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未来欧洲适合移民的国家政策会有什么趋势

合,出台了一些政策改善移民的社会经济地位;尽管西欧各国对移民的整合政策存在很大差异,但从总;不同国家的主要归化群体呈现差异,反映了居住在不同;阶级地位是解释移民和族裔少数群体社会地位的中心因;西欧国家的移民和少数群体政策也经常面临许多障碍和;基于劳动市场需要和人道主义因素,欧盟国家每年都接;欧共体的发展是西欧移民政策日益协调一致趋势的主要;《罗马条约》、《欧
合,出台了一些政策改善移民的社会经济地位。
尽管西欧各国对移民的整合政策存在很大差异,但从总的趋势上是更加重视移民与主流社会的和谐关系,各自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来改善移民的社会文化地位,促进移民与主流社会的整合。这些措施主要包括:(1)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培训,帮助新移民尽快适应社会生活。西欧各国首先注重提供本国语言教育和基础性职业训练,也不同程度地鼓励和开展了移民母语和多元文化教育。(2)扩大移民的社会和政治权利,尊重族裔文化传统。各国均制订法律反对族裔关系中的排外主义和种族歧视。1988年欧共体委员会根据欧共体条约第235条向成员国提议给予欧共体成员国公民参与地方选举的权利。到1990年,瑞典、丹麦、芬兰和荷兰的外侨已经开始参与地方和地区选举。英国一直给予境内的爱尔兰公民各级选举权,后来又扩大到英联邦成员国移民。(3)规范和降低入籍限制,加快永久性移民的归化进程。外侨获得寄住国公民身份是经济和社会整合进程中最重要的步骤,移民归化入籍是衡量整合程度的重要标志。欧盟各国均采取了积极措施,修改入籍法规,对某些疏松漏洞加以弥补,对某些过于严格的规定则加以放宽,尤其使移民第二、三代子女的归化入籍变得相对容易。
不同国家的主要归化群体呈现差异,反映了居住在不同国家主要移民集团来源的不同,也反映了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和双边关系协议。从年,欧洲国家中最主要的归化群体是摩洛哥、南斯拉夫和土耳其人。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移民群体对归化的态度或积极性不同。如1991年居住在荷兰的合法越南人1/4加入荷兰藉,而印度、菲律宾人只有11%。相同的移民群体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归化率,反映了主流社会的态度差异。在瑞典,土耳其人1988年的归化率为5.2%,而这一年在德国居住时间达到10年以上的土耳其人仅有0.2%获得德国国籍,荷兰土耳其人的归化率也只有0.5%。目前欧盟国家归化入籍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发展中国家移民的归化率上升,而发达国家公民的归化率普遍下降,欧盟国家公民申请入籍者的比率相当低,大部分归化入籍者是第三世界而不是欧盟国家的侨民。这反映了欧洲一体化的进程逐渐降低了拥有另一个欧共体国家国籍的优越性。
阶级地位是解释移民和族裔少数群体社会地位的中心因素。族裔少数群体通常在经济上处于劣势,其社会“边缘”地位意味着低下的阶级地位。对移民或族裔群体的整合,最重要的步骤是加强和改善其社会经济权利和机会,在就业、教育和住房领域采取切实行动,对移民及子女给予更大的保障。然而,即使在促进移民社会经济地位的政策下,不同移民和族裔少数群体的社会经济地位仍具有一定差异,存在明显涉及移民“民族性”的问题。不同移民和族裔群体的种族、宗教、语言和认同方面的民族特征,也会引起主流社会的不同态度,影响到社会整合的类型与进程。一般认为,南斯拉夫移民容易在各方面发生“典型同化”;而土耳其人尽管也会发生明显的理念和语言同化,但对社会文化同化都有很强的抵制力,容易随族裔社区发展及与母国联系而形成独立的社会分层体制,即在主体国家中形成族裔下层阶级,导致低水平的地位同化。大部分移民或族裔成员的文化整合呈现多元化,少数族裔成员同时怀有母国文化认同(现代通讯交通手段使之容易保持与原籍国家的联系)、居住国主流文化认同和居住国族裔社区认同。出生在欧盟国家的族裔后代在法律上得到居住国国籍,但在生活习俗和文化心理上并没有主动获得社会或自我承认。对多元文化的状况是一种特殊整合形式还是一种“反整合趋势”,人们还有不同的认识。
西欧国家的移民和少数群体政策也经常面临许多障碍和问题。不少人对族裔文化与主流社会整合的可能表示怀疑:“目前的问题主要不是来自持续的移民,而是没能从过去40年的经历中得出移民对未来西欧社会有何种意义的明确认识,特别是社区认同的基础是否是国家认同或者是现在日益流行的?欧洲认同?。出于种种原因,不少国家的反移民情绪时而高涨(如90年代初的法国、比利时、奥地利等),也影响到主流政治。
欧盟移民政策的协调
基于劳动市场需要和人道主义因素,欧盟国家每年都接受一定数量的外来移民。但接纳国必须考虑自己对移民的吸收同化能力,考虑本国劳动市场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性,这意味着接纳国家需要制定自己的移民政策,并与欧盟和其他国家进行密切的合作。欧盟国家在经济、国防、环境等领域已经实现了高度合作,但在移民和整合政策上的协调合作则起步不久。
