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2000亩被大公司承包了我国将保持土地承包(沙漠)开地,种葵花玉米,开出来的地算谁的,合同到期本人可以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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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沙漠治理三大转变:企业渐成投资主体_遥远极光_新浪博客
沙漠治理三大转变:企业渐成投资主体
调研报告分析沙漠治理三大转变:企业渐成投资主体
日 11:32 来源:中国经济网
今日库布其穿沙公路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郭启俊及调研组成员考察库布其七星湖植物馆
沙漠化治理,一直是地方干部群众的“心病”。投入不少,辛苦不少,几十年来却是成效甚微,沙进人退仍是现状。据统计,我国沙化土地仍以每年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蔓延。
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加大了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尤其是对生态建设的投入。同时各地区鼓励各类法人实体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跨行业、跨行政区域的投资,治理沙漠和发展沙产业。
在2014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王文彪作了“关于稳定沙漠土地承包关系的建议”的发言,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两会结束后,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同志作出批示,请区政协做调研,对沙漠治理已取得一定成绩,要总结经验,继续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随后,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和林业厅、农牧业厅等部门组成的调研组,两次深入乌兰布和沙漠和库布其沙漠区域磴口县、阿左旗、杭锦旗、达拉特旗,对4个旗县的13个治沙企业开展调研,最终形成了“关于企业治理沙漠生态及沙区土地承包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乌兰布和沙漠每年向黄河输沙近一亿吨,造成河床平均每年抬高10公分以上,直接威胁包兰铁路、京藏高速公路及沿黄地区的安全。库布其沙漠是距首都北京最近的沙漠,被称为“悬在北京头上的一盆沙”,直接关系京津冀和华北等地区的生态安全。两大沙漠构成了我国西北通往内地沙尘暴的主要通道。但这两大沙漠降雨量相对较多,黄河的流经也带来较为丰富的地上、地下水资源。因而这两大沙漠也具有可逆转性,是我国最具有治理改造条件的沙漠。
据内蒙古政协杂志社发布的文章显示,调研报告称,经过几十年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的治理,两大沙漠整体上正在实现三个方面的重要转变:由政府投资为主向全社会多元化投资为主转变、由小面积零星治理向大面积规模化治理转变、由单纯生态治理向“三效”并重转变。
以杭锦旗为例,近十多年来国家累计投资近10亿元,旗财政累计投资5.2亿元,而同期30多家企业累计投入30亿元。2011年至2013年,磴口县共争取乌兰布和沙漠生态治理国家资金5000万元,通过发展酿酒葡萄和梭梭林接种肉苁产业,拉动企业投入2亿元,是国家投资额的4倍。
在两大沙漠的治理中,有一批企业治理面积达到几万亩或几十万亩,有的达到上百万亩。比如亿利资源集团在杭锦旗境内库布其沙漠,通过转包、租赁、划拨等多种形式,治理面积达695万亩(含与农牧民联合飞播封育造林330万亩)。东达集团在达拉特旗境内库布其沙漠共治理近300万亩。伊泰集团在杭锦旗库布其沙漠营造了20万亩碳汇林。西蒙集团在杭锦旗与当地农牧民合作经营严重退化、沙化草牧场已达10万亩。阿拉善盟规划的乌兰布和沙产业示范区,将在沿黄南北长100公里、东西宽5至15公里的地带展开沙漠生态治理。
经过多年的治理,两大沙漠已经取得令人瞩目的生态效益。目前库布其沙漠实现绿化面积5153平方公里,控制荒漠化面积1.1万平方公里,建成了全长200多公里的沙漠生态绿色屏障,沙漠生物多样性明显恢复。
在生态取得显著效益的同时,治沙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也展示出良好的态势。如亿利资源集团建成了以甘草为主的大规模中药材基地,制药已经成为集团的重要产业;建设大型沙地樟松等种质资源基地,培育百兆瓦级沙漠太阳能基地和百万吨级的碳基复合混合肥产业;依托七星湖的优势资源,沙漠生态旅游已初具规模;通过发展当地生态产业和组建“民工联队”向河北、新疆等地输出劳务技术,每年安排农牧民近万人次就业;建设沙漠新村和亿利东方学校,发展各种社会公益事业;从2007年开始至今,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组织连续四届举办库布其沙漠论坛。
此外,在乌兰布和沙漠肉苁蓉和酿酒葡萄产业发展迅速,涌现出诸如王爷地、游牧一族、汉森、金沙臻宝等一批技术创新型民营企业。
今年4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库布其沙漠确定为“联合国生态经济示范区”,在全球分享和推广中国这一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经验。
