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配电网“全口径”储备的原则是什么?

国家如何推进经济转型、产能结构调整治理雾霾问题_百度知道
国家如何推进经济转型、产能结构调整治理雾霾问题
国家如何推进经济转型、产能结构调整治理雾霾问题
一、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着眼全局  雾霾的成因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大气污染物来源于我们的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是某一个行业、某一个区域的问题,更不是一个单纯的专业问题、技术问题。从国家层面来说,治理雾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全民和各行各业,需要综合治理。  在强调科学、绿色、低碳发展的新形势下,治理雾霾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必须变革目前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树立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对生态环境实行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因此,必须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和治理雾霾。  治理雾霾的根本出路是能源发展转方式、调结构。一方面要以提高能源效率为主线,鼓励节约用能,保障合理用能,控制过度用能,限制粗放用能。要下大决心化解产能过剩,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作用,转变能源生产消费方式,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过快增长。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深化改革是能源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尊重市场规律、加快探索创新,用改革创新解决能源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强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理顺改革总体路径,找准改革切入点和突破口,不失时机推进能源领域改革。从能源行业角度来说,应该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节能降耗、包括雾霾在内的大气等污染治理,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手抓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着眼全局,确保完成“十二五”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指标,到2020年初步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生态文明。二、建立长效机制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治理雾霾的艰巨性。“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雾霾是长期积累形成的,驱除雾霾,非一时之效,而更彻底地治理雾霾,需要长期的、战略性的投入,要打“持久战”、“攻坚战”。只有坚定不移地进行全面深化改革,从源头治理,建立起治理雾霾的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中国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否则,不管“临时抱佛脚”的措施有多么“立竿见影”,从长远来看,根本保证不了雾霾天气今后不再重现。笔者认为治理雾霾的长效机制,应该考虑以下四个方面:(一)政府部门要倡导绿色行政,摒弃唯GDP马首是瞻的传统发展思路。  树立尽量在不破坏原有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理念,把环境治理同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同创新驱动发展结合起来,突出抓好重污染城市治理、能源结构调整、机动车污染减排、高污染行业及重点企业治理、冬季采暖期污染管控等重点工作,努力走出一条以治理污染促进科学发展、转型升级、民生改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的新路子。同时,必须改革领导干部考核标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绩考核,纠正部分地方和部分领导干部的错误政绩观。要使政府公务人员再不能靠牺牲环境、人民健康为代价创造的GDP来实现提拔的目的。  (二)从全面科学的顶层设计入手,把治理雾霾纳入到法治范畴,发挥法治的规范与引领作用,营造公平的法制环境。只有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凝聚社会共识,形成社会合力,寻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最大的公约数和平衡点,建立健全由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包括雾霾在内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才是真正治本之策。建议尽快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同时制定并出台《雾霾防治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监管效率。  加强清洁利用监测能力建设,从上到下形成独立的环境监管、行政执法和环境信息公开、社会监督体系,加强环保责任相关制度建设,破除抵制环保的“地方保护主义”。有关部门应该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联网共享,密切跟踪治理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目标责任,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清洁利用执法监督,抓好重点耗能单位、重点污染源和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提高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市场准入标准,加大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等,解决企业违法排污成本低,守法治污成本高的问题。(四)必须建立跨行政区域的联动机制。  “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的环境治理问题,不是单个行政区块的问题,而是整个区域问题。必须建立跨行政区域的联动机制,追踪污染空气的生成和过程,综合考虑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规划布局,在目前人口高度集中的条件下,限制机动车的规模和排放,以及做好未来城市(群)的建设规划等,逐步通过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能源效率提高、环保企业发展和环保设备使用,实现多种污染物排放的治理和消减。三、加快发展清洁能源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一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2013年能源消费了37.6亿吨标准煤,可以预见未来能源需求还会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能源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能源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我国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中举足轻重。如何在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对能源需求的同时,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和谐发展呢?就是要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促进能源绿色发展。(一)借鉴国际经验,调整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  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雾霾高发时期,无一例外的特征是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高;其治理雾霾的经验也说明,有效治理雾霾需要尽快改变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将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降到一个比较低的水平。我国治理雾霾也必须从调整能源结构入手,逐步改变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  但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煤炭作为主体能源的地位难以改变,并仍将继续承担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重任。  1、从能源安全看,立足国内是我国能源战略的出发点。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禀赋特点,决定了我国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煤炭作为主体能源的地位难以改变。从资源储量看,煤炭资源储量丰富,截至2012年末,全国已查明资源储量1.42万亿吨,占一次能源资源总量的94%。2013年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分别达到58.1%和31.6%。必须有一种稳定、可靠、经济的能源资源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2、近三年来,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以每年1%左右的速度下降,从2011年的69%到2013年的65.7%。从非化石能源发展看,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受技术、经济、安全等方面因素制约,未来供应能力仍存在不确定性,短期内难以大规模替代传统化石能源。为实现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两个百年”战略目标,保障国民经济发展,我国能源需求还将持续增加。据测算,到2020年我国能源需求总量将达到52亿吨标准煤,煤炭需求量47亿吨,约占60%。虽然煤炭消费在一次能源中的比例逐年下降,但是长期来看,煤炭仍将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目前很难判断煤炭消费峰值何时到来,煤炭仍将承担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重任。(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发展清洁能源  尽管这些年我国一直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但到2013年清洁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仅为9.8%,距离2015年清洁能源的比重达到11.4%的规划目标,还有1.6个百分点的距离,也就是说,今年和明年两年,平均每年必须提高0.8个百分点。到2020年,达到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作出的两项承诺---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15%左右,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40%--45%,任务仍然非常艰巨。必须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三)水电和核电应是加快清洁能源发展的重点  2013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2.47亿千瓦,比上年增长9.25%。全国全口径发电量达到53474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52%。其中水电、核电、并网风电、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8亿千瓦、1461万千瓦、7548万千瓦、1479万千瓦,共计3.85亿千瓦,分别占全国发电装机的22.45%、1.17%、6.05%、1.19%,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30.86%;水电、核电、并网风电、并网太阳能发电量分别达到、1401、87亿千瓦时,分别占全国发电量的16.76%、2.10%、2.62%、0.16%,清洁能源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21.64%。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在现阶段水电和核电是清洁能源中能够发挥优化能源结构支撑性作用的能源,是加快清洁能源发展的重点。  1、加快推进西南水电基地建设。我国水电资源丰富,具备集中规模开发条件,是供应安全、成本经济的可再生的的绿色能源,替代煤电的安全性、经济性和灵活性都很高,需要放在优先开发的战略位置。要在加强生态保护和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的前提下,加快核准开工一批大中型水电项目,完善水电相关政策措施,保障水资源充分利用。我国西南地区既是水电资源富集区,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较落后地区,推进西南水电基地建设既可以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清洁可再生能源,又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实现较快发展。  2、推进沿海核电开发建设,尽快启动内陆核电站建设。核电是高负荷因子、大功率密集型能源。目前我国核电的发电成本已经低于负荷中心煤电成本,是煤电有经济竞争力的替代电源,且具有低排放特点,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对保障我国能源电力供应、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作用。要尽快开工一批核电项目。同时,核电投资要多元化,国家应鼓励具有实力及相关经验的大型发电集团参股东部沿海核电开发,培养其核电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能力并获得核电项目开发资质,尽快使大型发电集团具备主要甚至独立承担核电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能力。尽快启动内陆核电站建设。(提示:普卫欣美国进口,
