、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合同生效;
  2、 其余80%的款项根据设备生产进度分期付款。
  5、履行地点和方式:
  履行地点和方式
  《50000Nm3/h空分工程和2×90t/h煤气锅炉岛工程总承包合同》
  履行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
  履行方式:以工程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工程建设
  《50MW焦炉煤气发电和360m2烧结余热发电工程总承包合同》
  《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配套设备订货合同一》
  设备部分:在本公司生产,在文安新钢交货
  工程部分:在文安新钢进行工程建设
  《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配套设备订货合同二》
  在本公司生产,在文安新钢交货
  6、项目工期:
  项目工期
  《50000Nm3/h空分工程和2×90t/h煤气锅炉岛工程总承包合同》
  空分装置工程:合同生效后空分装置14个月完成;
  煤气锅炉岛工程:合同生效后煤气锅炉岛13个月完成。
  《50MW焦炉煤气发电和360m2烧结余热发电工程总承包合同》
  焦炉煤气发电工程:合同生效后15个月完成;
  烧结余热发电工程:合同生效后13个月完成。
  《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配套设备订货合同一》
  合同生效后12个月完成。
  《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配套设备订货合同二》
  合同生效后7个月完成。
  7、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专项条款执行。
  8、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合同履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收入确认原则,本合同预计在2014年度确认收入,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上述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本年度经营业绩无影响。
  (二)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制造周期较长,目前钢铁行业及下游需求市场低迷,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及附件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公告编号:临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85,668,30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2、公司股票首次发行情况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鼓动力”)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数量为983,262,14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公司于日至日通过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09,251,349股,并于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092,513,489股。
  3、本次上市限售股的锁定期安排
  本次公司上市限售股为控股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印建安等77名公司管理层成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锁定期安排为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根据日公司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日总股本1,092,513,489股为基数,以截至日资本公积2,179,005,985.12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5股,合计转增股本546,256,74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38,770,233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其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陕鼓集团承诺: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陕鼓集团将不会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会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印建安、李宏安、陈党民、孙继瑞、张萍、蔡新平、叶长青、马德洁、牛东儒、吉利锋、叶合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在本次发行前,除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注:张萍于2011年9月因年龄原因辞去董事职务,马德洁于日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吉利锋于日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叶合喜于日因身体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同意陕鼓动力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六、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85,668,30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日;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股东的相关承诺,至日,公司控股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印建安等77名公司管理层成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共计持有1,085,668,308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25%)限售期已满,可解除限售。其中印建安为公司董事长、李宏安为公司董事、陈党民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孙继瑞为公司董事、李广友为公司副总经理、蔡新平为公司副总经理、叶长青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建轩为公司董事、赵甲文为公司财务副总,上述人员均为公司现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股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原副总经理马德洁、副总经理陈立斌于日退休,原公司财务总监吉利锋于日离职,其所持股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
  1,009,049,575
  61.57%
  1,009,049,575
  1,009,049,575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4,316,663
  14,316,663
  14,316,663
  印建安
  5,520,000
  5,520,000
  1,380,000
  李宏安
  4,188,300
  4,188,300
  1,047,075
  陈党民
  2,901,450
  2,901,450
  725,362
  王晓玲
  2,901,450
  2,901,450
  2,901,450
  2,901,450
  2,901,450
  2,901,450
  孙继瑞
  2,901,450
  2,901,450
  725,362
  牛东儒
  1,997,550
  1,997,550
  1,997,550
  吉利锋
  1,997,550
  1,997,550
  叶长青
  1,997,550
  1,997,550
  499,387
  叶合喜
  1,997,550
  1,997,550
  1,997,550
  马德洁
  1,997,550
  1,997,550
  蔡新平
  1,997,550
  1,997,550
  499,387
  姜国栋
  966,690
  966,690
  966,690
  陈余平
  870,090
  870,090
  870,090
  翟天奎
  870,090
  870,090
  870,090
  孙鸿声
  805,575
  805,575
  805,575
  陈立斌
  805,575
  805,575
  张利民
  805,575
  805,575
  805,575
  李广友
  805,575
  805,575
  201,393
  张三元
  805,575
  805,575
  805,575
  刘振扬
  708,975
  708,975
  708,975
  刘俊峰
  708,975
  708,975
  708,975
  董林森
  708,975
  708,975
  708,975
  徐晓东
  708,975
  708,975
  708,975
  张胜利
  515,775
  515,775
  515,775
  王建轩
  515,775
  515,775
  128,943
  515,775
  515,775
  515,775
  王思洪
  515,775
  515,775
  515,775
  常军利
  515,775
  515,775
  515,775
  蒋荣辉
  515,775
  515,775
  515,775
  范骁龙
  515,775
  515,775
  515,775
  颉小康
  515,775
  515,775
  515,775
  赵甲文
  515,775
  515,775
  128,943
  田建峰
  515,775
  515,775
  515,775
  赵正平
  515,775
  515,775
