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买了停车位,后被物业改成非机动车停车位尺寸图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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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楼道变身非机动车停车场
记者调查:物业业主各有说法,规范管理陷尴尬
非机动车停放在小区楼道的现象很普遍&&&&&近日,包河区格林丽景小区里,物业和业主的一场“拉锯战”,拉开了小区非机动车停靠的“老大难”。坡度陡、距离远、收费贵,这些客观原因成了业主的“挡箭牌”。虽然小区内拥有自己的非机动车停车库,然而小区的楼道仍成了这些车辆的“天堂”。个中原因,物业、业主都有一肚子的委屈。
&&&&业主、物业矛盾冲突点:
&&&&物业理由:
&&&&1.堵塞消防通道,有安全隐患;
&&&&2.影响其他人通行;
&&&&3.不卫生,对保洁人员打扫楼道卫生也造成了很大不便;
&&&&4.遮挡电表、消防栓等公共设施;
&&&&5.其他业主搬运大件物品时容易引起磕磕碰碰。
&&&&业主理由:
&&&&1.车库较远,停车、取车耽误时间太多;
&&&&2.地下车库坡度陡峭,不利于非机动车上下;
&&&&3.在一些老旧小区内,电动车车库外包,收费较贵;
&&&&4.停在楼道,遮风挡雨,停、取起来最方便,是首选地点。
&&&&现象:业主与保安展开停车“拉锯战”
&&&&地点:包河区格林丽景小区
&&&&保安们将停在楼道内的电动车转移到小区内的临时停车点,业主们再悄悄将车子停回楼道,这样的“拉锯战”,如今正在包河区格林丽景小区上演。
&&&&业主委屈:恼人的坡道
&&&&9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繁华大道南侧的格林丽景小区,小区物业办公楼外,物业公司的安保人员正在用拖车将一辆电瓶车拖到临时停车点上。现场的一位吴姓工作人员介绍说,小区于8月8日开放地下停车场供业主们停放非机动车,但是有些业主还是选择将车子停在楼道里。
&&&&记者现场走访了解到,不少业主即使缴纳了地下停车库的费用,但还是习惯性地把车停到楼道里,甚至把车子直接搬到家里去了。
&&&&说起小区内目前停车的纠纷,小区居民徐先生也是满腹牢骚。小区内现在住户很多,电瓶车也非常多,但是去往地下停车场的坡道比较陡,下坡的时候要捏紧车闸,上坡的时候车子性能不好的话根本就爬不上来。再加上每天上下班的时候大家一起拥到进出通道,很容易发生碰撞事故。“为什么不能建一个地面非机动车停车场呢?”徐先生说。
&&&&物业回应:另建停车场有难度
&&&&对此,小区物业一位汪姓工作人员解释,“既然是地下停车场,坡度肯定存在,确实会给车主出入带来一点不便,但这目前没有办法克服。”
&&&&而业主另建地面停车场的建议,小区物业的一位智姓负责人回应称,开发商在设计小区的时候并没有设计地面的非机动车停车场,对小区设施的改动要报相关部门审批,她认为,除此之外,现在想另建停车场存在诸多困难。
&&&&现象:车库远,停车还是楼道方便
&&&&地点:生态公园附近格兰云天花园小区
&&&&楼道停车成小区整改对象
&&&&小区三期45号楼,一到傍晚,一个单元的楼道里至少停靠八辆车以上,物业“禁止停车”的告示贴在了楼道里,形成鲜明对比。一辆落满灰尘的自行车长期“驻扎”在楼道里,物业甚至在车身贴上小便条,“单元楼道内外禁止停车……”看上去,便条上也落了一层灰尘。
&&&&近日,合肥新站区建设发展局对小区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暗访调查,在整改通知书中就提到:楼道内车辆乱停放、杂物堆放现象严重。
&&&&车库远,停取车不方便
&&&&9月5日上午,业主小李正将自己的电动车从楼道里推出来,小心翼翼。“得小心点,要是把楼道里的电表箱碰坏了可不好。”他说,把车停在楼道他也知道不对,搞不好别人搬家具时还会将车辆磕碰,但自己也有苦衷。
&&&&小区共有两个门,南门和西门,非机动车库位于最东边,靠近南门。而位于西边的几栋楼的业主,就距离车库较远,“菜市场不近,走路买菜一趟要十分钟,可我走路去车库取车也要十分钟,你说到底是取车呢还是不取呢?”同时,由于西边居民靠近西门较近,外出只需通过西门,再跑到东边车库取车不方便。
&&&&对此,物业一位工作人员简单回应,停车场位置、小区布局属于开发商设计问题。
&&&&现象:停车费太贵,车辆挤楼道
&&&&地点:瑶海区临桥苑小区
