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深圳证券账号(股东账号),新股网下配售规则配售权益在一家可以查到,在另外一家查不到,这个是什么原因?

请问申购新股时,帐户内必须有现金吗?有股票可不可以。
一、关于开户。包括股东帐户和资金帐户,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投资者在申购前必须先开户,沪市新股申购的证券帐户卡必须办理好指定交易,并在开户的证券部营业部存入足额的资金用以申购。
二、关于申购数量的规定。交易所对申购新股的每个帐户申购数量是有限制的。首先,申报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者其整数倍;其次申购有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委托时不能低于下限,也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被视为无效委托。
三、关于重复申购。新股申购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重复申购除第一次有效外,其他均无效。而且如果投资者误操作而导致新股重复申购,券商会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重复申购部分无效而且不能撤单,这样会造成投资者资金当天不能使用,只有等到当天收盘后,交易所将其作为无效委托处理,资金第二天回到投资者帐户内,投资者才能使用。
四、新股申购配号的确认。投资者在办理完新股申购手续后得到的合同号不是配号,第二天交割单上的成交编号也不是配号,只有在新股发行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办理交割手续时交割单上的成交编号才是新股配号。投资者要查询新股配号,可以在T+3日到券商处打印交割单,券商也会在该日将所有投...
一、关于开户。包括股东帐户和资金帐户,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投资者在申购前必须先开户,沪市新股申购的证券帐户卡必须办理好指定交易,并在开户的证券部营业部存入足额的资金用以申购。
二、关于申购数量的规定。交易所对申购新股的每个帐户申购数量是有限制的。首先,申报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者其整数倍;其次申购有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委托时不能低于下限,也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被视为无效委托。
三、关于重复申购。新股申购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重复申购除第一次有效外,其他均无效。而且如果投资者误操作而导致新股重复申购,券商会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重复申购部分无效而且不能撤单,这样会造成投资者资金当天不能使用,只有等到当天收盘后,交易所将其作为无效委托处理,资金第二天回到投资者帐户内,投资者才能使用。
四、新股申购配号的确认。投资者在办理完新股申购手续后得到的合同号不是配号,第二天交割单上的成交编号也不是配号,只有在新股发行后的第三个交易日(T+3日)办理交割手续时交割单上的成交编号才是新股配号。投资者要查询新股配号,可以在T+3日到券商处打印交割单,券商也会在该日将所有投资者的新股配号打印出来张贴在营业部的大厅内,投资者可以进行查对。一部分券商还开通了电话查询配号的服务,投资者也可通过电话委托在查询新股配号一栏中进行查询。另外,上交所和深交所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新股申购查询声讯电话服务,沪市查询电话为021-,深市查询电话为0。 新股配号是按照每1000股配一个号,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号码不间断。每个相关信息帐户在交割时只打印一个申购配号,同时打印有效申购股数,例如,交割配号为,有效申购股数为5000股,则该帐户全部申购配号为5个,依次为003506。
五、申购新股资金冻结时间。根据新股申购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的申购款于T+4日返还其资金帐户,也就是说,投资者可于申购新股后的第四个交易日使用该笔资金。
六、如何确认自己是否中签。投资者在T+3日得到自己的配号之后,可以在T+4日查询证监会指定报刊上由主承销商刊登的中签号码,如果自己配号的后几位与中签号码相同,则为中签,不同则未中,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000股新股。另外,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在T+4日解冻,投资者也可以在该日直接查询自己帐户内的解冻后的资金是否有减少或者查询股份余额是否有所申购的新股,以此来确定自己是否中签。
七、新股申购T+4日交割单显示“卖出”。申购新股后T+1日券商打印的是“买入”交割单,T+4日券商将资金返回投资者帐户交割单打印的是“卖出”申购款,如申购成功则打印“买入”某股票1000股,这里的“卖出”申购款与通常的股票买卖含义不同,它是交易所统一规定的返还投资者申购余款的一种形式。例如,某投资者申购新股5000股,中签1000股,则在T+4日交割单上显示“卖出5000股”和“买入1000股”。
八、证券代码的变更。沪市新股申购的申购代码是730XXX,申购确认后,T+1日开始投资者在帐户内查到的是申购款740XXX,新股的配号是741XXX,如果中签,T+4日后投资者帐户内会有中签的新股730XXX,该股上市交易的当天,证券代码变更为600XXX。 深市新股申购代码为0XXX,其申购款、配号、中签新股直至上市后代码均不变。
九、新股申购期间指定交易变更。如果投资者在某天申购了新股但又撤销了指定交易,则该投资者的新股数据会传送给申购席位,投资者应在原申购席位上进行查询。
十、新股申购不收手续费。根据两个交易所的规定,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印花税、过户费等费用,但可以酌情收取委托手续费,上海、深圳本地收1元,异地收5元,大多数券商出于竞争的考虑,不收取这项费用。
其他答案(共8个回答)
现在的规定是现金申购。
申购新股须知:
