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足额收取上缴排污费收取标准资料咋写

江汉区某单位排污费征收使用审计案例
江汉区审计局
张向东 谢文豪 一、案例摘要本案例主要讲述A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中,有关排污费的专项审计。现场审计中,我们除了关注排污费的项目支出外,结合行业特点,对排污费的征收问题进行了延伸调查。账面查询中,我们利用AO系统账表分析功能,以非常直观的方式,查出了排污费核算不规范,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等问题;账外调查中,我们以排污费登记台账与实际入库的差异分析,查出了排污费缓征、欠征、漏征、超标准多征或少征等问题。二、教学目标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通俗的讲,就是财政将钱拨到部门,部门的钱用到了哪里呢,是否按预算方案在用,实际的使用是否合理、合法、有效。因此,在一般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我们重点审计钱是如何用的,往往忽视了部门预算单位组织财政收入来源的资金审计。目前,在 “收支二条线”的财政体制下,部门预算单位组织财政收入时执行收缴分离,如果只单纯的对部门单位账面进行审计,很难发现问题,这就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审计要求。为此,本案例在介绍如何发现排污费项目支出中预算执行问题的同时,重点展示如何在账外采集有关业务数据、如何通过这些业务数据进行数字化审计并找出问题线索,突出审计重点,发现排污费征收管理环节的问题。希望借此“抛砖引玉”,引起大家对财政收入组织和使用的一并重视和关注。三、知识背景 (一)本案例涉及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五条关于“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减征、免征或者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者挪用预算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关于“财政部负责制定与预算执行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政府财政部门的要求,加强对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管理核算…”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五条“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排污费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第十四条“排污费数额确定后,由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第十六条“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缴费通知单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排污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书面决定;期满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第十八条 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一)重点污染源防治; (二)区域性污染防治; (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第二十一条 “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二十二条 “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补缴应当缴纳的排污费,并处所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10年内不得申请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处挪用资金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或者少征收排污费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直接责令排污者补缴排污费。”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挪用公款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 违反本条例规定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的;(二) 截留、挤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或者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的;(三) 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3、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负责征收的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加收2‰的滞纳金。