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减持新规不断减持是不是意味着公司业务已经

作者:影视达人&&时间:今天&&
以前坚定看好柳工,现在建议散户兄弟们高位出货。原因,A股要暴跌了。A股结构性泡沫已现 上市公司大股东疯狂减持 10:14:26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韩迅手机看新闻保存到博客  10家公司6月“邂逅”监管函  自大盘指数开始冲击5000点之后,上市公司的各路“大小非”都开始疯狂地选择“落袋为安”,尤其是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减持行为已经到了“慌不择路”的状态,这也就使得违规减持者比比皆是。  6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两份监管函分别给了科泰电源(300153.SZ)和金力泰(300225.SZ),涉及的事由均是“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近期超比例减持,并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案例,在这场“看谁跑得快”的竞赛中,6月1日到9日,深交所已经发了10份关于违规减持的监管函,涉及10家上市公司的股东或高管。  “如果出现越来越多的‘大小非’违规减持的案例,这种市场风险已经不言而喻。”一位基金经理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市场的结构性泡沫很高,泡沫主要集中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现在很多投资者都在赌,自己能在泡沫破裂之前比别人先跑掉,而这种超比例违规减持的案例集中出现已经意味着泡沫就要破裂了。”  大股东“着急”套现  金力泰5月18日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政于-15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截至公告披露日,吴国政已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8%。  深交所的监管函明确指出,吴国政超比例减持,并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6月9日致电金力泰,其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深交所的监管函主要是指“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国政在累计减持到5%比例的时候,就应该停止交易并编制权益变动书并进行信息披露。”  实际上,在本次减持之前,吴国政已经累计减持了占金力泰总股本4.58%(即6.88%-2.30%)的股权,这意味着吴国政在5月14日的减持比例只能有0.42%,即吴国政减持到110万股左右的时候就应该停止。但吴国政在5月14日和15日分别减持了300万股。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吴国政“在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5%时,应及时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且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科泰电源5月26日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科泰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科泰控股)于-25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9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约2.8125%。  深交所的监管函明确指出“科泰控股在近期超比例减持,并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出现违规减持。”  这是因为自上市以来,科泰控股累计减持比例为5.9375%,这意味着科泰控股在5月22日减持300万股之后就达到了累计5%的比例,从5月22日晚到5月25日,科泰控股有足够的时间发布权益变动书,但是它不仅没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反而“变本加厉”地选择在5月25日继续减持300万股。  科泰电源直到5月25日晚才对外发布了控股股东减持的信息,而这份公告中却明确写着“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当21世纪经济报道6月9日致电科泰电源的时候,一位工作人员以董秘杜晟华不在为由,拒绝解释控股股东违规减持的行为。  同样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减持的还有松芝股份(002454.SZ),该公司在6月2日被深交所出具警示函,涉及事由就是“公司控股股东陈福成减持股份达5%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及披露义务,违规继续减持。”  松芝股份5月26日发布的公告显示,日至日,陈福成累计减持松芝股份股票万股,减持比例为5.91%。  “因为实际控制人在减持的时候多数选择整数股份进行大宗交易,如400万股这样,这就导致减持超比例的一个主要原因。”松芝股份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6月9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种减持方式一疏忽就容易减持比例达到5%以上,“公司以后会加强这方面的信息披露。”  “小非”同样问题多  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套现“慌不择路”一样,部分上市公司的“小非们”同样选择违规减持。  今年6月以来,被深交所发监管函的“小非”达到4家,涉及4家上市公司,其中国兴地产(000838.SZ)涉及事由是“公司5%以上的股东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融达投资)超比例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卫宁软件(300253.SZ)是“股东刘宁超比例减持公司股份”、涪陵榨菜(002507.SZ)是“持股5%以上股东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兆长泰)减持股份比例达5%时未及时履行披露和告知义务,违规继续减持”、嘉兴丝绸(002404.SZ)是“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减持公司(下凯喜雅国际)股份比例达5%时未及时履行披露和告知义务,违规继续减持”。  根据国兴地产6月2日公告显示,北京融达投资于日至日累计减持万股,占国兴地产现有股本的5.68%。  东兆长泰减持涪陵榨菜的日期分别是4个交易日,即4月14日、24日、28日和5月28日,分别减持201.82万股、309.24万股、397.98万股和516.44万股,占比为1.00%、1.53%、1.98%和2.56%,合计减持达到7.07%。  同样,凯喜雅国际于日至日期间累计减持2股嘉兴丝绸,占公司总股本的6.34%。  刘宁减持卫宁软件的案例较为特殊,日至日,刘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卫宁软件1830万股,累计减持比例为4.94%,加上因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因素而被动稀释的持股变动0.3%部分,刘宁累计持股变动比例就变为5.24%。  上述基金经理认为,之所以“超比例违规继续减持”,“无非两种原因,一是疏忽,在大比例减持中忘记计算原先累计减持比例;二是明知故犯,有些机构就是故意在股价高涨的时候拼命减持,即使知道违规也要减,否则一旦大比例减持公告发出会影响股价,进而影响到他套现的价值,更何况违规减持也没啥严厉惩罚,无非是个监管函而已。”  在他看来,违规成本太低是“超比例违规继续减持”近期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外,上市公司高管违规买卖股票也是近期深交所下发监管函的一个重点,仅6月以来就达到3起。  6月4日,沈阳化工(000698.SZ)的涉及事由是“公司副总经理李春明违规卖出其所持的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6月1日,五粮液(000858.SZ)是“公司副总经理叶伟泉敏感期(2015年一季报披露前30日内)卖出16000股公司股票”;6月1日,奥瑞金(002701.SZ)是“公司监事马斌云配偶在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窗口期违规交易公司股票”。  WIND数据显示,5月限售股减持市值合计1090.64亿元,而6月1日到8日的减持市值就已经达到410.10亿元,可见上市公司的“大小非”们减持行为的加剧。  再加上6月以来深交所频繁出具的关于“超比例违规继续减持”监管函,对于目前结构性泡沫已经存在的A股市场来说,“大小非”作为产业资本,其行为模式受资本市场影响较小,只有其对宏观经济增长和市场前景的看淡,其持筹的意愿才会自然被弱化,因此,资本市场的每一次利好政策就成为其“慌不择路”出逃的契机。明天(周四)开启连续暴跌之旅明天(周四)开启连续暴跌之旅“如果出现越来越多的‘大小非’违规减持的案例,这种市场风险已经不言而喻。”一位基金经理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市场的结构性泡沫很高,泡沫主要集中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现在很多投资者都在赌,自己能在泡沫破裂之前比别人先跑掉,而这种超比例违规减持的案例集中出现已经意味着泡沫就要破裂了。”任何见顶第二天都不会出现暴跌大盘在见到4986点之后,当天即出现剧烈调整。可是这样调整的幅度虽然猛烈,可是时间并不长。而在上周五大盘以一根十字星的方式突破前高,短期已有双头的技术特征。本周开始大盘虽然在银行、煤炭等多个权重的轮流拉升之下连续刷新高点,可是即便在大盘权重如此迅猛的拉升之下,可股指倒显得有些“不为所动”,昨日沪指刷新高点的一幕更是把这样的情况演绎到了极致,周二沪指虽然再次创下新高,可是新高点位只比周一高了一个点,大盘短期上攻动力衰竭已是不争的事实。从消息面来看, MSCI明晟公司当地时间6月9日在日内瓦公布2015年全球市场分类评审结果,称中国A股处在纳入其全球基准指数的轨道上。MSCI明晟公司将和中国证监会组建工作组帮助处理遗留问题,MSCI明晟公司宣布一旦其指出的问题解决,就可能宣布将中国A股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A股未被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直接导致了今日早盘的大幅低开,不过大盘在低开下探之后并未持续走低,而是展开震荡走高的行情,这让短期内看空的人有些动摇,下文中笔者将娓娓道来,其实大可不必有这样的想法。从盘面上来看,今日整个行业板块出现了普涨行情,几乎9...任何见顶第二天都不会出现暴跌大盘在见到4986点之后,当天即出现剧烈调整。可是这样调整的幅度虽然猛烈,可是时间并不长。而在上周五大盘以一根十字星的方式突破前高,短期已有双头的技术特征。本周开始大盘虽然在银行、煤炭等多个权重的轮流拉升之下连续刷新高点,可是即便在大盘权重如此迅猛的拉升之下,可股指倒显得有些“不为所动”,昨日沪指刷新高点的一幕更是把这样的情况演绎到了极致,周二沪指虽然再次创下新高,可是新高点位只比周一高了一个点,大盘短期上攻动力衰竭已是不争的事实。