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员工罚款员工午餐费怎么做账账

对非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处罚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对非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处罚子项名称无行使主体黄冈市财政局职权依据【法律】《会计法》(日修订)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法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日修订)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二)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签署经济业务处理意见不明确,产生不良后果的;(三)单位任用不守诚信的会计人员作为本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的;(四)对依法委派的会计无正当理由拒绝的; (五)非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规章]《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年财政部令第80号)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第十八条
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贿赂手段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第二十二条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代理记账机构有前款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违规行为(一)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二)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签署经济业务处理意见不明确,产生不良后果的;(三)单位任用不守诚信的会计人员作为本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的;(四)对依法委派的会计无正当理由拒绝的; (五)非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处罚种类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
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 职权运行流程立案→调查取证→复核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财政检查、举报或其他方式发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违反规定骗取、挪用、使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取证责任:(1)向被检查人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2)实施财政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被检查人出示证件;(3)编制财政检查工作底稿,并由被检查人签字或者盖章;(4)检查工作结束前,检查组应当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人存在的问题等事项书面征求被检查人的意见。被检查人自收到书面征求意见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5)检查组制作财政检查报告。3.复核审查责任:核实财政检查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对违法事实进行复核。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6.送达责任: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当事人应自觉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的,黄冈市财政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监督责任:对处罚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责任事项依据1.《财政检查工作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2号)第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财政检查,依法作出检查结论或处理、处罚决定。2.《财政检查工作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2号)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实施财政检查,一般应于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人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财政部门认为实施财政检查的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人送达检查通知书对检查工作有不利影响时,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检查通知书可在实施财政检查前适当时间下达。财政检查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一)被检查人的名称;(二)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三)对被检查人配合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四)检查组组长及检查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五)财政部门公章及签发日期。
第十四条 实施财政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被检查人出示证件。检查人员可以向被检查人询问有关情况,被检查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回答询问、反映情况。询问应当制作笔录,并由被检查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条实施财政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内容与事项予以记录和摘录,编制财政检查工作底稿,并由被检查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二十三条检查工作结束前,检查组应当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人存在的问题等事项书面征求被检查人的意见。被检查人自收到书面征求意见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第二十四条检查组应于检查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交书面财政检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批准提交财政检查报告的时间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3.《财政检查工作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2号)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检查的复核制度,指定内部有关职能机构或者专门人员,对检查组提交的财政检查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予以复核。4.《财政检查工作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2号)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财政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核查;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财政部门应当采纳。
第三十一条财政部门作出应当告知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听证。5.《行政处罚法》(日修订)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6.《财政检查工作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2号)第三十二条 财政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后,应当将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7.《行政处罚法》(日修订)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财政检查工作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2号)第三十四条 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财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职责边界一、责任分工1.省级:(1)负责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违反规定骗取、挪用、使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跨行政区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及财政部交办的案件进行查处;(2)及时将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和财政部报告;(3)监督指导下级部门实施行政处罚。2.市级:(1)负责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违反规定骗取、挪用、使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辖区及所属县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及黄冈市财政局转办的案件进行查处;(2)及时将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3)监督指导下级部门实施行政处罚。3.县级:(1)负责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违反规定骗取、挪用、使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本区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2)及时将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二、相关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7号,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69号)第三条 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财政管理体制、财务隶属关系对财政、财务等事项实施监督;按照行政区域对会计事项实施监督。上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监督工作的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承办机构黄冈市财政监督局、黄冈市会计局咨询方式1,黄冈市黄州区七一路三号黄冈市财政监督局监督投诉方式、黄冈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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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09:06:5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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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对违反纪律或者什么的进行罚款,然后罚款的钱不入公司账的,另外放出来给员工聚餐用,这个要怎么做账呢?
公司会对违反纪律或者什么的进行罚款,然后罚款的钱不入公司账的,另外放出来给员工聚餐用,这个要怎么做账呢?
于,10:01:16补充问题
官方答疑老师
高级会计师
这个不做,自己记录就是了,我们都是收现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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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被对方罚款了,怎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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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购货单位罚款了,没有开发票,只给了一个收据,现在要怎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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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做营业外支出? 如果说质量问题 搞个销售折让不就行了 直接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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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3 天[LV.3]江湖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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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做营业外支出,但是仅是收据不能入账,除非对方开具发票。
可以考虑上面的做法,要求对方退回发票重开或者是凭对方税局开的折让通知单开具红色增值税专用发票,冲收入,这样增值税还能少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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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的罚款何来正式发票,我认为凭借收据入账就好了,对于对方来说属于营业外收入(甚至有可能属于价外费用),对于你公司来说就是营业外支出了,直接入该科目就好。不知道你公司与对方企业是否都是一般纳税人,不是的话,当做销售折扣与折让就没有多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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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1 天[LV.5]武林新贵
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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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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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对方退票重开不是可以少交增值税吗?
中国会计社区官方微信公众号:会计通。国税总局答复汇总:赔偿款、罚款是否开具发票
来源:中华财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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