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多少,我看工资表,个人工资表保险是267.75

我想excel2003中制做工资扣款表,扣款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如何添加公式?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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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excel2003中制做工资扣款表,扣款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如何添加公式?
月,例如:工资为2000元&#47,那么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应扣除2000元/月×8%各险种的扣款比例不同,我想在excel2003表格中添加公式
本人是新手,大虾们尽量把步骤说的详细点,也可以将做好的表格发到我的邮箱里,邮箱:
我有更好的答案
B3=A3*8%然后用填充功能就好了建议把各险种缴费比例建一个单元格,这样的话以后险种比例发生变化是,只需调整单元格中相应险种比例,结果就会更新。这是注意,公式中比例的单元格引用要用“绝对引用”,不能用“相对引用”
采纳率:76%
很简单,用=$A4*B$3及SUM函数就解决问题了。已发到你的QQ邮箱,一看就明白了!
可以条件设定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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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工资表中有扣除员工的类似考勤之类的扣款,这块到底需不需要在会计分录里体现出来呢?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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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表中有扣除员工的类似考勤之类的扣款,这块到底需不需要在会计分录里体现出来呢?
我是新手,我看原来的会计发放工资的时候把这款扣款直接从应付职工薪酬的应发数减去,这样处理对吗?
比如说一个人的应发工资1000,扣款是500
他做的分录就是借 应付职工薪酬 500
贷 银行存款
为什么进行列示呢?
一、工资表中有扣除员工的类似考勤之类的扣款不需要在会计分录里体现出来。二、解释1、职工薪酬的归集,必须有一定的原始记录作为依据:计时工资,以考勤记录中的工作时间记录为依据;计件工资,以产量记录中的产品数量和质量记录为依据;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外的各种奖金、津贴、补贴等,按照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形成了工资表上的”应付工资。工资表是结算和支付工资的原始凭证。2、应付工资扣除企业代扣代收的款项(如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代扣房租费、水电费、伙食费、代扣的社会保险费等)后形成了“实发工资”。这些代扣款项是属于职工应支付的,企业从个人的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纳给有关部门,并非扣款。3、有关工资结算和支付的分录如下(1)计算应付工资时。按职工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账户: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2)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应发工资)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实发工资)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代扣房租、水电、伙食等)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负担部分)
采纳率:87%
来自团队:
先计提工资工资(含个人缴纳部分社保和公积金)先计提看你扣的什么款,如果是企业直接考勤考核之类的扣款,一般没必要在会计分录中体现(你在一开始计提的时候就扣除这个金额),如果是扣的五险一金则要在会计分录里体现完整的做法如下,计入相关费用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发的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扣除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扣除个税部分)然后还有计提单位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借:管理费用——社保
(社保和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含公积金)然后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时候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其他应付款——社保
贷:管理费用等——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然后发工资借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并未考虑工资中的其他扣除项目。需要注意的有两个问题既然工资表中已经列出来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只要是合法合规的:一是扣款事项是属于正当合法的,因为劳动者的报酬不能随意克扣,就应该有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0
贷:银行存款 500
其他应付款-员工罚款(或其他营业外收入-罚没收入)500以上分录以你所举例子为基础;二是罚没收入也是收入,应当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基本原则
扣款应该在分录里面体现出来,应该这么做:1、计提时,按应发数做满的: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2、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其他应收款——代付社保费(在代交时做借: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缺勤扣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实发数)3、缺勤的扣项应在应发工资前,算工资以实际出勤天数算,不会缺勤扣款比出勤的多,工资表扣项是指五险一金或工会经费个税等,所以你无需做账.比如说某人工资是2000元,每日即为,日工资乘以出勤天数这就是应发工资,如果有罚款应发工资扣掉就行了。
扣除考勤之类的扣款,不用体现在会计分录里。这部分款是组成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反映的是应付工资,也就是扣款后应付工资少了,不牵扯到其他项目,不用反映到分录里。
1、会计分录不需要体现这块。2、但是需要保存扣款明细。3、核算工资发放数需要以明细为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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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工资15000元社保怎么交,我个人应交多少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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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15000元社保怎么交,我个人应交多少
