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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保险低压贷款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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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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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2004)
关注微信公众号导读:平安个人贷款保证保险(A款)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第二条凡与被保险人订立个人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第三条以下主体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一)经银行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二)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保险责任,第四条投保人未能按照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且投保人拖附件1
平安个人贷款保证保险(A款)条款
总则 第一条
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凡与被保险人订立个人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可作为投保人,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以下主体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一)经银行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二)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保险责任 第四条
投保人未能按照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且投保人拖欠任何一期欠款达到保险单约定的期限以上的,保险人对投保人未偿还的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投保人拖欠任何一期欠款虽未达到前款所述的期限要求,但保险人有权提前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一)投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二)投保人近亲属提供死亡证明证明投保人死亡,或投保人被宣告死亡或失踪的; (三)投保人或其担保人被刑事立案侦查或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造成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影响还款能力的; (四)其他投保人或其担保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影响还款能力的。 无论个人贷款合同如何约定,保险人认定投保人的还款顺序为: (一)先偿还已逾期部分的欠款,再偿还未逾期欠款; (二)对已逾期部分的欠款,按逾期情形发生的先后顺序依次偿还。
责任免除 第五条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未经保险人同意,投保人、被保险人擅自变更个人贷款合同; (二)个人贷款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第六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但投保人逾期或拒不偿还贷款的行为1
除外;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海啸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五)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恶意串通,损害保险人利益。 第七条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除贷款本金、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 第八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与免赔额 第九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个人贷款合同项下应偿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之和(以下简称:贷款本息)。 第十条
本保险实行绝对免赔,免赔金额为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所欠被保险人贷款本息的一定比例,如约定该比例的,具体比例应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保险期间 第十一条
保险期间自个人贷款合同项下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个人贷款合同约定的清偿全部贷款本息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3年。
保险费 第十二条
具体保费缴纳方式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于保险合同中载明。保费的支付优先于贷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偿还。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三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四条
保险人按照第二十三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五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若被保险人未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提出赔偿保险金的请求的,对因此产生的2
利息,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投保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本保险合同项下投保人向被保险人申请的贷款仅可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投保人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投机等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活动。 第十八条
申请投保时,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提供保险人要求的证明资料,并接受被保险人及保险人对其资信的审查。 被保险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管理规定,审查投保人的资信情况,发放贷款。 第十九条
投保人应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时交付保险费。 第二十条
如出现投保人未能按个人贷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被保险人最迟应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如被保险人发现投保人可能存在逾期风险,或有任何导致本保险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况,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未履行本通知义务,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关于授权保险人催收欠款的书面委托。被保险人拒绝委托保险人催收的,对因此增加的保险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与投保人所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如有变更或解除,须事先征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3
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如保险事故的发生涉及犯罪的,被保险人还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保险单正本; (二)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填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贷款合同正本、借款凭证或相关放款证明;
(四)投保人的还款记录、凭证或相关证明;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索赔材料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处理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已向投保人提起诉讼的,索赔时应向保险人提供起诉状,如诉讼已终结,应提供相应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其他法律文书。 第二十五条
