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间信贷强拆行政起诉状后可以拆诉吗?

当前位置: &
“理财经理把我的房本抵押给贷款公司了!”男子起诉交行索赔10万
扫描到手机
18:42:16 & & &
(北京时间记者 李辉 报道)在北京做生意的田先生,将房本抵押在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后拿到了为期三年的210万元经营性贷款。后因借款纠纷,田先生被债权人张某追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张某竟然拿出田先生抵押在交行丰台支行的房本。因认为银行没有尽到保管责任,近日,田先生以抵押合同违约为由将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诉至法院。12月6日上午,该案在丰台法院开庭。法庭上,交行的代理人坚称办理贷款时银行没有收田先生的房本,而一份银监会的文件显示,田先生的房本确实在贷款期间被领取过。据了解,因以购买银行内部高息理财及低价房为幌子,向客户及员工借入资金用于高消费及归还利息等原因,当时为田先生办理相关手续该行理财经理赵震已被开除,另有银行员工涉嫌参与高息民间借贷被银行处罚,丰台支行的领导班子成员亦进行了调整。 抵押房本贷款掉入交行理财经理连环套今年36岁的田先生,在北京从事装修生意。经过近十年的打拼,田先生在北京买下3套房产。2015年10月,田先生的公司资金周转紧张,他通过熟识的理财经理赵震,将名下一套位于丰台区价值400多万的房产抵押给交通银行丰台支行,申请了个人经营性贷款。“我在这家支行买过几年理财产品,都是理财经理赵震帮我打理,中间没出过什么问题,所以对他很信任。”田先生说,赵震顺利为其办理了210万元、为期3年的循环贷款(3年间,每个月偿还利息,每年年底归还一次本金),并收走他的房本。“赵震说房本需要抵押给银行,直到偿还本金和利息后,由我本人签字才可以取回房本。”田先生说,这是银行业内的惯例,他没有丝毫怀疑。日,210万贷款批下来并打到田先生的卡上。这时赵震告诉田先生:“银行刚推出内部员工理财产品,收益很高,月息达3%甚至5%,比经营贷款的利息要高。如果不着急用钱,可以先买点理财产品 。”田先生颇为心动,同意买200万的理财产品。2015年12月,田先生急需200万元进行资金周转,要求取出200万理财产品。赵震则称理财产品到2016年1月才到期,到期前取不出来。为帮助田先生解燃眉之急,赵震主动提出可以介绍小额贷款公司A(化名)给田先生,让其以个人名义借款200万元,使用1个月,月利息4%。“银行内部理财收益很高,你就当稍稍损失点理财收益。”赵震还劝田先生说,找他介绍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需要抵押房本,安全无风险,田先生所抵押房产的房本依然抵押在交通银行,不会有变动。着急用钱的田先生接受了赵震的建议,赵震帮田先生联系A公司,在办公证时田先生出面签字。就这样,200万贷款顺利打到了田先生的账户。2016年1月,田先生再次找到赵震,称要取出理财产品并偿还A公司的200万元借款。“赵震又说理财到2月底才能取出,提前取收益会低很多,不如到2月底再取。A公司的贷款再用1个月,利息由他来出。”田先生见赵震主动提出帮自己偿还利息,便同意了。到了2016年3月,赵震提出为田先生介绍相熟的小贷公司B的工作人员张某。“张某提供的贷款利息比A公司低很多,借200万的话月息只要2.8%,而银行内部理财的最低收益是3%,不如我帮你从B公司张某处借200万还给A公司,这样你继续买银行理财赚取收益。”田先生觉得赵震说的似乎也有道理,再次答应了。可是从张某处借出200万后,赵震又说他的父亲买房子刚好差200万元。“你能不能把这200万借给我,产生的利息全部由我来还,一个月后一定还钱。”眼看赵震一次次为自己解决困难,“仗义”的田先生同意帮忙。2016年6月,赵震突然称田先生的征信出了问题,从交行借出的210万元需要提前偿还。“我告诉赵震我没有钱了,钱都在他那里,A公司也一直在找我追债。”经过反复协商后,赵震拿出50万偿还A公司的贷款,田先生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征信向朋友借款200万元偿还了交行的贷款,又从交行贷出210万还给朋友。此后,田先生多次找赵震索要200万理财及150万元借款,赵震不断的找理由拖延,在田先生的反复逼问下,赵震又改口说钱都被他花掉了。而此时两家小额贷款公司都在不断找田先生追债,债权人张某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丰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某拿出了田先生抵押在交行的那套房产的房本,要求强制执行其名下的房产。“我的房本明明抵押在银行呀!”田先生去交通银行查询这才得知,自己的房本于2015此前年12月被领出后没有再归还。”至此,田先生欠交行210万元贷款,欠A公司150万(赵震曾还款50万),欠B公司张某200万,总共产生利息近200万。“因为所有贷款都是以我的名义办理的,我被逼的不得不低价贱卖另两套房产还款。而赵震因此获得了超过350万元进行挥霍。”田先生这才发现,自己因为信任掉进了赵震一步步设好的“圈套”。房本现身贷款公司被再次抵押2016年12月,如梦初醒的田先生发现被骗后报警,警方调查后认为是经济纠纷,没有予以刑事立案。2017年1月,田先生再次去交通银行丰台支行反应情况。“一名工作人员拿出一个签字本,说房本是我领的,有我的签名。”