从消息面来看, MSCI明晟公司当地时间6月9日在日内瓦公布2015年全球市场分类评审结果,称中国A股处在纳入其全球基准指数的轨道上。MSCI明晟公司将和中国证监会组建工作组帮助处理遗留问题,MSCI明晟公司宣布一旦其指出的问题解决,就可能宣布将中国A股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A股未被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直接导致了今日早盘的大幅低开,不过大盘在低开下探之后并未持续走低,而是展开震荡走高的行情,这让短期内看空的人有些动摇,下文中笔者将娓娓道来,其实大可不必有这样的想法。从盘面上来看,今日整个行业板块出现了普涨行情,几乎9...尾盘杀跌,明日暴跌。融资规模已经触及25000亿元人民币的天花板,下跌很可能出现多杀多的踩踏事件(连续暴跌)。尾盘杀跌,明日暴跌。建议高位出货,最后提醒。最后提醒。顺便说一句:我从来不是庄托。你们结合发帖时间可以看一看我以前发的帖。呼吁一切非法收入派发给亏损股民——中小股东们,看好公司投入资金不是要他们的资本潜逃的,这里也反映了全流通的管理弊病。股民的钱拿来是投资科技发展的,不是供资本家们据为私有的你的确不是托,因为你这种简单思维,错误逻辑就不配当托。人家涨了几倍的股票,高管减持太正常了,你是高管你也会。但这个和柳工暴跌有几毛钱关系。就算大盘跌到3400点,柳工还是跌不破15元。看看月线吧。主升浪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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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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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适用本规定。
  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五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第九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第十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该股东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统一制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场内场外股权质押登记要素标准,并负责采集相关信息。证券交易所应当明确上市公司大股东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发生平仓风险、解除股权质押等信息披露内容。
  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规定。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减持股份的,证券交易所应当视情节采取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和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措施;情节严重的,证券交易所应当通过限制交易的处置措施禁止相关证券账户六个月内或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减持股份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超过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比例,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未按照本规定减持股份,构成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中国证监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反本规定减持股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 2016 年 1 月 9 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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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锗业大股东3年减持15已 背后有故事还是迫于现实?
  若在四年前,云南锗业(002428.SZ)可谓光芒四射:一纸订单的供货量,相当于当年全球年产量两倍之多;军工板块计划已经宣布,且蓄势待发;两项明星业务投产在即,太阳能和红外光学产品的生产线已经落地,并预期在两年后大幅释放产能。
  然而,四年后的今天,云南锗业的光芒已然暗淡。7月29日,云南锗业(以下称云锗)发布业绩公告:2016年上半年净亏损3649万,比上年同期下滑165.02%。实际上,云锗的业绩已经连续两年下滑,多条生产线未达预计效益,6家子公司净亏损,其中北京中科镓英企业被公司收购之后又以低价售出。
  然而,正是在公司看似最辉煌的时候,云南锗业开启了减持之旅。公司最大股东包文东,在2013年辉煌的业绩之下开启连续减持,3年时间里,拿走约15亿现金。
  概念与现实
  四年前的云南锗业看上去前景无限。