工资15000元,如果公司按照其实际工资为标准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那么其具体如下:养老保险单位20%-3000医疗保险单位10%-1500失业保险单位1%-150工伤保险单位0.5%-75生育保险单位0.8%-125个人需要缴纳的部分:养老8%-1200,医疗2%-303,失业0.2%-30.因此个人需要缴纳1533元,单位需要缴纳的是4850元。
采纳率:89%
来自团队:
单位10%:单位0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个人2%+3元: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5%;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0,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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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方便报销唐春华与江苏瑞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关联公司:关联律所:相关法条: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苏09民终350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唐春华,农民。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5050XE,住所地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园。法定代表人:陈仁贤,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才虎,律师。上诉人唐春华因与被上诉人(以下简称瑞科医药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2016)苏0982民初27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唐春华上诉请求:请求二审依法改判支持唐春华一审全部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由瑞科医药公司负担。事实与理由:1、瑞科医药公司2014年7月、8月份事实上未为我缴纳社会保险,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直至我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后,瑞科医药公司才于日补缴该社会保险费用,有明显过错,现一审法院认定该公司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客观上也未造成我的损失,依据不足,同时,瑞科医药公司在收到我的辞职报告后,未及时替我进行离职前的体检,却要求体检费用自理,故在未进行离职前体检的情况下,瑞科医药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属违法解除,因此,瑞科医药公司应当向我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瑞科医药公司拖欠我2016年2月份的工资约3960元,不符合法律规定,对此理应承担赔偿金3960元,一审未予支持,依据不足;瑞科医药公司未按规定向我发放劳保用品,我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也依法应当获得经济补偿。瑞科医药公司辩称:我公司对于唐春华2014年8月的社会保险没有缴纳没有过错。我公司在接到唐春华的辞职报告后,立即核实情况,得知唐春华2014年8月的社保确实没有缴纳后,立即为其补办。2、本案中是由唐春华向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存在我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3、唐春华与我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过程中提出无理要求,要求我公司给予其经济补偿,我公司不能接受。唐春华在离职手续没有全部办完的情况下,单方终止离职手续的办理,并向我公司退回了离职体检通知书。我公司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唐春华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请求法院判令瑞科医药公司支付唐春华2016年2月份的工资约3960元,伙食费531.50元,拖欠工资赔偿金3960元;支付唐春华经济补偿金10468.57元。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日,“”变更为“”,即本案瑞科医药公司,唐春华曾系该公司的操作工。日,唐春华(劳动者,乙方)与瑞科医药公司(原,以下简称瑞克医药公司)(用工单位,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内容为:“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自日起至日止。如劳动合同在双方另行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期满前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延续到培训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期满时终止…试用期自日起至日止…乙方应在日前到岗…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操作工岗位工作…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相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乙方试用期的岗位工资标准为1280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合同本条(二)约定工资的80%),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岗位薪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岗位工资为128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甲方根据公司《薪资管理者制度》,就乙方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会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薪资级别的调整。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约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十五日左右。如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如遇特殊情况,经与工会协商后可以适当推迟。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一致通过,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瑞克医药公司在甲方处加盖公司印章,陈仁贤在法定代表人处加盖印章,唐春华在乙方处签名。同日,瑞克医药公司向唐春华发送包括瑞克医药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对职业病预防、培训及补偿等相关事项具体操作内容的材料,唐春华在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处签名。合同签订后,唐春华即在瑞克医药公司处从事操作工工作。日,唐春华向瑞科医药公司邮寄落款为2016年元月31日的辞职报告,载明“如果非要问我辞职的理由,本人来瑞克工作已有19个月了,竞(竟)然有2个月未给我缴纳社保,让人寒心;还有劳保用品的不到位等等…所以经过这段时间的冷静思考,我决定向公司提出辞职”。日,双方办理离职手续,并确定当天为正式离职日期。