田先生说,该签名的笔迹明显不是他的,他多次要求进行笔迹鉴定,均遭到银行拒绝。田先生告诉记者,赵震曾亲口承认,他通过类似方式总共骗取7名客户或者同事1200余万元,这些钱都被他 挥霍一空。“赵震还说拿到我的第一笔小额贷后,买了两辆宝马汽车 , 他还用这笔钱出国旅行,买奢侈品等。”田先生气愤的说,如今自己已经倾家荡产,妻子因无法接受现实也提出了离婚。“我的房本明明抵押给银行了,为什么会出现在小贷公司手里?银行说是我签字领取的房本,可为什么不敢去做笔迹鉴定?”为了查清真相,田先生一纸诉状将交通银行丰台支行告上法院,要求银行承担因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共计10.6万元,并确认因被告的未尽责导致自己房产证被他人伪造签字冒领,对原告予以赔礼道歉。银行法庭上坚称没收到客户房本12月6日上午,丰台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被告表示,原告主张因房本流出导致赎回房本损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与被告无关,应予以驳回。“我方从来没有收取原告的房本,也没有证据证明我方收取了。”代理人称,“办理贷款是否收房本没有统一的硬性要求,每家银行规定都不一样,之前,在我行办理客户贷款,无需收押房本。”交行代理人说。对于原告出示的一份银监会的文件中显示原告的房本确实在贷款期间被领取过,被告方表示,“房本领取登记薄,至今为止我方也没找到。认可银监会文件的真实性,但文件上面所说的签收记录簿我们没有”被告方称,从现有证据里看我方没有收取房本。“到现在为止,房产证一直在原告手里,而且2015年开始就在原告手里,直到今天还在抵押中,每次借款都是原告真实意思的表达,借款并偿还利息是应该的,这本身与被告无关,被告也无权干涉,现在原告以莫须有的理由要求被告偿还损失非常荒谬。至于银监会的文件显示的是属于行业内监管,与原告无关。”被告的代理人说。在法庭上,田先生的代理律师许浩提出,在借贷合同存续期间,原告方将房产证交由银行保管,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其应为原告妥善保管房产证。但银行却将房产证在原告未签字领取的情况下被他人签字冒领。银行没有根据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履行,构成违约,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第《合同法》第6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田先生的另一位代理人郭少军认为,银行的上述行为违反附随保管义务。附随义务,是指并非自始确定的、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旨在更好地实现当事人利益的义务。银行既然收取了客户的房产证就要妥善保管。作为专业金融机构,交通银行有能力和义务妥善保管客户的房产证,否则将会承担给客户造成的损失。此案未当庭宣判。理财经理被银行开除称没钱还田先生提交给法庭证据中,还有一份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于日印发的《关于给予赵震开除处分的决定》:赵震,男,1985年2月出生,北京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2008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后进入交通银行,历任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综合柜员、助理零售信贷客户经理、综合分析岗,现任丰台支行零售信贷客户经理。该《决定》称“赵震以购买银行内部高息理财及低价房产为幌子,向客户及员工借入资金,用于高消费及归还利息,并刻意规避我行账户监控;赵震的行为违反《关于印发的通知》(交银发〔2011〕2号)第六十七条“恶意串通或帮助客户弄虚作假、发放假名、冒名贷款或者伪造材料骗取贷款的”、第八十条“(二)对有明显授信风险的客户,未尽职采取风险防控或者化解措施的”、第一百八十三条“(五)违规参与客户交易或资金借贷”的规定。经分行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震开除处分并作为警示案例通报全行,后续如发现其经办的贷款存在其他问题,将视情进一步追究。”田先生提供的另一份今年4月10日印发的《关于对赵震违规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则认定,赵震与丰台支行多名员工的资金行为涉嫌参与高息民间借贷,由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对上述员工进行批评教育。该《通报》还指出,鉴于丰台支行接连发生员工违规事件,管理水平亟待提升,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有关规定,对丰台支行领导班子进行通报,适时对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对丰台支行零售业务管理经理曲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岗位。田先生气愤的说,他多次找赵震索要350万元,但对方始终称钱被花光,无钱可还。