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名下的买房子挂到别人名下被法院拍卖需要通知丈夫否? 原因是妻子为她爸把买房子挂到别人名下签给了银行做贷款担保, 现在被法院

贷款人逃跑,担保人跟妻子被银行起诉到法院,妻子和她父亲共同拥有一套房产(该房产是她父亲名下唯一住房_百度知道
贷款人逃跑,担保人跟妻子被银行起诉到法院,妻子和她父亲共同拥有一套房产(该房产是她父亲名下唯一住房
贷款人逃跑,担保人跟妻子被银行起诉到法院,妻子和她父亲共同拥有一套房产(该房产是她父亲名下唯一住房)请问这房子会被法院查封吗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我有更好的答案
1、贷款人逃跑,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妻子父亲的唯一住房不能处置。《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2、担保人妻子与担保人的共同财产可以被处置抵债。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作出一般性规定,除列举的特例外,夫或妻在婚姻关系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除法定的特殊情形外,夫或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当然也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3、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4、《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5、根据司法解释,可以明确,实质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自然应当共同偿还;实质并非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亦即个人债务,只要夫妻一方不能证明存在法定的例外情形,也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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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因为夫妻双方均被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妻子需要承担责任,那么法院可以查封妻子的财产包括与别人共有的财产。
该房产没有做过抵押
根据规定,没办理抵押的唯一住房可以查封,不拍卖
那他在福建当地很多房产。我关心的这套房产是上海的。如果真要查封。是不是会现有就近原则
如果当地房产满足法院要求,一般就不去外地
所以真要查封到这套房产也需要时间的对吧?那么查封是先派对方律师来上海这处物业了解情况再查封吗
需要时间,一般是原告或者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由法官出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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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根据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只能查封被告名下的财产。
贷款人是用这套房子做的抵押吗?如果是的话这位父亲有木有在抵押书上签字?
如果女方父亲有签字 这份合同 那就会 如果没有 就不会
不会,那不是他名下的法院也没权利支配。
法院最多之内查封担保人名下的财产,其他的法院没有权利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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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离婚可骗贷700万?想多了!
  晨报记者 谢 磊
  新年过后全国楼市的突然火爆,不仅让众多的买房者措手不及,也给段子手们提供了灵感。社交网络上日前疯传这样一条所谓的“终极秘籍”:夫妻假离婚后,价值700万房产以1000万元交易给另一方,首付300万贷700万。无论房价涨跌都能规避风险。真有这样的无风险获利吗?没那么简单。
  假离婚:容易被拒贷
