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可以强行收回吗

国有农场能否收回承包出去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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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农场能否收回承包出去的土地
国有农场能否收回承包出去的土地
09:48:26 && 来源: 中国土地 && 作者:
某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养殖业、种植业、加工业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下辖A饲料有限公司、B种禽有限公司、C农业育种有限公司。总固定资产1.2亿元,年产值达1.5亿元。2014年,集团下辖的C农业育种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拟与甲国有农场进行合作,承包其900余亩土地设立育种田,以推广对北京0045号小麦育种的种植。由于C公司从未承包过国有农场的土地,于是与甲农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承包合同,后由于政策变动,甲农场土地被收回,因而与C公司产生法律纠纷。请问:国有农场的性质是什么?上述土地承包关系是否合法?国有农场是否有权收回土地?
本案主要涉及国有农场的性质、国有农场土地的承包及收回等问题。一、关于国有农场的性质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有农场属于国家所有,只有代表国家的政府部门或者得到国家授权的机构或个人才有权处置该土地。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国家所有的农用地实行承包经营的,可以参照《物权法》的规定。
二、关于C公司与甲农场之间的承包关系是否合法
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确定给直接使用土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但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C公司若要从甲农场取得土地使用权,应首先确定甲农场具有土地使用权,即应确保甲农场具有法人资格。如果甲农场没有法人资格,其土地使用权就可能有瑕疵,该公司就要对该权利瑕疵承担相应的风险。
在甲农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C公司的上级单位农牧集团作为独立的法人就可以再次承包,其依据就是《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三、关于国有农场是否有权收回该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国有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所以双方可自行约定承包期限。而《合同法》规定,不定期合同的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本案中由于农牧集团没有与甲农场约定合同期限,因此甲农场有权单方解除该承包合同。
实践中,为了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合同双方最好明确约定承包期限,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四、关于国有农场被收回的补偿问题
如果在承包期限内,国有农场被收回就会涉及土地补偿问题。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但须要注意的是,C公司可能无法取得所有补偿费用。因为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收回国有农场农用地有关补偿问题的复函》中指出,土地补偿费归于国有农场,安置补助费给予国有农场职工或负责安排就业岗位的国有农场。据此,C公司能依法取得的补偿费只能包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但须注意的是,合同双方可以在承包合同中约定:若土地被收回,承包方可以从国有农场获得的土地补偿费中获得一部分赔偿,具体赔付金额或比例可由双方约定。如此即可在承包经营中合理避开风险,保持长久发展。
(北京工商大学&&李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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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土地承包合同,但是土地转给别人种了...
合同纠纷-承包合同 |
本人有土地承包合同,但是土地转给别人种了多年,这次确权我能收回来本人有土地承包合同,但是土地转给别人种了多年,这次确权我能收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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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有权收回承包合同吗
村集体有权收回农民的土地和承包证吗?而且是用于出租.不同意收回的还不能享受分红.生产队有这个权利吗?他有权收回我的承包证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村集体是无权擅自收回农民的土地和承包证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五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第三十九条 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 第五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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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村集体是无权擅自收回农民的土地和承包证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五十五条 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所以村集体不能强制回收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怎样分红一般应该由村规规定,村集体无权决定。分红权是每一个村民的正当合法权利,非法律规定不被剥夺。如果村规违法地规定剥夺村民分红权,村规有关条款无效。土地的发包权是村的,生产队无权收承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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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1个回答)
可以,但要交违约金,按土地价格的30%~40%,具体按时间定
你这合着一亩地60元的,首先看你承包的土地是村里的机动地,还是农户的家庭承包耕地。若是村的机动地,属于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当时发包方有没有拟定承包方案并向村
在转包期内不能收回。
我认为虽然你和村里没有正式签定承包合同,但如果有其他证据如收款收或发票上注明有承包期限,那么也应当能够证明承包合同的存在,在此期限届满前,村里无权解除合同。如果
  第一,如果你和村里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了,那么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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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装修是大事且繁琐的事情很多,是很让人头疼的,首先,装饰公司必须有进行装饰工程施工的资格。除了要检查营业执照之外,公司有无正规的办公地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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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单位: 送达人:
日篇二:农村承包合同变更和解除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承包合同变更和解除相关法律依据 一、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农业承包合同?已经生效的农业承包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违约,更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有两种情形,一是协议解除;二是法定解除。 协议解除,是指承包方和发包方经过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而导致合同被解除。只要是承包方和发包方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达成了解除合同的共识,签订解除合同,那么农业承包合同自然就得到了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依据法律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农业承包合同解除必须符合的法定解除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原因的产生而解除合同; (2)因合同期限届满而解除合同; (3)合同约定解除农业承包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而解除; (4)因不能实现农业承包合同的承包目的而解除; (5)因承包方全家搬迁设区的市且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而合同解除; (6)承包方无力经营且本人自愿解除; (7)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人继承其承包经营权而合同解除; 1(8)承包方长期不予经营,造成承包地闲置而可能导致合同解除; (9)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而导致合同解除; (10)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经劝阻无效的; (11)合同的继续履行将影响一方重大利益的等等。 如果双方达不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发包方或者承包方想要解除合同,只能符合诸如上述法定条件时,才可以要求依法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然最终是否能够解除合同,还须经过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予以确认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 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据 1、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 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2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九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 3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三、其他方式承包纠纷的处理 第十九条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费、承包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权的,应予支持。但在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已经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通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 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承包方均主张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已经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均未依法登记的,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的,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为和事实,不得作为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4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除外。 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除法律或者本解释有特殊规定外,按照有关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处理。 土地承包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情形 1、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解除(也叫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又分为两种: 一是事后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即在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合同法》也规定了 自愿原则这一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根据资源原则,当事人不仅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也享有协议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解除合同。事后协议解除原来的合同,因为当事人双方在合同成立后达成的解除合同的协议,是一个新的合同,这个新的合同的内容是终止原合同的权利义务。新合同一旦成立,原合同即告解除。 二是约定将来享有解除权,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即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或者在订 5篇三: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通知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通知
***: 你与村委会于日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合同第一条第四款“年亩承包费30元,每年计款约定180元。每年十二月一日前交齐承包费,乙方逾期一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条款约定,你的承包费已经逾期三个多月未交,因此村委会现通知你,你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终止,村委会将收回你所承包的土地。 特此通知。
*******村民委员会
二*年*月**日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通知
辛兆岐: 你与村委会于日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合同第一条第四款“年亩承包费25元,每年计款约定175元。每年十二月一日前交齐承包费,乙方逾期一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条款约定,你的承包费已经逾期三个多月未交,因此村委会现通知你,你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终止,村委会将收回你所承包的土地。 特此通知。
即墨市华山镇柳沟二村村民委员会
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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