田先生表示,“这次起诉银行,是要证明领取房本的签字不是我本人的签字, 是银行没有严格履行合同,没有妥善保管房本,导致房本被他人冒领,银行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另外对于赵震,我还在搜集证据,准备再次报案或提起民事诉讼索赔,让他承担法律责任。”田先生说。■记者探访交行办经营性贷款须抵押房本中途不得取出记者了解到,田先生曾向银监会等相关部门举报交通银行对抵押物的保管存在违规现象。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办公室回函给田先生称,经核查,该支行客户签收记录簿显示,日有领取房产证的签收记录及田先生的签名。“上述签名是否系你本人签署,己超出我局的监管职责,建议通过申请司法鉴定等途径解决。”回函称。该回函还指出,核查发现,该支行经办客户经理贷后管理未尽职,在知晓抵押物已办理二次抵押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在我局要求下,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我局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回函称。在抵押个人房产办理经营性贷款时,是否需要把房本抵押给银行?在什么条件下能取出房本呢?取房本是否需要贷款人本人签字?带着这一系列疑问,今年11月2日,北京时间记者曾和田先生一起前往交通银行芳群园支行个人金融信贷服务中心咨询。一位女性经理在咨询支行后非常肯定的告诉田先生,办理个人经营性贷款需要把房本抵押给银行,且在贷款还清前,不管基于何种理由都不得取出房本。 (责任编辑:马欣)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为您推荐: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原创)-欠钱不还起诉不求人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原创)-欠钱不还起诉不求人刘晓成的河流和湖泊百家号民事起诉状原告: ,女,汉族,19 年 月 日生,家住XXX市XX区XXX中段,现住XXX大街中段XX家属院北楼西单元六楼西户,身份证号码:6101XXXXXXXXXX30061,电话:133XXXXXXX00。被告:XX市XXX公司,住所地:XX市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职务:董事长。被告:XXX,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生,家住XX省XX市XXX路北段 号,身份证号码:6121XXXXXXX011,电话:13XXXXXXX77。案由: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请求: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XXX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归还原告人民币本金XXX万元及约定利息。二、判决被告XXXX对被告XXX公司前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XX年1X月X日至201XX年X月XX日,被告XX公司因经营需要分X次从原告处借款人民币XX万元整,双方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X‰,同时,被告XX公司承诺如原告随时需要,即可归还。201X年 月,原告因 向被告XX公司提出归还前述款项,被告XX公司声称公司因经营不善,暂时无法按照约定归还,希望能再宽限一段时间,为了让原告放心,被告XX公司股东XX向原告出具书面承诺,愿对前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为被告XX公司及被告XXX不能兑现承诺,履行相应的义务,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证据:1、借款收据复印件四份;2、被告XXX担保承诺复印件一份此致XXX人民法院附:民事起诉状副本XX份原告:二〇一 年十一月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六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第七条 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第八条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三条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第十五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第十八条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第二十条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三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一条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于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不再适用。