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钱付全款,还没有跟名,能办理买房按揭好还是全款好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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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付全款与按揭贷款买房的比较及建议
来源:吉屋网络整理 &&发布时间:
如今上涨,对于很多人来说房子高高在上,想要一次性付完房子全款是非常不容易的。因此也就有了,也称之为买房。那么,很多人存有疑问,按揭买房与买房付全款到底哪种会跟好呢?一、买房付全款与办的比较(一)付全款的优点1.付全款省钱虽然第1次付的钱多,但从买房的总数来看,可以免除各种手续费、银行等。而且因为是,所以能和讨价还价,进一步节省购房款。2.无债一身轻付全款购房日后没有经济压力,因为购房者已经可以不再为房款操心,从容安排以后的金融计划。同时也节省时间,不必进行任何资信认证,今日事今日毕。3.转手容易从投资角度说,付全款购买的房子再出售方便,不必受的约束,一旦房价上升,转手套现快,退出容易。即便不想出售,要发生经济困难时,还可以向银行进行。(二)付全款的缺点1.资金压力大如果不是资金充裕,毕竟一次性投入很大,也许影响消费者其他投资项目。2.投资风险大除非对其房产项目有相当了解,包括质量、开发商技术和资金实力等,需要购房者有相当的技术专业水准,普通人无法达到。(三)办按揭的优点1.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按揭就是贷款,也就是向银行借钱,购房不必马上花费很多钱就可以买到自己的房子,所以的第1个优点就是钱少也能买房。2.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多项投资从投资角度说,办按揭购房者可以把资金分开投资,贷款买房出租,以租养贷,然后再投资,这样资金使用灵活。3.银行替你把关办借款是向银行借钱,所以房产项目的优劣银行自然关心,银行除了审查你本身外,还会帮你审查开发商,为你把关,自然保险性高。(四)办按揭的缺点1.背负债务说到缺点,首先是心理压力大,因为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不允许寅吃卯粮,讲究节省,所以对于保守型的人不合适。而且事实上,购房人确实负担沉重的债务,无论对任何人都是不轻松的。2.不易迅速变现因为是以房产本身,所以房再出售困难,不利于购房者退市。二、按揭买房的建议1、申请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才可谨慎地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设计还款计划,并适当留有余地。2、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银行的服务品种越多越细,您将获得灵活多样的个人金融服务,以及丰富的服务与产品组合。如工行分行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如为借款人调整贷款期限、允许借款人变更抵押物、变更权利人等。3、要选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基本上有两种方式:等额还款方式和还款方式。A、采用等额还款还款方式,还款额将保持不变(调整利率除外),方便还款,但支付的利息款较多;B、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额在逐渐减少。借款人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要先对两种还款方式进行了解,确定最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4、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职业、职务和经济收入情况证明。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还贷,却夸大自己的收入水平,很有可能在还贷初期发生违约,并且经银行调查证实你提供虚假证明,会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贷款申请。5、提供本人住址要准确、及时提供准确的联系地址方便银行与他的联系,每月能按时收到银行寄出的还款通知单。6、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每月应按约定还款日,委托贷款银行从自己的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上自动扣款,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前注意自己的还款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防止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而被银行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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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Ctrl+Enter发送不要告诉我银行会收房子!    上周最高法院刚刚出来新规定,居住用房不得被查封、收回。    昨天CCTV报道,广东一些城市的银行为了避免风险,已经把首付提高到30%以上甚至是50%了!    我的问题:  1、假如出现这样的情况(比如房主失业不能还贷款了),银行又不能收房子,那银行怎么办?  2、这个规定对房子价格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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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好像 在银行啊    我怀疑
  国外早有了  房产证卖给黑社会  他们会让你自愿搬走的    
  是可以查封,但不可以拍卖,你可以在里面居住,但实际上你没有支配的权利,不可以出租,转让。同时,银行的帐还欠着的,只要你有了新的工作,银行回要求强制将你的工资的一部分用于环款.....
  不知道一旦经济危机大规模的托盘买房阶层被套牢,大家都拒付贷款的时候银行如何面对?    不过那时候好像应该是政府如何面对?
  政府可以印钞票,然后就是通货膨胀......        作者:大不了还封ID 回复日期: 11:30:08 
    不知道一旦经济危机大规模的托盘买房阶层被套牢,大家都拒付贷款的时候银行如何面对?        不过那时候好像应该是政府如何面对?    
  看见香港片上黑社会是怎样向欠账的讨钱的么哈哈?这样的日子你马上就会体味到了!!
