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孙子继承爷爷的房产真的轻松了吗

45被浏览8055分享邀请回答115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0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独生子女或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是真的!很多深圳老人正排队办这事作者:陈紫嫣 郭锐川 叶淑萍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周娟今日,深圳首个遗嘱库正式“开库”运营,独生子女家庭财产如何继承受关注。南都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近几年,遗产纠纷案件越来越多,而生前没有立遗嘱就是这些遗产继承纷争的重点。为了避免留下“家庭战争”的导火索,提前办这事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你以为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吗?在法律面前,真相却是未必。今日,深圳首个遗嘱库正式“开库”运营,独生子女家庭财产如何继承受关注。南都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近几年,遗产纠纷案件越来越多,而生前没有立遗嘱就是这些遗产继承纷争的重点。而因为不少家庭私定遗嘱最后出现法律的有效性争议,有超过60%的遗嘱被法院宣告无效。▲今日,市民袁先生在深圳遗嘱库咨询订立遗嘱。预约立遗嘱的人太多已排队到9月份3月25日,深圳首个遗嘱库项目正式启动,至今已接到咨询电话600人次,办理预约登记370余个。今日上午,深圳超百名律师出席深圳遗嘱库公益律师授牌和宣誓仪式,这标志着深圳遗嘱库正式开业运营。南都记者获悉,深圳遗嘱库启动以来,通过电话、微信、现场等方式进行咨询和预约的中老年人及家庭非常多。截至到目前已经办理预约登记370余个,接待现场遗嘱咨询人数达200余人次,其中80%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因为预约的人太多,办理登记现在只能排队到9月份才能办理。“目前只接受咨询和预约服务”。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登记共660元目前,深圳遗嘱库方面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提供遗嘱咨询、遗嘱登记、遗嘱保管服务,不过遗嘱库办理遗嘱登记的需要先进行精神评估,市民可以选择现场办理或到指定的医院办理,现场办理需要收取480元的精神评估费用。另外,加上遗嘱证成本费用180元,所以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登记需缴纳的费用共计660元。立遗嘱有必要吗?这些问题你有必要知道!1独生子女真的不能全额继承房产吗不久前,一篇《父母去世,房子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的文章在网络上热传: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房管局要求小丽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跑到公证处后,工作人员则要求她把她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小丽顿时傻了眼,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如果我爸妈走了,这钱和房产肯定是给我的呀,能有什么疑问?”家住深圳南山的小周是家中的独子,目前与父母和爷爷生活在一起,对于遗产,小周坦言自己没什么概念,首先是父母还年轻,而且正因为没有兄弟姐妹,在他看来,父母的财产完全不需要提前做好分配,“因为只有我,所以财产也只能留给我”。和小周的想法一致,家住福田的赵女士和先生也只有一个女儿,夫妻双方的父母都还在世,她表示自己从未考虑过遗产分配的问题,“中国人的传统就是一代传一代,我们家的钱不给女儿还能给谁呢?”难道独身子女家庭的遗产继承人是否真的毫无争议?深圳遗嘱库公益律师团团长黄思周律师表示,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打个比方,张三有一套房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张三早逝,而他的父母健在,那么属于张三的一半房产就由张三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均分,有几个人就均分几份。但假设张三的父母在张三去世后也去世了,那就产生了代位继承,“张三房产已被父母继承的份额就由张三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同样,如果张三的妻子先于张三早逝,其岳父母健在,那属于张三妻子的一半房产,也会被岳父母参与均分。在岳父母去世后,他们继承张三妻子份额的房产也会被张三妻子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也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而法律规定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深圳遗嘱库公益律师团团长黄思周指出,如果事先立下遗嘱,就能够改变法定继。事先订立遗嘱,财产所有人可以决定谁应该得到更多的照顾,否则就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平均进行分配。2提前立下遗嘱就能确保子女全额继承房产?“如果疼自己的子女,生前立遗嘱是必须的,而且也是最保险的”。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培华表示,若想自己的财产在百年以后顺利被子女继承,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立下遗嘱。“现在老年人的兄弟姐妹多,一旦发生代位继承,而且兄弟姐妹见钱眼开的话,自己想留给子女的财产份额分分钟会被瓜分掉一些”。何律师认为,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发现子女不孝随时可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深圳市遗嘱库的发起人、律师闵齐双提醒,因为大多数市民对于立遗嘱的感念并不清晰,私定遗嘱的法律有效性争议不断。大多数民众无法设立一份有效的遗嘱。“比如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在立遗嘱时需要邀请一定的人员在场进行见证,但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不少市民就是因为疏忽这些类似问题,最终导致遗嘱无效。”3普通人、没财产,就不用立遗嘱?普通人的生活是否真的与遗嘱沾不上边呢?“没什么财产,儿子前年买房时赞助了大部分存款。老家有一套房子,然后就是一个月3000元的退休金。现在跟着儿子生活。闭眼后也没多少东西留给儿孙,从未想过要立遗嘱。”住在万科城的戴大爷告诉记者,他认为,会因遗嘱发生纠纷的,大部分是子女多的富人,普通人没有立遗嘱的必要。黄思周律师表示,订立遗嘱与财产的多少没有关系,而与财产的分配有关。即便是很少的财产,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决定谁继承得多一些,谁继承得少一些,这样可以减少事后的纷争。4没遗嘱又想获全额房产怎么办?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福传说,大多为人父母从未想继承儿女财产,但不幸事情发生,老人法定继承应得子女房产份额,如果不放弃又不办遗嘱,会在老人死后又发生法定继承,原分享的房产重新分配,不可能再全部还给已故子女的子女。这绝对不是大多数老人的意愿,但又必须屈从法律。“所以一定要注意及时处置继承子女的房产和其他财产。胡福传认为,按传统和亲情,其他亲友一般不会去争。但继承发生后,还得一个个去找有继承爷爷奶奶房产的所有人,让他们放弃继承,住得太远或在国外可以让他们到当地公证处或领事馆办弃产公证,特别注明房产归谁,并将公证书邮寄回来,集中后再到公证处办继承公证。实在找不到法定继承人,房产证里还需保留他们份额,如果想报失踪或死亡更麻烦。“这都是生前未办遗嘱惹的祸,必走的程序,省不了。”立遗嘱不吉利?起纠纷才麻烦!文/南都记者 陈紫嫣 郭锐川 叶淑萍 曾海城 韩志强 肖云龙 陈荣梅 徐龙晨 邱永芬社会化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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