对于王文彪委员在2014年全国两会发言时提出的“稳定沙漠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建议,调研报告也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报告称,当前影响企业持续治沙的最大问题是土地经营使用年限。企业经营的沙漠土地绝大多数是从农牧民手中流转的,承包期限基本上是2027年或2028年到期,仅剩14年左右的时间。沙漠治理投资回报期长,因二轮土地承包剩余年限较短,治沙企业普遍存在后顾之忧。
对此,报告建议从沙漠土地的特殊性出发,积极有序地推进沙漠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对于具体措施和办法,报告建议首先依法延长沙漠土地承包经营年限。自治区可以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取其承包经营期的上限,明确将沙漠土地中的草地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分别延长至50年和70年(以原土地承包年为起始年)。其次,企业与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续签补充合同,解决已经形成的土地承包经营中的遗留问题。此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农牧民实行股份制经营。
2014年,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框架基本确立,
2015年,将真正开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大幕。深化沙漠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可以成为内蒙古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新亮点。不仅可以破解企业治沙的难题,还有利于自治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此,调研报告建议内蒙古自治区将沙漠土地经营制度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此外,调研报告还提出了“在保护生态中更好地发展沙漠经济”、“主动解决土地承包经营中的其他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支持”等问题。
以下为内蒙古政协杂志社发布的《解读“关于企业治理沙漠生态及沙区土地承包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文章全文:
多元 深化 保障
——解读“关于企业治理沙漠生态及沙区土地承包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内蒙古政协杂志社
在2014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王文彪作了“关于稳定沙漠土地承包关系的建议”的发言,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王文彪的发言全面介绍了内蒙古沙漠化的情况,并且指出,“根据沙化规律,自然恢复1厘米厚的沙漠土壤需要上万年的时间;人工治理,也至少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我国现行沙漠土地政策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像农村土地一样最长不超过30年承包期,这连沙漠治理的一个周期也完成不了,更谈不上治理沙漠的持久动力和长效保障了。因此,我建议:稳定沙漠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延长沙漠土地承包年限至70年到100年,并赋予承包者对沙漠的使用、收益、流转和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明晰沙漠治理和生态建设的责任主体和产权主体,鼓励社会力量按照市场机制发展生态产业”。
3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同志作出批示:“王文彪同志在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的发言,呼吁重视沙漠治理及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区政协做点调研。对沙漠治理已取得一定成绩,要总结经验,继续着力推动这项工作。”之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同志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和林业厅、农牧业厅等部门组成调研组,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郭启俊带队,分别于5月12日至5月16日、6月24日至25日两次深入乌兰布和沙漠和库布其沙漠区域磴口县、阿左旗、杭锦旗、达拉特旗,对4个旗县的13个治沙企业开展调研。最终形成的“关于企业治理沙漠生态及沙区土地承包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提交至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在批示中指出,“有些意见应纳入重点改革方案中”。