  为什么禁止查封自住用房?好奇怪的规定。   在你还清银行贷款前,房子还是银行的,没钱就不能住房子,全世界都是这样,为什么中国可以赖呢?当时买的时候,谁让你不考虑好风险呢?银行替你背这负担,那银行的负担又转嫁给储户,这对储户这太不公平了。
  作者:我腐败我快乐 回复日期: 11:27:46 
    是可以查封,但不可以拍卖,你可以在里面居住,但实际上你没有支配的权利,不可以出租,转让  ***********************************  我继续住,我要是30年没钱还,那我就住30年不走?那银行怎么办??
  呵呵呵
  把你的动产不动产全拿去拍卖,房子重要还是自由重要?
  以前在报上看到过一篇报道:上海的一家银行为房主在偏远便宜的地段换了间小房子,将差价用于还贷。
  作者:小资的核桃仁 回复日期: 12:31:19 
    把你的动产不动产全拿去拍卖,房子重要还是自由重要?  ********************  按照最高法院规定,不可以去拍卖,因为房子属于生活必需品.明白吗?
  作者:hichi 回复日期: 12:33:28 
    按照最高法院规定,不可以去拍卖,因为房子属于生活必需品.明白吗?  ========================================================================  喔,这样啊,不过拿大半生的努力和自由去换取百平米房间的几十年使用权,这桩交易确实不咋滴。宁愿租房,一直租,一样是使用,本质是不变的。^&^
  按照最高法院规定,不可以去拍卖,因为房子属于生活必需品.明白吗?  _____房子属于生活必需品?呵呵,这是个流传已久的谬误。  
多大的房子属于生活必需品?70平还是150平?哪的房子属于生活必须品?上海还是农村?为什么不能把市区的房子卖了,把钱还给银行,然后搬到更便宜的郊区、农村,住更小的房子?你贷款吃一顿海鲜,结果不能还款,国家要收回你的这桌美食,你能说“海鲜是我的生活必需品”吗?  
另,一套房子就是生活必需品,两套就是投资用房也是极其可笑的说法。你花300万买一套别墅自住,我花100万买两套单元房自住一套出租一套,我们俩都还不上房贷,结果国家查封我的那套单元房,却不查封你的那套别墅,这不是瞎扯吗?
  作者:hichi 回复日期: 12:19:29 
    作者:我腐败我快乐 回复日期: 11:27:46        是可以查封,但不可以拍卖,你可以在里面居住,但实际上你没有支配的权利,不可以出租,转让    ***********************************    我继续住,我要是30年没钱还,那我就住30年不走?那银行怎么办??  --------------------  我也有这个疑问。如果某人30岁就不还房贷了,他80岁才过世,那不是可以白住50年吗?无非就是在这50年中他不能将房子出租而已。就算银行要了他50%的首付也还是很亏呀。
  先把房子卖掉用来补足贷款,有多余的资金还给客户,不足的话我不知道是怎么办的,忘记了呵呵
  拜托,各位老大,你不还银行钱的前提是你没有钱,也就是你的经济基础只能维持低保的生活水平,你没有资格买汽车,没有资格买等离子电视,没有资格外出旅游......  银行会时时刻刻盯着你的收入的,不是街上的流氓耍赖,有钱想不给,怎么可能呢?      作者:hichi 回复日期: 12:19:29       作者:我腐败我快乐 回复日期: 11:27:46         是可以查封,但不可以拍卖,你可以在里面居住,但实际上你没有支配的权利,不可以出租,转让      ***********************************      我继续住,我要是30年没钱还,那我就住30年不走?那银行怎么办??    --------------------    我也有这个疑问。如果某人30岁就不还房贷了,他80岁才过世,那不是可以白住50年吗?无非就是在这50年中他不能将房子出租而已。就算银行要了他50%的首付也还是很亏呀
  现在企业贷款时现在银行已经很难接受以房产土地做抵押物进行贷款了。银行不看好房地产市场以及上面提到的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是主因。个人房贷也趋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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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mark3882 回复日期: 16:01:33 
    先把房子卖掉用来补足贷款,有多余的资金还给客户,不足的话我不知道是怎么办的,忘记了呵呵  ******************************    按照最高法院规定,不可以去拍卖,因为房子属于生活必需品.明白吗?  