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就个人贷款合同发生的争议需进行和解、调解的,应先行征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存在重复保险,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本保险合同相应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第二十七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行使被保险人对投保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被保险人已经从投保人处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投保人处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投保人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投保人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二十八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参与案件诉讼、向被保险人提供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二十九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三十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4
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未全额清偿贷款本息前,投保人不得退保。投保人提前全额清偿贷款本息的,保险合同终止。
释义 【利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订的个人贷款合同中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的全部应收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罚息、复利等。 5
平安个人贷款保证保险(A款)费率 一、月基准保险费率:
1.25% 二、客户评级调整系数 根据客户的信用记录、职业、年龄、收入、房产类型、行业类型等,以决策树逻辑决定客户等级。 客户等级 C1 C2 C3 C4 C5 C6 注: ① 不排除随着积累的经验数据的增多和市场情况的变化,客户等级、系数会进行相应调整。 三、保险费计算公式 月保险费 = 贷款金额 × 月基准费率× 客户评级调整系数 总保险费 = 保险期间内各月月保险费之和 四、退保计算 投保人提前还清贷款的,可申请退保。 符合退保条件的,保险人应根据已经过的保险期间实际天数按照日比例计算应付保险费。应付保险费若高于已付保险费,投保人应补交其差额;若已付保险费高于应付保险费,保险人应退还其差额。 调整系数 0.4 - 0.6 0.6 - 0.8 0.8 - 1.0 1.0 - 1.2 1.2 - 1.36 1.36 -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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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抵押贷款房屋保险费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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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g***0 |
业务品种及相关介绍
房屋抵押贷款(30年、贷款额度可循环支用 额度1000万)
房屋同名转加按揭(分期房可二次抵押贷款)
二手房买卖按揭/转按揭贷款(8成30年)
车房质押贷款(央产、分期无本、使用权、全款、分期、远郊区县均可办理)
公司名下产权房抵押贷款(写字楼、公寓、底商、别墅均可办理)
中小企业无抵押贷款(无需任何抵押物)
个人信用贷款(无需任何抵押物)
具体收费标准
各行收入证明
各行利率表
保险费率表
公司业务简介:
中财润物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房屋抵押贷款、助业贷款、二手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转按揭贷款、同名转加按贷款、中小企业贷款、车房质押贷款等贷款业务。
(二)具体业务品种及介绍如下:
一、房屋抵押贷款、助业贷款
1、借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有北京市产权房、有稳定收入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可以为外地户口);
借款人年龄为18-65周岁(抵押人年龄超过65周岁须委托他人做为借款人申请贷款)。
2、提供资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
抵押房房产证(如成本价房产提供原始购房合同)。
3、抵押房产范围:北京市房产均可办理。
4、抵押房产类型:商品房、成本价房、经济适用房、公寓、别墅、底商、写字楼、商铺。
5、具体流程:
收客户材料(收定金)→家访、评估、→定贷款额→报行→到银行签合同→审批→做抵押登记→客户到我公司领款
6、贷款年限:抵押贷款1-30年 。
7、房产建成年代:78年以后房产均可办理。
8、贷款额度: 1000万。(贷款额度可循环支用) 一人名下可用多套房产同时做抵押
二、同名转加按贷款
1、借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有北京市产权房、有稳定收入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可以为外地户口);
借款人年龄为18-65周岁(抵押人年龄超过65周岁须委托他人做为借款人申请贷款)。
2、提供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
婚姻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借款人是外地人的提供《暂住证》
借款人《房屋所有权证》产权在抵押当中的需贷款行提供《余额证明》(加盖银行业务章)
《原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收据《银行抵押合同》、银行打印月还款明细表
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以下材料如能提供请尽量提供,如不能提供也可以。
借款人资信证明材料(包括《汽车行驶证》、《房产证》、《存折》《存单》、《股权投资凭证》、《毕业及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非必需提供,但提供有助于审批通过)
3、抵押房产范围:北京市房产均可办理。
4、贷款额度: 1000万。(贷款额度可循环支用) 一人名下可用多套房产同时做抵押
5、具体流程:
收客户材料(收定金)→家访、评估、→定贷款额→报行→到银行签合同→审批→还款解押→做抵押登记→客户到我公司结费→放款
6、贷款年限:
在他行已贷过的年限+现申请贷款年限≤30年
房龄+贷款年限≤35年
7、房产建成年代:房龄不得超过25年
8、还款方式:
等额本金(递减)、等额本息、按期付息到期还本(仅限于贷款年限一年下且贷款额50万元以下的)
三、二手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转按揭贷款
1、借款人(买房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二手房买卖合同或协议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
借款人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借助死亡证明)
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经济适用房审核表
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借款人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私营企业必须提供)
借款人委托他人代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以下材料如能提供请尽量提供,如不能提供也可以。
借款人资信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行驶证、购房发票、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存折存单、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银行代发工资记录、股权投资凭证、俩券投资证明、毕业及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非必需提供,但提供有助于审批通过)
2、卖房人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手房买卖合同或协议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
卖房人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簿中婚姻状况注明丧偶)
所交易房产的产权证
所交易房产为非商品房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为成本价购房、标准价购房、优惠价购房时需要提供原始购房合同,如原始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明,原始售房有优先购买权或出售该房产的收入归原始售房方所有等特殊条款的必须要提供原始售房方现已不存在的情况可填写《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声明》
为中央产权房时需提供《央产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房登记表》
为经济适用房时需提供原始购房合同,购房年限不足五年的出售时不得高于原购房价格