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刘晓成的河流和湖泊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超越自我!是超越普通,,,,,,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前言:本站编辑为你整理贷款无法偿还无资产会怎样??相关百科知识以及网友最关心的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
关于贷款无法偿还无资产会怎样??,网友们最关心的问题
答:这是民事纠纷,不涉及坐牢的问题。 一、依你所述,这只是一起普通的贷款纠纷,并不涉嫌诈骗,不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 二、到期不还贷的,银行肯定要起诉的,你必然败诉,银行肯定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如果你确实没有钱的,执行中止...
答:你的意思是你贷了小额公司的钱,现在没钱还了,你名下又没财产是吧?那你贷款的时候有没有担保人,如果没有担保人的话,那他们也没什么办法,不过他们还是会上门找你的。
答:有道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有些人因为贷款申请被拒发愁,还有一些人,会因为家庭出现变故,或是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没有钱还款而发愁。那么如果不还贷款,自己的财产会被没收吗? 贷款机构不会直接没收财产,但会走法律程序。欠款一直不还,贷款机...
答:如果欠别人一万元钱,到期没有还清,对方起诉,会不会坐牢要视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因正常的民事往来而产生欠款的,属于民事纠纷,被向法院起诉后承担的是民事责任,没有刑事责任,不会坐牢。 2、如果是因诈骗行为而产生的欠款的,则已经构...
答:有可能 拘留是督促你执行判决的强制措施。银行有可能会到法院起诉你。
答:如果借不到钱那就没办法了,只有等法院判决,坐牢了。
答:不会。银行借款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不适用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有证据显示骗贷,就有坐牢的可能了。
答:银行会起诉,如果最后你败诉了,会被强制执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后贷款、坐飞机什么的都会被限制。
答:2千块钱不多,可以借
答:1、如果信贷公司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信贷公司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有价证券和存款...
答:有可能 拘留是督促你执行判决的强制措施。银行有可能会到法院起诉你。
答:子女的贷款还不上,法院不能执行父母的财产。子女欠款父母无义务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法规: 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条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
答:自愿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
答:在借款人还款违约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全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 担保人的还款义务,在担保人个人财产(未婚)或夫妻共同财产(已婚)的范围内履行 除非是你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否则夫妻共同财产都一并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贷款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担...
答:不用担心,银行自然会处理。期房地皮和全套的开发手续也是值钱的,银行评估了能够还上才会给你贷款的。
答:假如是逾期严重,银行肯定会扣押和拍卖的你房产的,里面需要大概6个月时间,起诉-到仲裁,最好是还钱,要不会影响你的信用,导致以后贷款难度大。
答:那会没收"他人财产"抵押的物产,给你贷款的公司或银行是不会找你的,只不过你这个朋友是会天天找你的。
答:无抵押能贷款20W,真厉害!!! 不还款,不仅会产生利息、滞纳金 且严重影响你的个人信用记录,一旦有不良记录以后5年内就不能再申请信用卡和银行贷款了。如果银行催款你不还贷款,银行最后会起诉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W早就达到起诉标准了,...
答:可以有产调,就行,哪里的?