&&&&嫌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收费高,小区居民不愿把车停到车棚去,结果每到晚上小区一楼狭小的楼梯口就被电瓶车塞满。
&&&&私人承包,收费高于规定标准
&&&&小区居民介绍,临桥苑小区是个老旧的回迁小区,小区最初便设立了供大家停放电瓶车、自行车、摩托车的车棚,车棚现在承包给了私人。
&&&&约莫六十多岁的梁大爷,是临桥苑小区北车棚的一位承包人,据他介绍,车棚是物业承包给他们的,停车收费标准是他们自己根据运营成本制定的,“充电车位25元/月,不充电15元/月。”梁大爷说,车棚里总共就一百多个车位,每个月能收到两千多元停车费,但是除去要交的电费,最后也只有1000多元的收入。
&&&&小区居民王先生指出,根据《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普通电动车每月收费为7元,带充电部分由业主和物业协商,但是现在临桥苑小区的收费显然超标了。
&&&&靠收停车费来维持车棚运营
&&&&对此,小区物业沈姓负责人向记者吐槽,他说,其实不少回迁小区的车棚都存在这样的情况。的确,记者走访也发现,不少回迁小区内的停车费高于规定的标准。
&&&&沈姓负责人说,小区车辆管理难度大,车棚承包给私人,这样管理起来更负责任。而像临桥苑这样的回迁小区,物业其他项收费很少甚至基本没有,车棚这一块也只能靠收停车费来维持,“如果钱太少了,没人愿意承包这个车棚啊。”
&&&&物业说法:劝说经常无效,表示很无奈
&&&&记者就此项矛盾采访了多位物业管理人员,一位物业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一个段子:
&&&&记者问:“如何解决楼道内非机动车停放问题?”
&&&&答:“能说合肥话吗?”
&&&&回:“能。”
&&&&答:“嫩吗的,蛰胎、放刺。”
&&&&回:“能说普通话吗。”
&&&&答:“广泛宣传,提高业主素质,业主自然就不放了。”这位工作人员以调侃的口吻,道出了自己的无奈。他吐槽,这是物业管理的一个难点,“不少业主太自私,就顾自己方便,根本不考虑别人感受,而且劝说无效。”
&&&&通过调查,记者总结,目前,在楼道停车这件事上物业的做法主要有这样几种:
&&&&温和派:保证地下车库安全,这样,一旦有业主车辆停楼道丢失后,自然会想到车库的好处。
&&&&严肃派:对停靠楼道的车辆,强行上锁,给业主进行警告。
&&&&普遍派:在小区门口、楼道里甚至车辆上,广贴通知和告示,加强对业主的宣传。
&&&&出力派:将停靠在楼道的车辆强制移到车库或者其他地点。
&&&&部门说法:希望业主克服困难,服从物业管理
&&&&对于这样的矛盾冲突,蜀山区住建局物业管理和住房保障科何姓负责人表示,“应以业主自律为主。”他表示,这样的现象确实比较普遍,物业不少是以告知和引导为主,如果强制,反而会激发矛盾。所以,需要业主自觉。他说,业主生活在小区内也就是一个大家庭,不能只图自己方便,要顾及他人利益,服从小区物业统一管理。
&&&&针对临桥苑小区的收费贵问题,瑶海区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物业收费管理上分为是否社会化管理两种。而临桥苑这类回迁小区被划为非社会化管理范围,即以辖区居委会为主导来管理。“在这类小区的收费问题上,可参照《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但在政策上并无强制。”他建议,在具体收费问题上,业主可以跟辖区居委会协商,相互理解,协调定价。
&&&&经验借鉴:在相关人员见证下,搬走楼道车辆并对业主进行思想教育
&&&&曹胜,一位资深物管负责人,他曾在杭州有过多年的物业管理经验,目前在合肥继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他分析,目前非机动车楼道停放的问题,除去业主图方便,公民意识有待提高之外。确实也存在以上提出的一些客观原因。
&&&&车库较远、坡度陡的问题,这些可以归纳为前期设计时的问题。他说,不少开发商在规划设计时,出于成本、使用面积等因素考虑较多,无形中则忽视了后期的物业管理因素。在这一方面,他表示,有一些大型房产商在前期规划时就邀请物管人员介入,“这种未雨绸缪的做法是很科学的,一旦小区建成后想要整改就有难度。”
&&&&针对不少业主提出的再建地面停车场,在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首先,由于前期没有规划,后期改动,需要相关审批。其实,最难的还是业主这一关。因为要占用业主的公共用地,需要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还需要经过公示,“众口难调!”