J@@@@D可找)  3、积极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分布式能源系统。非水可再生能源开发要在充分考虑电力系统消纳能力、电价承受能力以及保持国内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条件下积极推进。要积极推进技术较成熟、开发潜力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能力,掌握装备与运行的核心技术,逐步降低发电成本,提高产业化水平。结合城乡天然气管道布局推动分布式冷热电多联供发展,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在有水资源、风资源或太阳能资源地区发展地区鼓励发展小水电、小型风力发电、太阳能利用等分布式能源系统发展,加快研究应用微网技术。(四)加快推进电网建设  为促进大型能源基地集约化开发和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必须立足自主创新,加快建设坚强主网架,加快建设跨区域输电通道,继续加大投入,加强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推动各电压等级电网和一、二次系统协调发展,不断提升电网的资源配置能力、安全稳定水平和经济运行效率。依靠现代信息、通信和控制技术,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适应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四、进一步提高煤电的清洁化水平  我国煤炭资源禀赋特征决定了煤电具有较好的供应安全性和经济性,在当前煤炭消费总量大,未来还将增加的情况下,必须把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发展清洁能源统筹规划,共同推进,才能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能源生态文明作出贡献。(一)我国燃煤发电的生产情况  2013年,我国燃煤机组装机容量达到78621万千瓦,比2012年增长4.86%,占全国发电装机的63.03%,占比降低了2.64个百分点。燃煤发电量达到39474亿千瓦时,比2012年增长6.70%,占全国发电量的73.82%,占比降低了0.57个百分点。同时,2013年关停小燃煤机组447万千瓦,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容量所占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供电标准煤耗321克/千瓦时,比2012年降低4克/千瓦时。上述表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煤电仍是我国的主体电源。(二)我国燃煤电厂的污染控制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据初步统计分析,截止2013年底,具备脱硫能力的燃煤机组占煤电机组比例接近100%,脱硫设施运行可靠性水平进一步提高;近2亿千瓦机组完成烟气脱硝改造,全国脱硝机组投入容量接近4.3亿千瓦,煤电脱硝比例接近55%;煤电机组除尘器加大改造力度,高效电袋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的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  由于这些污染控制装置发挥了巨大的减排的作用,在发电量持续增长、燃煤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全国燃煤电厂每年烟尘排放总量从1980年的399万吨,下降至2012年的151万吨,每千瓦时的烟尘排放量由1980年的16.5克降至2012年的0.4克;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1300万吨降至2012年的883万吨,每千瓦时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6.4克下降至2012年的2.26克;每千瓦时的氮氧化物排放量也由2005年的3.6克下降至2012年的2.4克。2013年,虽然煤电发电量同比增长约6.70%,但预计电力行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将分别下降约6%、7%、12%,排放总量将分别降至约142万吨、820万吨、834万吨,相应的污染物每千瓦时排放绩效分别下降约12%、13%、18%。同时,近20多年来除城市供热电厂外,绝大部分纯发电电厂建设在我国西部、北部地区或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地方。当然,燃煤电厂继续减排的空间也在缩小。  在我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以来,以减少PM2.5排放为目的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和各种环保要求下,新一轮的电厂污染控制的技术改造正在进行。据了解,2013年浙能集团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燃煤机组烟气超低排放”项目建设,采用了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除尘技术--湿式电除尘技术,该项目实施后使燃煤机组的排放可达到天然气机组的排放标准,将大幅度降低PM2.5等物质的含量。从上所述,由于发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成熟,单位燃煤的污染物排放强度较低,燃煤电厂对环境的影响不断减少。  总之,要高度重视煤电的清洁高效利用,要把进一步推动煤电的清洁高效利用与发展清洁能源发电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三)提高发电用煤占比,有利于我国大气污染防治  实践表明,煤炭利用的清洁化关键是提高煤炭的集中利用程度,减少其在终端分散利用的比例。让煤炭更集中在发电等减排优势明显的领域,实现集中应用,集中治理,同时,尽可能地减少终端分散利用的煤炭。这样,能有效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这是一个国际大趋势,据浙江大学资料介绍,2012年,我国电力行业消费煤炭占煤炭消费总量的52.8%。同一时期,美国、德国的发电用煤占比分别高达93.3%、83.9%。说明我国发电用煤占比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进一步提高我国发电用煤占比,将更加有利于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四)从存量和增量两个方面进一步提高燃煤发电的清洁化水平  建议政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发电企业从存量和增量两个方面进一步提高燃煤发电的清洁化水平。在存量方面,发电企业要像浙能集团那样,积极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对运营机组进行升级改造,使燃煤机组达到天然气机组的排放标准,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这对我国在天然气资源少、价格高的条件下,优化发展煤电有重要意义;在增量方面,要优化煤电布局,加快西部、北部煤炭基地煤电一体化开发,推进输煤输电并举。在供热负荷落实地区,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发电企业要像华能集团那样,在新建项目中研究创新清洁发电技术,建设大容量高参数煤电机组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机组、循环流化床机组,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五、重视对非电用煤行业和散煤用户的减排治理(一)燃煤及污染排放的简略分析  有关研究资料表明:我国燃煤的比例大体上是发电占50%多一点,工业窑炉占25%左右,中小型锅炉占25%左右。燃煤造成的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大体上占全国的70%左右,工业窑炉的排放大体上占其中的25%,燃煤发电仅占其中的15%左右,其余的主要是中小型燃煤锅炉的排放。也就是说,占煤炭消费25%左右的中小型燃煤锅炉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占全部煤炭污染物排放的60%以上。因此,降低燃煤消费和减少污染,要避免“鞭打快牛”之嫌,而要狠抓非电用煤行业和散煤用户的减排治理。(二)加强对非电用煤行业的减排控制和改造  国家对发电行业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最为严格,取得的效果也最显著,这为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用煤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提供了先行经验。同时,要像对发电行业那样,加强对非电用煤行业的减排监管,加快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实施钢铁烧结烟气脱硫脱硝,有色金属行业冶炼烟气中二氧化硫含量高的冶炼设施安装硫回收装置。大幅提高焦化行业炼焦炉荒煤气硫化氢脱除效率。水泥行业要实施新型干法窑降氮脱硝,实施烟气脱硫改造。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加快采用高效低污染煤粉锅炉替代现有低效高污染中小型锅炉。(三)加强对散煤用户的减排控制和改造  我国冬季需要采暖的人口超过7亿,其中至少有2亿人相对分散居住,中国能源结构和经济发展等现实情况决定了燃煤中小型锅炉和部分居民用煤将长期存在。由于中小型燃煤锅炉大多缺乏专业管理,存在设备和系统设计不科学、运行情况复杂而不稳定、环保设施不完善或建设滞后,加之燃煤混乱多变以及政府监管不到位,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等原因,使得其高污染、低效率和安全隐患问题十分严重,所以控制中小型燃煤锅炉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是当务之急。  建议国家对散煤用户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其存在的原因、改造的成本和替代的方法;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居民尽快用上清洁能源及天然气、以电代煤的支持政策以及政府加强监管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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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深入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将《关于去产能实施方案》、《关于去杠杆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实施方案》、《关于补短板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实施方案》4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铜陵市人民政府<st1:chsdatew:st="on"IsROCDate="False"IsLunarDate="False"Day="30"Month="8"Year="年8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去产能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2号)以及《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围绕五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2016〕37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去产能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着力建立产能结构优化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二)工作目标建立“僵尸企业”处置机制,实现“僵尸企业”三年市场出清,困难企业脱困升级,闲置生产要素得到重组利用。政府投资平台完成市场化和实体化转型。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加快退出,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到2017年末,关闭退出10家落后产能企业,到“十三五”末,矿山企业总数减少20%。国家明确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量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重点行业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二、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一)分类推进处置“僵尸企业”。1.建立“僵尸企业”数据库。建立经信、财政(国资)、统计、税务、工商、银行、供电等部门间协作机制,强化县区政府主体责任,深入精准摸查企业情况,建立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对技术落后、污染环境、资不低债、产品市场严重过剩、基本依靠政府补贴或银行贷款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率超过85%且连续亏损3年以上,连续3年以上欠税、欠息、欠费,生产经营困难造成停产半年以上或半停产1年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进一步精准识别,列明企业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拖欠税费、产权瑕疵、需安置人数及费用等情况。(责任单位:铜陵有色集团公司、铜化集团公司、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示范园管委会、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统计局、市中级法院、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铜陵供电公司)2.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根据“重组救活为主、破产退出为辅”的原则,采取兼并重组、资本运营、改造提升、关停退出“四个一批”的方式,把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与助推困难企业脱困发展结合起来,分类制定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重点推进处置国有“僵尸企业”中关停企业和特困企业。