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就是怎样取得的 2

当前位置: >>
国民经济的调整与恢复
第四章国民经济的调整与恢复(1960.1――1966.5)一、“八字方针”和国民经济的调整 (一)国民经济的严重困难主要原因: ★党和政府在工作中的严重失误。 ★严重的自然灾害。 ★苏联单方面撕毁合同,加重了经济困难。 主要表现: ★农业生产极剧下降。 ★基建规模太大,积累率过高,超过国家财力物力。 ★通货膨胀严重,人民生活水平下降。 ★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 ★党内关系、党群关系紧张。 (链接)
(二)“八字方针”的提出在1961年1月召开的八届九中全会上,中央正式批 准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 主要内容是:以调整为中心,调整国民经济各方 面的比例关系;巩固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取得的经济成 果,并使其向纵深发展;充实 新兴产业和短缺产品的 生产能力,并使其成龙配套,以便收到更大的经济效 果;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以及经济效益。(三)七千人大会和国民经济的全面调整日到2月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扩 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委书记以上的负 责人共七千多人,故称“七千人大会”。 毛泽东和周恩来在七千人大会上 大会的主要功绩(内容) 第一、初步总结了1958年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经验教训,分析了党在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第二、发扬了民主,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三、动员全党切实抓好国民经济的调整工作, 并作为当前的主要任务。 七千人大会初步总结了经验教训,进一步提出了全面贯彻八字方针的号召,对于全党统一思想,加强团结,全面进行国民经济的调整工作,起了积极作用。 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调整的主要措施: 第一、精简职工,减少城镇人口。 第二、压缩基建规模,降低积累率。 第三、缩短重工业战线,对一些企业实行关、停、 并、转。 第四、加强对农业的支援,大力恢复和发展农业。 第五、稳定市场,回笼货币,消灭财政赤字。在政治上采取的调整措施: 第一、对遭受错误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甄别平反。 第二、贯彻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第三、加强统战工作,调整民族关系。 第四、给“右派分子”摘帽。 第五、培训领导干部。 二、八届十中全会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一)八届十中全会的召开60年代前期,毛泽东与以刘少奇、周恩来等为 代表的在一线工作的中央领导人之间的分歧,主要 有以下几点: 第一、关于1958年错误的性质和造成三年困难 的原因。 第二、关于农村是否要坚持供给制和办公共食 堂问题。 第三、关于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 第四、关于甄别平反问题。 第五、关于知识分子问题。 与此密切相关的,还有当时国内外形势的变化。 ★中苏关系的进一步恶化。 ★从1961年起,美国加剧在越南南方的所谓 “特种战争”,对中国的南部边防构成严重威胁。 ★印度利用中国暂时的经济困难,不断制造边 境事端。 与此同时,台湾蒋介石集团也趁机叫嚣“反攻 大陆”,并不断派遣武装特务潜入大陆进行破坏活 动。 另外,在大陆,也有一些极少数反动分子蠢蠢 欲动,妄图变天。还有一些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 子也趁国民经济的暂时困难,进行犯罪活动。 在上述特定历史背景下,中共于1962年9月下旬在 北京召开了八届十中全会。 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工作问题,一是阶级斗争 问题。 关于工作问题,着重讨论了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 济、发展农业生产的问题, 关于阶级斗争问题,是 十中全会的主题。会上,毛 泽东再次讲了他在北戴河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阶级、形 势、矛盾的问题,并且断言,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 段,都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存在着社 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被推翻的反动阶 级不甘心灭亡,总是企图复辟,这种阶级斗争不可避 免地要反映到党内,并成为党内产生修正主义的根源。 要求从现在起,对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 天天讲”,要“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这样,就 把1957年以来的左倾阶级斗争理论进一步升级,使这 种错误 理论更加绝对化,系统化。
对八届十中全会的评价: 正确的一面: 肯定了九中全会通过的八字方针以及实行这一方 针所取得的成绩,要求全党继续认真地贯彻八字方针。 再者就是号召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方 针,强调要认真贯彻农业60条所规定的政策,进一步 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另外,对商业贸易等 方面也有一些正确的规定,这些决定基本是正确的, 对恢复和发展经济起了积极作用。 错误的一面: 就是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进一步系统化和 理论化,形成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从而助长了 政治思想方面“左”倾错误日益发展,为后来发动 “文革”作了思想准备和理论准备。 (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称“四清”运动1963.5-―1966.5) 社教运动是指1963年5月到1966年5月在部分城乡 开展的群众性阶级斗争运动。农村为四清(清账目、 清财物、清仓库、清工分);城市为五反(反对贪污 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 反对官僚主义)。因后来把运动内容统一定为“清政 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所以又叫“四清” 运动。 社教运动是在十中全会关于阶级斗争的左的思想 指导下开展起来的,从1963年5月杭州会议制定“前 十条”开始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爆发前,历时三 年,大体分为三段: 第一阶段:1963年5月杭州会议到1964年5月中央 工作会议。 这一阶段,阶级斗争矛头主要是指向社会上的阶 级敌人,提出运动要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工作 队只当参谋,“四清”的主要内容是清经济。 第二阶段:1964年5月北京工作会议到964年底。 这一阶段,斗争矛头主要指向干部和党内,运动 抛开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由工作队领导,在许多地 区和单位进行了夺权斗争,“左”倾错误有了更大发 展。 第三阶段:1965年1月到1966年上半年。 这一阶段,纠正了第二阶段撇开基层组织和干部, 由工作队包办一切的错误作法,提出了群众、干部、 工作队三结合领导运动,社教运动内容统一改为“清 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四清运动,提出 了“运动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 的更“左”的口号。
对社教运动的评价: 积极作用: ★对推动干部参加集体劳动,转变作风,起了一 定作用。 ★对改善社队经营管理起了一定作用。 ★打击了反革命破坏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特别 是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封建迷信等活动受到很大打 击。消极作用: ★在阶级斗争形势的估计上,把资本主义复辟的 危险看得过分严重。 ★在阶级斗争理论上,仍然把两个阶级,两条道 路的斗争,作为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并且首次 提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整党内“走资派”的口 号。 ★在阶级斗争的方式上也是错误的。 (三)意识形态领域的错误批判★对文艺界、文艺作品和文艺领导人的批判。 ★对学术界一些知名学者专家和学术观点的批判。 ★对吴晗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的批判 。 严重后果: ★严重违反了双百方针,妨碍甚至破坏了文艺事 业和学术工作的健康发展。 ★伤害了大批知识分子,使他们长期受到压抑, 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 ★直接导致了“文革”的发动,成为“文革”的
六十年代前期,毛泽东在政治上“左”倾 错误发展的主要表现:从1957年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后,尤 其是一五计划的提前完成,使毛泽东在巨大的成绩 面前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表现在经济建设上,产 生了急躁冒进的左倾思想,并且一直没有得到根本 纠正,而且还越来越严重。在意识形态领域,也存在着左倾思想并且不断发 展。再加上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的影响,使毛泽东对 当时的阶级斗争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重新强 调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 在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不仅进一步发展了他 在1957年反右派斗争以后提出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 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观点,而且还提醒 全党要重视阶级斗争和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必须 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这些思想后来被概括为党 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成为以后开展 社教运动和发动“文化革”的重要理论根据。 在社教运动中,毛泽东更加发展了他的阶级斗争 扩大化理论。认为阶级斗争和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已 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在基层有三之一的领导权不在 我们手里。提出了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 道路的当权派”等更“左”的观点,强调要以“阶级 斗争为纲”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这些错误观点严 重地混淆了敌我界限,并为后来发动“文化大革命” 提供了思想理论依据。 在城乡开展“四清”运动的同时,在意识形态领 域也开展了一系列过火的错误的政治批判,这种错 误的、过火的批判,破坏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使整个知识分子队伍的大多数被戴上“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帽子,从而形成了人人自危的 紧张局面,严重伤害了其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影响了科学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更为严重的是, 意识形态领域的错误批判,进一步助长了党内左倾错误思想的发展,从而在实际上对“文化大革命”的发生起了舆论准备作用。 三、十年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与经验教训(一)、十年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第一、工业生产有了巨大增长。 第二、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 第三、农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取得很大成就。 第四、教育科学事业有了很大发展。 第五、国防建设取得巨大成就。 (二)、十年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第一,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所要解决 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 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第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从国情出发,量力 而行。 第三,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变革必须适应生产力 的状况。第四,必须搞好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使国民经 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 第五,必须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 矛盾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真正作为国家政治生活 的主题。 