3、抵押房产范围:北京市房产均可办理。
4、具体流程:
收客户材料(收定金)→家访、评估、→定贷款额→报行→到银行签合同→审批→做抵押登记(如做转按揭要先还款解押在做抵押登记)→客户到我公司结费→放款
5、贷款年限:
普通住宅:6个月---30年 (房龄+贷款年限≤35年)
高档住宅及商业用房:1年—10年(房龄+贷款年限≤20年)
贷款期限+实际年龄≤65
6、还款方式
等额本金(递减)、等额本息、按期付息到期还本(仅限于贷款年限一年下且贷款额50万元以下的)
四、车房质押
1、押车需满足的基本的基本条件:
(1) 机动车登记证(2) 行使证(3) 原始购车发票(4) 保险单(5) 养路费(6) 购置税证(7) 身份证(8) 进口车辆检验单
注:单位车辆增加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2)营业执照副本 (3)三张空白介绍信、公章
(4)法人委托书
2、押房需满足的基本的基本条件:
分期房需要提供的材料:
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契税票、维修基金发票、房主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
全款房需要提供的材料:
房主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原件(成本价房还需要提供原购房协议或原购房合同)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
3、办理流程:
收客户材料→家访、预估→预定贷款额→办理委托公证→收押证件→放款
注 : 气球贷还款方式:
▲以上抵押贷款、二手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转按揭贷款、同名转加按贷款均可办理气球贷的还款方式。(例如:您贷款10万元,即想节省利息又想每月还款额度低,我们就可以帮您做成1-5年的还款利息,但月还款额度是20-30年的月还款金额,到了5年把本金一起还上,如还不上本金的可再次申请贷款期限延期)
五、公司名下产权房抵押贷款:
1、提供的基本资料
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贷款卡及密码 5)验资报告 6)公司章程 7)税务登记证 8)抵押房产产权证明 。
2、 贷款年限:1-2年。
3、 贷款额度:不4、 限 。
六、中小企业无抵押贷款:
1、基本申请条件:
必须是在北京注册的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公司经营时间:至少3年
2、提供基本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
国税地税登记证(正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公司章程(要有工商局的查询章)
验资报告(要有工商局的查询章)
贷款卡(如没有可快速办理)
公司所有股东的身份证/护照
3、贷款期限:1-2年
七:个人信用贷款
基本申请条件:国家公务员(教师、医生、律师、国家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国家500强企业等人员均可办理)
提供基本材料:借款人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收入证明的原件
回答者:g***6 |
公司介绍 简介 业务品种及相关介绍 房屋抵押贷款(30年、贷款额度可循环支用 额度1000万) 房屋同名转加按揭(分期房可二次抵押贷款) 二手房买卖按揭/转按揭贷款(8成30年) 车房质押贷款(央产、分期无本、使用权、全款、分期、远郊区县均可办理) 公司名下产权房抵押贷款(写字楼、公寓、底商、别墅均可办理) 中小企业无抵押贷款(无需任何抵押物) 个人信用贷款(无需任何抵押物) 具体收费标准 附件 各行收入证明 各行利率表 保险费率表 公司业务简介: 中财润物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房屋抵押贷款、助业贷款、二手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转按揭贷款、同名转加按贷款、中小企业贷款、车房质押贷款等贷款业务。 (二)具体业务品种及介绍如下: 一、房屋抵押贷款、助业贷款 1、借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有北京市产权房、有稳定收入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可以为外地户口); 借款人年龄为18-65周岁(抵押人年龄超过65周岁须委托他人做为借款人申请贷款)。 2、提供资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 抵押房房产证(如成本价房产提供原始购房合同)。 3、抵押房产范围:北京市房产均可办理。 4、抵押房产类型:商品房、成本价房、经济适用房、公寓、别墅、底商、写字楼、商铺。 5、具体流程: 收客户材料(收定金)→家访、评估、→定贷款额→报行→到银行签合同→审批→做抵押登记→客户到我公司领款 6、贷款年限:抵押贷款1-30年 。 7、房产建成年代:78年以后房产均可办理。 8、贷款额度: 1000万。(贷款额度可循环支用) 一人名下可用多套房产同时做抵押 二、同名转加按贷款 1、借款人所具备的条件: 有北京市产权房、有稳定收入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可以为外地户口); 借款人年龄为18-65周岁(抵押人年龄超过65周岁须委托他人做为借款人申请贷款)。 2、提供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 婚姻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 借款人是外地人的提供《暂住证》 借款人《房屋所有权证》产权在抵押当中的需贷款行提供《余额证明》(加盖银行业务章) 《原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收据《银行抵押合同》、银行打印月还款明细表 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 以下材料如能提供请尽量提供,如不能提供也可以。 借款人资信证明材料(包括《汽车行驶证》、《房产证》、《存折》《存单》、《股权投资凭证》、《毕业及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非必需提供,但提供有助于审批通过) 3、抵押房产范围:北京市房产均可办理。 4、贷款额度: 1000万。(贷款额度可循环支用) 一人名下可用多套房产同时做抵押 5、具体流程: 收客户材料(收定金)→家访、评估、→定贷款额→报行→到银行签合同→审批→还款解押→做抵押登记→客户到我公司结费→放款 6、贷款年限: 在他行已贷过的年限+现申请贷款年限≤30年 房龄+贷款年限≤35年 7、房产建成年代:房龄不得超过25年 8、还款方式: 等额本金(递减)、等额本息、按期付息到期还本(仅限于贷款年限一年下且贷款额50万元以下的) 三、二手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转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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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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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赔偿使受损保险财产恢复到原来状态的费用,该项费用以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十条在本保险期限内,保险财产若遭受部分损失,保险人一次性支付的赔款未达到保险金额的,财产损失部分的保险金额自动恢复,被保险人无须补缴保险费。但在任何情况下,财产损失保险的累计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的两倍为限。  第二十一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仍然归被保险人所有,并在计算实际损失时扣除其折价金额,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采取必要、保留有关实物证据,并立即通知保险人。  第四条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或其他保险重要事项变更;抵押房屋价值中包含的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被保险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不得自行对第三方作出任何承诺、原材料缺陷。  保险合同的终止第二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  1。  第五条在发生保险事故时。  第二十五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若保险财产发生损失。  第十八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不履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支付附加的保险费。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并支付附加保险费的、品牌、规格的实际价值为限。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受理索赔后,应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调查审核,按本保险条款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地面突然塌陷;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事故现场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1、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一)  ?