同时,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采取市场化退出、兼并重组、扶持发展等方式,分类有序引导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对已确认的“僵尸企业”,依法依规、因地制宜、一企一策、精准处置。(责任单位:铜陵有色集团公司、铜化集团公司、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示范园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3.畅通“僵尸企业”退出通道。加快企业破产清算退出。支持法院设立“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绿色通道,按照规定减免企业破产清算案件诉讼费用,缩短审理周期,简化审理程序,加快审理进度。开展贷款质量真实性核查,引导商业银行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进度,并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不良贷款、呆坏账处置列入监管范畴。充分发挥金融合议庭的作用,开辟金融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提高金融案件执行力度。(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铜陵有色集团公司、铜化集团公司、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示范园管委会)4.推进PCB和船舶工业脱困升级。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华纳铜箔等企业债务重组、组织结构优化和产业链提升,实现PCB产业优化升级。谋划船舶工业发展集中区,结合岸线整治,引导造船、修船、拆解等中小散造(修)船企业向基地集中,实现船舶工业优化重组。(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港航局)(二)有效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1.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能过剩行业的能耗、水耗、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技术准入标准,加快淘汰工艺装备落后、能耗及排放不达标企业设备或生产线,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计划。(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示范园管委会)2.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有序推进矿山结构调整,对企业相关证照齐全、列入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在规定期限内淘汰退出且通过验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铜矿、铁矿、硫铁矿、铅锌矿、金矿类企业按每户40万元给予奖励;石料矿山类企业按每户20万元给予奖励;小砖窑按核定门数每门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选金厂、小选铁厂按核定产能每万吨奖励5万元;小选铜、选铅、选锌厂按核定产能每万吨奖励10万元;小球团装置按核定产能每万吨奖励4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示范园管委会)3.统筹推进产能合作。结合落实“一带一路”等开发开放战略,制定我市企业“走出去”实施方案,健全企业“走出去”支撑服务体系,支持和引导铜冶炼、钢铁、水泥等企业富余产能向境内外转移。完善引导对外投资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促进企业建立合作战略联盟,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全方位支撑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4.健全产能结构优化长效机制。适时发布落后产能市场供需等相关信息,通过产业政策、金融、质量、环保、能耗、电价等手段,倒逼一批落后产能退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向境外转移产能、开拓市场的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质监局、市环境保护局)(三)推进产业高端化发展。1.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程。推动行业优化升级。坚持“进退并转、分类指导”,分行业制定技术突破、产品升级、企业培育、链条配套、产业集聚、淘汰落后等“六个一批”行动路线,促进有色、化工、能源等重点行业结构优化、提质增效。谋划推进一批重大转型升级项目。(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示范园管委会)2.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十三五”期间完成技改投资1500亿元。重点引导企业设备更新换代、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和绿色制造,推动工业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发展水平。鼓励开展先进成型、铜合金加工、化工新材料等关键制造工艺攻关,提升铜冶炼、铜材深加工、精细化工、特钢新材料、稀贵金属等制造工艺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招商局、市科技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示范园管委会)3.推动工业招商引资。突出增量带动,优化存量,围绕产业高端化,每年谋划10个投资规模10亿元以上重大节点项目,开展专题招商,深化与央企、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引进高端项目和科技创新团队,提升产业基地(园区)高端化集约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招商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示范园管委会)(四)加强重点行业产能监督管理。1.控制重点行业产能总量。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政策,严禁违规建设钢铁、水泥、船舶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严格执行国家钢铁、水泥、船舶行业准入标准,从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耗和综合利用、工艺和装备、安全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对在建、新建项目提出从业要求,加强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示范园管委会)2.引导新增产业投资合理布局。编制“十三五”期间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加强相关规划和政策之间的衔接,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示范园管委会)3.加强产能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政策,加强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管理,认真落实投资项目能评、环评制度,严控项目核准、备案;对主要行业的市场需求、产能等进行定期评估,防止重复投资和新增过剩产能。(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安监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示范园管委会)(五)深化国资国企改革。1.推进铜化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激发企业活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新一轮发展中抢占制高点,成为千亿化工龙头企业,进军省内实体企业20强。(责任单位:市国资委、铜化集团公司)2.加快港口集团组建和运营。加快港航投资集团组建和运营。整合港口岸线码头资源,积极引进宁波舟山港等战略合作者,引导区内港口物流企业参与联合重组,组建现代化港口集团。(责任单位:市港航局)3.组建普济圩大型农工商产业集团。引进先进生产要素,整合产业资源,组建大型农工商产业集团,建立现代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普济圩农场集团化、多元化、高端化发展。(责任单位:普济圩农场、市国资委)4.促进政府投资平台转型发展。推动市建投公司向市场化转型,提升铜陵发展公司国有资本运营能力。提高国有资本投资效率。清理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加强国有资产归集和监管,大力清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国有企业低效闲置资产、托管机构存量资产和政府性资源,进行市场化运营,促进资产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实现保值增值。(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建投公司、铜陵发展公司)5.探索“主导产业+基金”创新机制。用好产业基金和风投、创投、天使基金,带动社会资金投向,促进高端要素集聚。通过政策链、资金链、技术链,推动企业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示范园管委会)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去产能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各项任务实施,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出台完善配套政策。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示范园管委会要建立处置“僵尸企业”协调机制,制定处置“僵尸企业”实施方案,提出单个企业具体处置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以及负责人。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营造去产能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二)加强政策引导。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优先用于解决国有“僵尸企业”及特困企业的职工欠薪、生活费、经济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对国家限定的高耗能行业,能耗、电耗、水耗达不到标准的产能,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完善投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僵尸企业”实行免息停息以及宽松的还本付息政策,降低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僵尸企业”成本。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和“走出去”金融支持力度。(三)加强督查考核。市经信委负责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县区、开发园区和市相关部门去产能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并将处置“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视情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关于去杠杆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去杠杆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5号)以及《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围绕五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2016〕37号)精神,围绕防风险,推进去杠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疏通金融进入实体经济管道为主攻方向,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重点,切实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股权融资,优化债权融资,着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有效管控政府债务,合理安排政府债务规模,降低债务成本;着力增强地方金融机构整体实力,提升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切实加强金融监管,坚决遏制非法集资,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凡是市场能解决的用市场办法解决;政府要制定标准、编制规划、强化监管、营造环境;推动金融资源配置优化,提升资本形成能力。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区分区域、行业、主体及不同类型企业和企业所处阶段、经营状况等特点,正确处理去杠杆力度节奏与可承受程度的关系,一企一策,精准发力。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兼顾各方利益,依法保护债务相关者利益,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和风险外溢。(三)主要目标到2018年,全市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比重力争超过50%以上。2016年,力争直接融资100亿元,债券融资60亿元以上,政府一类债置换率100%,融资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二、主要任务(一)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1.大力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根据《铜陵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实施意见》(铜政办〔2015〕11号)精神,积极推进股权激励和分红激励的实施工作。组织专家指导试点企业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股权交易所等中介机构为试点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协调解决企业政策试点中的问题。