第六,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必须坚持民主 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十年建设时期主要工业品产量增长一览表产品名称 1956年产量 1966年产量6 447 55 1532增长(%)129.9 397 原煤(万吨) 发电量(亿度) 原油(万吨) 钢(万吨)2.59 机床(万台) 0.17 汽车(万辆) 95.2 棉纱(万吨) 化纤(万吨) (57年)0.02 自行车(万辆) 64 缝纫机(万架) 20.6 手表(万只) (57年)0.045.49 5.59 156.5 7.58 205.3 142.4 128.9112 00 220 590 322100 四、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斗争(一)平定西藏叛乱1951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定 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17条协议), 10月,人民解放军进驻拉萨,西藏实现了和平解放。 日,西藏叛乱分子提出“赶走汉 人”、“西藏独立”等反动口号发动武装叛乱。 3月20日,驻藏人民解放军奉命对叛乱集团进行 讨伐 ,到1962年3 月,平叛作战胜利结束,只有少数 叛匪挟持达赖逃往印度。 在平叛的同时,还有步骤地进行了民主改革,从 而打碎了政教合一的封建领主专政,废除了封建农奴 制度,百万农奴获得了新生。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 (二)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1947年印度独立后,一直把西藏作为它的势力 范围,1950年印度曾企图阻挠中国政府和平解放西 藏,但遭到失败。 1959年,在西藏叛乱时,大批叛乱分子逃入印度, 印军乘机向北进逼,不仅超越了非法的麦克马洪线, 而且还于8月25日对我边防部队无端开火,从而挑起 中印边界第一次武装冲突。1960年4月,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提出和平解 决边界问题的建议,但遭到印度总理尼赫鲁的拒绝。 从1961年起,印军不断向中国境内入侵,在东段已 越过非法的“麦克马洪线”,在西段不断进行蚕食, 建立新的侵略据点,形成牙犬交错的局面。 中国印不丹度缅甸
1962年9月,印军又非法侵入麦克马洪线以北中 国西藏的扯冬地区,并不断向我边防部队发动武装挑 衅。10月20日,又在中印边界东西两段同时向中国 发动大规模的全面进攻,中国边防部队在忍无可忍的 情况下,于11月16日至21日,被迫进行反击,共毙、 伤、俘印军官兵8700余人,11月22日,中国边防部 队奉命单方实行全线停火,并主动从日 实际控制线中国一边后撤20公里。接着将缴获的大量 武器、弹药和军用物资交还印方,并分期分批地释放 和遣返了全部印军俘虏。 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的胜利,粉碎了印军的进 攻,维护了中国领土主权和边境的安全,捍卫了国家 的尊严,挫败了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的反华阴谋。 (三)中苏关系的破裂与反对大国沙文主义的 斗争1965年2月,苏共召开二十大,在由赫鲁晓夫所 作的秘密报告中,全盘否定了斯大林,并提出“和平 过渡”等观点,对此,中共不仅不理解,而且认为是 “极其重大的原则错误”。 1957年11月,毛泽东率中国党政代表团访苏, 参加十月革命40周年庆祝大会,并出席在莫斯科召开 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以及64个共 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为了顾全大局,中共对当时 通过的《莫斯科宣言》中的一些提法作了必要的让步, 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努力从正面,从原则上阐明自己 的立场。 1957年11月毛泽东在《莫斯科宣言》上签字 1958年7月底8月初,赫鲁晓夫访问中国,在会谈 中由于中方拒绝了苏方在不久前提出的企图侵犯中国 主权的关于建立长波电台和联合舰队的建议,赫鲁晓 夫十分恼怒,从此开始了破坏中苏关系的一系列行动。 1959年6月,苏联政府片面撕毁了中苏双方有关国 防新技术协定,拒绝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样品和生产原 子弹的技术资料。9月,又不顾中国的多次解释和劝阻, 授权塔斯社发表了《关于中印边境事件》的声明,偏 袒印度,把中苏分歧公开化。苏联领导人和苏联报刊 还对中国的内外政策大加攻击。不仅,赫鲁晓夫访美 后,来北京参加中国国庆十周年庆祝活动时,又埋怨 中国1958年炮击金门、马祖给苏联造成了困难,并对 中国在台湾问题上的政策表示不满,还提出让中国放 弃对台湾使用武力,甚至暗示中国可以考虑暂时让台 湾独立,这种干涉中国内政的大国沙文主义行径,引 起中国的谴责,导致中苏关系的恶化。
1960年6月下旬,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 在布加勒斯特举行会议,彭真率中共代表团参加了 会议。会议期间,赫鲁晓夫谩骂中共是“疯子”, 诬蔑中共“要发动战争”等等,妄图以此打击和压 服中共代表团。 7月16日,苏联又把中苏两党分歧扩大到两国关 系上,突然片面决定召回在华的苏联专家,撕毁合 同,停止设备供应等,从而给中国造成了巨大的困 难和损失,极大地损害了中苏两党和两国的关系。 1961年10月,苏共召开二十二大,在会议通过 的纲领中提出了“三和两全”的错误观点,对此, 中共代表团团长周恩来在大会的讲话中,提出了严 肃的批评。
在苏共22大前后,苏联还制造了一系列恶化中苏 两党和两国关系的事件。1961年,要求中国偿还在抗 美援朝时的援华军用物资,贷款利息。1962年2月, 苏共在致中共的信中,攻击中共“反对列宁主义行 为”,并且支持印度对中国的侵略,在国际上掀起反 华浪潮。4月和5月,苏联驻中国新疆的机构和人员, 又策划了塔城事件和伊犁事件,进一步破坏中苏关系。 1963年7月,苏共中央发表了《给苏联各级党组 织和全体共产党员的公开信》。以后又在报刊上发表 文章,对中共进行攻击。为了说明真相,辨别是非, 中共中央在《人民日报》等报纸上发表了苏共中央的 “公开信”。接着,《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编 辑部先后发表九篇文章,评论苏共中央的“公开信”, 称为“九评”,驳斥了苏共对中共的攻击,揭露了苏 联的大国沙文主义。 1964年10月中旬,苏共总书记赫鲁晓夫下台,由 勃列日涅夫接任。中共中央希望以此为契机使中苏关 系有所改善。因此,对勃列日涅夫发出贺电,并派周 恩来率代表团赴莫斯科参加十月革命47周年庆祝活动, 与苏共领导人进行会谈。 但是,新上台的勃列日涅夫继续坚持大国沙文主 义的立场,声称他在对华政策上与赫鲁晓夫“甚至没 有细微的差别”,继续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向 中国施压,不仅大量增兵中苏边境,挑起边境冲突, 而且还派重兵进驻蒙古人民共和国,把对中国的军事 威胁推进到距离北京只有几百公里的地方。 1966年3月,苏共召开二十三大,中共决定不派 代表团参加。从此,中苏关系全面破裂。
(四)反对美国侵占台湾的斗争1950年美国在发动侵朝战争的同时,派其第七舰 队侵占了台湾,从而形成所谓的“台湾问题”。朝鲜 停战后,美国为了达到长期霸占台湾,反对中华人民 共和国的目的,先后炮制了“台湾地位未定”、“台 湾中立化”等谬论,并于1954年12月与台湾签订了 “共同防御条约”,妄图使其对台湾的占领合法化、 长期化。 为了打击美蒋对大陆的骚扰和破坏活动,人民解 放军于1958年8月开始炮击金门、马祖,而美国却以 此为借口对中国进行军事威胁。但是,中国政府和人 民并没有被美国的军事威胁所吓倒,继续炮击金门、 马祖,一直延续到1978年底。
对于美国侵占台湾,中国政府在武力反击的同 时,还通过谈判方式进行斗争。日,中 美代表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第一轮会谈。此后,中美 大使级会谈先后在日内瓦和波兰的华沙举行了上百 次,虽然由于美国顽固坚持霸权主义,干涉中国内 政的立场,使谈判进展困难,但通过谈判,对美国 妄图长期侵占台湾,制造“两个中国”或“一中一 台”的阴谋起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为以后美国不得 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国必须从台 湾撤军打下一定的基础。
五、对外关系的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 重大成就(一)对外关系的发展从1957年到1966年的十年间,中国在在国际事 务中奉行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努力维护世界和平, 不断发展同其他国家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友 好合作关系。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大力加强与各兄弟社会主义 国家的友好关系,加强了同样受到苏联攻击的阿尔巴 尼亚的关系,同时,还大力援助受到美国侵略的越南 人民的抗美救国斗争,努力发展中越关系;加强了同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关系。 与此同时,还特别注重发展与亚非拉发展中国 家的联系和友好合作关系。1963年4月到6月,国家 主席刘少奇先后访问了印尼、缅甸、柬埔寨和越南 四国,进一步发展了同这些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 同年12月到次年3月,周恩来总理又先后访问了阿 联酋、阿尔及利亚等13个亚非国家,不仅进一步增 进了中国同这些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同时也提高 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 在加强同亚非拉发展中国家和人民交往的同时, 还努力发展与发达国家的关系。1964年1月,中国 同法国正式建立了外交关系,这是中国在外交方面 的一个重大胜利,是与西方关系的重大突破,它对 美国孤立中国的政策是又一次沉重的打击,对欧洲 各国改善同中国的关系是一个促进。
另外,这一时期,中国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还逐步解决了同周边一些国家 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先后与缅甸、尼泊尔、蒙古、 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国签订了边界条约和协定,正式 划定了边界。 由于中国采取了正确的外交政策,积极发展同世 界各国的关系,使这一时期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 立以来同其他国家建交的第二个高潮,在建交国家中, 既有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也有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 家,这表明,新中国的对外关系有了新的发展。 (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成就★创建军事院校★恢复军队正规训练。★加强国防科研和军事工业建设。★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工作。另外,这个阶段的后期,还开始了“大三线” 后方的建设。 日我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 思考题:1、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发生失误的原因是什 么? 2、六十年代前期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和主要措施是 什么? 3、七千人大会有哪些历史功绩? 4、六十年代前期,毛泽东与刘少奇为首的中央一线 的政见分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5、六十年代初到“文革”发生前,毛泽东的“左” 倾错误是怎样发展的? 6、957~1966年十年建设有哪些经验教训?重要名词:八字方针 七千人大会 八届十中全会 四清运动 (社教运动) 平定西藏叛乱 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 阅读书目:1、郑谦等著:《晚年岁月一1956年后的毛泽东》, 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 2、陈明显著:《晚年毛泽东》,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3、杜蒲著:《极左思潮的历史考察》,河南人民出版 社1992年版。 4、谢益显主编:《中国当代外交史()》, 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版。 5、林良光等著:《当代中国与南亚国家关系》,社 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6、戴知贤著:《山雨欲来风满楼:60年代前期的“大 批判”》,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7、从进著:《曲折发展的岁月》,河南人民出版社 1986年版。 8、肖冬连等:《求索中国:文革前十年史》,红旗出 版社1999年版。