1.股票发行可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全额预缴款”方式, 以及“与储蓄存款挂钩” 方式。本文所涉及的各种规程都属于“ 上网定价”方式。
2.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 无效申购不得认购新股。
3.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4.每一帐户申购委托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5.每一股票帐户申购股票数量上限为当次社会公众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申购程序:
(1)申购当日(T+0),投资者申购。
(2)申购日后的第一天(T+1),证交所将申购资金冻结在申购专户中。
(3)(T+2),证交所配合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验资,根据到位资金 进行连续配号,并通过卫星网络公布中签率。
(4)(T+3),主承销商摇号,公布中签结果。如果所摇的配号与你申购资金的配号 相同,即中签了。
(5)(T+4),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解冻。
级别:新手
6月21日 09:51
新股申购流程
申购新股现分为两种方式:上网定价发行和按二级市场市植配售。
A、 上网定价发行
1、新股申购时间为沪深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时间,其余时间申购一律无效。
沪、深: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2、申购数量的规定
⑴每个股票帐户申购数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⑵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报一次,委托一经办理不得撤单,多次申报则视第一次申购有效。
⑶每一股票帐户申购数量上限,须祥见各公司的发行公告,超过申购数量上限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3、配号与抽签
⑴申购配号确认,申购当日为T日,申购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T+1)由主承销商会同深、沪交易所确认的有效申购并对有效申购进行配号,按每1000股配1个申购号。沪、深交易所按成交时间为编号连续配号,编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例如,一笔有效申购数量为8000股,则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其余7个配号由交割单上配号的尾号依次顺延7个。
⑵公布中签率,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T+2),在指定报刊上公布中签率。
⑶摇号抽签,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T+3),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但是公布摇号结果为申购日后第五个工作日(T+4),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布。
4、清算与交割
⑴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至第三个工作日(包括申购当天共四个工作日),申购资金由交易所统一划走,冻结在该所指定结算银行的新股申购资金专户内。
⑵在申购结束后第四个工作日公布摇号结果,同时投资者未中签的认购款项,也在当天返还投资者帐户中。
5、投资者认购的一般程序
⑴申购日,需在有效委托时间内进行申购。
⑵次日交割,确认前一日的申购是否委托成功。
⑶T+3日再次交割领取配号。
⑷T+4日,摇号结果公布在有关报刊上,投资者可按配号进行对照,同时未中签款项也划回到投资者帐户上。
B 按市值配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规定的通知》,现说明如下:
1、 申购股数的规定
首先,T-2日发行公司在指定报刊刊登《招股说明书》,交易所根据当天收盘价统计各投资者持有本所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按10000元市值配售1000股新股的原则计算出各投资者可申购新股的数量(沪、深交易所分开计算,不包括投资基金),投资者将在T-1日各看到一笔沪、深的权证入帐即为每个股票帐户的可申购数量,每个帐户上限为发行量的1‰。
2、 申购与抽签
T日,投资者可根据入帐的权证,在交易时间进行申购。闭市后,交易所确认有效申购,剔除无效申购,并按有效申购数量连续配号后,将配号结果传送至各券商处。
T+1日,主承销商在指定报刊上公布中签率,并按规定组织摇号抽签,投资者可通过交割单领取配号。
T+2日,主承销商在指定报刊上公布抽签结果,同时各券商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或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向投资者公布中签结果,并尽力通知中签投资者在其帐户里保留足额款项。投资者也可自己通过帐户查询到自己是否中签,如果客户看到上海为“XX配售”、深圳为“XX放弃”即代表已中签。
3、 清算与交割
T+3日,各券商按规定向中签投资者收取新股认购款。闭市后,登记公司对采用不同发行方式的同一新股的认购统一进行清算。
注:为保证投资者能及时、足额的缴纳新股认购款,请务必在上午收盘前存入足额资金;如发生资金不足的,将用帐户里的全部资金进行认购,不足部分以投资者自动放弃处理。
T+4日,交易所登记公司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并将募集资金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帐户。主承销商包销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新股。
T+5日,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公司指定的帐户。
当然是现金,股票不行.