欧共体的发展是西欧移民政策日益协调一致趋势的主要动力。1987年《欧洲单一法》除了建立单一的欧洲物品、服务和资本市场外,也规定促进欧共体公民的进一步自由流动,第一次提出扩大欧共体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公民自由流动的原则性议题。从80年代中期欧共体成员国经过一系列磋商,尤其受到东欧苏联政治变动的推动,进一步加快了移民政策的协调。1985年《申根协定》的宗旨是取消协议国家的边界控制,建立共同的移民和难民政策,在治安和法律方面加强合作。虽然申根协定允许非欧共体国家公民在申根协定国家内部自由流动,但没有给予某个申根协定国家的非欧共体合法居民到其他申根协议地区居住的权利。英国和爱尔兰由于内政原因迄未加入申根协定。该协定已纳入欧盟1997年《阿姆斯特丹条约》。
《罗马条约》、《欧洲单一法》和《马斯特里赫特条约》(1991)规定了欧共体公民及其家庭在欧共体内自由流动的法律基础。虽然每一个成员国仍然负责其移民和难民政策,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制定了一个总的合作协议框架,在移民和难民合作事务上与各国政府和欧洲议会磋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规定的“欧洲公民”身份,赋予欧盟成员国国民具体的公民权利,包括自由流动、居住和就业权利;所居住的欧盟成员国家地方选举中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相同的欧洲议会选举权;每个公民能直接向欧洲议会提出请求,解决涉及切身利益的事物;在非欧盟国家,“欧洲公民”享有当地所有欧盟成员国机构所代表的外交和领事保护;欧洲公民权与国家公民权并行,每个人仍可以保持自己的国籍或国家认同。“欧洲公民”的提出是欧盟实现一体化的重要步骤。
1997年6月公布的《阿姆斯特丹条约》,对欧盟已有条约进行了修正,第二章提出了“逐步建立一个自由、安全和公正的区域”的新目标,并在《罗马条约》中增补了“人员自由流动、避难与移民”条款,将《马约》的第三支柱“民政与司法合作”(第六编)中与人员自由流动相关的民政与司法事务移植升格为共同体行动(但英国、爱尔兰与丹麦保留了自愿参与的权利)。
目前欧盟国家的移民政策的特点表现在:第一,主要目标是减少和控制外来移民,加强欧盟地区内部的社会一体化程度。其目标模式是造就一种“城堡欧洲”:有加以控制的“门户”、严密的边界“护墙”和充分自由的“内部通行”。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对来自共同体之外的移民都加强了限制,包括健全难民申请程序。第二,强调国际合作和政策协调的重要性。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国际移民系列报告体系(SOPEMI)1989年度报告中,曾指出这个时期欧洲“国家层次的决策还明显优先于国家间的合作行动”。各国都认识到一个国家的政策的局限性,不仅在欧盟框架内统一移民政策,而且也试图建立一个超出申根协议、欧盟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的“欧洲政策机器”,如通过欧洲委员会或欧洲安全和合作委员会(CSCE)联合中东欧和前苏联国家,共同协调移民政策。第三,提出从基本根源上认识发展中国家移民原因,通过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减少其移民流出。欧盟国家已经认识到所采取的移民控制、难民程序和整合政策本身都不能减少外来移民,任何一种成功的措施将是把更严格的入境控制与双边、多边政策的协调结合起来,通过援助或贸易项目帮助移民国家找到人员外流的替代。
欧盟国家移民政策的主要内容涉及准入政策的协调、非法移民治理、流动劳工政策、第三国公民和深层次移民根源问题。欧盟国家的国际人口流动,即包括发达国家自身人口流动,也涉及原籍不属于欧盟国家的“第三国侨民”(The third country nationals)和非国籍侨民(Nonnationals。如德国的土耳其人及其后代或失去原国籍的侨民)。后者(占侨民多数)之公民民权和族裔文化权利往往得不到充分保障。目前欧盟内部实现充分自由流动的难点是第三国公民问题,至今各国没有取得共识,大量第三国侨民属于欧盟国家的合法居民,其自由流动权、政治参与权有待解决。有人提出解决第三国公民的方案是对来自共同体之外的移民实行不同的标准,即对其他欧洲国家和其他发达国家实行一种标准,而对发展中国家实行另外的标准。但这在政治和法律上具有极大的危险性。虽然《申根协定》对一个欧共体内部有关庇护、难民、签证和第三国公民居住资格做出统一规定。但有关这些事务的规定目前还不能以统一和平等的方式执行,因为缺少共同的机制解决成员国不同的解释。除了统一入境程序外,还需要在其他有关移民事务上有统一的政策。没有这样统一的协定,合法居住的第三国公民会考虑迁移到条件最优惠的地方。有些欧洲学者认为“目前还看不到任何迹象,有导致共同一致的可能”;“很值得怀疑能存在一种解决更广泛移民问题的?欧洲方案?。”
