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疯涨,有没有说要要求涨工资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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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透露: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十二五”期间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这确实是一个让人振奋的消息。实际上,在此之前,一些专家学者就多次提出过国民收入倍增计划,这一次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透露出来,这表明专家学者们的建议已被国家劳动部门所采纳。
&&&&实现职工工资五年翻番,其积极意义显而易见。一方面是藏富于民,让中国的老百姓真正富裕起来。这是今年“两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与“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精神。另一方面通过增加职工工资,有利于扩大内需,从而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
&&&&但五年内实现职工工资翻番,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虽然其愿望是好的,但对普通职工而言很难成为现实。
是愿景还是画饼
&名义上的工资翻番乃“轻而易举”
&&&&离开约束条件制衡,“十二五”期间职工工资翻番乃“轻而易举”。举个现成例子,今年以来,各省都在年初承诺上调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迄今已有13个省份兑现了上调承诺,平均上调幅度有22.8%,等其余省份兑现承诺后再作计算,估计上调幅度也不大会低于22.8%。可这样的上调对改善一线职工养家糊口之艰难,又有多大的实际作用?&&&&通过百分比计算,得出抽象的增长结论很容易、特省心假定各省最低工资在“十二五”期间做近乎同一比例(年均上调20%左右)的上调,不用等到“十二五”结束,一线职工工资翻番就可提前实现。
&实际上物价往往比工资跑得还要快
&&&&职工工资5年翻番不可能在“真空”中进行,必须考虑到社会的整体物价水平。因为,工资翻番只是工资水平在时间上的纵向比较,如果将职工工资的实际购买力考虑进去,做横向的比较,则一旦物价上涨,特别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价格增长过快,甚至超过工资的增长速度和幅度,工资增长也难免沦为“负增长”。
&&&&今年以来,全国已有13个省份进行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平均上调的幅度达到了22.8%。但是,和最低工资上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普通民众却反映没有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收入增长。究其原因,不是工资增长得不够快,而是物价比工资跑得还要快。
问题是谁来埋单
&企业:能否承担连年大幅涨工资
&&&&企业有没有能力连年大幅涨工资,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确实有数据表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高于职工工资增长,但这样的数据其实是把市场化企业与垄断性企业放在一只锅里煮了,实际情况是很多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利润微薄,生存困难,对此我们每个人都有所耳闻目睹。
&&&&虽然,“十一五”期间,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然而,一个严峻的现实是,我国工业制造业盈利水平不高,且过多依赖于低廉的劳动成本。两相叠加,使得劳动成本的风吹草动,都可能产生制造业的“蝴蝶效应”,这种趋势已经在某些制造业发达的地区得到印证。
&工会:是否有足够强的博弈能力进行工资协商
&&&&最低工资标准不断公布、逐渐抬高,可哪个地方又公布过达不到这个标准的百分比?都说工会应该与资方谈判协商工资机制,可诸多地方工会不愿谈、不敢谈、谈也没用的背后问题,哪个地方又釜底抽薪地进行了解决?在“要饭碗”还是“要涨工资”的考量中,没有强力机制予以保障,就注定了没有对等的博弈,也就决定了工资合理上涨、同步上涨可望而不可及。
&政府:是否甘愿让利减少财政收入
&&&&财政部日前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83080亿元,比上年增长21.3%。整个社会财富是一个蛋糕,政府和企业拿的越来越多,劳动者拿的就只能越来越少。
&&&&确实有日本等国家曾成功实施了工资倍增计划,但人家至少有两个成功因素:不谋求政府收入高速增长,政府甘愿让利;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职工、工会拥有强势的谈判权利。在这两个因素都不具备的情况下,我们要实现“五年工资翻番”,与其说是一个美好的愿景,不如说是一个美丽的画饼。
可能带来的恶性后果
&成为公务员、国企员工的“专利”
&&&&对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一些带有垄断性质的行业与部门来说,职工工资五年翻番并非难事。这些单位只要通过伸手向财政要钱,或者通过提高产品与收费价格,向社会转嫁成本就可以实现。特别是有的单位,平时本来就在滥发钱,有了职工工资五年翻番目标,向职工发钱也就变得明正言顺。
&劳动密集型企业生存困难
&&&&通常的情况是,一些竞争性行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原本就效益欠佳,尤其对于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企业而言,如果大幅增加职工工资,这些企业的生存就有困难,一旦企业不保,企业员工也面临着失业的危险。于是,这些企业的职工为了不失业,只能接受较低的工资增长速度。实际上,在很多企业里,职工工资五年未增加的现象并不少见。
&物价“水涨船高”
&&&&即便工资果真涨了,物价是不是也“水涨船高”?工资收入翻番意味着企业生产成本的大幅度增加,在目前通胀形势还较为严峻的情况下,如何保障物价稳定?难道还要靠发改委这只“勤劳的小蜜蜂”飞来飞去地“约谈”?