  2012年6月,上市两年的云锗,巨额订单已拿在手。一纸《锗产品供应合同》合同,云锗约定向汉能集团供货375吨二氧化锗,六年为限。根据美国USGS测算数据,若折算成金属锗,供货量相当于2011年全球产量的两倍多,这在业内赚足了眼球。2014年至208年,仅凭这一单生意每年能为公司实现2.55亿元销售收入。艳羡的目光下,云锗两大明星项目投产在即,红外光学锗镜头工程建设和高效太阳能电池用锗单晶及晶片产业化建设,不久后,一项募投9547万元的“砷化镓单晶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预计实施,项目以18个月为期,建成后,将带来砷化镓抛光晶片80万/年和单晶材料373公斤/年的生产能力。该材料在集成电路业市场需求强劲,未来用作“量子芯片”,随着量子计算机的发展,材料更有价值翻倍的可能。
  同年,公司开始申请军工资质认证。认证一旦到手,意味着切入军工领域,拥有军用装备的生产、研制和供货资格。当前,红外锗系列产品中军事应用占比最大,除用作单兵红外热像设备,还有战车载具、飞机、舰船的红外装备。凭借公司红外锗产品,云锗前方,业界认为是一片军工蓝海。
  但就在蓄势待发之际,云锗的脚步似乎开始停滞,同时股东减持开始一发不可收拾。2013年公司突破上市以来业绩新高,正值锗价攀升,行业回暖,云锗的最大股东开始首轮减持,连续三次,拿走3.53亿元资金,最终让出4.14%股份。
  减持的大门敞开后,尽管每每承诺半年或一年内不再减持,但期限过后,又是一则减持公告。2014年5月开始,大股东减持两次,拿走4.14亿。
  2015年股灾爆发前一个月,包文东减持股份拿走5.99亿。面对A股市场深度下跌,包文东及公司内十名高管,只拿出1.33亿元进行增持,还不足减持拿走的四分之一。2016年,股灾已过,大股东减持仍未停止。7月8日又一则减持公告,2.2亿金额被拿走。
  三年减持的背后,包文东从股票中拿走约15亿现金,云锗的脚步也日渐迟缓。
  云锗的财务数据表明公司正在走下坡路。从亿元的营业收入,下降到2015年的4亿元;期间,2013年利润总额1.5亿元,而2015年仅一个季度净亏损7799万。子公司中,全年有6家出现亏损,其中来自北京的中科镓英企业,至2014年达到净亏损773万,后被公司卖出。进入2016年,公司预计半年度亏损万。
  与持续减持对应的是:其业务板块的新进展也不如预期。“大幅释放产能”的誓言犹在耳畔,但事实是,直到2015年,两大明星项目仍未达到期待中的效益。红极一时的砷化镓工程进展缓慢,仍未投产。该项目得到券商机构及投资者高度关注,“何时量产?几时落地?”,公司被屡次询问,但无论面对投资者还是股民,包括接受经济观察报的采访,公司答案是:“项目本身没问题,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只是行政许可、安全生产、环保资格还没未得到审批。”
  记者就该项目审批情况向相关部门求证。昆明市环保局人员告诉记者,砷化镓项目早在2014年12月就已通过环评审批。对于安全生产认证问题,昆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业管理处人士对记者表示,“企业项目投产需通过安全生产认证”这一说法本身不正确,企业是否投产、何时投产与安全审查工作并无关系,是否通过许可和审查,是由企业自身项目建设及验收情况决定的。
  相比前几项业务,军工板块的实现仍然是一个预期。历经4年左右的认证,终于在近期得到通过认证的消息。但云锗自己也强调:这并不代表公司已有实质性订单。
  真实的云锗
  云南锗业的实际控制人是云锗董事长包文东及其妻子吴开慧。通过直接持有及间接通过云南临沧飞翔冶炼公司持有股份,在经历了多次减持之后,目前持股约20%。
  包文东是东兴实业集团的董事长,而东兴实业是临沧一家地方企业。2003年,包文东从临沧市政府接过一家濒临停产的国有企业,这家来自云南临沧地区的冶炼厂,就是云锗的前身。后来的云锗急速狂奔,2010年6月,企业现身深圳中小板的同时,也将董事长包文东推向胡润百富榜前列。
  面对连年下滑的业绩,云锗有自己的解释:公司大量外购锗原料进行生产,而目前原料价格较高。那么,坐拥巨大储量的企业为何选择外购原料,这一点,董秘金洪国对经济观察报表示,一方面,目前公司的保有储量,理论上会在20年内用完,这样做是为保护资源,因为资源并非布局重心,公司真正的方向在下游深加工领域。而外购的另一重心思,是以大量外购整合供给端市场,“中国储量排世界第二,但也供给着全球80%的原料,这种秩序并不合理。”董秘金洪国如是说。
  业绩下滑的同时是股东连续不断的减持行为。尽管公告称是国资委要求,但这是否意味着大股东对公司的未来存有疑虑?大股东屡次减持的真实原因究竟是什么,经济观察报记者特向包文东本人询问,但至发稿,仍未予回应。
  在公司管理层方面,2016年以来,云锗两名董事离职,其中一位董事程辉明来自云南省核工业209地质大队,自2002年已在公司任职14年。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部分投资者关注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官方给出的答案是“暂无计划”,公开资料显示,公司自上市以来确未实施股权激励。
  公司上市6年以来财务数据显示,随着公司加速布局和扩充产品线,销售费用不升反降。自年销售费用为600万元以上,至2013年,费用同比下降一半。对此,在经济观察报记者问询下,董秘金洪国给出解释:基于业务特点,销售费用原本占比就小,多花在锗产品的特殊包装费用上,至于产品营销方面历来较少,锗产品作为小众商品,行业供需比较集中,直观来说,买方市场内仅有几家用户,不适宜进行大范围推广。
  部分投资者仍然认为公司的销售费用应该加大。近期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中,部分人提出公司近年对募投项目的推广不够重视,对宣传营销不够重视,甚至提醒公司定期维护和更新官网等。另一边,部分投资者催促公司进行资本运作,希望公司能加快脚步,积极对外寻找收购标的。