同日,瑞科医药公司(甲方)与唐春华(乙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载明“1、甲乙双方于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签下自日起至日止。2、乙方因个人原因,于日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3、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于日解除。4、甲方应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向乙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日前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5、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后,双方因劳动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均已终止,双方因劳动关系产生的款项均已结清,双方就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等事宜无任何争议。6、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8、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书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协议书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协议书各条款的法律含义。”该协议签订后,瑞科医药公司向唐春华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载明“本单位与唐春华同志签订的日至日的劳动合同,依据个人意愿,于日解除劳动合同”,唐春华在该证明书受送达人处签名。日,瑞科医药公司向唐春华邮寄《体检介绍信》(落款为日)和《离职体检通知》(落款为日),其中《离职体检通知》载明“唐春华同志:您好!日,您已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公司规定,离职员工需要进行离职体检。截止目前,公司一直未收到您的离职体检报告。请于三日内带上体检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前往大丰区疾控中心进行离职体检,并将离职体检报告及时报送公司,以便离职手续的办理和离职费用的结算。特此告知!”,该通知尾部加盖“人力资源专用章”的印章。日,唐春华就其与瑞科医药公司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向盐城市大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日,因盐城市大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已超过5日,征询唐春华是否同意继续由该委审理,其表示不同意,于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查后,于日立案受理。一审另查明:2014年8月-2016年3月,瑞科医药公司为唐春华缴纳社会保险,其中2014年7月唐春华的保险由缴纳。对此,瑞科医药公司陈述,公司为唐春华缴纳2014年7月份社会保险时,发现已为唐春华缴纳,因不能重复缴纳,故无法为唐春华缴纳2014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但已在2016年3月份为原告唐春华多缴纳了一个月。为此,瑞科医药公司向法院提交《大丰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花名册(兼作参保人员增加表)》(载明日期为日),其中唐春华一栏备注为“在已交”。一审又查明:唐春华与瑞科医药公司的案涉纠纷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处理。一审审理中,唐春华陈述公司未按时发放劳保用品,对此,瑞科医药公司向法院提交《生产技术部2016年1月份劳保发放表》和《关于劳保手套的管理规定》,其中《生产技术部2016年1月份劳保发放表》中唐春华一栏载明其发放“耐酸耐油手套(副)”数量为3,领用人签名处为“袁伟华”,瑞科医药公司陈述为班长代领。《关于劳保手套的管理规定》载明“各部门、车间:由于目前员工的劳保手套在使用后丢入垃圾桶,最终被送到了生活垃圾池;但劳保手套属于危险固废,必须加强管理,因此从10月份起要求涉及使用劳保手套的部门将使用过的劳保手套收集后到仓库以旧换新,最后由仓库统一送到固废仓库处理”,落款日期为日,加盖“”字样的印章。唐春华主张瑞科医药公司未发放其2016年2月份工资,据其根据以往工资及当月加班情况推算,工资数额应为3960元左右,其主张3960元。对此,瑞科医药公司陈述因唐春华未进行离职体检故未能办理离职结算,后瑞科医药公司向法院提交《职工离职结算表》,载明原告唐春华2016年2月份工资合计3776.70元,其中包括班数“21、3、6”,总金额为“2.07、882.76”,奖金为550.34元,绩效为680.20元,饭补为122.00元,扣除2月份公积金个人部分140.00元,扣除2月份养老保险个人部分204元,扣除2月份失业保险个人部分12.75元,扣除2月份医疗保险个人部分51元,扣除3月份养老保险个人部分204元,扣除3月份失业保险个人部分12.75元,扣除3月份医疗保险个人部分51元。对此,唐春华陈述,三个班数的工资数额、饭补无异议,但饭补不应计算在工资内,在之前的工资表内没有看到奖金一项,绩效应该700多元,2016年3月份缴纳的社会保险应是补缴的2014年7月份的。一审法院根据审理情况,要求瑞科医药公司提交2016年2月份原告唐春华所在车间内所有员工的工资明细,瑞科医药公司陈述其提交的《职工离职结算表》是真实的,不再提交2016年2月份唐春华所在车间内所有员工的工资明细。唐春华陈述其饭卡上原有饭补409.5元,加上2016年2月份的122元,共应有531.5元,对此瑞科医药公司予以认可。一审法院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因瑞科医药公司对于支付唐春华饭补531.5元无异议,故依法予以确认。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唐春华主张其2016年2月工资数额应为3960元,瑞科医药公司提供工资单显示唐春华2016年2月份工资数额为3766.70元,其中包括饭补122元,扣除122元饭补后实为3644.7元。瑞科医药公司2016年2月份工资明细中亦显示扣除了2016年3月份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个人应缴部分数额共计267.75元,唐春华亦认可2016年3月份保险实际是补缴的2014年7月份的保险,故在工资中扣除该部分数额亦属合理,唐春华估算工资数额为3960元,扣除保险267.75元后为3692.25元,与瑞科医药公司举证的3644.7元大致相当,因瑞科医药公司在法院要求后拒不提交2016年2月份唐春华所在车间所有员工的工资表,致法院无法与其他员工比较处理以判断其数额的合理性,故对唐春华主张的3960元扣除保险267.75元后的数额3692.25元予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要求支付上述赔偿金的前提是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但用人单位逾期仍未支付,而本案中,瑞科医药公司虽未及时足额支付唐春华的工资,但不属于上述应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故对唐春华要求瑞科医药公司支付未付工资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唐春华于日向瑞科医药公司邮寄辞职报告,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瑞科医药公司于日与唐春华达成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向唐春华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唐春华于当天办理离职手续。