80年代末以来,西欧国家更加愿意加强国际合作,形成全面有效的移民政策,包括解决外来移民的深层次根源、与中东欧移民国家进行广泛合作。西欧国家移民政策的重点是加强入境控制、严格难民申请程序。这也反映了西欧民众对外来移民压力的普遍关注。但也存在许多妨碍欧盟国家实现统一政策进程的现实因素:
第一,欧盟国家之间及国际组织和地区之间的协调存在相当难度。长期以来,欧共体成员国在移民问题上一直是通过政府间的途径协商移民事务,主要由负责移民的部长和主要内务官员的组织――移民特别小组(建立于1986年)来处理。在80年代中期有5个多边国际组织涉及欧洲移民事务,现在多达15个。在欧盟国家中分化为申根协定和非申根协定国家。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现在将一些东欧国家纳入其“国际移民连续报告系统”(SOPEMI)体系。欧洲委员会包括所有的西欧国家,以及保加利亚、匈牙利、波兰。欧洲安全和合作委员会(CSCE)包括所有东欧、西欧和前苏联国家。这种情况下,新的统一欧洲移民政策机制的出现变得更为重要和迫切。其中突出的问题是欧盟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新关系,特别是大部分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已经或准备提出申请而成为欧盟成员国。欧盟国家与其他欧洲国家以及北美、亚洲、非洲国家都需要对移民事务进行协调,才能形成自身一体化的稳固基础。
第二,劳动力自由市场的“拉力”。尽管存在较高的失业率以及经济衰退,但西欧劳动力市场仍能吸收高技术和低层次两类劳工。高技术人员流动的增长是目前西欧移民趋势的一个重要特征,反映了新的国际劳动分工和公司经济以及人力资源的国际化。高技术劳工比较容易管理,接受国一般并不将其看作是社会问题(一般认为高技术人员的外流即“智力外流”给派出国带来不利影响)。由于外来劳工有利于一些经济部门维持运转和保持竞争性,特别是那些劳动性服务部门以及农业部门。非法移民通常也集中在这些行业。目前西欧存在着某些部门性或地区性劳工短缺问题,移民控制政策与西欧自身的劳动力市场需求存在矛盾,因而难以实行严厉的限制政策。相反,有的专家认为单纯的更严格控制手段可能会造成非法移民群体的增长,因为“更加绝望的移民将竭力避开严格的进入控制程序。”
第三,外部和内部移民控制过程中的诸多财政困难与法律障碍。正常外部控制(如签证手续、文件检查等)不能代替边境管理。没有相当大的人力物力,很难对漫长边界和海岸线进行有效控制。除了外部控制和边界管理外,内部管理和控制也有许多困难,相当多的非法移民通过合法渠道进入(持短期签征,逾期滞留),对其进行清查和遣返并非易事。对内监督控制措施特别是一些随意的或歧视性手段(如随机检查)常常引起某些移民和族裔少数群体的强烈反应,加深社会不安定和分裂。许多人认为加强人身控制检查实际是侵害公民权利,为强化移民控制而扩大国家权力会损害社会民主自由的宪法基础。西欧社会的民主自由思潮也制约了国家采取强化内部控制体系的措施。
第四,移民政策“外延任务”的广泛性与艰巨性。欧盟移民政策涉及一系列国际事务。只有清除贫穷国家移民外流的根源,才能够最终消除发达国家的外来移民压力。发达国家通过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而减少其移民外流的政策只有在很长时间才能见效。由于地区收入平等化是最终减少移民压力的唯一可能方式,仍需要不断探讨实现这一目标的多种途径。另外随着不同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人口流动是否会更加频繁,民族和文化融合是否进一步加强,这是有待历史发展来加以验证的问题。
不难看出,移民问题是目前影响欧盟一体化的最为复杂和棘手的问题之一。然而欧盟国家一体化进程已经启航,它必将在重重矛盾中逐步寻求解决问题的最后方案。1999年10月的欧盟首脑会议要求各成员国采取共同的入境规定,打击有组织的跨国犯罪和非法移民,至2004年制订出欧盟统一的避难及移民政策。可以肯定欧盟国家的移民政策和一体化进程必将为国际社会的未来发展提供宝贵的经验。 【参考文献】
1,Miroslav Macura and David Coleman. edited,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gional Processes and Responses. United Nations, New York and Geneva, 1994.
2,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Trends i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Annual report 1996. OECD, 1997.
3,John Salt, Ann Singleton, Jennifer Hogarth, Europe's International Migrants: Data Sources, Patterns and Trends, HMSO, 1994.
