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显支付宝提示司法冻结结了.是不是有人去法院起诉我了

  本从在网上购买支付宝实名认证账号,通过该账号关联账号B进行实名认证,并且在B账号内转入现金4000元,几天后,收到支付宝公司邮件,声称该账号存在安全风险,并且关闭该账号的支付功能和冻结账户内的资金,他们声称要求我提供 账户真实信息者的身份证扫描件 和户口本扫描件 便因为我的账号是从网上购买,是无法提供真实的扫描件,我再次致电支付宝公司,公司客服声称,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账户内的资金归属权,这样他们就会解冻账户内的资金 现在我想问一下 如果请求司法鉴定该账户的财产归属权 需要怎样的流程 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我建了一个QQ群: 有出现类似情况的网友们可能加入本群 一起商讨对策  感觉支付宝公司太霸道了 居然说是永久冻结,现在只有司法才能解决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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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你好,对于会员支付宝账户中的正当交易所得资金,是支持正常提现到账户持有人的银行卡上的。但当前账户是您购买来的,并非账户持有人在使用,根据《支付宝服务协议》,支付宝账户是不支持买卖的,支付宝仅为账户持有人提供服务,建议大家使用以本人身份证认证的账户进行开店等用途。在新用户注册支付宝账户时,需要选择是否同意《支付宝服务协议》,在《支付宝服务协议》中对于相关的内容都有说明,建议大家仔细进行阅读。如果您觉得支付宝对这个支付宝账户的处理办法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建议联系公安机关或司法机构介入,支付宝一定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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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云就是个垃圾,看他那张马脸就知道,相由心生
  支付宝公司想借安全的名义非法圈钱  垃圾公司,现在我群里就有四个账号被冻结了,金额高达44万了   骗子公司
  将此贴高高顶起
  @支付宝客服小二 1楼
14:05  楼主你好,对于会员支付宝账户中的正当交易所得资金,是支持正常提现到账户持有人的银行卡上的。但当前账户是您购买来的,并非账户持有人在使用,根据《支付宝服务协议》,支付宝账户是不支持买卖的,支付宝仅为账户持有人提供服务,建议大家使用以本人身份证认证的账户进行开店等用途。在新用户注册支付宝账户时,需要选择是否同意《支付宝服务协议》,在《支付宝服务协议》中对于相关的内容都有说明,建议大家仔细进行阅读。如果您觉得支付宝对这个支付宝账户的处理办法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建议联系公安机关或司法机构介入,支付宝一……  -----------------------------  我在网上卖虚拟账号,那天晚上对方在凌晨转账给我,因为晚上实在太困睡着了我没有来得及发给他,他就投诉举报了我的支付宝账号:,早上发现账号登陆不上联系客服,客服叫我联系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因为我的账号在余额宝存了20000元,心里着急的联系了对方并且协商答应给他800元作为赔偿。  