  新房地产司法解释出台   http://www.ycwb.com/gb/content//content_827531.htm     金羊网
17:52:52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全面解读       新快报记者 黄颖     ●生活必需居住房屋法院不得拍卖     ●合同有效情况下,已付全款且已收楼的抵押房不得查封      ……
  ●生活必需居住房屋不得拍卖       【相关法律条款】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解读】     陈敏表示,该两条条款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的生存权利,保障其最基本的生活条件而提出的。被执行人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只能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也就是指被执行人不能进行产权的交易,但可以继续居住。     第六条中的“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第七条中的“保障其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含义应该是不同的。前者仅是指被执行人如果只有一套房屋,无论该套房屋的价值如何,法院都不能拍卖,被执行人可以继续居住。后者则是指“保障其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显然不能是豪宅。     陈敏指出,对于两个条款中用词的差异,法院应该出台相关的配套解释文件,例如“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是依据人均最低居住面积确定,还是依据房屋的实际价格确定。有了相关的实施细则,该规定才方便执行。否则,法院很可能因“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不对该房屋拍卖、变卖或抵债。     【影响】     陈敏表示,该条款的实施对部分购房者来说是好消息,但对开发商和银行则影响非常大。     例如,一个购房者以按揭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后,没有钱继续供楼,如果该套房屋是购房者唯一的居住用房,那么银行就不能对其进行拍卖或变卖,购房者可以继续居住。那么,银行的贷款风险将会比较大。     对于开发商来说,如果购房者签约购房后,银行贷款申请批不下来,或者申请的额度不足,购房者又不愿意补足剩余款项,按照该条款,如果购房者只有这套房子,那么开发商也无法收回房屋。       ●已付全款且已收楼的抵押房不得查封       【相关法律条款】     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解读】     陈敏表示,该条款的实际含义并不是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的“如果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开发商已进行抵押的房屋,只要业主已支付全部房款而且实际入住,即使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人民法院也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该套房产。”     她表示,已付全款并实际居住的抵押房,是否能查封,主要看购房时间和抵押时间的先后顺序。如果业主先购房,开发商却瞒着业主把房屋再抵押给银行,这种情况下根据上述规定,业主付清全部房款并实际入住以后,银行就不能查封该房子了。     如果开发商先把商品房抵押给银行,再卖给业主,即使是业主毫不知情,银行也能申请查封该商品房。因为法律条款是以购房合同有效为前提的,而开发商未通知银行、或未告知业主抵押情形就把抵押房卖给业主,是违反《担保法》的,根据《担保法》第49条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不适用上述的“第十七条条款”规定。     【影响】     该条款虽然对那些买了房后再被开发商把房子抵押出去的业主有了保障,但另一方面容易让一些不愿意偿还债务的开发商钻空子。例如,当业主打赢官司要求开发商赔偿延迟交楼或延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查封并拍卖开发商名下的房屋时,如果开发商拿出该房屋已卖给第三方,且第三方已付清房款并全部实际入住的证据时,业主就难以要回该房屋了。   
  有一种东东叫——财务公司的!    港片里很多的嘛,不过就是浇汽油、红油漆……    我相信以中国人的聪明智慧,会如同雨后春笋般出现的!
  大家都抓紧去买房子,然后都不还贷款,银行又不能动你的房子~        直到银行倒闭,房子价格下来为止,哈哈
  作者:基层党委 回复日期: 12:09:38 