将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企业纳入市级专精特新竞争性项目加分因素,优先推荐上级财政扶持项目申报,最大限度调动企业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扩大股权投资规模。主动对接运用国家、省各项产业引导基金。改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建立政府引导基金多渠道投入机制,组建“产业引导、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3支基金,采取参股投资、跟进参股等方式投入,引导带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进入实体经济,激活市场主体活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招商局、铜陵发展公司、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挂牌),继续执行有关上市(挂牌)奖励政策。2016年,新增IPO备案辅导企业3户;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6—8户、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15户。促进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方式再融资。2016年完成直接融资108亿元。(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经信委、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大力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银行通过盘活信贷存量加大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争取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加快推进住房和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探索开展绿色资产证券化。支持公路、水利工程等流动性不强但可产生预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证券化回收现金。争取符合条件的地方金融机构开展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试点。加快推进应收账款等企业资产证券化,盘活企业存量资产。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机构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交投公司)5.支持企业债券融资。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发行企业债券。支持发行城市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养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配电网建设改造、双创孵化等专项债券。2016年发行各类债券6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6.切实发挥各类基金作用。积极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争取资金支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跟进融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7.大力开展金融(融资)租赁和房地产租赁业务。鼓励企业通过金融(融资)租赁的方式参与城乡公用事业、污水垃圾处理、环境治理、广播通信、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金融(融资)租赁公司积极开展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租赁业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承租人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购置,按照规定与自行购买设备在资质认定、风险补偿、奖励、贴息、税收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承租方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符合规定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并实际使用,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承租方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比照“借款合同”税目计税贴花。“十三五”期间,全市至少成立2家金融(融资)租赁公司。积极发展工业厂房租赁市场,充分利用存量工业厂房,支持企业租赁工业厂房或经营场所,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给予承租人租金补贴。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经营各类出租房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房屋出租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铜陵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8.积极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建立健全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抵押补充贷款(PSL)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信贷存量,优化信贷增量,对钢铁、有色、建材、煤炭等行业中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僵尸企业”和落后产能项目,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将更多的信贷资源配置到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领域,以及中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责任单位: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9.合理调控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水平。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融资担保公司除外)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0%。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债水平、融资成本、偿债能力纳入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范围。加大对各级融资平台公司举借各类债务的监管,实行统计季报制度。(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和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管部门、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有效管控政府债务杠杆率。1.严格控制举债规模。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各级政府只能在经省政府批准的限额内举借政府债务,债务余额不得突破债务限额。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一并纳入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严格规范筹资程序。合理编制政府筹资计划,融资平台公司结合到期本息、建设资金需求,编制筹资计划报送市投融资办;市投融资办会同市发改委根据政府投资计划、财力状况和债务管理要求提出年度筹资规模建议,报市政府审定。融资平台公司在经市政府下达的筹资计划内筹资,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筹资方式,政府一律不提供承诺或担保。(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严格控制筹资成本。积极争取省级代发政府债券,优化债务结构。严格限定政府投资项目筹资利率,筹资利率一律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实行地方政府性债务全口径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性债务及其项目建设情况,提高政府债务管理的透明度。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地方政府新发生或有债务,严格限定在依法担保的范围内。(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5.创新政府筹资机制。建立规范的政府债务举借机制,各级政府举借政府债务须在债务限额内采取省级政府代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合理举借外债,有效防范汇率风险。在公共服务领域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申报PPP示范项目,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出台PPP项目财政补贴办法,并将财政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年度PPP项目需要从预算安排的,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得超过1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6.加快政府存量债务置换。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全覆盖。市财政局负责政府债务置换,积极争取政府债券,优先保障当年到期债务全部置换,在与债权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鼓励提前置换以后年度到期债务。平台公司负责政府或有债务置换,原则上置换为基准利率、期限五年以上债务,年置换规模不低于25%。(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7.加强政府存量资金统筹管理。加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债务资金的统筹力度,坚决杜绝存量资金闲置同时举债搞项目建设。按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账户统一管理、资金统筹调度”的原则,科学调度预算单位沉淀资金,对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原则上全部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铜陵市中支、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8.加强政府债务考核监督。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债务风险控制指标;纳入平台公司负责人薪酬考核,重点考核筹资规模、筹资成本和存量债务置换等。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目标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9.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定期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指标,评估政府债务风险状况。根据财政部下达的债务风险状况评估结果,对风险预警或风险提示县(区)进行通报。通过控制举债规模、加大偿还力度,确保各项风险指标控制在预警线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行铜陵市中支、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三)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1.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提高资本充足率。积极帮助农村商业银行争取涉农贷款定向费用、增量贷款以及县域内新设银行分支行等各类金融奖补资金。对地方金融机构上市(挂牌),按照《铜陵市人民政府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铜政〔2016〕5号)规定给予奖励,鼓励通过增加自有资本降低杠杆。同时,引导杠杆偏高金融机构适当减少风险资产或降低资产业务风险级别,加强自我约束,确保杠杆率保持达标。(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铜陵农商行)2.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持续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深入推进“4321”政银担合作试点,不断增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增信分险能力。市财政安排融资担保专项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作为“政银担”风险补偿资金,其余部分补充市本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同级收益财政补贴0.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进一步充实续贷过桥资金。在省财政调度资金的基础上,市、县(区)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配套,确保年度资金周转率达到12次以上,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4.鼓励足额提取拨备。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贷款风险分类制度,足额提取拨备,原则上不低于150%。鼓励地方金融机构计提超额拨备,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高信用风险覆盖率。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拨备覆盖率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对贷款损失准备异常变化的进行调查或现场检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等按规定提取的风险准备金,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政策实行税前扣除。