  假设夫妻俩在北京有套房,老公把房子只写在老婆名下,然后假离婚。现在这套房子的市价为700万元,老公让老婆把房子1000万元卖给他,首付300万元,贷款700万元。这样,夫妻俩继续住着房子,手里却多了700万元。这700万的现金,既可以拿去做投资,用投资收益来偿还房贷,也可以拿去继续炒房,一线城市楼市火爆,而700万的现金足以支付一两套房子的首付,成倍扩大收益。看看所谓“秘籍”是如何应对风险的:如果房价大跌,丈夫就不还房贷了,让银行把房子拿走。这样夫妻俩的房子在高位变现,而银行承担坏账;如果房价继续涨,丈夫还可以在适当的时候真卖出去,再赚差额。这样不管涨跌,稳赚不赔。
  从逻辑上看,这条“秘籍”似乎是成立的。但现实中真有这么理想化的模式吗?“至少在我看来或是在我的实际操作中,这是不可能的!”某银行一名从事信贷工作多年的人士琳(化名)直截了当地表示,“这是外行人的外行话,现实是骨感的。”
  琳告诉记者,首先通不过的,便是交易双方“前夫前妻”的关系:“都当银行是傻子吗?这样明显的关联交易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琳表示,房贷审批需要提交包括结婚证、身份证等在内的多项资料,婚姻关系一目了然,遇到这种有关联交易嫌疑的贷款,银行直接就拒贷了。现实情况下,更多的是亲戚、朋友之间的假交易,但这类交易即便通过贷款审核,其总量也是占整个房贷比例的极小部分。
  “退一万步讲,哪怕真的让你蒙混过关了,你能保证亲戚、朋友之间不会因为利益的冲突而翻脸吗?即便是夫妻之间都不能保证不会假戏真做,更何况紧密度更低一些的亲戚朋友。真发生这种事情,跟净身出户完全没区别了。”琳告诉记者,现实情况下确实有夫妻假离婚进行房产交易,但这种做法往往是为规避限购、限贷的政策,而非是为了从银行套取资金。
  做高房价:通不过审核
  将市场价700万的房子做高到1000万成交,同样通不过银行审核。
  以上海为例,近年来楼市的持续上涨以及相关契税、个税等交易环节的存在,上下家在过户中普遍采用的是做低房价,做高房价尤其是如此大幅地做高,琳表示现实中从未碰到过。
  她解释,二手房的交易,银行首先会有自己的风控系统,每个信贷员也会对涉及楼盘的成交信息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和调查。房贷的金额依据评估价而定,而不是双方的成交价。“有些银行会通过第三方机构对房价做一个评估,有些银行则是自己的信贷员对房价做评估。”她告诉记者,为控制风险,评估价格通常会略低于市场均价。若交易双方的成交价远远高于市场价,银行心知肚明这样的单子存在猫腻,正常情况下绝不会批准。
  不久前刚刚通过某外资银行贷款买了套二手房的刘小姐告诉记者,她这套房子的市场价是800万,需要贷款400万,首付五成。“当时材料提交到银行,不仅有律师到场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款,还有第三方的评估机构到现场评估房子的价值。”刘小姐说,当时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就表示,评估价会比市场价低一点,但因为自己首付比例较高,因而不会受到影响。
  记者从沪上几家银行了解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都按照“交易价、评估价取其低”计算。也就是说,即使双方按1000万元提交购房合同,银行实际的评估价值也会低于700万。
  银行流水:另一道关卡
  上述障碍之外,银行在房贷审核中,还有一道银行流水或是纳税证明的关卡。
  假设1000万的房子纯商业贷款700万,贷款期限30年,利率为基准利率4.9%,每月需还贷的金额为37150.87元。按照银行普遍实行的贷款基本要求,即便这名贷款者除房贷之外再没有其他负债,则他每个月的收入必须达到还款额的两倍,即每个月收入7.43万元,银行才会通过审核。而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一月收入是不现实的。
  “所以,银行在审核时都会要求提供收入证明,有些银行还会要求提供流水。”一家国有银行的信贷员告诉记者,以她所在的银行为例,一些资质比较好的客户,如公务员、500强企业等不用提供流水,但也需要公司证明。而对于普通贷款人,要考察其所在的公司和行业背景,虽然每家银行有不同标准,但信贷员都有自己的分析判断。即使没有具体标准,但为了降低风险,如果收入和信贷员的判断不符,就会要求贷款申请者提供提供流水和税单等更多证明。
  “刚刚我就接过一个案子,一名银行普通工作人员,1989年生的,提供的收入证明是月收入2.9万元,我就觉得可疑,要求提供进一步资料,果然提供不了。”这名信贷员表示,目前流水和税单确实都有包装做假的可能,信贷员一般会要求出示网上流水单,这样可以在网上通过验证码核实。“材料的真实性都由信贷员考核,并要在每份文件上签名,绝不是可以蒙混过关的。”
  记者从数家银行获悉,银行在房贷业务上有严格的风险控制流程,信贷的最终审批权也不掌握在业务员手中,上述模式要成真,必须整套业务流程全部买通,否则根本不可能出现。
  算上税费:即便成真也赚不多
  再退一步,假设所有环节全部被打通,700万的房子真的贷到了1000万,就真的划得来吗?我爱我家上海公司副总经理俞静以该房“首套房、不满五年”为前提,简单算了下成本。
