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c语言抓交通肇事犯逃离了,过了几天被抓到再报保险,保险公司会赔偿吗?

人身意外保险被保人出交通事故,已有肇事方赔付过,还能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吗? _问吧_向日葵保险网
人身意外保险被保人出交通事故,已有肇事方赔付过,还能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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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个回答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金额:40000元”指的是身故金40000元;
2、“ 附加险: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保险金额:5000元”是补偿性报销,如果在第三方报了医药费,余下的可以在保险公司报销,总费用不会超过你所花的医药费。
3、“十级伤残”一般在商业保险中还未达到理赔级别,具体可参照你保单上的合同条款。如果你的保单上有写十级有补偿,那就可以按比例赔偿。
4、如果你买了社保,在社保局可以领到一部份的补偿金。
你好,意外险属于补偿性的,如果已经补偿到位,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如果肇事者个人理赔,保险公司应该给你理赔的
补偿到位和不到位这个怎么界定呢?我鉴定的是十级伤残,肇事者车辆没有交强险,厅外和解赔偿20000元(肇事者没钱)医药费花费15000多。这个能不能算补偿到位呢?如果算的话,那实在是悲催了
你好,我不知道10级伤残到底多厉害,但是你花15000包了20000元,已经赔偿到位了,除非你是重残。保险公司会继续包赔的。全残是100%包赔的
您好,意外险包含:意外医疗险,人身意外险。意外医疗险是费用补偿性的,也就是最终赔付额不能超过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人身意外险是根据伤残比例进行赔付的,这个可以累积赔付。在对方赔付后,保险公司也要理赔,如果没有达到伤残,那么不能申请赔付。
谢谢您,在咨询下:安照我的十级伤残,我能申请赔付的项目有哪些?只有医药费吗?比例大约是多少?
是您购买的保险额度的10%,如果是10万额度,就应该赔付1万元。
您应申请赔付的项目是意外残疾,需要指定的机构的伤残鉴定。
谢谢您,我已经在河南司法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完毕,鉴定为十级伤残。我的保险主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40000元,附加险: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保险金额:5000元。我能申请主险额度的10% ? 还是附加险的10%?
您好,伤残给付是按照主险进行赔付的。附加险属于医疗险,是您在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的。
你好,可以申请意外伤害保额的10%也就是4000元,医疗费用对方已经赔付了,按补偿原则,保险公司是拒赔的。
郑州的朋友,您好。
关于您和几位优秀同人的交流,看了。庭外和解的处理结果,应该是法院提供您和肇事者的吧,因为对方没钱赔偿。你和保险公司的合同中,是没有除外责任的吧。【前提您不是办理单位责任险】
鉴定的结果是十级,应该根据当地的上一年度社保平均工资的多少月份赔偿,【具体月份,不知,抱歉】。还有误工费,营养费等多种费用的理赔。这应该都是肇事者承担的责任。不知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
打错了,【不是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而保险公司和您签订的意外险中,是否包含【意外医疗】是能否赔偿的关键。如没有这个条款,那就无法理赔。还有问题想要了解。随时来信。
有什么怨言,可以向我倾诉。无妨
主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金额:40000元
保险费80元
附加险:1.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保险金额:5000元
保险费:20元
这是我的保险,您给看下,能不能理赔?
你好!对方已经给你赔付过了,您就不能申请了
基于我这种交通肇事案件,我可不可以理解为:对方没有赔付,或我放弃赔偿,就可以申请保险赔付是吗?或可以优先申请保险赔付?
可以的,如果是对方的赔付还不够你的实际医疗支出的话,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你好:意外保险的意外伤害内分给付型和补偿型,
1.如: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出险,已经由对方(肇事者)赔偿所有的医疗费用,(其它的费用)并收走所有治疗费用的用药清单,个人投保的这份保单就无法得到补偿.
2.如: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出险,已经由对方(肇事者)赔偿所有的医疗费用,并没有收走所有治疗费用的用药清单,你可以收齐所有看病的用药票据,到你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只要有资料就可以申请到.
在你们中国人寿是行不通滴。谢谢。如果你在郑州就好了,我就直接找你了。
你好,很高兴为您服务。你说的很对,你可以先到保险公司申请赔付。这样的话你就可以得到陪付。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想您这种情况是不理赔的,您已经有第三方赔付过了,按照保险的补偿原则,是不赔了。希望能帮到您,祝您平安幸福!