当时对方也是同意了转账给他后立即帮我解冻,  他发来一个女性名字的工商银行卡账号,当时我也没有多想就直接转账到对方发来的指定账号中。  转过去后,我叫他给我解冻,他说他有事要出去了,晚上回来再说,到了晚上我叫他给我解冻,对方直接把我QQ拉黑,联系电话也不接。  我联系客服,客服叫我把网银转账记录截图上传核实一下,由于对方给我的是别人的银行卡收款的,支付宝客服回复我说收款方的银行卡名字和投诉人名字不符合,无法证实这款就是我退款给投诉人的。  我叫客服给对方打电话进行核实,我有没有退款给他,投诉人心里是最清楚的,我心想支付宝客服直接联系投诉人也许对方回答收到钱就行了,没有想到那人死不承认,我给了他800元他跟客服说没有收到。  ——————————————————————————  客服来电询问我了解情况:关于对方支付宝只转账83元我,为什么我要通过网银给他汇款800元。  原因是:他的银行卡只有83元,然后他又买了4张100元充值卡给我,所以我一共收到他483元。  我为了尽快解冻我的支付宝余额宝里面的2万元存款,我说我给他500元吧,他不同意后来他叫我给他800元。  所以我在6月8号早上就通过我本人工商银行卡给对方指定的(郑文宣)转了800元,由于是跨省转账还扣了我4元手续费。  ——————————————————————————  可是他现在死不承认我给他汇款,支付宝这边也不帮我解冻。  我觉得支付宝核实工作不实际,不能正真有效的搞清事实真相,我明明是汇款给对方了的,而且我在汇款当天后就去【消费无忧】这个网站反映过这个问题,如果那800元不是我汇款的我也不可能在当天去发表这个内容。  发表的内容都是有时间证明的。  (这些资料证据我都通过上传提交到支付宝部门了。)  ——————————————————————————  就算我当初太相信别人了,随便给对方提供的卡号汇款了,这个事算我倒霉我也认栽了。  那现在我再次把这钱转账到对方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支付宝也可以证明一下,为什么支付宝客服说不可以了?  说白了,支付宝公司就是不想让我解冻,当初就是太相信网上理财余额宝(承诺被盗全额赔偿),才多次通过自己银行卡快捷支付充进去,现在好了,钱容易进去了不容易出来。  他们这算什么嘛,凭什么冻结我的余额宝理财存款,对方一直恶意不解冻,我账号是不是一直冻结?这是支付宝公司定的什么狗屁规定,出了问题推卸责任,多次反映一直敷衍故意不解决问题,只顾公司的利益完全不考虑用户的感受。  ——————————————————————————  注意---&&&【支付宝欺骗用户手段开始了】  今天(号),我又再次通过支付宝客户端联系到支付宝客服解决问题,客服叫我提供账号,说帮我查询情况。  他问我冻结多少钱,我回答20000元,他说我的账号没有冻结这么多钱,他妈的是睁眼说瞎话,我自己通过我银行卡的快捷支付充进去的,一共充了多少钱,难道我不知道,(余额宝存了20000元+收益几百元),支付宝余额还有数百元,难不成我的账号在冻结期间又被支付宝“内鬼”动了手脚?  ——————————————————————————  当初我就为了每天收益那2块钱,冻结我20000元,至今(3个多月)了无法取出来,  出了问题找很多要求,传照片,传身份证,传银行卡,传户口本,传资金证明,当你所有资料都传完了,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  强烈要求杭州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退款,我现在不买理财业务了!  强烈要求(中国政府)对“杭州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监督。  有相同遭遇者请加:支付宝受害者qq群,群号码:  【我说的全是真的,网上案例非常多,不止我一个人,喜欢在网上理财玩各种宝的网友们要多注意了。】  