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 家 环 境 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31号令《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关于&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九条“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6、《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七条 关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关于“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8、《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三)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行政处分。”9、《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二)本案例涉及的相关知识1、排污费核算方式的概念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排污费…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的有关规定,排污费应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固定收入支出科目。环保部门收到排污费时应记入“拨入经费/拨入专项经费/区拨专项经费(市拨专项经费)”,列支排污费,记入“专项资金支出/区拨专项经费(市拨专项经费)”科目。2、排污费纳入预算管理的概念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应将市区两级安排的排污费纳入财政预算,环境保护部门编制预算时,也应将市区两级排污费纳入预算和决算。3、挤占排污费的概念所谓挤占排污费一般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反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八的规定,没有将排污费专款专用,排污费的用途不符合规定,一般用于弥补了单位的经费不足等。4、排污费缓征的概念所谓排污费的缓征,是收缴部门没有排污者将排污费在规定期限内缴入金库,致使排污费收缴缓迟,超过应缴期限。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排污者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缴费通知单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排污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书面决定;期满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排污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5、排污费欠征的概念所谓排污费的欠征是指排污者没有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缴纳通知单应缴的金额足额缴纳排污费。就是通俗所说的,排污者承认应缴金额但没有足额缴纳。6、排污费漏征的概念所谓排污费漏征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按照文件规定征收排污费,就是通俗所说的应征未征,属于行政收费范畴的“不作为”。7、排污费多征或少征的概念所谓排污费多征或少征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严格按文件标准征收排污费,即:排污费的征收高于或低于了应征标准。8、排污费罚款的概念所谓排污费罚款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对“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或“排污者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减缴、免缴或者缓缴排污费”的行为的处罚,罚款比例一般在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四、案例正文(一)引言职能部门征收多少排污费?政府投入了多少资金用于环境改善?这是公众都想知晓的。因此,如何开展排污费等环境资金征收使用的审计监督,促进环境保护部门严格环境监管,管好用好环保资金,成为审计的主要目标。本案例以排污费征收使用的计算机审计为切入点,通过AO系统,账面查使用,账外查收入,极大地减轻了审计人员的手工审计量,发现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二)项目背景排污费是地方环境保护资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固定收入支出科目的专项资金。存在征收难,市区两级投入资金大的特点。从去年财政资金来源来看,用于油烟整治、空气质量预警系统等建设,可动用的排污费经费达1067万元。如何管好用好这些专项资金,规范排污费的收入组织,成为审计关注的重点。因此,在今年年初,我局在布置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时,对A单位的审计,局领导提了特殊任务,要求查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特点,不能按一般的部门进行预算执行审计。