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上海医保卡办理的医保在无锡社区医院能不能签约

【热点】1154家!无锡医保卡终于可以异地就医了!附新政策指南
医保异地就医结算一直是备受热议的话题
7月17日,江苏省人社厅专题发布
《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指南》
对医保异地就医做了详细说明
小苏苏了解到
目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很快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
这四类人员的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江苏省内所有市、县、区都与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
实现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共计1154家
无锡市人民医院、无锡市中医院、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等165家医院也在列
(包括江阴、宜兴)
就是说,只要你是江苏省内的医保,办理完相关手续,就可以去无锡定点的医院刷医保看病啦。如果你是无锡医保想去省内其他医院刷医保看病,也能实现。
此外,江苏省的13个市都已完成了与国家异地就医系统对接,并开通了140家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只要您居住或就医的省和城市与国家异地就医系统联网,就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江苏省参保人前往省外就医,还是省外参保人来江苏省就医,都需要提前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相关手续。赶紧来看下吧。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什么情况
下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或长驻异地工作、学习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员;
(三)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上述(一)和(二)情形者,简称“长期驻外人员”。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
医疗费用如何结算或报销?
除急诊以外,参保人员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才能直接结算或报销。
异地就医费用有以下两种结算方式:
1、刷卡直接结算:参保人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2、先垫付后报销:参保人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凭疾病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长期驻外人员:
第一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可在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下载),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第二步,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
第三步,选择②先垫付后报销的人员要选定就医地2-3家定点医院;
第四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2、因病转外就医人员:
第一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和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第二步,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
第三步,选择1家就诊医院;
第四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在异地突发疾病(急诊)时
医疗费用怎么结算?
1、参保人员临时外出时,在异地突发疾病就医的,由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2、办理过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因突发疾病在非备案地或备案地未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就医有什么规定?
1、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必须在备案地联网医疗机构或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可以刷卡直接结算或报销;
2、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其社会保障卡只能在备案地使用,而在参保地不能同时使用。
3、目前,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刷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只有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刷卡直接结算。零售药店暂不能结算。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享受什么待遇?
1、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2、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参保人需变更有关信息时,怎么办?
1、长期驻外人员要变更居住地或返回居住地居住的,应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取消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2、因病转外就医人员要变更医疗机构的,应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变更并备案新的医疗机构。
我省省内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
地区和医疗机构有哪些?
目前,江苏省内所有市、县、区都与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实现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共计1154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23家,二级医疗机构有268家,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763家。
具体名录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官网进行查询。
官网地址:www.
我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展如何?
目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很快,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这四类人员的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江苏省的13个市都已完成了与国家异地就医系统对接,并开通了140家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只要您居住或就医的省和城市与国家异地就医系统联网,就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无论是我省参保人前往省外就医,还是省外参保人来我省就医,都需要提前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相关手续。
江苏省省市异地就医业务经办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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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医保卡怎么转到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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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我市: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2)户籍在无锡市区,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确定我市为待遇享受地的人员。
如您在无锡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正常缴费后,凭以下材料(1)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养老转移用)、《参保凭证》(医疗转移用),(2)本人居民身份证,(3)本人户口簿,(4)如委托单位办理请携带单位公章。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转入申请,符合条件的会受理并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按规定转出转移基金。社保中心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转移基金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将办理情况告知社保关系转移申请人。
如不符合上述转入条件的,也可以在无锡参加社保,社保中心将为其建立临时账户,等达到退休年龄时,将其社保关系转到待遇领取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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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日,除西藏外,全国各省份均整体或部分接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开通 160个地区和1008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江苏105家医院名单
无锡竟是这三家
无锡市人民医院
江阴市人民医院
宜兴市人民医院
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流程
对于像小编一样的外地人,
这简直就是一股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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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无锡医保报销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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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保几乎人人都有,大家也都知道医保卡不仅可以用在定点药店买药,还能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可具体到怎么使用、细节凭证等问题时,却没几个能回答上来。同时,针对不同的人群(职工(退休职工)、普通居民(包括学生、儿童)),各种情形的报销比例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这里具体分不同人群给大家进行介绍。
   一、无锡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
  ◆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使用。