(责任单位:铜陵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5.推动不良资产处置和债务重组。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处置力度,用足用好现有核销政策,加快核销进度,做到“应核尽核”。认真落实贷款损失税前扣除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等采用市场化手段,多渠道、批量化处置不良资产。鼓励开展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进一步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参与企业破产重组和债务处置中的作用。支持金融机构盘活抵债资产,对金融机构因盘活抵债资产而发生的费用予以适当补助。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分类、依法、规范开展债务重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机构合作,通过“债转股”等多种方式重组债务。对债务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责任单位:铜陵银监分局、人行铜陵市中支、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6.切实维护金融债权。积极稳妥做好“僵尸企业”信贷退出,维护银行信贷资产安全。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逃废债联合惩戒机制,定期公布恶意逃债和“恶意脱保”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依法审理涉及金融企业的案件,建立专门的金融债权案件合议庭,提升办案效率、缩短周期。加大金融债权案件保全、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铜陵银监分局、人行铜陵市中支、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7.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业机构以及各类具有金融交易行为和金融业服务的企事业机构在内的信息采集和综合统计体系,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责任单位:人行铜陵市中支、市发改委、铜陵银监分局、市信息办、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局)8.加强各类金融业态风险管控。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的日常监管,完善信息检测系统,开展风险排查。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等各金融业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储等各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金融秩序。(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市公安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三、实施步骤(一)制订措施(2016年8月):根据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部署,摸清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杠杆风险的总体情况,明确全市防风险去杠杆工作的总体要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制定出台防风险去杠杆具体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2016年8月起):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启动相关工作。坚持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推进,加强协作配合,创新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实施。(三)检查评估(每季度):按季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分析形势和进展情况。每年年末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盘点,查摆存在的问题,找出困难和症结,提出整改措施,推动任务和责任落实。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协调统筹推进,加强预警监测,及时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做好风险处置,确保工作成效。(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密切跟踪国家、省相关政策出台情况,研究制定配套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会同有关单位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其他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三)强化督促考核。由市政府金融办会同相关单位,对照防风险去杠杆全年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强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促考核,定期汇总分析全市和各县区工作进度,按季进行调度,推进整体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并将汇总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县区政府、各牵头单位每季度结束后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金融办。对违反相关规定、工作落实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附件:全市去杠杆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任务分工表附件全市去杠杆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任务分工表类别序号重点目标任务2016年目标责任单位(一)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1大力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制定企业股份制改造股权激励方案。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扩大股权投资规模。组建“产业引导、风险投资、创业投资”3支投资基金。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招商局、铜陵发展公司、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拓展企业融资渠道。新增IPO备案辅导企业3户,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6—8户、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15户,2016年完成直接融资108亿元。市政府金融办、市经信委、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大力推进资产证券化。开展金融机构资产证券化试点,力争“十三五”期间有所突破。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交投公司5支持企业债券融资。大江公司、发投公司绿色债券和建投等企业债券获批发行;力争发行各类债券60亿元以上。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6切实发挥各类基金作用。每批专项建设基金申报项目不低于60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类别序号重点目标任务2016年目标责任单位(一)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7大力开展金融(融资)租赁和房地产租赁业务。“十三五”期间新增2家金融(融资)租赁公司。市商务局、铜陵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8积极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对有色、船舶等行业中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帮助有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积极贯彻落实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16﹞98号)文件精神,加大对“三农”、扶贫、民生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9合理调控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水平。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保,累计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上年度经审净资产的80%。市国资委和其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管部门、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有限管控政府债务杠杆率1严格控制政府举债规模。各级政府只能在经省政府批准的限额内举借政府债务,债务余额不得突破债务限额。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2严格规范政府筹资程序。按相关文件规定,严格规范政府筹资程序。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3严格控制政府筹资成本。严格限定政府投资项目筹资利率,筹资利率一律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实行地方政府性债务全口径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性债务及其项目建设情况。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类别序号重点目标任务2016年目标责任单位(二)有限管控政府债务杠杆率5创新政府筹资机制。建立规范的政府债务举借机制,各级政府举借政府债务须在债务限额采取省级政府代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年度PPP项目需要从预算安排的,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得超过10%。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6加快政府存量债务置换。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全覆盖。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7加强政府存量资金统筹管理。科学调度预算单位沉淀资金,对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原则上全部收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市财政局、人行铜陵市中支、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8加强政府债务考核监督。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纳入平台公司负责人薪酬考核。市委组织部、市目标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9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人行铜陵市中支、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三)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1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支持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积极帮助铜陵农商行“新三板”挂牌;帮助农村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引导杠杆偏高金融机构适当减少风险资产或降低资本业务风险级别,确保杠杆率不低于4%。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铜陵农商行2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4321”新型政银担业务36亿元;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到5倍。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类别序号重点目标任务2016年目标责任单位(三)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3进一步充实续贷过桥资金。确保年度过桥续贷资金周转率达到12次以上。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鼓励足额提取拨备。督促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监管制度提足拨备。铜陵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5推动不良资产处置和债务重组。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处置力度,应核尽核,并落实安徽银监局相关债券委员会制度,包括《安徽省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操作规程》《债权人委员会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铜陵银监分局、人行铜陵市中支、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6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建立专门的金融债权案件合议庭。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铜陵银监分局、人行铜陵市支行、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7加快征信体系建设。