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借贷宝借款平台各种平台借款达到5万(包含押金利息))求哪位接触过的处理过的兄弟帮忙说下该怎么处理好点

自金融平台“借贷宝”上线&首创熟人间单向匿名借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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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觉得借钱是一个很难为情的事情,有时候一开口,却发现失去了一个朋友?有没有觉得借钱给朋友,利息难开口?有没有发现向欠你钱的朋友要债比借钱还难?……现在这一切都不是事,因为有了借贷宝。
日前,私募巨头九鼎控股推出熟人间借贷平台借贷宝,首创熟人间单向匿名借贷和“赚利差”功能。借贷宝不仅能帮助用户快速借钱、赚利差,而且使用起来便捷安全,一键就可完成借贷,实现放心投资,堪称“借钱神器”、“赚钱利器”。
据悉,目前借贷宝已经登录App Store和各大安卓应用商店,用户可搜索或登陆官网下载使用,交易费用全免。
一键操作 简单快捷
借钱是自古以来困扰中国老百姓的难题,借贷宝为用户提供了借钱的绿色通道。当用户需要借款时,进入借贷宝选择“我要借款”页面,根据自身需求,自定义设定借款金额、利率、期限和借款理由,不需要任何审核,便可一键发布借款,整个操作流程只需几秒钟。若将年利率设置合适,朋友多、自己信用好,很快就可以借到钱。
每个人都有不投入本金就能赚钱的梦想,借贷宝首创的赚利差功能,让零成本投资成为了可能。当用户在朋友圈看到一笔金额大、利率高的借款信息,但没有足够资金出借时,可以点击“赚利差”功能,将借款信息重新设置出借金额,调低利率转发至自己的朋友圈一键发布借款。如果交易达成,用户就能赚取利息差额。
不难想象,朋友多、信用好的用户会大大提升借钱和赚利差的成功率,简单易操作,回报无上限,人人都能享受随时可以借钱,没钱也能赚钱,有钱赚更多钱的乐趣。
单向匿名 稳健投资
借贷宝另一大特点是独创的“单向匿名”借贷模式,即借款人实名、出借人匿名。用户在借贷宝首页看到好友发布的借款信息,根据借款利率、期限、好友信用等条件综合评估出借风险,选择合适的借款项目匿名出借。
在借款详情页中,出借人还能够查看还款日期、借款有效期及借款用途,点击“借给TA”,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自定义借出的金额,平台自动计算到期后所能获得的利息收益,转账支付完成出借,资金即从出借人账户转至借款人账户。
整个过程中,借款人仅仅知道自己到账了多少资金,但是不知道是哪位好友借给自己,而出借人则既能够获得借款利息,又可避免好友间关于本息计算的尴尬,有效解决了日常生活中开口借钱不易,朋友谈息伤感情的难题。
专业催收 风控无忧
任何互联网金融用户都异常关注产品的使用安全,借贷宝熟人间单向匿名的模式,本身就有天然风控属性。借款人来自真实的熟人圈,出借人可准确评估风险,而且借款一笔,到账一笔,实现用户与用户点对点交易。借贷宝平台全程不接触用户资金,不形成资金池,资金直接在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划转。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借贷宝的借款催收由借贷宝平台帮助出借方实施,出借方省力省心。借贷宝建立了专业的催收风控体系,包括催收管理中心、呼叫中心、诉讼中心及遍及各省、市、重点县的合作催收团队。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款人,平台将采取全方位立体追债系统帮助出借人追偿。在借款过程中,借贷宝与专业律师团队也将为用户保驾护航,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最重要的是,借贷宝由私募巨头九鼎控股推出,强大的背景实力为用户吃下了定心丸。
从产品功能到服务,借贷宝具有一键操作、单向匿名出借、专业催收、白赚利差等特点,实现了个人信用的市场化定价和自由交易,为每个人搭建起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个人自金融平台,助力于普通用户实现“人人办金融”的梦想。
(责编:李海霞、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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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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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校园借贷乱象调查:女大学生为买衣服欠7万债务|校园借贷_新浪新闻
  文章导读: 2016年以来,从大学生因无力偿还贷款而跳楼自杀,到“裸条”借贷,校园借贷,特别是校园网贷持续引发外界关注。从“裸条”借贷到“视频”放贷,各种借贷方式层出不穷。《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日前得知,在高校内,出现了“以打借条的方式扣取押金”的借贷方式。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张燕 | 北京报道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第33期)