第四章 设计的实现 试题 4页 1财富值 必修三第四章试题 10页 2财富值 参考...国民经济的恢复与调整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 D 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第四章 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及答案_哲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第四章 一、单项选择...国民经济的恢复与调整 D.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四章 思考题_理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第四章 社会主义改选理论 综合练习题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过 D、国民经济的恢复和调整 3、1953 年,...第四章社会主义改造理论_历史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毛概试题第四章社会主义改造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 B.国民经济的恢复与调整 D.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毛特第四章习题一、单项选择题 1、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转变的根本保证...A.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B.国民经济的恢复与调整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创建人民民主 专政的新中国 第八章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标题改变 (无...(无实质变化) 任务,恢复国民经济 务和恢复国民经济 的开始 第九章 社会主义建设...第四章思考题_理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第四章 思考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新...() A、国民经济的恢复 B、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壮大 C、工商业合理调整的完成 ...第四章 社会主义改造理论_军事/政治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第四章 一、单项选择...国民经济的恢复与调整 D.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4第四章_文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靴子有关化工考试的内容及复习资料第...计划的依据是 A.土地改革的完成 C.实现国家工业化 B.国民经济的恢复和调整? ...2008 年复习资料 第四章 社会主义改造理论一、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A.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B.国民经济的恢复与调整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www.tceic.com
copyright &copyright 。文档资料库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客服。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各时期的概况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各时期的概况
&&介绍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各时期的概况
阅读已结束,下载文档到电脑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内容
【字体: 】
中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过程
作者:严立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日
自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中国在经历了三年经济恢复时期以后,开始了建设社会主义的历程。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到1978年的20多年间,经济发展模式的一个根本特点,是在前苏联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下,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就是计划经济,因而在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都始终贯彻着计划经济的思想,全部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都是在计划经济的模式下取得的。这个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是不符合中国的国情的,它虽然创造了很大的经济成就,同时也造成了很多的失误并因此遭受了巨大的损失。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方开始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新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才找到这个新的社会经济体制。这个新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面将要阐述和分析的,就是中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大致过程。
一、1953—1957年间经济建设的成就及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初步形成
1953—1965年的13年间,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间虽然经历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重大失误,但总的来说,成就是主要,失误是次要的,并且得到了克服。
工农业总产值指数(1949—1957)
注:以1952年总产值实数为100,实数分别为社会总产值960亿元,农业总产值1241亿元,工农业总产值510亿元,工业总产值450亿元,轻工业总产值282亿元,重工业总产值168亿元。
表一是1949—1965年间各年度的工农业总产值指数,它反映了这一期间我国经济建设的成就。从表中可以看出,从1952年到1957年的五年时间,社会总产值增长了70.9%,工农业总产值增长了67.8%,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了128.6%,大于快于农业的24.8%。工业总产值中重工业增长了210.7%,大大快于轻工业的83.3%,是一种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增长模式。
1952年,我国结束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其时,全国范围内都完成了土地改革,在农村建立了以小块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农业生产制度。在工业领域,确立了以国家所有制企业为领导,国家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公私合营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手工业共同发展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1952年,各种类型经济成份的比重为:国家所有制企业41.5%,集体所有制企业3.3%,公私合营工业企业4.0%,私营企业30.6%,个体手工业20.6%。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经济管理制度,一是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中央和各大行政区分级管理国民经济计划的制度。当时这种制度基本上适应了中国地域大、人口多,历史造成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严重的国情,对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经济的积极性,保证国家计划的实现,充分利用各地的生产资源,促进工业和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二是对国营企业一般实行直接计划,对公私合营企业、私营企业和一部分手工业实行间接计划。对国营企业,国家向它们下达计划指标,财政上实行统收、统支,物资供应和产品销售上实行计划调拔和计划收购。对公私合营企业、私营企业和部分手工业 (包括一部分集体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国家主要通过实行各项有关经济政策,确定合理利润和收益,推行经济合同,采用加工定货、统购统销、经销代销等措施,把它们的经济活动引导到国家计划的轨道上来。
从1953年开始,我国开始了社会主义改造也即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根据当时我国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虽然掌握着国民经济中的主要命脉,是居于领导地位的经济成份,但在国家经济中还未占据优势地位,还广泛存在着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和部分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实际情况,中共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要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根据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国家制定了1953—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其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由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以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以适应对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多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以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到1957年,全国农村居民基本上都被组织在初级社和高级社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农业集体化基本完成。个体手工业者则被组织成为手工业合作社,成为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所有制经济。1958年,许多手工业合作社被进一步改组为合作工厂。合作工厂对劳动者发给固定工资,所获盈利上交上级领导统一掌握。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分步骤改造为国家资本主义,1956年完成了作为国家资本主义最高形式的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定息。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和定息制度下,企业的全部生产资料由国家统一调配,私人投资已不再起职能资本的作用,资本家也不再以资本主义的权力,而是以国家任命的工作人员的职权参与企业的管理,待定息停止,企业就成为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了。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到1957年,全民所有制企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上升为53.8%,已超过一半,集体所有制企业产值的比重也上升到19.0%,公私合营企业产值比重急剧增长为26.3%,而私营企业和个体工业产值比重则分别下降为0.1%和 0.8%。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农业生产(总产值)由1952年的484亿元增长为1957年的604亿元,增长了24.8%,平均年增长率达4.5%;原煤产量1957年比1952年实际增长98%,达1.31亿吨,发电量比1952年实际增长16.4%,达193亿千瓦时;钢产量比1952年实际增长296%,达535万吨,黑铁产量比1952年实际增长208%,达594万吨,水泥产量增长 149%,达686万吨,木材生产增长149%,达2787万立方米,硫酸、烧碱和金属切削机床分别增长 233%、150%和104%,达63.2万吨、19.8万吨和2.8万台。“一五”期间,施工建设的大中型工业项目共921个,比计划规定数目增加了227个。到1957年底,有595个大中型建设工程全部建成投产。一些新的工业部门,包括飞机、汽车制造业,重型和精密机器制造业,冶金和矿山设备制造业,以及高级合金钢和重要有色金属冶炼业,从无到有垢建设起来了。从工业布局看,以鞍钢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已经基本形成,上海和其他沿海城市的工业基础大为加强,华北、西南地区以及河南、湖北等地也建立了一批新的工业企业.旧中国农村经济破产,轻工业极其薄弱、重工业几近于无。新中国通过第一个五年计划,就使农业生产持续高速增长,并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下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础。
“一五”计划的实施奠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同时也形成了日后被不断强化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管理体制的特征是对企业、对一切经济活动的管理权都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的。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农业的管理。国家对农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农业集体化和农产品统购统销政策。国家从 1953年起实行对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并实行高额农业税,其目的在于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和高额税收将农业产品价值转移到工业部门,达到为工业化积累资金的目的。据统计,从1950年到1957年,农业为国家提供的积累光税收一项就累计达298.18亿元,农业的净贡献达191.38亿元,相当于同期全国经济建设投资的四分之一。