调研报告因为什么触动了自治区领导?​
沙漠治理投资多元化的格局基本形成
近年来,驱车从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出来,沿黄河西行,你会看到一幅奇异的风景——黄沙聚集成山,又越过河滩向黄河倾泻而下。昔日的滩涂、田亩、房屋、树林一一被沙所掩盖……这里是乌兰布和沙漠,中国八大沙漠之中的“红色公牛”。
乌兰布和沙漠每年向黄河输沙近一亿吨,造成河床平均每年抬高10公分以上,巴彦淖尔市西部河段已经成为地上“悬河”,直接威胁包兰铁路、京藏高速公路及沿黄地区的安全。乌兰布和沙漠和紧邻的库布其沙漠一并,构成我国西北通往内地沙尘暴的主要通道。库布其沙漠则是距首都北京最近的沙漠,被称为“悬在北京头上的一盆沙”,直接关系京津冀和华北等地区的生态安全。相比分布在贺兰山以西的其他沙漠,这两大沙漠降雨量相对较多。由于黄河的流经,也给它们带来较为丰富的地上、地下水资源。因而这两大沙漠也具有可逆转性,是我国最具有治理改造条件的沙漠。
沙漠化治理,一直是地方干部群众的“心病”。投入不少,辛苦不少,几十年来却是成效甚微,沙进人退仍是现状。据统计,我国沙化土地仍以每年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蔓延。
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加大了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尤其是对生态建设的投入。同时各地区鼓励各类法人实体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跨行业、跨行政区域的投资,治理沙漠和发展沙产业。乌兰布和沙漠和库布其沙漠周边目前已分布有铁路、高等级公路和支线机场,交通日益便利。这又为治理沙漠和发展沙产业创造了更加有利条件。
“我区沙漠治理已经取得显著成效……投资多元化的格局基本形成,其中企业日益成为投资主体。”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的调研报告中反映,经过几十年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的治理,两大沙漠整体上正在实现三个方面的重要转变:由政府投资为主向全社会多元化投资为主转变、由小面积零星治理向大面积规模化治理转变、由单纯生态治理向“三效”并重转变。
以杭锦旗为例,近十多年来国家累计投资近10亿元,旗财政累计投资5.2亿元,而同期30多家企业累计投入30亿元。2011年至2013年,磴口县共争取乌兰布和沙漠生态治理国家资金5000万元,通过发展酿酒葡萄和梭梭林接种肉苁产业,拉动企业投入2亿元,是国家投资额的4倍。
2013年,阿拉善盟征收了乌兰布和沙漠1000平方公里的沙漠土地,后经自治区政府批准为乌兰布和沙产业示范区。企业对此园区投资的积极性很高,截至今年的4月底,已有63家企业入驻,协议出让土地90万亩,部分企业已进场开工建设。
这些年各旗县通过培养和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大力实施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沙漠治理呈现大面积、规模化的特点。在两大沙漠的治理中,有一批企业治理面积达到几万亩或几十万亩,有的达到上百万亩。
亿利资源集团在杭锦旗境内库布其沙漠,通过转包、租赁、划拨等多种形式,治理面积达695万亩(含与农牧民联合飞播封育造林330万亩)。东达集团在达拉特旗境内库布其沙漠共治理近300万亩。伊泰集团在杭锦旗库布其沙漠营造了20万亩碳汇林。西蒙集团在杭锦旗与当地农牧民合作经营严重退化、沙化草牧场已达10万亩。阿拉善盟规划的乌兰布和沙产业示范区,将在沿黄南北长100公里、东西宽5至15公里的地带展开沙漠生态治理。
经过多年的治理,两大沙漠已经取得令人瞩目的生态效益。目前库布其沙漠实现绿化面积5153平方公里,控制荒漠化面积1.1万平方公里,建成了全长200多公里的沙漠生态绿色屏障,沙漠生物多样性明显恢复。据2009年和2013年两次卫星遥感测试,磴口县境内乌兰布和沙漠面积减少15.6万亩,林草植被增加11.6万亩,乌兰布和沙漠北部地带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两大沙漠沙尘暴天气比过去有大幅度减少。
在生态取得显著效益的同时,治沙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也展示出良好的态势。
亿利资源集团建成了以甘草为主的大规模中药材基地,制药已经成为集团的重要产业;建设大型沙地樟松等种质资源基地,培育百兆瓦级沙漠太阳能基地和百万吨级的碳基复合混合肥产业;依托七星湖的优势资源,沙漠生态旅游已初具规模;通过发展当地生态产业和组建“民工联队”向河北、新疆等地输出劳务技术,每年安排农牧民近万人次就业;建设沙漠新村和亿利东方学校,发展各种社会公益事业;从2007年开始至今,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组织连续四届举办库布其沙漠论坛。
东达集团依托生态种植基地,构建现代养殖、农畜产品加工、物流服务和生态民俗旅游等支柱产业。利用沙柳和柠条做饲料,建设了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基地,目前仅从事獭兔养殖的达2000多户。建成了年产10万立方米沙柳刨花板和500万只獭兔屠宰及皮毛、肉制品深加工产业链,并形成了与生产相配套的大型汽车运输物流园区。通过产业发展集聚人口,规划建设容纳10万人口的现代特色小镇,目前已经入住3000多户,其扶贫创新模式受到国家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的高度赞誉。