您好!&& 您是郑州哪里的?
您好;很高兴为你服务,不知道你本人是否也是驾驶人,你可以详细解读你的意外保险卡的免除责任就知道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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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成功!撞车之后,不要傻里傻气的!索赔有技巧
1.对方全责提出私了1500,你死活不干,要求走保险,又是吵又是闹又是折腾,定损2200,修理厂要求2400,自掏
200.&如果你同意私了,拿1500,报保险自己全责,车照样修好一文不掏白赚1500,第二年保费增加800,赚了700&
2.撞伤一人,送医院,被家属打骂,垫医药费8000。回家洗洗脸上的血痕。回头家属要求加10000私了,否则不给你
医药发票,保险公司说没发票不给你报销,哦或。悲剧。其实你可以不去医院,现场等待交警出具处理意见。垫医药
费就说炒股亏了,现在还欠起外债,等家属告你,告完保险公司全赔,皆大欢喜,你甚至不用出现。&
3.撞车了,后面堵起一排车狂按喇叭,对方说我全责,我们退到路边处理,于是停到路边,结果对方马上变脸,说
你丫的全责,这时候才想起应该先手机照相。&
4.老公指挥倒车,自己一激动,油门当刹车,把老公双腿撞断,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老老实实的上报,保险公司告诉
你,老公不陪。。。。。其实你可以换个朋友的车撞。。你懂&
5.车子在4s保养,保养完了,高高兴兴去取车,哦或,倒车时油门又当刹车(为什么是又=。=!),撞的稀里哗啦
,造成损失4000+,你郁闷的找保险公司,人家礼貌的告诉你,在修理厂发生的事故,俺们不陪。。。。其实你可
以换个地方发生事故,比如小区内和某小树发生亲密接触,你懂。&
6.大雨天,早上去happy的去车库取车,发现车库被淹了,顿时泪流满面,赶快上车发动,让自己的车车逃离苦海,
一点火,哦或,发动机打不燃。车没逃离苦海,你也进了苦海,4s店告知,发动机进水,报销,损失5w,你兴冲冲
的去找保险公司,别个怜悯的看着你,小姐,驾驶员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进水,俺们不陪。————你不点火,发
动机是不会进水的哦亲。&
7,在车上放了好多好多玩具,什么宝塔啊,香水瓶啊,小熊啊小猪啊。有一天差点撞到一个老太,一脚急刹车,香
水瓶飞起来干到玻璃又弹到俺额头上。缝8针,玻璃费误工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800,保险公司的接线员笑眯眯
的告诉你,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俺们还是不陪。&
8,周末天气好爽,正在happy的飙车,左方一大货车突然一盘子甩到你道上和你kiss了一下,你只有一盘子打到花坛
上,你小心肝扑通扑通的隔了5分钟才安静下来,一看大货车早没影了,马上打电话给保险员把大货车狂决一顿,并
表示想要修车,保险员遗憾的告诉你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
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哦亲。——————其实你可以说,太阳晃花了
我的眼,让我上了花坛,什么大货车?没看到~没注意。。。&
9,路上爆胎,左转右转稳住方向,不用打电话给保险公司了,别个不陪。&
10,停在楼下,上楼看了一集康熙来了,下楼一看,4个轮子没了,几块板砖给俺垫着,不用打电话给保险了,别
教你榨干保险公司最后一滴血&
前言:相信还有许多车主对汽车保险了解不深,只有出了事故才会和汽车保险打交道,而作为外行的车主们根本
不能摸清楚汽车保险的水究竟有多深,该如何处理才能成为最大程度的受益人呢?别着急,已经有许多身经百战、
经验丰富的车主们为我们总结了他们的心得,我们只要阅读收藏以备不时之需就可以了,况且这是一份普通车主们
就能读懂的汽车保险条文,保证能让你更深入地了解汽车保险和理赔,“榨干”保险公司的最后一滴血!谁说不是
呢?买保险就图的省钱和省心!