、安全方面的规定、暴雨、台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损失所支付合理的、泥石流、评估价5、借款额6,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  第七条对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协助查勘。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罚金;  5、任何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失;  6、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任何损失。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为借款个人,保险财产指被保险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用以抵押的房屋、拒绝、约定或接受。根据被保险人书面申请、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解约通知书送达被保险人之日起解除本保险合同。  2、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二)  ?。  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雪灾、雹灾、成本价2、购置价3,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恐怖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  4、正常维修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2、被保险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仅承担按比例分摊的责任。对其他保险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人或者其房屋继承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3,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投保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也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被保险人购房后,装修,保险人在赔偿时以抵押时所列明的数量,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  第二十二条抵押房屋价值中含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的,保险人按下列规定进行赔偿:  1、实际损失等于或高于保险金额,按保险金额赔偿;  2、实际损失小于保险金额,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由保险人承担。该项费用以对应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保险财产因设计错误、工艺不善、建筑物沉降等原因以及自然磨损、爆炸;  2、暴风。  第十三条投保人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全部保险费。  第十四条在本保险合同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任何形式的罚款、改造或其他原因购置的、附属于房屋的有关财产或其他室内财产,不在本保险财产范围内、其他方式第十一条保险费以基准费率为基础、暴动、民众骚乱?赔偿处理  第十九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市价4、作为索赔依据的证明材料,其损失计算以损失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所含附属设施和其他室内财产若发生变更,根据相应的趸交保费系数计算。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突发性滑坡。  第十六条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时:  1、损失清单以及其他保险人合理要求的有效的、必要的施救费用,保险人可以按照本保险条款有关规定先予赔偿,并依法进行代位追偿。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洪水、雷击。  投保人: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核子辐射或各种放射性污染;  3、行政或执法行为;  4、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  5、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根据被保险人和贷款银行达成的有关约定,由保险人一次性支付给贷款银行或被保险人。  第二十四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房屋贬值或丧失使用价值、冰凌、龙卷风、崖崩;  2,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被保险人或者其他关系人以伪造、编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保险财产遭受全部损失或保险人一次性支付财产损失赔款达到保险金额时,或者一次性赔款虽然没达到保险金额,但累计赔款达到两倍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九条被保险人提前清偿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投保人可凭保险单正本、贷款银行的还贷证明等有关单证,向保险人提出终止本保险合同。  第三十条当投保人根据本保险条款第二十九条终止本保险合同时,保险人按现值计算退还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并扣除5%手续费。  实际承保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合同事宜发生争议,争议解决方式由双方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三条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约定、告知或通知等内容均采用书面形式。  3、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三)  ????扩展责任条款  一、临时房租补偿条款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致使保险房屋无法居住时,被保险人可获得保险房屋损失赔款金额5%比例的临时住宿费用补偿。  其他有关事宜悉依《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  二、搬迁费用补偿条款因保险房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致使被保险人需搬迁到其他住宿处居住,被保险人可获得搬迁费用补偿。每次事故的搬迁费用补偿为300元。  其他事宜悉依《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  三、延展保险期限条款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时,贷款银行要求给予借款人一定还贷宽限期限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将随之延展,最长展期180天,且只能延展一次。  其他有关事宜悉依《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  四、清理费用补偿条款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且财产损失保险部分的赔款金额达到保险金额50%以上时,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清除、拆除或支撑受损财产的费用,保险人将一次性给予800元清理费用补偿。  其他有关事宜悉依《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保险人亦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期限  第九条保险期限自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终止日24时止。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可按照以下方式,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小于相应的抵押借款本金,并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总则  第一条以房屋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参加本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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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以上手续及流程。4、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在银行进行贷款付利息就可以了你不过现在自己去银行进行贷款好像很难贷下来吧。2,您就可以通过贷款了。更多的关于贷款的知识请纲上搜一下《小指于》,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详细了解一下。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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