4, Dan Corry, ed, Economics and European Union Migration Policy,London, Institute for Public Policy Research, 1996.
5,Sarah Collinson, Beyond borders: West European Migration policy towards the 21st Century. 1993.
6,Borchardt, Klaus-Dieter, European Integration: The Origins and Growth of the European Union, European Documentation, Luxembourg,Office for Official Publications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1995.
【数据库】人大全文2002年政治类专题 【文献号】2198 【摘要】 【原文出处】战略与管理:中文版 【原刊地名】京 【原刊期号】200106 【原刊页号】1~11 【分 类 号】C41 【分 类 名】社会保障制度 【复印期号】200204 【标 题】中国社会安全网的现状及政策选择 【作 者】尚晓援 【作者简介】尚晓援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 【正 文】
近几年来,城市中大量失业或下岗人员增加,人们日益感受到生活的不确定性在增加。而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敏感性和紧迫性,更令人忧虑,尤其令决策者深感棘手。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安全网”(safety--net)这个概念被引入了中国,并且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学术文章和媒体的报道中。但是理论界对这一概念的正式讨论却很少。在使用中,安全网的概念也不一致。安全网到底意味着什么?它与中国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有什么关系?如何认识中国的社会保障体制形成过程及其在改革中的发展?问题的症结和根源何在?得益与受损的人群与经济发展和改革政策如何互动?在本文中,笔者将追溯安全网在国际社会政策研究中的基本涵义,有关安全网的争论的意识形态背景,并进一步讨论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应如何设定自己的安全网目标并作出相应的政策调整。
安全网概念及其意识形态背景
在国际上,安全网作为一套具有自己特殊涵义和意识形态背景的社会政策的概念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被广泛使用。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当世界银行把安全网作为在发展中国家减少贫困的重要战略措施来提倡时,安全网成为非常流行的概念(C 【内容提要】k,2000)。
在使用中,安全网有两个互相联系又有区别的涵义。它的第一个含义是一种具有特殊涵义和意识形态背景的政策手巍K牡诙龊迨窃诶咽蔽嗣翘峁┌镏纳缁岜;ぬ逑怠?br>
作为一种具有自己特殊涵义和意识形态背景的安全网概念,主要指政府通过社会救助或收入支持的方式对社会上最困难的群体提供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的政策。因此,安全网也意味着政府在提供福利服务时利用家计调查的方法认定服务对象,福利供给的原则从普遍性向选择性的转移(Cook,)。例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福利供给因为全部依据家计调查,只提供给最困难的群体,就被专家称为安全网的制度(Saunders,1999)。因此,安全网是针对贫困问题的政策手段。在西方的福利国家改革中,安全网政策是削减国家福利支出和保守派意识形态的象征。在一本美国出版的社会工作百科全书中,在?社会保障”的词条页,刊登了一幅照片:示威者在抗议政府削减社会保障支出,手中的标语牌写着:“我们付费的是社会保障,我们不要安全网。”
在发展中国家和经历着社会转型的社会,安全网又指在经济转型阶段,对由于转型而受到负面冲击的最困难的群体提供的补偿性的临时救济。从受惠者的角度看,则是从政府处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其主要内容包括一系列的国家干预措施,如通过投资于公共工程项目或其他努力创造短期的就业机会,通过对食品或其他服务的价格补贴和社会救助对弱势群体进行收入转移等等(Cook,2000;Graham,1994)。
除了作为政策手段以外,安全网还指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可以依赖的社会保护网络(Cook,2000)。人们都生活在社会网络之中。当遇到经济困难时,不同的人从不同的来源寻找帮助,每个社会群体都有自己独特的方式应付最困难的状况。在政府为人们提供帮助之前,人们在困难时广泛地依赖家庭成员、亲属、朋友、社区、社会上宗教或非宗教的慈善组织或慈善活动提供的帮助。政府的帮助实际上是非常晚近的事。这就是社会上实际存在的“安全网”。没有这个“安全网?,政府面临的压力会巨大得无法承受。
在政府正式承担起对最困难的群体提供帮助的责任之后,作为社会保护体系的“安全网?即成为混合的制度,由政府提供的各种正式的制度安排和各种非正式的保护制度共同构成。具体说来,在中国,安全网一般包括下述几种制度安排: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制度和贫困救济制度等等)、失业保险和对下岗职工的帮助、扶贫项目及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如家庭成员和家庭网络成员之间的互助)、社区的服务等等(Saunders and Shang,2000)。