  ◆门诊统筹:患者可在自己认可的社区医院签订服务协议后就诊,在个人账户用完后方可使用。每年可享受的实际最高额度为:在职人员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制度内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30%和15%。由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如需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应根据病情需要由签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出,办理转诊手续后在转入医疗机构划卡就医。
  ◆门诊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等12种慢性病:应先到市级医院鉴定,选择一家自己认为方便的医疗机构(不能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自己的门慢约定医疗机构,到社保中心设在各区的办事处登记并约定后,70岁以下人员,个人自付满8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70岁以上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满600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二)普通住院
  1、住院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
  ◆三级医院:在三级医疗机构出院结算,医疗费用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4%,个人自付比例为16%;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比例为12%(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为上述标准的50%,下同);
  ◆二级以下医院:在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出院结算,在职职工医疗费用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比例为12%;医疗费用在1万元至4万元(含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比例为10%(退休自付减半);
  ◆社区医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院结算,医疗费用在4万元(含4万元)以下,统筹基金支付92%,个人自付比例为8%(退休自付减半);
  2、大额费用:4万元以上医疗费用基金支付和个人自付比例统一为92%和8%。
  3、住院起始费:首次住院应支付住院起始费(门槛费)三级医院在职950元,退休750元;二级医院在职750元,退休600,一级医院统一为4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为300元,年内第二次住院为上述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为上述标准的25%。
  (三)门诊特殊病
  医疗费用免起始费,享受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待遇。
  (四)办事机构
  由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承办,办事窗口设在各区办事处。
  (五)异地就医备案
  如您长期生活或被公司派驻在异地工超过半年以上的,需要在异地就医的,可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加盖单位、及社保中心各办事处的章)、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领取《异地就医证》,可在异地选择三家医院作为定点医院。
  异地就医报销所需的资料:如您在异地发生住院费用并已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请在出院后尽快准备以上资料到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报销:
  ◆个人二代身份证、社保保障卡;
  ◆门诊病历、出院小结、有效票据及费用明细;
  ◆异地就医证;
  ◆个人银行卡。
  (六)大市一卡通
  已经领取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无锡市(含江阴和宜兴)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大市一卡通&登记申请。登记成功的参保人,可以在保持参保地就医待遇的基础上,再选择一地作为就医地。可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划卡就医。
  二、无锡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普通门诊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为50%,限额800元(含医保范围内个人分担部分);
  ◆在市内和市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为45%,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上述比例的50%执行;
  (二)普通住院和门特
  ◆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住院医疗费用起始费为200元,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转入市区其他医疗机构的,住院起始费学生儿童为300元,其他居民为600元,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5%,个人自付25%,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65%,个人自付35%,转出市区的,基金支付55%,个人自付45%,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的,基金按上述标准的50%支付。
  ◆最高限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0万元。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5年及以上的,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在此基础上增加5万元;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以上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医疗费用为90%,其费用与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年最高限额。
  (三)无锡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报销流程:
  1、首先参保病人持本人《居民医疗保险病历》和《社会保障卡》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就医(不满3周岁的少儿,可直接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指定的具有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就医);
  2、现有医疗技术不能提供服务的,由本人或家属持上列证卡到个人约定服务中心办理转诊手续(有效期三天),转至市区具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居民在本市或外地(境内)如遇急症,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医;
  4、急症(需符合《江苏省急危重病诊断标准》)及未划卡医疗费用,到参保人约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
  三、 医疗保险不保障的内容:
  参保人在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除急诊外,未经批准和办理相关手续在个人约定定点服务中心之外就医发生的费用;
  (2)参保居民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费用;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诊疗服务项目和设施范围标准外的费用;
  (4)整形、美容手术;
  (5)生育费用;
  (6)出国、出境期间;
  (7)因犯罪、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杀、自伤自残发生的医疗费用;
  (8)蓄意违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
  (9)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0)其他不符合社会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四、异地就医
  (一)江苏省内其他地区异地就医结算异地人在无锡就医:
  1、异地参保人先到参保地提出申请,填写《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成功登记;
  2、凭盖章确认的《申请表》和身份证,到无锡办理当地的社会保障卡,即可到无锡指定医院划卡结算。
  (二)无锡参保人到江苏省其他地区异地就医:
  1、参保人员长期(6个月以上)居住外地可办理异地医疗手续;
  2、填写《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在就医地选定3家不同等级的公办医疗机构,作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3、如需选择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应同等条件下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定点首诊医疗机构;
  4、到无锡社保中心各办事处办理登记手续;
  5、登记成功后,到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6、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截止至次年6月底结清,逾期不予报销。
   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一)享受对象:
  我市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二)保障范围:
  大病医保不分病种,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都可纳入报销。
  (三)大病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情况有哪些?
  未纳入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结算体系的,都不属于大病医保范围,包括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医疗费用。
  (四)报销比例及标准:
  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具体如下:
  ◆个人负担在2.1万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的,按50%予以补助;
  ◆个人负担在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的,按60%予以补助;
  ◆个人负担在10万元以上部分的,按80%予以补助;
  ◆2016度大病医保起付线为2.1万元,补助金额不设封顶线。
  ◆此外,锡城往后每两年将由人社、财政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出台新的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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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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