保险条款精解(一)车损险&VS&第三者责任险&
咱们先说说最主要的车损险和三责险。车损险和三责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由被
保险车辆在使用中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
您大概觉得即使是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也照赔不误!这话对了一半,大部分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都赔,惟独一样除外——地震!&
案例1:如果您的车有幸在地震中被建筑物砸到的话,哈哈……&
应对方法:不要在地震一结束就急于申请赔偿,等地震过后几天再申请赔偿。&
出险陈述:大概由于地震造成墙体松动,终于在某一天倒下了,砸坏了您的爱车,切记:千万不要提及地震时出险。&
案例2:如果您的爱车在一次急刹车中,车里的东西飞到了风挡上造成玻璃破裂,您该怎么说呢?&
假如您老老实实的对保险公司说:“我的纸巾盒飞起来打中了玻璃……”(哗!内功够高啊,呵呵,本人只是以纸
巾盒举个例子开个玩笑。)”那么你惨了!那个理赔员会指着自己的嘴对您说:“请看我的口型——NO!”&
应对方法:小小的改变一下事实……&
出险陈述:我的一个练过铁头功的朋友在刹车时撞碎了风挡,OK!记住:受车内“物品”的撞击所受损失,保险公
司不赔的!但是人撞坏的就另当别论。&
如果您的车在拖车时与别的车发生了碰撞,怎么办?&
应对方法:忽略一些事实存在的东西……&
出险陈述:别提你在拖带车辆或者被别人拖带,否则不管你有没有事故责任,保险公司一律不赔。&
案例4:如果你在事故时,打破了自己的玻璃又没有上玻璃险时,你会向保险公司索赔吗?&
没上玻璃险找人家索赔能行吗?行,绝对行!玻璃险的全称是: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停车和使用时造成的玻璃
损坏,而事故造成的玻璃损坏应由车损险来负责赔付。&
如果您没上玻璃险,当您早上起来发现自己的汽车玻璃不知道被哪个混蛋打破了,怎么办呢??呵呵,老招法:
开车时急刹车造成的,又是脑袋惹的祸!(记得找一个身高差不多的朋友来当挡箭牌啊),如果是侧面的玻璃破
了,就说侧滑时脑袋撞的好了,呵呵!&
案例5:如果您的车在撞车时,打破了一个小灯,您该怎么办呢?&
找保险公司,他绝对不敢不赔您,那么您以为是赚到了吗?不是的,实际上您大概要赔了,亏本了。&
没听明白?告诉您,每辆车的全险大概在之间(更高档的车会更贵),如果您在一年的保险期内没有
索赔,那么您将在下一年投保时获得10%的无赔款优待,这笔帐您自己算算,如果索赔数额太小,哎,就这样算
了吧,不如10%的折扣来的实在。&
保险条款精解(二)&丢车——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车辆在停放和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让人有烦心的事,其中,丢车是最倒霉的事了,不过,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去做,
您的损失会降到最低点。&
记得啊,一旦丢车,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报警?错!车已经丢了,哪那么容易立刻找到啊,您也未免太高
估中国**的能力了,还是想想怎么减少损失吧!&
减少损失?哪那么容易啊,车都丢了,怎么减啊?别忘了,有我呢!!!!&
首先记得先看看自己的保险单里有没有上车辆盗抢险。什么,没有?那你认倒霉吧,找我也没用了,再买一辆吧!&
如果你上了盗抢险,首先,我要恭喜你,你的损失可以降到最低了,不过,也要小心啊!这时你要做的是闭紧你
的嘴,踏踏实实的看完我的帖子,否则你一定会后悔的!