(2)对工业企业的管理,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对工业企业实行境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制度,当时除华北地区有一部分国营工业企业由中央直接管理外,其它各大行政区的工业企业都是由大行政区直接管理。“一五”期间,由于撤销大行政区的建制,原来由大行政区管理的国营工业企业转为由中央各部门直接管理,由私营企业改造而成的公私合营企业甲也有一部分由国家直接管理,“一五”期间由日家投资兴建的工业企业投产后也由中央各部门直接管理。这样,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工业企业大大增长了。
(3)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一五”期间,基建项目(特别是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绝大部分都是由中央政府直接安排的。国家预算内投资达到531.18亿元,占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 90.3%。“一五”期间,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高度集中,中央政府各主管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也很集中,从人财物的调度到设计、施工以及生产设备的安排都是一管到底的。
(4)对计划,财务、物资和劳动工资的管理。“一五”期间,国家实行了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对国营工业企业、生产国家计划产品的一部分公私合营工业企业实行直接计划管理,由国家向这些企业下达指令性生产指标。指令性指标有12项: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新种类产品试制、重要的技术经济定额、成本降低率、成本降低颧、职工总数、年底工人到达数、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利润。对多数公私合营企业、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以及一部分手工业实行间接计划管理,主要由国家采用各种经济政策、经济合同和经济措施,把它们的经济活动引导到国家计划的轨道。至于对各类小商品生产,一般不列入国家计划,而由市场进行调节。
“一五”时期,国家对国营企业实行统收统支的财务管理制度。国营企业需要的资金按企业隶属关系,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财政进行拨款,超定额流动资金则由国家银行贷款。国营企业除了需要依据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的规定缴纳税款外,还需要按隶属关系把企业全部折旧基金和大部分利润上缴中央政府财政部或地方政府。企业只能按照国家提取一定比例的计划利润和超计划利润作为企业奖励基金。
“一五”时期,国家对物资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物资被分为三类:一是统配物资,即关系国计民生的最重要的通用物资,由国家计委组织生产和分配的平衡。二是部管物资,即重要的专用物资,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组织生产和分配的平衡。这些列入国家计划的物资,均由国家计委或国务院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生产和分配,生产企业、国务院其它部门和地方政府无权支配。三是地方管理物资,即第一、第二两项以外的工业生产资料,不由国家计划分配,而是一部分由地方政府安排生产和销售,大部分由企业自产自销。与这种物资管理体制相适应,在物资价格管理上,第一、二类物资都是按国家的计划价格组织调拨,第三类物资的价格则由地方或企业自行规定。
在劳动管理方面,1954年以前,是在中央统一政策指导下,以大行政区管理为主。当时不论国营企业或私营企业,都可以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限度内自行增减职工,企业招工可以对职工进行考核,并择优录用,还有辞退职工的权力。1954年撒消大行政区以后,对劳动用工的管理就逐步转到以中央集中管理为主了。同时,为了适应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需要,又逐步扩大了国家对职工统一分配的范围,从大学毕业生到中专、技校毕业生,一直到复员退伍军人,都实行统一分配。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对原来私营企业的职工,又实行了包下来的政策。这就形成了只能进不能出的“铁饭碗”制度,同时也意味着企业的用工权力丧失殆尽了。在工资管理方面,情况也大致类似,也是逐步趋向集中管理,统一实行直接用货币规定工资标准的制度。
总的来说,“一五”期间基本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一五”前期的工业经济管理体制已是高度集中的了,但此时地方政府和工业企业还有一定的权限,但是,到了“一五”后期,伴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以及社会主义工业建设对于财力物力的需要和财力物力供应不足的矛盾的发展,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就进一步向前发展了,对工业经济的管理权力进一步集中到中央政府手中,地方政府和工业企业就没有多少活动余地了。
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的形成,主要是受前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50年代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及过去解放区和革命根据地管理经济的经验的影响。这种影响直接形成了当时党对计划和市场的性质的认识,从而导致了排斥市场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一五”期间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时期,是由新民主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经济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就基本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与当时党对计划与市场的性质的认识有密切的关系。早在建国前夕,毛泽东、刘少奇、张闻天等都提出过未来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经济的思想。如1948年刘少奇在修改《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时,就提出“新民主主义的国民经济应该是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组织性和计划性的经济”,“掌握在国家手中的大规模的国营经济则必须首先适当地实行这种组织性与计划性”,“现在我们不只是要作财政计划,也不只是要作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计划,而且要作整个国民经济计划”。但是,直至1953年上半年,党对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仍是两者并重的,即认为在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计划管理的基础上,对国营、供销合作社、公私合营经济应该实行直接计划管理(即指令性计划管理),而对于分散的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则主要依靠市场调节,国家只能通过价格政策等调控市场以实施其指导性计划。例如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目前我国的农业,基本上还是使用旧式工具的分散的小农经济,……还只能用价格政策以及必要和可行的经济工作和政治工作去指导农业生产,并使之和工业相协调而纳入国家计划之中。”同年《中共中央关于应当重视手工业的指示》也提出:“对手工业者,也应如同对待小生产者农民一样,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主要是靠价格政策,市场产销关系,辅以必要的可行的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教育指导他们,影响他们,慢慢引导他们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但是,1953年下半年以后,由于投资过猛,经济运行中出现许多供求关系紧张,供不应求的现象,导致出现卖方市场。这种紧张首先在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油料及副食品方面反映出来,从而使党对市场调节作用的认识发生了根本变化,把市场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了。毛泽东在专门讨论粮食问题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道: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说过农民一切都是好的,它有自发性和盲目性的一面。提出要求对粮食实行征购,并将此作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内容。之后,中共中央《关于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指出:“现在在供销方面所表现的紧张性,其本质是反映了国家计划经济与小农经济和自由市场之间的矛盾,反映了工人阶级领导与农民自发势力和资产阶级反限制的市场之间的矛盾,”这样,党就把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之间的矛盾看成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把市场机制当成资本主义的东西了。从1953年下半年到1956年底,是直接计划管理伴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迅速实现,迅速由局部发展到覆盖整个国民经济,而市场机制的作用则被作为资本主义经济规律,作为计划经济的对立物,而被限制和缩小到尽可能小的范围的时期。
对这种排斥市场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作用应如何评价?应当说,这种体制对当时集中物力财力和人力保证重点建设顺利进行,对实行计划控制以加速工业化的发展、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基础,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它的局限性也是很明显的。特别是到了“一五”末期,其主要弊端如所有制趋向单一,中央集权过多,企业自主权过小,过分强调“条条”管理等等,已较多地暴露出来,影响了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妨碍经济的发展。到1956年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前后,党中央就觉察到这个问题,并提出了某些改正措施。
1956年上半年,毛泽东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听取了中央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商业、财政等部门和工作汇报,并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报告以苏联为借鉴,初步总结了我国过去几年经济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对今后建设工作中需要着重处理好的十个方面的问题,作了精辟的论述。其中涉及到经济管理体制的,主要有三个方面:(1)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关系。强调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和轻工业。(2)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指出把什么东西统统都集中在中央或省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的余地,一点利益,恐怕不妥。强调国家和企业、国家和工人、生产单位和生产者都必须同时兼顾。对待农民不能像苏联那样,不要把农民搞得很苦,要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3)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毛泽东指出不能像苏联那样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同年9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刘少奇在大会报告中指出:“有必要指出这样一个事实,就是上级国家机关往往对于企业管得过多、过死,妨碍了企业应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工作受到不应有的损失。应当保证企业在国家的统一领导和统一计划下,在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干部管理、职工调配、福利设施等方面,有适当的自治权利”,“我们的领导机关必须认真把该管的事管好,而不要去管理那些可以不管或者不该管的事。”周恩来在党的八大上就怎样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管理职权提出了具体的原则,提出要明确地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范围的计划、财政、企业、事业、物资、人事的管理权;凡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而带动全局性、关键性、集中性的企业和事业,由中央管理,其他的企业和事业,应该尽可能地多交给地方管理;企业和事业在下放的时候,同他们有关的计划、财务管理和人事管理一般地应该随着下放;(3)企业和事业的管理,中央管理的主要计划和财务指标,由国务院统一下达,改变过去许多主要指标由各部门条条下达的办法;某些主要计划指标和人员编制名额等,应该留给地方一定的调整幅度和机动权。与此相应,八大在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明确指出;“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全国工农业产品的主要部分都将列入国家计划,由生产单位按照计划进行生产。但是为了适应社会的多方面的需要,在国家计划许可的范围内,有一部分产品将不列入国家计划,而由生产单位直接按照原料和市场的情况进行生产,作为计划生产的补充。国家对于这一部分产品的生产只从供销关系加以调节,或者只规定参考性的指标。如果把这一部分产品勉强列入国家计划,或者把参考性的指标当作正式计划的指标,对于这些产品的生产作不必要的限制,那就不合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同样,社会主义经济的主体是实行集中经营的,但是也需要有一定范围的分散经营作补充。”