    1.支付宝即时到账方便快捷,所以一定要仔细确认支付信息,最好自己看完之后请身边的朋友再帮忙看一下是否准确,听起来好像废话。(笔者曾做文字校对工作还不是看错了数字。)  2.不要往没有实名认证的账户转账,即使是亲人朋友,让对方实名认证之后再转。(笔者转账时发现没有实名认证还给  朋友打了电话问她是不是没有实名认证,对方说不知道,我才转的,即使我这般小心,对方一个不经意,还是出错。)
  霸道条款,什么都按条款来,还要个屁的人工服务
  支付宝做得很对,支付宝帐户就如银行帐户,  
  本人支付宝账号被支付宝公司非法冻结。上面资金几千块,是我接下来一个季度的房租和生活费。我多次配合他们提供各种凭证,写保证书,承诺书,按手印,交身份证,户口本,手持身份证拍照,提交各种凭证,联系对方,我差点没把家里翻个底朝天给他们,他们要我提供什么我提供什么,要我做什么做什么,可是每次我按照他们要求提供完了材料之后,这些遭天谴的审核部门的畜生仗着淫威,出尔反尔,今天说这个可以,我提供之后,他们又说让我选择继续往支付宝里面充值交钱的方案,翻来覆去,最后的意思就是让我在现在的几千块钱无法取出来用的情况下,继续往里面交一万多块,而且交了一万多块,连同之前里面的钱,我估计约2W 人民币的钱都必须被支付宝公司冻结,一直无法使用,他们才可以回复我的账号收款的功能!!!!如果我现在在里面的钱都无法使用,我怎么敢继续交一万多块钱进去,连同两万多块钱不能使用,而且我哪里有那么多钱!!!支付宝的行为简直比流氓还流氓,令人发指!!!!  反复无常,说翻脸就翻脸,翻脸比翻书还快,压根不打算放过我,完全把我当傻子玩来玩去,和他们联系半个月之久事情还未解决,由于实在是没钱花,我忍辱负重,按照他们的要求,做了一次又一次,可是这些畜生完全忽视基本的人权和公民权益,他们还是要冻结我的资金,非法侵吞我的钱,逼我走投无路,逼死弱势群体!!!由于他们的欺压,我出门骑自行车被车子撞倒,精神极度抑郁!!!!  此图是我这半个月来和支付宝提供的凭证,每次提交,投诉,打电话打上一个小时,他们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给自动回复,不给出任何不通过的理由!!!!他们不通电话,不能回复邮件,只负责整人,把人往死里整,玩弄于鼓掌之间!!!!心理极其变态扭曲,丧心病狂!!!!  作为一个做小生意的服务人员,我每天转账涉及的人员都有十几个人,而且我的服务都是先做完服务客人再给钱,可是即使这样,仍然无法避免有流氓地痞不良人士故意找茬,接受完了服务之后还时候找茬,恶意举报。由于事情是很久之前,而且接触人员众多,无暇顾及,他们删除了我,举报我我并不知情,也没留凭据,加上换电脑换手机更新程序,我也没有经过淘宝留下旺旺聊天记录,只能从当时的和我一起工作的人中记录里面找到一些关于这些人的记录,比如我提供了机票和充值成功的记录,我之前多次给支付宝审核部门的人提供这些材料,可是天杀的工作人员强词夺理,非得要我提供淘宝发货记录,我未开淘宝店,也没有在淘宝店上和那些人交易,我怎么能伪造出来旺旺聊天记录!!!!难道这天下只能是淘宝购物才能使用支付宝!!!!  如果没经过淘宝就不能使用支付宝,是不是所有不经过淘宝的支付宝交易都应该被冻结!!!!为什么对方随意提供的投诉,支付宝可以无限扩大,不用取证调查就非法冻结侵吞我的财产!!!!公安局,法院抓人还得有凭据,核验证据的真伪!!!!支付宝的工作人员打着维护用户权益的幌子,做出逆天的缺德事,伤天害地,逼人走上自尽的路!!!  投诉我的人有三个,涉及时间一两年之久,我设法去联系那些人,可是实在太强人所难,只联系上其中的一个,第一个女的涉及资金一万多,她已经撤诉,承认自己恶意举报,撒谎。但是第二个,第三个,金额很小,而且他们联系我社交工具,我通过各种渠道去联系,他们俩人目前应该在国外,其中一个当时联系我的是申请不到几天的QQ小号,QQ加了没人搭理,发邮件过去提示邮件发送失败,对方为开通邮箱,还有一个勒索我赔偿他几倍的钱,而且声称自己在国外,我有口说不清,就让第三方平台搞死我,反正我有口说不清,我也把这些情况反馈给支付宝公司,支付宝公司仍然继续耍他妈的流氓,继续扣押我的资金,如果我联系不上后面两个人,支付宝公司就一直扣着我的钱不放,我要求支付宝公司去联系他们!!!!!