&加大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十二五”期间要实现职工工资翻番,愿望是良好的,只是若真的推出这一目标,可能加大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剧收入的两极分化。除非货币进一步贬值,物价进一步大幅上涨,但这样的职工工资翻番,只是收入“被增加”而已。
&&&&衡量最低工资的指标有3个,第一个是最低工资与人均GDP的比率,用于解释国家劳动力的价值;第二个是最低工资与平均工资的比率,用于解释分配公平情况;第三个是最低工资的增长率,用于解释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关注情况。&&&&世界183个国家和地区的最低收入平均为41535元,排在前20名的国家除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和美国外,都集中在欧洲。这些国家是(从高到低):挪威 339132元/年,芬兰240000元/年瑞典223200元/年,冰岛208396元/年爱尔兰185353元/年,摩纳哥168550元/年丹麦158991元/年,德国142128元/年卢森堡141379元/年,荷兰134421元/年澳大利亚133203元/年,比利时131992元/年法国122941元/年,新西兰117117元/年加拿大113638元/年,圣马力诺111097元/年意大利110265元/年,瑞士108577元/年安道尔107748元/年,美国105560元/年。&&&&中国最低年收入为6120元,不到世界平均值的15%,排在158位,倒数第26位,最低收入排名在中国之后的25个国家有14个在非洲,8个在亚洲,大洋洲、美洲和欧洲各有一个国家。&&&&世界用吉尼系数来描述一个国家的贫富差距,吉尼系数在0.2以下叫高度平等社会,在0.2到0.4之间叫低度不平等社会,在0.4以上叫高度不平等社会。&&&&2005年,世界134个国家吉尼系数平均为0.40,中国为0.42,在134个国家中排名第83位,所有工业化国家的吉尼系数均低于中国:&&&&丹麦0.25,日本 0.25,瑞典0.25,&&&&挪威0.26,芬兰0.27,德国0.28,&&&&奥地利 0.29,荷兰0.31,&&&&韩国0.32,加拿大0.33,法国0.33,&&&&比利时0.33,瑞士0.34,爱尔兰0.34,&&&&希腊0.34,西班牙0.35,澳大利亚0.35,&&&&英国0.36,意大利0.36,美国0.41。&&&&排在中国后面的51个国家多数是非洲和南美国家。
&&&&2007年,世界平均家庭消费占人均GDP的61%,中国这一数字为34%,约是世界水平的一半。&&&&世界通常把日生活支出1.25美元划为赤贫线,2美元划为贫困线,2005年,中国在赤贫线及以下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20%,在贫困线及以下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9%。中国在世界属于贫穷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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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待“工资5年翻番”的问题,我们只能脚踏实地回到社会基础秩序的公平构建上来,真正把公民权利落实好,真正践行市场的公平公正,让这个社会拥有公平的话语权。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权力与民意的博弈,资本与劳动力的话语权之争,能纳入到公平的语境下来解决,从而消解长期存在于社会中的利益关系失衡问题。只要能真正实现公平基础上的“民富”,工资增长是不是“5年翻番”,或许也并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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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本报记者支玲琳  嘉宾:华民(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  所长、教授、博导)  新闻背景:2007年,“涨”声一片。不仅房价继续飙升,连菜肉油这些基本消费品价格也跟着一路行情高涨,对于不少城市居民来说,“赚的不够花的”“什么都涨,就是工资不涨”,是对2007这一年最深切的感受。  物价不断上涨,工资该不该涨?涨工资,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如此揪紧人们脆弱的神经。  支玲琳:据报道,今年薪资涨幅有望达到8%,但在通货膨胀的背景下,很多人却高兴不起来。出于民生的考虑,涨工资似乎不可回避,但更多的货币投入消费市场追逐有限商品,会不会引发更为严重的通货膨胀?  华民:这其实就是回答“什么样的工资上涨是正常的”。一般来说,工资上涨是由于以下几方面力量的推动。其一,劳动生产率提高。如果人的劳动能力提高了,产能增加了,创造的利润增加了,那么作为一个要素,劳动力理应值得更多,这是毫无疑问的,也不会产生任何的负面作用,因为这就是经济增长的表现,也是让民众共享发展成果。其二,劳动力供不应求。尽管生产率没有提高,但是劳动力供不应求,在这种情况下,也应该涨工资。一般劳动力供不应求的国家,在劳动成本不断上升,剩余劳动又找不到的情况下,都会由此而转向技术创新之路。