根据八大的指标精神,于195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由陈云同志主持起草的《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和《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草案)》,并经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予以公布实施。这三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规定的总的精神是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和企业的关系,把一部分工业管理、商业管理和财政管理的权力下放给地方和企业,以使进一步发挥它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完成国家的统一计划。
回顾“一五”时期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及1956—1957年对这种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的历史,我们应当如何评价呢?形成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的原因在于学习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中间夹杂着一些战争年代管理根据地和解放区经济的经验,在于党对市场机制的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这个体制的根本特点有两个:一是高度集中,一是高度计划。高度集中就是把经济决策的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企业没有决策权。高度计划就是包括确定投资项目在内的一切经济行为的依据是国家的计划,而不是市场的需求,对经济活动起调节作用的是所谓的“有计划按比例规律”,而不是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在当时,实行这种模式可能是唯一的选择。因为社会主义的历史毕竟太短,我们管理经济的经验毕竟太少。在当时,明确的、现实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只有苏联的计划经济一种,苏联在计划经济下实现了急速的工业化并经受了反法西斯战争的考验,在当时当然被认为是成功的模式。况且,苏联型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对于工业十分薄弱的落后国家启动工业化、迅速建立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来说,应当说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但是,不能将它当作一种目标模式,因为这个模式的缺陷和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十分落后、还基本处在小生产阶段的社会来说,长期维持这种模式显然更不适当.因此,在第一个五年计划还没有全部完成之时,党中央就觉察到了这一模式的问题,觉察到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并对此进行了一定的改革。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并没有真正认识到这一模式的根本问题在于剥夺了企业的自主权,在于忽视了对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自觉利用,因此对此的改革也不可能真正切中要害,而只是在中央与地方、国家和企业的权力分配上做文章,在权力的收与放上做文章,而不是在自觉利用价值规律、自觉遵循市场机制上做文章,不是在调整计划与市场的作用上做文章。这一点不仅体现在1956—1957年的改革上,而且体现在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的历次改革上。(刘少奇同志在1961—1965年间曾对国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许多新的探索,试图摆脱这种“收与放”的循环,而采取一种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的、比较灵活的经济管理体制,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发生而被迫夭折了。详见后述)因权力集中而出了问题就放权给地方和企业,权力下放出了问题时就又将权力上收至中央。我们想摆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不利影响,但又因历史条件的限制而找不到正确的道路。我们想脱离苏联模式,又找不到正确的替代模式,这个正确的替代模式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为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所发现,这个正确的替代模式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总的来说,“一五”时期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我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虽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已经暴露出自身的弱点和弊端,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找到一条比较合适的途径(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决不可能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种理想的替代模式),既能发挥国家对于促进和加速工业化的作用,又能有效地发挥地方和企业的自主性,在一定程度上利用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那么,我们的经济建设应当说是成功的。但是,众所周知,在当时我们并未找到正确的替代模式。不仅如此,此后我们的党在探索过程还出现了严重的偏差,出现了“大跃进”、“人民公社”这样的严重失误,出现了“文化大革命”这样的严重挫折。
二、1958—1978年间对经济管理体制的探索及经济建设的重大失误
(一)1958—1965年对经济管理体制的探索
1956年党的八大根据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其主要经验,提出了1958—1962年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建议中提出,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要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推进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巩固和扩大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建议提出到1962年,工农业总产值比1957年计划增长75%左右,其中农业总产值增长35%左右,工业总产值增长一倍左右,国民收入增长50%,1962年钢产量计划达到1050—1200万吨,原煤产量达1900—2100万吨,粮食产量达25000万吨。总的来看,这个计划还是比较切合当时的实际的,并无明显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但是,后来由于经济指导工作上发生了严重失误,这个计划被搁置起来,没有付诸实施。
“一五”计划的顺利完成,使党内一部分同志特别是党的主要领导人毛泽东同志的头脑开始发热,逐渐滋长出骄傲自满和急于求成的情绪。1958年5月,在毛泽东同志主持下,党的八大二次会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块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毛泽东同志错误地认为只要迅速地变革生产关系,并通过“大干快上”的群众运动就可以在短时期内生产出大量的粮食和钢铁,从而迅速地确立社会主义制度,最终向共产主义社会迈进。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毛泽东同志错误地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在毛泽东同志主持下,八大二次会议宣称,我国正处在“一天等于二十年”的伟大时期,号召“破除迷信、解放思想”,要求争取在七年左右时间内在工业主要产品的产量方面赶上英国,再加八至十年超过美国,片面强调发展速度,这样就使“大跃进”运动在全国务行各业迅速展开,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开始逐步泛滥,不断升级。
1958年8月北戴河会议发表了两个主要文件,一个是号召全国人民在1958年内生产1070万吨钢而奋斗,另一个是《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这两个文件表明,急于求成、急于过渡的“左”倾思想已发展成为当时占主导地位的思想。
“大跃进”时期的主导思想,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两点,一是通过生产关系的变革,迅速建立起完全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了在农村实现完全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轻率地发动了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8月下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之后,全国农村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建立人民公社的运动。经过短短的两三个月时间,到十一月初,全国农村就实现了人民公社化,99%以上的农户都参加了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总户数达12000多万户,组成人民公社26000多个。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所谓“大”,就是规模大,一般以一乡一社,两千户左右,也可以数乡一社,六、七千户左右,甚至可达万户或两万户以上。所谓“公”,就是公有化程度高,在公社范围内实行贫富队拉平、平均分配。在公社内部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生产实行大兵团作战,经营、核算、分配全公社统一,大办“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幻想在农村建立全民所有制,把人民公社说成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形式。在城镇,决定对个体工商业者采取更严厉的限制和改造措施,一是组织入社,二是把集体工商业并入或转为国营企业,三是限制个体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规定不得超过同行业合作社或国营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
“大跃进”的第二个主导思想是用群众运动的方式完成经济指标。首要目标是要实现钢产量的“跃进”。为此中央规定不顾其它,全力保钢,各地方都要把钢铁生产和建设放在首要位置。但是,现代化高炉炼出来的好铁充其量只能满足钢产量翻番的四分之一,大部分炼钢用的生铁只好用土法生产,于是出现了田野、街道处处冒烟的情况。为增加钢产量和实现工业“大跃进”,不断拼凑追加投资,基建规模急速膨胀。商业、银行无条件支持工业“大跃进”,抓东墙、补西墙,打乱了正常的资金流通。银行的资金和存款大量垫付企业流动资金,而这些资金都成了库存和废品。钢铁产量表面上上去了,但新增部分大多是质量不合格的废物。
为了完成钢产量指标和实现工业的“大跃进”,大规模地向地方和企业下放管理权限。这也是大搞群众运动”的必然要求。1958年4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工业企业下放的几项规定》,提出了企业下放的总原则,即各个工业部门以及部分非工业部门所管理的企业,除了一些重要的、特殊的和试验性质的企业仍归中央继续管理以外,其余企业原则上千律下放给地方管理。由此,中央把所属企业原则上下放给地方管理,并在计划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审批、财政和税收、劳动管理、商业和银行管理以及教育管理等各个方面都下放了不同程度的权限。对企业一是减少指令性指标,扩大企业的计划管理权;二是实行全额利润分成制度,扩大企业的财权;三是扩大企业的人事安排权和机构设置权。
“大跃进”时期的主要“成就”表现在:(1)建成了一批重要的工业项目,新增了大量的工业生产能力。三年中,施工的大中型工业项目达2200个左右,其中完工和投入生产的有一半左右,施工的小型工业项目约有9万多个。据统计,建国以后到1964年,许多重工业部门新建设的大中型企业中,属1958年以后开工的占2/3以上,其中绝大多数是在三年“大跃进”时期开工的。由于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中国的主要工业部门特别是重工业部门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有了很大的增长,主要工业产品新增长能力与“一五”时期相比,有了较大的增长。例如,炼钢新增长生产能力为“一五”时期新增生产能力的4.45倍,炼铁为3.95倍,发电机组容量为3.04倍,石油开采为3.82倍,化肥为6.51倍,水泥为4.37倍,棉纺锭为1.93倍。(2)主要经济指标特别是以钢铁为中心的重工业产品产量迅速增长。下表是1957—1966年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