而且我之前多次建议要支付宝公司,要求投诉我的人去报警,我有提供身份证,按手印,写承诺书,如果恶意投诉我的人真的是他们说的那样是受害者,我请他们报警来当面对质,孰真孰假,一目了然,而不是支付宝公司打着维护用户权益的幌子,残害忠良,欺负弱势群体,非法侵吞公民财产!!!!!  至今为止,支付宝公司的恶劣行径,对我产生了严重的精神干扰,被冤枉,被非法玩弄,加上钱冻结在支付宝账户里面,生活困窘,引发抑郁症,如果第一个恶意投诉我的女的可以因为心情不好,恶意投诉我,导致我账户被冻结,事后她可以轻轻松松逃脱,不用负任何责任,支付宝公司也可以不用为他们这种不分对错,恶意侵吞公明财产的行为付出任何代价,以后社会上是不是可以随意敲诈勒索,恶意举报他人???第二个第三个人可以恶意投诉之后逃之夭夭,我找不到人无法对证,就只能被支付宝公司判死罪,支付宝公司是不是天底下最混蛋的不要脸,而没有经过法律授权的判官!!!!我很想知道,谁赋予了支付宝公司,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只要有人投诉,不分青红皂白,不用验证证据的真伪就可以随心所欲冻结侵吞公民财产的权力!!!!  我们现在投诉无门 申述无门 难道支付宝里的钱这样被支付宝黑去了?  有好心的记者 律师维护我们这部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吗  本人QQ号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实名举报支付宝公司的侵权行为  问题焦点  1、我想问下用支付宝转账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虚拟交易哪来的旺旺记录 发货凭证?如果不能提供旺旺聊天截图就认定凭证无效,以后是不是法院也只认旺旺和淘宝,其他的都不能成为证据。  2、随便一个人恶意投诉,支付宝公司就冻结跟其有过交易的支付宝账户是不是漏洞?目的何在?恶意投诉我的人,事后又撤诉的人该承担什么责任,对我产生那么多精神伤害!!!  3 支付宝公司只要有人投诉就冻结账户,不用查验证据,不用经过司法部门,我想问,他们是真的要维护用户的权益,还是打着维护用户权益的幌子,干着非法侵吞公民财产的龌龊勾当。  4、支付宝一味让我们提供资金凭证 交易凭证,他们有没有义务向我们提供怀疑我们资金有问题的凭证? 警察抓人 检察院抓人都要有证据,他们支付宝公司为什么不拿出证据?是谁赋予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力?他们坚持不与我通电话,不对质证据,是不是做贼心虚,不敢出来对质,怕自己的行径留下口实被曝光!!!  5、支付宝到底是谁监管,客服根本就有种无法无天,谁都不怕的态势,动不动就我们部门认为有风险,请问支付宝部门凌驾法律之上吗?他们认为什么就是什么,而且连证据都不用出示,我们提供什么证据都是无效, 我们没有办法。。。。。我们是要被马云的支付宝公司逼上绝路的弱势群体!!!   希望和我有类似经历的人,勇敢的站出来,共同揭露支付宝公司的恶劣行径,比流氓还流氓,比地痞还地痞,完全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伤天害地,逼死弱势群体的行为,请有关媒体,部门曝光支付宝的恶劣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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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 支付宝里7500元被法院划走?咋回事?
支付宝里7500元被法院划走?咋回事?