虽然安全网是由正式的制度安排和各种非正式的保护制度共同组成,但是就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之间的关系而言,存在着几种不同的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替代型,即当国家建立起正式的保护制度之后,取代了原来的非正式或非政府的制度功能,使后者逐渐削弱甚至消失,或者是国家的支持削弱以后,其保护功能逐渐被非正式网络取代。第二种类型是互补关系,即正式的保护制度扶持非正式的保护网络,两者共同构成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的保护网。第三种关系是平行关系。西方福利国家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对发展正式的制度安排和各种非正式的保护制度之间的互补关系重视不够,正式制度的发展造成非正式制度的萎缩,增加了国家的福利支出,因而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有很多教训值得汲取。所以,世界银行在提出安全网策略时非常重视正式和非正式的保护制度之间的互补关系(Graham,1994)。就安全网这两个含义之间的关系看,由于代表自由主义倾向的安全网政策主张把有限的资源用于最困难的群体,强调国家帮助的“补缺”作用,它也同时主张正式的保护制度要扶持非正式的保护网络,使两者共同构成对社会中弱势群体的保护网。
自七十年代末以来,经济自由主义和继之而起的全球化极大地改变了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政策。经济制度的市场化在国际上已成定局。在社会政策上,福利国家的改革也是大势所趋:对一些政治家来说,减缓国家社会福利支出增加的速度既是意识形态的选择,又是对经济困难的应对措施,对另一些政治家来说,则是基于经济压力不得已而为之的策略。
在这样的经济自由主义和西方福利国家改革的大背景下,根据东亚四小龙通过经济发展迅速缓解了贫困的成功经验,在八十年代,世界银行提出了其对发展中国家缓解贫困的两大战略:发展劳动密集的外向型经济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对贫穷人口的人力资本投资,即对教育和卫生事业投资。这一套策略在中国和东南亚被认为非常成功。世界银行估计在中国有四亿人口由于经济发展脱离了绝对贫困状态(Walton,1990)。有的研究者指出,按照世界银行“每人每天一美元”的标准,中国城市贫困现象已经消失(Yao,2000b)。但是在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如拉丁美洲、非洲和东欧前社会主义的一些国家,贫困状况不但没有缓解,有些国家甚至有所发展(Walton,1990)。为此,世界银行调整了战略,提出对缺少能力从经济发展中获益的弱势群体来说,八十年代的两项策略是不够的,对他们应有进一步的保护措施(Sandstrom,1994)。因此,在九十年代初,世界银行提出了安全网策略,与发展劳动密集型外向型经济和对贫穷人口的人力资本投资一起,构成了世界银行针对贫困问题的三项主要的战略(Lustig and Stern,2000;Cook,2000)。 三亿文库3y.uu456.com包含各类专业文献、专业论文、文学作品欣赏、生活休闲娱乐、各类资格考试、应用写作文书、行业资料、外语学习资料、58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劳工政策等内容。 
 人大复印资料文摘期刊名_社会学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复印报刊资料”经济、 管理类期刊, 共出版有 30...《海外财政与金融》 (已停刊) 《经济政策信息》(...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劳工政策_管理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涉及劳动关系、劳动法、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对于相关专业的学生写毕业论文很有...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转载文章目录_法律资料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人大...李琛 论民法上的公共政策,钟瑞栋 关于“交易安全理论”:批判、反思与扬弃,张凇...  关键词:人大报刊复印 劳动关 1/2 相关文档推荐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劳工......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在我国来说是比较权威的一些学习研究资料,摘取的都是全国一些重要...  人大《公共行政》复印资料_公共/行政管理_经管营销_专业资料。专业期刊资料理性...最终建构的政策、决策或意见是政府与社会主体在公共领 域互动、 对话和建构的过程...  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检出文献题录_电力/水利_工程科技_专业资料。1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我国职业教育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付卫东 2 教育对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作用机制...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哲学文摘近二十年价值范畴研究述评word_互联网_IT/计算机_专业资料...近二十年价值范畴研究述评 黄树光 【专题名称】哲学 【专题号】W-B1 【复印...  曾湘泉、李丽林, “我国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政策支持...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2003 年第 ...2.李丽林, “重视劳工关系知识的学习研究” ,经济...欧盟移民政策与中国移民的前景