  515,775
  贾亚妮
  515,775
  515,775
  515,775
  杨静源
  515,775
  515,775
  515,775
  杨冠军
  515,775
  515,775
  515,775
  谢玉玲
  418,830
  418,830
  418,830
  韩军政
  418,830
  418,830
  418,830
  严金宝
  418,830
  418,830
  418,830
  范相儒
  418,830
  418,830
  418,830
  418,830
  418,830
  418,830
  席怀冀
  418,830
  418,830
  418,830
  宋选利
  418,830
  418,830
  418,830
  418,830
  418,830
  418,830
  418,830
  418,830
  418,830
  屈印忠
  322,230
  322,230
  322,230
  张景明
  322,230
  322,230
  322,230
  任生谦
  322,230
  322,230
  322,230
  刘文华
  322,230
  322,230
  322,230
  李国义
  322,230
  322,230
  322,230
  贾光明
  322,230
  322,230
  322,230
  侯景安
  322,230
  322,230
  322,230
  梁晓利
  322,230
  322,230
  322,230
  石龙龙
  322,230
  322,230
  322,230
  周玉川
  322,230
  322,230
  322,230
  钟文凯
  322,230
  322,230
  322,230
  王建民
  322,230
  322,230
  322,230
  322,230
  322,230
  322,230
  322,230
  322,230
  322,230
  351,800
  351,800
  351,800
  吕晓鹏
  322,230
  322,230
  322,230
  刘海军
  322,230
  322,230
  322,230
  邓志刚
  322,230
  322,230
  322,230
  郭春剑
  322,230
  322,230
  322,230
  侯新军
  220,110
  220,110
  220,110
  李孝民
  220,110
  220,110
  220,110
  韩增福
  220,110
  220,110
  220,110
  田新军
  220,110
  220,110
  220,110
  220,110
  220,110
  220,110
  高建炜
  220,110
  220,110
  220,110
  王仪田
  196,305
  196,305
  196,305
  郑秀萍
  193,200
  193,200
  193,200
  柳黎光
  193,200
  193,200
  193,200
  李宝厚
  193,200
  193,200
  193,200
  王根友
  193,200
  193,200
  193,200
  1,085,668,308
  66.25%
  1,085,668,308
  1,064,860,06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023,366,238
  -1,023,366,238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62,302,070
  -62,302,07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085,668,308
  -1,085,668,30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553,101,925
  +1,085,668,308
  1,638,770,233
  股份总额
  1,638,770,233
  1,638,770,233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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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印建安持有天文数字的股份,而公司其它员工没有持股,它印建安分红就是七位数,
为什么印建安持有天文数字的股份,而公司其它员工没有持股,它印建安分红就是七位数,为什么不查一查它,国企老总个人持大量股份是否以权谋私,是否合理。
谁知道有没有代持股份
如果有代持股份,这支股远不是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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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29版:信息披露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印建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吉利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朴海英 公司负责人印建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吉利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朴海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1,562,986,556.928,472,692,460.9036.4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776,838,881.752,597,082,733.2483.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372.6465.5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68,869,545.2718.6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0210.87
&报告期(7-9月)年初至报告期期末(1-9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7-9月)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60,194,680.75562,091,863.3790.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5471.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4523.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547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014.88增加0.4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8112.49减少0.8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307,096.6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516,200.03
债务重组损益6,861,305.3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690,337.5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8,142,767.67
所得税影响额-16,001,682.7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650.43
合计90,512,374.0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5,15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060,14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自有资金-012G-ZY001沪3,017,99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72,047人民币普通股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08,178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97,822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1,402,820人民币普通股
唐文辉805,264人民币普通股
宏源-建行-宏源内需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700,000人民币普通股
藏素芝625,600人民币普通股
贾志胜606,497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 □不适用3.1.1 主要合并会计报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化(±30%)的情况及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数年初数变动幅度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
货币资金5,237,471,974.573,098,490,603.0169.03%公司IPO收到募集资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
交易性金融资产468,000,000.0061,000,000.00667.21%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规模扩大。
应收票据1,287,671,807.65874,147,368.0847.31%销售收入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7,380,000.00-100.00%收回到期的信托投资产品。
持有至到期投资16,800,000.00&&购买期限超过1年的信托投资产品。
在建工程23,715,643.5789,729,728.25-73.57%在建工程完工转固定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6,272,115.602,640,711.48137.52%系未确认融资费用,应计辞退福利增加和折现率上升导致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