所以在人员安排上,以从事多年财政、税务审计的人员为班底,对审计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根据区情,对排污费的征收使用管理进行专项审计,摸清排污费管理现状,掌握环保、财政部门履职状况,揭示排污费征收不到位、核算管理不规范、专款未专用等问题,并在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为此,我们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审计人员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进行了培训和学习,并按局领导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方案,主要作法表现在:一查征收,看是否存在缓征、欠征、漏缴、多征或少缴等问题;二查使用,看是否存在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合理、不合规,财务核算不规范、专款未专用等问题;三查管理和内控制度,看排污费征收使用的各个环节是否合理、有效,有关制度是否只是挂在墙上。2014年2月,经过多方面的审前准备,我们开始了对A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从审计结果来看,取得了良好的预期审计效果,审计问题引起了A单位的高度重视,区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也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和点赞。(三)数据准备【审计事项】 1.数据采集和处理(3)部门业务数据采集和分析处理(市局审计事项目录)【问题一】为了执行审计方案,审计进点后,我们需要采集和转换哪些数据?如何利用这些数据进行初步分析?数据分析的切入点是什么?如何通过初步分析确定审计总思路和审计方式?我们的具体作法主要为:1、数据采集和分析处理(1)部门预算执行数据的采集和转换审计进点前后,将采集的A单位预算数据、决算数据、预算指标数据、国库支付数据等整理后导入AO系统。(2)财务帐套数据的采集和转换从审计调查情况看,A单位使用的财务软件是用友8.0,采集财务备份数据后以用友8.0sql接口直接导入AO系统。
有关导入的电子帐如下图:(3)业务数据的采集和转换现场审计中,我们采集的业务数据主要包括:一是在A单位有关业务科室采集的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台帐明细;二是采集处理A单位提供的排污费入库明细,同步于税务部门也采集转换了实际入库明细数据;三是在湖北省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中采集有关排污费录入缴纳的明细数据。有关采集的表格如下:(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台帐明细)(从税务部门采集的排污费入库明细)(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中采集的排污费录入缴纳明细)将上述业务数据进行格式规范,转换后导入AO系统。如:对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台帐明细进行采集转换时,由于原始表中“微机号”(即:纳税人流水号)为空,不便于和实际入库进行比对,需要对有关“微机号”进行填列。为此,审计人员对该表按单位进行了汇总,并与从税务部门采集的户管清册进行连接,将有关“微机号”的数据进行了补充填写,将结果表导入AO系统,有关结果表如下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台帐明细)2、总的思路与审计流程我们根据排污费的征管现状确定了审计方式:从审计调查情况看,江汉区排污费的征收执行了收缴分离,即“收支二条线”,排污费的核定和管理由A单位负责,应征收的排污费由A单位通知排污者向区地税局申报缴纳,有关资金的收支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因此,排污费的征收情况在账务帐上是看不到的,账面反映的资金来源系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用款。为此,审计人员在制定审计方案时,确定了排污费“征收查业务科室”、“使用查账面”的总体查账方式。我们通过差异性分析确定了审计重点和方向:在“使用查账面”中,审计人员主要追踪了市区两级预算安排的排污费账面是如何核算的,实际执行与预算安排是否有差异?差异的原因是什么?有无排污费被挤占的问题?等等。在“征收查业务科室”中,审计人员主要分析了本年征收的排污费与征收管理系统的上报数据是否有差异?业务科室反映的征收台账与实际征收入库的排污费有无差异?差异的原因是什么?数据比对中主要关注三种差异情况,即:缴费对象相同,但应缴数与实际入库数有差异;征收台账的缴费对象在实际入库中未见反映;实际已缴纳排污费的收费对象在征收台账中未见反映。通过这些差异分析,确定疑点表,延伸查户,查找排污费征管的问题。有关审计总思路与流程如下图:(排污费“使用查账面”流程图)(排污费“征收查业务科室”流程图)(四)审计案例1、案例1_区级排污费核算不规范【审计事项】4.部门预算资金拨付审计(8)财政支付记账准确性审查审计方法(市局审计事项目录)【案例摘要】从账面情况看,区级排污费的拨入及支出未按规定专项核算。【问题二】区级安排的排污费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专项核算?如是没有专项核算,是什么原因?账面具体的核算方式是什么?区级排污费的实际收支是多少?是否真实可靠?我们的主要做法为:(1)审计思路根据规定,排污费作为专项资金应进行专项核算,如果混同一般项目资金使用,应查询具体的使用方式,看是否被挤占。(2)审计过程和步骤第一步 审查区财政年度安排的排污费规模。为此,我们查询了A单位的指标账,核对了有关指标文件,确定了2013年A单位排污费年终决算数为285万元。 有关结果图如下:(指标台账明细反映区排污费安排285万元)第二步 看区级排污费是否单独核算。通过AO系统账表分析中“会计科目审查”功能,我们可以直接查看到排污费没有在“拨入专项经费/排污费”中核算。有关结果图如下:(“排污费”记录反映为“0”)第三步 查询排污费的拨入账面记在了哪里。从账面情况看,区安排的排污费记入了“拨入经常性经费”。我们通过AO高级查询功能,找到了具体明细数据95万元。根据以收低支的核算方式,初步分析本年使用了区级排污费95万元,另190万放在哪里呢?通过“会计科目审查”发现作为本年结余放在了“暂付款/江汉区财政局”科目中。有关结果表如下:(在“拨入经常性经费”中“高级查询”排污费拨入明细95万元)(本年排污费余额190万放在了“暂付款/江汉区财政局”中)第四步 审查排污费的实际支出方式和具体开支事项,看是否被挤占。