建成铜陵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采集枞阳县全辖农户信用信息,为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扶持,提供真实的信用状况。人行铜陵市中支、市发改委、铜陵银监分局、市信息办、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局8加强各类金融业态风险管控。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活动。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市公安局、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注:原则上责任单位中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4号)以及《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围绕五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2016〕37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降低企业营商成本,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围绕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找准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负担的关键因素和压减空间,对标先进城市,突出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负担、融资成本、用工成本、用能成本、用地成本、物流成本等重点,综合施策,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主要任务(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及专项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出台政府各部门权力运行监管细则。(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列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2.推行全口径中介服务清单。对政府部门各类行政权力运行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切断主管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关联,破除市场垄断,放开中介服务市场,规范服务收费。(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物价局〉)3.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改革。进一步推进“多规合一”联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平台建设,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信息办、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县区政府)4.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全面实施“三证合一”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5.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制定政务服务上网目录,建成运行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信息办、市政府各行政审批主管部门)(二)降低企业用工成本。6.落实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5%下调至1%。进一步减轻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妥善处理养老保险欠费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县区政府)7.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降低至12%,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12%以内的单位,自<st1:chsdatew:st="on"IsROCDate="False"IsLunarDate="False"Day="1"Month="5"Year="年5月1日起的两年时间内,可以申请阶段性适当降低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低于5%),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批准,除了可以适度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外,还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责任单位:市公积金中心、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县区政府)8.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劳动者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工资标准,适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9.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构建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监测。(责任单位:市人社局)10.实施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支持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11.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落实省相关政策,对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150万元,并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市、县每年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人才办)(三)降低企业税费负担。12.进一步落实国家降税减费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结构性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实施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深入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开展涉企收费专项督查,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13.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土地使用税扶持政策。将亩均年度税收贡献最低标准由2万元(含2万元)下调至1万元(含1万元),其他档次依次下调,扩大土地税扶持政策受益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县区政府)14.全面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厂区范围内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其他配套设施人防易地建设费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防办)15.对已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研发费用按150%加计扣除。对已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我市落户的,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四)降低企业财务成本。16.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大力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增加资本金,降低负债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降低财务费用。(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17.完善信贷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根据重大技改、产业升级、结构调整项目和目录,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重大技术装备、工业强基工程等的信贷支持,2016年实现新增贷款90亿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大力推广“税融通”,力争年度发放贷款不低于6.5亿元。争取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扩大过桥资金规模。2016年新增续贷过桥资金9600万元,全市续贷过桥资金规模达2.19亿元,年度资金周转率达到12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18.降低企业贷款担保费用。落实财政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补助)资金,补充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深入推进“4321”政银担合作试点,将500万元以下业务全部纳入试点,2016年承保余额36亿元,融资担保放大倍数5倍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19.开展企业应收账款资金占用压降行动,支持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利用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守信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市场交易和投融资等便利,对失信企业依法严格约束和限制。(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县区政府)20.积极推进产融合作。完善实体产业与银行金融机构对接机制,加快推动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推广大型制造设备、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积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引导民间资本加大投入。规范互助担保基金组建和管理,促进健康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服务收费。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协调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定价。(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县区政府)21.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产品创新,优化审贷程序,缩短审贷时间,减少收费环节。清理和规范金融机构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等环节收费;规范与贷款挂钩的评估、登记、审计、公证、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不得指定;清理取消质价不符和无实质性内容的收费项目。每半年组织开展银行业收费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县区政府)(五)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22.降低电力价格。落实降低电力价格政策。从<st1:chsdatew:st="on"IsROCDate="False"IsLunarDate="False"Day="1"Month="1"Year="年1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下调每千瓦时4.28分。推进输配电价改革。从<st1:chsdatew:st="on"IsROCDate="False"IsLunarDate="False"Day="15"Month="3"Year="年3月15日起,大工业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在原有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1.43厘。扩大直购电市场规模,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大工业用户,输配电价相应再下调。同时,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引入售电公司参与售电市场,逐步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有序开放全市工商业用户进入售电侧市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铜陵供电公司)23.落实国家用气优惠政策。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管道天然气定价机制,争取进一步降低省网短输费,对大用户实行阶梯气价优惠,优惠幅度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确保价格有所降低。(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24.推进企业节能降耗。推进工业绿色转型试点市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智慧能源管控平台、工业园区热能梯级利用等产业低碳化项目,继续推进用电大户诊断二期工程、合同能源管理等重点节能项目,鼓励企业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开发绿色低碳产品,建设绿色工厂。(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物价局〉)25.改善用地管理方式。合理调剂安排使用计划指标。完善用地使用制度,在招拍挂基础上,允许采取弹性出让年限、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分阶段出让、分期供应等供地形式,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用地费用。