  2016年以来,从大学生因无力偿还贷款而跳楼自杀,到“裸条”借贷,校园借贷,特别是校园网贷持续引发外界关注。
  今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联合银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在地方层面,近日,重庆市教委、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联合发文,为金融机构和高校列出8项负面清单,规范校园网贷行为。其中包括不得仅凭学生身份证、学生证等低门槛方式发放贷款;未取得家长、监护人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学生发放贷款;不得以手续费、滞纳金等各种名义变相发放高利贷等内容。
  从“裸条”借贷到“视频”放贷,各种借贷方式层出不穷。《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日前得知,在高校内,出现了“以打借条的方式扣取押金”的借贷方式。
  经过几轮“借新还旧”,
  欠下近7万元
  6月初,广州一所高校的学生小包(化名)和同学在逛街时看中了一件衣服,无奈于临近放假囊中羞涩而被迫放弃购买。回到学校后,小包无意中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了有关“借贷宝”的信息。出于试一试的心理,小包当即下载并安装了“借贷宝”App。
  在接触“借贷宝”之前,小包曾经有过通过支付宝“借呗”(现已改为“网商贷”)借款的经历。
  通过“借贷宝”平台借款,借贷双方基于好友关系自发进行借贷,平台本身并不提供放贷服务。借款人可以自行发布借款标,自行设定借款钱数、利率和时间等,出借人可以凭借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的了解自行评估是否借钱给对方。
  根据小包提供的材料,《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6月9日,小包通过“借贷宝”联系上一名出借人,并通过聊天工具QQ将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照片和其他信息发送给对方后,成功地在“借贷宝”平台上完成了一份1000元的借贷合同,即俗称的借条。这份借条显示,小包自即日起向出借人借款1000元,利息按照年利率18%进行计算,借款时间为一个星期。
  如果按照这张借条的内容,那么一周之后小包一共需要还款本息总计约1004元。但是事实上一周之后,小包一共偿还了1507元,而她实际借到手的款项只有800元。
  在小包借款前与出借人的聊天记录中记者看到,出借人表示由于小包仍然是在校学生,本身并不具备收入能力,要求小包除提供证件照片等信息以外,另外提供500元的押金。这500元押金的收取方式则是需要小包在“借贷宝”平台上再打一张500元的借条。此外,除了以双方在借贷宝平台上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小包还需要私下向出借人一次性支付借款额20%的利息。双方达成一致后,出借人将1500元出借给小包。小包随后通过其他渠道(支付宝、微信、QQ等),将500元押金和200元利息转给出借人。根据双方的约定,如果小包一周之内无法偿还1000元借款,那么500元押金将不再退还给小包。与此同时,借贷宝上的这张500元的借条也会按照逾期做罚息处理。
  小包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自己一开始也认为这样的借款方式有些苛刻,但是急于用钱便没有过多考虑。一周以后,小包仍然无力偿还这1500元的借款,但是由于不好意思向父母开口,她便通过“借贷宝”以同样的方式申请了第二笔借款。也就是说,为了偿还第一笔债务,小包又一次通过签署4000元的借条借到了1600元。就这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经过几轮“借新还旧”,小包通过“借贷宝”平台借款所累积的债务就达到了近7万元,其中有近5万元的借条是以押金的形式“借出”的,押金金额由所借款项的50%到200%不等。而此时小包真正借到手的款项还不到1万元。
  同学做中介,介绍借款抵债务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除了以上的款项外,部分借款中小包还额外向第三人支付了一种名为“中介费”的款项。这笔款项的金额大多占所借款项的10%。而充当“中介”的第三人主要任务就是帮助并没有信用记录的小包成功从出借人手中拿到借款。
  小包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由于自己所能提供的信息有限,而且不愿意答应“裸持”(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为抵押)的要求,一些出借人一开始并不愿意将钱借给自己。在同宿舍同学的介绍下,她通过QQ群及微信群认识了一帮自称“中介”的人。这些“中介”表示,可以帮忙介绍一些不需要信用核实和任何抵押的借款公司给像小包一样的大学生来解决一时之急,前提是所有借款必须通过“借贷宝”平台,而且要收取一定数额的“中介费”。
  小包介绍,这些“中介”并不都是不认识的人,其中有些人就是和她一个学校、一个班级甚至一个宿舍的同学,甚至就连小包自己都充当过“中介”,介绍同班同学给出借人认识,并从中赚取了100元中介费。