从账面情况看,A单位于“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支付2013年西北湖空气预警系统费用397,448元;于拨出专项资金中列支油烟整治费用552,552元,二款计950,000元。有关结果图如下:(“经费支出”列支西北湖空气预警系统费用397,448元)(“拨出专项资金”中列支552,552元)(3)审计结果2013年,A单位区级排污费收入285万元,使用95万元,结余190元与财政指标结余金额一致。可见,区级安排的排污费没有被挤占。但从核算方式看,排污费的收支没有单独核算,存在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案例点评】本案例通过AO系统的账表查看功能,直观地反映了区级排污费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值得借鉴的是,在查出问题的同时,我查询了具体的核算方式和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摸清了本年区级排污费的预算执行规模。2、案例2_市级排污费未纳入预算管理【审计事项】 5.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审计(1)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分析(省厅审计事项目录)【案例摘要】从账面情况看,A单位的年终收支决算实际金额大于区财政批复数,分析原因主要是市拨排污费未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问题三】根据案情,市拨的排污费作为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是否应作为特例不纳入A单位预算安排呢?如果不能,我们应如何查证?我们的具体作法主要为:(1)审计思路根据《财政部关于行政单位预算编报和核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全部纳入预算,不得遗漏。如果市拨排污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应查明原因,并根据支出的平衡性查询实际使用资金,摸清收支规模。(2)审计过程和步骤第一步 查询A单位的2013年指标台账,看财政是否将市拨排污费纳入了预算安排。有关结果表如下:(指标台账反映财政部门未将市级排污费纳入预算指标)从上表看,“市专款追加”为空,证明市拨排污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第二步 从账面查询本期市拨排污费核算方式。为此,审计人员在AO系统中通过“账表分析”功能查询了市拨排污费以市拨经费性经费和市拨专项经费的形式拨A单位1,648,276元,存放单位财政管理的往来账户中。因此,从资金管理形式上看,证明了市拨排污费作为单位的自有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事实。有关结果如下图:(账表分析中的会计科目查询)(市级排污费于“市拨经常性经费”核算)(市级排污费于“市拨专项经费”核算)第三步 查询本期市拨排污费账面使用情况。从账面看,市拨排污费专款专用585,000元,其中:环保协管员经费230000元;油烟噪声专项整治355,000元。有关查询结果如下图:(环保协管员经费)(油烟噪声专项整治)第四步 查询市拨排污费结余及本期收支结转情况。从经费结余情况看,A单位全年经费上年结余6,898,865.65元,本年收支结转-2,034,864.22元,年终累计结余4,864,001.43元,其中:经费性结余-2,034,864.22元,专项结余6,898,865.65元。有关AO账表分析结果如下图:(经费结余)(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针对上述数据,审计组提出了疑问,上年结余6,898,865.65元中,经常性结余真的为“0”吗?为什么本年的经常性收支为红字?专项结余真的是6,898,865.65元吗?本期没有专项结余?从本案例第二步市拨排污费1,648,276元与第三步专款专用585,000元来看,本期市拨排污费应结余1,063,276元啊! (3)审计结果针对上述问题,审计人员询问了A单位,得到的答复为:A 、承认市拨排污费没纳入区财政预算的事实,但解释说是财政的原因,因为该专项资金已在市财政进行了预决算。为此,审计组从区财政查阅了有关市拨排污费下拨的批文,从批文上看,已明确了应纳入区财政预算安排。B、对于经费结余的问题,A单位说是因为会计核算没有按经常性经费和专项经费进行年终结转,所以让审计产生了疑问。为此,审计组进行了认真讨论,得出的结论为,会计核算不实是真,但为什么这样核算的原因要进一步查实。【案例点评】本案例通过AO系统的账表分析功能,非常直接、高效地查出了市拨排污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的事实,并初步确定了该专项资金的收支规模。但对有关专项资金的结余及实际使用情况需进一步延伸审计,从审计经验来看,下一步应重点关注结余资金会计核算的原因,看是否因为挤占了市级排污费等。3、案例3_公用经费挤占市拨排污费【审计事项】 5.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审计(7)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问题审计方法(省厅审计事项目录)【案例摘要】本案例通过A单位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结构及支出的平衡性分析,揭示了公用经费挤占市拨排污费的事实。【问题四】从A单位会计核算的方式看,市拨排污费执行了收支专项核算,但结余资金核算不明,那是什么原因呢?如查排污费被挤占,使用的方式是什么?我们如何认定被挤占的事实呢?我们的主要做法为:(1)审计思路首先,分析A单位所有资金来源,紧扣财政已安排的预决算资金,查明实际开支,然后比对年终总支出,若有差异,就可以断定被A单位挤占了排污费,然后进一步查询取证市拨排污费被挤占的具体金额,分清年终结余经费的实际明细。