欧盟移民政策与中国移民的前景
2004年No.6 研究与探讨 作者:王春光
  提要:本文通过对欧盟移民政策的新近变化以及相关背景的分析提出,欧盟各国将会采取一些鼓励措施,吸引更多的精英移民到欧盟,但与此同时,它们会采取更严厉、统一的措施限制、打击非法移民,同时文中还分析了中国移民在欧洲的生存状态以及发展前景。
  一、欧盟在移民问题上的矛盾心态和处境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欧盟在移民上就存在不少矛盾,这些矛盾既构成了欧盟移民政策之基础,又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欧盟移民政策的改进和实施。
  1.经济发展与移民问题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方面欧盟加快一体化进程,扩大欧盟成员,试图摆脱对美国的过分依赖,使自己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和影响,成为世界一极,国际环境也提供了相应的条件。但是,另一方面欧盟却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发展问题,不仅经济增速缓慢,经济结构也已经不适应发展要求,失业率居高不下。尽管欧盟各国存在着高失业率,但是,并没有阻挡大量移民的进入,实际上这个时期进入欧盟的移民数量有增无减。
  从经济发展角度来看,欧盟需要降低劳动力成本,大量移民的进入无疑可以满足这方面的要求,因为移民都是廉价劳动力,他们干着许多接受国公民不愿干的工作,在欧盟的一些接受国开发了一些移民产业,重新振兴了一些传统产业。如中国移民在法国,不仅带动了法国的中国餐饮业的发展,而且使本来不具竞争力而日渐衰落的低档服装业重新获得了发展活力,特别在东欧一带开拓了市场。但是另一方面,对接受国公民来说,大量移民的涌入,似乎是导致他们失业的一个主要原因,或者说,在欧盟各国出现这样一种社会舆论,那就是,高失业率与移民的大量涌入直接有关,认为外来移民抢走了当地原住民的工作。实际上,这两者之间有着很复杂的关系。当然,外来人口(包括移民)的进来,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劳动力的就业竞争,但是他们并不具有与本地劳动力竞争的能力和条件,往往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边缘地位,而且他们还开发出一些新的行业,为本地人提供了一些新的就业机会。在欧盟各国均是如此。
  大量移民的进入,对欧盟经济发展的另一大影响是促进地下经济发展。不少移民偷渡到欧盟,处于非法生存状态,靠着打黑工赚钱生活,逐渐形成了一个黑工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对工人的剥削、超强劳动、劳动条件恶劣、工伤事故、偷税漏税等问题不断,既违犯了欧盟各国的法律,又有悖于欧盟各国的社会文化价值,招致了社会对移民的批评和不满。
  2.对精英和技术移民的需求与大量非精英、非技术熟练的移民涌入
  欧盟的发展在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上,处境也相当矛盾:一方面,欧盟不少国家的失业率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又面临着严重的劳动力短缺问题。有关研究表明,今后50年,欧盟每年短缺60万劳动力;一方面大量非法移民涌入,另一方面这些国家很不欢迎他们,从1975开始法国试图通过零移民政策阻止非法移民进入,但是效果并不好,非法移民有增无减。这里的问题是,欧盟短缺的不是体力劳动力,而是专业技术和熟练劳动力,或者需要的是各种精英和技术移民,于是欧盟在最近的移民政策中增加了对精英和技术移民的吸引条款和优惠条件。但是,与非精英移民相比,精英移民对自己的流动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和能力,他们可以根据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机会以及自身的需求做出移民目的地的选择,有不少精英移民现在不限于把自己局限于某个国家,而是成为世界公民了,没有固定的居住地,没有国界限制。而非精英移民则不同,他们选择移民的机会很少,大多凭借传统的人际关系网络来确定移民目的地,所以,在那些移民较多的国家,就有更多的非法移民进入,比如法国、英国等移民大国一直是外来移民(特别是非法移民)的目的地。非精英移民与精英移民之间还有一个很大的区别,那就是,前者大多不能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移民,只能借助于传统的人际关系,而后者可以合法移民,各国对他们的限制比较少。
  3.欧盟的开放与对移民的排斥
  尽管欧盟出台各种政策,采取不少措施,禁止和打击非法移民,但是,非法移民问题不但不能杜绝,反而出现愈演愈烈的趋势。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欧盟比以前更加开放了,不但表现在与外部社会的交往更频繁,而且表现在欧盟范围的扩大,所有这些给更多的非法移民提供了机会和条件。但是,欧盟各国对外来移民(特别是非法移民)的排斥并没有因其开放度的增加而减弱,相反则出现越来越排斥移民的趋势。另一方面,欧洲各国以拥有人人平等、关心人、尊重人、以人为本的人权价值观而自豪,排斥移民的做法显然不符合这样的价值观。价值观与现实的政治、社会需求之间的这种矛盾也在欧盟的移民政策中得到反映:一方面限制甚至禁止非法移民,另一方面每年都有一次大赦或者合法化行动,允许一定数量的非法移民合法化,主要出于家庭团聚的理由。由于非法移民有个时序问题,早到的人早获得合法化,于是就可以帮助晚来的家庭成员获得合法化身份,这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禁止非法移民政策的效力。