案例1:盗抢险中规定,被保险人丢失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每一项增加0.5%的绝对免赔。
丢失车钥匙增加5%的绝对免赔。这些规定在保险单中用颜色最浅的字体印刷,不信,您可以拿出单子仔细看看,肯
定在某个不显眼的角落里能发现这段话。&
所以不管你是否有一把备用钥匙曾经丢失过,或者是在您被开跑了的车里有一把钥匙,请您记住一定要忘记这件事,
否则……5%的损失您自己扛定了!&
案例2:如果您的车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答案是:不赔!!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
管人应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所以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所以,每次停车时记得收好停车费收据啊,虽然上面印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
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你尽管放心大胆的告他好了,呵呵,给您一
个好消息,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所以根据案件推溯的原则,以后的案件审判可以依照这个案例来判决,哈
案例3:如果,停车场是您的朋友开的,或者您从侧面打听到这个停车场根本无力赔付您的爱车,您是否可以考虑
改变一下丢车的地点呢?哈哈,我可什么都没说啊!您自己琢磨去吧。&
案例4:再有,如果您是一位老板,因为一些账目上的问题和朋友闹翻,而您的朋友又是一位小人,他偷偷把您的
车偷走了,您猜到会是他干的,您会找保险公司赔偿吗?&
告诉您,保险公司可不负责赔偿。因为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被盗为责
所以,您大可忘记您的经济纠纷,直接到**局和法院报案,记住,千万别说出您的怀疑对象,否则就会把经济问
题扯进来了,以中国法院的工作效率,您大概半年之内得打车出门了!&
案例5:如果您刚买了一辆新车,上了全险,但没有来得及领牌照(现在的**规定:验车后的15个工作日后方可领
牌证),出险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吗?&
不负责赔偿。因为在出险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
二是在规定期间内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但一般经特别约定对**部门规定需先保险后检验核发号牌的新入户
车辆可负责车损险和三责险。所以负责丢车赔偿的盗抢险并没有生效,自然,您也得不到赔偿。&
看来如果您不是仗着胆子改一下丢失的时间,新买的车就算送人了!我可又什么都没说啊!&
案例6:如果您的车失而复得,保险公司如何处理赔款?&
被盗抢的保险车辆找回后,如果保险公司尚未赔款的,应将该车辆归还给您,但是全车被盗抢期间,车辆受到的损
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如果保险公司已经赔偿,应将车辆归还
您,同时收回相应赔款。若您不愿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益归保险公司。
保险条款精解(三)&撞车&
只要是撞车,保险公司全赔吗?当然不是你只要认真看看手里的保单赔偿免责条款就知道了,保险公司有一大堆不
赔的东西呢,想把损失降到最低,还是来找我吧,哈哈!&
假设你是一个新手,刚借了一辆车(当然也没准是租的车),在路上练车的时候,把你弟弟给撞了,你知道这辆车
有三责险,你会找保险公司索赔吗?&
答案:如果你去了,你就是神经病,保险公司会一脚把你踢出去,为什么??&
首先,你要知道什么是三责险,全称:第三者责任险。&
那什么是第三者呢?&
第三者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
害人。通俗的讲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
的家庭成员。&
现在明白了,你作为当时的驾驶员,撞伤你的家人,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好了,你知道该怎么办了!什么?还不知
道?气死我了,换个驾驶员撞的不就完了嘛,真是的,害我什么都说出来了。
如果您有幸开车撞人了,而且全是您的责任,法院判您赔偿您包赔对方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伤残损失费……
你该如何处理呢??还能怎么样,给钱就是了!&
错!大错特错!&
你应该和对方家人商量,加大经济损失赔偿和伤残损失赔偿,尽量把精神赔偿降到最低,没有当然就更好了。&
为什么?你问我为什么?这不是五马换六羊嘛。&
老兄,你又错了,保险公司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
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而条款明确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为责任免除。
所以无论法院判决被保险人是否应赔偿精神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明白了??别的保险公司都替你赔,精神损失可不管,所以,宁可多给对方点钱,也别答应精神赔偿,总之,慷保
险公司之慨呗,呵呵!&
案例3:如果你又有幸撞车了,这回不是您的责任,而对方又不想赔钱,您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吗?&
答案:可以,不过您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您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而
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不赔。因为您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同时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
所以,切记,切记,一定要先找对方赔,最好是有法庭的强制执行未果的证明,然后您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找保险公
司了,剩下的烂摊子尽管让它们收拾去吧,谁让它们每年收了您那么多的保险费呢!&
案例4:记得以前有个倒霉的司机在**的指挥下,帮助**拦截正在逃窜的罪犯,撞向了罪犯,结果两车相撞,那叫
一个惨啊,保险公司会赔他吗?&
当然不会啦,保险条款写的明明白白,驾驶员的“故意行为”不在赔偿之列,所以只能自己修车了:&