(2)审计过程和步骤第一步 对区财政安排的预算资金年终批复的收支情况进行分析汇总。现场审计中,我们对批复的预算资金,通过AO系统的账表分析功能,按资金类别逐项进行了审计核实,确定其预算资金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生成了如下结果表:(全年指标决算审计分析)从上表看,A单位本年预算批复总收入10,696,959元,预算批复总支出9,115,769.35 元,当期指标结余1,581,189.65 元;区级安排的排污费本期结余1,900,000元,以前年度结余934,382元,计2,834,382元。 第二步 对A单位全年实际收支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包含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所有收支规模,并重点核实市拨专款的真实收支数据,生成全年收支结果表如下:(全年收支实际决算分析表)从上表看,A单位全年收支与财政决算数据不一致,年终收支结转时,基本支出957,340.05元经核对市区两级资金来源时没有对应的资金出渠,需进一步审计落实。第三步 对待查基本支出957,340.05元,向A单位查询并取证。由于区级上年预算资金结余及本年预算安排的资金区财政有具体的指标账,不能作为该支出的来源项,只有市拨资金才是资金来源,因此,审计通过取证确定了基本支出挤占市拨资金即排污费957,340.05元的事实。为此,审计组查实了经费结余中有关市区两级排污费的实际收支结余情况,其结果表如下:(市区两级排污费实际收支结余)(3)审计结果通过分析预算收支与实际收支差异,审计确定了基本支出挤占市拨排污费957,340.05元的问题,同时摸清了市区两级该专项资金真实的收支结余情况,找到了经费结余核算不明的原因。【案例点评】本案例演示了通过分析预算执行资金与实际决算收支的差异查询排污费被挤占的审计方法,并进一步查明了A单位资金核算不规范的原因,做到了审计疑点一查到底。4、案例4_排污费征管问题(排污费缓征、欠征、多征或少征及罚款征收不足)【审计事项】10.部门其他审计(3)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查审计方法(省厅审计事项目录)【案例摘要】本案例主要介绍排污费的缓征、欠征、漏征、多征或少征等问题的计算机审计方法。【问题五】在“收缴分离”的情况下,排污费的征收在“账外”,过去手工查账,只能随机查到“点”,如何巧用AO系统“以点带面”,揭示排污费的征收管理问题?区级排污费的征管问题主要表现在哪方面?如何准确、有效、快捷的查处呢?本案例的主要做法为:(1)审计思路从区情看,江汉区主要对噪声(如建筑施工、厨房设备、锅炉设备、制衣设备、空调机组等)及废气(耗煤)征收排污费。为此,审计人员以业务科室登记的缴费通知金额为切入点,与收费标准比,与实际入库比,审计有关排污费的征收是否及时、足额,是否符合征收标准,同时,对违反排污费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抽查,看有关罚款是否额征收。(2)审计过程和步骤第一步 汇总生成“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台帐明细汇总”表。利用AO数据分析中SQL查询器,对“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台帐明细”进行汇总,生成“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台帐明细汇总”表。有关SQL语句如下:select 纳税人流水号,缴费人名称,sum(排污费数额) as 通知缴费金额 from 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台帐明细group by 纳税人流水号,缴费人名称有关结果图如下:第二步 汇总生成“排污费入库明细汇总”表。利用AO数据分析中SQL查询器,对“排污费入库明细”进行汇总,生成“排污费入库明细汇总”表。有关SQL语句如下:select 纳税人流水号,纳税人名称,税种名称,sum(实纳税额) as 实纳税额 from 排污费入库明细 group by 纳税人流水号,纳税人名称,税种名称有关结果图如下:第三步 生成“缴费通知与入库单位一致但排污费有差异的汇总”表。将“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台帐明细汇总”表与“排污费入库明细汇总”表内连接,查询缴费通知与入库单位一致,但排污费有差额的数据,生成“缴费通知与入库单位一致但排污费有差异的汇总”表。有关SQL语句如下:select a.纳税人流水号,b.纳税人名称,b.税种名称,通知缴费金额,实纳税额,(通知缴费金额-实纳税额) as 差额from 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台帐明细汇总 as a inner join 排污费入库明细汇总 as b on a.纳税人流水号=b.纳税人流水号where abs(通知缴费金额-实纳税额)&0 order by 差额 desc有关结果图如下:第四步 生成“已通知缴费但未入库汇总”表。将“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台帐明细汇总”表与“排污费入库明细汇总”表左连接,剔除“排污费入库明细汇总”中没有的排污者,生成“已通知缴费但未入库汇总”表。有关SQL语句如下:select a. 纳税人流水号,a.缴费人名称 as 纳税人名称,case when 税种名称 is null then '排污费' else 税种名称 end as 税种名称, 通知缴费金额,实纳税额,(通知缴费金额-isnull(实纳税额,0)) as 差额from 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台帐明细汇总 as a left join 排污费入库明细汇总 as b on a.纳税人流水号=b.纳税人流水号where b.纳税人流水号 is null有关结果图如下:第五步 生成“缴费通知未登记但已入库汇总”表。将“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台帐明细汇总”表与“排污费入库明细汇总”表右连接,剔除“排污费入库明细汇总”中未见通知缴费的排污者,生成“缴费通知未登记但已入库汇总”表。