&&&&他在杭州时,曾有过一套系统的做法:前期张贴告示,告知车辆停放在楼道内的危害。在业主代表或业委会代表的见证下,物业对停放楼道的车辆统一登记、拍照,集中将非机动车搬运至车库并统一上锁,然后业主在领取车辆的时候,再做思想工作。这样一来,效果还是比较明显,但是对物业管理的执行力以及业主的素质是一个挑战。
&&&&本报记者 琚园园 文/图 实习生 顾大局 通讯员 刘亮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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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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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车辆乱停放管理难 物业欲请交警开罚单引争议
小区道路管理存法律盲区 民革江西省委会“两会”期间建议完善相关法规及管理体系
【字体:&nbsp &nbsp 】&【】&&
中国江西网-新法制报
  核心提示
  &如乱停乱放汽车,小区物业将请交警来开罚单。&抚州市阳光城小区物业的一份特别通知引发了业主们的争议&&王先生称&小区乱停乱放由来已久,带来不便,保安拿他们没办法,最好就是执法部门来贴罚单,那就没人敢乱停了&;也有业主质疑,交警何来权力到小区&执法开罚单&?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机动车的停放问题由街面延伸到了小区,交警延伸职能是否可行?小区乱停放车辆的难题又该如何化解?这一话题甚至催生了今年省&两会&上的一份提案&&
抚州市阳光城小区内,车辆并排停放占据了一个车道
  劝阻乱停车被威胁&搞死你&
  &我要搞死你!&
  1月21日下午5时许,抚州市阳光城小区门口,一名男子正与小区保安高声争辩着,并说出凶悍之语。
  他们旁边停着一辆银白色的轿车,车子占据了小区的入口。
  原来,这名男子把车停在小区入口处,小区保安何年祥上前制止时,该男子说&买个东西马上就走&。
  但该男子并未及时离开,何年祥再次上前要求其将车靠边停放,以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男子不听,于是两人起了冲突。此时,男子停车后,已有几辆车被堵在了小区门口。
  争执了十几分钟后,怒气冲冲的男子才驱车进入小区内。
  何年祥称,这样乱停放车辆的情况并不是第一次遇到,好几次有人把车子停在小区入口处,人就跑了,有时不得不打电话请交警部门来拖车。
  身为抚州市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涂杰对平日里小区内的车辆停放管理工作有很多无奈,阳光城小区里车辆停放很乱,经常有业主把车停在非停车区域,阻碍其他车辆通行,物业只能进行劝阻,但很难管理。
  物业没辙欲请交警进小区
  1月23日,新法制报记者在阳光城小区内一栋单元楼前发现一辆白色汽车停在单元楼下,而不远处就有划好的停车位,小区的主要道路上也都有停车位。
  涂杰介绍,小区有一百多个公共停车位,可不仅是外来车辆,有些小区业主为了方便,也直接把车停在单元楼下,而各单元楼下并没有划停车位,这里是&不能停车&的。
  经常会有车辆被堵在小区内的业主找到物业要求处理,但涂杰有时也爱莫能助:&有的业主非要将车停在自家楼下,有时还堵住了别人家的车库门口。我们多次劝阻也没用。&
  据悉,车辆乱停放的现象很多小区都存在,南昌市红谷滩丰和花园小区没有设置地下停车场,业主的车辆只能停放在小区路面上。&现在春节还好一点,平时晚上车都走不了,&业主周先生称。
  一些小区的物业阻止车主乱停放,采取了放置水泥墩的方法,但收效甚微。更让物业公司担心的是,小区乱停车,导致&生命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突发疾病、治安事件等,消防车、救护车以及警车等均无法通行,后果不堪设想。
  由于车辆乱停放严重,今年1月8日,阳光城小区物业&一怒之下&在每个单元贴了份通知。
  通知称,为了维护小区道路畅通,接上级通知,今后交警部门将对小区内乱停乱放汽车进行整治,对于违规者,交警部门将按规定给予处罚(罚款扣分)。
  这份通知引起了业主们争议。
  王先生称:&小区乱停乱放由来已久,带来不便,保安拿他们没办法,最好就是执法部门来贴罚单,那就没人敢乱停了。&一李姓业主也称,小区的道路也是路啊,交警来开罚单挺合理的。
  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认为,交警开罚单没必要,自己也遇到过车被堵在车库或者路被堵的情况,但都在一个小区生活,沟通协调下就好了。
  也有业主质疑,交警何来权力到小区&执法开罚单&?
