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省查大部丧失劳动能力病退力能力人员病退需多少工作日

关于印发《安徽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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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
退休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劳社〔2008〕4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加强退休审批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参保人员退休审批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效率,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做到程序完备。
第三条 &参保人员退休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批准。退休审批要经过申报、受理、审查、复核、公示、批复等环节,严格按程序进行。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退休人员历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历年本人缴费工资指数等进行确认,并计算申请人应发基本养老金数额。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业者及其雇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城镇个体劳动者)。
第二章&&& 退休申报
第五条 &参保人员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属于企业(或单位)职工的由单位为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退休,申报前单位应告知参保人;属于城镇个体劳动者的,本人向代理其社会保险事务以及保管其档案的县(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机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等机构(以下统称“服务机构”)书面申请,由服务机构为其申报退休。
第六条 &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需提前退休的,应于申报退休前取得地级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报提前退休。
第三章&& &受理审查
第七条 &参保人员到达法定年龄办理退休,至少应提前30日申报。用人单位和服务机构应向劳动保障部门书面提出申请,提供拟退休人员名册和参保人员人事档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应予受理。用人单位申报退休人员较多,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视情先组织预审,以工作需要并减少企业事务性负担为原则,可以实行行政部门、经办机构联合审查。实行预审办法的必须在确认申报人员符合退休条件后,再履行正式申报和批准程序。
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加养老保险的行业统筹单位,参保人员退休实行省厅养老保险处、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合审查,并实行预审。
第八条 &参保人员退休审查包括退休条件审查和待遇核算,条件审查内容为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日期、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以下简称特殊工种)工作年限、因病非因工伤残等级、退休前工作岗位等;待遇核算包括查对历年本人档案工资、缴费基数、实际缴费月数和金额。
(一)出生日期审查
参保人员出生日期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参保人员档案相结合办法,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女工人年满50周岁,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可以延期退休,延期退休时间以周岁计算,延期不超过55周岁。
(二)参加工作时间审查
参保人员本人档案中记载的首次正式被招收、录用(或入伍)时间为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国家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期间工作有间断的,视具体情况依照国家政策确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原则上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原认定的时间为准。
(三)从事特殊工种工作认定和年限审查
参保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具体工作岗位名称、工作时间,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特殊工种按国家公布的各行业特殊工种目录确认,企业不得跨行业执行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目录。
(四)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审查
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个人向管辖区域内地级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在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参保人员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五)退休前工作岗位审查
女职工在管理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在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企业中管理岗位、工人岗位设置、划分及其变更由企业自主决定,岗位目录和变更情况报主管该企业养老保险事务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查。职工岗位确立或变动的,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六)缴费年限审查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计算按满12个月为一年,不满12个月的折算为年,结果截取1位小数。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连续工龄计算政策规定计算。
(七)待遇核算审查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退休申报后,依照人事档案记载和退休条件审查意见,对参保人员在经办机构登记或录入的各项基础信息、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错误应当及时更正,确保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准确。
第九条 &工作人员审查参保人员退休条件和核算待遇,必须依据人事档案原始记载和缴费记录进行,并针对职工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工作岗位等依照档案原始记载做好书面审查记录并留存备查。
第十条& 参保人员人事档案资料不全难以满足退休条件审核和养老金计算的,劳动保障部门中止审查并通知申报单位,待单位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完备相关材料后恢复审查。
涂改或伪造参保人员档案的,一经发现停止其退休审批,并退回申报,待档案恢复原貌后再次申报。因档案涂改、损毁严重,劳动保障部门无法据此认定参保人员退休条件的,可以要求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对档案涂改、损毁所涉及内容真伪进行相关法律鉴定,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认定依据。
恢复或再次申报审批时,须附有用人单位或档案保管部门关于参保人员档案恢复原貌情况说明及再次申请退休的正式报告,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恢复后档案记载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政策核定,并自批准退休的次月起支付。因档案涂改、毁损需恢复或鉴定造成养老保险待遇延期支付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延期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不予补发。
第四章 &&&退休审批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报后,应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以书面形式批准退休。
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由参保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局批准;
因病非因工负伤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从事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由地级市劳动保障局批准。
经国家批准实行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由省劳动保障厅委托地级市劳动保障局批准,批准前报省厅备案。
参加省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退休由省劳动保障厅批准。
第十三条& 退休审查审批程序分为初审、复核、公示、集体研究、批复等环节。
初审由工作人员对照人事档案原始材料,对参保人员退休条件逐一核对,并做审查记录和档案摘录,由审查人员签署初审意见。