注:本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主办方欢迎投资者的广泛意见,但为了共同营造和谐的交流气氛,需提醒投资者的是,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内容不得含有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攻击性的、缺乏事实依据的和违反当前法律的语言信息,相关重复问题不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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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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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稳定,日证监会公告〔2015〕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已经到期。为实现监管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市场自我调节作用,制定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减持规定》),自日起施行。[1]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主要考量
《18号文》出台后,因及时暂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有效缓解了集中抛售压力,对引导股票交易恢复供需平衡、重塑投资者信心产生了正面作用。
《18号文》是为应对市场非理性下跌发布的临时性措施,随着市场由剧烈异常波动逐步趋向常态化波动,有必要总结经验,尽快出台监管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的长效机制。为防范大股东、董监高集中、大规模减持冲击市场,并依法保障其转让股份的权利,我会遵循“疏堵结合”的思路制定了《减持规定》,通过完善配套机制,引导大股东、董监高依法、透明、有序减持。
为既避免《18号文》到期后出现减持高峰,稳定市场预期,又兼顾中长期供求平衡,满足大股东持股适度合理流动的需求,《减持规定》要求: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减持规定》重点就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这一特定途径减持股份作出细化要求,且受限范围不包括其通过二级市场购入的股份。董监高减持股份,完全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严格执行。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主要内容
一是区分拟减持股份的来源,明确了《减持规定》的适用范围。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适用《减持规定》,但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
二是遵循“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设置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减持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三是根据各种股份转让方式对市场的影响,划分不同路径,引导有序减持。《减持规定》在针对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设置减持比例的同时,为其保留了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途径。
四是完善对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约束机制。一方面,为切实强化大股东对公司、中小股东所负责任,《减持规定》从上市公司及大股东自身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两个角度设置限售条件。另一方面,根据“权责一致”原则,《减持规定》从董监高自身违法违规情况的角度,规定了不得减持的若干情形。
五是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合法、有序减持。一者,《减持规定》设置“防规避”条款,专门遏制相关主体通过协议转让“化整为零”、“曲线减持”。再者,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减持规定》区分不同情形,从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和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两个层面,明确了监管措施和罚则。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有关事项
由于《减持规定》在现行证券法律体系下,对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进行了规定,有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化解恐慌情绪。
《减持规定》出台后将不会出现“减持潮”;引发市场大幅下跌的说法没有根据,投资者应当理性看待、审慎甄别。出台《减持规定》,并不意味着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等“国家队”即将退出,其稳定市场的职能也不会发生改变。今后,我会将继续把稳定市场、稳定人心、防范系统性风险作为目标,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为落实《减持规定》,沪深交易所陆续出台相关配套细则,为大股东依法、有序减持提供规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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