  张先生称:&交警到小区来开罚单不合适,这就相当于到别人家里来开罚单。&
  涂杰称,因为小区内乱停乱放太严重了,这个通知是物业采取的一个措施,一是提醒业主以后不要乱停放车辆,二也是&吓唬&一下他们。
  小区道路不适用于道交法
  物业公司邀请交警进小区执法是否可行?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邱晓峰称,物业公司张贴交警将到小区开罚单的通知是不妥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小区路面不属于道路范围,交警无权去小区开罚单。
  邱晓峰称:&物业可建咪表收费,就具体的交通标牌怎么设置等交通问题进行规划,在征求业主委员会意见的前提下,对交警部门提出业务咨询,我们会提出指导性意见。&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交秩中队民警陈长根也认为,交警部门处理居民小区内的车辆违法情况并不合理,阳光城小区属于一大队的管辖范围,但是小区公共道路并不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他认为,治理车辆乱停放的根本还是开发商设置停车位的比例,配件比例很关键。
  厦门大学法学院刘志云教授也表示,交警不能进小区开罚单,没有法律法规赋予其这个权力。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柱国则认为,小区乱停放车辆的治理是否可请交警部门来管理要看情况,如果小区具有公共性质,涉及公共利益,里面有公司、幼儿园等,交警可以介入管理;如果小区是单纯的私人居住,请交警来开罚单是不合适的。
  据涂杰介绍,小区内有好几家幼儿园和公司,人流量比较大。
  事实上,现在有很多小区属于半开放式的,小区中心地带有商铺。这类有公共性质的小区,公安交警部门是否可以延伸职能介入管理呢?
  政府要求交警消防介入小区管理
  据悉,江苏省公安厅2007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居民小区停车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交巡警部门应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内道路限速、禁停等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日常维护。派出所应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小区业主车辆和停车泊位基础台账;加强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管理,车辆进入小区后减速慢行、规范停车等。
  2013年11月,抚州市政府也出台了一份《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小区停车、道路管理对交警、消防部门提出了要求,其中提到要求相关部门做好防交通事故工作,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破坏消防设施及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此,抚州市房管局房政科科长喻德萍在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解决小区车辆乱停放问题,确实需要交警等相关部门的参与和协调,如对小区车位的规划等进行指导。
  抚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周福生称,目前国家对居住区停车位的标准是三户一个停车位,2010年后,抚州市对居住区建设的停车位配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每户达到拥有0.6~0.8个停车位。周福生介绍,如果确实是停车位配备不足的小区,只能进行有效管理,或者通过建设社会停车场等方式,来缓解停车难的状况。
  对于因为乱停乱放引发的问题,涂杰表示,政府出台文件给了物业便利,今后可以找相关的部门来配合,把小区的乱停放现象整治好。
  不过,王柱国认为,没有涉及公共性质的小区适宜于自治的方式解决,不适于政府介入的方式解决。
  江西&两会&提案建议完善相关法规及管理体系
  据了解,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祈福国际投资公司董事长彭磷基曾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并授权公安交警部门对小区内乱停放的车辆可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江西&两会&期间,民革江西省委会提交了一份《小区交通管理问题突出、亟待重视和关注》的提案,作为起草人,省政协委员许小欢经过调研后认为,小区交通矛盾突出有多重原因,最关键的是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不完善,存在法律盲区。现行&道交法&、&物业管理条例&中,都没有明确对小区道路交通和车辆的管理主体、职责、事故处理、责任承担等作出规定和办法导致,交警、物管、交管等方面对小区道路交通车辆管理职责不清晰。