有关SQL语句如下:select b. 纳税人流水号,纳税人名称,税种名称,通知缴费金额,实纳税额,(isnull(通知缴费金额,0)-isnull(实纳税额,0)) as 差额 from 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台帐明细汇总 as a right join 排污费入库明细汇总 as b on a.纳税人流水号=b.纳税人流水号 where a.纳税人流水号 is null and 纳税人名称 not like '合计'有关结果图如下:第六步 合并生成新表“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将“缴费通知与入库单位一致但排污费有差异的汇总”表、“已通知缴费但未入库汇总”表、“缴费通知未登记但已入库汇总”三表合并,生成“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表。有关SQL语句如下:select a.* into 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 from (select * from 缴费通知与入库单位一致但排污费有差异的汇总union all select * from 已通知缴费但未入库汇总union all select * from 缴费通知未登记但已入库汇总) as a有关结果图如下:第七步 生成“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的台账明细”表。将“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表与“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台帐明细”表内连接,生成“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的台账明细”表。有关SQL语句如下:select b.* from 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 as a inner join 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台帐明细 as b on a.纳税人流水号=b.纳税人流水号order by b.纳税人流水号 desc有关结果图如下:第八步 生成“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的入库明细”表。将“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表与“排污费入库明细”表内连接,生成“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的入库明细”表。有关SQL语句如下:select b.纳税人流水号,b.纳税人名称,b.税种名称,税款状态名称,b.实纳税额,申报期限,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税款缴纳期限,税款状态改变日期,征收类型名称,征收方式名称,缴款方式名称,税票号码,登记注册类型名称from 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 as a inner join 排污费入库明细 as b on a.纳税人流水号=b.纳税人流水号order by b.纳税人流水号 desc有关结果图如下:第九步 生成“缴费通知与入库单位一致但排污费有差异疑点明细”表,并延伸抽查有关档案,确定排污费应征数。(A)根据“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的台账明细”、“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的入库明细”表,制作生成“缴费通知与入库单位一致但排污费有差异疑点明细”表。(B)从疑点表看,有6企业,抽查有关业务档案,查询档案中的缴费通知书、监测报告等,对照有关文件法规,确定应征排污费金额,并制作审计工作底稿,以便取证查实。有关结果表如下:第十步 生成“已通知缴费但未入库疑点明细”表,并延伸抽查有关档案,确定排污费应征数。(A)根据“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的台账明细”、“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的入库明细”表,制作生成“已通知缴费但未入库疑点明细”表。(B)从疑点表看,有10企业,抽查有关业务档案,查询档案中的缴费通知书、监测报告等,对照有关文件法规,确定应征排污费金额,并制作审计工作底稿,以便取证查实。有关结果表如下:第十一步 生成“缴费通知未登记但已入库疑点明细”表,并延伸抽查有关档案,确定排污费应征数。(A)根据“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的台账明细”、“缴费通知与入库差异汇总的入库明细”表,制作生成“缴费通知未登记但已入库疑点明细”表。(B)从疑点表看,有8企业,抽查有关业务档案,查询档案中的缴费通知书、监测报告等,对照有关文件法规,确定应征排污费金额,并制作审计工作底稿,以便取证查实。有关结果表如下:第十二步 汇总疑点表,对排污费缓征、欠征、多征或少征、罚款未足额征收等审计疑点取证。经初步认定予以取证的审计问题如下:(A)排污费缓征672,123元(指未见办理缓征手续且不包含3个月以下的款项);(B)排污费欠征715,787元 (指业务台账已登记但未收缴的款项);