  4.恐怖主义与移民问题
  自“9.11”事件发生后,欧盟对非法移民的负面看法加大了,特别是对来自中东地区的非法移民更是保持着高度的戒心,而且对他们进行重点监控和防范。
  5.移民与社会秩序问题
  伴随大量非法移民涌入,社会秩序问题也是导致社会排斥移民的一个重要原因。移民犯罪在欧盟一直是一个很突出的社会问题。涉及移民的社会犯罪问题有绑架、抢劫、偷窃、杀人、偷渡、偷税漏税、家庭暴力、黑工、黑社会组织等等。1998年我在法国做调查时,法国内政部有关官员告诉我们说,过去中国移民都比较守法,即使犯法,也只是做些小案,危害程度不大,但是从90年代以来,中国移民中犯罪的危害程度大大提高。
  此外,不同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也被接受国的不少人视为对社会秩序的危害。显然,移民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与流入国的居民确实相差很大,特别是在公共领域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对社会秩序的影响非常大。比如,在公共场所,中国移民习惯于高声聊天,这对当地居民来说很不习惯,甚至引起他们反感。上世纪90年代,在巴黎的一所学校,一位穆斯林小女孩戴着头巾去上学,被校长拒绝入校。在穆斯林人看来,女孩子戴头巾是很正常的现象,是他们的习惯,但是在不少信奉天主教的法国人看来,戴头巾意味着把伊斯兰教的做法带进学校,所以引起他们的不满。
  6.一体化与多样性
  欧盟本身就是一体化的典范,但是,欧盟各国的移民传统、移民政策却大不相同,各国在对待移民的行动上表现出很明显的差异和多样性,特别是难以遏制非法移民问题。据移民反映说,偷渡到意大利,比偷渡到法国容易,因为意大利没有强有力的移民管理和控制制度,但是在意大利生活的境况不如在法国,因为法国有比较完善的移民融入制度。所以,不少移民从本国首先偷渡到意大利,然后再偷渡到法国,法国与意大利都是欧盟国家中的申根协定国成员,彼此来往不需要签证。所以,进入法国的不少非法移民往往是先经过意大利的。各国对待移民的政策和制度不同,为非法移民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比如欧盟各国对非法移民的大赦政策以及大赦的名额、大赦时间很不相同,因此不少非法移民在欧盟内部各申根协定国成员之间寻找合法机会,在不同国家同时提交合法申请。结果,一些移民不只是有一个国家的移民居留证,而往往有多个国家的移民居留证,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跨国行为。
  当然,欧盟内部各国的经济政策、财政政策和文化政策等也有不少差别,这也给移民的流动带来不少影响。最近几年,欧盟经济增长缓慢对移民来说,比以前面临着更大的生存和发展困难,他们就想方设法在欧盟内部不同国家之间寻找生存和发展机会。我们的调查发现,中国移民往往采取这样的生存策略:把亲戚和家属分散在欧盟各个国家去,在不同国家做生意,而不是集中在一个国家。比如,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做进口贸易,能享受到比在法国低很多的关税,但是法国则有更好的市场,所以有的移民把自己的兄弟姐妹分散移民到不同的欧盟国家,这样就可以联手做生意,降低成本。甚至有的移民一家在不同国家开设不同的商店,做不同的生意,有的做进出口贸易,有的做店面销售或柜台销售,有的做加工服务,等等。
  二、中国移民在欧洲的生存状态以及发展前景
  中国人在欧洲移民,已有300多年历史,但是大量移民还是发生在20世纪,主要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和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两个阶段,移民数量最大的是80年代以后。前一个阶段的许多移民与战争有关,比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同盟国向中国要了10多万劳工,在欧洲战场从事苦力劳动,战后有相当一部分留在了欧洲;抗日战争也迫使不少中国人滞留欧洲;20世纪60年代香港有一些居民害怕大陆的文化革命波及而跑到欧洲;20世纪70年代也有一批华人,为了逃避东南亚战争和革命而来到欧洲,他们现在被称为欧洲的东南亚华人。从80年代开始,中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有不少华人直接从大陆移民欧洲,它们或通过亲戚关系,或通过留学,或通过偷渡,现在成为欧洲华人华侨中最大的一部分移民。由于来欧洲的时间、方式和各时期的欧洲移民政策不同,中国移民在欧洲(主要是欧盟)的社会融合情况也不相同。如果我们把移民划分为精英移民和非精英移民,那么就可以看出精英移民比非精英移民有更高的社会融合程度,一般来说精英移民主要依靠留学、投资进入欧洲的,所以他们比较容易被当地社会接纳,而且他们具有较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适应能力。相比较而言,非精英移民缺乏这些方面优势,更多地依赖人际关系来求得生存和发展,所以他们一般来说都是聚众而居,形成各种唐人街,像巴黎的温州城、潮州城等,而精英移民更多的是分散在移入国的居民中间,大多不是聚众而居的,跟唐人街的关系不是很紧密。当然非精英移民由于移民欧洲的时间不同,他们在那里的融入水平也不相同,20世纪早期移民欧洲的许多中国人跟当地居民结婚,其下一代大多融入到当地社会,而跟唐人街关系就少多了,甚至有些人根本不承认自己是中国移民。移民代际序列对移民融入也产生很大的影响:越是早移居欧洲,其后几代在欧洲的发展比其他非精英移民好,比如开的店面也就大些,赚的钱也多些,他们在华人中的地位也高些,特别是不少华人社团都被他们控制。