所以,如果您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在当英雄之前要考虑一下噢!!!&
保险条款精解(四)索赔——不可不看,因为您以前可能没听说过&
★保险案例一:一位朋友丢失爱车,已上全险,找保险公司索赔,未果,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到车管所查询,此车
案例分析:保险公司所做所为,十分合理,于保险合同条文也有根据: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
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就算您保养的再好也没用,结果只能是丢了白丢,保险也上了白上,顶多退回保险现金价值。&
案例结论:您的爱车,千万要按时年检,切不可后延,否则,罚款事小,拒赔事大,此时即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
三者损失,也将由您自己承担,保险白买了!&
案例解决办法:按时年检,即使是一天,也不要晚;如果真的发生不幸,也要记住千万不要立即报案,尽快花银子
把验车手续补齐后再办理报案索赔手续!&
不好意思,刚才一阵头晕,我什么也没说吧?说了也是胡话。&
★保险案例二:与上类似,驾驶员年审未做的请注意了,您在驾驶中发生的一切问题,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理由
与上例相似,恕不赘述。&
★保险案例三:这是一个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我的车刚买,还没有上牌照,保险是否生效?&
解释:车辆在出险时,保险车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车辆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二是
在规定期间内经**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但一般经特别约定对规定需先保险后检验核发号牌的新车辆可负责车损险和三责险,所以,这时您的车丢了就算倒
霉了,撞了人啥的还算凑合有保险公司给您顶着,现在清楚了吧!&
★保险索赔证明材料原则:(因为这个问题有N人问起,所以在此一并解答)&
保险索赔时分几种情况:&
1,事故经交通队出面解决的:&
由交通队出具处罚单或调解书,经法院判决的,用判决书即可。这些材料绝对好使,在保险公司肯定一路绿灯。
放心索赔好了&
2,在小区内发生事故的:&
重大事故:即车损严重的,还是要到交通队开证明,很麻烦;&
一般剐蹭:到小区物业开证明,因为经常受怀疑,一般也很麻烦;&
所以,最好报案时报在城市道路上,否则……累死你!&
3,在道路上发生小事故的,包括停车时的剐蹭&
此类需要证明的原则是:是否涉及第三方?如涉及第三方赔付的,还是需要交通队证明。&
如事故双方自行了断的,可以在索赔时注明:事故第三方自修,然后按车损险中的自责索赔,保险公司要是
让您到交通队开证明,您一定得咬住了别松口,就说没地儿开去,保险公司一般也不会太较真。您要答应去
开证明,别怪我没提醒您,您就跑去吧,赔的钱不定够不够油钱呢!&
4,最背的人:&
如果被别的车撞到后,肇事车逃逸,无法查找。情况严重的就比较麻烦,要通过交通队解决,可以由保险公
司代为追偿。&
不严重的话,最好也是以自责来解决索赔问题,而且要在索赔时注意到车身是否粘有对方车油漆,以及撞的
方向,一定得自圆其说,否则你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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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保险新规出台:隐瞒病情投保已过两年保险公司应理赔 _ 东方财富网
保险新规出台:隐瞒病情投保已过两年保险公司应理赔
作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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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先生被确诊为尿毒症后,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买保险两年后,他以确诊尿毒症为由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发现李先生带病投保,不同意赔偿。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保险法规定的合同成立2年后不得因投保人不如实告知不赔付的条款能否成为带病投保理赔的保护伞成了此案的关键。
  投保人患尿毒症理赔遭拒
  2009年12月,李先生在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了一份“关爱专家定期重疾个人疾病保险”。合同约定保额20万元,保险期间20年,每年交保费1020元。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只要不是因意外伤害引起的,李先生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会给付20万元保险金。
  李先生在起诉书中称,合同签订后,他每年如期交纳保费。合同生效2年后,他被确诊患上了尿毒症,属于重大疾病。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拒绝。李先生只好起诉,索要20万元保险金。
  保险公司:带病投保故意骗保
  在法庭上,保险公司列举了李先生投保的诸多“可疑之处”。
  首先,在投保时,公司对李先生进行了询问,在过去十年内是否住院检查或治疗、过去一年内是否有医院门诊检查、是否有身体异常不适状况等问题上,李先生选的都是“否”。
  但是,根据公司调查,李先生在投保前住过四次院,已经被确诊为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第四次住院后,李先生很快投保了大病险。投保两年后,才向保险公司理赔。
  而且,保险公司一般只对40至45岁以上的人投保进行体检,李先生只有33岁,不在调查范围之内。李先生之前住院都是在河北唐山,作为北京的保险公司很难查到。除此之外,李先生还在其他保险公司也投了保。
  保险公司代理人表示,李先生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隐瞒患病事实,违反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属恶意投保,妄图骗保的欺诈行为。鉴于他在投保前就已经确诊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也就是说,他并不是在投保后初次发生保险范畴的重大疾病,因此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保险责任。
  庭审争议:带病投保该不该赔?