    为什么禁止查封自住用房?好奇怪的规定。     在你还清银行贷款前,房子还是银行的,没钱就不能住房子,全世界都是这样,为什么中国可以赖呢?当时买的时候,谁让你不考虑好风险呢?银行替你背这负担,那银行的负担又转嫁给储户,这对储户这太不公平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到了点子上.  银行的大量低收入储户是这个经济泡沫的替罪羊。(深刻的反映出这个资本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剥削最穷困底层民众,弱肉强食的本性。)  大陆的经济社会的矛盾炸药的引信什么时候点燃,全看当局怎样处理银行业危机:  1.如何处置银行的呆坏帐  2.外资银行全面竞争后资金的流向。    
  看银行收紧房贷的手段,  是全面提高首付比例,  还是要求贷款人出具住房情况证明之后再决定首付比例。  虽然后者是合理的做法,  但是考虑中国的诚信问题和银行的衙门习气,  前者完全可能成为趋势,  对房价该是坏事吧。  
  拜托,各位老大,你不还银行钱的前提是你没有钱,也就是你的经济基础只能维持低保的生活水平,你没有资格买汽车,没有资格买等离子电视,没有资格外出旅游......    银行会时时刻刻盯着你的收入的,不是街上的流氓耍赖,有钱想不给,怎么可能呢?            作者:hichi 回复日期: 12:19:29         作者:我腐败我快乐 回复日期: 11:27:46           是可以查封,但不可以拍卖,你可以在里面居住,但实际上你没有支配的权利,不可以出租,转让        ***********************************        我继续住,我要是30年没钱还,那我就住30年不走?那银行怎么办??      --------------------      我也有这个疑问。如果某人30岁就不还房贷了,他80岁才过世,那不是可以白住50年吗?无非就是在这50年中他不能将房子出租而已。就算银行要了他50%的首付也还是很亏呀  银行怎么可能时时刻刻盯着你的收入呢?银行没这个权力。
  不把房子卖了那银行申请法院把你房子查封吗?  还是怎么样呢  归根到底结果肯定还是要卖房子还债的    真的如果不还债  那应该对买第一套房子的人提高守付比例  而不是对买第二套以后的
  这是你自己的义务,你要证明你没有钱还债,你必须提供你的收入证明,证明你的收入有多少.......  所谓银行盯着你的收入,只是银行有人会不断同你联系,以获得你的最新收入证明。      作者:hzhelben 回复日期: 12:28:31   银行怎么可能时时刻刻盯着你的收入呢?银行没这个权力
  银行当然会拍卖房子,不然信贷员就会被罚款或者记过,甚至下岗  如果大家再仔细研究司法解释,应该会注意到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现在无非是几个概念比较模糊而已,比如什么是“生活所必需”,什么是“最低生活标准”等等,现在银行同业协会已经出面要求最高院给予明确解释或出台实施细则
  银行怎么可能时时刻刻盯着你的收入呢?银行没这个权力。  -------------  银行是债权人,当然可以这样做     
    作者:hzhelben 回复日期: 12:28:31   
    银行怎么可能时时刻刻盯着你的收入呢?银行没这个权力。  ================================    银行当然有这个权力,如果你欠它的钱。不过不是他来盯你,是你主动报给它。  
  银行怎么可能时时刻刻盯着你的收入呢?银行没这个权力。    ================================        银行当然有这个权力,如果你欠它的钱。不过不是他来盯你,是你主动报给它。  =====================================  
晕,主动向银行汇报收入情况,这到是第一次听说。银行有权利清查债务人的收入情况,但你想一想,银行的监控手段是什么,监控成本有是多少,难啦!其实高院解释最关键的还是几个名词(生活所必需、最低生活标准)的明确解释而已。但银行不会等你高院除了详细解释才行动,所以,防患与未然,提高首付比例,必然。房价嘛,又多了一个下跌的理由!!
  这个问题好解决,首先肯定有最低保障住房的面积出台,如人均15平米25平米之类的,你的房子银行可以卖给任何中介公司包括追债公司,因为银行只需卖剩余的贷款数就可收回贷款了,50万的房子,7成按揭就35万元,房产证就可交给别人去过户,可以弄出一整套委托人手续不需原户主出面就可卖掉房子,剩下的事就不是银行的事了,而是新业主找你搬出,或有关公司给你找一个15或25平米的房子租给你,租金可能就是你家里的所有东西,首付,装修也白搭了,这是很麻烦的事,所以要么转按揭自己搬出还可拿回首付找一间小房住,要么就筹钱还贷!
  有些问题不是简单靠法律来解决的,还有实际的问题,包括银行自身的。现在一般是一个信贷员(也叫客户经理)对应一堆客户尤其是个人客户,精力是有限的,一般的要是不还贷款只能靠电话催收,很少有上门的事,所以除非你借的多否则10几万的拖个几年可能根本没人问。其次,照荷香豆说的也有可能,但除非是大些的城市,执法者的根本不会管的,银行收点钱还不够给上供的。我在的银行就是这样,不还也没人管的,放在那等政策啦。不过好像也不怎么批就是了^_^
  楼上的,你们银行是这样的吗?我们行盯的很紧,而且责任都是落实到客户经理身上的,一个月没还钱我们都得上他们家去催,绝对不能放任的.现在如果个贷客户只有一套房子,那么是不能拍卖他的房子的,不过可以查封,而且客户经理会不遗余力的找他一切的财产,让法院执行.  所以,现在我们行不大做个人贷款了,要做的话,除非客户有两套以上的房产.当然这只对于我们这种没有开展按揭贷款的支行可行.
  楼上是银行业内人士吧,想咨询个问题:国内现在有没有经营人民币个人存款的外资银行?还是得等到2006年金融全面开放以后?谢了先。
  银行在你贷款时要强迫你签一个还不起贷款同意银行回购的东西,你不签就贷不了款
  反正最后货款者承担最大的损失.而一旦是房产泡沫的话,连锁反应下,银行也不轻松的.