钱龙频道【新股申购】中国银行网上定价发行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649,350.6万股。其中,战略配售128,571.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8%;网下配售207,792.2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2%(回拨机制启用前),其余312,987.2万股向网上发行。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为: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有超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2%且低于网下配售的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中签率高于网下配售的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配售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最终数量的5%。
2、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3.08元/股。
3、申购时间: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发行地点:全国所有与上证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5、发行对象:持有上证所股票账户卡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6、申购简称:“中行申购”;申购代码“780988”。
7、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证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8、申购数量: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 股的必须是1,000 股的整数倍。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9999.9 万股。除法规规定的机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重复申购和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重复申购除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外,其余申购由上证所交易系统自动剔除。法规规定的机构证券账户的累计申购股数不能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312,987.2 万股。
9、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0、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公告》、《网下发行公告》;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刊登《网下申购情况及定价结果公告》、《网上发行公告》;网上路演;网下申购资金退款(回拨机制实施前应退申购款);
网上发行申购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
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申购资金退款(回拨机制实施后应退申购款);
6月29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帐上有钱才可以申购。到公布日如没中签,款会退还到你的帐户中,不收任何费用。
不行!你必须存足申购的资金量,申购时就立刻冻结等额的资金数!
现在已经没有股票的要求了,只要有钱就可以,但当天只能以最后一次的认购操作为交易操作。
不是,我就曾经中过两个号。
比如,你申购20个号,配号是45697。
开出的中签号三位是679
四位是5685
五位是45693
看新股申购时的最低申购单位是多少。如果是500股,就应该有60个号。如果是1000股,就只有30个号。
从配到号码开始,再加59所得的号码,这中间的60个都是你...
答: 亲这个你可以咨询一下医生,但是还是在12周之前还没有成人型就不会嗯,肯定会写着孕囊的大小的,但是12周以后就成人形了,就是小手小脚了,自然就不会写。
答: 大智慧:
答: 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渠道一定要正规,君弘投资者俱乐部是由国内最老牌的证券公司国泰君安成立,是国内第一家由券商成立的高端投资者俱乐部。5W就可以申请银行,30w可以申...