复核由工作人员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查,初审中难以认定事项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署复核意见。
集体研究为县、市劳动保障局主管局长对经过初审、复核的退休报件在完成公示之后,连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确认的基本养老金数额,召集相关科室和经办机构进行研究,对符合条件的正常退休作出批准决定,对存在异议和涉及提前退休的退休申报经局长办公会议(省为养老保险处处务会议)研究决定。
批复为劳动保障厅、局主管领导签署批复文件,向申报单位下达参保人员退休通知。
县(区、市)从事特殊工种、因病非因工负伤以及政策性破产企业参保人员办理提前退休,由县(区、市)劳动保障局初审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市劳动保障局履行复核和批准程序。
退休审批的初审人、复核人不得为同一人。
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参保人员退休后,应同时将批复抄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自文件批准退休时间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第五章 &&&公& 示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部门完成初审、复核程序后,应将申报和审查结果公示,公示无误方可批准退休。实行预审办法的,公示在预审结束后进行,公示无误的正式申报。
第十六条 &公示内容包括:参保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工作岗位、从事特殊工种名称、缴费年限、因病非因工伤残程度鉴定结论、提前退休原因。公示须附有举报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公示应在劳动保障部门公告栏(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场所公告栏)、申报单位工作场所或职工集中居住地同时进行,在劳动保障部门公告栏(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场所公告栏)公示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在申报单位工作场所或职工集中居住地公示由申报单位组织,公示时间为5日,申报单位将公示缩样和单位劳资部门领导签字的公示证明送批准机关备案。
个体劳动者或灵活就业人员申报退休,批准机关于劳动保障部门公告栏(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场所公告栏)进行公示。
申报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已建立工作网站的,在不违反互联网信息披露规定前提下,可在单位、劳动保障网站网上公示,网上公示应留存公示记录。
公示结果作为退休审批必备文件存档备查。
第六章& &&待遇更正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认为退休条件审查和待遇核定存在错误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程序由单位或服务机构申报更正。因原档案资料缺损、丢失需要提供新的证据的,申报单位应当提供材料原件,新提供原件材料应当符合退休条件审查要求。涉及职工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资升级变更等原应由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认定的事项,申报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必须同时出具更正意见。待遇更正审查审批应从严把关,除按前述规定申报、审查外,劳动保障部门应专门成立由行政处(科)室、经办机构、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审查小组,对更正事项共同审查认定,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审批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计算原因,造成延误审批或养老待遇计算错误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纠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纠正结论重新核定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并补发或收回差额部分的基本养老金。
因企业、个人原因造成参保人员退休条件失实导致养老待遇计算错误或者延误审批的,从劳动保障部门纠正次月起按重新核定的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之前差额不补发,但多领的养老金应追回。
第七章&& &责任和纪律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或服务机构要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参保人员档案管理,保证参保人员档案记载内容准确。本人档案中原始记载的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一律不得更改,因保管不慎造成档案材料丢失影响退休审批或待遇核定的,责成责任单位负责调查取证补充档案遗失资料,以保证参保人员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用人单位每年应该定期查阅参保人员档案,加强与参保人员的联系和沟通,确保参保人员在到达法定年龄时按时申报退休。依照《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禁止任何人私自保存参保人员人事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个人留存并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人事档案的,劳动保障部门拒绝接受审查。
第二十一条& 因参保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及档案保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全、虚假,或不及时申报等原因造成的审批时间延误,由参保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及档案保管部门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蓄意更改参保人员档案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当事人相应处分,追究主管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劳动保障部门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退休审批错误或待遇计算错误的,应查明责任并予以追究,对以职务便利利用退休审批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党纪政纪给予处分,其行为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视情节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违反政策办理的退休审批应予以纠正,造成养老基金损失的应如数追回。
第二十二条 &参保人员认为其基本养老待遇核定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依照《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申请复议。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省劳动保障厅负责解释,自<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1" month="1" year="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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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工申请病退劳动能力鉴定指引
【承办机构】:所在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
【办理事项】:病退劳动能力鉴定
【咨询电话】:12333
【相关业务】:
申请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2、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
申请资料:
1、诊断证明书;
2、原始病历;
3、近一年的住院/门诊病历或摘要;
4、身份证;
5、X、CT、ECT、MIR片、B超、心、脑电图及病理报告书、化验单等;
6、其他相关资料。
申请流程:
1、首先,职工向单位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或劳资部门提出申请;
2、然后,单位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所在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3、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统一安排鉴定,单位负责在劳鉴办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好本单位职工到场鉴定;
4、市劳鉴办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填写鉴定结论,并于5日内通知单位。
病退问题解答专区
一、单位一职工申请做病退劳动能力鉴定,不知需准备哪些资料?咨询电话多少?
【回答】:天津职工申请病退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诊断证明书、原始病历、身份证等资料。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022-12333。
二、办理因病退休,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是什么?
【回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
三、职工本人可以病退劳动能力鉴定吗?咨询电话多少?