  与小包在同一所高校就读的王淼(化名)告诉记者,自己和自己身边的几个朋友都有过充当“中介”的经历。王淼曾经和以小包相似的方式欠下近3万元,在表示自己无力偿还后,出借人教给王淼做“中介”的方法。据王淼介绍,出借人承诺,自己每成功介绍一笔1000元的借款,就可以抵消近200元的债务。除此之外,王淼还可以从同学那里收取100元的中介费。但王淼同样表示,这样的事情自己在做过几次以后就不再继续了,因为看到同学难以偿还款项着急的样子“特别愧疚”。除了像王淼这样靠做“中介”抵消欠款的人以外,还有一些同学是被“忽悠”而想依靠这种方式赚些外快。王淼表示,不清楚同学里到底有多少人在做这件事,但是感觉还是“蛮多人的”。
  律师:
  出借人借款中存在违规操作
  自6月中旬开始,小包所借的款项大部分已经开始逾期。根据当初在平台签订的借款协议,借款人逾期未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所有欠款将按年利率24%计算罚息给予出借人,并且开始计算逾期费用。一时之间,小包的手机上开始不停地接到各种催款电话和短信。借贷宝方面,以及出借人开始催她还钱。小包提供给《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的短信截图所示,部分出借人的语气并不客气,并且威胁她不要以为躲起来就没事了,再不还钱就会有“恐怖的事情发生”。
  无奈的小包只好向父母求助,随后父母带着小包向当地的派出所报警。派出所表示,由于催款人目前并没有任何实际行为,所以很难以短信或者电话为依据认定造成威胁。派出所同时告诉小包,她只需要偿还自己认定的欠款即可,所谓的“押金”导致的欠款涉嫌欺诈行为,她有理由拒绝还款。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小包的事件中,借贷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的情况,主要体现在出借人在给小包借款时私下扣除利息。肖飒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此外,针对“押金”产生的欠款,肖飒认为如果从合同订立的目的考虑,小包不具有借款的意思表示,该部分借款合同存在不成立的可能。
  此外,肖飒表示,借贷宝作为中介平台,应当有义务审查借贷双方的资质,包括审查出借人的信息,采取反欺诈措施。但是,由于目前中介业务规范尚未正式颁布,无法认定借贷宝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她建议小包要求借贷宝提供出借人的信息,并起诉出借人的催收行为侵害其人身权益。她表示,就借款合同而言,尽管双方在借贷宝上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但是双方私下的借贷合同中如果出现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所以小包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超额借款。
  借贷宝回应,
  无法单方面解除借款合同
  《中国经济周刊》随后就小包的事件与“借贷宝”取得了联系。“借贷宝”方面表示,对于部分出借人以“押金”的形式使小包签下“借条”的事情并不知情,“借贷宝”本身是一个提供给有好友关系的人自发进行借贷的平台,平台本身并不提供放贷服务,也不建议用户通过“借贷宝”与不认识的人进行借贷交易。
  “借贷宝”方面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平台已进行全局风控额度调整,降低用户不理性借贷的风险空间;尤其对于18~22岁在校大学生群体进行特别限额保护,人均借款额度上限8000元,满足临时小额借贷需求。
  小包的父母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自己女儿所欠的款项一定会归还,但是他们仅承认实际借款,至于以“押金”形式欠下的款项,小包的父母认为自己并不需要承担,希望“借贷宝”平台可以免除这些欠款。针对这一诉求,“借贷宝”方面表示,借贷宝平台上已经产生了双方共同签署的借贷协议,用户绕过平台正常还款程序进行交易,借贷宝作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方无法单方面解除合同。
  出于小包的情况考虑,“借贷宝”方面建议小包保留自己与出借人之间有关“押金”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借贷宝”方面也会合法提供出借人的信息来帮助小包。目前平台已经上线自助刑事报案功能,用户可在客户端内自助下载相关证据材料,包含用户在借贷宝的交易数据、刑事报案指南、控告书模板等,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司法最终能采纳她提供的证据,借贷宝也将扣减她不应承担的部分。
  但是对于小包来说,难以提供证据已经成为她现在最大的难题。由于将自己手机信息提供给出借人,小包的iPhone已经被出借人远程锁定无法使用,小包不仅无法登录“借贷宝”查看自己的借贷记录,也无法通过聊天软件提供任何证据。
责任编辑:瞿崑 SN117
新浪新闻专栏作家:冯仑(万通地产董事长,自媒体“冯仑风马牛”出品人)
因各人底线不同,或者说,对世界的认知与自我的期许不同,故而对妥协或苟且的定性则有异。