1957—1966年中国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
从表二中看出,在1958、1959、1960年中,除粮食产量(由此影响到农业总产值)出现严重衰退以外,钢产量和工业总值、基本建设投资额都有大幅增长。但是,工业生产建设的上述发展和变化是极不正常的和畸形的。工业生产建设“大跃进”的做法是在急躁冒进、急于求成的指导思想下进行的,突出一点,不及其余。因此,这一时期的发展和变化是以投入超越实际可能的财力物力人力,破坏国民经济的合理比例关系,降低经济效益和人民生活水平为代价的。至于工业本身的某些成就,如主要工业产品的高产量,也是建立在不稳固的基础上的,是不能持久的。从表中看出,从1961年起,工业生产就开始大幅后退,钢产量和工业总产值都跌到低于1958年的水平,直到1964年才开始恢复增长,1965年达到“二五”计划原来所计划的1962年的水平。农业生产则由于全民大办钢铁和“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影响,从1959年就急剧下降,且降到了1953年以前的水平。“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严重地破坏了工农业生产,破坏了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破坏了国民经济管理体制,国民经济不得开始重新调整的时期。
1961年中共中央决定从该年度年起,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八字方针”的重点在于搞好调整。调整的中心,从国民经济建设来说,是努力加强农业战线,坚决缩短工业生产建设战线。对工业生产建设的调整则要求大力压缩重工业特别是钢铁工业的发展速度;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努力加强对农业的支援,增加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加强轻工业和手工业的生产能力;加强设备修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规格,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从国民经济管理来说,调整的中心,一是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改变农村和农业生产管理体制,二是在工业企业管理上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
在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改革农村管理体制上,首先是改变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根据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精神,中央决定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平均每队约二、三十户。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也即所谓的“农业六十条”)明文规定生产队作为人民公社中的基本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亏盈,直接组织生产,组织收益的分配。生产队对生产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有自主权。其次是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管理方式。可以划分固定的或临时的作业小组,实行小段的、季节性的或常年的包工,建立严格的生产责任制。有的责任到组,有的责任到人。某些地区出现了包产到户的形式。再次是恢复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整个农业生产在1962年停止了下降,从1963年起,得到了较快的恢复。
在调整工业管理体制上,主要是强调和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克服无政府状态和分散主义。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0" Month="1" Year="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调整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提出管理权要集中到中央、中央局和省市(市、自治区)三级,更多的权力集中到中央,一切方针、政策、计划的制定都集中于中央;凡属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平衡的重要物资,均由中央统一管理,统一分配;财政和货币发行权都集中到中央;所有生产、基建、收购、财务、文教、劳动等各项任务,都必须执行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本账的方针,不得层层加码。9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当前工业问题的指示》,再次指出要切实“改变过去一段时间内权力下放过多、分得过散的现象”,在最近两三年内,要把工业管理的权力更多地集中在中央一级,对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统一安排。具体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计划的集中统一管理,一是扩大了计划的范围,1961年编制12种计划,到1963年扩大为 20种计划,二是增加了计划指标,基本恢复到“一五”时期的一套计划指标,有的比“一五”时期还要细,如工业计划包括工业总产值、商品产值、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工业设备大修理等;三是集中统一的程度高了,中央直接管的指标占了各项经济活动的大部分。(2)加强对基本建设的集中统一管理。规定基本建设资金不再由地方财政包干,改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严加控制并减少部门、地方、企业和预算外资金。规定大中型项目一律由国务院或国家计委批准。(3)上收一批下放得不适当的企业。(4)加强财政、信贷的集中统一管理。规定国家财权基本上集中在中央、大区和省 (市、自治区)三级,缩小专区、县、公社的财权。调低国营企业利润留成比例。(5)收回一部分物资管理权,加强物资的集中统一管理.1963年,设国家物资总局,对地方物资系统实行垂直领导。增加了统配和部管物资总类,1961年统配物资87种、部管物资416种,以后逐渐增加,1966年达统配物资 326种、部管物资253种。1962年1月,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代表中共中央提出10项要求,其核心是强调计划决策权高度集中统一,反对分散状态和无政府主义。1964年9月,成立了由毛泽东、刘少奇挂帅的国民经济统帅部,实现中央对计划、经济工作的高度集中领导。
在改革企业管理体制上,1961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国营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规定国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又是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它的根本任务是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增加社会产品,扩大社会主义积累。国家对企业实行“五定”(即定产品方向和生产规模,定人员和机构,定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和供应来源,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定协作关系),企业对国家实行“五保”(即保证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保证不超过工资总额,保证完成成本计划,保证完成上缴利润,保证主要设备的使用期限)。重新肯定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特别值得强调的是,这一时期在刘少奇同志主持下,对国民经济管理体制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以期建立切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这些措施主要有:(1)试办托拉斯,尝试破除用行政办法管理经济,而用经济组织来管理经济,(2)改革农村分配体制,实行定额记工、定额管理与包产到户、包产到组和自留地相结合的多种分配形式,(3)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实行固定工制度和合同工制度并存的劳动体制,(4)强调要允许一定程度的自由市场的存在,用自由市场补充国营商业的不足,等等。这些探索虽然没有超出计划经济模式的总体框架,但使计划经济有了一点灵活性。
经过几年调整,我国从1963年开始恢复经济增长。从1963年到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5.7%,其中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7.9%,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1.1%,国民收入每年增长14.7%。从表二中还看出,1965年,钢产量超过1200万吨,粮食产量达到19453万吨。到1965年底,国民经济中农、轻、重的比例关系在新的基础上实现了协调发展,工农业生产接近并在某些方面超过了历史水平,经济效益大大提高,物价稳定,财政收入平衡,商品供应大有好转,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这说明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国家已从根本上摆脱由“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造成的困难局面,开始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如何评价1961—1965年的调整及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变革?调整的目的是为了克服“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所造成的分散、混乱和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局面,恢复国民经济的健康成长。调整时期,采取了“先集中、后分散”的步骤,先把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大权集中和掌握在中央手里,然后再把部分投资权(即非工业部门的投资权)和财政权下放给地方和企业。调整初期,主要是从体制上加强集中统一,搞好综合平衡。为此在农村改变了所有制的形式和结构,调整了核算单位和分配关系。在工业和企业管理上上收计划、财政、信贷、物资、劳动、价格的管理权,实行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这在当时是十分必要的。经济开始好转后,也即调整时期的后几年,开始注意逐步扩大地方管理经济的权限,并在企业调整、改组、整顿的前提下,适当的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从而在中央集中统一的前提下,较好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别是在刘少奇同志主持下,进行了一些力图用经济组织管理经济的体制改革。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这一期的调整和改革未能突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这一时期在经济管理体制上的调整和改革的局限性是十分明显的,主要是把下放权力上收,即仍然是在中央和地方、国家和企业的权力分配上做文章,而不是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上入手。此时的经济管理体制,仍然属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形态,这种经济管理体制的弊端仍然没有得到克服。刘少奇同志的用经济组织管理经济的尝试确实是一种新的东西,但这些新东西只不过是为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提供了一点灵活性,并没有超出计划经济的框架,如果刘少奇的探索能够继续进行下去,或许在经历了一个时期以后,能够找到一种较为灵活的经济管理模式。但是,如果认为刘少奇主持的改革就是突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的先声,或认为如果刘少奇能够继续主持经济改革,就能很快找到正确的替代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模式,那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也就是说,即使没有“文化大革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也仍然会暴露出来,仍然需要在“收与放”上作循环调整。当然,这种调整不可能是完全的重复,总会有一些新的认识和新改变。每调整一次,就有一点新的东西。经过若干次调整,最终会找到一种正确的替代模式。但是,就这一时期的历史条件来看,还不可能真正探索出一种正确的替代模式。到找到一种正确的替代模式,可能还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还需要新的历史条件。从80年代开始的改革开放终于找到了正确的替代模式,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找到这个替代模式,既需要以前经济体制改革“循环”中积累的经验,同时又有新的历史条件作用的结果。这个新的历史条件就是80年代后期开始的:全球范围内工业升级换代所形成的世界经济一体化,使我们充分认识了市场经济对于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巨大作用。如果没有这个新的历史条件,我们是否能这么快地找到正确的替代模式,可能还是个疑问。
(二)十年“文革”对经济管理体制的破坏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严重失误
