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个人房屋出租税收建设还需要税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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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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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我的范er
首套置业90平米以内1%,90--144平米1.5%,144以上3%,二套置业都是3%.
契税 90㎡一下%以上3%
契税一律交纳3%首次购房小于90平米的普通住宅契税交纳1%首次购房大于90且小于140平米的普通住宅契税交纳1.5%二次交纳3%
如果是首次购买住房的买方,90平方以下,契税税率1%;90至144平方,契税税率1.5%;144平方以上,3%。如果不是首次购买,那么就是3%。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屋成交价格(或者是税务部门核定的价格)。以成交价格是100万计算,那么,面积90平方以下契税是100*1%=1万元;面积90至144平方契税是100*1.5%=1.5万元;面积144平方以上或不是首次购买契税是100*3%=3万元。
wdwshao123
楼上的回答,都有不妥之处。 契税税率在3%至5%之间,各地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具体适用税率。你要到当地税务局咨询。你可以参看以下法规文件《国务院令第224号》:“......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至于90平方米以下、或者首次购房的优惠问题,都是有限制的。并不是‘90平方米以下的就只征收一个点’。具体可以参看以下法规文件:《财税〔2010〕94号》:“......
(一)对个人购买,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国务院令第224号》:“......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契税是90平一下的1%,90平以上的1.5%,如果是第二次购房就是3%,你如果是首套房是 .5%=9450元的契税,如果是二套房 %=18900元,和你贷款的没有关系
这个得具体的算下了啊 不一样的
普通住宅小于九十是1%大于大于九十1.5%非普通住宅2%
90平方以下1%首套,90-144方1.5%首套,144以上3%.二次置业90以下1.5%,90以上都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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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Ctrl+Enter发送本地税发[号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本地税发[号
各自治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地方税(费......
本溪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
本地税发[号&&&&&&&&&&&&&&&&&&&&&&&&&&&&&&&&&&&&&&&&&&&&&&&&&&&&&&&&
各自治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建筑物项目管理
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由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实行建筑物项目管理。
二、依托项目投资信息(跟踪)平台进行管理
项目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各主管税务机关要对项目的立项、开工、投资、建设、承建、竣工、税收等情况进行全过程巡查监控和跟踪管理。依托全市项目投资信息(跟踪)平台,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掌握项目变化进展和结算等情况,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三、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确定问题
全部建筑施工企业(含个人独资、私营独资和个人合伙、私营合伙企业)填写《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或《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辽宁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暂行)》(辽国税发〔2009〕42号)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对征收方式进行鉴定。
经主管税务机关鉴定符合查帐征收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含个人独资、私营独资和个人合伙、私营合伙企业),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或《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在项目所在地开具发票时不预缴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四、直属分局管辖范围内本钢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
直属分局管辖的本钢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直属分局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五、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危价房的确认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按照市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文件进行确认。
六、有临时雇工情形的建筑施工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征管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有临时雇工情形且施工用人单位不能如实提供工资情况的,即实行查账征收之外的纳税人,由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实行定率征收。
七、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日起执行。新地税发[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单位销售集资建设住房和统建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单位销售集资建设住房和统建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新地税发[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单位销售集资建设住房和统建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新地税发[号& & & & & &
税屋提示&&依据,本法规自日起全文废止。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
&&& 经区局研究,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单位集资建设住房和统建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
&&& 一、关于销售集资建设住房和统建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文件规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集资建设和统一建设住房向本单位职工销售取得的收入,应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 二、关于销售集资建设住房和统建住房免征营业税问题
&&&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资建房管理的通知》(新政发[2008]33号)规定,对单位集资建设住房和统建住房销售对象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关于房改房的政策规定,免征营业税。
&&& (一)集资建设住房(统建住房)销售对象为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参加房改优惠购房但住房面积未达标人员或以政策性租金租住公房的职工,其在参加集资建房(统建住房)时已退出原购住房或租住公房的职工家庭。
&&& (二)集资建设住房(统建住房)价格按照建造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
&&&& 三、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区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单位销售集资建设住房或统建住房营业税政策解答
  近期,社会各界对单位销售集资建设住房或统建住房涉及营业税问题普遍关注,为确保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现就此政策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单位销售集资建设住房或统建住房征收营业税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营业税条例缴纳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三)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纳税人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
  (四)《》()中规定,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二、谁是集资建设住房或统建住房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纳税人?集资建设住房或统建住房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下属单位土地,按基建程序办理集资建设住房或统建住房立项并组织实施的,在出售前,其所有权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因此,集资建设住房或统建住房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纳税人是有偿转让集资建设住房或统建住房所有权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向集资建设住房或统建住房销售对象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三、集资建设住房或统建住房与个人自建住房有何区别?集资建设住房或统建住房的建设单位须拥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立项须由该建设单位负责办理;个人自建住房是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且由个人组织建造。
  四、对单位销售集资建设住房或统建住房免征营业税的范围如何确认?单位将集资建设住房或统建住房销售给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取得的收入,可免征营业税。
&&& (一)集资建设住房(统建住房)销售对象为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参加房改优惠购房但住房面积未达标人员或以政策性租金租住公房的职工,其在参加集资建房(统建住房)时已退出原购住房或租住公房的职工家庭。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资建房管理的通知》(新政发[2008]33号)规定,各单位集资建房先由当地房改部门进行人员资格认定并预先办理有关退房手续,建设单位再按基建程序办理集资建房立项并组织实施。
&&&&&& 因此,集资建设住房(统建住房)销售对象,即: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参加房改优惠购房但住房面积未达标人员或以政策性租金租住公房的职工在参加集资建房(统建住房)时已退出原购住房或租住公房的职工家庭,须经集资建设住房(统建住房)所在地房改部门认定。
  (二)集资建设住房(统建住房)价格按照建造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集资建设住房(统建住房)单位向职工出售住房的建造成本价格按照所在地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审核批准的建造成本价格确认。在城市买房子还要交税吗?每年都要交税吗?怎么征收的?_百度知道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在城市买房子还要交税吗?每年都要交税吗?怎么征收的?
买房子是需要交税的,但并不是每年都叫,是根据你买房子是新房子还是二手房的情况来交税的,如下:新房: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144平1.5%;144平以上3%;二套房3%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二手房: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以家庭为单位唯一一套住宅满五年免征);2.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144平1.5%;144平以上3%;二套房3%,买方出;3.营业税:5.6%卖方出(满两年免征);4.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买卖双方一家一半;5.工本费:80元买方;
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自治区、承典、承受赠与或交换的房屋征收契税。财政部。日,我国颁布了新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   2.税率、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率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1.征收范围及纳税人。具体契税适用税率,由省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主要是对个人和私营单位购买、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
你说的应该是房产税,目前还没有试行,只有少数几个大城市试行。目前要交的有房产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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