有几千年历史的天皇,如何适应现代社会?而对“万世一系”的天皇制习以为常的日本社会又是否要顺应时代,接受天皇制的改革呢?校园借贷乱象调查:女大学生为买衣服欠7万元债务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张燕 | 北京报道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第33期)
2016年以来,从大学生因无力偿还贷款而跳楼自杀,到“裸条”借贷,校园借贷,特别是校园网贷持续引发外界关注。
今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联合银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在地方层面,近日,重庆市教委、市金融办、重庆银监局联合发文,为金融机构和高校列出8项负面清单,规范校园网贷行为。其中包括不得仅凭学生身份证、学生证等低门槛方式发放贷款;未取得家长、监护人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学生发放贷款;不得以手续费、滞纳金等各种名义变相发放高利贷等内容。
从“裸条”借贷到“视频”放贷,各种借贷方式层出不穷。《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日前得知,在高校内,出现了“以打借条的方式扣取押金”的借贷方式。
经过几轮“借新还旧”,
欠下近7 万元
6月初,广州一所高校的学生小包(化名)和同学在逛街时看中了一件衣服,无奈于临近放假囊中羞涩而被迫放弃购买。回到学校后,小包无意中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了有关“借贷宝”的信息。出于试一试的心理,小包当即下载并安装了“借贷宝”App。
在接触“借贷宝”之前,小包曾经有过通过支付宝“借呗”(现已改为“网商贷”)借款的经历。
通过“借贷宝”平台借款,借贷双方基于好友关系自发进行借贷,平台本身并不提供放贷服务。借款人可以自行发布借款标,自行设定借款钱数、利率和时间等,出借人可以凭借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的了解自行评估是否借钱给对方。
根据小包提供的材料,《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6月9日,小包通过“借贷宝”联系上一名出借人,并通过聊天工具QQ将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学生证照片和其他信息发送给对方后,成功地在“借贷宝”平台上完成了一份1000元的借贷合同,即俗称的借条。这份借条显示,小包自即日起向出借人借款1000元,利息按照年利率18%进行计算,借款时间为一个星期。
如果按照这张借条的内容,那么一周之后小包一共需要还款本息总计约1004元。但是事实上一周之后,小包一共偿还了1507元,而她实际借到手的款项只有800元。
在小包借款前与出借人的聊天记录中记者看到,出借人表示由于小包仍然是在校学生,本身并不具备收入能力,要求小包除提供证件照片等信息以外,另外提供500元的押金。这500元押金的收取方式则是需要小包在“借贷宝”平台上再打一张500元的借条。此外,除了以双方在借贷宝平台上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小包还需要私下向出借人一次性支付借款额20%的利息。双方达成一致后,出借人将1500元出借给小包。小包随后通过其他渠道(支付宝、微信、QQ等),将500元押金和200元利息转给出借人。根据双方的约定,如果小包一周之内无法偿还1000元借款,那么500元押金将不再退还给小包。与此同时,借贷宝上的这张500元的借条也会按照逾期做罚息处理。
小包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自己一开始也认为这样的借款方式有些苛刻,但是急于用钱便没有过多考虑。一周以后,小包仍然无力偿还这1500元的借款,但是由于不好意思向父母开口,她便通过“借贷宝”以同样的方式申请了第二笔借款。也就是说,为了偿还第一笔债务,小包又一次通过签署4000元的借条借到了1600元。就这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经过几轮“借新还旧”,小包通过“借贷宝”平台借款所累积的债务就达到了近7万元,其中有近5万元的借条是以押金的形式“借出”的,押金金额由所借款项的50%到200%不等。而此时小包真正借到手的款项还不到1万元。
同学做中介,介绍借款抵债务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除了以上的款项外,部分借款中小包还额外向第三人支付了一种名为“中介费”的款项。这笔款项的金额大多占所借款项的10%。而充当“中介”的第三人主要任务就是帮助并没有信用记录的小包成功从出借人手中拿到借款。
小包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由于自己所能提供的信息有限,而且不愿意答应“裸持”(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为抵押)的要求,一些出借人一开始并不愿意将钱借给自己。在同宿舍同学的介绍下,她通过QQ群及微信群认识了一帮自称“中介”的人。这些“中介”表示,可以帮忙介绍一些不需要信用核实和任何抵押的借款公司给像小包一样的大学生来解决一时之急,前提是所有借款必须通过“借贷宝”平台,而且要收取一定数额的“中介费”。