  提案建议,应完善法规制度及管理体系。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或出台&小区道路交通和车辆管理实施细则&,或者在制订&道交法&、&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对小区道路交通和车辆的管理主体、职责、事故处理、责任承担、督查、奖惩等作出规定和办法。政府应协调公安交警、住建、房管等部门,将小区道理交通和车辆安全保障纳入城镇交通建设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体系,切实制定有关措施和办法并落实到位。
  提案称,应&优化小区道路、停车场所的结构布局,合理增设停车位,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的防治力度&。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机动车的停放问题由街面延伸到了小区,小区乱停放车辆已然成为社会问题,难题如何化解亟待法律有所作为。
  ◎文/图记者黄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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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用地变成停车位,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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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区,私家车数量远超小区建设之初规划的车位数量,为解决停车难,一些物业公司将小区公共用地变成停车位,并向业主出租收费。
原标题:小区公共用地变成停车位,谁说了算?本报记者 蔡洪坡 刘岚/文 霍艳恩/图生活方式的改变催生着新的物业矛盾,私家车的激增,使小区停车问题成为近年来物业矛盾中绕不开的话题。很多小区,私家车数量远超小区建设之初规划的车位数量,为解决停车难,一些物业公司将小区公共用地变成停车位,并向业主出租收费。物业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公共用地变身停车位,该谁说了算?个例调查◇新天地自然康城(石家庄市)业主反映:我们小区的绿地被物业改成了停车位,物业还收租金。绿地不是属于业主共有吗,业主在共有的区域上停车,物业收费合理吗?——— 石家庄市新天地业主记者调查:时间:17日上午10点地点:新天地自然康城小区记者一进小区大门,就看到小区活动室楼下有一片方砖砌的平台,砖台上停满了车辆,而在车底下记者发现了地锁。在砖台旁边竖着一个消防通道的指示牌,尽管上面写着“消防通道,禁止停车”,但还是有几辆车在此停泊。沿着主干道走进小区,在8号楼底下,记者同样看到了砖台上安装地锁的车位。下楼扔垃圾的刘女士告诉记者,楼底下安着地锁的车位是业主从物业租的,而自己没有租到车位,只能是寻找小区的空地停车。刘女士说,自己2005年搬来的时候,楼底下的砖台处还是绿地,后来随着车越来越多,绿地被规划成了停车位,并被物业出租了出去。记者在22号楼底下遇到了租到车位的叶女士,叶女士告诉记者,“每个月70元,一年就得800多块钱!”叶女士说,自己也知道这是公共用地,物业本不该画为车位再出租,但是停车位短缺,为了便利,还是掏了钱。叶女士还告诉记者,新天地小区二期项目是配有地下车库的,但是业主觉得车库很贵,不愿意购买,仍把车停在小区道路两侧。“便宜的车位也得十几万元,比车还贵,买不起啊!”物业说法车多车位少,无奈之举随后,记者来到新天地小区的物业公司——— 石家庄佳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记者以业主身份询问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是否还可以租到车位,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经没有车位了。记者问道,那些楼底下上着地锁的车位本属公共用地,怎么可以画为车位租给业主,工作人员没做正面回答。18日下午,记者致电石家庄佳安物业,物业公司的岳经理告诉记者,新天地小区目前有1200多户居民入住,据粗略统计,小区内有1200余辆车,而车位(加上二期、三期地下车库)仅有600个左右,“车多车位少,为了让大家停车,只好将公共用地画为车位。”而对于每月70元的费用,岳经理表示,“这是按照小区实际情况制定的。”◇尹泰东苑小区(石家庄市)业主反映:我是尹泰东苑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存在车位乱收费现象,去年每个车位每年300元,今年涨到了1500元,业主们意见很大,希望得到关注。——— 网友龙行云水间(微信反映)记者调查:时间:18日上午10点地点:石家庄尹泰东苑小区记者在尹泰东苑小区,看到小区道路一侧画上了黄线,占用了道路将近一半的空间,黄线区域内安装着地锁。