(C)排污费未征61,696.06元(指按文件应征未征款项);(D)排污费未按标征收63,960 元(指按文件多征或少征款项);(E)罚款未征收29,000元(延伸抽户,发现部分罚款决定书应征未征款项,)。有关结果表如下: (3)审计结果根据档案的抽查,从审计取证的情况看,考虑A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取证的回复意见,审计认定的排污费征管问题主要为:(A)缓征排费665,523元,结果表如下图:(B)欠征排污费583,037元,结果表如下图:(C)多征或少征排污费12,320元,其中:武汉市中心医院北院新扩建建设项目应按搅拌车噪声超标征收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的排污费151,320 元,实际按桩机噪声超标征收145,600 元,少征排污费5,720元;武汉新华大饭店有限公司新华诺富特大饭店管理分公司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空调设备已停止使用,应不征收有关噪声超标排污费,实际征收6,600元。结果表如下图:(D)罚款未足额征收29,000元,结果表如下图:【案例点评】本案例改变了手工抽查业务账的传统,通过数据的差异分析找出了审计的疑虑和重点,高效、简捷地展示了排污费征管问题的计算机审计方法。以数据分析说案例,找到了以业务台账与实际收费相比较的切入点,全面反映了排污费征收不到位及政策执行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五、思考讨论为了充分认定审计事实,达到审计问题定性准确的目的,我们对本案例揭示的问题进行了思考和和讨论。如:这些问题是如何产生的,有主观和客观原因吗?审计查处时是否要考虑一些实际关联因素?还有哪些“活情况”还没掌握?我们如何从体制和内控的角度思考这些问题的产生?如何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等等。有关思考讨论的内容摘录如下:(一)对区级排污费核算不规范的思考讨论撇开文件法规,根据现实情况,区级排污费有必要进行专项核算吗?调查取证中,A单位是这样认为的:区拨专款,财政拨入是死的,我们并没有挪用,有必要单独核算吗?审计人员笑着反问:如果你们单位领导问你区排污费收支多少,你能从账面“一口气”看出数字吗?你不会在经费支出等科目中一个一个的查吧?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会计的基本职责之一就是对数据分门别类,便于统计后的查询迅捷。讨论中,有审计人员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如果区拨专项经费不只排污费一种,都要分别单独核算吗?对此,我们最后认为:为了核算的便捷,这就看具体情况了,如果专款是经常性的,每年都有,单独核算很有必要,如果只是本年一次性的,可以列一个“粗”的细目,和其他专项资金捆在一起核算,但有一个前提条件,即查找方便,相应的支出也要捆绑对应,年终结转时,专项资金和普通经费要分开结余。最此,我们拿出了具体的会计科目处理方法,解决了A单位会计核算的疑惑。(二)对市拨排污费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思考讨论从财政法规来看,部门预算单位应将所发生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单位预算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从A单位的实际情况看,如果市级转移支付的资金在上级财政部门有关预算科目中已进行了预决算,区级财政同步纳入有关于预算,则存在预算汇总重复的问题;同时,A单位市拨排污费未纳入预算管理,其主要原因在区财政。因此,审计组经过探讨后,对此问题虽然向A单位提出,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但没有出审计决定,纳入同级财政审计一并处理。(三)对公用经费挤占市拨排污费的思考讨论本案例从总的收支试算平衡认定了被挤占的市拨排污费,但被挤占的资金具体用在哪里呢?审计组对此进行了探讨。首先,询问被审计单位,说不出所以然,只能确定用于了其他的公用经费。为此,我们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从账务核算的形式看,A单位虽然对市拨经费收支进行了专项核算,但年终结转收支时,全部收入和支出进行了一次性结转,没有分经常性经费和专项经费清算。因此,经过审计小组充分讨论后,我们除了指出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也提出了A单位要将各项资金分类据实年终结转的审计建议。(四)对排污费征收问题的思考讨论本案例揭示了排污费征收管理中一些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审计组对此进行了审计调查,在思考讨论产生问题原因的同时,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由于排污申报不到位,致使核定征收依据难、收费难。为此,审计建议A单位注重排污申报,在抓重污染企业的同时,加大对一般污染企业的申报登记,准确核定应征收企业数量与金额。二是相关征管人员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理解、把握不够,对排污量的计算也不够准确,直接影响了排污费监督检查的数量与质量,造成多征、少征、漏征。为此,审计建议A单位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制度及廉政建设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三是由于排污费的核定和管理由环保部门负责,具体费用由地税部门征收,一定程度上没有加大征收力度,反而造成了征收“两不管”的现象,致使排污费缓征、欠征等。为此,审计建议A单位积极与地税部门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加大收费回执力度。四是排污费的征收没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致使收费不透明,监督乏力。为此,审计建议A单位加强排污费征管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排污单位自觉缴纳排污费的意识,建立排污收费公告或公示制度,将有关排污费的收缴情况予以公示, 以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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