【回答】:一般都是由职工向单位提出,然后单位前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咨询电话12333。“天津职工申请病退劳动能力鉴定指引”由天津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转载注明出处:相关信息相关评论天津社保办事指南社保局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问题最新推荐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病退鉴定)
文章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时间:&&&&&&阅读:424次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病退鉴定)
陕西省劳动鉴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陕劳鉴发〔1993〕2号)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职人员
1. 个人进行鉴定的申请;(一份)
2. 企业及用人单位正式上报文件;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式两份)
4.《渭南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
5.申请鉴定病种县级以上医院近2年的原始病历、各种检验报告单(片)、化验报告和最新诊断结论等(复印件需要盖医院公章);(一式一份)
6.陕西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或《渭南参保患者住院费用支出结算表》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证明,住院号码。
7.鉴定以下类别疾病的,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精神类疾病,包括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难治性情感障碍、难治性强迫障碍等疾病还需提供5年以上的治疗记录(服药记录)和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证明。
(2)智能损伤类疾病,需提供记忆商(MQ)、智商(IQ)测查结果。
(3)癫痫病,需提供特殊脑电图、用人单位提供的患者平时发病情况等资料。
8.渭南市以外住院病历的必要时需提供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转诊审批单复印件,并需经办机构签章。
每年组织两次鉴定:上半年5月份全月受理申请并收取资料,6月份组织鉴定;下半年11月份受理申请并收取资料,12月份组织鉴定。
申请受理在渭南市临渭区朝阳路中段渭南市人力资源市场621室;鉴定地点每次确定后电话通知。
劳动能力鉴定后20个工作日内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2363082
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领取鉴定结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社会保障研究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渭南市政府渭南市政府网渭南市财政局渭南市工商局渭南市国家税务局渭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渭南党建渭南党建网
主办单位: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权所有: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技术支持: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陕ICP备号
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东段)&&&&电话:衡阳市企业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办理程序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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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企业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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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办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提前退休的条件和程序
办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提前退休的条件和程序
一、办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提前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3)因病连续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为2年以上);下岗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
(4)单位职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失业特困人员经本人所在地区、县劳动鉴委员会作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二、办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提前退休的程序及所需的文件
1、申请程序
办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提前退休手续,须填写《养老人员养老金申报表》申请表,单位应在25日前向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受理至办理结束需十个工作日,如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需适当延长办理期限,最长为一个月。
2、申请文件
(1)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作出的符合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书;
(2)本人要求办理提前退休的书面申请;
(3)本人连续一年病假证明;下岗人员提供离岗证明;
(4)本人连续六个月以上领取疾病救济费的凭证,下岗人员提供一年领取下岗生活费的凭证;
(5)《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提前退休审批表》;
(6)上年度本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结算单》;
(7)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申请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提前退休还应提供的材料:市再就业办公室签署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失业职工审批表》。
三、以案说法
本案的当事人某甲自2005年2月方才开始工作,在92年以前没有参加过工龄,在93年以后连续缴费的年限也只有5年的时间。经过与社保中心的交流,某甲如果需要补足15年的缴费年限,其个人大致需要补缴36000元的社保,其所在单位依据比例大致需要为其补缴社保120000元。
至此,可能大多数人会认为某甲应当补缴社保后由单位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但是,博主却在经过与社保中心交流中发现,此类案件实际上另有蹊径。
在上述办理条件及流程中我们发现,失业人员也是可以办理提前退休的。如果是失业人员办理提前退休,失业人员在补足自己应缴的社保后,本应由单位来补缴的社保应当由谁来承担?事实上,该笔社保是由失业基金来承担。因此,对于某甲来说,其办理提前退休就存在两种途径:一是在岗状态,一是失业状态。那么这两种途径某甲各自能获得的利益是什么?其所要支出的费用是多少?单位所要支出的费用时多少?
1、在岗状态下的提前退休。在此状态下,某甲需要支出的费用为:36000元;单位需要支出的费用为:120000元社保及六个月的疾病救济费(需连续病假一年,约为4800元);某甲所能获得的利益:六个月的疾病救济费。
2、失业状态下的提前退休。在此状态下,某甲需要支出的费用为36000元社保;单位无需支出费用。
对比两种途径,第二种途径对于单位来说节省了一大笔资金,对于个人来说,两种途径相差的只是在于6个月的疾病救济费用上。看上去似乎是采取第一种途径对于某甲比较划算,但是事实上,我们有一个细节没有提示:某甲尚处于医疗期内,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某甲一旦补缴社保,单位必须为其申请提前退休并且补缴社保。
万左右,而如果采取第二种途径,单位无疑节省了这笔费用。此时某甲完全可以与单位谈判,由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支付给某甲一笔补偿金,而后某甲在失业状态下申请办理提前退休。这对于双方来说无疑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事实上,经过博主和某甲的共同努力,最终单位补偿了6万元的现金给某甲,某甲除补缴社保以及6个月的救济费之外,尚能剩余部分款项用于继续治疗,可谓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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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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