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家不能回在外面两个人出去住租房子子住政府也不管我想找上面有关政府出来管一管

我和老公还有我们的宝宝一家三口住在深圳,在深圳租了一单间有三十多平米,可是我们的小姑带着十个月的小孩在我们老家跟她们爸妈一起住,我们这次回老家我说我想让奶奶出来帮我带小孩我要去上班,可小姑她说她也要出去跟我们一起住还要叫她爸出去帮她带小孩她要去上班,她老公在北京上班说北京那边太冷了不想带小孩去那边,所以要去跟我们,她也没跟我说的,她只跟我老公说,我老公这人呢,肯定说可以的,今天我家婆问我们租的房子大吗,说小姑想出去跟我们,我本来想说就只有一单身间,可我老公马上说可以住怎么不可以住,我就没话说了。哎!如果她们真的出去了,一间单间的屋子要住七口人真不知道怎么住,说让她再租一间是不可能的,在深圳市区租房那么贵,而且她现在出去又还没有工作是出去了才找工作,我们租一单间都两千块了一个月加水电费就两千多了,所以如果真的出去了就得一直跟我们一起住的,住一起我倒觉得没什么,主要是一间房住那么多人觉得很多都不方便,我呢我老公都答应了我也不好说什么了
我觉得你应该和你老公沟通一下的,七口人三十平米的房子别说要一起生活就是住几天都是很不方便的
这么多人怎么住?好好沟通下吧
你真的觉得住一起没什么吗?如果是就不会说了,要是我肯定会说不行,夫妻有什么不好直接说的,干嘛放在心里猜来猜去,先跟你老公说你的想法,再看看他怎么说
做嫂子真难啊~你说不能你就是仇人了~
和老公好好沟通一下
住太多人了吧,都打地铺吗,如何睡觉,有打呼噜的不是让全部人都没法睡,还是好好沟通吧
你为什么不和老公直接说呢!这个事情一定要沟通一下,不然到时候受苦受累的一定会是你自己!在外面的生活不是那么容易的,你可以让老公和公婆先说明,自己也就只是一间房,如果她们不介意的话就可以,但是你自己的立场一定要坚定
真是无语都不知道考虑别人家的感受么
只能和你老公沟通了,一是不方便,二是时间长了难免有矛盾
问题没解决?
去同龄帮里和姐妹们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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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B2- 沪ICP备号请市长及各领导关注一下最底层的老百姓:我们有家不能回,工作30年的老矿工夫妇被北碚区天府棚改拒之门外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北碚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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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北碚区政府
来信内容:
请市长及各领导关注一下最底层的老百姓:我们有家不能回,工作30年的老矿工夫妇被北碚区天府棚改拒之门外
请市长及各领导关注一下最底层的老百姓:我们有家不能回,工作30年的老矿工夫妇被北碚区天府棚改拒之门外
六月飞雪千古冤
血溅白绫三年旱
何时借得屠龙剑
斩尽不平天地宽
尊敬的市长及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们为天府煤矿工作了30年,现流落街头,被北碚区天府棚改办拒之门外,我们今年都64岁了,没有一个安置之所.
征对日北碚棚改办发出拒绝我们老夫妇棚改的理由我们再次给重庆市政府发出这一封求助信. 给你们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北碚区天府矿务局棚改办说的我们夫妇不应当享受棚改政策的主要原因如下“经查证,您在北碚区启动原杨柳坝煤矿棚改前已将在原杨柳坝煤矿分配的住房退还给了单位,同时您在日前至今又未常住在原杨柳坝棚改范围的住房内。”
针对这一点我们夫妇再次申明: 我是1969年3月入厂,1998年退休,工作快30年的老矿工,我老公叫罗**,1970年入厂,1995年下岗,工作25年。从70年代初到2003年共计33年一直在北碚区天府矿务局杨矿长期居住。试问一个人一生有几个33年,33年都不算长住算什么?2003年至2010年政策启动前未长期居住情况经过如下:1996年我老公下岗后, 没有生活来源,加上孩子当时正在上高中,正是需要钱来为持生计,我们就在杨矿养猪场开始承包养猪,一直到2003年前我们一家3口都生活在杨矿,长住,2003年我老公生病了,肿瘤医院下病危通知书,为了凑钱治病,不耽误治病的时间,只有便宜卖了喂养的牲口,从此家里欠下了亲戚朋友的债务,病好后为了还债,其中7年开始在北碚、重庆两地打工,就是棚改办上说的未常住,也没有水电收据.试问一下:我俩夫妇一直呆在那个杨矿没有多的收入来源,不到北碚来打工挣钱还债我们当时还有其它的办法吗?请大家站在我们的角度考虑一下:一个人可不可以背着良心不还债,趁着自已还有劳动力不供孩子上学 ,当时我退休工资只有300元钱,我要供孩子上学,要还债,还要给老公治病,请大家评评理,我们就是不出来打工也就是在杨矿没钱治病,一家3口等死的?
请各位领导从我们老矿工的实际情况出发,为改善矿工切身住房的实际出发,不要在棚改的政策上断章取义!还我们一个安身之所?