在刘少奇、周恩来同志的主持下,经过五年的调整改革,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并开始正常发展。但是,毛泽东同志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恢复并不十分满意。毛泽东同志仍在试图摆脱这种集中的和僵化的经济管理体制。当然,受历史条件的限制,毛泽东同志也不可能找到一种正确的替代模式,也仍然是在“收与放”上做文章。毛泽东以为克服高度集中的体制的有效方法就是“放”。在“大跃进”时期“放”,现在仍然是“放”,1966年3月,毛泽东同志给刘少奇同志写了一封信,指出“一切统一于中央,卡得死死的,不是好办法”。这已预示着,一场新的以下放权力为中心的经济体制大变革即将开始。
但是,可能是由于毛泽东同志对形成这种高度集中韵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政治原因以及它所可能产生的政治后果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毛泽东同志决定采取更大胆的行动,即发动一场“文化大革命”(实际上是“政治大革命”),从根本上消除形成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政治原因及其有可能产生的政治后果。毛泽东同志越来越相信形成这个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源在党和政府内部,也即是党和政府内部的“官僚组织”,而刘少奇则是这个“官僚组织”的总代表。毛泽东同志认为,这个“官僚组织”已严重脱离人民群众,而由这个“官僚组织”所制造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则严重地扼杀了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因为在这个经济体制中,一切计划,从宏观到微观的一切经济活动都由这个“官僚组织”制定,然后逐级下达,一切地方、一切社会团体和企业,一切经济和生产单位,乃至一切参与经济活动的个人,都被严格要求按照这一计划而行动。这样,人民群众就成了单纯执行和完成由中央“官僚组织”制定的讨划的工具,成了一种被动的存在。在毛泽东看来,这完全是“英雄决定论”,完全违背了“人民群众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真正动力”的历史唯物主义根本原理,它有可能改变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基础。结合苏联“卫星上天、红旗落地”的教训,毛泽东同志把这个“官僚组织”定义为隐藏在党内的资产阶级。如果不打倒这个“官僚组织”和党内资产阶级,我们的党就会“变修”,我们的国家就会出现“资本主义复辟”。为了“反修防修”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也是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形成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政治根源,毛泽东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发动了一场实际上是大规模政治运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决心发动人民群众,用“阶级斗争”的方法打倒这个“官僚组织”、打倒党内的资产阶级。毛泽东同志对这个“官僚组织”的性质及其作用,对党内国内的形势作了错误的判断,因而发动了一场错误的“政治革命”。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利用,这场“政治革命”演变成了一场社会的大动乱,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整个国民经济也陷于崩溃的边缘,直到这个所谓的“官僚组织”和党内资产阶级被打倒后,毛泽东才正式开始以下放权力为中心的经济体制大变革。
到1970年,改革经济体制的问题被提上了日程。当时,有两方面的因素对促成这个体制变动及其变动的方向,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一是所谓的“以战备为纲”,强调各地方都要建立独立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以便打起仗来能够各自为战。这就要求改变“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经济管理体制,把管理经济、管理企业的权力以及财权、物权、投资权等,更多地下放给地方。二是经济建设中急于求成,盲目追求高指标、高速度的思想再度抬头。1970年2—3月召开的全国计划会议,讨论制定了第四个五年计划,不切实际地确定年均工业增长速度达12.8%,1975年的钢铁产量要达到3500万吨至4000万吨(比1970年增长106—135%),生产能力达到4000万吨以上。电力、轻工等部门也提出了高指标。其它各行各业也都在酝酿着要大上,要翻一翻。当时认为,要实现这些目标,就必须向地方下放权力,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首先是盲目下放企业,从而加剧了生产经营管理的混乱状况。1970年3月,中央拟定了《关于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直属企业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草案)》,要求国务院工交各部的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绝大部分下放给地方管理;少数由中央部和地方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极少数大型或骨干企业,由中央和地方双重领导,以中央部为主,于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将包括大庆油田、鞍山钢铁公司、长春汽车厂、开滦煤矿、吉林化学工业总公司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骨干企业在内的2600多个中央直属企业,事业和建设单位,不加区别地下放给各省、市、自治区管理,有的又层层下放到专区、市、县。中央部属企业,1965年有10533个,1970年下放后只剩下142个,其产值与全民所有制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46.9%下降到8%。
其次是实行财政收支、物资分配和基本建设投资的“大包干”。(1)财政收支“大包干”。《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要求大力发展地方工业,为实现这个要求‘没有相应的财力是不行的。因此,随着企业的下放,又提出了下放财权的问题。1971年,全国开始实行“财政收支包干”体制,规定国家财政收入除中央部直接管理的企业收入和海关关税收入归中央外,其余全部划归地方;国家财政支出除中央部门直接管理的基本建设、国防战备、对外援助、国家物资储备等支出归中央外,其余也划归地方,由地方统筹安排:各地方的预算收支经中央综合平衡,核定下达,收入大于支出的,按包干数额上缴中央财政,支出大于收入的,由中央财政按差额数量包干给予贴补.这种财政“包干”制度,大大地扩大了地方的财政权限,但实行之初就暴露了许多问题,如收入打不准、地区间财力过于悬殊、包而不干、财力过于分散等,后又进行多次调整,效果仍不理想。(2)物资分配“大包干”。1970年,开始试行物资分配“大包干”,即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实行地区平衡,差额调拨,品种调剂,保证上缴的办法。具体做法如调整和减少了国家统一分配和中央各部管理的物资种类,将下放企业的物资分配和供应工作移交地方管理等。(3)基本建设投资“大包干”。即按国家规定的建设任务,由地方负责包干建设,投资、设备、材料由地方统筹安排,调剂使用,结余归地方。
再次是简化税收、信贷和劳动工资制度,削弱了经济杠杆的作用。在税收制度上,基本上一个行业按一个税率增收,大大削弱了税收这一经济杠杆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在信贷制度上简化利率种类、降低利率水平,利息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因此受到削弱。在劳动工资体制上取消了“两种劳动制度”,形成单一固定用工制,取消了奖励基金制度和计件工资制度,形成了单一工资制度。劳动工资上的平均主义严重影响了生产效率的提高。
林彪反革命集团被粉碎以后,在毛泽东同志支持下,由周恩来同志主持日常工作。周恩来同志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毅然着手纠正经济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在工业战线的整顿上,首先主持起草了《一九七二年全国计划会议纪要》,提出了整顿工业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1)按照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原则,建立强有力的生产指挥系统:(2)恢复和健全7项管理制度,即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度、技术操作规程、质量检验制度、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经济核算制;(3)抓7项指标,即产量、品种、质量、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消耗、劳动生产率、成本、利润;(4)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正常的考核晋级制度,进行计时工资加奖励和计件工资的试点工作;(5)落实对干部、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政策。又主持起草了《关于坚持统一计划,加强经济管理的规定》,提到1973年1月的全国计划会议上进行讨论。这个文件针对在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方面过于分散,以及企业缺少责任制、分配上吃“大锅饭”等现象,提出了有关改进经济管理体制的十条规定。主要内容有:加强国家统一计划的领导,搞好综合平衡,反对地方各行其是,严格控制基本建设规模,不许乱上建设项目;职工总数、工资总额、物价等控制权集中在中央,各地区各部门无权擅自决定;中央下放的大中型企业由省、市、自治区或少数省辖市管理,不能再层层下放,严格执行物资分配计划和订货合同,不准随意中断合同关系,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拖欠、挪用税款和利润,不准用银行贷款和企业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建立强有力的生产指挥系统;坚持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广泛推行计时工资加奖励,少数重体力劳动可实行计件工资。周恩来同志还积极排除“四人帮”的干扰,发展对外技术交流。在农村政策上,周恩来同志也开始纠正一些“左”的政策,要求不要生搬硬套“大寨经验”,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不能把党的政策允许的多种经营和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的东西批判。这一系列整顿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生产增长、经济效益也有所改善,1973年工业劳动生产率比上年提高了3.3%,不少工业产品质量严重下降的情况也有了转变。但是,由于“四人帮”的阻挠和破坏,很多措施未能付诸实施,整顿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1974年底,邓小平同志在毛泽东同志支持下,开始主持中央的党政日常工作,并对国民经济进行丁比较系统的整顿。整顿首先从铁路开始,接着是钢铁工业。1975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农村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当前,各方面都存在一个整顿问题。农业要整顿,工业要整顿,文艺政策要调整,调整其实也是整顿。要通过整顿,解决农村的问题,解决工厂的问题,解决科学技术方面的问题,解决各方面的问题”。这一时期在整顿国民经济、改进经济体制方面所做的努力和认识水平,集中地反映在1975年7月至9月国务院主持起草的《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即《工业二十条》)上。《工业二十条》明确指出,必须加强国家对经济生活的集中统一领导,凡国民经济的方针政策、工农业主要生产指标、基本建设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重要物资的分配、主要商品的收购调拨、国家财政预算和货币发行、新增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主要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必须由中央集中决策,任何地区、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其是,国家计划要着重搞好综合平衡,重点安排好农、轻、重的比例关系,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比例关系等,计划的制订要进行逐级平衡,订出全国统一的计划;中央下放给地方的企业及地方原有的大中型企业,原则上由省、市、自治区和省辖市领导,不能再往下放,中央各部对这些企业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管理。《工业二十条》还在坚持按劳分配,在工业支援农业、城市带动农村方面,以及引进技术、积极利用国际市场等许多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正确意见。但是,由于“四人帮”的干扰,它没有形成正式文件。
由邓小平同志主持的1975年的全面整顿,对于消除“文革”中“左”倾错误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了很大的作用。国民经济由停滞转为上升,当年社会总产值增长11.5%,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 15.1%,农业总产值增长4.6%。