答: 再加上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计算、融资额等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加强了对股市的调控,这将给投资者带来赢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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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号&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7年9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7年9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公布的《实施细则》。&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日(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3、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4、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1.8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最大包销额为3.54亿元。&5、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重要提示&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水晶光电&)&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水晶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水晶转债&,&债券代码为&128020&。&2、本次发行人民币11.8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180万张。&3、本次发行的水晶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水晶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78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662,918,124&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1,799,943&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9%(由于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5、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273&,配售简称&为&水晶配债&。如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因发行可交换债券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的,则应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配售。拟参与网下认购的原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东应按本公告的要求,正确填写《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网下优先认购表》(以下简称&《网下优先认购表》&,具体格式见附&件一),并准备相关资料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电子邮箱:.cn。&6、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072273&,申购简称为&水晶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7、本次发行的水晶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水晶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9、投资者务请注意公告中有关水晶转债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定金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10、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水晶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 本公告仅对发行水晶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进行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水晶&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水晶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的摘要已刊登在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12、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它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释义&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发行人、水晶光电、公司 & & & 指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 & & & & & & & &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 & & & & & & & & & & &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公司 & & & & & & & & &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 &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商/安信证券&主承销商 & & & & & & & & & & &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转债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为水晶光电A股股票的11.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水晶转债 & & & & & & & & & & &指发行人发行的11.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 & & & & & & & & & &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11.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行为&原股东 & & & & & & & & & & & &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A股股东&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投资 &指除发行人原股东外其他在深交所开立证券账户的境&者 & & & & & & & & & & & & & & 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股权登记日(T-1日) & & & & &指日&优先配售日、申购日(T日)指日,即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及缴款、接受投资者网上申购的日期&网下优先认购表 & & & & & & & &指本公告附件一:《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网下优先认购表》&有效申购 & & & & & & & & & & &指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元 & & & & & & & & & & & & & & 指人民币元&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证券类型:&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经可转债换股产生的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2、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11.8亿元。&3、发行数量:&1,180万张。&4、票面金额:&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张。&5、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6、可转债基本情况:&(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日至日。&(2)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0.8%、第四年1.0%、第五年&1.3%、第六年1.8%&(3)债券到期偿还: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兑付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4)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①年利息计算&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②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5)初始转股价格:29.9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6)转股起止日期: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日)止。&(7)信用评级:AA。&(8)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9)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7、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9.9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8、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2)修正程序&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巨潮网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9、转股股数确定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10、赎回条款:&(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11、回售条款:&(1)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2)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12、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13、发行时间:&原股东优先配售缴款日和网上申购日为日(T日)。&14、发行对象:&(1)向发行人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17年11月&1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A股股东。&(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1&(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15、发行方式:&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1.8&亿元的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日,T-1&日)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78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发行人现有A股总股本662,918,124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1,799,943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9%(由于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2)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3)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273&,配售简&称为&水晶配债&。网上优先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如原股东因发行可交换债券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的,则应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认购。原股东具体认购方式详见&本公告&二、4、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因发行可交换债券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交易所系统&配售时的配售方法&。&(4)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072273&,申购简称为&水晶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16、发行地点:&网上发行地点: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17、锁定期:&本次发行的水晶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水晶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18、承销方式:&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8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3.54亿元。&19、上市安排:&发行人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尽快向深交所申请上市,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20、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交易日 & & & & & & 日期 & & & & & & & & & & & & & & &发行安排&T-2日 &日 & &周三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T-1日 &日 & &周四 &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网上路演&刊登《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T日 & 日 & &周五 & &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配售日&网上申购日&T+1日 &日 & &周一 &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T+2日 &日 & &周二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缴款日&T+3日 &日 & &周三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T+4日 &日 & &周四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二、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优先配售数量&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股权登记日(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份数乘以1.78元(即每股配售1.78元面值的可转债),再按&100元/张转换成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2、优先配售重要日期&(1)股权登记日:日(T-1日)。