伊泰集团20万亩碳汇林基地完全由企业投资建设,建成后到第二轮土地承包结束时归还原来的村集体,扶持农牧民增收致富,企业只要碳汇指标。
圣牧高科公司在乌兰布和沙漠腹地开发有机牧草基地12万亩,已经建成现代化牧场7座,规划建设50万亩有机牧草基地和30座现代牧场,打造全国最大的有机奶基地。日该企业在香港股票市场主板上市,成为中国有机奶第一股。
此外,在乌兰布和沙漠肉苁蓉和酿酒葡萄产业发展迅速,涌现出诸如王爷地、游牧一族、汉森、金沙臻宝等一批技术创新型民营企业。
今年4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库布其沙漠确定为“联合国生态经济示范区”,在全球分享和推广中国这一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经验。
在有条件的沙区,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市场化和产业化运作,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向沙漠要生态、要产业、要效益,实现沙漠增绿、企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推动沙区生态、经济、民生良性互动发展,这种治沙模式是成功的。进一步释放各类企业市场主体的活力,推动沙漠治理向纵深发展,是深化改革的方向。
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亮点:深化沙漠土地经营制度改革
调研报告对延长企业治沙土地使用权期限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影响企业持续治沙的最大问题是土地经营使用年限。企业经营的沙漠土地绝大多数是从农牧民手中流转的,承包期限基本上是2027年或2028年到期,仅剩14年左右的时间。沙漠治理投资回报期长,因二轮土地承包剩余年限较短,治沙企业普遍存在后顾之忧。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势必会影响企业继续投资的信心,不仅已经取得的成果难以巩固,而且会制约沙漠生态治理的整体推进。
破解上述难题的有效办法是深化沙漠土地经营制度改革。调研报告建议自治区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从沙漠土地的特殊性出发,积极有序地推进沙漠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具体采取以下可供选择的措施和办法——
(一)依法延长沙漠土地承包经营年限。2003年3月,国家颁布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区对草地执行了与耕地同样的承包经营期限,对林地也没有统一执行70年的最高承包期限。自治区可以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取其承包经营期的上限,明确将沙漠土地中的草地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分别延长至50年和70年(以原土地承包年为起始年)。这样做首先可以为今后企业治沙创造有利条件,不再形成因承包经营年限短而造成的新问题,也就是说不再欠新帐。
(二)企业与集体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续签补充合同,解决已经形成的土地承包经营中的遗留问题。政府依法将沙漠土地中的草地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分别延长到50年和70年后,企业需要在原流转合同的基础上,与原具有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原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农牧民续签补充合同,依法取得延长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完成这项工作的难点在于如何给农牧民补偿。目前,这方面的情况比较复杂,实施过程中难度也很大。但是拖延下去会难度更大、成本更高。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兼顾企业和农牧民两个方面的利益,在权衡二者利益中寻找结合点。政府应在延长承包经营年限的政策出台后,积极引导双方续签补充合同。
(三)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农牧民实行股份制经营。对企业治沙中经济效益好的集体沙漠未利用土地,可以由农牧民以土地入股,与企业共同组建股份制利益共同体。企业整体产业化效益好的,可整体组建或改组为股份制;局部效益好的,可局部裂变组建股份制子公司。有的也可在先期效益较差时采取承包或租赁的办法,等到产业化具备条件时改组为股份制。农牧民按期分红,分红方式可以采取固定股息式,也可以按利润进行分红,选择哪种方式由企业与农牧民协商。