瑞科医药公司为唐春华缴纳2014年7月份社会保险时,唐春华当月的社会保险已由缴纳,瑞科医药公司客观上无法为其缴纳,不存在主观过错,且在2016年3月份已经为其补缴,客观上亦未造成唐春华的损失,另根据瑞科医药公司举证的告知书、劳保发放表、关于劳保手套的发放规定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可以证明瑞科医药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保发放表上唐春华的劳保用品虽系他人代领,但不足以证实公司未及时发放劳保用品的情形存在。综上,瑞科医药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故唐春华主张瑞科医药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据此,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一、被告给付原告唐春华饭补531.5元、工资3692.25元,合计人民币4223.7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唐春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负担。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的证据材料。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相同,对一审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日,唐春华与瑞科医药公司签订期限自日起至日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唐春华于日向瑞科医药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要求辞职,据此双方于日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该事实依法应予认定。就一审中唐春华所提各项诉讼请求,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并判决瑞科医药公司应当支付唐春华饭补531.5元、工资3692.25元,并无不当。关于唐春华的上诉理由,其认为瑞科医药公司2014年7月、8月份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拖欠其2016年2月份的工资,且未按规定向其提供劳保用品,不符合法律规定,故以此为由要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但根据现有证据及查明的事实:1、唐春华2014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已经由为其缴纳,致瑞科医药公司客观上无法重复缴纳,而其2014年8月份的社会保险也已经由该公司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办理交接手续过程中予以了补缴,且并未因此而导致唐春华的权益遭受侵害;2、由于日唐春华向瑞科医药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要求辞职,为此双方经协商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对劳动关系进行了协商解除,后该双方处于办理交接手续过程中,当月工资因此而未能及时结算发放,对此唐春华在未依法申请劳动行政部门处理的情况下直接起诉至一审法院,而一审法院也直接作出了判决由瑞科医药公司予以支付,故无论是劳动关系的解除或工资的支付方面,均未损害到唐春华的权益;3、唐春华于瑞科医药公司工作期间,其劳动保护用品均系其所在班组负责人为其代领,对此唐春华并未提出过异议,故唐春华认为瑞科医药公司未按规定向其发放劳保用品而构成违法,无事实依据。因此,唐春华主张瑞科医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拖欠其工资,要求该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依法不应支持。综上,唐春华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唐春华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 判 长  孙曙光代理审判员  王 珩代理审判员  刘 淼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书 记 员  程 菲排名用户名收益(元)1181****5252?2540702186****0023?758103138****2626?141004132****6936?127805111****0001?8940置顶反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版权所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C)2015 JINDIDATA 京ICP备固定电话:400-871-6266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3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B座23层我公司从工资里面扣除个人承担的&span class='hot-word'&保险&/span&,但是保险是由角分的,这个怎么入账呢?比如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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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1000,那么他实际发放的工资为=858.76,但是公司都是取整的实际发放859元,这样怎么做账务处理呢?我现在是这样做的借:应付工资859
我公司从工资里面扣除个人承担的&span class='hot-word'&保险&/span&,但是保险是由角分的,这个怎么入账呢?比如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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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1000,那么他实际发放的工资为=858.76,但是公司都是取整的实际发放859元,这样怎么做账务处理呢?我现在是这样做的借:应付工资859
贷:现金859; 借:现金141.24
贷:其他应收款141.24,这样的对吗,应该是实际发放的+保险=工资啊
借:应付工资1000.24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负担部份141.24
贷:现金859
其他答案(共2个回答)
里的零头放在应付工资里
借:应付工资1000.24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五险141.24
贷:现金(银行存款)859
你好,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谢谢,欢迎追问!
那你只要 做一笔 把款项打给外服的分录就可以了啊!! 之后他们发工资的 跟你这个核算单体又没关系了!
Should employee's personal income tax already press nation provision is buttonne...
问最底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包不包含保险在内,比如说最低标准是400元,我每月的工资是400元,
但是扣出保险80元,我每月的工资就只有320元,这样做单位对吗
你应该变通一下,公司替个人缴纳的部分作为工资来核算,然后扣回作为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就可以了.
朋友,你应该按照受益对象来分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发放的时候:
答: uscpa考试中怎么回答会计目标的含义是什么呢?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答: 工行有个理财产品,月存.每年利息好几百。连存10年有分红,我算了一下很划算,比基金和单纯的存款都好,你去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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