答:如果能证明是你老婆的婚前财产,法院当然无权拍卖! 一、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二、最好是你们夫妻俩就共同财产、个人婚前财产搞一个协议,进行一下明确。 1、本来只要你们夫妻俩约定了,这个就是合法有效的; 2、但你现在面临着诉讼的问...
答:严格来说,会计会被追究。无论老板承认与否,老板都是会计第一责任人,即使老板承认了,也就是在程度上减轻会计责任。 但一般来说,银行不会追究会计责任的,除非是银行按贷款诈骗起诉公司老板。关键是这件案子大不大,如果闹大了就比较难说。
答:你的意思是你贷了小额公司的钱,现在没钱还了,你名下又没财产是吧?那你贷款的时候有没有担保人,如果没有担保人的话,那他们也没什么办法,不过他们还是会上门找你的。
答:你好,婚姻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答:如果还不上,银行会通过法院和你们的抵押协议把你的房子变卖掉,朋友,赶紧借钱还上吧。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手机手工码字很累,望采纳,谢谢
答:你好,如果不够偿还贷款,可以继续向债务人追,执行其他可执行财产。 望采纳!
答:1、你还是尽量错钱还月供为好,因为如果你进入了银行的黑名单,你这一辈子全国银行就不会再给你贷款了,后果严重; 2、在想办法还月供的情况下,可以想办法处理房子,但你想卖房子也得首先还清贷款才行; 3、你也可以卖给熟人,让他先帮你还清银...
答:问题不是很明确,要看是抵押担保、还是保证担保,如果是一套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房子,一般是不会的;
答:你的收入证明从哪里来的?只有固定工作的人才可以由单位开出收入证明,证明你每月的定期收入。那种临时性收入是不能作为银行收入证明用的。 当务之急是你必须提供出你有固定的收入证明,也就是说你必须找到一份固定的工作,哪怕是你找个临时单位...
答:银行会起诉你,然后法院执行不了,最后会造成黑户,然后在任何银行或者其他信贷机构都不会有批款,如果以后征信系统关联到更多,会更不方便! 日照信贷王180经。
答:不会的,但贷款是有担保人的或者是以家庭为单位贷的 话就有责任
答:额,首先银行是没有无息贷款的,那只是你对这个类型贷款的理解而已,农信社给你的5万应该是由政府贴息的吧,而且还是信用贷款,首先你得问问帮你贴息的机构说的是给你贴几年,但是我个人了解的话一般都是你的贷款期限而已,也就是2年,如果2年后...
答:如果还不上,银行会通过法院和你们的抵押协议把你的房子变卖掉,朋友,赶紧借钱还上吧。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手机手工码字很累,望采纳,谢谢
答:破产后法人走路,剩下由法院处理
答:房子是婚前买的,就是你的个人财产,跟配偶无关;婚后买的,配偶就有份额。怎么分?看你们有无财产协议了。
答:如果是妻子个人财产,不会被查封没收,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其中可分割部分银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答:你好,贷款时是否使用了假材料,放款后贷款是否用在原本申请贷款的渠道上,是否有转移资产的行为。是区分骗贷和正常贷款的重要证据。如果没用假材料,也没改变贷款用途,也没转移资产,基本没问题,不会坐牢。否则就看老天爷心情好坏了。
答:应该说你是用房屋抵押然后贷款,以后银行将你起诉到法院,然后法院把抵押的房屋拍卖后还不够还你的贷款,是这样的吗?这应该说房屋卖多少是多少不够的只有等有钱了再还了。
答:你好,如果不够偿还贷款,可以继续向债务人追,执行其他可执行财产。 望采纳!
偿还 资产-固定资产折旧偿还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偿还期-银行贷款无法偿还后果-贷款无法偿还-房产抵押贷款无法偿还-小额贷款无法偿还-银行信用贷款无法偿还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未告知 强行拆除 起诉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