2014年,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框架基本确立,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大幕即将开启。2015年,将真正开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大幕。《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经中央深改组第五次会议审议后,已于2014年11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发布。土地流转的指导意见最先发布,突破点在于“三权分置”。即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这为今后土地流转更多的制度创新提供了空间。比如,农民以承包权进行股份合作、经营主体利用经营权融资扩大生产等。
沙漠化土地是内蒙古的一个区域特点,沙漠土地经营制度不能完全等同于耕地或林地,因此,这项改革在我区更是迫在眉睫。深化沙漠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可以成为内蒙古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新亮点。不仅可以破解企业治沙的难题,还有利于自治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此,调研报告建议自治区将沙漠土地经营制度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
保障沙漠生态治理的可持续性
除了对制度建设提出建议,调研报告还提出要“保障沙漠生态治理的可持续性”。
可持续性对于一个地区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可持续发展观要求人们按照生态整体观来变革过去孤立地、分割地管理自然资源和发展经济的传统模式。具体来讲,就是对生态治理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化处理。在这几次调研中发现了一些较为普遍的问题。如按照沙漠生态规律,大多数沙漠是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也是不可逆转的,对这样沙漠应实行封禁保护,防止人为扰动和破坏。对适宜开发改造的沙漠要严格遵循规划,审慎有序地开发和治理,克服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
有学者提出“用复杂思维而不是简单思维制定我区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综合文理,多学科、多视角研究问题。更有先贤钱学森先生强调要用系统论的方法指导生态环境治理,发展“第六产业”。十八大报告则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战略思想:“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期建设美丽中国,实现永续发展。
人类对生态建设的认识已经上升到文明的高度,并以此来促进“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构建。
调研中发现有的企业在没有防护措施和先期试验的情况下,大面积开垦原生态植被。因此提出,这一问题应引起当地政府和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加强指导,对入驻的项目从严论证把关,尤其要强化环境影响评价。要建立健全沙漠治理跟踪监测评估机制,对治理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沙漠能否治理和逆转,水资源是决定性因素。黄河是我国第一条实行全流域调度的大江河,对用水指标严格管控。分配给我区的58亿立方米水指标,在保障河套灌区生态用水底线后,可用水指标所剩无几。虽然两大沙漠沿黄地带有地下水,但资源量同样有限,过度利用地下水会导致地表植被破坏和更严重的沙漠化。今后沿黄各盟市还要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尤其是发展煤化工等高耗水产业,水资源的需求量巨大。必须从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增强水危机意识。
调研报告建议沙漠治理首先要统筹计算水资源帐,以水为限、以水定规模。否则,大规模开发了上千年的原生态植被,到了一定阶段由于水资源短缺治理中断,将会重演上个世纪美国和前苏联“黑风暴”的悲剧。为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开发两大沙漠,灌溉模式原则上应以滴灌为主,这应当成为沙区开发第一道门槛。
2013年1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防沙治沙规划(年)》。此次调研报告建议自治区政府按照国家的要求,尽快编制下发我区的总体规划,并与生态建设、区域发展和水资源等规划横向相互配套,盟市旗县纵向层层制定实施方案,形成科学规范的规划体系。
调研报告中还提出“在保护生态中更好地发展沙漠经济”、“主动解决土地承包经营中的其他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支持”。对这些问题如果不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也会影响沙漠治理的可持续推进,应当一并研究,尽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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