小包介绍,这些“中介”并不都是不认识的人,其中有些人就是和她一个学校、一个班级甚至一个宿舍的同学,甚至就连小包自己都充当过“中介”,介绍同班同学给出借人认识,并从中赚取了100元中介费。
与小包在同一所高校就读的王淼(化名)告诉记者,自己和自己身边的几个朋友都有过充当“中介”的经历。王淼曾经和以小包相似的方式欠下近3万元,在表示自己无力偿还后,出借人教给王淼做“中介”的方法。据王淼介绍,出借人承诺,自己每成功介绍一笔1000元的借款,就可以抵消近200元的债务。除此之外,王淼还可以从同学那里收取100元的中介费。但王淼同样表示,这样的事情自己在做过几次以后就不再继续了,因为看到同学难以偿还款项着急的样子“特别愧疚”。除了像王淼这样靠做“中介”抵消欠款的人以外,还有一些同学是被“忽悠”而想依靠这种方式赚些外快。王淼表示,不清楚同学里到底有多少人在做这件事,但是感觉还是“蛮多人的”。
出借人借款中存在违规操作
自6月中旬开始,小包所借的款项大部分已经开始逾期。根据当初在平台签订的借款协议,借款人逾期未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所有欠款将按年利率24%计算罚息给予出借人,并且开始计算逾期费用。一时之间,小包的手机上开始不停地接到各种催款电话和短信。借贷宝方面,以及出借人开始催她还钱。小包提供给《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的短信截图所示,部分出借人的语气并不客气,并且威胁她不要以为躲起来就没事了,再不还钱就会有“恐怖的事情发生”。
无奈的小包只好向父母求助,随后父母带着小包向当地的派出所报警。派出所表示,由于催款人目前并没有任何实际行为,所以很难以短信或者电话为依据认定造成威胁。派出所同时告诉小包,她只需要偿还自己认定的欠款即可,所谓的“押金”导致的欠款涉嫌欺诈行为,她有理由拒绝还款。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小包的事件中,借贷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的情况,主要体现在出借人在给小包借款时私下扣除利息。肖飒表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此外,针对“押金”产生的欠款,肖飒认为如果从合同订立的目的考虑,小包不具有借款的意思表示,该部分借款合同存在不成立的可能。
此外,肖飒表示,借贷宝作为中介平台,应当有义务审查借贷双方的资质,包括审查出借人的信息,采取反欺诈措施。但是,由于目前中介业务规范尚未正式颁布,无法认定借贷宝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她建议小包要求借贷宝提供出借人的信息,并起诉出借人的催收行为侵害其人身权益。她表示,就借款合同而言,尽管双方在借贷宝上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但是双方私下的借贷合同中如果出现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所以小包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超额借款。
借贷宝回应,
无法单方面解除借款合同
《中国经济周刊》随后就小包的事件与“借贷宝”取得了联系。“借贷宝”方面表示,对于部分出借人以“押金”的形式使小包签下“借条”的事情并不知情,“借贷宝”本身是一个提供给有好友关系的人自发进行借贷的平台,平台本身并不提供放贷服务,也不建议用户通过“借贷宝”与不认识的人进行借贷交易。
“借贷宝”方面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平台已进行全局风控额度调整,降低用户不理性借贷的风险空间;尤其对于18~22岁在校大学生群体进行特别限额保护,人均借款额度上限8000元,满足临时小额借贷需求。
小包的父母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自己女儿所欠的款项一定会归还,但是他们仅承认实际借款,至于以“押金”形式欠下的款项,小包的父母认为自己并不需要承担,希望“借贷宝”平台可以免除这些欠款。针对这一诉求,“借贷宝”方面表示,借贷宝平台上已经产生了双方共同签署的借贷协议,用户绕过平台正常还款程序进行交易,借贷宝作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方无法单方面解除合同。
出于小包的情况考虑,“借贷宝”方面建议小包保留自己与出借人之间有关“押金”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借贷宝”方面也会合法提供出借人的信息来帮助小包。目前平台已经上线自助刑事报案功能,用户可在客户端内自助下载相关证据材料,包含用户在借贷宝的交易数据、刑事报案指南、控告书模板等,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司法最终能采纳她提供的证据,借贷宝也将扣减她不应承担的部分。
但是对于小包来说,难以提供证据已经成为她现在最大的难题。由于将自己手机信息提供给出借人,小包的iPhone已经被出借人远程锁定无法使用,小包不仅无法登录“借贷宝”查看自己的借贷记录,也无法通过聊天软件提供任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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