所以,以上两个因素,一个反映了经济增长,一个则带来了技术创新;一个是外生的增长,一个是内生的增长,这些都是正常的,也是可行的。  值得警惕的是第三种情形,由物价上涨所带来的工资上涨压力。如果说物价上涨,工资也要跟着涨,那就是工资跟着通胀指数化了。这个从国际经验来看,效果都不是很好。因为它实际上是相互作用的:工资涨了它又会推动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又会推动工资的继续上涨。我们要谨防形成这样的循环:通货膨胀―加工资―企业投资减少―经济增长停滞,这是最可怕的“滞胀”。对于当前的宏观调控来说,关键在于能否遏制住通货膨胀。工资跟着物价走,只是一种被动的反应,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支玲琳:您的意思是,在通货膨胀的背景下,涨工资是一种被动的选择。如果让工资与物价形成一个互相追涨的关系,那就危险了。但是,民生呢?通货膨胀直接侵害的低收入人群的利益,总不能视而不见吧。  华民:我说工资不能跟着物价走,并不代表要漠视民生,这完全是两码事。老百姓要求涨工资的呼声,说到底,是要求共享发展成果。现在大家的理解都有点片面化,以为增加收入就是涨工资―――这是一部分,但不是全部。  涨工资不等于涨收入。摒弃情绪化的表达,比起“涨工资”,我们更应该关注如何给老百姓“涨收入”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里也讲了,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涨收入”正是体现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要求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过程中,留给企业、留给职工的可供分配份额要扩大。所以,人们应该关注的,不是工资是否上涨,而是政府收入和居民收入分配,能否有一个合理的比例,能否向民众倾斜。  支玲琳:的确,无论是涨工资还是涨收入,落到实际层面,我们必须考虑,究竟从谁的蛋糕里分,是企业,还是政府?究竟怎样的分配机制,才能既促进社会生产发展,又不过分增加企业成本呢?  华民:我们在分配秩序上还有没理顺的地方。我看到很多案例,比如一个企业交了2亿元的税收,但工资支出只有9000万元,也就是说,企业赚来的大多数钱交给政府了,没有用在增加职工收入或扩大再生产上。政府税收拿走太多,然后又指责企业工资太低,这是不合理的。  上世纪60年代日本启动了为期10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国民收入由此翻了一番,整个国家面貌大为改观,很多人很喜欢拿这个例子来证明涨工资的必要性。但是要注意,日本是“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不是“国民工资倍增计划”。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GNP倍增计划。什么是GNP?GDP扣除税收等部分之后的国民可支配收入是GNP。所以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要义就在于,要让老百姓可分配的多一点。如果整个分配结构不发生改变,政府还是拿着相当多的一块,税收还是每年百分之二十几的增长,那么要实现老百姓分配多得,那就只能从企业利润中提取。对于企业来说,一来是没有积极性,二来可能也会因此减少扩大再生产,这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政府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定要控制,不能增长得太快,否则可能会挤压到民众收入的增加。  支玲琳:那么政府在改善民生、增加民众收入上究竟该如何作为呢?在遇到通货膨胀的时候,及时给老百姓加工资,防止实际生活水平下降,这也是一个很实际、很紧迫的问题啊。  华民:该不该涨工资,应该交给市场决定。政府在其中的职责,就是召集全社会的集体工资谈判,制订一个在现阶段、在经济增长可以承受范围内的最低工资标准。然后在这个底线上,各个行业、各个地区会根据自身的劳动力状况、生产力状况以及当地的物价水平,确定工资水平高低。但是,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政府就没有权力对企业工资水平进行干预。  涨工资不是政府的事,但是在增加收入上,政府却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今年很多人的名义工资是涨了,可其中的较大部分要是得给孩子付学费,要去看病吃药,要来存钱养老,那么等于实际收入还是没有增加。政府要关心的,不是工资率是否提高,而是可支配的实际收入是否能有所增加。那么当务之急,是政府既要让出一部分税收,也要拿出税收中的相当一部分,用于健全社会保障系统,这样才能让百姓无后顾之忧,也才能刺激内需增长,实现经济的良性循环。此外我想,个税起征点是不是可以再调高一些呢?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工资在还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的情况下就要缴税了,这是很不合理的。起征点调高,也是变相地涨工资,但却是比涨工资更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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