“真的很感谢你们,要不是有你们,还真的不知道怎么拿回这笔钱呢。”家住衢江区大洲镇的吴某拉着开化法院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连声道谢。近日,开化法院创新执行举措,坚持查控全方位无死角,扣划被执行人李某在虚拟网络“支付宝”账户里的存款,为债权人吴某成功追回了7千余元的债款。
事情从头说起。去年11月14日,李某到吴某处租赁了一辆小轿车,约定租金每天300元,租赁期间为11月14日至11月16日。租赁期满后,李某未按约定归还车辆,后经多次催促,李某委托他人将车辆归还,但尚欠7500元租金未支付。在再三追讨无果的情况下, 日,吴某向开化法院提起了诉讼。经审理,开化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支付吴某租金7500元。今年1月28日吴某拿到了生效判决书。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李某仍分文未付。无奈,吴某于今年3月10日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立即查询了被执行人李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均一无所获。且几次登门,都未找到李某,致使案件陷入僵局。
执行员王警官考虑到年轻人热衷于上网购物的特点,于是定期对李某的电子商务平台账户进行查询。3月16日,王警官果然发现了被执行人李某的支付宝账户里有7680元存款,心想:“刚好够这个案子的钱,难道该案这里会绝处逢生?”担心支付宝的钱流动快,王警官怕白跑一趟,就立马用快递向支付宝公司寄去了协助执行裁定,让支付宝公司协助扣划。
没想到,支付宝公司在收到开化法院寄出的裁定后,迅速协助法院将账户里的7500元扣划到了法院的执行款专户,促使该案快速高效执结。
“没房、没车、没存款”是法院以往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常遇到的情况,而如今,针对越来越多人利用网络进行交易、理财等情况,开化法院创新工作方式,坚持查控全方位无死角,不仅为被害人挽回了经济损失,更树立了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延伸阅读:
我国规定了哪些法律法规对付“老赖”?
对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有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执行措施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所规定的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黑名单)及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条文内容为“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第二条 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据开化发布当前位置:
法官执行冻结支付宝账号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发布时间: 14:48:29
   “真是辛苦各位法官了,要不是你们想办法,他一定不会老老实实的给我钱!”拿到执行款的何某对着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何某的执行案件跨时近一年,曾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多次查控被执行人汪某银行存款、不动产未果,还曾依法对汪某采取拘留措施,但汪某一直坚称自己确实没有余钱。然而某次在和汪某接洽时,其接过的一通电话,引起了法官的注意。原来是快递公司打来的电话,汪某网购的电视机到货了。当时汪某谎称系其女儿帮忙订购的机器,但执行法官以此为突破口,利用技术手段查询到汪某支付宝账号里尚有余额近2万元。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执行法官连夜赶赴杭州支付宝总部,冻结了汪某支付宝账号。最终,汪某主动联系了何老汉,支付了全部执行款。
  法官寄语:积极履行生效裁判是每一个当事人的义务,只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必定会穷尽一切合法的方式执结案件。随着当下执行手段的多样化,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治力度的加大,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必将会受到严惩。
来源: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320号电话:1传真:邮编:410000双峰法院首次冻结债务人支付宝账号 促使其还款
娄底新新网彭文彬
[摘要]近年来,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方式普及兴起,越来越受到民众青睐。日前,双峰法院花门法庭立案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庭诉前依法冻结了被告人支付宝账号。原标题:双峰法院首次冻结债务人支付宝账号 促使其还款娄底新新网讯 近年来,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方式普及兴起,越来越受到民众青睐。日前,双峰法院花门法庭立案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庭诉前依法冻结了被告人支付宝账号,还没来得及向被告发送应诉材料,原告刘某已向法官打来致谢电话,声称被告已经自动履行,并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原告刘某与被告程某夫妇曾经是好友,因程某之子读书时家庭拮据,刘某以自己的名义在信用社贷款了30000元转借给被告,供其子读书,并于2014年签订借据,约定月利息1.5分。其后,被告不仅拒绝偿还,还把原告拉入黑名单。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只好求助法院,并于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承办法官依法审查后,利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程某夫妇的财产情况,并冻结了程某夫妇银行存款及支付宝账号。程某得知支付宝账户被法院冻结以后,主动找到原告刘某进行协商,陈述其支付宝账号被冻结影响了生意上的资金往来,承诺马上履行债务,并请求法院解除冻结。后双方自行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主动偿还了所借款项。据悉,这是双峰法院自开通网络执行查控功能以来,首次通过冻结债务人支付宝账号,从而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的案件,此举不仅高效解决了民事经济纠纷,同时,避免了生效裁判文书执行难到位的问题,成为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又一新途径。(通讯员:彭文彬)(娄底新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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