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都是说什么职工 成镇的农村户口职工养老保险险,说说农村种地的农村户口职工养老保险险

企业养老保险与农村养老保险的区别
[导读]:等我们老了之后,理论上肯定是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拿的退休金多,毕竟退休金多少与消费水平息息相关,而一般来说,城镇的消费水平肯定要高于农村的。
  问:企业职工社会与农村有什么区别,老了以后那个钱拿的多?
  答: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是城镇户口性质的,每月缴纳一次一般直接在工资里扣除,需累计缴纳15年,然后待自己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55)方可在自己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地的退休政策(目前全国的退休金水平大概在一千三左右)。缴纳比例大约是单位出三分之二,个人出三分之一,根据各地基数不同职工大约每个月需要缴纳七八十元的样子。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针对的是农村户口性质的居民,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愿选择。可以分年交也可以一次交清。缴纳的费用档次不同,待年老时候领取的金额当然也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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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我们老了之后,理论上肯定是参加企业拿的退休金多,毕竟退休金多少与消费水平息息相关,而一般来说,城镇的消费水平肯定要高于农村的。
  如果你的户口为农村性质,但所在单位又可以帮你办理社保的话,在选择办理哪种养老保险的问题上可以参照以下几点情况(这也说明两种保险只可选择一种):
  第一:户口所在地的物价水平最好不要低于缴纳企业养老保险所在地的物价水平;
  第二:企业一般给员工缴纳的是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及公积金),如果长期生活在城镇,还是有很大作用的;
  第三:企业养老保险的转移一般单位是不给办理,需要自己去弄,若要转移,一定要事先做好准备,手续有一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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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问:村里帮我办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好处吗?
  回答:你若是一直在城镇生活,我觉得完全可以不必办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虽然这个保险交费很少,但因为报销限制条件太多,程序很麻烦,你能用得上得可能性很低。
  而且企业给员工办理社保,其中主要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是要求全部都要办,你也可以只交养老保险。
  追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理了,那我可以再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吗?
  回答:出了新系统,农村医疗合作和城镇医疗社保合到了一个资料系统里面。所以如果要办理社保,一定要先把农村合作医疗停掉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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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相互转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6日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这是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主要是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就可以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果不满15年,可以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同时,按照优先保留待遇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原则,明确了对参保人员重复缴费和重复领取待遇情况的处理意见。暂行办法将于日正式施行。  三大看点  暂行办法出台后,谁是最大的受益者,他们的生活将发生什么样的改变,这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有什么样的意义,其未来发展的方向又是什么?  农民工、  城镇非从业居民最受益  本次出台的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就可以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果不满15年,可以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此外,参保人员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毫无疑问,暂行办法出台的最大受益者是农民工群体和城镇非从业居民。”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说,“当然,前者人数众多,后者则相对较少。”  人社部统计,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亿人,同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4543万。换言之,绝大部分农民工游离在这一制度之外。  而截至2013年底,全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总人数达到4.98亿,其中2399万为城镇非从业居民。  “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褚福灵解释说,“以前没有衔接办法,不够15年很可能钱就白缴了,所以很多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宁肯参加待遇较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也坦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深化、城镇化的加快发展,跨地区流动就业、往返城乡就业已成为常态。  “现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间不衔接的矛盾开始显现。”这位负责人强调,“尽早解决参保人员在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的问题,已成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必然要求和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  进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退可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兜底”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反之则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有时出来打工,有时回乡种地,职工保险退休待遇高,但有年限门槛,不如把钱揣在兜里踏实,所以我就上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来自湖南农村的罗百虎代表了很多农民工,“现在说是能转换了,那就放心了,反正个人交的钱还是自己的。”  暂行办法的出台,使广大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进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退可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兜底”。  同时,暂行办法还有一定的引导性: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反之则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因为有年限折算,可以多拿钱,这实际上是在引导更多人加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褚福灵说。  优先保留待遇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按照优先保留待遇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原则,明确了对参保人员重复缴费和重复领取待遇情况的处理意见。  “暂行办法的另一个亮点是按照优先保留待遇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原则,明确了对参保人员重复缴费和重复领取待遇情况的处理意见。”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说。  这位专家指出,在两种制度分割的情况下,重复参保是很难避免的,明确了对参保人员重复缴费和重复领取待遇情况的处理意见,体现了社保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顺向发展’是养老保险制度下一步改革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之一。”郑秉文说,“城镇化的方向是农村人口越来越少,城镇人口越来越多,社保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一定要顺势而为。”  仍存在的问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不及低保一半  据人社部统计,2013年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81元。而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中国平均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52元、189元。也就是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不及低保一半。  “对于50多岁进入城镇的农民来说,他们很可能已经没有能力缴纳15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了,那凭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显然是很难在城市里生存的。”郑秉文直言不讳,“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我们重点研究。”  这位专家指出,如果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为其支付不足部分,显然是不公平的;而财政补贴归根结底也是纳税人的钱。  “城镇化是有成本的,我建议成立一个基金,其资金来源可以商榷。”郑秉文说,“但只要‘顺向发展’,这个成本就必须支付,希望能够尽快找到一个平衡的方案。”  答疑  国务院近期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将现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记者26日采访了人社部有关负责人。  问:国务院为什么决定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统一了哪些方面?  答:由于两项制度是分别建立运行的,因而也存在着城乡相关政策不尽一致、标准高低错落、管理资源分散等矛盾。国务院这一决策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二是统筹城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举措;三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现有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的有机整合,其统一性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统一制度名称。二是统一政策标准。原来新农保、城居保对每年缴费标准分别设置了5个档次和10个档次,这次统一制度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三是统一管理服务。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逐步推进省级管理,按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四是统一信息系统。  问:统一之后,是不是每个人都领取同样的养老金?  答:两项制度合并统一后,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领取同样的养老金待遇,而应当理解为统一制度为每个人提供了同等的机会和权利。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关于参保范围,意见明确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问:有些人担心,参保居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不是能全国通用、终身不变?意见对个人账户制度有哪些强调和完善?  答:意见明确,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社保管理机构就为其提供终身服务,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  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意见规定,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即使是参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全额转移。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人缴费的支持。  问:意见提出,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建立参保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制度。为什么要进行这一探索?  答: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这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总结一些地区新农保、城居保试点经验做出的政策完善,既有利于减轻参保居民家庭的丧葬费用负担,也有助于及时核查参保人员领取待遇的信息。(来源:南湖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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