  当然,不同时期的移民政策也影响到移民的社会融合程度。比如第一次作为战争劳工移民欧洲的移民享受到非常好的移民政策,基本上都能获得永久居留权甚至公民权;1975年前后作为难民进入欧洲的华人,享受到政治难民的待遇,在资金、住房和社会舆论等方面得到当地政府和民间组织的支持和帮助,所以,他们现在获得很好的社会融合,与当地社会建立比较良好的关系,特别是他们的下一代,在当地获得了较好的社会地位。
  不论是精英移民还是非精英移民,中国人在欧洲只要获得了合法居留权,一般来说就能很快改善他们的经济生活条件。在当地居民看来,中国人很勤俭,善于积累财富,所以一些当地学者说:“中国人善于创造财富。”但是,非精英移民在语言和文化上面临很大的困难,由于存在着不少非法移民,所以,在非精英移民中出现抢劫、偷盗、敲诈、枪杀等问题,给中国移民的形象带来很大的损害,以至于当地的人说出这样的话:“中国是一个悠久的文明古国,但是却来了一帮不懂文明、不懂文化的人。”
  另一个问题是中国移民对移入国的社会公益事业关心不够,很少有人积极参与到社会公益活动中去。当然,不同中国移民群体在这一点上是有不同表现的,像东南亚转移到欧洲的中国移民由于在东南亚时已经或多或少地了解了一些欧洲的文化,因此,他们到了欧洲后就很快参与到欧洲社会中去,比起从中国大陆迁移过去的移民,能更好地参与当地的社会活动,他们经常组织大家参与冬季捐赠衣物等慈善活动。相反,大陆的移民更多地把自己的目光投注到移出国,特别是各种社团很少参与当地社会的活动。为此,当地不少媒体报怨说,中国移民并没有把移入国当作自己的祖国,把他们赚的钱偷偷地寄回中国,于是就提出了中国移民对欧洲社会的忠诚度问题。这反过来不利于中国移民被当地社会所接受。
  总的来说,中国移民在欧洲的人数越来越多,今后一段时间,会有更多的中国移民到欧洲各国,他们虽然并没有完全融入当地社会,但是相比较而言,他们并不是最不受欢迎的移民群体。未来欧盟各国每年要短缺五、六十万劳动力,急需外来移民填补。所以欧盟各国将会放宽对精英移民的限制,会采取一些鼓励措施,吸引更多的精英移民到欧盟,但与此同时,它们会采取更加严厉、统一的措施限制、打击非法移民。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往期回顾 ]
------往期回顾------
2017年NO.3 总第195期2017年NO.2 总第194期2017年NO.1 总第193期2016年NO.6 总第192期2016年NO.5 总第191期2016年NO.4 总第190期2016年NO.3 总第189期2016年NO.2 总第188期2016年NO.1 总第187期2015年NO.6 总第186期2015年NO.5 总第185期2015年NO.4 总第184期2015年NO.3 总第183期2015年NO.1 总第182期2014年NO.6 总第181期2014年NO.5 总第180期2014年NO.4 总第179期2014年NO.3 总第178期2014年NO.2 总第177期2014年NO.1 总第176期2013年NO.6 总第175期2013年NO.5 总第174期2013年NO.4 总第173期2013年NO.3 总第172期2013年NO.2 总第171期2013年NO.1 总第170期2012年NO.6 总第169期2012年NO.5 总第168期2012年NO.4 总第167期2012年NO.3 总第166期2012年NO.2 总第165期2012年NO.1 总第164期2011年NO.6 总第163期2011年NO.5 总第162期2011年NO.3 总第160期2011年NO.2 总第159期2011年NO.1 总第158期2010年NO.6 总第157期2010年NO.5 总第156期2010年NO.4 总第155期2010年NO.3 总第154期2010年NO.2 总第153期2010年No.1 总第152期2009年No.6 总第151期2009年No.5 总第150期2009年No.4 总第149期2009年No.3 总第148期2009年No.2 总第147期2009年No.1 总第146期2008年No.6 总第145期2008年No.5 总第144期2008年No.4 总第143期2008年No.3 总第142期2008年No.2 总第141期2008年No.1 总第140期2007年No.6 总第139期2007年No.5 总第138期2007年No.4 总第137期2007年No.3 总第136期2007年No.2 总第135期2007年No.1 总第134期2006年No.6 总第133期2006年No.5 总第132期2006年No.4 总第131期2006年No.3 总第130期2006年No.2 总第129期2006年No.1 总第128期2005年No.6 总第127期2005年No.5 总第126期2005年No.4 总第125期2005年No.3 总第124期2005年No.2 总第123期2005年No.1 总第122期2004年No.6 总第121期2004年No.5 总第120期2004年No.4 总第119期2004年No.3 总第118期2004年No.2 总第117期2004年No.1 总第116期
主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版:《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编:董传杰
副主编:刘香玲
编辑部:滕剑峰、张波、王永光、王振
CN11-4111/D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35号《侨务工作研究》
    编辑部
邮 编:100037
电 话:010-
      
      
      
      
传 真:010-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务工作研究》编辑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英国留学移民政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