表三反映了“文革”期间工农业总产值的增长情况。从表中看出,从1966年到1968年,国民经济经历了严重的衰退,工农业总产值和社会总产值连续两年大幅下降。这是由于这几年“文化大革命”的严重混乱局面所造成的。为了制止局势的进一步恶化,恢复生产秩序,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步骤。首先,采取一切措施,恢复混乱局面,如派出军队对交通、铁路和工矿业等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和单位,实施军事管制,恢复生产秩序;发布一系列政令,支持坚守岗位的干部和职工群众,打击违法乱纪者;停止武斗,着手重建各省、市、自治区的领导机构和工业管理部门,以及厂矿企业的领导机构,接着又恢复中断两年的计划工作。1976年6月,国务院原有的部委和直属机构进行调整、合并,并确定了编制,开始部署工作。这样,1969年,中国工农业生产由连续两条下降,转为回升。当年工农业总产值比1968年增长23.8%(与1966年相比,只增长2.7%),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34.3% (与1966年相比,只增长4.5%)。1970年,工农业总产值又比1969年增长25.7%,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30.7%。1971年和1972年两年,增长率开始下降。1973年,由于周恩来同志主持整顿,增长率略有回升。1974年停滞。1975年,邓小平同志主持整顿,增长率又大幅回升。1976年转为停滞。
“文革”期间工农业总产值增长指数
注:环比指数,以1966年的数字为100,按可比价格计算。
十年动乱中经济体制变动的主要内容是盲目下放权力,其结果是国家对宏观经济失去控制,正常的经济秩序遭到破坏。这次权力下放,仍然局限于中央和地方权限划分的变动,基本上没有涉及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问题,更没有涉及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问题。国家对企业管得过细、过死,统得过多,企业缺乏经营管理自主权的状况并没有改变。这次经济体制变动的另一个方面,即简化税收、信贷、劳动工资等制度,使得各种经济杠杆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更加被削弱,行政办法完全取代了经济手段。加上由于各种规章制度一概被斥之为“管、卡、压”,或被废弃,或名存实亡,各级管理机构不是被“砸烂”,就是被夺权,因而国家对经济的行政管理也不能正常的行使。分别由周恩来同志和邓小平同志主持的两次整顿只是局部改善了上述诸问题,并未改变这次经济体制变动的总体趋势。“十年文革”对我国国民经济的破坏是极其严重的。
“十年文革”中的这次经济体制变动是按照毛泽东同志的主张进行的。把这次经济体制变动与 1961—1965年的调整和改革相比,可以看出毛泽东同志和刘少奇同志在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和经济建设思想上的差异。毛泽东同志和刘少奇同志都认识到照搬苏联型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不行的,是不适合中国的国情的。但是,二者在如何摒弃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毛泽东同志主张,将中央管理经济的行政权力下放给地方和企业,以克服中央高度集中和高度计划的毛病,这是一种简单化的做法。而刘少奇同志主张在适当地向地方和企业下放经济管理权外,还在思考和探索如何运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以克服用行政方法管理经济的弊端,同时通过实行两种劳动制度并存、灵活运用多种分配制度、允许一定程度的自由市场存在等方法,以使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显然,刘少奇同志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及克服这种弊端的方法的认识,要比毛泽东同志更加准确和更加有效。毛泽东同志与刘少奇同志在这一问题的思路上的区别,是导致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以打倒刘少奇同志的重要原因之一,更加准确的认识和更加有效的方法未能得以实行,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悲剧。对替代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新的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探索,不得不落到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身上。
在粉碎“四人帮”后,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的约两年时间里,对国民经济管理体制作了一些局部性的调整。主要内容是;(1)按照统一领导、分极管理的原则,调整了一部分工业企业的隶属关系,把“文化大革命”中下放的一批大型骨干企业陆续上收,由中央有关工业部门直接管理,未上收的部分大中型企业要服从国家统一计划,(2)上收了部分财政、税收、物资管理权;(3)恢复企业基金制度;(4)在企业中恢复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这些措施,目的在于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一些做法,对“文化大革命”后中国工业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左”的思想仍然占主导地位,系统地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新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还要等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三、1979—1992年的改革开放和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前期探索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邓小平同志在党中央领导集体中的核心地位,标志着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已经开始形成。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并提出了改革经济体制的任务,标志着我国开始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历史过程。全会总结了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病,并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全会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着手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应该坚决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应该认真解决党政不分、政企不放的现象。1979年4月,党中央又召开了工作会议,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李先念同志在会上作了《关于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问题》的重要讲话,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则、方向、步骤作了全面的分析和探讨,提出了以下原则;(1)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由国家统一计划,其它产品可由企业根据市场的供求情况自行确定生产,自行销售。(2)扩大企业自主权,并把企业经营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挂起钩来。(3)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权限。(4)精减行政机构,更好地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经济。1982年5月,成立了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由此全面开展起来了。
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顾名思义,应当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对高度集中性的改革,这就要求扩大地方和企业的经济管理权,尤其是企业的经济管理权。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使企业成为独立自主的经济主体。二是对高度计划性的改革,这就要求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发挥市场机制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党的十四大和十五大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对以上两个方面的内容作了最终、最准确的界定,这就是要使国有企业和所有其它类别的企业一样,成为独立的拥有法人所有权的市场主体;要使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和市场成为资源配置基础手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内容。但是,并不是从开始经济体制改革之初就达到这种认识的。从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和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的内容来看,在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上,是强调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在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上,是强调让企业拥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使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到使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我们的党在认识上经历了一个逐级深化、逐渐清晰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新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过程,也就是我国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
从1979年到1992年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前的十几年时间里,我们党对于经过改革,最后应当建立怎样一种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并不是十分清楚的。当时的目标是为了“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所以,如何能使经济体制更加有活力、更加富于生机,就如何改,至于最终将改成一个什么样子,即改革的目标模式是什么,并不是心中有数的。这是一段“摸着石头过河”的路程。
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次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并通过了这个决定。决定指出,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集中精力使目前还很落后的农业尽快得到迅速发展,因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高速发展是保证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条件。会议提出必须在最近两三年内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八亿农民的积极性。此后党中央采取许多措施,对农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这些措施包括:(1)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价格,增加农民的收入。(2)保障生产队的经营自主权。《决定》规定,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有权因地制宜的进行种植,有权决定增长措施,有权决定经营管理方法,有权分配自己的产品和现金,有权抵制任何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的瞎指挥。(3)实行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上述三条措施中,对农村管理体制影响最大的,是实行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生产队的自主权受到尊重后,各地群众和干部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恢复和创造了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这些生产责任制如包工到组、包产到组、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其中最有争议的是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即所谓“双包”。包产到户,即农户对产量承包,承包部分参加集体的统一分配,超产的部分全部桨给农户。包干到产,即由农户包农业税和国家征购任务,包生产队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其余全归承包户所有,这就是社员所说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俗称“大包干”。包干到户作为一个联产承包责任制,日后在全国获得全面推广。
“双包”责任制到底是资本主义性质的还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到底应不应该允许存在?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1980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有关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新中国取得的巨大成就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