  对于保险公司的质疑,李先生的代理人解释说,李先生就是因为自己患病才买保险做保障的,并非骗保。而且他家在唐山,在外地治疗很正常。
  更重要的是,带病投保已经不是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法定理由。“根据新修订的保险法,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就是说,保险法允许投保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在两年之内,完全可以核查投保人的真实情况,并行使合同解除权。这对双方都是公平的。”
  律师说,李先生交了三年保费,给了保险公司三年时间,对方都没有核实,已经就认可了双方的合同。
  在庭审中,保险代理人孙女士出庭作证说,2009年底,她为李先生办理重大疾病保险时,就知道他患有肾病,但具体程度不清楚。“你明知他有肾病投保,又是怎么跟他说的?”保险公司代理人问。“我告诉他,保险法有规定,2年内不能理赔,但2年后就可以理赔。”孙女士说。
  孙女士并不是被告公司的业务员,但当时也做该公司的保险业务。保险公司认为,孙女士唆使李先生2年以后拿保险金,带有一定的目的。李先生也有利益目的,在明知自己存在重大疾病的情况下,妄图骗取保险金,这是很恶劣的行为,不该得到支持。
  李先生的律师说,孙女士的解释只是在阐述保险法的规定,并没有误导和唆使李先生。而且代理人知道李先生的病情,也说明李先生没有恶意欺诈隐瞒的情况。保险公司自己没有核查,应该自负其责。
  记者调查:病史调查为何不提前?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前就患病,保险公司怎么能查出来,为什么投保时没有发现呢?
  记者向业内人士了解到,在重大疾病险投保时,保险公司除了对年纪较大的被保险人,一般不会进行体检或既往病史的调查。对于投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有无会影响承保的病史,基本依靠投保人主动告知。
  不过在被保险人理赔时,保险公司会通过医院调查被保险人的病史。发现隐瞒未报,就依约定解除合同,不赔偿,也不退还保费。基本上所有带病投保的问题都是保险公司事后核查出来的。
  既然保险公司有调查的能力,也有带病投保的先例,为什么要等出险才调查,而不是在投保时就进行体检或调查呢?
  业内人士表示,体检或病史调查并不是保险公司必须的义务。如果在投保时人人都进行体检或调查,堵住了个别带病投保的,但公司的成本也会提高很多,责任也会加重。加之有了如实告知义务,带病投保的风险就在投保人身上,保险公司只管收保费就行了,反正理赔时调查出问题,保险金不赔,保费也不退。因此,保险公司就没什么提前调查的必要。
  律师分析
  保险新规出台后带病投保者增多
  对于保险法规定的合同成立后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不得以不如实告知解除合同的条款,在法律界有些争议。
  北京市律师协会保险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李滨律师认为,这一条款的立法本意是:“用2年的时间限制保险公司,鼓励、倡导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后,对投保人如实告知情况进行核查。查出有隐瞒后,保险公司依法可以在30天内解除合同。但如果超过2年不行使核查权利,那么出险就要赔付。”
  李律师表示,现在保险公司不调查被保险人病史,不见得就不公平。因为法律规定了,不核查超过2年就不可再以不如实告知抗辩。比如投保人一开始有肾炎,没有告知,保险公司也没核查,超过2年转成尿毒症了,保险公司就要赔偿。在以前没有这条规定时,可能就不赔了。而对保险公司,法律也给了时间,如果保险公司发现不能承担风险,也可以在30天内解除合同。
  李滨律师说,以前没有这条满2年不可抗辩的规定时,保险公司守株待兔的做法还“保险”,不过现在“投保人通过不如实告知骗保的情况很多”。
  李律师告诉记者,现在保险业务员都知道了2年时限的规定和理赔规则,有个别人专找有病的人做保险,等两年后再去要保险金。更严重的是先给垫付,今后拿到理赔金再和投保人分。
  “我本人就接触过这种案例,有个人欠了债,自己生病快死了,债主就给他上保险,受益人就是债主,等出险了就拿保险金了结债务。”李滨律师说,故意带病投保,并拖过两年时间再理赔的情况反映了新规定的立法局限性。面对新的形势,保险公司应该积极面对调查,为了省调查成本而去承担20万元的理赔风险就不合算了。
  “从立法的角度,如果有证据是明显故意骗保的行为,能否再适用保险法16条的规定,应该再探讨。但保险公司受理投保后进行核查,对公司、保险消费者和社会都是有益的。保险公司不能惜赔,无理拒赔,同时也应自己防止骗保。”
(责任编辑:DF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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