&(2)网上申购时间:日(T日),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15-11:30,13:00-15:00进行。&(3)优先配售缴款日(T+2日):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配售权。&3、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1)原股东(除因发行可交换债券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交易所系统配售的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15-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082273&,配售简&称为&水晶配债&。&(2)认购1张&水晶配债&的价格为1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张(100&元),超过1张必须是1张的整数倍。&(3)原股东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认购数量获配水晶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4)原股东持有的&水晶光电&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5)认购程序&①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②原股东持有的&水晶光电&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③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④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6)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7)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的余额网上申购部分,T日无需缴付申购资金。&4、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因发行可交换债券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交易所系统配售时的&配售方法&(1)认购方式&如原有限售条件股东因发行可交换债券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的,则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主承销商处进行认购和配售。拟参与网下认购的上述&原股东应按本公告的具体要求,正确填写《网下优先认购表》,并准备相关资料。&(2)可认购数量&原有限售条件的 A股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78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1个认购单位,不足1张的部分舍掉取整。&(3)发送认购文件&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原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东应在认购日日(T日)&15:00前,将认购文件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具体情况如下:&邮箱地址:.cn&邮件标题:水晶转债限售股东+投资者全称(请务必遵守此命名规则)&1) &全套认购文件包括(附件请勿压缩,以一封邮件发送):&① 《网下优先认购表》(见附件一)Excel版文件&② 《网下优先认购表》(见附件一)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见附件一)&③ 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④ 深交所证券账户卡扫描件&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委托经办人办理的情况)&⑥ 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⑦ 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邮件收悉以发送时间为准,若在发送邮件10分钟内未收到邮箱自动回复,请&务必拨打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下电话确认:6、2。&2)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网下优先认购表》&(Excel版本)(可在安信证券网站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essence.com.cn/essence/jgyw/ipozgsc.jsp)。&3) &请投资者务必保证Excel版本《网下优先认购表》与签章扫描件内容完全&一致。如有差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以Excel版文件信息为准。&4) &原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东网下优先认购表一旦扫描发送至安信证券指定电&子邮箱处,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认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4)缴纳认购资金&参与网下优先认购的原股东必须在日(T日)17:00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下指定收款账户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或缴纳的认购资金不足均为无效认购。请原有限售条件的 A股股东务必&在汇款用途或备注中注明投资者深市证券账户号码,如投资者证券账户为B,&则应在汇款用途或备注中填写:B。请勿填写证券账户号码以外的任何信息。&未按要求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认购无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账户信息:&户名: & & & & & & & & & & & & & &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 & & & & & & & & & & & & & & & & &开户行: & & & & & & & & & & & & & & &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 & & & & & & & & &联行号: & & & & & & & & & & & & & & & & 56780&票据交换号: & & & & & & & & & & & & & & 55011&开户行联系人: & & & & & & & & & & & & & 魏芬&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1&认购资金将直接作为认购款。扣除实际的认购金额后,认购资金若还有剩余,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日(T+4日)通知收款银行将余额部分按原&收款路径退回。认购资金在认购冻结期的资金利息按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5、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认购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具体申购方法请参见本发行公告&三、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相关内容。&三、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1、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水晶转债总额为人民币11.8亿元。(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具体数量请参见&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9、发行方式&)&3、申购时间:&日(T日),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15-11:30,&13:00-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4、申购代码、申购简称及发行价格:&(1)申购代码为&072273&,申购简称为&水晶发债&。&(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5、网上申购规则:&(1)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和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2)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多次申购除首次&申购外,其余申购无效。&6、申购及配售方式:&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根据申购情况统计申购总量、申购户数,确定申购者及其可认购的水晶转债张数,&确定的方法为:&(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水晶转债。&(2)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每10张(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认购10张水晶转债。&7、网上申购程序:&(1)办理开户手续&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日(T日)(含该日)前办妥&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2)开立资金账户&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在网上申购日日(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3)申购手续&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上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无误,即可接受申&购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8、投资者认购数量的确定方法:&(1)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可转债;&(2)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由深交所按按每10张(1,000&元)配一个申购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10张(1,000元)可转债。&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9、配号与抽签:&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日(T+1日),根据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1)申购配号确认&日(T日),深交所根据投资者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张(1,000元)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2)公布中签率&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日(T+1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4)确定认购数量&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水晶转债数量,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张(1,000元)&水晶转债。&10、中签投资者缴款&网上投资者应根据日(T+2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张,可不为10张的整数倍。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11月&23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四、 中止发行&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五、 包销安排&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8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3.54亿元。&六、 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七、 路演安排&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日(T-1日)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举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八、 风险揭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充分揭示已知范围内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募集说明书》。&九、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一)发行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 & & &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区A5号(洪家后高桥村)&法定代表人: & & & 林敏&电话: & & & & & & &0、1&1&联系人: & & & & & 孔文君、陶曳昕&(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 & & &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法定代表人: & & & 王连志&咨询电话: & & & & 6、2&联系人: & & & & & 资本市场部&原限售A股股东认购文件接收邮箱地址: & .cn&发行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更多股市详情请关注股市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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