北碚区天府矿务局棚改办之前还提到说:“据群众反映你们夫妇在棚改前(2011年7月)私自将零星的一些旧用家具搬入该房,电也是从邻居家临时接用,室内似有人居住样,但却提供不出任何水电气有效票据。”
棚改办提到的棚改前私自把零星的家具搬回家,其实是道听途说,因为在养猪场时要用到一些小柜子,方便放一些衣服杂物等,就从家里搬到猪场,只有十分钟的路程,后来老公生病没租了近几年我又把柜子从养猪场搬回家属区的房屋。棚改办入户调查说是私自搬入?说没有人居住?这能叫私自搬入吗?本来都是我们的家具,就是从家属区下面的养猪场搬到了家属区房屋,在养猪场养猪一天累到黑,怎么又叫没有长住嘛?所谓的调查没能了解到的这些最真实的一幕!并没能看到一位老人吃力的用尽自己全身的力气都要把用得破旧的柜子搬回家的那种毅力和勤俭节约,而是随便下结论?这样对得起政府付于他们的神圣的使命吗?对得起入户调查这个四个字吗?我综上所诉全部都是真实的,请市长及各领导明察,我们只是最老老实实的矿工,为了生活所迫先后包租杨、在外打工,难道这样有错吗?我们夫妇并没有非份之想,只想要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政府领导也可在房屋交易所查询,我们至今名下没有一套住房,过着流浪汉一样的日子,希望市长及各位领导还我们老矿工一个安身之所,在有身之年能感受到党和政府对煤矿职工的关怀。
没有出门打工的基本都还剩下一些老、弱、病、残的矿工。难道只有这没有出去打工的少数的100多家常住户才作了贡献吗?难道党和政府对棚户区改造只是为改造这100户少数矿工的利益吗?这样对其他的矿工公平吗?我们真的想不通啊?请领导好好查一查棚户区改造有没有落实到矿工的实处?
面对党中央对我们煤矿老矿工如此的关心,而北碚区天府矿务局棚改办是想方设法剥夺我们的权利,他们是在党和政府的棚改政策上断章取义?用这些条条款款把我们矿工拒之门外?是违背了党和政府真正想改善老矿工们生存环境的初衷?工作了30年,现在我们夫妇真正变成了有家不能归的流浪汉。试问棚改的春风真正吹进了几户矿工人家?想起自己生是煤矿的人,死是煤矿的鬼,天府煤矿的领导们却不会流下一滴同情的眼泪。
市长及各位领导:现在我们给你写信完全是迫不得已,因为我们只有层层向上反映情况,真心希望你能为我们最底层的老矿工做实事。
现我们部份家具都在杨矿家属区原处摆放,也从未出租,房屋钥匙在我们夫妇身上,却说我们不是房子的主人,想剥夺我们耐以生存的空间。期望市长及各位领导能体察民情,还我们一个公道。不要让道德的天平失衡?还我们夫妇一个容身之所。面对党和国家的棚户区改造,老矿工的切身住房环境并未得到真正的改善,反而经过这次改善我们夫妇变成无家可归的结果,老矿工的利益到底是被谁谋取了?棚户改造是为了最穷苦的矿工吗?请市长明查。
我们夫妇只希望市长及各位领导能还我们老矿工一份应有的尊严。我们夫妇相信这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我们会为争取我们的生存住所坚持到底,哪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相信大渝网平台,相信市长及各位领导有能力为我们解决。
我们夫妇要求:
北碚区天府矿务局棚改我们夫妇应按居住在杨矿区内的常住户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并一视同仁进行登记安置。在天府棚改区能还我们一个安居的“窝”,一个幸福的港湾。
办理单位:
北碚区政府
办理结果:
江女士您好,来信(渝国资教育信箱[2015]63号)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9月,由北碚区棚改办牵头,区信访办、房管局、天府公司、相关镇街进行了入户调查。市、区两级统一意见后于2011年11月已集中进行了答复。现再次就该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北碚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拆(搬)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拆(搬)迁人,是指实施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的业主单位;被拆(搬)迁人,是指被拆(搬)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合法承租人,是指承租政府直管公房、单位住房并与之建立有合法租赁关系的个人。
根据《北碚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拆(搬)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补充规定》(碚棚改办发z2011{4号)的规定,凡纳入杨柳坝煤矿棚户区改造范围必须同时具备(一)、(二)款所规定的条件:(一)房屋范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原杨柳坝煤矿破产时移交合川区房屋管理局管理的产权房、使用权房。2、原杨柳坝煤矿破产时移交合川区房屋管理局管理并缴纳了住房保证金的租赁房,且未退保证金(退房)的住户或已退保证金,但日前至今常住在杨柳坝棚改范围住房的住户。(二)人员范围:现住户必须是原天府矿务局杨柳坝煤矿的职工、离退休人员、集体企业人员、职工家属或子女,且户籍关系至今属于北碚区管辖的人员。
北碚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原则是对现有符合棚改政策住户居住的房屋进行改造,只有符合棚改政策规定的才能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经查证,来信人在北碚区启动原杨柳坝煤矿棚改前已将在原杨柳坝煤矿分配的住房退还给了单位,同时在日前至今又未常住在原杨柳坝棚改范围的住房内。因此,你们在北碚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政策出台前已不具有原杨柳坝煤矿住宅房屋的租赁(产(使用)权)关系,在棚改范围内已经没有住房,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属于此次原杨柳坝煤矿棚户区改造的对象,不能纳入原杨柳坝煤矿棚户区改造范围。
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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