  向楼上有的朋友说的那样    房子肯定不会白住    不可能住着很大的房子而不还贷款    银行可以用置换的方法,    比如用小房替换大房,然后拍卖大房
  所以,买房子还是要量力而行    否则到时候还不起贷款,岂不是遭了    另外,我想银行会慢慢完善个人信用制度
  宣布你是负资产,每天给你吃青菜萝卜
  作者:hichi 回复日期: 12:33:28 
    按照最高法院规定,不可以去拍卖,因为房子属于生活必需品.明白吗?      我明白了,楼主是看多派的。基本的常识都没有  我现在没有房子,是不是说我要死了?????你没有房子的时候,是不代表你在诈尸??????  
  银行 通过诉讼 法院执行你的财产
  怎么办?不知道
  就算银行不能动你的房子。还有其他手段的。  一。如果你有其他财产,可以处理。  二。如果你确实没钱,那在没还清之前,你永远将没钱。  所有银行的卡将向你关闭。你的收入除基本生存,都应还债。
  有讨债的业务,就会有“专业”的讨债公司。     欠钱的没把身上的零件卸下来卖钱还银行,是因为中国的银行讨债手段还很“文明”,有国家大老板撑着和广大储户当冤大头,还没逼到那个份上。
      作者:黑夜人 回复日期: 8:20:20 
    所以,买房子还是要量力而行        否则到时候还不起贷款,岂不是遭了        另外,我想银行会慢慢完善个人信用制度  ===================================================================================  
前面的话我支持,但中国银行推行的个人信用制度在10年甚至20年都不会有一个好的定论,因为中国人欠钱不还是有名的,我不是在这里诋毁中国人,而是借机发发感慨。见者误怪。
  拿不到房产证就够了.  没有了产权证明你的房屋还有什么价值?如果自己住还不如去租赁!    另外国内应该出台相关破产法.
  看看香港演员钟镇涛的案例就明白了。  银行可以提供套小的、旧的、可以住的房子给你,然后卖了你的房子。还可以提请法院限制你消费,不可以进酒楼、不可以买超过100元的衣服、不可以用手机、不可以打车、不可以等等.....  总之:妄想住着别墅不花钱是没门的,没那么便宜的事。
  银行自己吃进,  多笔呆账。    最后全国人民一起买单。
  以后银行会在大山里盖好房子专门给那些以前很风光的人居住,哈哈
  银行后面是我们党啊,你敢跟党对着干?  出台这个政策无非是求个稳定,更确切地说是温水煮青蛙……
  全国人民一起买单
  作者:Aulycom 回复日期: 17:04:48 
        作者:hzhelben 回复日期: 12:28:31            银行怎么可能时时刻刻盯着你的收入呢?银行没这个权力。    ================================        银行当然有这个权力,如果你欠它的钱。不过不是他来盯你,是你主动报给它。  =======================  嗯!如果你少报,大概就是商业欺诈了。这个不是普通借钱还钱,是商业贷款。    还有,说句难听的  你死了不就能拍卖了吗
  作者:xiude 回复日期: 20:29:07 
    银行后面是我们党啊,你敢跟党对着干?    出台这个政策无非是求个稳定,更确切地说是温水煮青蛙……  ===================================银行会有办法对付你的,不要想美事,你以为可以白住别墅不用交钱,门都没有。
  强强的回答你,肯定让你生不如死;没事的话,没钱的人只要凑个首付骗个证明买套房,就可以赖里面不走了。哈哈
  不在放荡中变坏    
就在寂寞中变态  
  大家说了很多老调子,还有一点没人说!  银行为什么不让你欠着呢?!银行资金周转不灵,当然要求贷款户都即使还钱。但是,如果银行本来就没处放贷款呢?  你有钱,但是因为房价跌了,不肯还,是吧!没关系啊?我给你记着罚息好了!等到哪天房价有涨上去了,涨的更高了,你家要急用钱,要卖房子了,你还还不还钱啊?银行不过是放了一笔优质的高利贷而已啊!其他的损失:信用损失,收入、支出监控,限制旅行(不花钱的也不行),...    所以,真没听说过,什么地方房价跌了、老百姓负资产了,有收入的敢不还银行贷款的。
  真的还不起的,到时候也情愿自动换小房子住,还一部分是一部分的。    到时候,不要以为能赖在那里不走的是厉害的,其实一定是最没办法、最没钱的人才那样的,结果也一定是很惨的。
  拍卖。  你与银行建立的是一种抵押关系。  当你无法还款时,房子作为抵押品当归银行所有。  一般情况下,银行将采取拍卖的方式将房子卖出去,补齐欠款,余款还给你。  
  想想次级抵押贷款再回头看看这个政策还真是感动啊.过段时间利息再往上涨涨,要还的本金加利息一不小心比房价还高了,这钱还不还呢?
  银行是存钱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没钱呢,再说还有房子,房子也是钱呀  支持下我们焦点网 www.sz.focu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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