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盘活工业用地存量以间接增加工业用地供给,促进低效存量工业用地再利用,缓解工业用地供需矛盾。(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六)降低企业物流成本。26.支持物流行业创新发展。积极推广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鼓励物流信息平台类企业发展,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运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重大物流基地、城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完善全市物流综合服务网络,促进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港航局)27.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以托盘标准化及其循环共用为切入点,加强物流设施设备、信息平台和服务规范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物流运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信息办)28.加强地产品对接。通过促进地产品销售、强化产业链企业优势互补,帮助企业健全合理完整的成本管理体系,鼓励企业与国际、国内先进企业对标,提高运行效率,降低产品成本。(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公管局、市财政局)三、保障措施(一)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市降成本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市减负办(市经信委)负责做好联席会议召开前期准备和日常工作协调。各责任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领导和工作联络员,每月定期向市减负办报送降成本工作推进情况。(二)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对降低企业成本专项工作的宣传引导和政策措施解读,及时报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批评不良行为,在全市上下营造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三)强化督促检查。市减负办(市经信委)要及时掌握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汇总各责任单位降成本工作推进情况,定期上报市政府。市政府督查室要开展降成本工作落实专项督查。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企业、服务对象及时对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评议反馈。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加强绩效评估。健全常态化的降低企业成本督促落实工作机制,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减负办(市经信委)牵头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考核,严格问责,严肃查处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降低企业成本统计监测和效果评估机制,准确把握政策执行效果。建立政策措施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附件:全市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任务分工表附件全市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任务分工表分类序号主要内容责任单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及专项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出台政府各部门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市编办、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2推行全口径中介服务清单。对政府部门各类行政权力运行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切断主管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关联,破除市场垄断,放开中介服务市场,规范服务收费。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物价局)3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改革。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市城乡规划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信息办、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县区政府4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全面实施“三证合一”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5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制定政务服务上网目录,建成运行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信息办、市政府各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分类序号主要内容责任单位降低企业用工成本6落实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5%下调至1%。进一步减轻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妥善处理养老保险欠费历史遗留问题。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县区政府7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降低至12%,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12%以内的单位,自日起的两年时间内,可以申请阶段性适当降低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低于5%),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批准,除了可以适度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外,还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县区政府8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劳动者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工资标准,适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9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构建高效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企业用工情况监测。市人社局10实施企业职工培训补贴。支持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11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落实省相关政策,对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150万元,并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市、县每年可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人才办分类序号主要内容责任单位降低企业税费负担12进一步落实国家降税减费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结构性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实施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深入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开展涉企收费专项督查,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财政局13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土地使用税扶持政策。将亩均年度税收贡献最低标准由2万元(含2万元)下调至1万元(含1万元),其他档次依次下调,扩大土地税扶持政策受益面。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县区政府14全面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免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厂区范围内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其他配套设施人防易地建设费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防办15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研发费用按150%加计扣除。对已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我市落户的,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招商局16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大力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增加资本金,降低负债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降低财务费用。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降低企业财务成本17完善信贷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根据重大技改、产业升级、结构调整项目和目录,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重大技术装备、工业强基工程等的信贷支持,2016年实现新增贷款90亿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大力推广“税融通”,力争年度发放贷款不低于6.5亿元。争取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扩大过桥资金规模。2016年新增续贷过桥资金9600万元,全市续贷过桥资金规模达2.19亿元,年度资金周转率达到12次以上。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18降低企业贷款担保费用。落实财政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补助)资金,补充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深入推进“4321”政银担合作试点,将500万元以下业务全部纳入试点,2016年承保余额36亿元,融资担保放大倍数5倍以上。市政府金融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分类序号主要内容责任单位降低企业财务成本19开展企业应收账款资金占用压降行动,支持商业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利用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守信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市场交易和投融资等便利,对失信企业依法严格约束和限制。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县区政府20积极推进产融合作。完善实体产业与银行金融机构对接机制,加快推动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推广大型制造设备、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积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引导民间资本加大投入。规范互助担保基金组建和管理,促进健康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服务收费。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协调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县区政府21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产品创新,优化审贷程序,缩短审贷时间,减少收费环节。清理和规范金融机构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等环节收费;规范与贷款挂钩的评估、登记、审计、公证、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不得指定;清理取消质价不符和无实质性内容的收费项目。每半年组织开展银行业收费专项检查。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市中支、铜陵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县区政府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22降低电力价格。落实降低电力价格政策。从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下调每千瓦时4.28分。推进输配电价改革,从日起,大工业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在原有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1.43厘。扩大直购电市场规模,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大工业用户,输配电价相应再下调。