  按照新政,上海适用“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也就是说,契税方面需缴纳15万元。个人所得税方面,满五唯一可以免征,不满五年或不唯一则相应征税,普通住宅按房价1%,非普通住宅收2%。以1000万的成交价,这套房子只能归作“非普通”,个人所得税为20万。目前,上海实行“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做法,营业税税率为5.65%。假设买入时房价为500万,差额就是500万,税费为28.25万。因此,这套房的一次交易成本已经达到63.25万元,其实际到手为636.75万元。
  如果将这笔钱用于购买保本理财,年化收益率约3.4%,一年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5.2%以内,收益较高但风险同样较高的P2P理财,平均年化收益率目前也降至了10%以内。记者取中间值7%计算,年收益为44.57万元。
  而在房贷支出方面,上述每月还款额37150.87元。以此计算,年还贷金额为42.11万元,盈余2.46万元。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房价大跌就不还房贷,让银行把房子拿走”,这一想法也是比较天真的。“在国内并没有‘断供’概念,妄图像香港那样将房子丢给银行脱身,那是不可能的。”法律界人士指出,断供不仅会对个人征信造成污点,而且房子在被法院拍卖后,不足以偿还银行借款的差额部分,银行仍会向买房者追讨。也就是说,如果银行只将这套房子拍卖了400万元,剩余的300万元贷款及相关的违约金、滞纳金仍会向贷款者追讨。
责任编辑:吴易抒 SF162为贷款 儿子抵押了老爸的房产_新闻中心_新浪网
为贷款 儿子抵押了老爸的房产
  晨报讯 “我一没欠钱,二没得罪人,莫名其妙就惹上了官司,法院还要拍卖我的房子呢。”昨日下午,刘老汉致电晨报“冒大姐调解热线”称,仅仅因为他不愿意出庭,他的一套房子就被法院及银行合伙给“坑”了。听了刘老汉的叙述,记者发现“坑”了刘老汉的不是银行和法院,而是他自己的亲儿子。
  今年70岁的刘老汉原在农村有一处老房子,2000年,房子拆迁,刘老汉一家分配到两套房子。刘老汉有一个儿子,尽管老房子的产权是自己的,刘老汉仍按照农村的习俗,将一套房子分给了儿子,刘老汉和老伴住另一套房子。分房后第二年,儿子辞了工作,做起了生意。本想从此赚大钱,但到最后不仅血本无归,连房子也贴了进去。很快,儿媳与儿子离婚。
  老婆走了,房子没了,儿子将十多岁的孩子交给刘老汉,自己成天在外不回家。刘老汉和老伴仅靠每月300多元的低保过日子,还要照顾正在念书的孙子。一天,儿子回来对刘老汉说,房产证到期了,要去办理换证手续。刘老汉没有多想,便将房产证给了儿子。此后,刘老汉一直没有看到儿子拿回新房产证。每次打电话问,儿子总是支支吾吾,一会说还没办好,一会说马上就可以领了。后来,儿子也不回家了,打他手机也关机了。
  去年11月,刘老汉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告知要去法院打官司。“我一没欠钱,二没得罪人,怎会突然惹上官司呢?”刘老汉接到传票很是纳闷,通过调查,他才知道自己的房子已经被儿子抵押给了银行。儿子向银行借了12万元,一直没还,到现在连本带息近15万之多。虽然搞清了事实,但刘老汉认为自己根本没有抵押房产,坚决不理银行和法院的再三催促,就是不愿前往法院应诉。最终,法院作出了缺席判决。银行为了追回贷款,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拍卖该房产。而此时,刘老汉才慌了神,认为自己被“坑”了。
  江苏怀德律师事务所朱小涛律师表示,刘老汉的儿子冒用刘老汉的名义与银行签订的房产抵押合同是无效的。依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刘老汉未在该抵押合同上签字,合同上的所谓“签字”并非刘老汉个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其属于无效合同。刘老汉收到法院传票后,应及时征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积极答辩应诉,并提出自己的抗辩理由保护房屋所有权。但刘老汉没有对其重视,而是选择了不出庭应诉,放弃了自己对该案的抗辩权,也就相当于承认了银行的诉讼请求。法院在此情形下判决银行胜诉,是合理合法的。
  朱律师表示,刘老汉的案件事实虽然内有隐情,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法院判决的依据是原被告双方提出的理由和抗辩以及双方就此提供的相应证据;刘老汉在缺乏法律知识的情况下,忽视了出庭抗辩和举证的权利,也就放弃了自己对房屋的合法权利,才造成了如今房屋将被法院拍卖的局面。
  作者: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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