短期借款104,975,657.57177,200,000.00-40.76%贷款规模缩小。
应付票据1,265,493,314.09955,742,431.4232.41%采购规模增加。
应交税费112,287,342.0057,673,712.7594.69%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应交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
其他应付款57,416,367.2332,537,195.4876.46%应付往来款增加。
其他非流动负债92,444,499.9750,476,320.0083.1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增加。
资本公积2,168,854,788.71660,441,852.57228.39%公司IPO发行价超过股票面值。
未分配利润1,030,182,839.11468,090,975.74120.08%本期产生净利润。
合并利润表项目2010年1-9月2009年1-9月变动幅度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21,221,441.4511,524,469.4984.14%应交增值税和应交营业税增加导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增加。
销售费用84,599,021.5863,185,781.7533.89%销售规模扩大、订货量大幅增长。
管理费用401,500,035.76279,076,635.4343.87%研究开发费用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56,827,072.6315,106,828.13276.17%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投资收益993,084.1619,782,470.33-94.98%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减少。
营业外收入106,642,055.579,221,269.631056.48%铁本破产诉讼案结束,处理相关账务所致,其详细情况已于2010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并在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
营业外支出1,814,685.865,002,935.08-63.73%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所得税费用81,595,733.1057,570,182.0641.73%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导致当期所得税增加。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2010年1-9月2009年1-9月变动幅度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2,570,920.45492,797,898.50-183.72%上期净收回大量理财投资产品而本期净投资量较大、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95,200,115.68-215,502,478.09&公司IPO收到募集资金、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增加、上期分配股利而本期没有该事项。 3.1.2 主要财务指标同比发生重大变化(±30%)的情况及原因(币种:人民币) 财务指标明细2010年1-9月2009年1-9月变动幅度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62,091,863.37374,432,412.8550.12%营业利润增加、营业外收入增加。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40.3842.11%净利润增加。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40.3842.11%净利润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适用 □不适用3.2.1 潜在的收购本公司于2009年6月29日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签订了《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战略重组框架协议书》,根据该协议,本公司拟通过增资、受让股权或增资加受让股权等方式实现持有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60%股权的目标。该事项在本报告期内无新的进展,详细情况已于2010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并在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3.2.2 重大诉讼事项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与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破产案有关的诉讼事项已全部结束,详细情况已于2010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并在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可以获得的破产债权清偿金额已全部收到,相关账务处理也已完毕。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3.3.1 股东对发行前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股东名称承诺事项承诺履行情况
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自本公司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公司股份。未违反承诺。
标准集团、深圳衡远、联想控股、复星投资、中诚信、陕西工研院(注1)自本公司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公司股份。未违反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自本公司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公司第三次增资中认购的股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违反承诺。
其他自然人股东自本公司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公司第三次增资中认购的股份。未违反承诺。
蓝溪公司、秦宝公司、骊秦公司、荣瑞公司(注2)自本公司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公司股份。未违反承诺。 注1:标准集团、深圳衡远、联想控股、复星投资、中诚信、陕西工研院分别是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衡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想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诚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的简称。注2:蓝溪公司、秦宝公司、骊秦公司、荣瑞公司分别是西安市蓝溪控制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秦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骊秦铸造有限公司、陕西荣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简称。另外,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国有股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标准集团、深圳衡远、陕西工研院)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截至本报告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未违反上述承诺。3.3.2 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可能存在的任何实际或潜在同业竞争,控股股东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集团”)已与本公司于2007年11月16日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于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陕鼓集团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陕鼓集团或其控股企业发现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企业。本公司股东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11月26日出具《不竞争承诺函》,若本公司之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则其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其参与投资的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会在中国境内: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以任何形式支持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东未违反上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印建安201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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