同时,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引入售电公司参与售电市场,逐步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有序开放全市工商业用户进入售电侧市场。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铜陵供电公司23落实国家用气优惠政策,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管道天然气定价机制,争取进一步降低省网短输费,对大用户实行阶梯气价优惠,优惠幅度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确保价格有所降低。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分类序号主要内容责任单位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24推进企业节能降耗。推进工业绿色转型试点市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智慧能源管控平台、工业园区热能梯级利用等产业低碳化项目,继续推进用电大户诊断二期工程、合同能源管理等重点节能项目,鼓励企业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开发绿色低碳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物价局)25改善用地管理方式。合理调剂安排使用计划指标。完善用地使用制度,在招拍挂基础上,允许采取弹性出让年限、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分阶段出让、分期供应等供地形式,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用地费用。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盘活工业用地存量以间接增加工业用地供给,促进低效存量工业用地再利用,缓解工业用地供需矛盾。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降低企业物流成本26支持物流行业创新发展。积极推广多式联运、甩挂运输,鼓励物流信息平台类企业发展,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运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重大物流基地、城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完善全市物流综合服务网络,促进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港航局27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以托盘标准化及其循环共用为切入点,加强物流设施设备、信息平台和服务规范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物流运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信息办28加强地产品对接。通过促进地产品销售、强化产业链企业优势互补,帮助企业健全合理完整的成本管理体系,鼓励企业与国际、国内先进企业对标,提高运行效率,降低产品成本。市经信委、市公管局、市财政局关于补短板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补短板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3号)以及《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围绕五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2016〕37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增后劲,推进补短板,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短板领域,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上下衔接,坚持分类指导,定向精准施策,积极扩大有效投入、强化项目支撑,突出创新平台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基础设施支撑、民生保障提升等,进一步优化现有生产要素配置和组合,着力改善现有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增强当前内生动力,厚植长远发展优势,切实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平衡性,为建设“四个富有”城市提供坚实支撑。二、工作目标(一)创新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新增15家左右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40%;工信领域国家行业标准80个以上;五年累计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50%;创新驱动成为发展主引擎,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二)现代产业培育进一步壮大。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新体系。五年技术改造累计投入超10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3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35%,建设15个左右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现代农业特色彰显,建成高标准农田6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5,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达80%,力争新发展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5000万元规模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达3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100个。培育中国驰名商标8件、省著名商标120件、市知名商标200件,安徽名牌产品超过100个。(三)基础设施支撑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铁路营运总里程达220公里以上,电气化率超过57%;全市公路总里程达51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达到200公里,二级以上公路超过968公里;内河航道里程达到357公里,港口吞吐能力达1.94亿吨;江河干流达到流域防洪规划确定的防洪排涝标准,城市防洪基本达到国家规范设定标准;光纤宽带和4G网络城乡全覆盖;水利、供水、供电、供气、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支撑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四)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以上,力争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县区全覆盖,职业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率力争达到40%以上;实现全市四级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公共文化场馆达等级率均为100%;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5张,新增养老床位中,社会力量举办或公建民营的比例不低于70%;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超过98%;五年累计新增就业超12万人;落实“六个精准”要求,确保在全省率先实现脱贫目标。(五)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到2020年,主要水功能区(省、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95%,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90%;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大气、水、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力争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三、主要任务(一)围绕创新能力提升补短板。1.加快高端创新平台建设。以打造突破型、引领型、创新型平台为导向,依托中科院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合工大(铜陵)工程技术研究院等科研基地与铜陵有色、铜化集团等龙头企业,力争到2020年,累计完成50个科技重大专项的部署实施,在铜基新材料、绿色化工新材料、集成电路封装、环保监测设备等领域实现国家级研发平台建设零突破。集中力量推进国家级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狮子山高新区建设,积极打造产业创新示范核心区。围绕高端新材料、新能源、模具、阀门、汽车零部件等高新技术产品群,依托技术水平先进、科研条件好的重点企业,建设10—15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铜官区政府)2.推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创新型省份“1+6+2”以及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股权和分红激励等政策,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支持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攻关与产业化,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形成产业整体创新能力提升。大型骨干企业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达行业先进水平,争创两化融合创新示范区。到2020年,新增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达到15家以上,培育省级以上创新(试点)型企业3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3.推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的实施意见》,建设创新型人才高地。鼓励以“项目+人才”模式,引进核心团队,推动高新技术研发和技术产品产业化。到2020年,累计引进1000名高层次创新人才来铜开展科研攻关、项目合作和技术服务,引进50个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铜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才办、市人社局)4.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实施“创业铜都”行动计划,以众创联盟平台为依托,推进项目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3家,省级众创空间备案6家,招引创客团队50个,孵化项目超过100个。争创国家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委)5.加快全面改革创新实验。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为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系统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探索建立创新人才集聚、金融服务自主创新、高层次开放合作、军民深度融合、政府创新管理等新机制。到2020年,培育一批形态鲜明、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县区政府)(二)围绕新型工业发展补短板。1.扎实推进制造业升级。深化国家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建设,加快实施“千百十亿”工程,推动重点企业对标行业先进技改,到2020年,五年技术改造投入1000亿元以上。加大信息技术推广和应用,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服务化发展,建设一批“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和“智慧企业”,创建“两化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集聚配套发展。以争创安徽工业精品为抓手,推进消费品工业升级,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2.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新兴产业“三重一创”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程。重点加快省级铜基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到2020年完成产值1200亿元以上、税收15亿元以上,五年累计固定资产投资超200亿元。在精细化工、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领域,建设储备一批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五年滚动实施总投资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200个以上,完成投资500亿元以上。加快支撑体系建设,推动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开发区管委会)(三)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补短板。1.大力发展以现代物流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建设,以工业物流、电商物流、保税物流和冷链物流为重点,发展第四方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枢纽式物流服务,鼓励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规划建设铜陵东综合物流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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