如此,来往车辆只能在道路的另一侧行驶。在各个单元门口处的空地上也画着黄线,变成了停车位。走在小区里,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黄线划分的车位,原本紧凑的小区,显得更加拥挤。在小区路边擦车的马先生告诉记者,黄线标注的停车位是小区物业一个多月前划定租给业主的。谈起车位,马先生向记者大倒苦水,“前两天刚交了钱,一年租金1500元。不租车位就办不了出入卡,回不了家。”马先生说,以往小区居民都是在小区找空闲位置停车,办张出入卡,一年缴纳300元即可。而如今,突然涨成了1500元,“这么贵的停车费实在让人难以接受。”采访中,记者在小区单元楼前看到一张物业公布的办理机动车出入卡的通知,上面显示收费标准为每车每年1500元,并要求业主在15日到20日期间办理手续。物业说法:为了业主停车更加有序记着来到尹泰东苑小区物业,一位负责人表示,物业画定车位的做法是为了避免车主争抢车位,“车多车位少,业主为了车位常起矛盾。”对于每车每年1500元的收费标准,这位负责人表示是参照市场停车价制定的,“基本上是按照一天4块钱,一年就是1500元。”而对于记者小区公共用地能否画为车位的提问,对方表示,“不知道。”专家说法规划外车位收费归业主所有河北成功律师事务所霍继强律师表示,规划的公共用地要变更用途,首先要经过业主大会同意,需要征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然后再报有关部门审批。公共用地的经营收入应用于业主公共支出,用于公共设施维修。停车位收费标准要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随后,记者致电石家庄市物价局,经费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石家庄市2004年制定的住宅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对于小区建设初期规划的停车场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为70元/月,停车位为50元/月,而对于后期随着车辆增加,临时设立的停车位收费标准由物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自行商定,收取的费用由业主共同所有,并要公示费用使用情况。你问我答本期嘉宾王建立 河北新业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张新川 华盛通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海鹰 物业从业人员1、业主陈先生:车位租期到了之后,物业不让续租,说有人看上车位想购买,如果你买可有优先权,售价 6万元,后来又说这是租给你60年的租金。答:如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出售,不续租。如果规划不是车位,而是后来被改造成车位的,那么产权就属于全体业主,是否续租就应该由业主大会、业委会决定。不管6万元是租金还是购买款,都应该有个协议。如果是购买,业主可以转让。如果是租金,《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60年的租金明显违法。2、网友柠檬咨询:车辆停放在非出租出售车位中,出现剐蹭等问题,物业是否担责?答:物业提供的是公共服务,对业主专有财产没有保管义务,车辆出现剐蹭,物业不承担责任。但是在两种情况下,物业要负责:一是,《修订案》第五十四条“业主对机动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业主和车位、车库经营权人签订机动车辆保管合同。”如果合同有约定,物业要负责。二是,物业没有按照服务合同标准提供服务,造成业主个人财产损失,物业要负相应的责任。3、网友卡哇哇咨询:小区停车位、地下停车场归谁?收入归谁?答: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的车位、车库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果规划的就是车位,开发商建成后,就属于开发商。受开发商委托,物业可以经营收费,所收费用由开发商和物业约定决定。如果车位未经规划,而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要经过业主大会、业委会同意,否则物业不能更改为车位,更不能收取费用。大家支招参与方式:登录燕赵都市网燕阵石家庄:点击“一起聊聊物业那点事”,参与话题讨论;http://bbs.yzdsb.com.cn/thread--1.html微博参与:关注燕赵都市报官方微博(@燕赵都市报),参与话题讨论:#一起聊聊物业那点事儿#,还可以直接@燕赵都市报或私信我们都可以。微信参与:请您打开微信扫描右侧的二维码,关注燕赵都市报官方微信,直接把您的遭遇和建议反馈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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